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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2019.111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2019.111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2019.11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分为四个领域:科学和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素养。每所院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毕业生的预期结果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医学教育是一个包括在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的连续过程。本科毕业生具备了一定的从业基础,为毕业后进一步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医学生毕业时尚不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这就要求他们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培训以及掌握的科学方法将为他们终身学习与发展提供支撑。

1.科学和学术领域

1.1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掌握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1.2 能够应用医学等科学知识处理个体、群体和卫生系统中的问题。

1.3 能够描述生命各阶段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自然病程。临床表现、诊断、治疗以及预后。

1.4 能够获取、甄别、理解并应用医学等科学文献中的证据。

1.5 能够掌握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特点和诊疗基本原则。

1.6 能够应用常用的科学方法,提出相应的科学问题并进行探讨。

2.临床能力领域

2.1 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同行和其他卫生专

业人员等进行有效的交流。

2.2 能够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

2.3 能够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检查及精神状态评价,规范地书写病历。

2.4 能够依据病史和体格检查中的发现,形成初步判断,并进行鉴别诊断,

提出合理的治疗原则。

2.5 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安全和成本效益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临床检查

方法并能说明其合理性,对检查结果能做出判断和解释。

2.6 能够选择并安全地实施各种常见的临床基本操作。

2.7 能够根据不断获取的证据做出临床判断和决策,在上级医生指导下确定进一步的诊疗方案并说明其合理性。

2.8 能够了解患者的问题、意见、关注点和偏好,使患者及其家属充分理解病情;努力同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制订诊疗计划,并就诊疗方案的风险和益处进行沟通,促进良好的医患关系。

2.9 能够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使他们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诊疗方案。

2.10 能够将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卫生保健和慢性疾病管理等知识和理念结合到临床实践中。

2.11 能够依据客观证据,提出安全、有效、经济的治疗方案。

2.12 能够发现并评价病情程度及变化,对需要紧急处理的患者进行急救处理。

2.13 能够掌握临终患者的治疗原则,沟通患者家属或监护人,避免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用对症、心理支持等姑息治疗的方法来达到人道主义的目的,提高舒适度并使患者获得应有的尊严。

2.14 能够在临床数据系统中有效地检索、解读和记录信息。

3.健康与社会领域

3.1 具有保护并促进个体和人群健康的责任意识。

3.2 能够了解影响人群健康、疾病和有效治疗的因素,包括健康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相关问题,文化精神和社会价值观的多样化,以及社会经济、心理状态和自然环境因素。

3.3 能够以不同的角色进行有效沟通,如开展健康教育等。

3.4 解释和评估人群的健康检查和预防措施,包括人群健康状况的监测、患者随访、用药、康复治疗及其他方面的指导等。

3.5 能够了解医院医疗质量保障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自己的业务能力与权限,重视患者安全,及时识别对患者不利的危险因素。

3.6 能够了解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以及各组成部门的职能和相互关系,理解合理分配有限资源的原则,以满足个人、群体和国家的健康需求。

3.7 能够理解全球健康问题以及健康和疾病的决定因素。

4.职业素养领域

4.1 能够根据《中国医师道德准则》为所有患者提供人道主义的医疗服务。

4.2 能够了解医疗卫生领域职业精神的内涵,在工作中养成同理心、尊重患者和提供优质服务等行为,树立真诚、正直、团队合作和领导力等素养。

4.3 能够掌握医学伦理学的主要原理,并将其应用于医疗服务中。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同行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等有效地沟通伦理问题。

4.4 能够了解影响医生健康的因素,如疲劳、压力和交叉感染等,并注意在医疗服务中有意识地控制这些因素,同时知晓自身健康对患者可能构成的风险。

4.5 能够了解并遵守医疗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4.6 能够意识到自己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尊重其他卫生从业人员,并注重相互合作和学习。

4.7 树立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教育办学标准

1. 宗旨与结果

1.1 宗旨、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具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并让全校师生员工、医疗卫生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知晓。(B 1.1.1).

●在宗旨中阐述医学生培养的目标及策略,使医学生在毕业时达到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基本要求。(B 1.1.2)

●确保宗旨在相关法律框架内满足医疗服务体系和公众健康的需求,同时兼顾其他方面的社会责任。(B 1.1.3)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在宗旨中包括:

*注:

B表示基本标准(Basic Sndads),下同

■医学研究目标。(Q 1.1.1)

■全球卫生观念。(Q1.1.2)

[注释]

●宗旨阐述医学院校及临床医学专业的总体框架,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等。宗旨的制定应与学校的资源、管理相适应,同时考虑地方与国家、区域与全球对医学的期望和发展的需要,并体现学校历史文化积淀和发展愿景。办学定位应体现学校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服务面向、发展目标等;办学理念应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教育思想和观念。

●医学院校是指提供本科临床医学教育的教育机构,可独立建制,也可是综合性大学的一部分。医学院校还应包括附属医院及其他临床教学基地。医学院校不仅提供本科医学教育、开展研究、提供医疗服务,还可为医学教育的其他阶段或其他卫生相关行业提供教育方案和实施保障。

●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立、非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学研究机构。*注:

Q表示发展标准(Quality Development Standards),下同

●满足公众健康的需求是指与当地卫生及其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通过调整课程计划来表明对当地公众健康问题的了解和关注。

●社会责任是指有意愿和能力通过提高医疗服务、医学教育及医学研究能力来满足社会、患者、卫生及其相关部门的需要,促进国家和国际医学事业的发展。社会责任应以尊重医学院校办学自主权为基础。超出医学院校权限的问题,尤其是健康卫生相关问题,医学院校可以通过表明态度、分析因果关系以及提出相应建议等方式展现其社会责任。

●医学研究包含生物医学、临床、行为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所有与医学相关的科学研究。

●全球卫生观念是指对世界范围内主要健康问题的认知,包括对因种族差异、地域差别、贫富不均等所引起的不平等与不公平的健康问题的认识,以及为应对这此健康问题的挑战而需要开展的跨学科、跨部门、多行为体参与的全球卫生治理的认识。

1.2宗旨制定过程的参与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保证学校校内主要利益相关方参与宗旨的形成。(B 1.2.1)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具有确保宗旨的制定有校外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机制。(Q 1.2.1)

[注释]

●校内主要利益相关方包括教师、学生、校/院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

●校外其他利益相关方包括相关政府机构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社区和公众代表、学术和管理部门、专业学术团体、医学科研组织和毕业后教育机构的代表等。

1.3 院校自主权和学术自由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拥有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的自主权,尤其是在以下方面:

■课程计划的制定。(B 1.3.1)

■课程计划实施所需资源的配置与使用(B 1.3.2)

●得到大学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的学术支持。(B 1.3.3)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保证教师和学生有如下学术自由:

■在教学过程中从不同角度阐述和分析医学相关问题。(Q 1.3.1)

■在教学过程中选择适宜的教学资源。(Q 1.3.2)

■使用新的研究成果来说明具体问题。(Q 1.3.3)

●加强大学人文社会学科及自然学科与医学学科间的融合。(Q 1.3.4)

[注释]

●院校自主权是指医学院校相对独立于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区域及地方行政部门、私人合作方、行业协会、联盟和与临床医学专业相关的其他利益相关组织等),对招生、课程计划、评价考核、教师聘任及待遇,科研和资源配置等关键问题可以自主决策。院校自主权应以遵循法律发展法规和医学教育基本发展规律为前提。

●标准学术自由包括在法律允许下的教师和学生享有言论、学术探究及出版方面的自由。

1.4教育结果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标准明确规定医学生毕业时在如下方面应达到的预期教育结果或表现:

■科学和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素养四大领域的基本要求。

(B 1.4.1)

■在医疗服务领域从业的必要基础。(B 1.4.2)

■在医疗服务领域的未来角色定位。(B 1.4.3)

■与后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的要求。(B 1.4.4)

■终身学习的意愿和能力。(B 1.4.5)

■与社区健康、医疗服务领域需求和社会责任相关的其他要求。 (B 1.4.6)

●阐明学生在与同伴、教师、医疗服务领城其他从业者、患者及其家属相处时应有的恰当的行为方式。(B 1.4.7)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明确建立在校教育结果和毕业后教育之间的关系。(Q1.4.1)

●明确学生参与医学相关研究的要求以及期望的结果。(Q 1.4.2)

●关注学生对于全球卫生状况认识的水平。(Q 1.4.3)

[注释]

●教育结果是指对学生在各阶段学习结束后所应具备的科学和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素养四方面的要求。包括掌握和理解以下相关知识: (1)生物医学基础; (2)包括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在内的预防医学; (3)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在内的行为和社会科学; (4)临床医学,包括临床基本操作、沟通技能、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健康促进、康复、临床思维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临床能力; (5)行医所需要的终身学习能力和胜任医生多重角色的职业素质。

●学生恰当的行为方式应在行为准则、学生手册或相关文件中有具体要求。

●终身学习是保持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的一种学习能力,可以通过评估和反思、参加继续医学教育(Continuing Medical Educaion, CME)或继续职业发展(Continuing Pofessional Development, CPD)等各类学习来实现。CME专指针对医学实践知识和技能的继续教育,而CPD的概念更为宽泛,包括医生根据患者的需求,为保持、更新、发展或提高自身知识、技能和职业素质而从事的各种正式与非正式活动。

●全球卫生是指超越国界范畴、需各国共同合作来解决的卫生相关问题。

2.教育计划

2.1课程计划与教学方法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依据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医学科学的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制定与本校宗旨、目标、教育结果相适应的课程计划。(B2.1.1)

●课程计划体现加强基础、培养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B 2.1.2) ●明确课程模式。(B2.1.3)

●阐明所采用的教学方法。(B2.14)

●培养学生自主学可和终身学习的能力。(B2.1.5)

●以平等的原则实施课程计划。(B2.16)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确保课程计划和教学方法能够激发、支持学生自主学习。(Q2.1.1)

[注释]

●课程计划包括培养目标、预期结果、课程模式、课程设置(课程结构、组成、学分和时间分配)和考核方法等。

●课程模式可以以学科、器官系统、临床问题、案例等为基础。

●教学方法含教与学两个方面,包括课堂讲授、小组讨论、基于问题或案例的学习、同伴学习、实验、见(实)习、床旁教学、临床示教、临床技能训练以及社区实践和网络教学等。

●平等的原则是指所有提供教学和实践的人,都必须遵守公平性和多样化的原则,在保持教育和标准的稳定性时,院校教学管理、学生评价、培训的规章制度

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性别、民族、宗教、性取向、文化.社会背景等。

●课程计划和教学方法需要以现代学习理论为基础。

2.2科学方法教育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在整个课程计划中体现:

■科学方法原理,强调分析性、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B 2.2.1)

■医学研究方法的训练。(B 2.2.2)

■循证医学思想的建立。(B 2.2.3)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并将学生科研训练纳人课程计划。(Q 2.2.1)

●将原创的或前沿的研究纳人教学过程中。(Q 2.2.2)

●将科学方法原理、医学研究方法包括循证医学观念的教育贯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Q2.2.3).

2.3人文社会科学学和自然科学课程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在整个课程计划中覆盖下列领域的内容:

■人文社会科学,特别强调思想道德修养、医学伦理、卫生法学。(B2.31)

■自然科学。(B 2.3.2)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将人文社会科学等融人医学专业教学中,重视职业素质的培养。调整并优化课程计划中人文社会科学的内容和权重,以适应:.

■科学技术和临床医学发展。(Q 2.3.1)

■社会和医疗卫生体系当前和未来的需求。(Q2.3.2)

■不断变化的人口和文化环境的需要。(Q 2.3.3)

●根据当地的需求、利益和传统,人文社会科学可以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卫生管理学等,每门课程涵盖的内容和深度取决于医学院校的教育目标。鼓励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内容有机地融人专业课程教学。●自然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

2.4生物医学课程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在课程计划中开设生物医学基础课程,使学生全面了解医学科学知识,掌握基本概念和方法,并了解在临床中的应用。(B2.4.1)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根据科学技术和医学发展以及社会对卫生保

健服务的需求调整生物医学课程。(Q 2.4.1)

●生物医学课程包括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

胎学、病理学、病原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等核心课程;以及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物物理、生物信息等拓展课程。以上课程也可以整合的形式呈现。核心课程应列为必修课程,拓展课程依培养目标的不同,可列为必修或选修课程。

2.5 公共卫生课程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安排公共卫生相关内容,培养学生的预防战略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知识和技能。(B 2.5.1)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使学生了解全球卫生的状况,具有全球卫生意识。(Q2.5.1)

[注释]

●公共卫生相关内容包括医学统计学、流行病学、全球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

促进、妇幼与儿少卫生学、社会医学、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等。

2.6临床医学课程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在课程计划中明确并涵盖临床学科内容,确保学生获得全面的临床知识、临床技能和职业能力,在毕业后能够承担相应的临床工作。(B 2.6.1)

●在临床环境中安排临床医学课程,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接触患者,并做出合理的教学安排。(B 2.6.2)

●保证理论授课和临床见习紧密结合。(B 2.6.3)

●确保学生在与本校签有书面协议、具有教学资质的临床教学基地完成实习。

(B 2.6.4)

●保证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48周,合理安排临床主要二级学科实习轮转即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的实习时间。(B 2.6.5)

●在临床实践中关注患者和学生的安全。(B2.6.6)

●课程计划包括与医生职责有关的交流技能的专门指导,包括与患者及其家属、同行及其他卫生行业人员的交流。( B 2.6.7)

●安排适当的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思想和理论的相关课程。(B 2.6.8)

●提倡早期接触临床。(B 2.6.9)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使每位学生都能够早期接触临床并更多地接触患者。(Q2.6.1)

●根据不同学习阶段,合理安排学生进行不同内容的临床技能培训。(Q2.6.)

●为医学生与其他专业的医疗人员及学生团队合作提供跨专业(Interprofessional Education,IPE)的学习机会。(Q2.6.3)

[注释]●临床医学课程包括诊断学、内科学(含神经病学、传染病学等)、外科学(含外科学总论、麻醉学等)、妇产科学、儿科学、精神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与头颈外科学、皮肤性病学、口腔科学、中医学或其他民族医学、全科医学等核心课程;以及急诊医学、康复医学、老年医学、肿瘤学、舒缓医学、物理治疗、放射治疗学、临床药学(含抗生素合理使用)等拓展课程。临床医学课程也可以整合的形式呈现。核心课程与拓展课程的含义见2.4生物医学课程注释。

●临床技能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沟通技能、辅助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制定和执行诊疗计划、临床基本操作等。

●职业能力包括患者处置能力、团队协作与交流能力、领导力、跨学科/专业合作能力等。

●合理的教学安排是指临床教学时间不少于整个课程计划时间的1/2,在临床教学中实际接触患者的时间不少于整个课程计划时间的1/3。

●具有教学资质的临床教学基地是指通过教育和/或卫生主管部门评估合格的临床教学基地。

●临床主要二级学科实习轮转包括内科(其中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应分别不少于3周)、外科(其中普通外科时间不应少于6周,且需同时包括胃肠外科和肝胆外科)、妇产科和儿科等科室轮转。

●患者和学生的安全指保证学生只承担他们能够胜任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临床实

践任务,并在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监督管理,以保护患者的安全;同时保证学生安全的学习环境。

●早期接触临床指在基础医学学习阶段,有计划地在临床环境中安排临床相关内容的学习,主要包括医患沟通、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等。

2.7课程计划的结构、组成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在课程计划中描述每门课程的内容、课程安排的先后顺序以及其他课程要素,以保证生物医学课程、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和临床科学课程之间的协调。(B 2.7.1) ●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者之间的比例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B 2.7.2)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在课程计划中:

■进行相关学科课程的横向整合。(Q 2.7.1)

■进行临床医学与生物医学(基础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纵向整合。(Q 2.7.2)

■描述与替代医学的相互关系和作用。(Q 2.7.3)

[注释]

●横向整合指生物医学基础学科之间或临床学科之间的整合,如将生物医学基础学科的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和生理学进行整合;或将内科学与外科学进行整合,如消化内科学与胃肠外科学的整合、肾内科与泌尿外科学的整合。

●纵向整合指生物医学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的整合,如将新陈代谢素乱和生物化学整合,或将心胜病学和心血管生理学整合。

●替代医学是现代医学之外的医学理论与技术的总称。广义上包括中医、蒙医、藏医等,也包括诸如保健食品、食疗等非属传统医学的内容。

2.8课程计划管理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教学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审核和或制定课程计划,以实现预期教育结果。(B 2.8.1)

●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中设有教师和学生代表。(B2.8.2)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课程改革方案并加以实施。(Q 2.8.1)

●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中设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代表。(Q 2.8.2)

[注释]

●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学校法规条例的允许范围内权衡各学科利益,宏观调控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有权指导教学资源的配置推进课程计划实施,评估学生和课程。

●其他利益相关方应该包括其他教学过程的参与者、实习医院和其他临床机构的代表,医学院校毕业生代表、社区及公众代表(如包括患者团体和组织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的服务对象)或综合大学的其他学院。

2.9与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联系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确保课程计划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并使毕业生具备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能力。(B 2.9.1)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根据毕业生质量调查结果和社会医疗服务需求等信息,及时修订、完善相应的课程计划。(Q2.9.1)

[注释]

●有效衔接指根据医疗卫生问题,调整应达到的教育结果。有效衔接需婴明确课程计划与毕业后各阶段医疗实践之间的关系,建立与卫生行政部门、用人单位、教师和学生的双向反馈机制。

3.学业成绩考核

3.1考核方法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围绕培养目标制定并公布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总体原则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考核的方式和频次、成绩构成、通过考核的分数、界定成绩等级的标准、允许重修次数等。(B3.1.1)

●确保考核覆盖科学和学术、临床实践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素养各个方面。(B3.1.2)

●根据不同的考核目的,采用广泛多样的考核方法和方式。(B 3.1.3)

●建立并实施考核结果申诉制度。(B 3.1.4)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积极开展考核体系与方法的研究,探索新的、有效的考试办法并加以应用。(Q3.1.1)

●确保考核得到校外专家的指导与监督。(Q3.1.2)

3.2 考核和学习之间的关系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明确采用的考核原则、方法与措施,能够达到以下要求:

■确保学生能够实现预期的教育结果。(B 3.2.1)

■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B 3.2.2)

■做好终结性评价的同时,加强形成性评价的应用,并及时进行反馈,以便指导学生更好地学习。(B 3.2.3)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调整考核频次和类型,既鼓励基础知识的掌握又促进整合性学习。

(Q 3.2.1)●基于考核结果,及时向学生提供具体的、有建设性的反馈意见。(Q 3.2.2)

[注释]●考核原则、方法与措施需对应培养目标整体设计,包括安排考试和其他测试的数量、时间,平衡笔试和口试的比例,根据规范和标准进行评判,鼓励使用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微型临床评估演练(Mini-CEX).操作技能直接观察(DOPS)、计算机模拟病例考试(CCS)等。

●终结性评价是在教学活动结束后进行,用于判断教学目标是否达到预期结果的评价手段。终结性评价侧重于学生成绩和学习结果的评定。

●形成性评价强调教学过程与评价过程相结合,重视和强调教与学过程中的及时反馈和改进。形成性评价既有助于教师了解教学效果并优化教学,又有助于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并调整学习策略。

●整合性学习可以通过实施综合性考核来促进,同时应确保对单个学科或单门课程领域的知识进行合理覆盖。

3.3 考试结果分析与反馈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在考试完成后进行基于教育测量学的考试分析。(B 3.3.1)

●将考试分析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B 3.3.2)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将考试分析结果用于改进教与学。(Q33.1).加强考试的改革与研究

(Q 3.3.2)

[注释]

●考试分析包括试题难度和区分度、考试信度和效度,专业内容分析以及对考试整体结果的分析等。

4.学生

4.1招生政策及录取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根据国家的招生政策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并定期审核和调整。(B4.1.1)

●在保证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学生群体的多样性。(B4.1.2)

●在满足专业要求的前提下,不存在歧视和偏见。(B4.1.3)

●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内容包括院校简介、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学金、申诉及监督机制等方面内容,明确说明学生选拔过程并通过网络向考生公布课程计划。(B4.1.4)

●制定并实施学生转专业的制度。(B4.15)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阐明学生录取原则与学校宗旨、课程计划及毕业生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Q4.1.1)

●具有明确的针对录取结果的申诉制度。(Q4.1.2)

[注释]

●招生方案应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保证教育过程的同质性和公平性。

●学生选拔过程包括录取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如中学成绩、高考成绩、教育经历及学业状况、面试成绩、学习医学的动机、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心理测试等。还应考虑到民族多样性、医疗实践多样性所导致的录取标准上的差异。

4.2招生规模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社会医疗需求和学校的教育资源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B4.2.1)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在审核和调整招生规模时,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意见。(Q4.2.1)

[注释]

●社会医疗需求包括国家和区域对医学人才的需要,也包括性别、民族和其他社会需求(人群的社会文化和语言特点),如为弱势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制定特殊招生和录取政策等。

●教育资源应考虑到医学相关专业学生对临床教育资源的占用。

●利益相关方包括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教师、学生和公众代表等。

4.3学生咨询与支持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建立有效的学业咨询与支持体系。(B4.3.1)

●对学生学习、生活、勤工助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必需的支持服务。(B4.3.2)

●建立有效的心理咨询体系。(B4.3.3)

●配置学生支持服务所需的资源。(B4.3.4)

●确保学生接受咨询与支持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不泄露学生的隐私。(B4.3.5)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根据学生学业进展情况,提供个性化学业指导和咨询。(Q4.3.1)

●为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和规划。(Q4.3.2)[注释]

●学业咨询应包括课程的选择、住院医师阶段的准备以及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内容。

●学生支持服务包括医疗服务、就业指导、为学生包括残障学生提供合理的住宿,执行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为学生提供经济帮助。

●个性化学业指导和咨询除学习指导外,包括为每位学生或学生小组指定学术导师。

4.4学生代表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确保学生代表能够参与课程计划的设计、管理和考核以及其他与学生有关的事宜。(B4.4.1)

●支持学生依法成立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开展有益的社团活动,并为之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所、技术和资金支持。(B4.4.2)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在学校的相关委员会、团体和相关社会机构中设立学生代表并发挥作用。(Q4.4.1)

[注释]

●学生社团组织包括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相关团体。

5.教师

5.1教师聘任与遴选政策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制定和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确保师资适应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需求。(B5.1.1)

●根据学校的目标定位和办学规模,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具有教学资质的教师队伍。(B5.1.2)

●聘任教师时应设定其职责范围,并确保职责范围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之间的比例与平衡。(B5.1.3)

●阐明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业绩标准,定期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评价。(B5.1.4)

●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教学业绩的评价结果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等环节发挥作用。(B5.1.5)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在制定教师的聘任政策时考虑学校办学宗旨、改革与发展的需求。(Q5.1.1) ●在制定教师的聘任政策时考虑人员经费和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以利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均衡发展。(Q5.1.2)

[注释]

●教师聘任及遴选政策要确保足够数量和高质量的生物医学基础专业人员、行为与社会科学专业人员以及临床医生参与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授课任务。

●具有教学资质的教师指的是被聘任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与其学术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课程和规定的教学任务,并得到相关教育部门]的认可。非医学教育背景教师对医学教育应有所了解。

●业绩标准可以依据教师资质、专业经验、教学奖励、科研成果、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方面衡量。

5.2教师活动与教师发展政策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制定教师培训、晋升、支持和评价等政策并能有效实施,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这些政策应当: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B 5.2.1)

■认可和支持教师的专业发展活动。(B 5.2.2)

■鼓励教师将临床经验和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B5.2.3)

■保证教师直接参与课程计划和教育管理决策的制订。(B 5.2.4)

■保证教师对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有充分的了解。(B5.2.5)

■努力促进教师的交流。(B 5.2.6)

■努力使教师具备并保持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B5.2.7)

■保证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平衡。(B5.2.8)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重视课程和教学模式的差异性,根据课程的需求,配置合理的师资。(Q5.2.1) ●建立教师参与学校/院管理和政策制定的机制。(Q5.2.2)

[注释]

●教师活动与教师发展涉及全体教师,不仅包括新教师,也包括所有基础和临床的教师。

●教师发展应强调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可由专门的教学支持和发展部门为教师提供教育理念、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培训。

●教育管理决策应包括招生、学生事务等。除此之外,教师也应当参与学校其他重要任务的决策。

●教师对课程计划有充分的了解包括了解教学方法、全部课程内容、考核方式,从而促进学科间的合作和整合,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学习指导。●教师的交流应包括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学科领城间的交流,重视医学院内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教师间的沟通交流。

●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表现为能够适应学校的教育目标,遵守教学的基本原则,设计适当的教学活动和学生成绩评定方式。

●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平衡指教师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的时间,社会服务职能包括卫生保健系统中的临床服务、学生指导、行政管理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

6.教育资源

6.1教育预算与资源配置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有可靠的经费筹措渠道,保证稳定的教育经费来源。(B6.1.1)

●教有经费与资源足以支持完成医学教育计划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B6.1.1)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能够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06.1.1 )

●教育经费可以支持对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探索。(Q6.1.2)

[注释]

●教育经费中学校收取的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其中教学经费及其所占学校当年财务决算的比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鉴于医学教育高成本的特点,应增加医学生人均拨款,以满足教学要求。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入、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入、捐赠和基金收人、附属/教学医院支持、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等多元化筹资方式。

6.2基础设施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提供足够的基础设施,确保课程计划得以实施。(B 6.2.1)

●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保证师生和患者的安全。(B6.2.2)

●为学生提供进行临床模拟训练的场所和设备。(B 6.2.3)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定期更新、添加和拓展基础设施以改善学习环境,并使其与开展的教有项目相匹配。(Q6.2.1)

●更新并有效利用临床模拟设备,开展临床模拟情境教学(Q6.2.2)

[注释]

●基础设施应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设备、小组讨论(学习)室、基础实验室(含实验设备、材料和标本)、临床技能中心及设备、临床示教室、图书馆、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等,并为学生提供住宿、饮食、文体活动等设施。

●安全的学习环境应包括提供针对有害物质、标本和微生物的必要信息提示与保护措施、实验室安全条例及安全设备。并公布其处理突发事件和防灾状态的制度和程序。

6.3临床教学资源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拥有直属的综合性三级甲等附属医院。(B6.3.1)

●确保是够的临床教学基地和资源,满足临床教学需要,医学类专业在校学生与病床总数比应小于1:1。(B6.3.2)

●有足够的师资对学生的临床实践进行指导。(B6.3.3)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持续评价、调整并更新临床教学资源,以满足教学与社会卫生服务需求。

(Q6.3.1)

[注释]

●附属医院是医学院的组成部分,与医学院校有隶属关系。

●临床教学基地除附属医院以外,还包括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和社区卫生实践基地。附属医院和大学有行政隶属关系,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等与大学无行政隶属关系。教学医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可作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资质;学校和医院双方有书面协议;有能力、有责任承担包括临床理论课、见习和实习在内的全程临床教学任务;有完善的临床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组织机构和教学团队等。

●临床教学资源除临床教学设施和设备之外,还包括足够的的患者和病种数量。

●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预防医学等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医学类专业在校学生包括上述专业的本科生、中/英文授课的留学生和专科生。

●病床总数指附属医院床位数与教学医院床位数之和,其中附属医院床位数是指参与临床专业教学的附属综合医院和附属专科医院的床位数之和。教学医院床位数是指承担全程临床教学并有一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教学医院的床位数之和,但不包括承担部分教学的专科医院的床位数。医院的床位数为医院上一年向卫生部门呈报的年终统计报表床位数,如实际开放的床位数低于编制床位数,则按实际计算。

●评价临床教学资源包括从环境、设备、患者和病种数量、医疗卫生服务及其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衡量是否满足教学需求。还需要考虑附属医院或者教学医院承担外校医学类专业学生古用资源情况。

6.4信息技术服务

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拥有足够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支持服务系统,方便学生使用。(B6.4.1)

中医学本科教育规范(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暂行) 2012年12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4)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4) 二、知识目标 (5) 三、临床能力目标 (6)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 (7) 一、宗旨和目标 (7) 二、教育计划 (9) 三、学生成绩评定 (13) 四、学生 (16) 五、教师 (17) 六、教育资源 (19) 七、教育评价 (23) 八、科学研究 (24) 九、管理和行政 (25) 十、改革与发展 (26) —1 —

前言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现代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改革对中医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07年开始制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以下简称《标准》)。本着边试点认证、边修订完善的原则,先后对9所不同类型高校的中医学专业进行试点认证,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历时5年,完成了《标准》制订工作。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1 —

全国各医学院校情况速览简介

全国各医学院校情况速览 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 1,首先是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虽以“中国”命名,但现在实力更应该被称为“东北医科大学”,是原卫生部部署院校。国家重点学科5个,2012年学科评估临床得分77,参评院校里十名出头,东北第一。一附院排名全国16,皮肤,呼吸,内分泌,放射全国前十,是东北医院里排名最靠前的。盛京医院32,儿外(全国第3),儿内,妇产,放射全国前十。2,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评估临床75分,东北第二,可能是全国夏天最凉快的医学院校了,由中国首个获得诺贝尔奖提名的医学家伍连德所建立。国家重点学科两个。国内首家医学院校全球医学教育认证试点性评估单位。一附院排名52,其中神经外科前十,肿瘤医院的肿瘤全国第八。 3,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学科评估74分,原卫生部部署。国家重点学科两个。一附院全国44,神内第七。貌似是被合并拖累的名校,白求恩的知名校友一大堆,全国很多著名的医院里的有名专家都是白求恩毕业的,但现在发展反而成为东北医学院校三巨头最差的,不过也因此得到的985的身份,倒是一种补偿。 4,大连医科大学,在东北经济最好的海滨城市大连,国家重点学科一个,学科评估69,东北第四。一附院情况:博士生应用导师名,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首批试点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卫生部“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和“心律失常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卫生部骨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介入治疗推广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头痛中心欧洲皮肤病性病学会国际视窗交流项目中国中心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胃肠动力研究中心暨培训基地全国准分子激光手术培训基地全国先天性唇腭裂治疗中心。 5,延边大学医学院,硕士生导师97人,博士生导师4人,学科评估64。附属延边医院有7个硕士点。 6,辽宁医学院,学科评估64,5个联合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一附院硕士(博)研究生导师146名,国家级冠心病介入培训基地。 7,佳木斯大学,2012学科评估63分。综合大学不好搜具体学院情况,因为基础医学院和附属医院的情况是分开的,学校网站上说博士点快下来了。 8,北华大学。 9,大连大学医学院。 PS:发现越到后边越难搜到详细信息,特别是综合性大学的医学院。不过还好有学信网,至少不会把招临床医学硕士的院校给漏了。 二、西北地区(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 1,第四军医大学,西北老大,没参加2012年临床医学的评估。有研究生院,211。国家重点学科19个(培育4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学科12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全军医学重点建设实验室12个,全军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3个,全军医学专科研究所13个,全军医疗专科(专病)中心19个,全军医学重点实验室12个。西京医院全国第五,消化(1),整形(3),麻醉,心外,风湿,皮肤,神外,病理,心血管,耳鼻喉全国前十。唐都第71,胸外第十。 2,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原卫生部部署。2012评估74分。生理学、法医学、泌尿外科和皮肤性病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教育部、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一附院65。二附院83,多个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数量居西北之首,骨外科、消化内科、临床专科护理、地方病科(地方性骨病、心肌病、碘相关及甲状腺疾病)、麻醉科、皮肤科、呼吸内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被评为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 3,新疆医科大学,2012评估临床69分。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

中国医学教育认证体系

附件四: 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 在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执行委员会2001年6月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为了推动中国医学教育事业与国际接轨,建立中国医学教育保障体系的教育标准及准则指南,受教育部委托并经其批准,成立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并制订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本标准在与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包含了对医学教育办学过程的规范和对毕业生应达到目标的要求。 为了保障《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在我国的有效推行,确保我国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使我国医学教育与国际接轨,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有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医科教育进行评估、认证工作,认证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主要对象。 认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本科医学教育提供质量保证。认证过程中尊重各个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具体的课程计划、核心课程以及教学方法方面,支持多样性和鼓励教育的创新。每所医学院校都应优化设置课程计划,以便能够达到各院校制定的学生培养目标,各院校都应具有评估学生是否达到所要求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工作机制,能够评估和监测教育的效果并及时调整和修改课程及课程体系以达到培养目标。 认证原则 认证是一项基于院校自评和同行对教育质量评估的独立过程,目的是保证任何一所医学院校的教育质量都要达到《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认证过程赋于建设性,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证工作基本原则:1.主要注重教育目标的实现情况、学术标准及社会的需求;

2.认证委员会在做出决定时,应收集和分析以及考虑多方面的意见; 3.运用相应机制来保证认证机构使用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并在公开和客观的条件下完成认证过程; 4.认证机构定期性地审核认证过程和标准。 认证标准 认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本科医学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认证机构 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领导下,设立“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委员会”(委员会章程另文制定),聘请具有丰富医学教育经验的专家形成评估专家库,组建评估小组,负责评估、认证工作。 1.认证委员会的设立: 主任委员:1名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秘书长:1名 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认证机构的任务: (1)适应国内外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制订和完善《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2)定期地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对医学院校进行考察评估、认证; (3)定期向政府、社会大众公布认证结果,并据此对医学院校发展提出建议; (4)建立和更新参与认证评估工作的专家库; (5)加强与国际医学教育组织交流。 3.认证委员会工作方式:根据评估组评估结果,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制方式,得出认证结果。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高[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教育部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

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 2001年11月,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正式出台?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文件,为各国在医学教育标准方面的互认搭建了一个国际性平台。“最低基本要求”包括7个宏观的教学结果和能力领域。 一、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 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敬业精神不仅包括医学知识和技能,而且也包括对一组共同价值的承诺、自觉地建立和强化这些价值,以及维护这些价值的责任等。医科毕业生必须证明他们已达到以下各点: λ1、认识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这一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 λ2、正确的职业价值包括:追求卓越、利他主义、责任感、同情心、移情、负责、诚实、正直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λ3、懂得每一名医生都必须促进、保护和强化上述医学职业的各个基本要素,从而能保证病人、专业和全社会的利益; λ4、认识到良好的医疗实践取决于在尊重病人的福利、文化多样性、信仰和自主权的前提下,医生、病人和病人家庭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关系; λ5、用合乎情理的说理以及决策等方法解决伦理、法律和职业方面的问题的能力,包括由于经济遏制、卫生保健的商业化和科学进步等原因引发的各种冲突; λ6、自我调整的能力,认识到不断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性和个人的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包括个人医学知识的不足等; λ7、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并具有和他们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的能力; λ8、认识到提供临终关怀,包括缓解症状的道德责任; λ9、认识有关病人文件、知识产权的权益、保密和剽窃的伦理和医学问题; λ10、能计划和处理自己的时间和活动,面对事物的不确定性,有适应各种变化的能力; λ11、认识对每个病人的医疗保健所负有的个人责任。 二、医学科学基础知识 毕业生必须具备坚实的医学科学基础知识,并且能够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医疗实际问题。毕业生必须懂得医疗决定和行动的各种原则,并且能够因时、因事而宜地作出必要的反应。为此,医学毕业生必须掌握以下的知识: λ1、人体作为一个复杂的、具有适应性的生物系统的正常结构和功能; λ2、疾病发生时机体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改变; λ3、决定健康和疾病的各种重要因素和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人类同自然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 λ4、维持机体平衡的分子,细胞、生化和生理机制;

(医疗质量及标准)教育部卫生部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

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

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2001年6月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 定义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推荐如下本科医学教育的国际标准,它分为九大领域共计36个亚领域。 领域是根据医学教育结构和过程中明确的组成部分来定义,包括如下方面: 1.宗旨及目标 2.教育计划 3.学生考核 4.学生 5.教学人员/考核 6.教育资源 7.教育计划评估 8.管理和行政 9.持续更新 亚领域是每个领域中的具体方面,与操作指标相对应。 每个亚领域都有其特定的标准,分为两个层次: ●基本标准:这是每所医学院必须达到的标准,在评估过程必须展示出来。 基本标准以“必须”来表示 ●质量提高:表示该标准与国际公认的最佳医学院和本科医学教育一致。医学 院应能证明他们已全部或部分地达到了该标准,或已经及正在采取积极行动

来达到这些标准。因各校的发展阶段、资源及教育政策不同,达标情况也各有不同,即使是最负盛名的学校也可能达不到所有标准。 ●注释:用来深入阐述或举例说明该标准中的用语。 1 宗旨及目标 1.1 宗旨及目标报告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确定其宗旨及目标,并使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有关各方周知。办学宗旨及目标应说明其教育过程是培养学生成为初步合格的医生,具有在医学某一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功底,并能在卫生保健系统承担医生的各项工作。 质量提高: 宗旨及目标内容应该包括对社会职责、科研、社区参与,及参加毕业后医学培训的能力要求。 注释: ●宗旨及目标的报告可包括有关本校、本国及地区性政策的一般及特殊问题。 ●某一领域可以是某一医学学科或研究领域。 ●毕业后医学培训包括开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专科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进修。 1.2 参与制订宗旨及目标 基本标准: 医学院的宗旨及目标报告必须由主要利益方确定。 质量提高: 宗旨及目标报告的制订应该以广泛的利益方的意见为基础。 注释: ●主要利益方包括院长、院务委员会/理事会的成员、大学、政府主管部门及行 业本身。 ●广泛的利益方包括教师、学生、社区、教育及卫生保健机构、行业组织及毕 业后教育人员的代表。 1.3 学术自治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2019.11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分为四个领域:科学和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素养。每所院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毕业生的预期结果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医学教育是一个包括在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的连续过程。本科毕业生具备了一定的从业基础,为毕业后进一步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医学生毕业时尚不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这就要求他们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培训以及掌握的科学方法将为他们终身学习与发展提供支撑。 1.科学和学术领域 1.1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掌握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1.2 能够应用医学等科学知识处理个体、群体和卫生系统中的问题。 1.3 能够描述生命各阶段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自然病程。临床表现、诊断、治疗以及预后。 1.4 能够获取、甄别、理解并应用医学等科学文献中的证据。 1.5 能够掌握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特点和诊疗基本原则。 1.6 能够应用常用的科学方法,提出相应的科学问题并进行探讨。 2.临床能力领域 2.1 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同行和其他卫生专 业人员等进行有效的交流。 2.2 能够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 2.3 能够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检查及精神状态评价,规范地书写病历。 2.4 能够依据病史和体格检查中的发现,形成初步判断,并进行鉴别诊断, 提出合理的治疗原则。 2.5 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安全和成本效益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临床检查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的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我国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 1 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准与要求。 2 第一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医疗质量及标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

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

医学教育标准

医学教育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全然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大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那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置专门项目,托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体会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差不多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差不多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差不多方面提出最差不多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时期,其全然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差不多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连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

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连续职业进展和连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步形成与提升。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益。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打算、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进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进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打算的依据和规范教学治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打算,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证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样情形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公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和谐进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差不多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准与要求。

本科医学教育的学业评定体系

本科医学教育的学业评定体系 20XX年9月,教育部、卫生部正式颁发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对所有的医 学教育院校提出了培养过程、结果的基本要求,对规范我国医学教 育过程和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以往学业评定体系的缺陷 当前,临床医学专业学业评定偏重于课程理论考试,通常是一 门课程结束时进行一次期终考试,这种考核形式的弊端在于:①考试 的偶然性大,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考试过于注重 结果,不是过程性评价;②注重基本理论知识考核,弱化了基本技能 的考核,对职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评价基本是一片空白,无法反映 学生沟通交流技能与职业价值观,无法反映批判性思维,不能真实 客观地反映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学生整个学习过 程是围绕“抄笔记、看笔记、背笔记”的学习模式进行,容易培养 出一些高分低能的学生。随着《标准》的面世,对临床医学专业学 生的团队精神、法律观念、创新意识、分析批判能力、表达能力、 交流能力、临床思维能力、自主学习及终身学习等综合素质提出了 明确的要求。为此,结合《标准》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对临床医学 本科专业的学业评定体系进行了探索。 2参照《标准》,建立学业全过程评定体系 参照标准,滨州医学院制定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全面评 价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素质,形成了具有滨州医学院特色的,集知识、能力、素质、考核于一体的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体系(如图1 所示)。 2.1课程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必修课多以

考试方式考核,选修课均采用考查形式考核。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 一组织考试,考查课程由学院组织。课程考试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 期末成绩两部分。平时成绩由阶段性测评、计分作业、教学实践活 动等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一般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验技能测试组成,多以闭卷考核形式完成。 2.2综合考试为促进学生对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临床技能的融会贯通和综合应用能力,学校组织了 分阶段综合考试,包括医学基础理论综合考试、临床理论综合考试、毕业考试。综合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基础学院与临床医学院具 体负责。 2.3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分见习和实习两个阶段进行。见习阶段主要通过临床课程中实践能力考核(病例分析,等)、 临床见习日志等形式评价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实习阶段通过学科出科 考试(理论+技能)、病例报告、实习鉴定等形式评价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学业评价体系符合并强化医学人才培养目标,能够全面评价学 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和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获取知识能 力及人际交流能力。采用多种考试考核方法体现教学效果,强调理 论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注重技能考核与职业素质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课终考核相结合,逐步完善学业评定标准。 3学业全过程评定体系实践中的几个关键点 学业评价机制的改革至少需要时间、培训(需要培训相关人员, 安排和实施评价改革)和物质资源(必须有改革的制度与条件)三方面 的条件。因此,学校必须提供动力支持和有利的环境。 3.1更新考核观念 3.1.1专家专题讲座通过讲座让学生了解医学教育改革发展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

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准与要求。 第一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医学毕业生的质量是衡量医学院校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高〔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教育部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

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

世界各国医疗旅游的特色

第六十六讲:世界各国医疗旅游的特色 主讲题材:各国医疗旅游的特色 主讲单位:医学美容教育网 时间:2015年01月03日上午 地点:公开场所 背景:世界医疗旅游业最发达的国家是泰国,除此以外,包括印度、印尼、哥斯达黎加等国目前均在大力发展医疗旅游产业。中国香港与台湾地区也在大力发展该新品,但由于这两个地区的人力成本较上述东南亚国家要高,故在收费上难以与印度、泰国等抗衡。2007年,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5国的医疗旅游产业年收入合计高达三十四亿美元,大约有两百九十万外国人到这五个国家进行观光旅游兼治疗。 一、印度三大“法宝” 首先是世界一流的医疗水平。别看印度大多数公立医院条件差,平均每1000人分配不到一张病床,但新兴私立医院却别有洞天。埃斯科特医院高楼耸立,绿树成行。不远处的阿波罗医院远看像一座宫殿,病房里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一应俱全。特瑞汉表示,印度大部分私立医院的条件不比欧美大城市医院差,甚至还有所超越。另外,医疗质量有保证是吸引人的关键。埃斯科特医院去年完成4200例心脏手术,死亡率只有0.8%,感染率只有0.3%,而在发达国家,同样的手术平均死亡率达到1.2%,感染率则是1%。 其次是非常低廉的医疗价格。在美国医疗界打拼了20多年的阿波罗医院院长安娜〃莫可尔说,一次核磁共振成像扫描在美国需要700美元,在印度只需60美元。据印度工业联合会的一份报告称,印度的收费一般是欧美国家的1/10。来自英国的马舍尔先生在班加罗尔

一家私立医院接受心脏搭桥手术之后高兴地说:“这个手术在英国需要1.9万英镑,而且还得排队等候半年,在这里只花了4800英镑,还包括来回机票。” 再次是会讲英语的医护人员。印度的大部分医护人员都会讲英语,这就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患者能够与他们沟通提供了方便。 二、韩国的整形美容受追捧 优势:设立了整容美容支援中心 适合项目:整容手术,干细胞疗法 大多数外国患者到韩国寻求医疗服务,主要是医牙、整形外科和体格检查。另据报道,由于越来越多的日本、中国等亚洲国家女性为整容来到韩国,韩国首都首尔市从今年开始启动为“外国整容游客”联系首尔整容外科医院的工作。在地方自治团体中,首尔市将首开设立整容美容支援中心、积极吸引医疗游客的先河。韩国医疗旅游协会表示:将医疗旅游集中在整形美容上的首尔市的这次尝试,将比韩国政府正在推进的医疗旅游事业取得更好的效果。有关人士还表示:北京奥运会后,中国人的医疗旅游需求将会猛增。 三、马来西亚的体检费用低廉 优势:医疗费用十分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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