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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I.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土方开挖

(1)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4.本表引自规范GB 50202~2002表6.2.3。

(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

2.本表引自规范GB 50202--2002表6.2.4。

二、土方回填

(1)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3的规定。

(2)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的规定。

三、土方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1.组织现场勘查,掌握熟悉图纸

(1)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下埋设物、地上障碍物和临近建筑。

(2)了解水、电供应、市政排水管网和运输道路情况。

(3)核算土石方工程量。

2.审定施工方案及土石方调配计划的合理性

(1)土石方作业方式:

本工程为筏式基础,根据土质情况,宜采用机械挖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改动)

(2)场地排水:

施工区域应做临时排水系统。临时排水系统应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配合,但应注意在使用中不得因淤泥沉积等降低永久性排水设施效率。

排水系统,如设计无要求时,场地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2%。的坡度,临时排水沟的纵向坡度一般不小于3‰(平坦地区不应小于1‰)。临时排水沟的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施工期内最大流量确定;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深确定,一般为1:O.7~1:1.5。临时排水口的位置和出水口应选择合理,出水口应远离建筑物或构筑物,应设置在低洼地点,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施工区域“三通一平”的情况

基础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妨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坟墓、树干等进行妥善处理。包括拆除、拆迁或改建迁移等清理措施。对于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应事先做好加宽、加固工作,修筑好施工临时道路及供水、供电临时设施。护坡桩已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按方案完成了现场排水和降水设施。

4.定位放线的验收

根据规划部门给定的建筑红线(桩),按设计要求坐标和标高确定单体建筑的实际轴线位置(中心线),并应在轴线延长线外设置半永久或永久的控制桩,以便上层施工及各层复核检查时使用。

按设计的基础大样图的底宽加上放坡及操作位置尺寸,计算出基槽开挖宽度。按这些尺寸放线,同时将这些尺寸、标高一一标志地设于附近的建筑物上的龙门板上(龙门板是土方、基础施工的重要设施,操作中要注意保护以保证施工和检查验收的需要)。

基槽开挖的验收标准为:

主轴线交角误差±20"

建筑物个各轴线距离相对误差1/2000

轴线投测误差±5mm

标高投测误差±5mm

四、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不允许扰动老土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槽开挖中绝不允许超挖后再撒土找平,发现超挖的基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按照规范规定采取加深基础或夯实的补救措施。基槽局部加深应用阶梯衔接,土质松软时台阶高度不应大于O.5m,高度与长度之比不应大于1:2;为防止扰动老土,工人开挖应在边坡设置标高桩,控制基槽底的平整,机械开挖应留出最后200~300mm,改用人工铲平;基坑挖好后,最好能及时做基础或垫层时再临时铲去。这些预防措施对于软土更为重要。

基础作业前如发现基槽被雨雪或地下水浸软,必须将浸软的土挖去后满超挖处理。

2.槽底部要平整

常见通病是基底不清理有浮土等,或基底为萝卜坑,致使地基造成应力集中,降低地基的承载能力。补救措施是进行二次清理。

3.开挖断面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收规范规定允许偏差值为一20mm,即地坪宽度,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基础底边尺寸。对于基槽上限验评标准没作规定;考虑施工方便,基槽底部宽度应设计基底宽度、工作面宽度与四周支撑宽度之和。四周支撑一般每边宽100mm,工作面宽度,基础设垫层为砌砖、砌石每边为1 50~200mm,钢筋混凝土每边为300mm,大面积开挖(地下室)每边1m左右。在保证满足宽度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基槽开挖宽度。实际验收要先用经纬仪重新复核中心线,基槽端面尺寸,要从轴线向两边量。

4.开挖标高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评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为+Omm,一50n瑚,验收以水准控制点为标准,用水准仪直接检查,验收中应结合检查基底是否平整。

5.地基复查记录

基槽开挖好后,应对地基土进行全面、详细、审慎的检验,要对照设计或地质资料复核土层分布况和走向,复核地耐力,要观察土的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有否局部过松,要沿基底行走一周,注意行走是否有颤动感觉,观察有无局部含水量异常现象,分析土层走向或土质变化,判断基底是否到老土。要探明基底土质是否均匀,基底有无空洞、墓穴、枯井及其他对建筑物不利的情况存在,并做好记录。探明基底的检验方法一般有钎探和洛阳铲探孔两种o

6.基槽隐蔽工程记录(验槽记录)

要全面记录基槽施工检查情况,包括平面位置、开挖断面尺寸、基底标高边坡坡度、地耐力复查结论,基槽底下异常地质处理施工情况、设计变更或扰动老土基底处理情况、排水、降水施工措施等。

7.回填土控制及验收

土方施工中回填质量往往被忽视,轻则造成室内管沟积水,室内地面、室外散水空鼓下沉,台阶、花台沉陷开裂;重则可能回填土挤动墙体,回填土透水使基础耐久性减弱或引起低级下沉,甚至地基结构迅速破坏导致结构下沉、开裂以致破坏,因此必须十分注意回填的质量要求。

(1)回填土质要求: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表层以下可采用碎石类土、砂土(粗砂、中砂),表层或基槽室外回填应用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土、亚粘土等不透水土,必要时,也可用2:8或3:7的灰土。不得采用有机质含量大于6%的土、石膏或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大于2%的土、膨胀土、淤泥质土、冻结土等。回填土的干土颗粒不用较大,较多,否则受水浸湿、沉陷大。回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如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时,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置于下层。不宜将各种土混在一起作用。

(2)基槽清理:

回填前应将基槽中的木屑、建筑垃圾、松土等杂物清理干净,排除积水、淤泥并防止地面水流人。

(3)基础保护:

回填应在基础具有一定强度下进行,并在两侧同时夯填,高差不应超过300ram,以免挤动基础造成基础松散和轴线位移,影响基础结构受力性能。如遇暖气沟室内外回填土高差较大的外墙等单侧夯填土时,应将不回填一侧同步加侧支撑。

(4)夯填要求

回填要求分层夯实,采用动力打夯机械,虚铺厚度不大于300ram,每层压实遍数,采用平碾时为6~8遍,采用蛙式打夯机时为3~4遍。人工夯实不大于200ram,夯打要求一夯压半夯,每层夯打3~4遍。采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作回填石料时,为保证打夯,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铺填厚度的2/3。

①粘性土的最优含水量:回填黏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含水量过小时,土料由于颗粒之间的摩阻力减小,从而易被压实,这个适当的含水量成为最优含水量。一般为1 2%~2 3%,可由实验室或凭经验选定,也可查地质勘察报告中土工实验所提供的物理性质指标数据,找出塑限叫p(%),则最优含水量叫y=叫p+2。超过最优含水量,回填土过湿成为弹簧土(也叫橡皮土),夯压时颤动,体积不能压缩,受夯击处下陷而四周鼓起形成软塑状态。因此,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一4%~+2%范围内”,填土前因应检查含水量,“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人干土或吸水性填料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增加压实遍数等措施”。

②特殊处理:房心土回填深度加大时(大于1.5 m)需在房屋外墙基槽回填时采取防渗水措施,可采用不透水粘土、灰土回填或在房屋外墙基础外侧加抹水泥砂浆。台阶、花台下和混凝土垫层下表面回填,可夯填300~600mm厚砂或级配砂石代替土方,消除冻胀。

五、土方工程基坑(基槽)质量通病

(1)坡塌方:

①未根据土质按规定放坡或加支撑。

②坑槽上口无挡水措施,地表水浸泡坑邦、基底。

③防水措施不当,地下水浸泡坑邦、基底。

④边坡顶部活荷载过大,或堆荷距坑边太近。

⑤附近有打桩等动荷载。

⑥旧房基础在基坑上方,距离太近。

⑦冬施按动土放坡,开春化冻。

⑧地下管线渗漏。

⑨旧人防坑道,旧地下管线未堵,下雨灌水,突发性泻人基坑。

⑩放坡不够或槽底挖偏、挖小,在无防塌方措施的情况下随意掏挖坑邦。

(2)基坑(槽)超(欠)挖,基底土扰动:

①测量不准,机械开挖与人工清底配合不好。

②机械开挖予留量过小而超挖。

③施工运输机具直接进人坑底持力层,基底扰动。

④坑底暴露时间过长,受雨、雪、及地面水、地下水浸泡。

(3)钎探不符合要求:

①未按有关规定钎探(即300n吼一步,共五步,作好记录,并附平面图;1 500mrrl间距梅花布点;≯25钎杆,10公斤穿心锤,500mm自由落距)。

②钎探深度不足,有弄虚作假现象。

③钎探布点太稀;用大锤击打,记录不详。

④钎探记录无分析,可疑点未作处理;或处理部位方法未作认真记载;缺设计、勘探人员

签认。

六、土方回填质量通病

(1)素土回填(包括房心填土)不符合要求:

①回填前基底未清,草皮树根、淤泥、耕土等未除,软弱土层未清至要求深度、范围。

②地下水、地表水未排除。

③土质不合格,用淤泥、耕土、冻土、垃圾、膨胀土等回填。

④回填土颗粒太大。

⑤不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的影响深度达不到要求,夯填遍数不够,边角漏夯。

⑥用推土机回填及碾压,分层不清,数据不准,难达密实度要求,或回填后用水沉。

⑦不按规范留槎。

⑧夯填密度达不到要求;未经设计、实验室确定密实度要求;未在各层取点试验或平面取点太少;数据不真实。

⑨边回填边取点,取点代表范围不清,无严格认可手续制度。

⑩环刀取样部位不对,未在该层厚度2/3处取样。

⑥含水量较大,未采取吸水措施,夯成橡皮土,未采用翻晒晾干再夯或换土措施;含水量太小,未适当洒水。

⑩肥槽回填不认真,造成室内地面及室外散水下陷。

⑩未考虑基础两侧对称回填,造成基础挤扁。

(2)灰土回填不符合要求:

①土质不合格,使用杂土、砂土、耕土、冻土(应用黏土或亚黏土)。

②土未过筛(粒径不宜大于5mm)。

③石灰未熟化透,未过筛(粒径不宜大于5mm)。

④拌合不均匀,甚至土、灰分层铺撒。

⑤未控制含水量(应达到手握成团,落地开花程度)。

⑥未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影响的深度达不到要求。分层留槎,接槎不符合要求。

⑦夯填数据不合格,未经设计或实验室确定密实度要求;或未达到规范规定标准;或数据不真实。

⑧未各层取点实验或平面取点太少。顶面标高、表面平整度不符合允许偏差要求。

⑨环刀取样部位不对,未在该层厚度2/3处取样、

⑩回填前基底未处理。

⑩地基周围灰土夯填不符合要求,不能起防水作用。

⑥回填过程中保护不当,长时间日晒、雨淋或受冻。

(3)砂土回填通病,不随浇水随振捣,或取样数量不符合要求。

Ⅱ.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在浇筑时呈可塑状态,模板与混凝土直接接触,使混凝土具有设计所要求的形状;支架系统起支撑模板,保持其位置正确并承受模板、混凝土以及施工荷载的作用。模板及其支架系统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混凝土成型后的质量。

表1

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与南沙河交汇处西北角基地内 建设单位: 山西博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山西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山西广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包括1#楼、2#楼及地下车库,其中1#楼、2#楼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6.6米,局部高度101.7m,地下二层层高3.30m,地下一层层高2.80米,一至三十三层层高2.9m。1#楼占地面积1426.21㎡,建筑面积45605.4㎡,2#楼占地面积577.19㎡,建筑面积16277.80㎡。 二、编制依据 1.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2.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 3.怡然·易居项目施工合同及图纸 4. 地标及相关要求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 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填充墙裂缝问题;墙面抹灰裂缝问题;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问题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 1.结合本项目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活动。 1.3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休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4工程质量监督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1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质监机构是经省建设厅考核认定,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2质监机构须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质量监督的专业、下作内容、委托期限、行政处罚权限和相应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2.3质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3.1 人员配备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数量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结构合理主要指人员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配备合现;专业配套主要指具有与监督工程相适应的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人员;人员数量可按近五年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确定。省辖市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5万至30万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3万至20万平方米。 2.3.2省辖市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4,这些人员应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85%以上;县级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6,这些人员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2.3-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办公场所要求:省辖市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应设置档案室、会议室、微机室等;办公设备要求:除正常的办公设备外,还应配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通讯设备等。交通工具要求:各级质监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交通):具。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手续 告知书 一、凡在八师、石河子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仔细核对报送资料,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正,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四、各施工单位可设专职联络人员(附件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 五、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受理地点:1、西公园小区东北角质量、安全监督站二楼验收科 2、“一站式”服务窗口 3、 咨询电话:0993---2015375 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 资料名称 1、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6份(核对,存原件) 2、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3、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4、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5、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6、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劳务合同(原件核对)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存副本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意见书(存原件) 9、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文件(原件一套,竣工退还) 10、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1、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核查原件) 1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核查原件) 14、外省区企业进疆备案资料(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5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6 建设项目安全员委派书及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经费措施计划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17 建设项目意外伤害保险(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根据《监理合同》、部份《施工招标文件》及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其他附属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按照预控、程控、终控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全面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总目标。 1.4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重要质量控制点或工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签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5 工程质量监理,不取代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能,不能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 2 质量控制的依据 2.1 业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及书面指令。 2.2 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及设计变更通知等。 2.3 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的条款规定。 2.4 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验收规定等。 3 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3.1 工程质量控制应以“主动控制”、“动态控制”及“重点控制”的方式进行。“主动控制”是质量管理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动态控制”体现对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控制”是指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采取跟踪或旁站

监理。 3.2 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预控”是事前控制,通过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审批和技术交底、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条件的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等进行控制。“程控”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条件、资源投入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等进行控制。“终控”是完工后的总体质量控制,通过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全面系统地查阅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对有疑点的部位或漏检部位的复检或补检,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处理的控制。 4 质量控制工作监理单位的职权和责任 4.1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职权有:施工方案及措施的审查权、设计文件的确认签发权、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及验收权、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查阅权、质量否决权等。 4.2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不能解除或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但应承担因检查把关不严、决策指挥失误、明显失职等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控制责任。 5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5.1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质量文件和设计图纸及设计通知单,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的问题。 (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5)组织向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现场有关的测量控制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检定证书、施测方案和测点保护等;审查加密测量网点的成果并进行复测。

(2)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质监人员上岗条件、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据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总站文件电质监[1995]11号附件编写引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标准。 3龙腾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机构 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XX文件《关于成立龙腾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通知》的要求成立,为便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特成立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机构有以下成员组成: 站长: 副站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质监站成员: 汽机专业: 锅炉专业: 电气专业: 热控专业: 土建专业: 水工专业: 输煤除灰专业: 暖通专业: 工程档案资料:

4质量监督站职责 4.1 质量监督站受州、县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领导,并对建设单位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 4.2 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4.3 参加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4 参加或组织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4.5 监督检查设备监造工作和现场设备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4.6 协调有关单位对工程或产品质量的争议并进行仲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及时向中心站上报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5质量监督站权限 5.1 有权审查参与工程制造、监造、监理、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在资质审查中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否决意见。 5.2 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规定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工。 5.3 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止使用。 5.4 对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项目,有权通知相关部门停止拨款。 5.5 对分项、分部监督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准备不齐全,整体验评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有权通知其停止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5.6 对分项监督检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优良率较低,出现不合格项目较多的施工单位有权通知其返工、停工整顿、重新制定施工技术措施。 5.7 有权提请主管部门奖励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部门和个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龙腾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职责 6.1 质量监督站站长职责 6.1.1 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电力公司、电网公司、龙腾公司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和制度; 6.1.2 根据电力建设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和改进意见; 6.1.3 对质量监督站工作全面负责;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五洲富隆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简况 五洲富隆工程,位于底星路东侧,建筑面积为46683平方M。 本工程采用桩基础,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和剪力墙抗震设防等级均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4〕25号); 3. 《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 4.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规范。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 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渗漏、裂缝、回填土下沉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

1.结合本工程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工程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工程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范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3. 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关键工序、重要环节,加强监理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责任。针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经管,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经管控制,关键环节、重要工序要重点做好记录,建立和加强影像、文字等可追溯性内容的资料经管工作。 4.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列为监理单位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的重要 内容之一。 五、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 根据监理工程实际,结合近几年住宅工程质量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质量投诉问题呈现的特点,分析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主要有回填土下沉、屋面、卫生间防水渗漏、墙面、地面裂缝、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将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钢结构监理工作流程

钢结构监理工作流程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依据 三、监理工作流程图及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内容 (二)、监理工作流程图 四、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准备工作监理 (一)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二)、焊工素质的审查 (三)、图纸会审及技术准备。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五)、例会 五、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要素及手段 (一)、施工管理质量监理 (二)、质量要素监理 六、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工艺过程质量监理控制点和控制方法 (一)、原材料及成品进场验收 (二)、钢结构焊接工程 (三)、紧固件连接 (四)、钢结构零部件加工 (五)、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六)、钢结构安装工程 (七)、钢结构涂装工程 七、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造价监理控制方法和措施 八、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

一、钢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总承包单位: 5、建设地点: 6、建筑规模:项目是一座高为米,地下共层,地上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建筑、构筑物。 8、计划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投资: 9、计划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开工工期:年月日 10、计划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日期:年月日 11、工程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总工期:个月 12、相关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13、专业监理范围: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现场加工、制做、安装等工程的监理、工程量审查与结算;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监理控制,并做好合同和信息管理;搞好协调、配合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钢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5、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三、监理工作流程图以及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内容 1、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在项目总监理领导下的专业监理责任人,也是项目总监理的助手,每周的监理例会时,提出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案,每周为总监理提供必要的资料。 2、钢结构专业工程师对钢结构施工承包人进行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安全进行督促,如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首先口头提出,不改者再进行函件警告(监理通知)。对将发生质量事故、人身安全等问题,应有预控措施,并向施工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或停工令,但下达前,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直至改正,经检查达到要求才发出继续施工或复工令。 3、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检查钢结构施工图纸与相关专业图纸有关矛盾之处,会同施工单位的会审意见一起填写好会审意见送交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及甲方,并组织图纸会审,经各方共同确认后,与图纸一起使用。 4、审核钢结构专业承包人的钢结构资质证件,工种人员的上岗证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开工报告。 5、对钢结构材料检查验收,应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建委有关建筑文件要求,对钢结构材料进行抽样、见证、送检。 6、对现场制作零件、予埋件及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编制依据……………………………… 三、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四、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二)填充墙裂缝………………………………… (三)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七)屋面渗漏…………………………………… (八)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九)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十)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一 工程名称:上思县财政局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概况: 工程主要功能为商住楼,小区总用地面积为2810.03㎡。本工程为一栋27层商住楼及一层地下室。地上一层为商铺和架空停车,二至五层为停车库,六至二十七层为住宅,地下室一层为设备用房。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679.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975.23㎡,地下室建筑面积703.92㎡,建筑占地面积719.80㎡,建筑高度86.300m,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83.600m,室内外高差和工程定位详见总平面地位图。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工程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763.00万元。建设工程计划工期:共计26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皖交建管〔2013〕190)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省级监督项目除外)。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含公路桥梁、公路渡口、公路隧道)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养护大修等工程;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等级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本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单位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试验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检测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和关键设备性能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和关键设备状况;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 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 (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 ;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 (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监理合同; (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如有“优质结构”等报忧要求,需在工程开工前提前申报。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08年03月14日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 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总体概况 1.2 电力工程概况 新建35kv***电力线路一条,为****等负荷供电。 1.3 工程范围 2 监理范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范围 由我监理标段管内的35kv***电力线路工程为***KM,,35kv电源电缆线路0.3KM。 2.2监理工作重点 从本监理标段电力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以下工程是本标段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 ⑴电力隐蔽工程的安全、质量控制; ⑵35KV电力线路跨越***国道施工; ⑶***地段的电力工程施工。 3 监理工作的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监理大纲》及《监理合同》的要求,遵循“严格公正、科学求实、质量第一、全面监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经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和风险管理,与委托人、承包人及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努力实现以下目

标。 3.1 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实现全线创优规划。杜绝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3.2 工期目标 按委托人的工期要求,本监理标段进度总目标为:35KV***电力线路及其相关工程于**年**月***日完工。 3.3 投资目标 按施工标段SK标的《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合同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确保不突破(合理变更设计除外)。严格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尽量避免索赔,使投资力争控制在施工合同价以内。 3.4 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人身伤亡及设备重大、大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5 合同管理目标 全面、准确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督促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发包合同》,及时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防止出现违约行为,及时、依法、公正地处理合同争议,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3.6 信息管理目标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到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准确、迅速、全面

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吉水质监[2006]270号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 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水利(水电、水务、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吉水质监[2004]124号)做了相应修改,现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O0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细则△通知 抄送: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松辽委、省政府法制办、厅机关有关处室。 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同级授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各类水利工程必须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内,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行业内的设计、监理、施工及质量检测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不代替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必备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必备 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初审意见书)。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4、地质勘查资质及人员证书、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盖图审章) 5、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现场人员证书及见证员证 6、设计资质及人员证书、施工图(盖图审章)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诚诺书 11、五方责任主体质量法人授权书 12、工程质量承诺书 二、施工单位 1、项目经理证书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六大员岗位证书及取样员证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红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序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质量安全责任制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由建设单位(甲方) :与施工单位(乙方):就工程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地点:签订质量安全责任如下: 一、根据乙方承担施工项目的特点,甲方有关部门召集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地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甲方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定”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各工序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周至少有两次班前安全活动及两次安全检查。以上各项工作均要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备查。甲方在定期不定期检查时,如发现乙方无对此的相关书面记录,将视情况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情节

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实 施 细 则 (范本) 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专业工程特点 描述工程的规模、质量、进度要求及主要分部内容。 二、安全职责分工 1、总经理工程师 2、专业监理工程师 3、监理员 三、监理工作流程 审查施工单位不符要求开工前准备工作 不符要求 不符要求 缺 缺 不符要求 不符要求 存在隐患

不符要求 不符要求 不符要求 存在隐患 不合格 不停工整改 四、安全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安全控制目标: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安全的规范、标准要求。采用主动控制、预先控制、动态监督管理跟踪监控的手段,对施工安全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工程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控制要点 对本工程包含的各分部分项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检查标准实施。一般包括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用具、洞口防护、临边防护、脚手架、提升设备、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控制要点。 五、监理工作方法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监理工程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标准规范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措施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并报建设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 总则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对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 2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是指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监督机构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并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档案的活动。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监督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等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证书及合同; (4)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5)施工图审查报告和批准文件及完整的施工图和勘察报告; (6)其他需要的文件。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监督机构应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开始实施监督。 在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前,监督机构应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据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监督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发至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 《方案》应明确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组(以下简称质监组)和监督负责人。质监组应有2名(包括2人)以上监督人员组成,监督人员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案》应明确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频率和监督控制点。 监督机构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受监工程项目信息库。

最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资料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需提交的文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经审定的施工合同; 三、施工图、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及勘察、设计审查部门已审定的最终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 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 五、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 八、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 九、资格证书 1、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取样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旁站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十、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十一、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混凝土销售合同; 十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需提交的文件 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申办工程竣工备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含环境检测报告); 6、防雷、热燃、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 11、勘察、设计、监理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竣工铭牌示意图照片; 1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总结报告、评估报告; 15、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修改

二、施工测量的工作划分 1、控制测量包括: <1)开工前的交桩和接桩; <2)控制网建立,导线点加密,基线的铺设和测量; <3)控制水准点的布设和测量。 2、定位测量包括: <1)测放样路线中桩、路线用地界桩、路堤坡脚桩和控制桩等; <2)测放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与柱的中心定位; <3)墩台的中轴线位等。 3、现场放样:包括测放构造物的轴线和轮廓线,路线中线和边线等。 4、工程计算的测量。 5、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 三、测量工作的管理 1、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的组织。 <1)施工单位必须有一位有经验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施工的测量放样工作,并有固定的专业测工从事测量工作。 <2)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定期由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标定,证明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监理测量工作的组织 监理组设测量监理工程师一人,工程师助理2人,配置经过标定的测量仪器,负责所管工程范围内全部测量的监理工作。测量监

理工程师应巡视和检查全站测量工作的情况,指导和检查全路线的测量工作。b5E2RGbCAP 3、工作关系 施工单位测量组负责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在工作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细则的监理程序执行,全面接受监理组的监理。监理组对本段的测量放样负有全面监理责任,并严格按本细则规定的监理程序实施监理。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放样的成果进行复核和签证。p1EanqFDPw 四、监理程序及工作内容 1、交接桩的监理工作程序 <1)由设计单位按图纸到现场交桩和提交桩点坐标,包括导线桩、水准点等。 <2)施工单位接桩后,应在14天内对全路线导线进行复测,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经平差计算,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DXDiTa9E3d <3)施工单位复测后,认为各桩点坐标高程值符合精度要求,即可书面表示接受并负责保护直至竣工。若有错误桩点的编号和经复测量计算的坐标或高程值报测量监理工程师。RTCrpUDGiT <4)施工单位在复测结束后,应向监理组提交一份桩位复测报告,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告应包括: a、全部复测的记录<导线水平角观测记录、测距记录、四等水准测量记录)。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蓬溪县任隆镇杨长春等4人集资建房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人: 编制人: 四川泰兴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及特点: 蓬溪县任隆镇杨长春邓人集资建房工程位于蓬溪县任隆镇,建筑结构为底框结构建筑,基础为独立柱基和人工挖孔桩复合基础。土建与给排水、采暖、电照、通信、信号各专业需配合施工,预埋件及预留孔洞较多,工程地质情况较为复杂。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2、土方工程 2.1 土方开挖 2.1.1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方式、支护形式、临时排水措施、 回填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 2.1.2监理工程师复测承包单位上报的基础工程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 2.1.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当基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检查开挖时采取的降水措施,地下水位 应降至基坑底0.5m以下。雨季施工时,应在基坑周围设置排水通道。 2、检查开挖边坡形式,当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时,应严格检查基坑支 护。施工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 常情况,应协调各方及时处理。 3、地基土不得超挖、扰动。当地基表面被水浸泡和扰动,必须经过妥善 处理,达到设计要求。 4、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验槽,见证检测地基承载力。 5、检查基底高程和表面平整度。 2.2回填土 2.2.1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 1、基坑回填必须在建筑物地下部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2、控制回填程序,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 3、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回填土压实度。 4、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土的高程、表面平整度。 5、检查填土施工时的压实机具,对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含水率等进行 控制。 3、地基基础工程 3.1基础检验 3.1.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 施工。 3.1.2基坑开挖后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联合验槽后方可继续后续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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