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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德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德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德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摘要:现在的德国,不仅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而且在技术领域中,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它空气洁净,河水清澈,各种水动物也都恢复了往日的生机。这些都充分地体现在了对水与空气的污染控制和消除中。

关键词:环境最好,先进,控制,消除

在德国,从北部到南部,从工矿到乡村,到处都是迷人的景色和清新的空气。那连绵不断的森林,开阔的草地,无污染的风力发电、大风车以及清澈流淌的河流,无不体现着由环境保护所带来的祥和与恬静。但事实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德国急于改变战后的落后面貌,积极的发展经济,也曾忽视环境保护。例如,莱茵河沿岸有的企业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中,致使河流污染严重。曾有人形象地比喻,把照片底版扔到莱茵河里都能显影。那么,德国的环境是怎么变好的呢?德国人的环保意识是怎样培养起来的呢?大家都知道环保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正如德国最大的环保非政府组织“自然保护联盟”主席契普克所说:“德国人的环保意识是通过惨痛教训而逐渐形成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整个德国的工业都陷入了瘫痪状态,百业待兴。由于德国为工业国家,因此恢复工业、发展工业成为重新振兴德国经济的首要任务。而在美国的帮助下,德国的工业发展迅速,冶金业与化学工业尤其突出,出现了举世闻名的鲁尔工业区。鲁尔河两岸的多特蒙德、波鸿、埃森、杜依思堡等城市依据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采煤、机械制造业蓬勃发展,但是当大多数西德人都是怀着希望和自豪感关注着经济奇迹般地发展时,他们的生活环境却悄悄发生着变化。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经济的发展对土壤、空气、水的污染日益严重,70年代初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工厂林立,高大的烟囱冒着浓烟,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到每年770万吨;工业污水横流,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河流、湖海等水域中的生物多样性急剧减少。以莱茵河水为例,原来水中有200多种鱼类,可是到了70年代初只剩下80多种;矿山在过量开采,地面植被严重破坏,废渣、尾矿堆积成山,垃圾堆放场的垃圾滤液对周围土壤、地下水造成了污染。严酷的现实,震惊了德国人。他们不得承认,经济的腾飞所花费的环境代价太过巨大。

而自60年代起,保护环境的呼声日渐高涨,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日趋完善。在科技界与企业界

的共同努力下,受到严重创伤的环境逐步得到恢复与改善。

今日的德国,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空气洁净,河水清澈,各种水动物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在环保技术领域中,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它充分地体现在水与空气的污染控制、消除中。例如在1990年与1994年之间,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少了9.5%,这在整个欧洲是最佳的成效,其减少的原因部分是在工业生产系统中消除燃烧褐煤,使其排放量得到减少;而更重要的是将燃煤电站改为燃烧天然气,这使日常家庭生活与商业活动中的排放量进一步减少了。

同时德国也是世界上对环境污染治理最早且成绩显著的国家之一。在德国的8000多万人口中,直接与间接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大约有200万人,德国的环境高新技术产品在全世界领先,德国环保产业在其国际贸易中的比重约占18%以上。其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用法律确定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标准

(二)国家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保,提高民众环保的意识

(三)垃圾的回收和利用

(四)政府对环保企业及环保项目进行补贴和资助

面对德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迅速发展,我不得不说现在的德国发展的很好,他不仅发展了自己的国家,给自己的人民带来一个舒适、

安逸的生活环境,同时也给其他的国家做了很好的榜样。而且德国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保护环境与资源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保护环境不仅是关乎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而且已经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今天的生存!但是只要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大家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就一定能为社会、也为自己留下一片碧水蓝天。

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及可借鉴经验

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西欧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环保产业发展也居世界前列。中国作为一个承载着环保重任的发展中大国很需要学习借鉴发展环保方面的经验。下面以英国、德国和瑞典为例谈谈这方面的成功经验。 德国 德国是世界环境保护搞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德国是世界上对环境污染治理最早且成绩显著的国家,今天的德国,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空气清新,河水清澈,森林茂盛,草地青青,到处生机勃勃。在环保技术领域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这充分体现在水与空气污染的控制,例如在1990至1994年之间,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9.5%,这在欧洲是最佳成效,其减少原因部分是在工业生产中消除燃烧褐煤,更重要的是将燃煤电站改为燃烧天然气,这使日常生活与商业活动中的排放 量大为减少的同时二氧化硫的污染水平亦同步下降。水污染的控制也取得重大进展,例如在易北河中汞污染量减少了80%。德国也是世界上固体废弃物焚烧技术的领先者,2000年这方面市场约有70亿马克,专家们指出直接焚烧技术,与生产过程诸如流化床,和高温分解(废物干馏)成为更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其市场前景 被专家看好。 德国环保成功经验: (1)用法律确定环保的目标和标准 德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着手进行环境立法工作,逐步形成一整套环境保护系统,把环境保护法规进一步扩大到经济和生活各领域。 20世纪70年代西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1994年把环保责任写入基本大法。目前德国大约有8000部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欧盟还有400个法规,政府部门约有50万人在管理环保法律法规,德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环保法律很完善,对环保的投入也很大,经过长期努力德国环保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德国无铅汽油使用率几乎达100%,而且欧盟范围内汽车都要安装一个三通调节催化器,使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对空气污染日益减少,氮氧化物降低50%,虽然汽车从1970年的1500万辆增长到1995年的4000万辆,但污染水平并未提高。 (2)国家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保,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德国有一个由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学校组成的庞大环保教育网络,它们向民众做环保知识介绍,向企业推广环保技术,向社会宣传新的环保立法,联邦环境部对全国环保意识建设进行总协调,德国正在实行“国家环保行动计划”,目的使全 国与环保意识建设相关的机构形成更紧密网络以在全社会更好地推广可持续发 展意识的教育。德国民间环保组织在建设环保意识方面十分活跃,德国有“联邦自然保护协会”、“青年环保联合会”等800多个全国和地方性的环保组织或环保信息中心,它们向民众免费提供讲座和环保知识小手册,并深入民众中宣传环保,在节假日的街头常能看到不同环保组织的志愿人员搭起的临时宣传摊,向行

德国环境法的发展现状

Professor Dr. Reinhard Hendler 武汉,2010年10月特里尔大学 德国环境法的发展现状 一、引言 法律和政策很相似。几年前还具有高度现实意义,体现着新的发展趋势的法律或政策,今天就已成为鲜有提及的过去。然而,当想到,法本来就是政策转换成的强制性规则时,法和政策在这点上步调一致也就不足为怪了。 环境法问题的现实性转瞬即逝。这缘于,环境法作为一个相当年轻的法律部门,有着极为旺盛的生命力。它总是频繁地被修正,不断地增补新的规定。 环境法问题现实意义的流逝,既可以是基于,立法程序的实现和人们对已改变的法律情况的适应。这种现实意义的流逝也可能是基于,立法程序的失败,而且人们也甘于这种(立法)失败。只有一种环境法问题例外地显示出其经久不变、延续超过几十年的现实意义。这种情况出现在,当民众在一个互不妥协的、情绪激昂的民意斗争中,(分别)支持某个法律问题的两个对立立场时。这意味着,不论立法者采用了哪种解决办法,始终会遗留一个强烈力求改变相关法律规定的反对派。 二、失败的环境法典 几年前还在激烈讨论,最终却以失败告终的(德国)联邦立法草案——环境法典,今天已经很少有人提及。这部环境法典的初衷是将联邦层面上关于环境法核心问题(污染控制、循环经济、自然保护、水源保护、环境影响评估等)的规定进行整合。这些规定在德国传统上包含在各单项法律中。原计划,在这部环境法典中能对现有规定,不经实质性改变地进行总结,也就是说不使现有环境法要求显著加重。本质上,是要精简这些规定,并使其相互协调。对此,联邦环境部已经起草了一个包括说明理由在内的、全面的法律草案。并且,几个出版社也已经联合确定了这部期待中的环境法典法学评注的作者团队。然而,这部环境法典在2009年仍是立法失败了。这已经是环境法法典立法的第二次失败尝试了。第一次尝试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再次遭遇挫折之后,应当说,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德国将不会再有环境法法典了。 与此同时,2009年失败的环境法典草案中自然保护法和水法的相关规定,稍加改动,以单行法的形式被通过,〔1〕其中涉及到宪法中关于这两个法律领域的联邦和各州之间立法权限划分的新规定。这个新规定是几年前成功实行“联邦制度改革”的一部分。〔2〕新的德国联邦水法和自然保护法于2010年3月1日起生效。然而,其中并没有什么值 〔1〕Gesetz zur Neuregelung des Rechts des Naturschutzes und der Landschaftspflege vom 29.7.2009 (BGBl. I S. 2542); Gesetz zur Neuregelung des Wasserrechts vom 31.7.2009 (BGBl. I S. 2585). Vgl. zu den Neuregelungen beispielsweise Gassner/Heugel, Das neue Naturschutzrecht, 2010; Berghoff/Steg, Das neue Bundesnaturschutzgesetz und seine Auswirkungen auf die Naturschutzgesetze der L?nder, NuR 2010, S. 17 ff.; Knopp, Das neue Wasserhaushaltsrecht, 2010. 〔2〕 2006年8月28日基本法修正案(BGBl. I S. 2034)。

德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德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摘要:现在的德国,不仅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而且在技术领域中,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它空气洁净,河水清澈,各种水动物也都恢复了往日的生机。这些都充分地体现在了对水与空气的污染控制和消除中。 关键词:环境最好,先进,控制,消除 在德国,从北部到南部,从工矿到乡村,到处都是迷人的景色和清新的空气。那连绵不断的森林,开阔的草地,无污染的风力发电、大风车以及清澈流淌的河流,无不体现着由环境保护所带来的祥和与恬静。但事实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德国急于改变战后的落后面貌,积极的发展经济,也曾忽视环境保护。例如,莱茵河沿岸有的企业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中,致使河流污染严重。曾有人形象地比喻,把照片底版扔到莱茵河里都能显影。那么,德国的环境是怎么变好的呢?德国人的环保意识是怎样培养起来的呢?大家都知道环保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正如德国最大的环保非政府组织“自然保护联盟”主席契普克所说:“德国人的环保意识是通过惨痛教训而逐渐形成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整个德国的工业都陷入了瘫痪状态,百业待兴。由于德国为工业国家,因此恢复工业、发展工业成为重新振兴德国经济的首要任务。而在美国的帮助下,德国的工业发展迅速,冶金业与化学工业尤其突出,出现了举世闻名的鲁尔工业区。鲁尔河两岸的多特蒙德、波鸿、埃森、杜依思堡等城市依据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采煤、机械制造业蓬勃发展,但是当大多数西德人都是怀着希望和自豪感关注着经济奇迹般地发展时,他们的生活环境却悄悄发生着变化。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经济的发展对土壤、空气、水的污染日益严重,70年代初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工厂林立,高大的烟囱冒着浓烟,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到每年770万吨;工业污水横流,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河流、湖海等水域中的生物多样性急剧减少。以莱茵河水为例,原来水中有200多种鱼类,可是到了70年代初只剩下80多种;矿山在过量开采,地面植被严重破坏,废渣、尾矿堆积成山,垃圾堆放场的垃圾滤液对周围土壤、地下水造成了污染。严酷的现实,震惊了德国人。他们不得承认,经济的腾飞所花费的环境代价太过巨大。 而自60年代起,保护环境的呼声日渐高涨,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日趋完善。在科技界与企业界

德国的环境问题

德国的环境问题 一、德国境内莱茵河污染事件 1986年11月1日深夜,瑞士巴富尔市桑多斯化学公司仓库起火,装有1250吨剧毒农药的钢罐爆炸,硫、磷、汞等毒物随着百余吨灭火剂进入下水道,排入莱茵河。警报传向下游瑞士、德国、法国、荷兰四国835公里沿岸城市。剧毒物质构成70公里长的微红色飘带,以每小时4公里速度向下游流去,100英里处鳗鱼和大多数鱼类死亡,300英里处的井水不能引用。流经地区鱼类死亡,沿河自来水厂全部关闭,改用汽车向居民送水,接近海口的荷兰,全国与莱茵河相通的河闸全部关闭。翌日,化工厂有毒物质继续流入莱茵河,后来用塑料塞堵下水道。8天后,塞子在水的压力下脱落,几十吨含有汞的物质流入莱茵河,造成又一次污染。11月21日,德国巴登市的苯胺和苏打化学公司冷却系统故障,又使2吨农药流入莱茵河,使河水含毒量超标准200倍。这次污染使莱茵河的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使几十年德国为治理莱茵河投资的210亿美元付诸东流。

莱茵河的治理 为了使莱茵河重现生机,1950年7月,由荷兰提议,瑞士、法国、德国、卢森堡等国家参与,在瑞士巴塞尔成立了旨在处理莱茵河流域保护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的“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1963年包括德国在内的莱茵河流域各国与欧共体代表在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范围内签订了合作公约,即伯尼尔公约,奠定了共同治理莱茵河的合作基础。 控制河流污染源,避免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进河流是最重要的举措。ICPR制定了相应法规,强行对排入河中的工业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为减少莱茵河的淤泥污染,ICPR严格控制工业、农业、生活固体污染物排入莱茵河,违者罚款,罚金50万欧元以上。1976年,该委员会又先后通过了防止化学物质污染莱茵河以及专门的防止氯化物污染莱茵河条约。 保护委员会通过“责任到户”的方法把治理工作具体化、可操作化。如委员会下面设置若干个专门工作组,分别负责水质监测、恢复重建莱茵河流域生态系统以及监控污染源等工作。 ICPR各部门相互协调,采取了一系列恢复河流自然生态的措施:拆除不合理的航行、灌溉及防洪工程,拆掉水泥护坡,以草木绿化河岸,对部分改弯取直的人工河段重新恢复其自然河道等。 据本亚明先生介绍,河流本身是一个生态系统,人为地去改变它的生态构成要素,比如修水泥河底和水泥护坡去取代河流泥底和植被护坡只能导致河流变成死河,使它失去自净能力。据记者了解,国内不少城市现在兴起一个“时尚”:给河流修水泥底和水泥护坡。尽管从外观上看河流两岸整齐了,但由于破坏了河流生态系统,水体富营养化加剧,变得浑浊发臭,让两岸居民不敢开窗。 一方面德国政府投入1万亿欧元的巨资治理河流污染,并立法保障河流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德国民众有良好的环保意识。记者在德国各城市采访时,经常会看到一些市民把河边的垃圾捡起,放入随身携带的垃圾袋。 1987年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还通过了重在全面整治莱茵河的“莱茵河行动计划”。 1.制定并量化整个莱茵河的水质标准 2.截止到1995年,在各个工业部门应用最新技术,实现43种物质减排50%的目标 3.制定并执行减少意外排放的目标 4.初步制定扩散污染源清单,制定减少扩散污染计划 5.制定并执行有关水文、生物及形态变化的计划 尽管莱茵河行动计划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打算这个计划的大部分减排目标都已经实现:33

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及可借鉴经验

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及可借鉴经验

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西欧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环保产业发展也居世界前列。中国作为一个承载着环保重任的发展中大国很需要学习借鉴发展环保方面的经验。下面以英国、德国和瑞典为例谈谈这方面的成功经验。 德国 德国是世界环境保护搞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德国是世界上对环境污染治理最早且成绩显著的国家,今天的德国,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空气清新,河水清澈,森林茂盛,草地青青,到处生机勃勃。在环保技术领域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这充分体现在水与空气污染的控制,例如在1990至1994年之间,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9.5%,这在欧洲是最佳成效,其减少原因部分是在工业生产中消除燃烧褐煤,更重要的是将燃煤电站改为燃烧天然气,这使日常生活与商业活动中的排放量大为减少的同时二氧化硫的污染水平亦同步下降。水污染的控制也取得重大进展,例如在易北河中汞污染量减少了80%。德国也是世界上固体废弃物焚烧技术的领先者,2000年这方面市场约有70亿马克,专家们指出直接焚烧技术,与生产过程诸如流化床,和高温分解(废物干馏)成为更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其市场前景被专家看好。 德国环保成功经验: (1)用法律确定环保的目标和标准 德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着手进行环境立法工作,逐步形成一整套环境保护系统,把环境保护法规进一步扩大到经济和生活各领域。 20世纪70年代西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1994年把环保责任写入基本大法。目前德国大约有8000部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欧盟还有400个法规,政府部门约有50万人在管理环保法律法规,德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环保法律很完善,对环保的投入也很大,经过长期努力德国环保 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德国无铅汽油使用率几乎达100%,而且欧盟范围内汽车都要安装一个三通调节催化器,使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对空气污染日益减少,氮氧化物降低50%,虽然汽车从1970年的1500万辆增长到1995年的4000万辆,但污染水平并未提高。 (2)国家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保,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德国有一个由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学校组成的庞大环保教育网络,它们向民众做环保知识介绍,向企业推广环保技术,向社会宣传新的环保立法,联邦环境部 对全国环保意识建设进行总协调,德国正在实行“国家环保行动计划”,目的使全国与环保意识建设相关的机构形成更紧密网络以在全社会更好地推广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教育。德国民间环保组织在建设环保意识方面十分活跃,德国有“联邦自然保护协会”、“青年环保联合会”等800多个全国和地方性的环保组织或环保信息中心,它们向民众免费提供讲座和环保知识小手册,并深入民众中宣

德国环保政策与“绿点”标志

篇名 德國環保政策與「綠點」標誌 作者 謝馥宇。國立中興高中。二年二班 黃怡瑄。國立中興高中。二年二班

壹●前言 都市過度發展的今天,使得人口密度與日俱增。因為人,擁擠成了交通的代名詞;垃圾便是其所帶來的附加價值。難道這就是人類能做的「貢獻」嗎?當然不是。現下已經有許多人覺醒了。那麼我們該如何將引以為傲的現代科技運用至生活環境改善,完成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我們該如何在這樣快速變遷、充滿不定及發展潛力的社會裡,學習到與自然相容共存。我們該如何在專業與民意的分歧中取得平衡,孕育出更良好的環保概念。這一切的一切皆有賴每一個地球村民去細細思量、步步著手,一起動起來。「保護我們的環境」(Schzt unsere Umwelt)、「我們只有一個地球」(Wir haben nur eine Erde),這兩句環保標語對於台灣人來說,是耳聞已久但施行不力;對於德國人來說,卻早已深植心中,並且視為奉行不二的準則。接下來要介紹的是在環保上享譽國際社會的大國---德國的綠點回收政策。 貳●正文 一、關於「綠點」 01、何謂「綠點」回收利用系統? 在歐洲共同市場的成員中,以德國在資源回收利用方面所設的標準最為嚴格,德國早在10年前即進行「綠點回收制度」。德國垃圾分類投放的目標主要是針對商品包裝。據統計,德國每年4000萬噸的家庭垃圾中,商品包裝物就占30%。為了減少和再利用包裝物,德國在1990年開始實行一種系統的包裝廢料回收方法,即著名的「綠點」回收利用系統。(註一) 02、何謂「綠點」? 所謂「綠點」,就是在商品包裝上印上統一的「綠點」標誌,表明此商品生產商已為該商品的回收付了費。所有「綠點」標誌的商品,居民使用完後,就將產生的垃圾放到特制的黃塑料袋子中,而經營“綠點”系統的公司會有專人定時來各家各戶收取。

德国节能环保产业简介

德国节能环保产业简介 德国在节能环保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节能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政策面面俱到,措施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环节:从节能、提高能效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从环保汽车到节能建筑,从工艺流程到生活细节,样样都离不开节能环保。时至今日,节能环保产业业已成为德国又一大支柱产业,为德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德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体情况 为使经济发展维系在一个更加高效、清洁的能源系统上,为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双重目的,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德国在节能环保领域推出多项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措施,既突出重点,又齐头并进。其节能环保重点领域包括: (一)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 德国不仅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确保能源安全、能源多元化供应和替代能源的重要战略选择,而且也视之为减少碳排放和节约化石类燃料引起的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联邦政府的财政部、环保部及其下属的经济出口促进局、再生材料局、农业部、外交部及各联邦州有关部门,还有受政府和企业资助的民间机构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形成了节能环保网络系统,他们从法律法规建设、新技术开发应用、财税支持等各方面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支持和保障。2008年,德国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在全部能源消费总量的占比9.5%;其中,来源于水电、风电、生物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比率分别占0.9%、1.6%、6.6%、0.4%。这一占比是1998年的3倍多,已相当于2020年目标的一半多。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费、最终热能、最终燃料消费中占比情况类似,都是2008年比率相比1998年有大幅提升。

可再生能源成为德国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因素,该行业2008年所获得的营业额约290亿欧元,从业人数达28万,预计未来几年内还会大幅增长。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占总电耗比例上升至15.1%,占末端能耗比例达9.5%,在电、热和燃料领域减排二氧化碳1.1亿吨。根据德国宇航中心(DLR)研究报告,至203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占发电量的比例可达45%,至2050年将上升至77%;至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初级能源比例约50%;通过提高能效,至2050年可减少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1990年为基础)。德国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利发电等开发利用方面居世界领先水平。 1. 太阳能 德国位居高纬度,日照时间不长,太阳能资源并不丰富,但却是太阳能应用的先驱。德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则从1990年的2兆瓦增加到2000年的100兆瓦,2008到达5311兆瓦。 根据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政府对每度太阳能发电补贴0.4欧元。目前,太阳能发电量占德国总发电量的0.5%。 据欧洲光伏太阳能行业协会(EPIA)数据,2008年德国光伏太阳能新装机容量1500兆瓦,全球范围内仅次于西班牙(2511兆瓦),远高于位居第三的美国(342兆瓦),占当年全球光伏太阳能装机总容量的27.4%。德国光伏产业和光伏技术的优势竞争力还体现在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国际化发展上。比如,德国SMA太阳能公司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逆变器生产商;公司逆变器全球市场份额达到40%;年销售收入约12亿美元。 德六大经济研究所之一的莱茵-威斯特法伦经济研究所(RWI)的研究报告指出,2008年德光伏产业共有48000名员工,销售总额为95亿欧元。为促进本国光伏产业发展,德政府多年来向光伏产业和太阳能用户提供了巨额补贴:一是德光伏产业每个就业岗位平均得到17.7万欧元补贴,是以前德对煤矿业补贴的2倍;二是在2000年至2013年期间,德政府已经并将继续为太阳能用户提供总计超过770亿欧元的补贴。

德国节能环保产业一瞥

德国节能环保产业一瞥 2010-05-15 17:45 文章来源:驻德国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调研 德国在节能环保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节能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政策面面俱到,措施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环节:从节能、提高能效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从环保汽车到节能建筑,从工艺流程到生活细节,样样都离不开节能环保。时至今日,节能环保产业业已成为德国又一大支柱产业,为德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德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体情况 为使经济发展维系在一个更加高效、清洁的能源系统上,为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双重目的,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德国在节能环保领域推出多项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措施,既突出重点,又齐头并进。其节能环保重点领域包括: (一)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 德国不仅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确保能源安全、能源多元化供应和替代能源的重要战略选择,而且也视之为减少碳排放和节约化石类燃料引起的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联邦政府的财政部、环保部及其下属的经济出口促进局、再生材料局、农业部、外交部及各联邦州有关部门,还有受政府和企业资助的民间机构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形成了节能环保网络系统,他们从法律法规建设、新技术开发应用、财税支持等各方面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

用提供支持和保障。2008年,德国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在全部能源消费总量的占比9.5%;其中,来源于水电、风电、生物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比率分别占0.9%、1.6%、6.6%、0.4%。这一占比是1998年的3倍多,已相当于2020年目标的一半多。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费、最终热能、最终燃料消费中占比情况类似,都是2008年比率相比1998年有大幅提升。 可再生能源成为德国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因素,该行业2008年所获得的营业额约290亿欧元,从业人数达28万,预计未来几年内还会大幅增长。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占总电耗比例上升至15.1%,占末端能耗比例达9.5%,在电、热和燃料领域减排二氧化碳1.1亿吨。根据德国宇航中心(DLR)研究报告,至203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占发电量的比例可达45%,至2050年将上升至77%;至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初级能源比例约50%;通过提高能效,至2050年可减少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1990年为基础)。德国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利发电等开发利用方面居世界领先水平。 1. 太阳能 德国位居高纬度,日照时间不长,太阳能资源并不丰富,但却是太阳能应用的先驱。德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则从1990年的2兆瓦增加到2000年的100兆瓦,2008到达5311兆瓦。 根据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政府对每度太阳能发电补贴0.4欧元。目前,太阳能发电量占德国总发电量的0.5%。 据欧洲光伏太阳能行业协会(EPIA)数据,2008年德国光伏太阳能新装机容量1500兆瓦,全球范围内仅次于西班牙(2511 兆瓦),远高于位居第三的美国(342兆瓦),占当年全球光伏太阳能装机总容量的27.4%。德国光伏产业和光伏技术的优势竞争力还体现在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国际化发展上。比如,德国

主要发达国家环保产业发展概况-瑞士、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

主要发达国家环保产业发展概况 -瑞士、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 五、其它国家和地区 (一)瑞士 瑞士美丽的自然风光世界闻名,被称为“欧洲的公园”。但是做到这一点不仅靠“天生丽质”,而是瑞士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领悟到创造、保护自己的天然家园的重要性,采取相关措施,经过几个世纪的努力,才取得了今天的成绩。与其它西方发达国家一样,瑞士自18世纪起,以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引发的工业革命带动了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由此而深刻地改变了这个国家的自然景观、城乡关系和社会人口结构。今天,瑞士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高,是全球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同时,瑞士在环境保护和国土治理所取得的成绩举世公认。瑞士环境立法全面、执法严格,各级政府官员和民众的环保意识极强。现在中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以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持自然环境的优美和谐,瑞士的做法和经验无疑会给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瑞士环境保护的立法及实践 受城市化、工业化的冲击,19世纪末瑞士自然景观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引起了瑞士联邦和各州政府的忧虑和关注。联邦政府从19世纪70年代起密切关注工业化及随之而来的大规模土地开发、城市化推进给瑞士领土、环境带来的变化,并在1874年《宪法》和以后的有关重大法

令中对森林、水土、卫生环境等问题做了规定。从州一级看,瑞士大部分工业发展、城市化明显的州,如苏黎世、巴塞尔、日内瓦在1914年 以前也都根据各自不同条件制定过有关条例以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如征地、建筑、交通、卫生等。事实上,当时州一级并无专门的城市规划法律,但是通过实践,逐步尝试解决问题,开始着手涉及对城市规划的立法。例如,日内瓦州最初有关公共道路的法令颁布于1849年。19 世纪下半叶,其它州也有类似的单项法规发令。到1914-1945年间, 各州尚需根据这些早期法规条例对城市化出现的问题进行干预。总的来说,瑞士属于那些从一开始就对城市化进行规范的国家,因此得以避免不必要的种种损失,对城乡双方、自然景观、历史风貌、文化遗迹的保护是今天瑞士赢得世界花园美誉的基本条件。根据国情与保护环境生态的需要,瑞士自二十世纪初起逐步完备了环境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瑞士环境保护立法有四个原则:预防原则、污染者承担原则、合作原则以及全面原则。目前瑞士环保立法与欧盟有关法律基本相一致。 瑞士1874年宪法中就有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1971年《宪法》第24条规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是国家义务,所以又是一种“国家目标规定”。1998年12月最新修订的《宪法》在第三部分专门设第4章“环境保护与领土整治”(第73条至第80条),简明扼要地表达了联邦政府和人民保护环境的决心和任务,具体内容包括:持续发展(第73条)、森林保护(第77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第78条)、渔业与狩猎(第79条)、动物保护(第80条)。根据《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瑞士又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补充法律,其中有6个关于环境保护的专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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