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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浅议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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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2013年06月05日 08:10:23

?作者:程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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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作为国际上公认的“第四媒体”,以其特有的优势比其他传媒的发展更为迅速,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已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和信息的集散地。网络舆情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风向标,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日益加大,甚至成为政府部门决策的参考。面对汹涌浪潮般的网络舆情,如何及时分析预警,主动、有效地应对和妥善处置,切实提升自身公信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公安机关必须深入研究和对待的现实问题,对于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特征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在与社会各阶层的长期接触中极易被置于矛盾的风口浪尖上。任何涉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负面信息,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网络环境下这种负面消息都有可能成为舆情风暴,导致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受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当前我国的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发性

一方面,具体的舆情危机往往是突然发生的,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能成为点燃舆情危机的导火索,这种突发性往往是官方所难以提前预见的,其产生的后果也往往很严重。另一方面,舆情危机从生成到消除是一个累计渐进的过程,各种危机要素在此过程中进行着量变到质变的转换。

(二)偏差性

就舆情信息本身来说,都有实际发生的舆情事件为背景或根据,具有一定客观实在性。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有些人甚至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上传一些误发或虚假的涉警舆情信息。不了解真相的群众在网络上通过各种方式宣泄这种情绪化、偏差性的言论,通过讨论一呼百应,产生共鸣,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破坏性

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往往会引发社会大众和公安机关及警察在观点甚至是行动上的剧烈冲突。进而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社会声誉、阻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甚至引发警民对抗的群体性事件,进而导致人民对社会正义与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四)隐蔽性

网络具有特殊的“匿名性”,网民可不以真实身份进入网络,因而很多参与者是抱着一种娱乐心态、看客心理、从众意识,肆意炒作司法个案,将个别问题扩大化、将单一问题复杂化、把所有问题说成是“社会制度弊端”的结果,企图摧毁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摧毁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信心,达到“点火”、“松土”、“掘根”的目的。(五)紧迫性

基于网络舆情危机如此恶劣的影响,公安机关必须对即将或已经发生的舆情危机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反应,有效整合信息等,形成一套应对策略,以防止舆情危机的扩散。二、当前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舆情引导手段单一。当前,面对网络负面信息公安机关往往采取删除、封堵等措施,不仅不能够减低舆论热度,消除负面影响,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好奇心。也有部分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热点、焦点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及时进行响应,或者官样文章、语焉不详,从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网上谣言满天飞,等到产生一定社会后果再去干预时,由于缺乏公信力,不仅费力大、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

(二)敏感性不高,反应速度慢。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反应时间与舆情传播速度极不相称。在舆情的初期阶段,一些公安机关缺乏足够的敏感性,不愿、不敢、不会表态、处于犹豫观望状态,“一捂、二堵、三拖、四拒绝、五控制”的方式回避媒体,试图垄断新闻源和话语权,没有及时跟进,出让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主动权,丧失了处置先机。由于网络等传播速度极快,短短一两天时间舆情就会爆炸扩散,引起社会的全面反应,引发更大的危机。

(三)人员、设备缺乏有效保障。目前公安部门在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工作上缺乏专业人员和物质设备的有力保障。基层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完善,难以保证应对效果。很多单位网络舆情处理人员大多是兼职,缺少监控方面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同时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平台没有完全建立,或设置不合理,自主的网络宣传平台缺乏。更重要的是,没有集信息搜集、处理、研判、反馈于一体的舆情监控系统,只能靠人工监测、收集和处理效果不理想。

三、涉警舆情的应对策略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涉及公安机关的突发应急事件不可能完全避免。公众敏感性的增强,更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在警察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涉警舆情也将随之产生,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全面、有效地掌握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的监督和引导,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引导社会涉警舆情的走向,化解矛盾和危机,避免网络舆情次生灾害,努力降低涉警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观

实践证明,行动要前进,认识必然先行。舆情是群众反映自身意愿、表达个人诉求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社会民意的风向标。积极回应社会舆情、做好舆情引导工作既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执法者落实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

意为群众服务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因此,舆情引导工作对公安机关来说是“规定动作”,必须纳入日常工作,牢牢占领网络这个主阵地。公安机关及全体民警要从思想上重视舆情引导工作,站在维护社会治安、警民关系建设的高度看待、谋划,认真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及时消除网上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实现“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全面稳定。

(二) 完善机制建设

涉警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是涉警舆论有效实现引导和管控的工作基础。一是完善涉警舆情预警研判机制。公安机关应着重把握“发现早、预防先”的原则,建立健全涉警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警、反馈工作机制,形成“群众关注(超前预警)—媒体报道—信息反馈—警媒互动—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体系,做到防范有效、有据且有力。二是完善涉警舆情核查工作机制。针对发生的负面涉警舆情,公安机关要强化核查工作机制,做到快速核查、快速反应、快速处理。针对歪曲事实、蓄意诋毁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舆情,要旗帜鲜明地通过以公安新闻发布为主的各种工作措施予以驳斥,理直气壮地维护公安民警的权益和公安队伍的形象。通过快速核查和反应,发现存在的涉警舆情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决问题。三是完善涉警舆情处置机制。完善公安新闻发布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涉警负面报道新闻处置、涉警舆情定期分析通报、警媒良性合作等机制,建立健全多警种通力合作、沟通协调的大公安形象危机处置机制,必要时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提高公安形象危机处置能力。四是完善涉警舆情经验总结与对策分析机制。针对涉警舆情处置工作,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查找原因并分析对策,研究下一步工作对策,特别是要加强对公民从众心理、公众需求、网络舆情传播、负面舆情和形象危机处置等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为公安舆论引导与舆情控制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三)加强网络人才队伍建设

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要想处置好涉警舆情,公安机关必须加强网络战线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组建规模较大的“网络新军”。选拔具有网上工作意识、较强组织性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民警成立网络评论员队伍,使之成为“应急处置突击队”,为开展针对不同的负面舆情的应对工作做好人才储备。二是要培养网上“意见领袖”。有针对性地在网络评论员队伍中进行“写手”和“辩手”培养。三是要进行网络舆情引导实战演练。对网络评论员进行“网上虚拟身份经营” “危机舆情处置原则和技巧”“舆论引导基本方法和案例介绍”等多方面系列培训,使网络评论员尽快掌握网上工作基本技能,从而提高队伍的整体作战水平。四是要借助社会力量。在本地论坛上物色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络原创写手,将其发展为公安舆情信息关系人员,成为公安网上舆情导控的补充力量。同时主动保持与各大网站、论坛的管理员经常联络,使其在网上舆情导控工作能够为我所用。

(四)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避免媒体炒作、消除谣言、引导舆论、树立公安机关形象的有效手段,针对不同的舆情,灵活采用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报会、新闻背景通气会、新闻通稿和网络发布等方式,及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通报警方的举措,有助于组织向外界进行信息的“营销”恰当地传递组织解决危机的立场和理念,展示组织的行动诚意;同时,发言人还可以统一组织对外口径,使信息保持连贯和一致性,防止不当信息的扩散或“多头马车”的情况出现。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能够及时回应歪曲事实的报道,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安机关发言的主动地位,妥善处置涉警舆情事件。

(五)加强科技研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有效地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必须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一是研发舆情分析系统软件。构建一个面向公安工作的文本倾向性分类器,运用统计学习理论中的方法,能够从词语级、语义级、篇章级、海量级四个层次对文本的态度倾向进行研判分析,及时捕捉纷繁多变的网络舆情热点议题,动态掌握公众的意见反馈和利益表达。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对网络热点话题、敏感话题进行识别,对热门主题进行跟踪,做出趋势分析,自动生成统计报告,并提前预警。二是要加强网络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网络电子数据勘察取证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的效用,形成严密、高效的网络舆情监控、IP地址定位、网络报警等多种功能的网络舆情监控技术体系,全面加强互联网上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搜索和监控,切实提高应对涉警舆情处置能力。结语

网络舆情是新时期的新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平息网络舆情危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中,公安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新理念,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深化警务公开,加强涉警信访的源头治理和妥善化解,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引导网络舆情朝着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健康发展,使网络舆情最终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催化剂。

(作者系黄骅边防检查站站长)

媒体融合背景下网络舆情特点与应对策略研究

媒体融合背景下网络舆情特点与应对策略研究互联网以其即时、互动、信息量大等特点为民意表达提供了一个便捷平台。2017年8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同时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我国网民尤其是手机网民呈现“井喷”现象。在这个“人人都是通讯社”的时代,许多社会舆论事件都是始于网络,并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面对不断发展的互联网,创新现代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网络舆情管理显得愈发重要。强化网络舆情管理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一、网络舆情的整体特点 在网络时代,只有切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拓宽监督渠道,加大信息透明度,才能进一步推动网络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才能更好避免网民因偏听偏信产生的误会和不满情绪,减少负面舆论,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凝聚力。 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具备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直接性。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网络舆情还具有无限次即时快速传播的可能性。在网络上,只要复制粘贴,信息就得到重新传播。相比较传统媒体的若干次传播的有限性,网络舆情具有无限

次传播的潜能。网络的这种特性使它可以轻易穿越封锁,令监管部门束手无策。 第二,随意性和多元化。网民可以随意发表言论,不受任何约束。网络舆情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另一特点是缺乏媒体“审核人”的角色。在网络上,任何一个人都能不经过审核直接发布信息。网民在网上或隐匿身份、或现身说法,纵谈国事,嘻怒笑骂,交流思想,关注民生,多元化的交流为民众提供了宣泄的空间,也为搜集真实舆情提供了素材。 第三,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 第四,隐蔽性。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片面认识等等,都会利用网络得以宣泄。因此在网络上更容易出现庸俗、灰色的言论。 第五,偏差性。互联网舆情是社情民意中最活跃、最尖锐的一部分,但网络舆情还不能等同于全民立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新闻跟帖、论坛、博客的出现,中国网民们有了空前的话语权,可以较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感受。但由于网络空间中法律道德的约束较弱,如果网民缺乏自律,就会导致某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比如热衷于揭人隐私、谣言惑众,反社会倾向,偏激和非理性,群体盲从与冲动等等。 二、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的意义 正确面对和处理网络舆情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人害怕网络,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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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互联网涉警舆情引导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媒体作用逐渐加强,“躲猫猫”等网上涉警舆情事件频发,公安机关动辄成为网上炒作的负面典型,严重损害了自身形象,成为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网上涉警舆情的源头是网下发生的涉警事件,是互联网言论自由、传播快速的特点放大甚至扭曲了事实的真相,才会形成危害我们公安机关形象的负面舆论。涉警事件可以预防,但不能预知。涉警事件发生后,如何利用互联网进行危机公关,正确应对网上舆论,塑造公安机关正面形象,是当前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互联网涉警舆情事件的特点 一是新闻网站易于将涉警事件作为“卖点”。主流媒体、网站及网民对网络涉警事件关注度持续较高,部分新闻网站将涉警事件信息作为吸引网民眼球、提高点击率的重要手段。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全国网络涉警舆情事件数量明显增加,仅网上流传的涉警报道及帖文就达900余篇。部分网站还开设专门的“法治”版块,对涉警舆情事件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是部分新闻网站乐于将涉警事件炒成“热点”。部分新闻媒体热衷于追踪涉警事件,参与炒作,推波助澜。个别网站对涉警事件及相关新闻报道、转载热情极高,特别是针对恶性涉警个案,一些地方媒体频频派出记者,深挖内部信息,专访当事人,进行追踪报道,随后将网民的评论以新闻形式报道,周而复始,推动炒作不断升温。 三是利益相关方倾向于将涉警舆情当作“支点”。涉警事件当事人及利益群体常常借助互联网进行舆论造势,给公安机关施压,试图提高与公安机关讨价还价的筹码,以实现自身的利益目标。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现身说法”,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影响力,能够迅速转变网上舆论导向。 四是广大网民习惯于将涉警事件当成“看点”。据CNNIC统计,上网浏览新闻仍是我国广大网民的主要网上活动。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日常获取的信息量极大,使得网民上网浏览新闻只选择感兴趣的查看。而涉警事件正是除与自身利益相关信息之外最能引起兴趣的一类新闻,因此点击率一直居高不下,各种评论观点纷至沓来。 二、互联网涉警舆情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是涉警负面舆情高发的背景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分配结构日趋复杂,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引起很多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对党和政府不满,造成群体性事件多、刑事案件多、不稳定因素多。而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专政工具,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职,必然处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第一线,容易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不理解甚至敌视。与此同时,公安工作涉及面广、窗口单位多,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使公安民警的一举一动完全处于群众监督之下,工作中出现的小瑕疵很容易被放大,一旦发生涉警事件,公安机关立即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互联网的开放性特点,也让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观点和意见,让各种情绪自由发泄,必然造成偏见和不满肆意横飞,也必然造成部分受过打击或因公安执法活动而利益受损的网民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公安机关进行攻击、污蔑,甚至虚构情节,编造谣言,以达到诋毁公安机关形象的目的。 (二)部分公安民警自身存在问题,是造成涉警舆情事件的根本原因。近年来,总体上说公安民警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仍有一些民警执法为民理念不牢,法制意识淡薄,存在特权思想,导致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安民警形象。互联网匿名隐身的特点,让群众找到可以任意发泄不满的空间。于是公安机关的问题被放大、活动被歪曲、形象被丑化。一旦有媒体披露警方执法行为存在问题,或确实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网民的批评、攻击性言论就会铺天盖地而来。如贵州“瓮安事件”、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我省“六警察打死一社会青年事件”等,无论事实真相如何,网民先入为主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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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策略分析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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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策略分析 市委政法委曲建平应培国 近年来,网络舆情对政治经济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与日俱增,一些重大的网络舆情事件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网络对社会监督起到的巨大作用。同时,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诱发民众的不良情绪,引发巨大社会舆论力量,使政府决策和管理运作受到很大影响,进而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威胁。因此,分析网络舆情的成因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认识并加以正确引导策略,或许将对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一、引发网络舆情危机的原因 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不同于传统媒介,网络舆论的控制性比较低,在扩大人们话语权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问题,为网络舆论的正确引导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网络舆情危机呢 1、网络舆情危机与网络本身的特点有关 (1)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在网络传播中,网络的开放性使人们能够自由地选择所需要的信息,而不再被动地接受信息,同时也不再受传统媒体的时间限制。网络信息发布的门槛低,信息传播方式的灵活,使得人们不但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成为了信息的传播者,在网络这个广阔的平台上,人们有了展示想法的机会,能够相对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观点,也能够与更多的人进行交流讨论。在这样的一种条件下,人们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够上网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就是这样一种自由,人们把它当成绝对的自由,不再受约束,发言者基本无需考虑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在网络上言语的使用上有些“肆无忌惮”,直至引发网络舆情危机。 (2)网络的即时性、扩散性。网络媒体不再受截稿时间和发布时间的限制,每当有突发性事件或重大性事件时,网络媒介都会第一时间进行报道和追踪。网络新闻的编辑时间短,凭借现代的数码传播技术,缩短了信息传播的周期,能够及时地发布信息,拉近了受众与信息传播者及发生事件的距离。同时,在新闻发布的短时间内,网络上便会迅速形成舆论。网民在BBS论坛、QQ、博客、播客上发帖、跟帖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并进行讨论。人们的各种观点以“雪崩式”的效果,立刻扩散开来。在信息发布的初级阶段,人们容易缺乏理性,在事情的来龙去脉没有弄清楚之前,便争论不休,往往误导别人对事情真相的了解,甚至引发网络暴力。 (3)网络的聚焦性、放大性。网络是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其信息的承载量是无穷的,没有节制。它包含了各方面的信息,包罗万象,这也使得信息的内容庞杂,无用的、反动的、封建的信息等充斥着网络。同时为赚足“眼球效应”,网络主题又相对集中,如有关涉“官”、涉“腐”与涉“富”话题,往往比较敏感,点击良比较大,易成为现实危机突发事件的加速器和推动力。 (4)网络的无序性、无界性。网络传播不受疆域的限制,无论哪个国家,哪个党派,什么背景,何种信仰的传播者都能够表达思想。事实证明,过去,一个认为有必要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消息,只要在当地的报纸、广播、电视刊(播)发,就基本可以做到非常有效,而在当今信息化条件下,各类新闻事件的传播、扩散可谓瞬间万里,且在“一人疾呼、万人参与、百万人关注”的状况下,要使“内紧外松”的宣传策略和公共沟通方式这一传统的手段奏效简直是无法想象的。更何况,很多网站都在境外,根本无法对其内容进行控制和管理。 2、网络舆情危机与网络主体的特点有关

某市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存在的问题分析

某市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存在的问题分析 涉警网络舆情处置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各地工作开展不尽相同,但整体上仍处在摸索时期。某市公安机关在公安实践中,对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认识有了新的提升,开展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建立了一些制度机制,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对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缺乏重视 某市公安机关一些领导及民警不够重视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常常忽略负面舆情的处理,负面舆情敏感意识存有较大提升空间。因为隐蔽性和虚拟性是网络中的显著特征,所以,网络舆情认识上,绝大部分的公安民警都有待提升,以致涉警网络负面舆情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难以得到及时处理。一方面,多数公安民警的思维形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求,还是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安业务工作中,对网络涉警舆情敏感性和关注度的欠缺,使得对负面舆情影响力评估失准,面对网络负面舆情往往不知所措;另一方面,一些公安民警在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态度上缺乏积极性,远见性差,预防工作没有做到位,舆情处置意识不够。比如在某幼儿园幼童牙齿脱落事件中,正因为处警单位及民警对此事舆论走势缺乏前瞻与远见,错失此事负面舆情预防的最佳时机,以致在此事后续发展中公安机关被舆论牵着走,一些谣言及质疑随之而来。如果基层公安局机关及民警能够重视涉警网络舆情尤其是负面舆情,提高负面舆情处理意识,那么某市相当一部分涉警事件不会发展成涉警网络舆情。 2、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机制不够完善 当前某市各级公安机关虽然在公安实践中建立了一些机制来应对处置涉警网络舆情,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应对较大规模涉警网络舆情之时缺少兼具统一与完善特征的有效机制。一方面,公安机关各单位还不擅长负面舆情的应对与处置,没有充足的行之有效应对经验 和方法。当涉警负面舆情出现时,公安机关各单位往往各自行事,缺乏统一部署,各单位联动效果差。另一方面,部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应对和处理中的决策能力不够,在爆发性与突发性负面舆情面前很是被动,没有在思想上做好充足的准备,无法从容的面对大众和媒体,以致引发了各种质疑。比如,某派出所辅警仪容不断涉警负面舆情处置过程中,涉事单位领导缺乏联动协作意识,并没有第一时间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作出回应,而是选择删帖处理。此不但没有平息舆情,反而将该事件推向舆论中心,使公安机关形象严重受损。 3、涉警网络舆情处置中存在“三怕” 在处置涉警网络舆情过程中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存在怕曝光、怕媒体、怕和群众打交道的心理,处置起来缩手缩脚,严重影响应对效果。第一是怕曝光,一旦发生涉警事件涉事单位首先想到的不是回应群众质疑而是遮遮掩掩,试图满混过关,这样更挑起了公众质疑心理,最终酿造了适得其反的结果。其次是怕媒体,由于公安机关面对媒体时态度与行为上过于谨慎和消极被动等,无形之中和媒体形成了对立关系,基层这种情况往往更加突出,导致媒体报道失实甚至存在恶意扭曲。第三是怕和群众打交道,舆情危机形成后,由于有些涉事单位怕和群众打交道,缺乏社情民意获取渠道不能正面回应群众质疑和关心,往往导致人们对民警产生误解和偏见,舆情危机愈发突出。如在处置王某兰被诈骗案的网络舆情事件中,由于

舆情案例分析

舆情案例分析 网络舆情案例分析 一、舆情危机管控现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微博、社交类网站、视频类网站及移动通信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变革,其对网络舆情状态的影响更加复杂深刻,舆情已成为当前社会和谐度和稳定度的标志,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互联网信息具有丰富性、海量性、复杂性、虚拟性、隐蔽性、发散性、渗透性和随意性等特点,对其理解和把握越来越需要用科学、精准、可信的方法。然而,一些部门在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监测研判、回应沟通、引导说明和危机管理过程中,尚处于粗放式阶段,相关工作较为感性主观,一些部门仍然停 留在“部分网民认为”、“某网友认为”等定性描述上,缺乏科学、扎实、直观、量化、可比对的数据基础,难以全面反映特定区域和特定时域网络舆情发生、发展状况与趋势,更谈不

上形成系统、规范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体系。如何从主观判断 迈向客观分析和量化管理,建立定向分析、定量研究与有效管 理体系,成为我们及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案例分析:济源“瘦肉精”事件中双汇的危机公关 1、概述: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的维权行动中曝光了济源双汇集团所用生猪中含有大量瘦肉精,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此次事件引起广泛热议。双汇集团进行了一些列危机公关行动, 但其中漏洞百出。面对如此状况,如何突出重围重塑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呢?下面将针对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做一个全面 的分析,包括:双汇“瘦肉精”事件的经过,双汇在此事件中的危机公关的手段和效果分析,以及双汇危机公关手段的改进和思考,用危机公关中的危机处理原理,分析制定危机公关策略。 2、瘦肉精事件回顾 2011-03-15双汇被爆使用瘦肉精猪肉,“健美猪”大行其道 2011-03-16双汇集团承认使用瘦肉精猪肉,发声明致歉 2011-03-17商务部派出督导组前往河南,督查双汇集团下属企业,农业部,开展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双汇集团再次声明,高管被免,产品收回2011-03-19国务院派人督查瘦肉精,河南沁阳清查被指过场 2011-03-20河南首次通报:双汇冷鲜肉瘦肉精抽检呈阳性 2011 -03-21济源双汇无限期停产整顿,双汇发展重组存隐 2011-03-22济源双汇公司确认17头瘦肉精生猪,国务院工作组要求彻

浅谈公安机关如何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导控工作

浅谈公安机关如何应对涉警网络舆情 导控工作 摘要:以郭美美事件为切入点,本文在探讨网络舆情传导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了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明确了公安机关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导控工作的重要性,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公安机关;网络舆情;涉警事件 自2011年郭美美事件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了公众对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的信任危机,三年后的今天郭美美由于涉嫌赌博而被落网,这种信任危机并未能解除,反而激起了网民对公安机关处理事件的态度及动因的激烈质疑。因此如何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成为了摆在公安机关能力建设面前的现实课题。 一、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 1、涉警网络舆情的界定 涉警网络舆情是指网民针对发生在一定的事件和空间内的围绕公安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所产生和持有的具有一定倾向性的社会政治态度、情绪和观点的总和,它反映的是网民的政治立场和利益诉求与警方进行互动

的动态发展过程[1]。 2、网络舆情的传导机制 网络舆情案件的有些是基于现实的社会性事件而传播的,有些则是纯粹的谣言散播,但总体而言网络舆情通常都会经历四个发展阶段:形成和扩散、高涨、波动、消退[2]。网民出于有意或无意的目的以特定的形式将相关事件传播到互联网上并发表自己对该事件的理解和看法,随着关注人数的增多,大量的网民会以各种形式在网络上交流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舆情集聚速度会以指数形式上升,在全社会构筑舆论高潮;这种高潮不会一直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高潮阶段形成的舆情会逐渐沉寂,但有些悬而未决的事件会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因为某些偶然因素的影响而引发新的高潮,这就是舆情的波动阶段,以郭美美事件的发展为例,自2011年爆发,由于事件中所涉及的相关人物、相关部门的事件真相未能水落石出,公之于众,于是在2014年郭美美被捕后再次掀起了舆论高潮;在事件得到公正处理或网民有新的关注目标之后,这一舆情便会慢慢淡化,最终沉寂。 3、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 网络舆情通常都具有易爆性、即时性、丰富性、广阔性等特点,涉警网络舆情通常更为复杂,除此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涉警舆情蝴蝶效应显著[3]。许多涉警舆情事件的

舆情案例分析

网络舆情案例分析 一、舆情危机管控现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微博、社交类网站、视频类网站及移动通信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变革,其对网络舆情状态的影响更加复杂深刻,舆情已成为当前社会和谐度和稳定度的标志,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互联网信息具有丰富性、海量性、复杂性、虚拟性、隐蔽性、发散性、渗透性和随意性等特点,对其理解和把握越来越需要用科学、精准、可信的方法。然而,一些部门在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监测研判、回应沟通、引导说明和危机管理过程中,尚处于粗放式阶段,相关工作较为感性主观,一些部门仍然停留在“部分网民认为”、“某网友认为”等定性描述上,缺乏科学、扎实、直观、量化、可比对的数据基础,难以全面反映特定区域和特定时域网络舆情发生、发展状况与趋势,更谈不上形成系统、规范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体系。如何从主观判断迈向客观分析和量化管理,建立定向分析、定量研究与有效管理体系,成为我们及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案例分析:济源“瘦肉精”事件中双汇的危机公关 1、概述: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的维权行动中曝光了济源双汇集团所用生猪中含有大量瘦肉精,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此次事件引起广泛热议。双汇集团进行了一些列危机公关行动,

但其中漏洞百出。面对如此状况,如何突出重围重塑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呢?下面将针对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做一个全面的分析,包括:双汇“瘦肉精”事件的经过,双汇在此事件中的危机公关的手段和效果分析,以及双汇危机公关手段的改进和思考,用危机公关中的危机处理原理,分析制定危机公关策略。 2、瘦肉精事件回顾 2011-03-15双汇被爆使用瘦肉精猪肉,“健美猪”大行其道2011-03-16双汇集团承认使用瘦肉精猪肉,发声明致歉 2011-03-17商务部派出督导组前往河南,督查双汇集团下属企业,农业部,开展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双汇集团再次声明,高管被免,产品收回 2011-03-19 国务院派人督查瘦肉精,河南沁阳清查被指过场2011-03-20 河南首次通报:双汇冷鲜肉瘦肉精抽检呈阳性2011-03-21 济源双汇无限期停产整顿,双汇发展重组存隐2011-03-22 济源双汇公司确认17头瘦肉精生猪,国务院工作组要求彻查“瘦肉精”事件,严肃究责 2011-03-23 双汇紧急召开4000多人规模的全国经销商视频会议,以应对下架危机,希望能重新启动市场 2011-03-25 河南“瘦肉精”肇事来源基本查明,发现3个制造窝点 2011-03-30 农业部排查称河南瘦肉精事件属于个案 2011-04-01 双汇召开万人大会二度致歉,拟引入第三方检测产

新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研究

新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研究 发表时间:2017-07-26T17:12:14.2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0期作者:葛燕1 赵阳2 [导读] 摘要: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用户逐年増加,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也越来越多,对互联网进行纯粹的监控也开始变得困难重重 1.濮阳市公安局河南濮阳 457000;2.濮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河南濮阳 457000 摘要: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用户逐年増加,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也越来越多,对互联网进行纯粹的监控也开始变得困难重重。在众多不稳定的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涉及网络舆情的案件也开始成为了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首要的难题,给和谐社会的推进带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对人民政府的公信力,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带来了深重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探讨分析了新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媒体;涉警;网络舆情 1涉警网络舆情的内涵 舆情是指在特定的社会时期,围绕重大社会实践的发生、进展和变化,人民群众对国家管理阶层产生的看法与态度。有学者认为舆情是指个人及群众在特定历史阶段时期对自身关系以及关系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所持的态度和意见。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人们在特定事件的影响下利用互联网传播自身的态度和意见,其拥有的力量是巨大的,若无法有效引导和控制,对社会组织造成一定的影响。涉警网络舆情就是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表达自身对涉及警方事件及问题的态度和意见,简而言之就是涉及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涉警网络舆情对警方工作的展开、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都有较大的影响。由于公安机关性质以及工作的特殊性,人们会关注涉警网络舆情,但是在鉴别真伪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公安机关的形象受损。 2网络舆情治理困境的原因探究 2.1舆情涉及部门众多 一个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结束整个过程都会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各个部门和机构。例如:在一起失独人员聚众上访省政府案例中,失独人员上访诉求政府机关应当在其晩年生活中给予一定的补贴。这一事件牵涉到:省政府办公厅、维稳办、市级政府的办公厅、维稳办、省市级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控申处、特警、交警、国保支队、网监支队、宣传处等众多部门。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往往这种事件的管辖权单位众多,职责交叉,职权划分不明。一旦舆情爆发,很难第一时间划清责任,导致推脱、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以最快的速度控制舆情,影响舆情的处理,从而造成隐患。 2.2制度设计仍需优化 目前我国网络舆情治理的制度设计不合理,走不出“自由与管制的二元籓篱”,摆脱不了科层制的组织结构和二元对立的运行模式。科层制具有典型的金字塔式的管理结构和扁平化的社会管理范式。随着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的“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简称“网管办”)更名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互联网言论自由的“个人-企业-政府”三角关系替代了传统的“个人-政府”二元对立,是对言论自由思考中政府与个人、公与私之间关系的重新定位,但二元对立的治理模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没有有效的规范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力边界,“大政府、小社会”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传统的科层制结构和二元行政运行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表现出了各级政府对当前网络舆情治理角色的错位。 2.3公安机关公信力缺失 涉警网络舆情近几年高发的现状,有其决定性的根源存在的,它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影响的背景之下造成了涉警网络舆情事件频频发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与世界的差距逐渐的缩短,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一步一步的接轨,贫富的差距也开始慢慢的显露出来,贫富阶层的分化造成了社会矛盾开始逐步积压,高速的经济发展需求致使一部分土地被征收,也有一部分转型企业进行裁员。贫富差距的增大使得一些人出现仇富心理,也有一些官员开始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开始了玩弄手段来中饱私囊。这些都造成了社会大众出现仇富、仇权、仇官的心理。所以一旦有涉警事件发生,极易被一步一步的抹黑从而造成公安机关的形象大大损毁,使得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大幅度丧失。 3新媒体背景下如何做好涉警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引导 3.1提高对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与引导的重视 从涉警网络舆情传播过程中可以发现,舆论升级的重要原因是各级公安机关没有充分认识涉警网络舆情的重要性。部分领导对网络的认知水平不高,错误的估计了舆论对群众情绪的影响;部分领导认为涉警网络舆情对公安机关的影响不大,没有重视涉警网络舆情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社会形象的影响,对涉警网络舆情也保持着错误的观念;部分领导由于没有掌握正确引导舆论的方法,当涉警网络舆情出现时,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干预,部分领导则认为清者自清,不需要多加解释,甚至认为过段时间事件就会平息下去。因此,在新媒体背景下,要提高领导应对和引导涉警网络舆情的重视,充分认识涉警网络舆情的作用,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将合理引导涉警网络舆情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 3.2建立涉警网络舆情引导控制机制 针对涉警网络舆情,公安机关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通过专人负责管理涉警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应对。管理机构则对涉警网络舆情引导工作进行统一的调度。例如:研究涉警网络舆情处理方法、成立涉警网络舆情管理部门、确定各部门的职责与义务,使涉警网络舆情处理流程系统化和规范化。以弘扬科学发展观、主导涉警网络舆情为目的,选择舆情管理人员为引导者,通过官方网站或官方微博收集网民的意见,跟踪报道时事新闻。例如:微博大V江宁公安在线,其是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的官方微博,其主要通过发布相关时事新闻、解答网友的提问、说明不实事件的真相,其以幽默风趣的风格和平易近人的态度获得了众多网友的支持,截止至2016年12月已有近200万粉丝,且被网友们戏称为“江宁婆婆”。 3.3强化自身媒体建设 毋庸置疑,公安机关要在涉誓舆情中发挥其重要作用,就要让其正面形象深入人也。例如:积极开设公安机关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通过主流的社交媒体传达公安部门的信息,并且加强和群众的交流和沟通,实现良好的互动,有助于涉答舆情工作的展开。开展"互联网+"业务主动设立网络宣传员和评论员,及时地发布涉警舆情信息,强势引导网络舆情。同时,公安机关还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发布道路情况、防火防盗常识、开设反电信诈骗网络报警平台、网上110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和贴也的关怀。同时,公安机关要在专业的宣传人员和评论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上多花些功夫,以使得专业人员能够对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进行积极的宣传。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此类人才的定期培训,定期考核,以实际的网络舆论引导效力来界定一个网络舆论宣传员的优秀与否。

云南丽江女游客被殴打毁容事件网络舆情案例分析版

8 月17 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至此舆情告一段落。 三、传播特点 从事件的全网走势变化来看,1 月24 日晚,网友@ 琳哒是我发布微博后引起的网络舆论声势并不大,直至1 月25 日,被网友关注转发、媒体转载报道后网络舆论走势才开始增速走高,并于政府官方部门通过微博发声后达到监测时间内舆论值高峰。此后,由于官方回应失误引发的次生舆情,导致整个舆情事件周期反复,形成舆情“长尾效应”,严重影响丽江城市旅游口碑。 根据数据统计,仅2017 年1 月24 日20 时至1 月26 日9 时期间,全网关于“女子丽江遭暴打致毁容”的消息共84.7 万条,微博成为了该事件的主要舆论平台,相关数据达83.8 万条,占全部数据的98.9% 。新浪微博相关话题# 丽江恶性毁容抢劫# 阅读量超3.1 亿。 三、应对存在的问题 1. 通报针对性不足,造成舆情持续高热互联网时代,唯有更透明公开,才能打消受害者和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中,当地警方前期虽然积极响应、数次回应舆论,但是警方通报依旧“自说自话”,故意回避、模糊当事人和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例如是否存在抢劫、打人者是不是寻衅滋事罪、打人者是否被全 部控制等,导致舆情持续被质疑和追问,并保持高热。在全民都是监督员的网络时代,政府部门如何开展网络回应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2. 警方官微失言,诱发次生舆情 丽江负面舆情爆发后,公安、旅游、工商、宣传等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网络形象。而这些部门短期内应对一再失误促使负面舆情不断升温,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受损。2 月10 日丽江警方官微转发指责被打毁容女游客放荡的网文,导致舆情反复发酵,形成“长尾效应”。官方错误的措辞表述,使得丽江警方在舆情泥淖中越陷越深,本来已经逐渐平息的舆情,再度被推至风口浪尖。 3. 线下处置失败,网上舆论不断发酵网络舆情是现实问题在互联网上的反应,应对工作的成效最终取决于先下实体工作,因此网上舆情越来越呈现出“线下决定线上”、“实情决定舆情”的特点。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中,尽管官方能够第一时间及时发布信息,但网络质疑的声音却一浪高于一浪,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线下工作没有做好。丽江警方在没有取得受害女游客的谅解下,抢先通过网络对事件进行回应,导致该名女游客的强烈不满和反抗,接连通过微博对官方的声音进行质疑,在很大程度上消弱了官方通报的权威性,无法有效取得舆论信任。 四、应对启示 1. 重视舆论焦点,做到针对回应互联网最大程度地回归了网民 的话语权,网民的舆论监督力量愈加不可小觑,当负面舆情爆发时,相关部门首先应及时回应,开展危机公关,与当事人平等对话,满足公众和媒体信息需求。在云南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中,面对网络上的质疑声,政府部门的回应必须做到有的放矢,牢牢掌握舆论关注的焦点,少说官话套话,以柔性姿态化

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局良好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一)领导机构及职责成立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商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加强对网络新闻、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测,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发生舆情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 (2)协调各科室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主动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一)研判预警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发现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

网络舆情应对方案

网络舆情应对方案-舆情处置方式 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网络舆情日常应对需要有完备的舆情监测系统以及舆情应对机制分析研判机制。一个前提条件是要建立相关的舆情工作机制,防患于未然是网络舆情日常应对工作的目标。 网络舆情应对策略和网络舆情处置方式 日常生活中网络舆情的表现以及重要性: 首先,网络时代社会管理的要求。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已成为各阶层利益表达、情感宣泄、思想碰撞的新渠道,互联网也成为政府治国理政、了解社情民意的新平台。 其次,制定政策的参考。网络舆情日常应对中的一项基本工作是采集舆情信息,通过采集到的网络舆情信息,了解公众关心的问题、关注的热点以及他们对这些问题和热

点的态度、观点、意见。 最后,可以防患于未然。做好网络舆情的日常应对,在舆情发生的萌芽状态,及时发现,及时应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可以有效地避免网络舆情的扩散与危机的到来。 网络舆情应对方案 正确的判断,对网络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 1.迅速反应,严控事态影响。一旦发现针对大化法院的负面舆论,立即向各庭科室主管领导汇报,并由领导小组召集成员研究应对措施,立即用网民的方式靠上去做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使其不再蔓延。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事件或问题的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有关负面报道、跟帖被上级领导批示的,可能出现越级上访等问题,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2.真诚沟通,提高公信度。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

涉警网络舆情特征研究

涉警网络舆情特征研究 【摘要】涉警网络舆情由于其主体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具有非同于一般网络舆情的独特特征,表现为:敏感性、问责性、非理性、非线性等四个方面。正确认识涉警网络舆情的主要特征,对于把握涉警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警察;涉警网络舆情;特征 涉警网络舆情是指公众借助网络这一传播载体,围绕某一涉警热点事件,所表达出来的态度、信念、倾向的综合。涉警网络舆情由舆情主体和客体因素、涉警事件因素、舆情空间因素、态度和倾向因素等部分组成,并与一般舆情的特征有明显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涉警网络舆情的敏感性 涉警网络舆情由于聚焦点直接指向公权力及民生领域相关矛盾,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具有较大的敏感性。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公共意志而设置的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权力代表,是联系党和人民的桥梁,是贯彻党的总路线的纽带。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始终走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前沿,以应对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凸显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使公安工作必然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热点、媒体关注的焦点,使自身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之上。 另外,“在当下中国,大众利益常遭官方侵犯,而民间组织活动受到严格限制,法制化表达渠道遭遇阻隔。”以“仇警”“仇官”“仇富”为代表的网络民粹主义在互联网上盛行,他们愈发追求公平公正,反对权威主义,追求自己利益的实现和发展,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服务职能及质量水平要求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高。一旦出现涉警舆情信息很快成为社会焦点问题的泄洪口,极易引起社会舆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所以涉警网络舆情的敏感性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体现了公权力与私权力之间的矛盾的敏感性。 二、涉警网络舆情的问责性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公安机关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作为政府的公权力部门,掌握着法律赋予的广泛权力,这些权力与每位公民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公安机关必须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涉警网络舆情是公众通过互联网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态度、意见和情绪,作为一种重要的异体监督力量,表达了公众对公安民警执法行为、执法理念、工作方式等方面的批评,

网络舆情应对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网络舆情应对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全面来临,网络已经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重要载体之一。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及时监测、精确研判、有效引导、积极化解,对维护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舆情应对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网络舆情缺乏认识。二是网络舆情平台建设滞后。三是处理网络舆情的方法简单(封、堵、删)。四是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差。五是网络舆情应对技术不够“新”、队伍不够“专”、监管不够“灵”。六是网络舆情应对单打独斗,未形成合力。 二、舆情应对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形成网络舆情应对合力。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彻底改变看待新媒体的传统思维方式,积极适应网络时代公开透明的舆论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舆情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职责,配备所需的硬件设施;发挥各单位的作用,建立与宣传、公安、主流网络媒体的沟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和良好局面,促进网络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的良性互动。

(二)完善机制,强化网络舆情体系建设。一是规范网络舆情监测,完善日常监测报告制度,要求相关部门把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强化舆情分析,把握舆情事件发展态势。要把握好网络舆情总体态势和发展趋势,掌握舆情发展的走势特点和规律,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而正确预测舆情发展趋势。三是加强舆情研判,健全舆情研判会商制度。通过舆情会商会议,分析舆情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引起负面反应的舆情做出预警,把舆情扩散态势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引导,完善网络舆情事件应对措施。建立网络舆情危机预案制度,把握舆情干预时机,提升舆情疏导技巧,化解舆情事件时间压力。在网络舆情潜伏期,及时表态,抢抓第一落脚点;发展期,要冷静面对,有效疏导;在舆情高涨期,要掌握主动,因势利导,引领话题;在舆情回落期,要防止舆情反弹,淡化支节。 (四)注重预防,加强网络舆论阵地建设。一是探索新媒体管理方式。强化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建设,抢占网上话语权,有效形成网络舆论阵地。二是提高新闻发布引导舆论能力。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引导机制和新闻发言人与媒体双向沟通机制,提高党委政府引导舆论的能力。三是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开创官民交流新模式,制度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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