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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股交E板:全国财政补贴一览表

上股交E板:全国财政补贴一览表
上股交E板:全国财政补贴一览表

上股交E板:全国财政补贴一览表

一、上海市

(一)上海市

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99号)。

内容:要求各区县制定支持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支持。市财政根据各区县的政策支持情况,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专项转移支付。

文件:《关于印发<本市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股权托管交易有关财政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财企[2012]45号)。

内容:要求各区县制定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实施股份制改制、鼓励和引导辖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托管的相关扶持政策,市财政根据各区县有关财政扶持情况,每年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专项转移支付。(二)嘉定区

文件:《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实施意见》(嘉府发[2014]54号)。

内容:补贴挂牌公司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对于新落户于嘉定区的企业,额外补贴50万元。

(三)浦东新区

文件:《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浦金融管理[2012]93号)。

内容:补贴挂牌公司50万元,同时,补贴推荐该公司成功挂牌的推荐机构会员20万元。

(四)张江核心区

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及加速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张江园区管[2012]145号)。

内容:一次性给予160万元的改制挂牌补贴,并且挂牌后给予每年10万元补贴支持;若公司挂牌后实现融资,为推荐机构会员及上海股交中心各给予首轮融资额1%的补贴。

(五)闵行区

文件:《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12]9号)。

内容: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改制挂牌补贴。

(六)徐汇区

文件:《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府发[2013]5号)。

内容:由市区两级按照1:1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对在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可由市区两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如该类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经评审可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七)虹口区

文件:《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扶持细则(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虹发改[2013]24号)。

内容:改制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改制过程中缴纳的所得税,待企业改制完成后,按不超过区实得部分的50%给予企业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70万元。同时,挂牌、交易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企业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八)青浦区

文件:《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专项扶持办法》(青府办发[2013]69号)。

内容:1、成功挂牌企业改制及申请挂牌过程中的中介费用,按区领导小组认定中介费用的50%给予扶持,累计不超过200万元;2、区外将注册地迁至青浦区的成功挂牌企业,再给予50万元奖励;3、此办法发布之日前已成功挂牌的企业,或在区外挂牌后将注册地迁至青浦区并纳税的企业,经区领导小组认定,参照执行。

(九)奉贤区

文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金融服务业财政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奉府〔2013〕73号)

内容:1.成功挂牌的企业,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对将注册地迁至奉贤区张江分园或区内其他区域的外区企业,迁入两年内成功挂牌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十)宝山区

文件:《宝山区金融服务“调结构、促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内容:对成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际中介服务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150万元;区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宝山并成功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再给予

50万元奖励;鼓励各街镇(园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企业上市或借助场外交易市场直接融资,每实现一家企业上市,奖励所属街镇(园区)20万元,每实现或引入一家企业在“新三板”或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奖励所属街镇(园区)2万元。

(十一)崇明县

文件:《崇明县关于鼓励企业开展股权托管交易暂行办法》(崇财金〔2013〕9号)

内容:对成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际中介服务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200万元;县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崇明并成功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

(十二)普陀区

文件:《普陀区金融产业专项扶持办法》

内容:对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2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贴,其中改制费用补贴最高50万元,挂牌费用补贴最高70万元;挂牌期间,对企业缴纳的监管费、信息披露费,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万元资金补贴。

(十三)金山区

文件:《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府发〔2013〕28号沪张江高新管委〔2014〕20号)

内容:在上海股交中心成功挂牌的区内企业,完成改制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成功发挂牌,给予100万元的补贴。如该类企业成功转板上市,可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十四)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服务和企业融资资助办法(试行)》沪张江高新管委〔2014〕20号)

1、完成股份制改造一次性补贴50万;

2、进入上海股交中心E板挂牌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北京市—东城区

文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若干意见的通知》(东政发〔2014〕25号)

内容:我区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奖励100 万元人民币;上市挂牌成功后,奖励50万元人民币;通过上市挂牌融资达到3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三、山东省

(一)济宁市

文件:《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济政字[2012]129号)。

内容:对挂牌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

(二)烟台高新区

《烟台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意见》(烟高〔2014〕22号)

1.进入融资后备库的企业,经中介机构辅导由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申请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2.进入融资后备库的企业,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且支付了上市辅导、保荐及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等必要费用,对申请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对申请进入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50 万元奖励;对申请进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给予20 万元奖励。

3.对完成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100 万元奖励;对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 万元奖励。对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4.在企业转板后,可按照补差的方式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5.拟挂牌企业和已挂牌企业,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和供地政策的项目,管委优先安排发展用地,优先办理立项、转报或核准手续。

6.拟挂牌企业在改制挂牌过程中,实际税负增加的,由区财政根据税收地方留成增加情况,给予补助。

7.对挂牌企业成功实现直接融资的,且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区内投资的,按融资额1‰比例奖励企业高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奖金分配比例不高于60%。

(三)聊城市

文件:《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企业上市等直接融资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聊政发〔2013〕78号)

内容:对于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我市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各300万元奖励。

四、安徽省—淮北市

文件:《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意见》(淮政〔2013〕53号)

内容:1.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和服务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并通过券商内核后,获得监管部门审查并备案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场外市场

出售股份、定向增发、发行债券等形式获取融资并全额投资于淮北本地的,按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述奖励额度不超过该企业当年纳税总额。

2.企业改制挂牌过程中,因资产变更过户、审计评估后净资产增值、利用资产评估增值增资扩股、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应缴纳的税收,以及因挂牌要求规范税收政策而对以前年度应补缴的税收,市、县(区)和市经济开发区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

五、江苏省

(一)南通市

文件:《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政策的意见》(通政发[2012]6号)。内容:企业挂牌或者成功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南通,并在南通市纳税的,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企业在推进上市过程中,引进在市区注册并备案的创投公司资金,可在成功挂牌后,享受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海门市

文件:《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的补充意见》(海政发[2013]6号)。

内容:1、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10万元补助。2、完成尽职调查,并提交备案材料给予20万元补助。3、成功挂牌交易后,一次性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及有功人员20万元。

(三)新沂市

文件:《关于推进企业到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2]51号)。

内容:改制产生的税收及因审计调账需补缴的税收,受益财政按地方留成全额奖励。

挂牌公司所募集资金用于新沂市境内项目建设的,市财政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并按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奖励,最高50万元。

(四)吴江市

文件:《关于推进企业到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2]51号)。

内容:改制产生的税收及因审计调账需补缴的税收,受益财政按地方留成全额奖励。

挂牌公司所募集资金用于新沂市境内项目建设的,市财政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并按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奖励,最高50万元。

(五)无锡市滨湖区

文件: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场外市场股权融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滨政发〔2013〕28号)

内容:1.拟挂牌企业完成股改后奖励30万元;2.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30万元;

3.挂牌后实现首次融资的企业,按照融资额度的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成功转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5.企业因挂牌、融资,在股改过程中引进战略投资机构的,参照《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工作意见》(锡滨委发〔2011〕63号)享受拟上市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奖励政策;

6.改制重组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给予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其中50%挂牌后予以兑现。

(六)宿迁市

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场外市场融资意见的通知》(宿政办发[2013]128号)。

内容:1、对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和补助。2、对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股权转让等实现融资,且所融资金投资在宿迁市的,按实现融资额的0.1%比例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50万元。

3、改制过程中土地、房产、车船等权证在过户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由同级财政全额补贴给企业。原使用集体土地的,在符合城市统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条件下,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按工业用地最低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4、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对审计评估后净资产增值部分,依法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或因根据上市要求规范税收政策后,补缴以前年度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属地方留成部分的,由同级财政先给予50%的补贴,企业上市后,财政再给予50%的补贴。

(七)常州市武进区

文件:《关于加快企业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交易挂牌的意见》(武政发[2013]146号)。

内容:1、企业为挂牌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资产变更、过户产生的营业税、契税等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企业补贴;对企业审计或评估中出现的净资产增值部分,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企业补贴。

2、自挂牌当年起三年内,以挂牌前一年实际入库的企业所得税为基数,其上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企业补贴。

3、企业为挂牌将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留成部分,在企业成功挂牌后,由区财政给予纳税人补贴。

4、成功挂牌,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八)淮安市

文件:《市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3]186号)。

内容:1、改制过程中,审计评估后净资产增值部分应缴企业所得税及以前年度补缴税收,由同级财政按照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2、改制过程中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同级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3、改制过程中土地、房产等资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缴纳的税收,挂牌后,同级财政给予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4、企业成功挂牌后,一次性奖励80万元。

(九)苏州太仓市

文件:《关于鼓励扶持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政策意见》(太政发〔2013〕77号)

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及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区域市场挂牌后,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十)苏州姑苏区

文件:《关于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扶持办法》(姑苏府[2014]65号)

内容:1、在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经审计或评估调整增加的利润部分所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的70%给予补助;2、企业在“新三板”、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或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等成功挂牌后,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补贴;3、鼓励区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姑苏区(并在姑苏区纳税)开展挂牌工作,对成功挂牌的企业,除享受同等补贴外,再给予其它奖励。

六、江西省—南昌市

文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69号)

内容:1、拟挂牌企业改制完成,并在注册成立后6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公司注册文件及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等有关材料报送市金融办的,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2、企业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挂牌的,给予25万元奖励;于2014年12月31日之后挂牌的,给予15万元奖励;3、挂牌并完成直接融资的企业,按募集资金总额的0.2%给予奖励;4、保荐机构每保荐1家挂牌企业奖励10万元,奖励范围为成功挂牌前100家企业。

七、福建省

(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件:《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到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泉开管[2012]20号)

内容: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办理工商登记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挂牌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实现第一笔融资并将80%以上(含)融资额在开发区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针对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而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参照其补缴税额本级留成部分50%的额度给予资金奖励,兑现时间为挂牌后;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其税款全部缴纳的当年,开发区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

从挂牌当年起,以上年度所缴“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基数,每年新增的“三税”(入库数)开发区本级留成部分全额、逐年度给予奖励,最长3年。

(二)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到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龙经管委[2012]121号)。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在挂牌的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待定向增资或扩股成功后再给予30万元奖励;实现第一笔融资并将融资额在开发区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以办理工商登记为准)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挂牌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企业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在其税款全部缴纳的当年,开发区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从挂牌当年起,以上年度所缴“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基数,每年新增的“三税”(入库数)开发区本级留成部分三年内全额度给予奖励。

(三)漳州市长泰县

文件:《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泰县扶持企业上市实施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泰政综[2013]6号)。

内容:1、成功挂牌后,县政府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2、改制中补缴税收按县留成部分的60%奖励。3、挂牌后三年内,按新增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50%扶持。

(四)厦门市翔安区8

文件: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的补充意见

内容: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我区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可申请享受以下扶持奖励措施:

1、财政资金奖励

(1)企业聘请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完成改制及尽职调查后,向监管机关或交易所完整提交备案材料并被受理,给予30万元奖励;

(2)企业成功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后,将募集资金的60%以上实际用于我区投资的,给予50万元奖励;

(3)市域外企业在成功挂牌交易后,当年度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迁回翔安区,并将募集资金的60%以上实际用于我区项目投资的,给予50万元奖励,并一次性给予高管人员10万元奖励。

2、纳税贡献奖励

(1)企业成功挂牌交易后的三年内,按其当年度新增的翔安区级三税留成部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的25%给予补助;

(2)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资产过户而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等税收,在其税款全部缴纳后,按照翔安区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因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为股本而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挂牌成功后按照翔安区级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八、贵州省

文件:《关于印发《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融资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经信融资〔2013〕7号)

内容:按企业挂牌直接发生费用的4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资金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九、吉林省通化市

文件:《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意见》(通市政发[2012]8号)。

内容:1、企业与推荐机构、中介结构签订改制重组协议后,市政府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2、企业改制后3年内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环比增长的部分由受益财政补贴给企业;3、拟挂牌企业新建生产性建设项目的行政性收费,地方性规费及中央、省规定收费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奖。拟挂牌企业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用地指标和工业生产要素供应方面给予企业积极支持。

十、湖南省长沙市

文件:《关于鼓励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86号)号)内容:1、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分别在挂牌后给予50 万元和30 万元的前期费用补助。

2、支持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的资金从资本市场发展专项中列支。

十一、河北省

廊坊市文件《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鼓励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规定的通知》(廊政〔2014〕40号)内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成功上市的企

业,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由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转板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再给予50万元奖励。

全国各地新能源补贴政策一览

全国各地新能源补贴政策一览(2017) 一、全国各地地补政策 国家:新能源货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 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 1.北京市: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 2017年2月16日,北京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确定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纯电动小客车及燃料电池小客车可以获得北京市地方财政补助,其中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上的燃料电池小客车可获得10万元补贴,纯电动小客车按续航里程不同补助标准也不同:续航在100(含)-150公里补贴1万元,续航在150(含)-250公里补贴1.8万元,续航在250(含)公里以上补贴2.2万元。 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100≤R<150 150≤R<250 R≥250R≥300 纯电动 1 1.8 2.2 / 燃料电池/ 10 备注: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顺义区:顺义区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有效期:本实施细则2017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顺义区发布《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实施细则(暂行)》。该暂行办法指出,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策执行。(北京市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在国家、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基础上,顺义区对符合条件的燃油车主置换新能源汽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贴,置换补贴不超过车辆实际终端销售价格的50%。即:10万元/台以上车辆,给予5万元/台的补贴;10万元/台以下车辆,给予销售价格的50%补贴。 3.上海市: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的通知 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

全国中储粮及华粮名单(国家财政补贴)

中央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 (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储备粮库 1、中央储备粮北京顺义直属库 2、中央储备粮北京密云直属库 3、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4、中央储备粮天津东丽直属库 5、中央储备粮天津蓟县直属库 6、中央储备粮天津大港直属库 7、中央储备粮天津宁河直属库 8、天津市津港粮油进出口接运公司 9、中央储备粮天津武清直属库 10、中央储备粮沧州直属库 11、中央储备粮衡水直属库 12、中央储备粮霸州直属库 13、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库 14、中央储备粮高碑店直属库 15、中央储备粮邯郸直属库 16、中央储备粮新乐直属库 17、中央储备粮邢台直属库

19、中央储备粮三河直属库 20、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 21、中央储备粮兴隆直属库 22、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 23、中央储备粮涿州直属库 24、中央储备粮保定直属库 25、中央储备粮景县直属库 26、中央储备粮辛集直属库 27、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 28、中央储备粮张家口直属库 29、中央储备粮泊头直属库 30、中央储备粮肃宁直属库 31、中央储备粮石家庄直属库 32、中央储备粮武邑直属库 33、中央储备粮冀州直属库 34、中央储备粮深泽直属库 35、中央储备粮高邑直属库 36、中央储备粮大名直属库 37、中央储备粮永年直属库 38、中央储备粮武安直属库 39、中央储备粮临漳直属库 40、中央储备粮峰峰直属库

42、中央储备粮馆陶直属库 43、中央储备粮曲周直属库 44、中央储备粮魏县直属库 45、中央储备粮深州直属库 46、中央储备粮饶阳直属库 47、中央储备粮故城兴粮直属库 48、中央储备粮吴桥直属库 49、中央储备粮太原直属库 50、中央储备粮大同直属库 51、中央储备粮襄垣直属库 52、中央储备粮长子直属库 53、中央储备粮忻州直属库 54、中央储备粮洪洞直属库 55、中央储备粮河津直属库 56、山西中储粮黎城直属库 57、山西中储粮文水直属库 58、山西中储粮夏县直属库 59、山西中储粮太谷直属库 60、山西中储粮寿阳直属库 61、山西中储粮介休直属库 62、山西中储粮原平直属库 63、中储粮兴远平阳直属库(寿阳中储粮平阳仓储有限

2017年新三板上市收费标准

2017年新三板上市收费标准 我们知道,企业在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时候,需要满足上市的条件,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2017年新三板上市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市费用:与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相比,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转让的费用要低得多。新三板上市业务费用分两部份;一部份是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一部份是各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费用一般在120万元左右(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和主板券商的不同而上下浮动)。目前主要中介机构的总体费用在130万左右。若公司已经完成改制,整体费用可酌减。另外,当地政府对新三板挂牌企业都有财政奖励政策,一般在80-100万元左右。 上市运营成本: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后运作成本每年不到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1)信息披露费(深圳信息公司收取):1万元/年; (2)监管费(主办报价券商收取):约2万元/年; (3)交易佣金:0.15%; (4)印花税:0; (5)红利个人所得税:0-10%。 新三板政府优惠政策: 北京:依据《中关村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可申请改制资助,每家企业支持30万元,企业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可获得30万元资金支持。主办券商推荐的园区企业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挂牌报价文件备案确认函》后,每家券商可获得20万元资金支持。 天津:对在国内三板市场挂牌上市及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始融资额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专项补贴。股份制改造补贴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公示后,市科委、市财政局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县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合肥:对完成安徽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获得安徽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的拟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补助;企业进入“新三板”、国内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成功挂牌融资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关于2017年补贴额一览表的相关说明

关于2017年补贴额一览表的相关说明 〖定额定比操作模式简介:〗 即一览表公布各最高补贴额,各厂家申报产品归档时自主按产品售价30%核算申报确定补贴额,超过最高补贴额的按最高补贴额确定,低于最高补贴额的按实际核算数确定,市县操作时,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对补贴产品按销售价格30%计算,超过最高补贴额的按最高补贴额享受补贴,低于最高补贴额按实际核算数享受补贴。 〖一览表修订说明:〗 1、减甘蔗种植机、甘蔗割铺机2个品目,计3个档; 2、增加铡草机、微灌设备2个品目,计9个档。其中铡草机5个档,根据我省生产实际对生产率20T以下产品进行补贴,分档及补贴额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办机[2015]5号文印发的《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确定;微灌设备分档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办机[2015]5号文印发的《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分类分档方法,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流量50立方以下、50-80立方、80-130立方、130立方以上四个档进行补贴,补贴额参照广西标准结合海南实际确定为300、600、900、1200元; 3、减去割草机、圆盘耙、中耕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4

个品目中的16个档,分别是2.8m及以上往复式割草压扁机、3m及以上往复式割草机、2.8m及以上旋转式割草压扁机、2.8m及以上旋转式割草机、4m及以上自走式割草机、 4.5—6.5m圆盘耙、6.5m及以上圆盘耙、幅宽6m及以上中耕机、100马力及以上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4、细化了8—18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为8—1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和10—18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2个档,补贴额分别为469 5、6930元; 5、省资金增加对补贴比例偏低的圆盘耙、秸秆粉碎还田机实行1:0.5累加补贴。

上股交E板:全国财政补贴一览表

上股交E板:全国财政补贴一览表 一、上海市 (一)上海市 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99号)。 内容:要求各区县制定支持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支持。市财政根据各区县的政策支持情况,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专项转移支付。 文件:《关于印发<本市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股权托管交易有关财政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财企[2012]45号)。 内容:要求各区县制定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实施股份制改制、鼓励和引导辖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托管的相关扶持政策,市财政根据各区县有关财政扶持情况,每年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专项转移支付。(二)嘉定区 文件:《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实施意见》(嘉府发[2014]54号)。 内容:补贴挂牌公司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对于新落户于嘉定区的企业,额外补贴50万元。 (三)浦东新区 文件:《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浦金融管理[2012]93号)。 内容:补贴挂牌公司50万元,同时,补贴推荐该公司成功挂牌的推荐机构会员20万元。 (四)张江核心区 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及加速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张江园区管[2012]145号)。 内容:一次性给予160万元的改制挂牌补贴,并且挂牌后给予每年10万元补贴支持;若公司挂牌后实现融资,为推荐机构会员及上海股交中心各给予首轮融资额1%的补贴。 (五)闵行区

上海市各区企业新三板挂牌财政补贴汇总

政策依据 补贴政策 张江高科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及加速发展扶持办法》 (一)改制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二)挂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一)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50万元补贴;(二)挂牌后IPO上市,在上海证监局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三)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四)申请提交证监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五)新迁入浦东并在两年内上市,奖励50万元。 闵行区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功挂牌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嘉定区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实施意见》 (一)补贴挂牌公司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二)对于新落户于嘉定区的企业,额外补贴50万元。 徐汇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对进入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由市区两级按照1:1的比例给予补贴;(二)对在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可由市区两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如成功转板上市,可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虹口区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扶持细则(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 (一)改制过程中的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二)改制过程中缴纳的所得税,按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70万元。挂牌、交易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专项扶持办法》 (一)因挂牌产生的中介费用,按50%给予扶持,累计不超过200万元;(二)区外迁至青浦成功挂牌的,再奖励50万元;(三)之前已成功挂牌的或在区外挂牌后迁至青浦并纳税的企业参照执行。 奉贤区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金融服务业财政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一)挂牌过程中的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对将注册地迁至奉贤区张江分园或区内其他区域的外区企业两年内成功挂牌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宝山区 《宝山区金融服务“调结构、促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挂牌产生的中介费用按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150万元。 普陀区 《普陀区金融产业专项扶持办法》 (一)成功挂牌的,改制补贴最高50万元,挂牌补贴最高70万元;(二)挂牌期间缴纳的监管费、信息披露费,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万元补贴。 金山区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完成改制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二)成功挂牌再给予100万元的补贴;(三)转板上市的,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四)区外企业迁至区内并挂牌,再奖励50万元。 崇明区 《崇明县关于鼓励企业开展股权托管交易暂行办法》 (一)对成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际中介服务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200万元;(二)县外企业迁至崇明并成功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

2021年财政补贴计划

2021年财政补贴计划 zhangle888 精心整理了《XX年财政补贴打算》,望给大伙儿带来关心! 依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推广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通知》渝经信发〔〕57号)和《市市级机关事务治理局关于开展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的通知》渝机管发〔〕66号)要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大措施。现下达我区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实现“xx”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大措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节约用电的一项标志性工程。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使用户节电省钱得实惠,有利于形成社会节能减排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惠民”指导思想,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实施,认真做好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 涉及到千家万户和社会各界,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和谐,紧密配合,做好任务安排和组织实施;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组织指导大宗用户、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开展工作;要加强与中标供货企业联系,及时解决推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方式及标准 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购买,国家对城乡居民和大宗用户购置中标企业高效照明产品连续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大宗用户购买。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即:大宗用户购买按中标协议价格的70%付款,城乡居民购买按中标协议价格的50%付款)每个大宗用户购买不得低于100只。城乡居民凭有效身份证购买,每个身份证购买不得超过10只,并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样表由中标企业提供) 三、推广任务分解 紧凑型大功率节能灯1.1万只,市政府今年下达给我区的推广指标为13.44万只。其中:紧凑型节能灯9.9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2.32万只,高压钠灯0.12万只。 向宽敞城乡居民推广;部门在机关和下属单位推广;园区在企业推广。社会推广是中标企业在几江重百时代广场和社区推广。现将今年的推广指标予以分解(见附件1请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大力宣传,今年推广工作要紧实行任务推广和社会推广两种方式。即任务落实到镇街、部门和工业园区。镇街通过社区平台和赶场时刻。确保让更多的民众知晓国家的补贴政策。 并将购买资金集中收取后,各部门、各镇街、各工业园区将大宗用户、居民信息和购买数量登记。与选中的中标企业联系(见附件2由中标企业将节能灯具集中送货上门。

新三板挂牌财政补贴标准(2017最新)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f700478.html, 新三板挂牌财政补贴标准(2017最新) 2015年新三板挂牌的热潮持续,一个重要因素是国家财政对新三板挂牌的补贴。那么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这些经济领头城市的新三板补贴标准有多少?赢了网小编整理了这些城市的新三板政策补贴标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北京市 (一)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补贴金额是: 1、改制资助30万元; 2、挂牌资助30万元; 3、主办券商资助20万元。

(二)东城区 根据《东城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若干意见的通知》,财政补贴金额是: 1、完成股改后奖励100万元; 2、挂牌成功后奖励50万元; 3、融资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三)西城区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办法》,财政补贴金额是: 1、与券商签订协议并备案登记后,补贴20万元; 2、申请被正式受理,补贴80万元; 3、成功挂牌的,补贴50万元。

(四)丰台区 根据《丰台区支持“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财政补贴金额是:挂牌后奖励50万元,奖励主办券商10万元。 二、上海直辖市 (一)张江高科技园区 依据《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及加速发展扶持办法》,财政补贴金额分别是: 1、改制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挂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浦东新区 依据《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财政补贴金额分别是:

1、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50万元补贴; 2、挂牌后IpO上市,在上海证监局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 3、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4、申请提交证监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5、新迁入浦东并在两年内上市,奖励50万元。 (三)闵行区 依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政补贴金额是:成功挂牌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嘉定区 依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实施意见》,财政补贴金融分别是: 1、补贴挂牌公司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新三板挂牌条件和各地优惠补贴政策(精)

新三板挂牌条件和各地优惠补贴政策 消息称IPO年底前重启发行或无望,如果您到现在还看不懂中国资本市场的趋势,看不到新三板的战略前景,一味痴情IPO,那可能要调整下思路了,改变对新三板的看法了,新三板将是中国的纳斯达克,然而新三板挂牌需要哪些条件以及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以下将为您一一解答: 新三板挂牌条件 新三板挂牌公司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形成基本标准如下: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2.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政补贴案例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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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政补贴改革案例 我国城市自来水、煤气等公共产品的频频涨价引来了老百姓的不满。老百姓埋怨道,公共产品怎能一有亏损就涨价?前些时候广州自来水涨价、南京煤气涨价,因为老百姓的不满而暂时流产。对此,政府也是一肚子苦水。公益产品成本与价格背离,公益企业的亏损,政府的财力有限,没有能力包揽。市政部门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价格低下,其最大的理由是“公共产品是市民生活的必需品”这个假定,认为其价格上升会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因此城市公共产品计划的传统方法仅限于供给方,即如何寻找资源,如何提高开采技术以增加供给,而对公共产品价格与需求关系完全不予考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的预测实际上就是对其需要的预测”。经济学家早已对这种所谓的“需要方法”提出批评,这种方法不仅使供给者的“供给管理”毫无意义,还无视价格在公共产品消费决策中的作用。在传统的公共产品计划中,供给管理者随着需求的变化而调整供给量,而不是调整价格。 于是,除了公益产品成本是否合理以外,又一个问题自然地摆到了人们的面前,政府对公益企业的财政补贴是否合理财政补贴落到了谁的口袋里 材料一:城市公用水业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财力有限时,吸引民间资本、外国资本,或通过上市筹集公益企业投资资金。这些投资者不同于政府,往往有着较高的回报要求。 上海市宝山区内有一家英国独资水厂。这家成立于1997年,自有资本金2190万美元、贷款510万美元的水厂,其投资者要求的年回报达15%,公益企业充其量只是微利企业,而这个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远高于水厂10%的平均回报率。这两年,这家水厂每年的项目利息473万美元,年投资回报192万美元,两者相加达投资额的24.6%。如此高的回

新三板广东财政补贴一览表

地区补贴金额政策依据 广州市(一)奖励前30家挂牌企业30万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制转让奖励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办法》 广州市天河区(一)对挂牌的企业奖励累计不超过80万元。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天河科技园/广州天河 软件园促进园区优势产业 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 高新区 (一)挂牌成功后,依据相关票据实报实销,不超过180万。 深圳市龙华新区(一)按照股份改制、成功挂牌予以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 分别最高50万元、160万元,总计最高210万元的资助; (二)成功转板上市的,按照挂牌和上市资助(一般企业资 助24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资助300万元)的差 额予以补齐。 《龙华新区关于加快高新 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科技企业上市资助类)》 珠海市高新区(一)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奖励20万元; (二)与主办券商签订协议并提交文件的奖励50万元; (三)成功挂牌的,奖励50万元; (四)首次实现融资,且募集资金主要投放在我区的奖励50 万元; (五)每年享受各项扶持政策项下资金扶持的总额不超过该 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对高新区财政实际贡献的80%。 《珠海高新区关于鼓励企 业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管理办法(试 行)》 珠海市金湾区(一)完成股改的奖励40万元; (二)通过券商内核的奖励30万元; (三)成功挂牌的奖励20万元,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0万 元。 《金湾区促进“三高一特” 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一)首次挂牌的,给予50万元补助。企业挂牌后按累计融 资金额分阶段给予企业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奖励: 1.累计融资资金1000万元以下,奖励50万; 2.累计融资资金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含1000 万元),奖励100万元; 3.累计融资资金达到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 奖励200万元; 4.累计融资资金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奖励250万 元。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 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 (修订)》

财政补贴文件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支持金融机构主动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稳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中央财政按照贷款平均余额一定比例给予的定向费用补贴。 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是指根据银监会统计和认定所确定的西部偏远地区乡(镇),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本办法所称贷款平均余额,是指金融机构(网点)该年度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贷款余额之和除以季度数。具体统计口径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为准。如果金融机构(网点)为当年新设,则贷款平均余额为其设立之日起的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

第三条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工作遵循政府扶持、商业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 政府扶持,是指财政部建立定向费用补贴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实现持续发展。 商业运作,是指金融机构按商业经营规律,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风险可控,是指金融机构在加大贷款投放的同时,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改善经营指标,控制相关风险。 管理到位,是指财政部门规范补贴资金管理,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施效果。 第四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地方补贴资金,加大补贴政策力度,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第二章补贴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中央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的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 第六条中央财政对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重复享受补贴。

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重点拟上市企业财政补贴和奖励暂行办法

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重点拟上市企业财 政补贴和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快高新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推动高新区内企业改制上市,加快资本市场建设步伐,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拟上市企业是指: (一)经市金融办确认纳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或经市国资委审定纳入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推进企业名单,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在“新三板”、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 (二)经认定并纳入高新区重点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的企业。 (三)在高新区内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且已取得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本条(一)、(二)之任一款且符合(三)款的企业属于高新区重点拟上市企业的认定范围。 第三条高新区财务局负责补贴和奖励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工作并牵头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章财政补贴和奖励 第四条对企业在改制期、辅导期给予不同的财政扶持政策: (一)重点拟上市企业改制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利润,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由高新区管委会按区级留成部分的85%给予专项补贴。 (二)重点拟上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合并或分立、股权转让或重组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在过户环节所交纳的契税,由区财政扣除规定的手续费后全额补贴。 (三)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当年起3年内,企业所得税年递增15%以上部分的区级所得的50%,由高新区管委会以项目补助的形式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五条对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和“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费用补贴,对在境内外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 第六条补贴和奖励标准:按照“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原则,对高新区重点拟上市企业给予挂牌后费用补贴和上市后财政奖励: (一)对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浙江各地区企业股改上市补贴政策一览表

浙江各地区企业股改上市补贴政策一览表 为鼓励企业走进资本市场,特享受补贴如下: 0571: 1.杭州江干:对于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给予10万—100万元奖励。 2.杭州下沙:通过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或新三板挂牌实现融资创新的,给予60万元奖励。 3.杭州萧山:对于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及到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300万元的奖励。 4.杭州拱墅:通过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或新三板、成长板挂牌,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本地企业通过并购方式实现境内外上市的,给予10万—150万元奖励。 5.杭州余杭:凡在全国“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经认定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30万—200万元奖励。 0573: 嘉兴:对成功进入股权转让平台进行股权交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嘉兴桐乡:对进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部分奖励。 嘉兴海宁:在浙江股交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0574: 宁波: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经认定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成长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给予30万—200万元奖励。 宁波保税区:成长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经认定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给予20万—100万元奖励。 宁波宁海:对股份制改造上市,全县前三家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20万—100万元奖励。 0576: 台州: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台州路桥区:对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每家企业补助10万元。 台州玉环:对进入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浙江温岭: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0580: 舟山定海: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0575: 绍兴市本级:对在“浙四板”挂牌的企业和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30万元的补助。 绍兴:对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或“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对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或境外市场所需的并购重组企业,奖励30万元。 绍兴上虞: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或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进入浙江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40万元的奖励。 绍兴诸暨:对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绍兴嵊州:对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奖励。

重庆市重点拟上市企业财政补贴和奖励暂行办法

重庆市重点拟上市企业财政补贴和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加快资本市场建设步伐, 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拟上市企业是指经市金融办确认纳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或经市国资委审定纳入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推进企业名单,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在“新三板”、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 第三条市财政局负责补贴和奖励资金的审定和拨付工作。市金融办和国资委负责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资格和上市情况进行认定,并牵头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章财政补贴和奖励 第四条重点拟上市企业改制上市时,追溯调整前三年利润,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按市级留成部分的85%给予专项补贴。 第五条对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和“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费用补贴,对在境内外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 第六条补贴和奖励标准:按照“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原则,对我市重点拟上市企业给予挂牌后费用补贴和上市后财政奖励: (一)对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挂牌费用50%且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 费用补贴; (二)对进入“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挂牌费用50%且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费用补贴; (三)对在境内外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财政奖励(含挂牌费用补贴)。 第七条企业挂牌发生费用的范围: (一)企业改制挂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验资费用、资产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等; (二)券商的相关服务费用; (三)经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认可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章申报资料及时间 第八条重点拟上市企业改制,申请财政补贴应向市财政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改制上市进展情况、改制追溯调整净利润和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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