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桂林旅专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制定本条例。
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和休息的基本场所,同时又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公寓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育人工作,加强公寓建设,逐步实现公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注重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支持、参与公寓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4、在学校和后勤部门的指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持住宿单和交费收据,由管理员负责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安置住宿。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家具和门锁或将床位、家具、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2、在住宿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不得擅自更换宿舍。
3、学生住宿应按照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住宿、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遵守公寓秩序、维护公寓安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指导检查和教育管理。
4、每个公寓设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宿舍公物、秩序、安全、内务和卫生等事务。公寓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礼让、互帮互助,支持、协助室长搞好公寓建设。
5、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公寓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23:00关门;周五、周六(含节假日)23:30关门。
6、午休时间和夜晚熄灯后不准喧哗、打闹、吹拉弹唱、播放音像制品和玩电脑游戏等。大门关闭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情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进
入。
7、寒暑假期间,学校不主张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其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
8、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者,必须在学校规定离校之日起3日内离开宿舍,违者按校规处理。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住宿时间,必须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统一安排住宿,并按每天5元交纳住宿费。
9、非公务活动,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留宿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三、公物管理与维修
1、学生住宿后,须在两天内清点公寓公共物品,填好公寓资产设施登记册。生活中要爱护公物,注意保管。公物不准私自调换、搬出、外借。禁止在公寓和公物上乱刻乱画,公物若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2、公寓门锁和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置发放,每把钥匙交费1元。学生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需配钥匙或更换锁的,视情况定,费用由丢失者负责。
3、借用值班室钥匙须凭学生有效证件,管理员验证后予以开锁,禁止破门而入。
4、学生调整公寓时须交回原公寓钥匙,原公寓钥匙如丢失需赔偿。
5、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在退住宿时必须交回钥匙,不交钥匙者,不予办理退住宿手续。
6、学生公寓公物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使用者不得损坏和擅自拆装公共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挪移,变换已按规范摆放的设备和设施。
7、调整公寓,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在调整或退住宿前,要进行公物移交验收,公寓楼管理员执行验收。
8、公物维修、宿舍需要维修的家具或设备设施,由室长到值班室将维修项目名称以及公寓号登记清楚,应交费的须交费。管理员根据维修登记应及时向有关维修部门申报联系维修,及时予以解决,维修完毕,应有维修人员的签字。对有困难而一时难以修复的项目,要做出解释说明,并尽快设法解决。
9、后勤服务集团要作好计划,申请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公寓进行物业、安全大检查、大维修,处理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四、公寓秩序与治安管理
1、公寓午休时间12:30至14:00和夜晚22:00以后不准会客,午休和夜晚熄灯(按学校作息规定时间)后应保持安静,不得侵犯他人正当休息权益,禁止一切影响、干扰、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发生(包括收看电视、播放声像制品、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聊天等)。
2、公寓楼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应整齐地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公寓楼不准推销和张贴广告、不准打球、拍球和踢球。
3、宿舍禁止私接乱拉电线、网络线,禁止烹饪、禁止吸烟、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器(学校统一配置的除外)、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等器具。
4、讲究个人卫生,爱护公共卫生,禁止向窗外、走廊、楼道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和倒水,禁止随地吐痰、便溺、饲养动物,禁止将饭菜带入公寓内、禁止在走廊楼道内放置脏、杂物、垃圾带等。
5、个人生活垃圾装袋扔到楼下指定的垃圾箱内。
6、公寓内禁止酗酒、猜拳、摔瓶、打麻将、赌博、张贴大小字报,聚众喧哗、起哄砸物、打架斗殴。
7、禁止焚烧废弃杂物,禁止携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声像制品,禁止搞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8、学生不得在外住宿,因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须经学工处批准,并报有关系和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9、非公务活动,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禁止采用不正当方式进入公寓,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
10、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生本人财物应慎重保管,宿舍无人时要锁门,洗晒衣物要记得收回,宿舍钥匙不准外借。
11、爱护消防设施,非灭火不得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公寓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寓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12、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来访登记制度。来访人员(包括非本楼学生)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来访结束后应予注销。管理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来访人员进入公寓。
13、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管理人员要勤巡逻、勤观察、勤检查,认真维护公寓秩序,严格秩序与治安管理。
五、毕业生离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使毕业生能及时、顺利毕业离校,特制定本规定。
1、毕业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毕业生毕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单),并经有关部门检查核实,(交还宿舍钥匙)后即可离校。
2、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离校之日起三日内退住宿离校。因故不能按期退住宿者,按每天5元标准收取住宿费,若因公需要延长住宿者,由所在系(部)出具证明。无论何种原因需继续住宿的,均应到公寓管理中心重新办理住宿手续,并按指定宿舍住宿。
3、毕业生离校前必须遵守学校与学生公寓的有关制度和纪律,保持良好形象,做到文明离校:
(1)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不违反作息制度,不起哄打闹,不干扰影响在校学生的期末复习考试。
(2)爱护公物,不损坏拆毁校园及宿舍的公共设施(包括:门、窗、桌、椅、柜、床、线路、灯具等),不在公共场所和宿舍内乱刻乱画,违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3)不在宿舍摔砸墨水瓶和个人杂物,不在过道、走廊焚烧废弃物。
(4)文明聚餐(严禁在宿舍聚餐),不酗酒,不能划拳猜码和摔砸酒瓶。
(5)离校退住宿时应将自己所住宿舍打扫干净,营具摆放整齐。最后一名学生离开宿舍前应与管理员说明,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离校,如发现问题,必须做出解释。
4、毕业生离校前应将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净,妥善归拢保管好个人有关证件、材料和物品,并全部带走。因个人保管不当致使遗失的,由学生个人负责。
5、桂林及外地留在桂林的毕业生应按时将自己的行李物品带走,不准乱串宿舍住宿,退住宿后不准再次住宿。
6、毕业生毕业期间,不准在校园和宿舍区出售个人处理物品。
7、毕业生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到文明离校,做好表率。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校规校纪处理。
六、公寓管理职责
公寓管理系后勤集团下属管理服务型实体,在后勤集团的领导下,负责在校学生住宿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其职责是:
1、对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制定学生公寓具体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住宿安置、调整、退住宿手续。
3、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秩序、卫生、水电和星级公寓检查评比管理,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及其相应的管理资料。
4、对学生公寓的房屋、设备、物品等国有资产负有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负责报修并协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房屋、设备、家具、水电设施等进行管理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5、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协调好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宿管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公寓建设,实现管理目标。
7、完成学校和后勤集团交办的任务。
七、工作人员守则
1、不准擅自脱岗、串岗、离岗;
2、不准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私事;
3、不准带小孩上班;
4、不准在值班室与人长谈、闲聊;
5、不准非工作人员顶班或在值班室留宿非工作人员;
6、不准动学生任何物品或向学生索要任何物品;
7、不准在非休息时间躺在床上休息;
8、不准在值班室聚众打牌、下棋和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9、不准擅自批准学生住宿和学生留宿外人;
10、不准发现问题后不处理、不汇报,隐瞒推诿、敷衍了事。
八、公寓管理组长工作规范
1、素质要求
掌握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和学生工作的有关理论、业务知识与特点,熟悉有关政策、法令,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2、工作职责
组长在公寓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确定的管理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主持制订学生公寓工作计划,
完善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主持实施学生公寓各岗位管理工作规范,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和相应管理资料,推进学生公寓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3)负责组织做好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负责本小组人力调配,人员聘用(或解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定额和计量指标,协调理顺本部门工作人员之间和各有关部门工作之间的关系。
(5)完成学校和后勤集团交办的任务。
九、学生公寓管理员
1、素质要求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掌握学生公寓管理的基本知识、特点、规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岗位职责
(1)在组长的指导下,负责本楼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服务育人的宗旨,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贯彻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完成组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实施办理学生住宿、宿舍调整和退住宿手续及学生住宿人数的登记录入工作。
(3)负责本楼公共卫生清扫与保洁,保持公寓楼整洁干净。执行“星级宿舍”评定管理办法,督促指导住宿学生搞好内务、卫生,遵守秩序,检查评分做到公正准确,实事求是。定期召开室长工作会议,大力推动“星级宿舍”活动的开展。
(4)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预防各种事故发生,对危及公寓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负责本楼固定资产设施的登记管理,做到房号、床号、姓名与配置的资产设施相符,严格执行公寓资产设施管理办法,对人为损坏设备设施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置。
(6)严格执行公寓会客制度,对非本公寓学生或外来人员须查看证件,并作会客登记。女生公寓禁止男性进入;男生公寓禁止女性进入(特殊情况例外)。
(7)负责门卫值班,对携带贵重或大量物品出楼者,要办理登记,各类营(家)具一律不准带出公寓。
(8)负责学生入住前期准备工作和住宿调整与毕业生退住宿过程中的设备设施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做好日常各种维修申报登记和维修联系工作。
(9)熟知本楼住宿学生情况,做到知系别、知专业、知系领导和辅导员,主动扩展为学生服务的项目,经常征求学生对服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10)严格掌握作息制度,按时开关电闸、开关大门。对晚上关门后晚归的学生要验证登记。晚上熄灯后,必须巡查一次各个楼层,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并做好值班日记。
(11)遵守工作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闲聊、不擅离工作岗位。
3、考核内容与办法
(1)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和态度,贯彻执行管理制度、礼节礼仪、工作作风与职业道德。
(2)星级宿舍评定管理成效、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与秩序、维修处理、设备设施管理、室长工作会议组织能力。
(3)劳动纪律、出勤,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奉献精神。
(4)考核办法:在日常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因工作失误而造成责任事故,被投诉等,每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总额的 10% ;在年度考评中,首先个人鉴定、述职自评,在此基础上进行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并结合学生对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评议意见),集团根据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结果的综合汇总与考评原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定:
综合测评分在 90 分以上,可评定为优秀;
综合测评分在 75 分以上,可评定为称职;
综合测评分在 60 分以上,可评定为基本称职;
综合测评分在 60 分以下,可评定为不称职。按总务处决定:在年度考评中,被考核人被评定为不称职扣发其岗位津贴全年总额的 30% 。
十、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水电管理,保障供给,避免浪费,满足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的需求,制定本制度。
1、学生公寓的管理者和住宿学生要树立珍惜资源和能源的意识,养成节水节电的美德,杜绝浪费水电现象和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2、学生公寓水电定额指标:
(1)水定额指标:学生每人每月 5吨。
(2)电定额指标:按公寓类型标准化分,即 8 -- 6 人室的每公寓每月20 度;
3、学生公寓水电指标节余数留存该宿舍名下,用于日后冲销超用水电费。超定额指标的水电费由该宿舍学生自行负担并按市价收费,并必须在公布水电费后 10 天内交清。
4、学生公寓水电表由水电组抄报,并实施统计结算,每月初将上月水电耗用结果公布各区(楼)。1至 10 日由各区(楼)管理员催缴代收超额水电费,逾期不交的宿舍,后勤集团给予停水停电处理,直到交清为止。
5、学生公寓的水电应保障正常供给,以满足学生正常生活的需求,同时根据学校的作息制度,公寓管理员和总务处必须按时供水供电。供应水电时间为早上 6 点至晚上 11 : 30 点(周五、周六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至晚上 0 : 30 )。
6、寒暑假期间用水用电定额指标按该宿舍实际留校人员配给,即留校学生只能使用自己的水电定额指标。
7、学生公寓水电维修工作由后勤集团负责,后勤集团应经常检查水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大型维修项目须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另拨专款实施维修更新。公寓管理员应主动及时做好日常水电维修的联系和申报工作,后勤集团与学生处协同查处学生宿舍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8、禁止私接电源和拆装水电设施,禁止不过水表电表用水用电,禁止擅自接他人宿舍电源,违者处 50 — 100 元罚款或停止供水供电。
9、禁止在公寓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等 300 W 以上的大功率电器,违者处没收其违章电器外,并处 50 — 100 元罚款。
10、爱护水电设施是每个住宿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人为地损坏水电设施必须
照价赔偿,私拉乱接、故意破坏水电设施并由此产生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
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学生公寓资产设施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配置的营具、设备等固定资产是满足学生学习、生活需要的必备条件,是国有资产的一部份,为了加强管理,防止流失和损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后勤服务集团按学校规定配齐学生公寓室内营具、设备。学生公寓的固定资产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管理,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一律不准搬出公寓。
2、住宿学生在使用中应爱护宿舍营具和设备设施,不得私自增减、拆卸、调换、挪移、损坏和丢失。
3、学生住宿后,须在两天内检查所有营具、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若有损环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报告,否则视为完好。
4、学生住宿后,室内设备设施若有异常损坏(如线路故障、卫生间渗水等),室长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公寓营具设备要逐一造册登记。新生入学后一周内由管理员与室长办理清点、交验手续。
6、各公寓室长要经常提醒本室人员爱护室内设备设施和营具,要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防止损坏和丢失。
7、公寓营具、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属自然损坏的,由室长负责向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联系维修。凡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凡人为损坏的(包括门、窗、玻璃、照明灯等),除收取成本维修费外,并视情节处 10 — 1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惩处。
8、公寓营具设备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若损坏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时、属个人使用的营具、设备,由使用人赔偿;属公共使用的,按宿舍人数均摊共同赔偿。
9、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必须配合管理员做好营具、设备设施交验工作,经查验合格后方可离校。
十二、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制度
为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和学生自身以及公共财物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1、公寓管理员要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加强门卫管理和公寓区域内巡视,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2、每个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注意个人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3、住宿学生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公寓无人时要关窗锁门。
4、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不准乱窜公寓过夜,禁止留宿异性。
5、熄灯后不准燃点蜡烛油灯,禁止卧床吸烟。
6、不准私接电源、网络线,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热得快、煤气灶,违者没收电器具并处以 50 — 100 元罚款。
7、学生宿舍、、公寓内禁止酗酒、摔砸瓶子、打麻将赌博;禁止携带、存放有毒
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传看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禁止搞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禁止张贴大小字报、各类广告;禁止推销、传销活动。
8、禁止在楼道、走廊、阳台等处焚烧废弃物品。
9、不得随意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扑救。需要报警时请拨“ 119 ”火警电话。
10校外来访人员需办理登记手续并押下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公务、探亲除外), 22 : 30 分以后禁止到女生宿舍找人会客。来访客人(含非本楼学生)须在 22 : 30 以前离开学生公寓。
11、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政治、刑事、盗窃案件和火灾,管理人员和住宿学生应立即向校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报告,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秩序,并协助公安和有关部门调查处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公寓管理规章和校规校纪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学生公寓文明公约
1、遵守作息制度,不喧哗打闹起哄,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2、讲卫生爱清洁,不能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乱张贴广告,不能故意弄脏墙壁,不在走廊过道停放自行车和打球。
3、维护公寓秩序,不赌博、酗酒,不打架斗殴、滋事寻衅,不看黄色书刊、声像制品,不留宿校外人员和异性。
4、注意安全,不在宿舍炒菜做饭和焚烧废弃物品,不私接电源和使用违章电器。
5、坚持宿舍卫生值日,自觉整理个人内务和打扫卫生,养成良好风尚,维护集体形象。
6、爱护公物,不损坏和拆装宿舍设备设施,损坏公物要赔偿。
7、珍惜资源,节约水电,不浪费水电。
8、尊敬师长,说话和气,团结同学,互相谦让,举止文明,形象优良。
9、服从管理,不能自行更换门锁和另加门锁,不妨碍管理人员公务活动。
10、支持协助搞好公寓管理建设,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十四、违纪处罚
1、违反住宿管理的
(1)擅自调换宿舍,除责令其退回原处,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恶劣者,取消住宿资格。
(2)擅自留宿外人,每晚处以 20 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失窃等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2、违反公物管理的
(1)公物使用不当致使损坏的,追收维修成本费,保管不善丢失的,照价赔偿。
(2)人为地损毁公物或擅自拆卸损坏公物的,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 20 至 1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3)调整宿舍时,私自带走原宿舍公物的,除责令其搬回原处外,并处以 10 元罚款。
3、违反公寓秩序和治安管理的
(1)违反学校作息制度,午休、晚休时间在宿舍吹拉弹唱、喧哗打闹、播放音响、电脑游戏、打牌下棋、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处以 20 元罚款,并封存其设备处理。
(2)在公寓走廓、宿舍停放自行车的,处以 2 元罚款。
(3)私拉乱接电线、网络线的处以 20 至 100 元罚款,不通过水表电表用水用电,以偷窃论处,除追缴其所用水电费外,并处以 50 至 1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水停电处罚。
(4)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等违章电器,除没收其电器外,并处以 50 至 100 元罚款;焚烧废弃杂物、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灶的,除没收其炉、灶具外,并处以 20 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寻衅滋事、打麻将、赌博、酗酒、猜拳、摔、砸酒瓶的,处以 50 至 100 元罚款。
(6)携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交保卫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7)观看、传播、收藏反动淫秽书刊、声像制品或留宿异性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8)采用爬门、墙和窗户等不正当方式进入公寓者,处以 20 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4、妨害公寓环境卫生的
在公寓楼或区域内乱扔果皮、纸屑、垃圾的,随地吐痰、乱倒水、倒剩饭菜、便溺的;乱涂、乱画、乱刻、乱张贴的,除纪律处分外并视其态度处以 5 至 20 元罚款。因人为造成下水道堵塞者,须承担疏通下水道的一切费用。饲养动物的,除没收外,并处以 10 元罚款。因咬人致伤的,须承担医疗费用等相关责任。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后勤服务集团
二OO五年十月十日
学生公寓卫生检查制度
一、总则
为敦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德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广大学生的共建热情,改变我系学生公寓卫生状况,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卫生、文明的住宿环境,使公寓文明卫生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宿舍文明卫生要求
1、坚持公寓卫生值日打扫制度,保持地面、桌面、墙面清洁。
2、公寓设施完好无损,门窗、玻璃干净,家具灯具无灰尘。
3、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准乱放脏衣服、鞋、袜等。
4、书籍、碗具、牙具、脸盆等物品干净卫生,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5、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6、尊重值日生的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脏物,不从门窗向外倾倒杂物污水,不在楼道堆放垃圾。
7、不在公寓内张贴挂画、宣传画等;严禁乱拉电线,在墙面乱涂乱划。
8、严禁在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游戏。
三、检查条目
1.空气清新度;2.地面整洁度;3.物品摆放整齐度;
4.卧具整齐度;5.公寓文明度。
四、检查细则
1.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由学生会生活部部长牵头,干事配合,对各个学生公寓进行全面检查。
2.公寓卫生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后勤服务集
二00七年五月一日
学生公寓维修规定
学生公寓维修包括水电、门窗、桌椅等宿舍设施维修,由学校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维修不收维修费,材料费按当时市场价由学生负担。学生需要维修时,与公寓管理员联系,由公寓管理员与维修工人联系。维修好后,学生将材料费交维修工人。
维修材料价格表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后勤服务集团
二OO五年十月十日
浴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公共浴室的正常秩序和设施的完好无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洗浴人员须自觉遵守浴室的管理制度。
二、更衣柜为公用设施, 洗浴人员洗浴时可自带锁头上锁,但不得私自上锁做为个人长期使用。如有发现后勤服务集团有权撬锁开柜,并不对柜内物品负责保存、看管和赔偿。违者将上报学校建议给予处分。
三、洗澡时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衣柜钥匙,以防遗失或损坏,如出现问题请找宿舍管理员处理,不准砸撬柜门,否则将赔偿损失。
四、洗澡时必须爱护浴室各种设施。不准随意撬砸计费器、热水管违者将予罚款。
五、洗澡时必须节约用水,洗毕应立即关闭龙头,不准用洗澡水打闹玩耍或洗涤衣物。遇有上述情况,相互间应予劝阻。
六、洗澡时必须保持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不准乱扔烟头、果皮、碎纸等杂物;不准将毛巾上的水拧在更衣室地面上。
七、洗澡时必须注意安全。请勿将手机、金银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带入浴室,个人衣物要保管好,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八、室内行走要防止滑倒;不要大声喧哗;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将加重处罚。
九、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如有未尽事宜及不妥之处,待执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大家的意见再行修订。
十、本制度自浴室正式开放之日起执行。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后勤服务集团
二OO五年十月十日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住 1.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入住前须与宿管部签订协议。 2.学生入住时,需交一寸照片两张、填写住宿登记表,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二、日常管理 1.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实行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参与相结合,规定劳动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宿舍(公寓)建立宿管会,宿舍楼设楼长,楼层设层长,寝室设室长,均由学生担任,配合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入住的房间和床位由宿管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 4.学生会客原则上在会客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室;晚上9时后不能进入宿舍,男女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宿舍。 5.为保证安全,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毯等);不得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焚烧废弃物;熄灯后严禁在室内点燃蜡烛。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6.学生宿舍(公寓)原则上实行缴费用电制度。宿舍内不得私接电源线,不
得擅自加大电源保险丝。室内电源插座插入接线板只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 7.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8.入住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每人配置一套,入住时每人须交付家具、钥匙押金100元。遗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退宿时结算退还,不计利息。 房间的钥匙由宿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管部,由宿管部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宿舍。 9.在宿舍(公寓)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居住和休息,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10.宿舍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一门,电话机由居住人员自理,费用由本室成员自行承担。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机与线路等设施,一旦发现,实行停机处罚,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电话系统出现正常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的作息制度,保持舍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 宿舍熄灯时间视各校区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等作相应的规定,具体时间见各
学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某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是所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摆在全体员工心中的首要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学生管理的规章,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础上,教育和加强全体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格遵照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无盲点,力争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一要加强教育,二要管理到位,三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 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 2. 对全体员工、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防火训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突发火灾的处理方法; 4. 在公寓内组织学生义务消防队,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5. 教育全体员工和广大学生做到人人对安全负责,人人做有心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及时消灭隐患; 6. 保卫人员督促宿管员每月要对楼内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7. 宿管员要利用卫生检查和查寝的时机,必要时可通过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每个房间的用电状态进行监测。发现公寓内有大功率电器,要没收到值班室代为保管,到学生放假离校时归还学生本人; 8. 学生在寝室内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物品,禁止在寝室内进行焚烧书籍及其它物品。 三、学生公寓防盗安全管理办法 1.建立治安通报制度。把社会治安的最新情况及时通报给学生,教育学生,指导学生加强防范意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 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 准,方可办理。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 放。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 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 舍长统一安排。 宿舍物品摆放法: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 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我校在校学生,经安排并交纳公寓管理费,方可住进公寓。中途退学者,不退管理费。 (二)学生进入公寓,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调换。 (四)学生不得随意漏宿。家在本市的学生,星期六可回家住宿。 (五)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并带领本宿舍成员,争创文明宿舍。 (六)宿舍要做政治环境好。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说不健康的话,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勇于同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七)养成文明习惯,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吸烟,不喝酒。 (八)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公寓安静,不准在公寓内拍球或踢球,不做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事。 (九)不准在公寓内自饮、就餐,不准在公寓内使用任何炉具。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不准在公寓内酗酒、跳舞、赌博等。 (十一)进入别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乱翻别人的物品。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随便进入。 (十二)对外来客人或亲属,不得随便留宿。确需留宿,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留宿。 (十三)男女生不得互串公寓,若有急事,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将学生证交值班室方可入内,并按规定时间退出。 (十四)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外出注意锁门关窗,注意防火防盗。个人钱物要妥善保存,数量较多的钱款要存入财物处或银行。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查问并及时报告。 (十五)爱护公物。不得随便调换室内家具或设备,不得拆卸门鼻、门扣、窗钩等,造成公物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罚款。
(十六)节约用电。严禁使用任何电热设备,每个宿舍不得超过一灯(40W),一插座(只限于收音机、录音机使用)。不得私自乱按或拆卸电线、电灯、插座等用电设施,不准私自更换保险丝,不准破坏电气开关箱。 (十七)保持公寓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向大小便池内倒垃圾,不向地面、走廊泼水,不从窗口向外扔赃物或倒水。 (十八)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衣服、鞋袜,勤洗澡洗头,常洗晒被褥,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 (十九)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各宿舍负责的卫生区要做到责任到人。 (二十)走廊、楼梯旁不准张贴字画、启事、广告等,不准在墙上刻画或钉钉子。 (二十一)不准往室内搬放其他物品,如家具、砖头、木板等。 (二十二)学生离校时,有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完好、齐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交赔款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公寓卫生标准和评分标准 学生公寓卫生标准 1、学生个人卫生规定 (1)勤洗衣服、毛巾、手帕;勤洗脸、勤洗脚、勤晒被子、勤理发; (2)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3)不留长发,不留长胡须、长指甲; (4)不吸烟,不酗酒,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5)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归来洗手;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依气温变化随时加减衣服; (8)不睡他人床,不共用他人脸盆、拖鞋; (9)床底下不塞臭衣臭袜; (10)传染病易发季节控制外出旅游、参观; 2、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1)铺位要干净、整齐、美观;被子叠成方块,放在靠窗口的一头,折口对门;枕头按要求放置放在被子上面;蚊帐要挂好,起床后将蚊帐平整翻到顶上;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维护宿舍区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严禁 私拉私接电源,严禁使用各类违禁电器,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为保证学生正常休息,宿舍实行晚上统一熄灯制度; 3、严禁在宿舍内、走廊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发现电器设施损坏,应 及时到宿舍值班人员处报修。不得擅自修理,否则后果自负; 4、学生宿舍内除正常照明用电外,手机、MP充电、电吹风及热得快等用 电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5、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炉、电热杯、电 水壶等大功率用电器具; 6、禁止使用电设备属“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 设备; 7、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宿舍内、楼 道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缆; 8、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宿舍内成员要相互监督,坚决杜绝(长明灯); 9、对违反第四、五条规定者,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收存 保管,由违章者本人写出检查,待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后,视具体情况放假时带回家,并保证不再次在宿舍使用,超时未领回的将按无物主处理; 违反第六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 对违反第四、五、六条规定者,对初犯者予以通报批评,对屡犯者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对违反第七条规定者承担修复费用,并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10、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 (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三次违反本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 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该学期的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影响该班级的评优考核; 12、凡违反本规定应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意见, 学生处拟文,相关部门会签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文处理; 13、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处负责解释。 2012年2月10日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桂林旅专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制定本条例。 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和休息的基本场所,同时又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公寓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育人工作,加强公寓建设,逐步实现公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注重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支持、参与公寓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4、在学校和后勤部门的指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持住宿单和交费收据,由管理员负责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安置住宿。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家具和门锁或将床位、家具、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2、在住宿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不得擅自更换宿舍。 3、学生住宿应按照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住宿、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遵守公寓秩序、维护公寓安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指导检查和教育管理。 4、每个公寓设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宿舍公物、秩序、安全、内务和卫生等事务。公寓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礼让、互帮互助,支持、协助室长搞好公寓建设。 5、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公寓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 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23:00关门; 周五、周六(含节假日)23:30关门。 6、午休时间和夜晚熄灯后不准喧哗、打闹、吹拉弹唱、播放音像制品和玩电脑游戏等。大门关闭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情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进 7、寒暑假期间,学校不主张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其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 8、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者,必须
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高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应做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院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对已委托社会物业企业管理的学生公寓负有监管责任,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仍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均按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执行,积极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使本校全部学生公寓尽快达到标准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高校校内和校外建设和使用的学生公寓,以及高校在校外统一租用的学生公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校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保卫、财务等部门领导以及院系领导
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本校校外建设或租用的学生公寓或其他校区学生公寓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工作或职务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半年内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相关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有常设机构即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决定;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住宿分配及调整;负责学生公寓区文化建设和环境营造等工作。 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全面履行学校委托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项目;制定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办法,对学生公寓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负责日常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开展方便学生生活的服务;为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与学生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门的职责:开展学生公寓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工作的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对辅导员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好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组织辅导员配合公寓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学生寝室内务、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保卫部门的职责:负责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对师生员工进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及各类安全演练;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外围区域的日常巡逻;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器材、安防设备等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新;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公寓区各类治安及其它案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及时拨付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经费;指导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进行学生公寓成本核算管理;及时按规定为本校新建和住宿条件变更的学生公寓办理住宿费标准审核和收费许可手续;按核定标准每学年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并使用规范票据;进行住宿费收费公示。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职责: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6626-12
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确保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全体住校生的生命财产 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减轻学 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 门的精神,结合起来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寓安全管 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 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 说,宿舍安全部门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旦发生 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 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影响,为此必须引起高度的重 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 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研究和制 定了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了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目的在于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住宿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由各系部通知入住学生。 二、缴费入住学生宿舍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舍务科登记,交免冠照片一张,由专人设置房卡到指定宿舍床位入住。 三、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但确有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在外租住。 四、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处舍务科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饮水机等物品,退宿时经工作人员清点家具、设施完好的由工作人员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六、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在室内墙壁及门上乱贴乱画。 七、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入住者应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床垫、锁、门窗、玻璃、窗帘、灯具、开关、插座、电话、
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学生公寓早已不再单纯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而已经成为集教育、管理、服务多重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管理机制体系。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要求学生公寓必须以人为本,提高管理质量。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公寓原有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学校发展要求和学生自身需求,为了提高管理水平,满足学校和学生要求,公寓管理者必须寻求先进的管理方法。 为了探索学习更先进的公寓管理模式与方法,以及探讨未来新校区的学生公寓管理模式,我校后勤保障处于2019年11月13日,在副处长张志毅同志的带领下,一行13人赴厦门大学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期间主要针对厦门大学公寓管理的模式、公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学生公寓管理运行费的划拨形式、费用计算,公寓日常管理的人员配置及上岗要求和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调查研究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一、关于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分布情况简介 厦门大学分为三个校区,学生公寓由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管理,辖区内所有的公寓以园区管理制划分,共计有七个学生公寓园区,分别是丰庭学生公寓、海滨新区学生公寓、石井学生公寓、芙蓉学生公寓、凌云学生公寓、海韵一期及海韵二期学生公寓,学生总共住宿人数大约4万5千人左右。 丰庭楼群是厦门大学本部新建学生宿舍楼群之一,房间设计为
单间独卫,主要用于解决全校女博士生的住宿问题,管辖区范围囊括丰庭一、二、四、五共计四栋宿舍楼。 海滨新区学生公寓共有学生宿舍三栋,分别为新区一、二及三号楼,顺坡而建,由下而上依次排开,新区一为女生楼,其余两栋均为男生楼,住宿对象有本科生、硕士生以及少量博士生。房间内部结构为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套房,目前均为四人间。 芙蓉园区的楼群是厦门大学本部历史最悠久的学生宿舍楼群之一,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园区位处于学生宿舍区的中心地带,园区内设有超市、移动营业厅、银行等便利设施,其管辖范围囊括芙蓉一、芙蓉二、芙蓉三、芙蓉四、芙蓉五、芙蓉十、芙蓉十二、芙蓉十三共计八栋宿舍楼。 凌云园区共有十三栋宿舍楼,入住学生包涵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三个层次,其中本科生楼栋为凌云一、凌云三、凌云四和勤业四;硕士楼栋为凌云一、凌云二、凌云五;博士生楼栋为凌云六、凌云七、凌云八、凌云九、勤业六、勤业七和凌云D。 海韵一期园区总建筑面积达6.7万平方米,包括七幢学生宿舍,以及教学楼、食堂、招待所、活动中心各一幢。每间宿舍住宿四人,拥有独立的阳台、卫生间和浴室;同时还装有热水器、空调、风扇,并配有电话、校园宽带、电信及有线电视接口等。园区管辖范围包括海韵一、海韵二、海韵三、海韵四、海韵五、海韵六、海韵七,园区可容纳约5000名学生。海韵二期公寓各项基础设施完备,每间寝室设有独立阳台、卫生间、浴室;配备空调、热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2021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 法正式版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 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 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xx〕4号);XX市教委《关于印发XX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工〔20xx〕33号)以及《XX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学生公寓的管理由后勤处、学生工作部门、保卫处、各院系及学生团体互相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四条确保学生公寓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特别是高层学生公寓的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细则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安排检查、人员培训 责任人:项目部部长 内容:公寓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检查、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常识人员培训 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办班2次,案例分析随时通报。 二、安全防火巡查、检查 责任人:内岗保安、保洁员巡查楼内公共区域 外岗保安、外环保洁员巡查楼外公共区域 班长每周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内容:公寓内、外安全防火隐患巡查、检查 标准:内、外岗保安、舍务老师每日巡查并记录,班、队长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并记录;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 内容:查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疏散门及通道、车道 标准:安全疏散标志完好,疏散门、通道、车道畅通无阻;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管理 责任人:消控室值班员 内容: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全面监控
标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控报警系统,做好工作记录;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责任人:工程主管全体工程维修人员 内容:主管每月巡查1次,维修工负责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维护保养 标准:认真执行月检并记录,维修工及时现场维修; 六、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责任人:项目部主管 内容:审查施工单位动火、用电批件(学院行政部),动火、用电现场安全防范督查 标准:严格执行学院行政部批件制度,动火、用电现场必备防火器材;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责任人:(变电所所长)负责变电所安全供电管理 负责各楼宇配电室、供水泵房安全管理 亚惠餐厅车经理负责煤气罐储藏室、亚惠后厨安全管理 负责协助学院国合部,对外教公寓煤气管线、安全用电等进行检查 内容:重点部位、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标准: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所管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场所安全防火防爆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主持该项工作成员:全体保安员 内容:初期火灾扑救,火灾报警、接警、抢险、疏散、现场
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2015-07-02 17:31:25 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的精神文明窗口,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第二课堂。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规化、制度化、科学化,使学生公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积极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整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生、研究生、科技学院学生、成教生及入住学生公寓的其他各类学生。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努力搞好学生公寓卫生、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教养一致,持之以恒的育人原则。 (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实现共同育人目标。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学生,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围 第六条各学院在公寓园区设立辅导员办公室进驻学生公寓,在学生处领导下主要负责所辖学院学生在学生公寓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 第七条后勤集团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寝室分配、住宿调整、家具管理、零星维修、安全值班、公共卫生等工作。后勤集团设立公寓管理中心,各公寓园区设立公寓管理办公室(简称园区公寓办),负责为住宿学生提供热诚周到的公寓服务。 第八条成立三峡大学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负责对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秩序、组织纪律等的检查、评比,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集体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清洁、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公共道德,严明组织纪律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订宿舍管理制度和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遵守公共秩序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床位。替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部门的调整。 2、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管理,安排值日表,并督促检查落实。 3、住宿生不得随意乱串、非本宿舍人不得随意进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洗漱,出操,按时规定时间熄灯,上课时间或熄灯时间不会客,其余时间有客人来访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押证后,方可按规定时间会客,出楼时到值班室取证。 4、严谨就寝后在室内喧哗打闹,吹口哨,在宿舍弹唱歌、敲打等有碍他人的活动。 5、严禁从窗口往外泼水,扔纸屑,瓜果皮等。 6、不允许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划拳行会和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7、住宿生凭住校证出入宿舍楼,非本校住宿生及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8丶宿舍、走廊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时,应随时锁门,关窗,熄灯,以确保宿舍安全。 9、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宿舍(特别严禁晚上出去夜场、看电影丶上网),晚上迟归者,应向值班人员,分院综合办说明原因,登登记后凭学生证进入。(临时外宿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二、讲究卫生方面 1、宿舍内保持整齐美观,物品放置整齐统一,作到床面净,地面净,墙裙净、餐具物品净、被子统一放置一头,毛巾放置一条线,鞋子整齐排放床底,窗台物品整齐洁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乱倒污水,饭菜等。 2、自觉保持楼道、洗漱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往水池、便池内到废纸、剩饭剩菜等、瓜果皮核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3、走廊内禁止焚烧废纸,室内、走廊和分担的卫生区每天要清扫,每周四卫生大查一次。 4、禁止在宿舍做饭,违者按情节不等罚款10——20元不等,并报告班主任扣操行了5——10分。 5、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工作,不妨碍人员检查工作,查房,否则视情节处罚。 6、宿舍中的学生要团结互助,若有人生病,应及时送门诊就医,若有危重病人,宿舍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7、为加强宿舍管理,出配有专职门岗值班外,个分院综合办每月要对住校生清查,校对住校证一次,每周组织学生会对各班宿舍卫生纪律等情况检查评比一次,由一白关管理人员及宿舍管理部的学生会干部在下晚自习后半小时内进行夜查房。 三、爱护公共设施 1、宿舍内的各种设施(门、窗、桌、凳、床、柜)等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如有丢失或损坏,不到追究责任,而且加倍赔偿。 2、不准在墙上乱贴乱画随意钉钉,安设挂钩,板条,违者立刻清除,所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附件1: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段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大局。为确保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稳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了解、评估各学院(系)在公寓管理方面的工作绩效,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南昌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系)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二、考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以考评结果为主,考评过程为辅。 三、各学院(系)在学生公寓的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为加强学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学院(系)成立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是学生公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对口老师和楼栋干事为成员。同时,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也为学生活动创造平台,各学院(系)应成立学生楼栋栋委会,共同做好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学院(系)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制度建设;
(2)具体负责并落实本学院(系)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按照学校安排给学院(系)的学生公寓,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相对集中安排住宿; (3)具体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寝室文化建设,落实“三进公寓”,并组织学生开展“三大特色活动”; (4)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公寓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学生公寓的安全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5)具体负责本学院(系)所属楼栋学生公寓内家具设施和工作用房等资产的管理; (6)督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学院(系)学生寝室维修事务,参与维修施工监督及验收工作; (7)参与对本学院(系)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良好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是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营造安全、舒适、优美、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作风,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公寓的科学、规范、文明管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生公寓内住宿的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所指学生公寓是指学校用于安排学生住宿的楼舍。 第三条公寓内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公寓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第二章管理服务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牵头,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协商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物业公司及各教学院系、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管会”)分工协作,实施综合管理。 1.公寓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各教学院系为主,各院系根据学校要求在公寓内开展日常管理(重点为卫生、安全和纪律、秩序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做好公寓内院系级学生工作室、党团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做好敏感期的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学生工作处对公寓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院系、有关部门在公寓开展各项工作。 3.学生工作处下设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工作是学校、院系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生活服务职能的延伸,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公寓文明创建、宿舍文化建设、公寓内违纪事件的通报和处理;配合各院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公寓文明创建;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宿舍的调配、管理、服务;负责公寓区各校外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投诉渠道和宣传教育网络;解决学生反映问题等。 4.公管会是在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的群众性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协助学校开展公寓管理服务工作。 5.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公寓区安全保卫、楼宇内外公共部分的卫生清洁、环境美化、突发事件处置、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包括水、电、暖、房屋、家俱、其它设施)、接受新生住宿及办理毕业生退宿等工作。 6.保卫处参与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安全等综合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保障公共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后勤管理处负责大型设施维护、维修,负责水电节约化管理。 8.学校在公寓设立学生工作队伍值班室,提升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公寓文明创建工作。 第五条校、院系两级对宿舍坚持内务、安全、卫生、纪律、秩序的检查制度,检查结果楼内公布,作为宿舍评比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依据。学生在公寓的表现纳入学生德育实践学分,作为对学生推优评优、发展党员、纪律处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