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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基础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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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基础知识讲座

杂草:

白居易有一首关于杂草古诗:“蓠蓠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讲出了杂草的生命力之旺盛;还有那被当成儿歌一样传诵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李绅的唐诗更讲出了农田除草的辛苦。

首先对除草剂的基础知识做一下全面的讲解。在讲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请各位回答一下什么是杂草?(互动)什么是杂草?我们在此给大家下一个通俗易懂、易说易记的“杂草”定义:杂草,就是长错了地方的植物。小麦收割后在麦茬田里种上玉米,在玉米发芽生长的同时,散落的小麦种子也发芽生长,玉米田里的小麦就是杂草;反过来,除非套种,如果麦田里长出玉米,那么玉米也是杂草。(进一步展开描述这个“杂草”定义)可以说:一切生长在田间的植物,除了有目的栽培的植物以外,都可称为杂草。前苏联科学家塔里耶夫教授给杂草下的定义就比较贴切:“在耕地上违背主人的意志随同作物一起生长繁殖起来的植物”就是杂草。

本讲座主要探讨农田杂草。

杂草的分类

(一)依植物形态分类

1.狭叶草类,这类植物叶片狭长, 具有平行脉, 一年生或多年生。

2.阔叶草类,类杂草叶片宽阔具分枝状或扇形叶脉,全属双子叶

类之一年生或多年生植物。

(二)依生长习性分类

1.一年生草类

2.二年生草类

3.多年生草类

4.水生草类

5.木本植物

6.藤蔓类植物

7.寄生杂草

(三)依植物学之分类

1.双子叶植物类

2.单子叶植物类下面我们专门谈谈杂草为什么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为何“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杂草为什么长得这么旺?

杂草旺盛的原因

1.“多子多福”,是由杂草的多实性决定的。例如:灰菜每株结子可达37698粒;苋每株结子可达121433粒

⒉杂草种子的长寿性。例如:灰菜的寿命是1700年;荠菜的寿命是35年,狗尾草的寿命是739年。种子在土壤中的寿命一是由其遗传特性决定。种皮越厚透水性越差,杂草种子的寿命越长。二是由其环境条件影响。一般适宜于发芽时的条件将会降低种子的寿命。杂草种子在不同土层的分布影响其寿命的长短,深层土壤中的种子寿

命比表土层长,土壤高温使寿命缩短,通过耕作措施增强土壤透气性,使种子暴露于光照下,则种子寿命缩短。

⒊杂草的传播途径特别多。人类的引种、播种、灌水、施肥、耕作、整地、移土、包装运输等活动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传播;本身具有多种传播方式。例如:蒲公英的果实有冠毛,借风力传播。稗、荠等借助本身重力散落在地面。

⒋生长速度快。由于有的杂草具有C4光合途径。这类植物光合速率较高,所以生长迅速,竞争力强;光合呼吸比率高,能更有利的利用水分,对氮的利用率也高。例如:稗草是C4植物,它和水稻在同样的稻田生态环境中,就严重抑制水稻的生长。

⒌杂草的适应能力强。杂草本身的调节能力。例如:灰菜和苋的株高可低可高,结实数可少可多。

⒍杂草的伪装本领大。这是杂草对作物的拟态性决定的。拟态性是指:杂草与作物在形态、生育规律以及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上都有很多相似之处,使杂草在农田中经常鱼目混珠,给除草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稗草与水稻、谷子与狗尾草、亚麻与亚麻荠等等。

杂草的危害作用知道了杂草种子的长寿性,就可见杂草对作物的危害有多大了。

杂草对作物有以下9种危害:

⒈与作物争夺养分。由于杂草具有宠大的根系,并能迅速形成地上组织,因而很快地抢占着营养物质丰富的地盘。氮是一种重要的元素,许多杂草比小麦消耗的氮多4-32倍。据测定,每平方米有一

年生阔叶杂草100-200株时,收获时每亩可使作物减产50-100公斤,即每亩田中的杂草将夺去氮4-9公斤,磷1.2-2公斤,钾6.5-9公斤。近年来,山东省麦田猪殃殃呈上升趋势,分析原因主要是氮肥的增加所致。猪殃殃属喜氮植物,在氮肥充足的区域,繁殖力大大提高。这种杂草茎缠绕麦秆,使小麦倒伏或纠缠在一起,影响小麦灌浆,产量下降,并可影响收割。

⒉争夺水分。水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人类在不断地创造条件为作物补充水源,大兴水利是一例,为了节约用水,充分利用水资源,现代农业技术甚至采用滴灌工程。人类是如此珍惜水资源,可是杂草在无情地侵吞着土壤的水分。它们为了充分地掠夺水分,首先形成了强大的根系。如狗尾草根可能达1.7米深土层,冰草为2.5米,第三年7.2米,而人类所关心的作物主根扎入土层的深度不超过1.5米。其次,杂草耗水大却不节约用水。如形成1公斤干物质,小麦需耗水513公斤,黍只消耗250公斤,而滨藜和冰草则分别消耗801公斤和1183公斤水。

⒊争夺光线。杂草同作物争夺光线,使作物光合作用受到影响,尽而影响产量。在作物幼苗期,一些早已出土的杂草,严重遮挡着阳光,加上地下营养的掠夺,使作物幼苗黄化、矮小。随着作物的生长,一些矮秆作物如花生、大豆等株高仍然低于一些杂草的株高,如苋、藜、苍耳等。这些杂草使太阳光能的有力争夺者。矮秆作物往往从其生命的最初时日开始,就常常被夺去了阳光而处于阴暗之中。叶子得不到阳光,植物就不能生长,并逐渐衰败下去。例如,如果甜菜的幼

苗被杂草遮盖而得不到阳光,那么每公顷甜菜根的收获量起初是每天减少300公斤,然后是每天减少500公斤甚至更多。这就意味着,甜菜地里的杂草晚锄一天,每公顷就要付出45-75公斤糖的代价。(万物生长靠太阳)

⒋杂草是病、虫、害的中间寄主。许多杂草是作物病虫害的越冬场所和寄主。如夏枯草、通泉草和紫花地丁是蚜虫和蜘蛛的越冬寄主;鹅冠草、狗牙根等禾本科杂草是麦类赤霉病、锈病的越冬寄主。许多杂草是作物病虫害的传播媒介。如棉蚜先在夏枯草、小蓟、紫花地丁上栖息越冬,等春天棉花出苗后,再转移到棉花上危害。粘虫发生初期先食杂草,然后转移到禾本科作物上取食。草地螟选中了诸如滨藜、藜、苋菜、猪毛菜等这样一些杂草上产卵,然后幼虫侵入农田。禾本科杂草感染麦角病、大麦黄矮病毒和小麦丛玉米粗缩病发生严重,飞虱是重要的传毒媒介,而飞虱最有利的系列场所是路边、沟旁中的杂草,因此,靠近路边和沟旁的玉米感病严重。上述事例仅是大量病虫害的一部分,这些病虫害的发生地、庇护所和传播者就是杂草。

⒌妨碍农事操作。玉米田中大量生长的律草,小麦田生长的猪殃殃,花生田生长的狗牙根、马唐,大豆田生长的菟丝子等,都严重影响作物的管理和收获,同时也影响脱粒等。

⒍产生他感化合物。有些杂草的根、茎、叶能够分泌某些化合物(或称植化物、异株克生物等)。他们影响作物的生长和发育,甚至影响作物的出苗。如,匍匐冰草根系的分泌物抑制小麦的发芽和生

长;母菊根系分泌物抑制大麦生长等。

⒎影响作物品质。由于杂草的危害,一些作物在降低产量的同时,还影响了品质,使籽粒干瘪、蛋白质含量降低,出粉率差,块茎变小,成色降低。水田杂草稗草,合萌、鸭跖草等的种子可以混杂在水稻中,降低稻谷质量和市场价格。龙葵的浆果在收获时混入大豆籽粒中,若其果汁染在籽粒上形成花斑,则造成豆价降低。

⒏破坏水利设施。水渠及两旁生满杂草,使水流不畅,甚至堵塞水流,使泥沙淤积,洪水来临之际,严重地将危及周围农田和村庄。另外,杂草发生严重,为鼠类栖息创造了条件,进而危害堤坝的安全。

⒐影响人畜健康。一些杂草植株和种子被人畜误食后会引起中毒或死亡。如莨菪是菜地常见杂草,若混在蔬菜中被人畜食用,容易发生中毒。毒麦种子易混入小麦中,人吃了含有4%毒麦的面粉就有中毒甚至致死的危险。豚草花粉可使一些人引起“花粉过敏症”,使患者出现哮喘、吸炎,类此荨麻疹等症状。

联合国粮农组织报道,全世界有杂草约5万多种,其中农田杂草为8000种,危害主要粮食作物的杂草约250种。我国有农田杂草5 80种。按生态学特性分,水田杂草129种,旱田杂草427种,水旱田均可出现的杂草24种。按生物学特性分,一年生杂草278种,多年生杂草243种,越年生杂草59种。(全国性危害最严重的杂草有1 6种:水旱田兼有的杂草1种即稗草;水田杂草4种:异型莎草、眼子菜、鸭舌草、扁秆草等;旱地杂草11种:野燕麦、看麦娘、马唐、

牛筋草、绿狗尾、香附子、藜、柳叶蓼、反枝苋、牛繁缕、白茅等。这些杂草大多数也是世界危害农田最严重的恶性杂草。)

除草的分类其具体分类是:

⒈除草剂按作用方式分可以分为灭生性除草剂和选择性除草剂。

⑴灭生性除草剂既能杀死杂草,又能杀死作物,因此在使用这类除草剂时一定要谨慎。(草甘磷、百草枯,目前世界上只有这两种品种)。这类药可用于工厂、仓库、公路两旁的除草及一些休闲地、田边与坝埂上灭草,用于田园除草时一般采用定向喷雾的方法。

⑵选择性除草剂在于能防除杂草,又保护作物。可谓两全其美。除了草甘磷和百草枯以外其它都是选择性除草剂,如乙草胺、玉米田专用除草剂、铁锄头(花生专用的)等等。

⒉按输导性能分可分为:输导(内吸)型除草剂和触杀型除草剂

⑴内吸性除草剂被植物茎叶或根部吸收后,能够在植物体内传导,将药剂输送到其它部位,直至遍及整个植物体。如苯黄隆、草甘磷、玉米田专用除草剂。

⑵触杀性除草剂,主要在接触部位起作用,接触植物后不能在体内传导。使用这类除草剂时应对准杂草均匀喷雾,才能得到较高效果。像有的药膏只应涂在病变处,其它部位管不着。具有针对性和个别性。如百草枯等。(不死根,喷到什么地方死到什么地方)

⒊按除草剂喷洒的目标分为土壤处理剂、茎叶处理剂

⑴土壤处理剂,是在杂草出土前使用的。适用于播种后、播后苗前或移栽前处理土壤。这种除草剂应用最广泛。如乙草胺、玉米田

除草剂、铁锄头、异丙草胺等等。

⑵茎叶处理剂在杂草出苗后使用。适用于作物生育期或非耕地灭草。如盖草能、草甘磷等都是这类。

⒋按除草剂化学结构分:无机除草剂,有机除草剂,生物除草剂,矿物油除草剂。

有机除草剂分为:酰胺类,二苯醚类,均三氮苯类,苯氧羧酸类,磺酰脲类等等。

我们要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除草剂的特性,更准确用药。

简单提一下除草剂的剂型:有乳油、可湿性粉剂、颗粒粉剂、水剂、胶悬剂、水悬剂、粉剂、可溶性粉剂。一般我们最常见的是乳油、水悬乳剂这几类。通过包装特点及形态就可大体知道这些剂型。

除草剂的使用方法

一、按除草剂喷洒目标划分 (土壤处理和茎叶处理法)

(一)土壤处理法

1.播前土壤处理

⑴播前土表处理在作物种植(播种或移栽)前将除草剂施用于土壤表面。如,水稻插秧前撒施或泼浇恶草灵。另外,西瓜移栽前施用都尔于土表防除杂草,一些蔬菜在移栽前也可施用除草剂。移栽前土表处理的优点是,在作物移栽前用药,防止药液在苗后喷洒到作物上。

⑵播前混土处理在作物种植前施用除草剂于土表,并均匀地混入浅土层中的方法。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播前混土处理:①易挥发和光

解的除草剂的使用。为了减少这些除草剂的挥发和光解,往往将除草剂在播前施用于土壤表面,然后混土处理。如大豆田施用氟乐灵,玉米田施用茵达灭等;②土壤墒情差(墒情:土壤湿度情况)。在土壤干旱的情况下,通过混土处理可以使药剂混入浅层,形成一定厚度的药土层来提高防效;③防除土壤深层萌发的杂草种子,如野燕麦等杂草种子在较深的土层也易萌发,通过药剂混土,可以使药剂达到野燕麦种子层。播前混土的方法很多,可用钉齿耙、圆盘耙或旋转耙等混土。如耙深10厘米可以将药剂均匀地分散到3-5厘米的土层内。一般采用横向或纵向的方法交叉耙两遍。播前混土处理虽然具有上述优点,但并不是所有除草剂所有作物都适应。首先,混土后降低了药剂的位差选择性,所以要求除草剂对作物必须安全性高。其次,除草剂混入到较深土层后,药剂被土层稀释,有时可能降低药效。

2.播后苗前土壤处理作物播种后尚未出苗前处理土壤称为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或苗前土壤处理。多数土壤处理剂是用这种方法施药的。如酰胺类、三氮苯类,取代脲类等。播后苗前土壤处理利用了封位差的选择性和除草剂自身的选择性双重作用的结果,来达到对作物安全和防除杂草的目的。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时对土壤墒情要求较高,用药前要求整平、整细土壤,要求土壤湿润,否则难以达到较高的防效。播后苗前土壤处理的最佳施药适期为作物播种后1-2天内用药,因为刚播种后的土壤表层湿润,有利于形成好的药土层,严禁露芽时用药。覆膜田播后苗前土壤处理一般在用药后即可覆膜。

3.苗后土壤处理在作物出苗后或移栽后杂草尚未出土前进行土

壤处理的方法。苗后土壤处理一般在移栽水稻田、移栽蔬菜田等。

(二)茎叶处理法

将除草剂直接喷洒到生长着的杂草茎、叶上的方法称为茎叶处理法。茎叶处理法按施药时期又可分为播前茎叶处理与生育期茎叶处理。

1.播前茎叶处理在作物尚未播种或移栽前,用药液喷洒已长出的杂草。由于此时作物未播种或移栽,故此时用药对后来播种或移栽作物比较安全。播前茎叶处理应选用广谱性,药剂易由叶面吸收,落到土壤中不致影响作物生育的除草剂。常用的药剂有百草枯与草甘膦等。这种施药方法仅能消灭已长出的杂草,对后发杂草则难以控制。播前茎叶处理一般应用于不灭茬种植的作物田。如小麦收割后施用百草枯或草甘膦防除麦田残留杂草,然后播种玉米。水稻收割后施用上述两种除草剂,然后移栽油菜等。

2.生育期茎叶处理作物出苗后或移栽后施用除草剂喷洒到杂草茎叶上的方法称为生育期茎叶处理。这时作物和杂草同时处在生长阶段,因此,施药时作物和杂草同时接收药剂,因此,所用的茎叶处理剂必须选择性强。另外,用药时期也很重要,既要考虑作物安全性又要考虑对杂草防效高的时期。对于选择性差或灭生性除草剂可以通过定向和保护性喷药来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

二、按除草剂施药方法划分

除草剂施药方法较多,常用的方法有喷雾法、撒粒法、泼浇法、杀草膜法、涂抹法等。

1.喷雾法除草剂喷雾一般采用常量喷雾。土壤处理剂的喷液量一般为40-60公斤/亩(600-900公斤/公顷),干旱时应用高量。茎时处理喷液量较高。原则上超低容量喷雾法不宜应用于除草剂喷雾。特殊情况除外,如选择性特别高的除草剂禾草克、盖草能等。

2.撒粒法将除草剂粒剂撒施到田间的方法称为撒粒法。撒粒法适宜的除草剂剂型为粒型。我国除草剂粒剂生产规模小,因此,多采用将药剂拌土、拌砂或拌化肥的方法用药,以代替粒剂。拌土法所用的土为过筛湿土,用量为15-20公斤/亩(225-300公斤/公顷),拌土应均匀。撒粒法的最大优点是药剂易于沉降,受风影响小,不易附着在作物叶片上,不飘移或具有缓释性。撒粒法多用于水田用药,药剂借助于水层扩散。

3.泼浇法将药剂兑水直接泼施到田间中的方法。泼浇法多用于水田用药,借助于水层扩散。药液量一般为15-20公斤/亩(225-300公斤/公顷) 。泼浇法用药省工,多用于水稻田播前整地时施用。如用恶草灵制成药液后泼入水田防除杂草。

⒋杀草膜法将带有药剂的塑料薄膜盖在土壤表面的方法。利用药剂借助蒸发水珠稀释后滴到土壤表面来防除杂草。我国生产的杀草膜多为单面药膜,盖膜时用涂药一面与土壤表面接触。杀草膜法仅适用于覆膜种植的作物田中。

⒌涂抹法利用涂抹器将药剂涂在杂草上的方法。除草剂涂抹器种类很多,其基本结构是药液通过带有小孔的管状(有弯曲等各种形状)渗出到外面套有泡沫塑料或尼龙封闭的材料上,然后将药液涂到杂草

茎叶上。涂抹法应用的药剂应具有:①多为灭生性除草剂;②具有输导性;③药液深度高等。涂抹法在草坪、果园等应用较多。

影响除草剂药效的因素

(一)土壤因素的影响

土壤处理的除草剂,不可避免地受到土壤因素的影响。土壤因素包括:土壤质地与有机质地的含量、土壤含水量和土壤微生物。

⒈土壤质地与有机质含量土壤质地与有机质含量会影响除草剂在土壤中的吸附性与淋溶性。

⑴就吸附性而言,有机质含量高的黏性土壤吸附除草剂的量多,而有机质含量低的砂性土壤吸附除草剂的量少。因此,在同样除草剂用量下,前者表现出的防效较后者低,或者说前者较后者需要较多的药量才能达到同样的防除效果。土壤质地一般可分为黏土、壤土和砂土。而对除草剂吸附性能最强的是土壤中的胶体微粒,原因是它们具有极大的表面积。黏性土壤颗粒细,含有胶体微粒多,因此,吸附性较强,而砂性土壤,含有较少的胶体微粒,对除草剂的吸附性能弱。土壤颗粒对除草剂的吸附是可以被解吸的。即在土壤中水分充足的情况下,这些除草剂分子将被解吸下来。

⑵就除草剂的淋溶性而言,有机质含量高的黏性土壤淋溶性小,有机质含量低的砂性土壤淋溶性大。淋溶性可影响除草剂的杀草活性与选择性。适当的淋溶性可使除草剂形成一定厚度的药土层,有效地覆盖杂草发生层,又不致淋溶至作物的种子层,这样才能发挥土壤“位差”的选择性。但砂性土壤和有机质含量低的土壤在降雨或土壤含水

量大的情况下,除草剂的淋溶性就强。这样虽然保持了较好的药效,同时可能会引起作物药害。因此,砂性瘠薄的土壤,土壤位差选择性极容易失败,导致作物产生药害。

⒉土壤水分除草剂只有在土壤中处于溶解状态,才能被植物有效吸收而发挥作用。土壤含水量越大,被土壤颗粒吸附的除草剂被解吸附到水中,土壤颗粒间的空隙就会被更多的除草剂溶液占据,杂草的根、芽或胚轴、胚芽鞘就会充分吸收除草剂,药效就高。多数土壤处理剂随着土壤含水量的增加,药效有所增强,甚至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既是茎叶处理剂,有时土壤含水量大,杂草吸收代谢能力强,也会增加药效。如前所述,土壤含水量也关系到除草剂的淋溶性,干旱季节不仅会影响除草剂的吸收,同时还会影响除草剂形成适宜的药层,药效难以发挥,当然含水量大或积水处,也会增加除草剂的药害。

⒊土壤微生物除草剂施用到土壤中去,不可避免地要被土壤微生物降解。不同除草剂在土壤中受土壤微生物作秀程度不一,一些除草剂很容易被土壤微生物降解,如草甘膦、敌稗,而另外一些除草剂则难以被微生物降解,如绿黄隆、西玛津、莠去津等。绝大多数除草剂微生物降解的产物是无活性或活性很低的,因此,易被土壤微生物降解的除草剂,不宜作为土壤处理剂。一些较易降解的除草剂,其持效期很短,也难以保证防除效果。而难被降解的除草剂虽保持了好的持效期,又不要过多地残留给下茬作物造成药害。也有极少的整合说明,由于土壤微生物的降解而提高了除草活性。经土壤微生物降解与氧化后,才能发挥杀草活性乃是一个例证。

(二)气象因素的影响

⒈温度温度是影响除草剂药效与引起药害的重要因素。温度升高有利于植物对除草剂吸收与传导,也有利于提高除草剂的生物活性。例如:应用敌稗防除稗草在28℃以上时效果好。不同除草剂对温度范围的要求不一样,如2,4-D防除稻田杂草,在低温情况下往往效果就不好,而2甲4氯在低温时仍会有较好效果。

⒉湿度这里所说的湿度是指空气湿度。喷洒到植物叶表面的除草剂要快速有效的吸收,影响其因素较多。其中药液保留在叶表面上的时间越长,越有利于充分吸收。同时,空气湿度越大,药液干燥时间延长,就会有利于吸收。同时,空气湿度大也有利于气孔的开放,也将增强除草剂的吸收。如2,4-D铵盐在高湿度下较在低湿度下吸收性能增强一倍。莠去津茎叶处理防除稗草在高湿度下的防效,高于低湿度下的防效。

⒊光照当光照强时,植物光合作用旺盛,同化能力加强,对除草剂的吸收与输导有利,另外日照强时往往气温也较高,因而能够增强除草效果。例如2,4-滴类除草剂光照强时有利于药效发挥,而在光弱或黑暗条件下则难充分发挥除草效果。又如百草枯在光照强的情况下,用药后1小时即能表现出反应,而在阴天情况下则药效缓慢。杂草焚、虎威等除草剂只有在光照下才能充分发挥药效。相反,有些易挥发与光解的除草剂如氟乐灵,配制药液后应防止在阳光下暴晒,同时处理土壤后应及时地耙入土层内,以免光分解或挥发。

⒋风刮风影响喷药质量,使药剂不能有效地沉降在目标物上。

同时刮风还会使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田中,使敏感作物产生药害。如喷洒2,4-D丁酯除草剂,一定要注意在无风天用药,否则极易引起周围棉花、大豆等阔别作物药害。另外,在土壤干旱的情况下,大风,还会剥离土壤药层影响药效。

⒌雨降雨对除草剂药效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茎叶处理除草剂在喷到叶面上不久后,降雨会冲刷掉药液,影响药效。至于施药后间隔多长时间才不会受降雨的影响,则因药剂种类及制剂类型不同而异。如2,4-D丁酯喷药后经2小时就能完好地被吸收,而2,4-D钠盐则要求8小时以内不降雨。二是降雨有利于增加土壤湿度,提高土壤处理剂药效。当然,大雨会冲刷或剥离某些地块的药层而影响药效。大雨后积水处也将增加除草剂药害。

造成作物药害的原因

(一)误用或使用过量的除草剂。

⒈误用误用除草剂多发生在无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指导进行施药。如药桶标签脱落、不清或记错药名,特别是基层供销部门多用塑料桶分装除草剂卖给农民,最容易仿错名称,有的把2,4-滴丁酯当作禾大壮,加大药量用于水稻田;有的把百草枯当作2,4-滴丁酯用于麦田;有的把赛克津当作水田除草剂用于水稻田等,造成大面积绝产。有的是操作者责任心不强,作业前未能认真核对喷洒对象,飞机喷洒拿捕净误喷到水稻田,致使大面积绝产。

⒉使用过量的除草剂。一般初用除草剂还较认真,随着使用年限延长,逐渐开始忽视标准作业和喷洒技术,往往以增加用药量来补

充喷洒不匀和整地粗糙的问题,如氟乐灵用量由每公顷有效成分1.0公斤增加到2.0公斤~3.0公斤,造成大豆成片缺苗,第二年种小麦受到影响。水田整地不平,施恶草灵、哌净混剂、禾田净等,水过深处易造成药害。旱田播后苗前施除草剂,大风过后药剂随风吹至低洼处,药量超过正常用药量几倍而造成药害。低洼地播后苗前施药,降大雨后,药剂随水流向低洼处移动,局部药量增加而造成药害。随着科学的进步,除草剂的发展,除草剂活性强,用药量少,对新除草剂有些人仍按常规用药量施药,如24%克阔乐,活性比杂草焚高,用量少50%,两种除草剂含量相同,同样剂量,克阔乐对大豆造成严重药害。

(二)施药机械和田间喷洒作业不标准

⒈施药机械不标准

⑴泵压力不足,膜片泵气室压力不足或不充气,膜片腐蚀未更换,泵体因腐蚀而间隙过大等致使压力不稳、不足、流量不够、喷洒不匀。

⑵喷嘴不同型号安装在同一喷杆上;喷头堵塞用锥子等金属工具清理,喷孔损坏流量加大;采用聚乙烯、铝等不耐磨材料制的不标准喷嘴;长期使用而不测试和更换喷嘴;过滤网眼过粗或无过滤网,使用不洁净的水或铁制药箱经药剂腐蚀,铁锈碎渣堵塞喷嘴等因素,造成喷嘴间流量差异较大,多达1~3倍,田间出现成条带药害。

⑶喷杆与地面不平行,高处重复喷洒药液过多,低处漏喷无药,也出现条带药害。有的喷雾机,想用增加喷幅宽度来提高效率,泵压

力不足,流量不够,受地形影响喷洒不均匀而出现药害。

⒉田间作业不标准

⑴机车或人行走速度不匀,速度慢时喷洒药量过多,或田间喷头堵塞进行调整未关闭送液开关,继续喷洒药液造成成片药害。

⑵地头未留枕地线,多次重复喷洒地头;机车喷洒到地头不关闭送液开关,转弯时继续喷洒;作业时不带划印器或不插垫旗,结合线易重喷或漏喷,田间表现为地头,结合线药害。

⑶药液配制程度不对,未配制母液或配制母液后,药箱不加清水直接加入药箱,喷杆先灌满浓药液,或喷雾机无搅拌装臵,药液搅拌不匀;或将可湿性粉剂不配母液直接加入药箱,药剂成疙瘩搅拌不开、堵塞喷头等,田间常出现喷幅开始100~200米药害,严重无苗,喷洒后半个喷幅药量不足造成草荒。

⑷人工喷洒采用锥型雾喷嘴,常常左右摆动,蛇形前进,喷幅内药液相差1~3倍。还有的用手持超低容量喷雾机喷洒除草剂,雾滴小,受风影响,药量分布不均,常出现点片药害。

⑸有的喷雾机未装搅拌装臵或喷洒除草剂作业中不搅拌药液,喷洒可湿性粉剂或比重较大的除草剂乳油,水剂易造成药害。

(三)没有根据土壤质地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施药不正确依据土壤质地和有机质含量而选择用药量,认为杂草基数大用高剂量,时常导致药害。例如豆科威、赛克津、利谷隆等土壤处理除草剂在砂质土应用,常因降大雨而将药剂淋溶到土壤深层,使大豆受害。不良的自然条件也可导致药害产生,例如在土壤过湿、低温、冷凉条件下,

拉索、都尔等可使大豆受害,草净津可使玉米受害,哌净混剂、恶草灵等可使水稻受害。大豆苗后施用杂草焚、苯达松时,当温度超过2 7℃时大豆易受害。

(四)混用不当造成药害杂草焚、克阔乐等防治阔叶杂草除草剂与拿捕净机油乳剂,禾草克乳油、稳杀得乳油混用,会加重对大豆的药害。取代脲类除草剂与磷酸酯类和有机磷类杀虫剂混用,在其抑制酰胺酶的活性而使水稻受害。有些除草剂做土壤处理后,因减少或影响植物叶表皮蜡质的沉积,能诱发其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对植物的毒性,如三氯乙酸、茅草枯和地乐酚,可增强其它除草剂对豌豆的药害;如果土壤中含有微量的阿特拉津,再施用茵达灭则会加重苜蓿药害,这是由于茵达灭能阻碍苜蓿植株内解毒本科的形成;在大豆播前施用磺乐灵,苗后用氯醚隆则可产生增效作用,使大豆严重减产;而播前使用灭草猛,苗后用扑草净或氯醚隆,也可使大豆严重受害。玉米常与大豆轮作,但在玉米田使用阿特拉津,土壤中残留的药剂与次年用于大豆的赛克津相互作用,会使大豆受害。低剂量的阿特拉津与赛克津会产生增效作用而抑制大豆生长,土壤pH值越大,这种抑制作用越明显。

(五)残效药害阿特拉津残效期较长,在黑龙江每公顷用药量超过有效成分2.0公斤,可对第二年大豆、小麦造成药害。在黑龙江氟乐灵如用较高剂量,遇干旱低温气候条件,大豆田耙茬播种小麦易受害。对高粱、谷子的药害比小麦重,因此在田间作业不标准,重喷的地方可使后茬小麦受害。西玛津残效期比阿特拉津长,在黑龙江第

二年对小麦、大豆也有药害。

(六)不适时施药造成药害一些对植物具有位差和时差选择性的除草剂,不适时施药可对植物造成药害。如小麦拔节后喷洒百草敌、2,4-滴丁酯,可使小麦受害;玉米6叶期以后喷洒2,4-滴丁酯,玉米5叶期以后喷洒草净津可使玉米受害;大豆三片复叶期以后喷洒杂草焚,可抑制大豆生长,造成贪青晚熟而减产;水稻直播田于水稻立针期施用杀草丹,可使水稻受害。

(七)飘移药害喷洒除草剂药液偏离目标的运动称为飘移。飘移可使除草剂药液偏离目标降低除草效果,污染环境,危害敏感植物,造成经济损失。除草剂飘移可分两类,一类是第一次性飘移,又称为主要飘移,又可分为两种一是喷幅飘移,二是长距离飘移。另一类是第二次性飘移,包括挥发飘移等。

⒈喷幅飘移是除草剂雾滴在风的作用下,做较近距离的偏目标运动,一般可达9米,飞机喷洒可达90米~120米。喷洒高度与侧风速度决定飘移距离。喷幅飘移可使邻近敏感植物受害。

⒉长距离飘移由较小雾滴组成,重量轻,飘移距离远,大大超过喷幅飘移距离。只要喷洒除草剂就会发生某种程度的长距离飘移,雾滴会顺风飘移几千米或更远。由于雾滴小,当地气象条件极大地影响雾滴运动方向和距离。只要喷洒除草剂就会发生某种程度的长距离飘移,雾滴会顺风飘移几千米或更远。由于雾滴小,当地气象条件极大地影响雾滴运动方向和距离,飘移危害地点并不与施药点沿风向距离直接相关,雾滴气团可能在空气中飘移相当远的距离才离散或沉降,

因此很难对长距离飘移进行预计和测定。

⒊第二次性飘移发生在除草剂喷洒之后,包括除草剂喷洒到作物上,药液在植物茎叶表面干燥,部分除草剂结晶析出,其中有些被风吹掉偏离目标沉淀;土壤吸附除草剂,在大风作用下,除草剂随土壤尘粒做偏离目标运动;除草剂进入植物体随蒸腾流进入空气中扩散;除草剂挥发到空气中。其中挥发飘移可造成植物药害,例如常用除草剂2,4-滴丁酯,第一次性飘移达11%~14%,挥发飘移高达12%~19%;在气温15℃以上时,开始挥发飘移,随温度而增加。因除草剂的挥发飘移与其理化性质有关,一般蒸气压高的比蒸气压低的挥发飘移严重,酯类大于盐类。

(八)喷雾器械清洗不彻底造成药害喷雾器械喷洒一种除草剂后,再喷洒另一种除草剂或杀虫剂、杀菌剂等未进行彻底清洗,也易造成敏感植物药害。如飞机在北方喷洒2,4-滴丁酯,未进行彻底清洗,转移到南方在棉田喷洒药剂造成大面积药害。

(九)用受污染的水配制药液造成药害在配制药液时使用水田排下的受除草剂污染的水,造成敏感作物药害。例如,施用完草克星、农得时水田排下的水,配制杀虫剂药液防治大豆蚜虫而使大豆大面积遭受药害等。怎样用好除草剂化学除草剂既能防除杂草,也会伤害作物,而人们使用除草剂的目的是防除杂草,保护作物,提高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所以要利用除草剂的长处,克服其不足,这就涉及到一个怎样用好除草剂的问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四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四 61、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行政机关。 62、行政诉讼中,对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职务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3、行政诉讼一般都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64、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恒定的。 65、行政机关组织法的内容之一是:内部机构设置。 66、行政机关组织法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机关的职权。 67、行政机关主持,以国家政策为法律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争议纠纷的诉讼外和解活动,称为:行政调解。68、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司法性行政行为,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较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 69、行政法制外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 70、行政法制内部监督又称为:自身监督。 71、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由:行政管理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 72、行政法律责任必须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实行规范和程序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 73、行政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74、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相对一方当事人如有违反,作为当事人另一方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即可依法强制执行,包括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5、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总和。 76、行政处理决定的特征之一是:主体行政机关。 77、行政处分是按行政隶属关系,但对全体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适用的行政制裁手段。 78、狭义的编制包括一个行政组织、一个单位的人员定额及人员结构。 79、收容审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8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规章。

矿井防治水以及“有掘必探”基础知识复习题

矿井防治水以及“有掘必探”基础知识复习题 一、单选题 1、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B)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A、矿长 B、总工程师 C、地测副总 D、地质科长 2、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A)计划,并组织实施。 A、年度 B、季度 C、月 3、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A)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害的能力。 A、职工 B、基层领导 C、中层领导 D、矿井主要负责人 4、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B)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A、2 B、3 C、4 D、5 5、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B)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6、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B)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 A、200 B、300 C、400 D、500

7、按照突水点每小时突水量的大小,将突水点划分为小突水点、中等突水点、大突水点、特大突水点等4个等级:中等突水点划分依据为:(D) A、30 m3/h<Q≤300 m3/h B、30 m3/h<Q≤600 m3/h C、60 m3/h<Q≤300 m3/h D、60 m3/h<Q≤600 m3/h 8、矿井应当分井、分水平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C)次。 A、1 B、2 C、3 D、4 9、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日观测(A)次。 A、1 B、2 C、3 D、4 10、对于新凿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m,应当观测(A)次涌水量。 A、1 B、2 C、3 D、4 11、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D)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A、等于 B、不高于 C、高于 D、低于 12、报废的斜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B)处砌筑1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A、10m B、20m C、30m D、40m

技术培训考核内容----除草剂基础知识

技术培训考核内容----除草剂基础知识 选择题 1、根据杂草的形态学特征,主要将杂草分类为:() A.禾草类、莎草类、阔叶草类、藻类、蕨类等。 B.一年生类、二年生类、多年生类、地表芽类、地下芽类等。 C.耕地类、非耕地类、林地类、草地类、水生类、旱田类等。 D.检疫性、寄生性、草本类、危险性等。 2、如购买某作物田某种除草剂,应该最先考虑这个产品的()特性。 A.速效性 B.持效性 C.:安全性 D.除根性 3、某除草剂施用后能够有效防除该靶标杂草所持续的时间,应称之为()。 A.有效期 B.残留期 C.持效期 D.速效期 4、能够杀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或者只是杀死某些杂草而对另一些杂草无效, 或是对某些作物安全而对另一些作物有伤害的这一类除草剂称之为()。 A.触杀性除草剂 B.灭生性除草剂, C.芽前封闭除草剂 D.选择性除草剂 5、目前全球用量最大的灭生性除草剂是()。 A.百草枯 B.草铵膦 C.草甘膦 D.灭草松 6、在农药标签中除草剂类别的标志带颜色是()色。 A.绿 B.红 C.黑 D.灰 7、下列哪种除草剂会出现遇到土壤中的的铁、铝离子钝化从而失去除草活性, 由于这种特性,并且不能使用金属容器储藏。() A.百草枯 B.草铵膦 C.草甘膦 D.灭草松 8、如果条件许可、除草剂最好使用()喷头进行施药。 A.圆形 B.扇形 C.锥形 D.椭圆形 9、下列哪一种除草剂由于其长效型及对不同植物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因此我们 在使用时必须注意对后茬作物的安全。() A.酰胺类除草剂(乙草胺、丁草胺) B.有机磷类除草剂(草甘膦) C.磺酰脲类除草剂(甲磺隆、氯吡嘧磺隆) D.苯甲酸类(百草敌)

2020年兴化市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兴化市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儿童思维发展中,从发展过程看,形成最晚的是()。 A、直观概括 B、功能概括 C、语词概括 D、动作概括 【答案】C 2、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点的德育方法是()。 A、榜样法 B、锻炼法 C、说服法 D、陶冶法 【答案】C 3、课程论研究的是()的问题。 A、为谁教 B、怎样教 C、教什么 D、教给谁 【答案】C 4、小学阶段相当于身心发展中的()。 A、幼儿期 B、少年期 C、童年期 D、青年初期 【答案】C 5、以分班、分组为测验根本目的的是()。 A、安置性测验

B、形成性测验 C、成就测验 D、标准测验 【答案】A 6、活动和交往是学生品德形成的()。 A、关键 B、基础 C、内容 D、途径 【答案】B 7、现代儿童心理学证明,儿童早在()已经具备人类基本的感觉和知觉。 A、新生儿期 B、婴儿晚期 C、幼儿初期 D、先学前期 【答案】A 8、在学习动作技能的培养中熟练操作具有()种主要特征。 A、1 B、3 C、5 D、7 【答案】C 9、儿童容易出现对成人反抗行为的时期是()。 A、心理发展的敏感期 B、心理发展的转折期 C、心理发展的稳定期 D、心理发展的关键期 【答案】B 10、从规则到例子的学习实质上是一种()。 A、上位学习 B、下位学习 C、并列结合学习 D、发现学习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为客观性 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民法与行政法基础知识

民法与行政法基础知识 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提供课件 Ⅰ导论 一、组成部分 1、分为两部分: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 2、理由 ?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是为了维护民事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而建立的制度,服务于民事活动。因此,必须了解规范民事活动的民法知识。 ?另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机构性质上应属于行政机关,其从事的登记活动为行政行为,针对登记机构提起的诉讼为行政诉讼。因此,需要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二、民事法律基本知识的主要内容 五个部分 (1)民法总论;(2)物权法;(3)合同法;(4)婚姻家庭法;(5)继承法。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的主要内容 ?共分为七节 1、概述; 2、行政主体; 3、行政行为; 4、行政法律责任; 5、行政复议; 6、行政诉讼; 7、 行政赔偿。 Ⅱ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一、民法总论 1、意义 ?民法是私法的核心,而民法总论是民法的基础理论。通过学习民事权利、主体、客体、法律行为等最基本的知识,可以为掌握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2、主要内容 (1)民法概述 ?主要对民法的概念、性质、特征进行了介绍。需要了解的是“民法的概念与特征”。(2)民法基本原则 ?三个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这三个原则都需要熟悉。 ?尤其是意思自治原则,它在不动产登记非常重要,体现为依申请原则,即除非法律规定,否则登记机构不得依职权进行登记;在登记完成前,当事人有权撤回登记申请。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主体、客体、内容)。这是应当掌握的内容 (4)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类型。特别重要的内容,必须掌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不动产登记中经常接触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如买卖、赠与等。单方法律行为就是遗嘱。 (5)代理 ?代理的概念、特征;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与指定代理;代理与行纪、居间、委托的区别;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表见代理:《合同法》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根据民法通则四十六条规定,代理被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以上内容应当熟悉. (6)监护 ?概念、特征与类型。 ?由于涉及到父母等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财产的处分,因此监护制度尤其是法定监护,必须掌握。法定监护有关规定见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十七条。 (7)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都是必须掌握的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它是指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成为权利主体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交往,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可能性。 依据民法通则,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可以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者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比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的行为),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合同法》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无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除草剂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杂草?为什么要控制杂草? 当植物生错地方时就变成杂草 杂草通过以下方式减少农作物产量:和作物竞争水,养分和光,滋生植物病虫,干扰通行及农作物收获 通常产种很大、繁殖快。(稗草、千金子) 杂草控制的方法:机械除草,人工除草,化学除草 化学除草了解除草剂是保证其除草效果和作物安全性的基础,也是除草剂技术营销的前提。 二、化学除草与其它除草方式的区别 化学除草是用化学药剂毒杀杂草,用于防除杂草的化学药剂叫除草剂。 除草剂是植物毒剂,虽然农田中正常应用的除草剂能够保证作物安全,但在特殊情况下作物有出现药害的可能。 除草效果受环境条件、用药技术水平的影响较大。作物的发育状况不同、发育时期 不同、品种不同,抗药能力会有很大的不同。所以为保证除草效果和作物安全,除草推广应用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试验。 化学除草具有省时、省力、效率高的特点,能够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三、化学除草的特点: l、农田中杂草种类繁多,防除对象复杂。 2、防除对象的杂草与保护对象的作物同属植物,差异小,所以

除草剂比杀虫剂、杀菌剂更容易对作物产生药害。 3、杂草及作物在不同发育时期抗除草剂的能力不同,为保证除草效果又保证作物安全,除草剂的应用时期受杂草和作物发育时期的共同限制,用药适宜时期难以控制。 4、杂草的发生数量年度间变化较小,基本不需要预测预报,年年需要防除。病虫害年度问变化较大,不需要每年都进行防治,只有在有病虫发生时需要进行防治。我国北方地区这种发生规律表现更为明显。 5、病虫害对作物具有致命性,难以人工防除。而杂草的危害对作物不具有致命性,可以人工防除。 四、除草剂使用方法分类:茎叶处理剂.土壤处理剂,茎叶和土壤处理剂 《1》生叶处理剂的特点 1)可以根据杂草种类选择相应的除草剂品种。 2)在土壤中无持效期,只能杀死已经出来的杂草,控草时间短。 3)除草效果受土壤特性影响小,药效相对比较稳定。但天气过于干旱,由于杂草为了避免体内水分过于蒸腾,叶片气孔会关闭、角质层和蜡质层会增厚,进而影响除草剂的吸收,导致除草效果降低。 4)茎叶处理剂对大粒种子的杂草和多年生杂草的防除效果好于土壤处理剂。 5)茎叶处理剂施药后短时间内降雨会因药剂被雨水冲刷而无效,需要重喷。

2020年下城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下城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对有关历史生活的领会,不能缺少()。 A、言语直观 B、形象直观 C、感知直观 D、表象直观 【答案】A 2、罗杰斯的非指导性教学的精髓是()。 A、以学生为本 B、让学生自发地学习 C、给学生以安全感 D、排除对学习者自身的威胁 【答案】A 3、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对调查对象的群体资料必须有明确的了解,这样才能确定群体的基本单位 B、遗失被试的资料可能会造成取样的偏差 C、访问者及介绍人的被信任程度,可能使被试的反应失真,使调查资料产生较大误差 D、访谈调查常常是个人之间进行的,样本的代表性不会影响访谈调查的资料价值 【答案】D 4、教师通过协调课堂内的各种人际关系而有效地实现预定教学目标的过程称为()。 A、课堂管理 B、课堂纪律 C、课堂规范 D、课堂控制 【答案】A 5、英国哲学家洛克的“白板说”是()的典型代表。 A、外铄论

C、遗传决定论 D、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答案】A 6、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称为()。 A、同位学习 B、上位学习 C、下位学习 D、并列结合学习 【答案】B 7、学生操行评定的主要负责人是()。 A、科任教师 B、班主任 C、级任导师 D、班委会 【答案】B 8、()是产生和传播先进文化的基础。 A、社会文化 B、学校文化 C、社区文化 D、网络文化 【答案】B 9、对教育的等级化、特权化和专制化否定的教育特征是()。 A、教育的终身化 B、教育的多元化 C、教育的民主化 D、教育的全民化 【答案】C 10、按照学习进程进行的分类,做笔记属于()。 A、促进选择性注意的策略 B、促进新旧知识联系的策略 C、促进新知识长期保存的策略 D、促进短时记忆的策略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题库解析《行政法》(2021年最新版) _6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行政法》 (2021年最新版) 精选试卷/文档/模板/课件合集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行政法》(2021年最 新版) 1、单选题行政处罚只能_____。 A: 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实施 B: 由公安机关执行 C: 处罚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罚单位或组织 D: 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果取的惩戒措施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故选D。 2、单选题行政处罚只能_____。 A: 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实施 B: 由公安机关执行 C: 处罚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罚单位或组织 D: 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D【解析】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按照法律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能在法定职权或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多选题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_____之外,应当公开。A: 国家秘密 B: 商业秘密 C: 个人隐私 D: 国家要务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B,C 【解析】ABC[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一、基础理论 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⑶、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 ⑷、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 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 ☆符合程序法规定 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 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 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 (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2)排除不相关的考虑。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不能因为被处罚的人是高级干部而从

2020年温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温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陈鹤琴制定的幼稚园教育内容包括()。 A、健康活动、社会活动、数学活动、艺术活动、文学活动 B、健康活动、社会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语言活动 C、健康活动、社会活动、数学活动、艺术活动、语言活动 D、健康活动、社会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文学活动 【答案】D 2、“因材施教”体现了人的身心发展的()。 A、差异性 B、不平衡性 C、阶段性 D、顺序性 【答案】A 3、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 A、备课 B、上课 C、布置批改作业 D、成绩考评 【答案】B 4、“金字塔形”的等级制教育制度属于()。 A、网络教育 B、学校教育 C、社会教育 D、大众教育 【答案】B 5、在我国教育史上,最早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是在()。 A、1904年

C、1949年 D、1986年 【答案】A 6、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独立地探索,创造性解决问题,获取知识和发展能力的方法是()。 A、讨论法 B、实验法 C、实习作业法 D、研究法 【答案】D 7、标志着儿童思维真正发生的是()。 A、语词概括的出现 B、真观概括的出现 C、动作概括的出现 D、感知概括的出现 【答案】A 8、元认知策略总是和()共同起作用的。 A、监视策略 B、认知策略 C、资源管理策略 D、计划策略 【答案】B 9、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障儿童权利的国际性法律文件是()。 A、《义务教育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儿童权利公约》 D、《幼儿园工作规程》 【答案】C 10、采用“两难故事法”研究道德发展的心理学家是()。 A、华生 B、加涅 C、柯尔伯格 D、皮亚杰

2020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汇总

2020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汇总与梳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以下整理了相关的考点给大家作为参考。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主要包括: 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 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 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主要包括: 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 主要包括: 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 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 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完整版)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篇

一、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休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益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1.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相对方 行政相对方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采取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3.行政主体的职权和职责 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不能放弃和违反,否则会引起相应违法责任的追究。三、行政行为概述 1.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行政行为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行为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2.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主要有∶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告知生效;附条件生效。 四、抽象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其对象具有普遍性。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和行为规则。 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机关除立法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2.行政立法行为 (1)行政立法的概念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活动。 (2)行政立法的主体与分类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立法的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行政立法,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依其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依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依行政立法的内容、目的不同,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水利基础知识试题集(带答案)

水利基础知识试题集 水利知识试题之一 一、单项选择(共40 道) 1、我国将每年的( A )定为中国水周。 A、 3 月 22~28 日 B、 4 月 22~28 日 C、 5 月 22~28 日 D、 7 月 22~28 日 2、水的主要用途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B)。 A、灌溉用水 B、生态用水 C、采矿用水 D、航运用水 3、人类可利用的淡水资源主要是指某地区逐年可恢复和( A )的淡水资源。 A、更新 B、开采 C、储存 D、消耗 4、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水资源丰歉程度的指标是( B )。 A、多年平均降水量 B、多年平均径流总量 C、年降水量和蒸发量之比 D、多年平均蒸发量 5、我国《水法》中所称水资源,包括( A )。 A、地表水和地下水 B、淡水和海水 C、地表水和土壤水 D、河水和地下水 6、我国水资源分布极不均匀,全国水资源的( A )%分布在长江及其以南地区。 A、81 B、51 C、91 D、71 13、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 A )造成破坏。 A、生态和环境 B、交通 C、通信设施 D、农业 14、我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由( A )负责解释。 A、水利部 B、流域管理机构 C、建设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15、下列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的情形是:( D )。 A、直接从地下取水 B、直接从河取水 C、直接从湖泊取水 D、为畜禽饮用取水 16、地下水的开采量超过( B ),造成地下水水位待续下降,或因开发利用地下水引发环境地质灾害或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是判定地下水超采和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的依据。 A、补给量 B、可开采量 C、天然资源量 D、降水入渗补给量 17、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 B ),改善生态环境。 A、环境污染 B、水体污染 C、大气污染 D、土壤污染 18、国家建立饮用水( C )保护区制度。 A、水质 B、水量 C、水源 D、水域 19、水污染会导致( C )。 A、资源型缺水 B、工程型缺水 C、水质型缺水 D、浪费性缺水 30、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按照( C )的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A、前期补偿、补助 B、后期扶持 C、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D、生产扶持与生活扶持相结合 1 3 31、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包括发明专利、( B )、工程设计。 A、技术创造 B、技术设计 C、开发规划 D、工程运行

除草剂基础知识讲座

除草剂基础知识讲座 杂草: 白居易有一首关于杂草古诗:“蓠蓠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讲出了杂草的生命力之旺盛;还有那被当成儿歌一样传诵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李绅的唐诗更讲出了农田除草的辛苦。 首先对除草剂的基础知识做一下全面的讲解。在讲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请各位回答一下什么是杂草?(互动)什么是杂草?我们在此给大家下一个通俗易懂、易说易记的“杂草”定义:杂草,就是长错了地方的植物。小麦收割后在麦茬田里种上玉米,在玉米发芽生长的同时,散落的小麦种子也发芽生长,玉米田里的小麦就是杂草;反过来,除非套种,如果麦田里长出玉米,那么玉米也是杂草。(进一步展开描述这个“杂草”定义)可以说:一切生长在田间的植物,除了有目的栽培的植物以外,都可称为杂草。前苏联科学家塔里耶夫教授给杂草下的定义就比较贴切:“在耕地上违背主人的意志随同作物一起生长繁殖起来的植物”就是杂草。 本讲座主要探讨农田杂草。 杂草的分类 (一)依植物形态分类 1.狭叶草类,这类植物叶片狭长, 具有平行脉, 一年生或多年生。 2.阔叶草类,类杂草叶片宽阔具分枝状或扇形叶脉,全属双子叶

类之一年生或多年生植物。 (二)依生长习性分类 1.一年生草类 2.二年生草类 3.多年生草类 4.水生草类 5.木本植物 6.藤蔓类植物 7.寄生杂草 (三)依植物学之分类 1.双子叶植物类 2.单子叶植物类下面我们专门谈谈杂草为什么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为何“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杂草为什么长得这么旺? 杂草旺盛的原因 1.“多子多福”,是由杂草的多实性决定的。例如:灰菜每株结子可达37698粒;苋每株结子可达121433粒 ⒉杂草种子的长寿性。例如:灰菜的寿命是1700年;荠菜的寿命是35年,狗尾草的寿命是739年。种子在土壤中的寿命一是由其遗传特性决定。种皮越厚透水性越差,杂草种子的寿命越长。二是由其环境条件影响。一般适宜于发芽时的条件将会降低种子的寿命。杂草种子在不同土层的分布影响其寿命的长短,深层土壤中的种子寿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及公务员法复习题及参考解析(五)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4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的处罚 B.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违法的相对人实施行政拘留 C.省级人大制定的法规可以设定拘留的行政处罚 D.市辖区公安分局有权决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对人实施拘留 42.( )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法律 B.法律、行政法规 C.法律、法规 D.法律、法规、规章 43.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三十 B.六十,九十 C.七,十五 D.三十,九十 44.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 )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东城区法院 C.西城区法院 D.以上三个法院都可以 45.在我国,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的分类中不包括( )。 A.国家级正职 B.巡视员 C.厅局级副职 D.乡科级副职 46.定期考核的结果影响着公务员的任职。导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公务员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定期考核结果是( )。 A.合格 B.称职 C.不合格 D.不称职 47.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48.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下列哪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

行政法超详细知识体系全攻略

行政法超详细知识体系全攻略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索引表 行政法概述——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总论抽象行为—抽象行为的种类、抽象行为的制定、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具体行为—具体行为的特征、具体行为的成立、具体行为的效力 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处罚的执行、治安处罚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其他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奖励与给付、行政裁决与调解 争议内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 争议结构—处理争议者(行政诉讼管辖法院、行政复议机关) 行—提起争议者(行政诉讼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人) 政—受到争议者(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法争议过程—一般过程(起诉、受理、审理) 学行政争议法—特殊过程(撤诉、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中对其他争议的处理) 争议规则—证据规则(举证、取证、质证、认证) —法律规则(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争议结果—行政诉讼裁判、行政复议决定

执行制度-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行政案例(行政法案例的分析方法)-提问分析法、意思表示分析法、知识结构分析法

行政法彩色笔记 第一部分行政法总论行政法学体系: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主要内容: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 地方性法规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没有常委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 地方性规章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 国际条约和协定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法律解释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 注:较大的市包括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 关于行政法的渊源,还有以下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一、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涉外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定,国际条约优先于国内法律的适用(保留条款除外),但根据我国加入WTO时的约定,国内法律优先于WTO规则的适用,只有在没有国内立法时,才适用WTO规则。 注意: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 二、必须是有权解释的机关对作为上述行政法法律渊源的解释,才可作为行政法的渊源,其他的无权解释机关的解释不得作为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P6 ——控制权决定基本原则 分类基本原则具体要求 合法 性的 要求 合法行政法律优位(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法律保留(行政活动应当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公务回避(实体回避与程序回避)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或不当应承担法律责任)合理 性的 要求 合理行政符合平等、比例原则(妥当性、必要性、均衡性原则) 高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

防治水基础知识100题

山西煤销集团防治水基本知识100题 1、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2、煤矿防治水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是什么? 答:防、堵、疏、排、截。 3、《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谁是煤矿企业、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谁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答: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4、《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应当配足什么专业技术人员?配齐哪些设备?建立什么队伍? 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5、《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那几种水害制度? 答: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什么规划和什么计划,并组织实施?

答: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现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答: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8、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什么知识?提高哪方面的技能和能力? 答: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9、矿井水文质类型划分为哪四种类型? 答: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 10、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几年每进行重新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应当几年内进行重新修定? 答: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11、重大突水事故是指什么? 答: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 12、矿井应当编制哪五种防治水图件?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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