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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编制内容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内容提要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是由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用于规范监测活动的技术文件。为了指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编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技术指南》,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技术标准依据,技术文件与相关文件依据,以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布局、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布局以及水土保持防治目标等概况。

(3)项目区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原则。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及其指标、方法、监测样点布设和设施设备等。

(6)监测工作组织、监测数据与成果质量保证制度等组织管理。(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8)有关内容的说明。

目录

1总则 (1)

2编制依据 (2)

2.1法律法规 (2)

2.2规范性文件 (2)

2.3技术标准依据 (2)

2.4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 (3)

2.5技术合同 (3)

3建设项目概况 (4)

3.1开发建设项目概况 (4)

3.2项目建设规模与工艺流程 (4)

3.3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4)

4 项目区水土保持状况 (5)

4.1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概况 (5)

4.2社会经济概况 (6)

4.3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6)

5 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和原则 (8)

5.1监测目标 (8)

5.2监测原则 (9)

6监测内容和方法 (10)

6.1监测内容 (10)

6.2监测方法 (13)

7组织管理 (16)

8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17)

1总则

1.0.1为贯彻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在全面总结和深入研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设计与施工、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要求,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成果的科学性、系统性,特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技术指南》。

1.0.2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监测,可以作为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条款或附件,以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和进度。

1.0.3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报告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的规定。

(2)充分体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

(3)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批复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要求,全面设计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制度等。

(4)监测方法要在常规方法的基础上,充分选用现代先进技术。

1.0.4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中,监测技术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技术指南。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2.1.1法律法规应按照法律法规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依次列出。

2.1.2法律法规编排格式如下:

(1)法律:《法律法规全名》,发布部门,发布年月日。

(2)法规:《法规全名》,发布部门与文号,发布年月日。

2.2规范性文件

2.2.1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级政府颁布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应按照不同的行政级别和发布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列出。

2.2.2规范性文件编排格式为:《规范性文件全名》(文号,文件全名)。

2.3技术标准依据

2.3.1技术标准包括正在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技术标准应按照从国家标准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顺序列出。

2.3.2技术标准编排格式为:标准编号《标准全称》。

2.4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

2.4.1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2.4.2技术资料编排格式为:编制单位全称,技术资料全称,编制年月。

2.4.3批复文件编排格式为:文号,文件名称,发文时间。

2.5技术合同

2.5.1技术合同主要指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对应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2.5.2技术合同的编排格式为:合同甲方全称,合同乙方全称,合同名称,签定年月。

3建设项目概况

3.1开发建设项目概况

3.1.1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位置、建设性质、总投资等主要技术经济内容。

3.1.2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应附开发建设项目工程总体布局图。3.2项目建设规模与工艺流程

3.2.1重点是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工艺、施工工艺,特别是选线、选址、取土(石)、弃土(渣)、开挖扰动、挖填平衡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2.2应说明挖填平衡状况与流向。

3.3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3.3.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应按照附录A所列表格填写。

3.3.2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应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示意图。

4 项目区水土保持状况

4.1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概况

4.1.1地形地貌主要介绍所在地的地貌类型区、地形地势、沟壑、地震情况,以及代表性地形的坡度、坡长、坡形(凸形、凹形、直线形、阶段形等)。

4.1.2地质(工程地质状况)主要包括岩性以及地质构造、构造运动、地震烈度等。

4.1.3气候气象

(1)介绍项目区所属气候类型区及其特点,以及降水、温度、风力、温度、日照、蒸发以及灾害性气候等。

(2)着重介绍设置在项目区内、或距离项目区最近、或与项目区相似的气象站多年主要气象参数统计特征值(应列表说明)。

4.1.4水文介绍项目区所属水系(应从所属的7大流域或内陆河直至最底一级支流),最底一级河流的基本技术参数(如流经项目区或相关行政区的长度、面积以及径流、泥沙等),以及主要提(取)水品、排(泻)水口的位置及其相关的技术参数。

4.1.5植被介绍项目区所属植被类型区,以及主要的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类型、主要林草种类的名称、生长状况、总体覆盖度(或郁闭度)等。

4.1.6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介绍地面组成物质的种类,以及主要土壤类型及其质地和土壤层厚度等。地面组成物质应从项目区总

体上和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各个分区两个层面上介绍。

(1)从项目区总体上,应根据地面组成物质中土、石、沙三者所占地面积的比例,说明是石质、土质或土石质(划分标准见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的附录A)。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的分区层面上,应分别说明土壤、裸岩、明沙的面积状况。

(2)土壤介绍,应按照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分区说明不同土壤类型的分布范围、面积、土层厚度、质地,或进一步按照各个分区的坡沟位置说明相关参数。

4.2社会经济概况

简要介绍涉及的行政区(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较小的应点明自然村、厂矿单位)、人口(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较小的应说明农户数、农业劳动力)、产业结构及其生产情况、土地利用结构等。

4.3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4.3.1水土流失现状

(1)对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较大(长度、宽度、面积三者之一较大,面积≥1000hm2,或长度≥10km,或宽度≥10km)的项目,主要说明水土流失类型及其侵蚀强度的分布、面积与相应的侵蚀模数。格式见附录B。如果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涵盖不同的行政区,应列表说明侵蚀面积和强度。格式见附录C。如果水土保持防治责任

范围成细长的条带状,应按照确定的防治责任区、或按照既定的范围列表说明侵蚀面积和强度。格式可参考附录B和附录C。

(2)对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较小(同时满足面积≤1000hm2,长度≤10km,宽度≤10km)的项目,应通过实地勘测,结合相关资料,分析可能的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分布与相应的侵蚀模数,并分别说明了防治责任范围各个分区的情况。格式可参考附录B和附录C。

4.3.2水土保持设施状况

(1)简要说明项目区开始开展水土保持的时间(年)(机构、业务、人员等),其中经历的主要发展阶段及其特点,整个过程实际开展重点防治的时间(年),所属“三区”(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重点保护区)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成绩。

(2)水土保持成绩应包括各项措施的开展面积、保存情况,各类水土保持工程的数量和质量,监督区、保护区(封禁、生态修复)面积,以及上述防治措施取得的成效(保水,保土、增加植被覆盖,增加粮食、增加产直)等。这些成绩应用具体的数字和简洁的文字反映。

5 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和原则

5.1监测目标

由于开发建设项目的类型、主体工程建设阶段不同(待建、在建、完建)、所处水土流失类型区和水土保持“三区”不同、所属行政区等不同,不同的开发建设项目具有不同的治理要求。因此,监测目标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应提出明确的目标。

5.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治理要求可以从两个角度提出:

(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设施)分类分级评价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度、扰动土地整治率、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覆盖度、植被恢复系数等6个量化指标。见附录D。

(2)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的文件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标准),一般包括若干个定量和定性指标。

5.1.2水土保持监测目标主要包括3个方面,同时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提出更加实际可行的目标。

(1)对水土流失动态实施监测分析,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依据;

(2)对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效果进行评价,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提供依据;

(3)对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进行评价,为开发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提供依据;

(4)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践中,应根据项目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特性,深化上述3个目标或增加其他的目标,使监测目标更加具体、更加实际可行。

5.2监测原则

5.2.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全面调查与重点观测相结合;

(2)监测内容与水土保持责任分区相结合;

(3)监测方法及频率与观测内容的指标一一对应。

5.2.2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针对具体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确定更全面、更直接、更具有针对性的原则,以满足指导监测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要求。

6监测内容和方法

6.1监测内容

6.1.1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影响水土流失及其防治主要因子,包括降水、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类型与覆盖度、水土保持设施和质量等。

(2)水土流失,包括水土流失形式、面积、强度和流失量等。

(3)水土流失危害,包括下游河道泥沙涝洪灾害、植被及生态环境变化,对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水土保持工程效果,包括实施的各类防治工程效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等。

6.1.2在设计监测内容时,应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和工程建设阶段等确定,应注意监测内容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分区相对应,不同的分区具有不同的重点内容。

6.1.3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与监测内容设计

(1)对于编制并报批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内容应遵照批准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确定,同时依据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和系统化。

(2)对于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内容应依据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的设计。

6.1.4项目实施不同分阶段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1)为了进行水土保持防治效益分析计算,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时段应分为三个阶段:

①第一时段是开发建设项目实施前或实施初期。该时段的水土流失及影响因子是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设施(措施)的本底值,是比较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和生产运行初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数量、质量与效果的对比值。

②第二时段是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期。该时段的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子的变化反映了项目施工造成水土流失的动态。

③第三时段是水土保持设施投入运行初期。该时段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数量、质量与防治效果直接反映了项目水土保持效果。

(2)项目实施不同阶段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①项目实施前或实施初期水土流失及其因子本底状况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降水、水土保持设施和质量、水土流失等状况等。这些内容主要采用现场观测、测试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进行监测,范围涉及项目的全部防治责任区。

②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土壤侵蚀形式、土壤流失量、植被措施状况、降水以及水土流失灾害等。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监测,主要采用现场巡视监测、定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目的是随时对施工组织和工艺提供建议,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③水土保持设施投入运行初期水土保持设施效果是为了检验水

土保持工程的防治作用,以便对工程的维修、加固和养护提出建议。主要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6.1.5不同类别开发建设项目监测重点监测区域主要为:

(1)矿业开采工程:露天采矿的排土(石)场和铁路,以及专用线铁路和公路,集中排水区下游。

(2)交通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破坏面和土石料临时转运场,集中排水区下游和施工道路。

(3)电力工程:电厂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临时堆土场、施工道路和火力发电厂运行初期贮灰场。

(4)冶炼工程: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和运行期添加料场、尾矿(渣)场,施工和生产道路。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面、排水泄洪区下游、施工期临时堆土(渣)场。

(6)建筑及城镇建设:施工中的地面开挖、弃土(渣)和土(石)料的临时堆放地。

(7)其它工程:施工或运行中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部位和工作面。

6.1.6每个方面的监测内容,一般都包括若干个具体的监测指标。对每个监测指标,应提出确切的监测方法、频率和必需的设施、设备等。

6.2监测方法

6.2.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应采取定位监测与实地调查、巡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有条件的大型建设项目可同时采用遥感监测方法。监测方法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小型工程宜采取调查监测、场地巡查和地面定位观测等监测方法。

(2)大中型工程应采取调查监测、场地巡查监测和典型地段(以象)定点观测等方法。

(3)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的特大型工程除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场地巡查监测外,还可采用遥感监测的方法。

(4)施工过程中时空变化多、定位监测困难的项目可采用场地巡查和遥感监测等方法。

6.2.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样点的布设应根据项目扰动地表的面积、涉及的水土流失类型、扰动开挖和堆积形态、植被状况、水土保持设施及其布局,以及交通、通信等条件综合确定。监测样点的场面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样点应有代表性,可集中、或突出反映所处水土流失类型区和防治责任分区的特点,同时可选择类似的样点作为对比监测样点。

(2)各种试验场地应适当集中,不同监测项目应尽量结合。

(3)尽量避免人为活动的干扰。

(4)交通方便,便于监测管理。

(5)监测样区应根据需要布设不同坡度和坡长的径流小区进行同步监测。

(6)控制站的主要工程设施应与小流域水文、泥沙及其动力特性相适应。

(7)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应避免周边来水对观测场的影响。

(8)风蚀量监测样点应避免围墙、建筑物、大型施工机械等对监测的影响。

(9)重力侵蚀监测样点应根据开发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侵蚀部位布设。滑坡监测应针对变形迹象明显、潜在威胁大的滑坡体和滑坡群布置;泥石流监测应在泥石流的危险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布设。

6.2.3监测样点布设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扰动地表特征分别进行,可以选择如下几种布设方法:

(1)对可以保存1年以上、不被人为扰动的弃土(渣)场、取料场及大型开挖面宜布设监测小区。

(2)项目区较为集中的工程宜布设监测控制站。

(3)项目区类型复杂、分散、人为活动干扰小的工程宜布设简宜观测场。

(4)建设类项目施工期宜布设临时监测样点:建设生产类项目施工期宜布设临时监测样点,生产运行期可布设永久监测样点;工程规模大、环境影响范围广、建设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布设永久监测样点;特大型建设项目监测样点布设还应符合国家或区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布局的要求,并纳入相应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

6.2.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蚀监测设施主要包括地面监测设施和手持监测设备。地面监测设施应可以选择3种基本形式:一是径流小区;二是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三是控制站。

(1)径流小区可以选用标准径流小区和一般径流小区,其建设规格应符合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5地面观测”的规定,当一般径流小区的面积较大或地面组成物质颗粒较粗时应适当加大集流槽和导流槽的断面尺寸。

(2)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应符合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规定。

(3)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设施布设地点的地面状况调整一般径流小区、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和控制站的规格。

(4)风蚀监测设施的布设应根据扰动地表情况和可能产生风蚀的区域,合理布设监测样点。监测设施主要是布设集沙池,风蚀量较小时可布设集沙仪、插钎。

7组织管理

7.0.1为了保证监测工作科学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应该建立项目执行组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主持和参加人员及其专业组成和分工。

7.0.2监测工作人员组成表见附录E。

7.0.3在管理制度中,应包括数据表格签名、质量控制程序和成果审核等主要内容。

7.0.4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应持有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参加监测工作人员应持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8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8.0.1监测预期成果包括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报告,以及有关附图、附表、照片和摄影资料等。

8.0.2监测技术报告应该包括监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同时增加监测结果与分析、监测结论和建议等。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提纲目录见附录F,印制格式见附录H。

8.0.3图件和照片包括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设施(措施)总体分布图、监测设施典型设计图和动态监测场景照片等。

附录A 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表单位:

注:简要描述分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施工或使用时间、防治责任人等。

应知应会-水土保持

水文应知应会水土保持复习大纲 1、水土保持、土壤侵蚀、土壤侵蚀强度、土壤侵蚀程度等概念; 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是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中国水利百科全书水土保持分册》水土保持(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减轻洪水、干旱、风沙灾害,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 土壤侵蚀:土壤侵蚀是指土壤及其母质在水力、风力、冻融或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土壤侵蚀强度是指常用单位面积上在一定时间内土壤及其母质被侵蚀的重量,土壤侵蚀强度是根据土壤侵蚀的实际情况,按微度、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度、剧烈等分为不同级别。 土壤侵蚀程度:土壤侵蚀程度(degree of soil erosion)是指任何一种土壤侵蚀形式(侵蚀形式主要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重力侵蚀、混合侵蚀)在特定外营力种类作用和一定环境条件影响下,自其发生开始,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发展状况。 2、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类型 按照监测目的和作用,水土保持监测点分为常规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 常规监测点是长期、定点定位的监测点,主要进行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及其效果等监测。山东监测站点为水蚀和风蚀监测,其中水蚀监测点主要有观测场、小流域控制站、坡面径流场。 临时监测点是为某种特定监测任务而设置的监测点,其采样点和采样断面的布设、监测内容与频次应根据监测任务确定。临时监测点应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点,崩塌滑坡、泥石流和沙尘暴等监测点,以及其他临时增设的监测点。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安福县安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安福县安平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二O一八年十月

安福县安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批 准:王晓华 核 定:曾红鹰 审 查:陈巧云 校 核:刘澄宇 项目负责:刘女英 编制人员:刘女英 沈彦晨 建设单位:安福县安平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二O一八年十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项目名称 安福县安平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安福县 工程等级 小(一)型水电 所在流域 赣江流域 工程总投资 2103.99万元 工程总工期 2007年21月至2010年元月 项目概况 安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630KW,水库正常高水位80.5m,正常高水位以下库容为53.8万m 3 。安平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翻 板闸坝、冲砂闸、引水渠、发电厂房、升压站等。安平水电站总投资2103.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47.59万元。工程于2007年12开工建设,2009年3月完成土建工程,2010年元月正式发电。 责任范围面积 50.61hm2 损坏水保设施面积 8.81hm2 项目建设区 8.81hm2 扰动地表面积 8.81hm2 直接影响区 41.8hm2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 2946.87t 减少水土流失总量 2693.65t 地貌类型 丘陵地貌 国家或省级防治区类型 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重点预防区 水土保持监测主要技术指标 监测单位全称 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监测指标 监测方法(设施) 监测指标 监测方法(设施) 1、原地貌水保状况 调查监测 5、水保工程及效果调查、定位观测 2、防治责任范围 GPS、直尺等测量 6、降雨状况 调查监测 3、水土流失量 定位观测 7、大风状况 调查监测 监测内容 4、扰动面积 GPS、直尺等测量 其它指标 调查监测 分类分级指标 目标 值(%)达到 值(%)建设期监测防治面积 扰动土地整治率 90 98.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82 94.5建设工程占地面积8.81hm2 扰动地表面积 8.81hm2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1.1 拦渣率 90 97.3永久占地 5.61hm2 采取的水 保措施面积 6.98hm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2 95.4 临时占地 3.65hm2 可恢绿化面积 6.14hm2 防治效果 林草覆盖率 17 66.5 直接影响区 41.8h m2 林草面积 5.86hm2 水土保持治理达标评 价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合理,完成了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所要求的水土流 失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自工程运行以来,未发现重大质量缺陷,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情况基本良好,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整体上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能够满足国家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 监测结论 总体结论 效果显著,达到方案设计要求。 主要建议 加强水保措施后期管护,特别是加强植物措施的补植补栽,确保成活,使植物措施充分发挥控制水土流失的作 用。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

1.水土保持监测定义 水土保持监测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保持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地面监测、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多种信息获取和处理手段,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的基础。 2.水土保持监测目的 (1)为建设单位提供方案实施信息,以便加强管理。 (2)验证防治措施布设的合理性,进一步完善防治措施体系,促进防治措施到位,提高防治效果。 (3)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依据。 (4)为同类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和布设防治措施体系提供借鉴资料。 (5)为研究不同类型项目的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技术提供基础。 (6)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以便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3 监测内容 3.1 监测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应在建设前、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好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项目建设区监测应包括项目区土壤侵蚀背景值的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调查、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状况监测(包括危害性监测)、水土保持防治实施效果监测以及水土流失6项防治目标监测等几个方面。监测到的成果能够充分反映本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 3.1.1 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及水土保持生态调查 (1) 针对影响项目区土壤侵蚀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以及气候因子等自然因素在建设前后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关键地貌部位的坡度坡长地形的变化情况;土壤的侵蚀特性(如表层土厚度、质地与机械组成、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纲要2019—2019》共9页文档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纲要(2006~2015年)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奋斗目标,必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水土流失影响我国生态安全,已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制约。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国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制定宏观战略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明确今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订本纲要。 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状况 (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效 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福建长汀、重庆北碚、甘肃天水及陕西长安等地建立了水土保持试验站,开展了水土流失定位观测。新中国成立后,水利部先后三次组织了全国土壤侵蚀调查,查清了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措施效益和预测模型等方面的试验研究,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奠定了基础。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狠抓制度和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标准制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在各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 (1)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和黄河2个流域监测中心站、中西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和100个监测分站,建立了18个

4、水利部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监测工作的意见 (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公布)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现就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测目的 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二、监测分类 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

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为依据,依照上条执行。 三、监测内容和重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监测方式和手段 承担委托的监测机构必须实行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监测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建设单位自行监测的项目要指定专职人员开展定期监测。 扰动土地面积、弃土(渣)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等内容以实地量测为主。线路长、取弃土量大的公路、铁路等大型建设项目,可以结合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等手段调查扰动地

水保监测实施方案最新版

承张高速公路承德至承张界(大滩)段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河北承德承张高速公路管理处 编制单位: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

目录 1综合说明 (1) 1.1监测任务缘由及实施组织 (1) 1.2项目概况 (1) 1.2.1项目建设意义 (1) 1.2.2工程规模与特性 (2) 1.3项目区概况及水土保持背景状况 (5) 1.4监测范围和监测分区 (7) 2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7) 2.1项目概况 (7) 2.1.1工程规模与特性 (7) 2.1.2工程组成 (12) 2.1.3工程占地 (23) 2.1.4土石方平衡 (25) 2.1.5施工工艺与进度 (25) 2.2项目区概况 (28) 2.2.1自然概况 (28) 2.2.2社会经济概况 (32) 2.3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35) 2.3.1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35) 2.3.2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概况 (35) 2.3.3连接线原有公路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37) 2.3.4同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经验 (37) 2.4水土流失防治布局 (40) 2.4.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 (40) 2.4.2防治目标 (44) 2.4.3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45) 3水土保持监测 (46) 3.1监测依据 (46) 3.2监测目的 (46) 3.3监测原则 (46) 3.4监测范围和监测分区 (47) 3.5监测方法 (48) 3.6监测时段及频次 (48) 3.6.1监测时段 (48)

3.6.2监测频次 (49) 3.7监测内容和方案 (49) 3.7.1监测内容 (49) 3.7.2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51) 3.7.3监测设施及设备 (51) 3.8监测制度 (53) 4监测内容和方法 (55) 4.1监测内容 (55) 4.1.1本底值监测 (55) 4.1.2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 (55) 4.1.3试运行初期 (56) 4.2监测指标及方法 (57) 4.2.1监测指标 (57) 4.2.2监测方法 (58) 4.3监测设施、设备 (62) 5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64) 5.1数据记录 (64) 5.2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64) 5.3附件 (64) 6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 (65) 6.1监测人员组成 (65) 6.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65)

水土保持监测常识

水土保持监测常识 1 (水土保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的工作。 2 水土保持监测是(把脉山河)的基本国情调查。 3 水土保持监测点的布设可分为(常规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 4 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一般通常分为(建设期)和(运行初期)。 5 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应报(上一级监测网络统一管理)。 6(水土保持监测预报)是国家生态建设宏观决策的基本依据,是水土保持事业的重要组成,是提高水土保持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基础。 7 (水土保持监测费)就是对某区域进行水土流失监测所需要的费用。 8 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监测费据监测内容及工作量定,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主体工程具备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按其投资的(0.2%)计算,二是对水保方案新增措施按其一至三部分投资的(1%—1.5%)计算。 9 制定S L 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水利部第12号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10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共(七章)内容分别是1> 总则

2> 监测站网 3> 监测项目与监测方法 4> 遥感监测 5> 地面观测 6> 调查 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11 沿坡面向下运动的水流称为(坡面径流)。 12 坡面径流包括(地表径流)和(壤中流)。 13 坡面径流小区是1877年由德国土壤学家(沃伦)设计的,用于观测和研究森林植被对(土壤侵蚀)的影响。 14 (径流小区)是观测坡面水土流失量的常用方法。 15 利用径流小区观测坡面的水土流失量,是将在微小面积测定的结果扩展到整个坡面,属于(尺度扩展)。 16 石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通常采用的监测方法有(调查监测、地面定点观测与巡查监测) 17 监测资料实行报送制度分为(季报)和(年报)每季度末当月的(20号),对本季度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年报时间为当年(12月25号)。 18 植被是覆盖地表的(植物群落)的总称,有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之称,也可分为(林草植被)和(作物植被)。 19 郁闭度等于(有林冠覆盖的点数)/(布点总数)×10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内容提要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是由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用于规范监测活动的技术文件。为了指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编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技术指南》,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技术标准依据,技术文件与相关文件依据,以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布局、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布局以及水土保持防治目标等概况。 (3)项目区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原则。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及其指标、方法、监测样点布设和设施设备等。 (6)监测工作组织、监测数据与成果质量保证制度等组织管理。(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8)有关内容的说明。

目录 1总则 (3) 2编制依据 (4) 2.1法律法规 (4) 2.2规范性文件 (4) 2.3技术标准依据 (4) 2.4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 (5) 2.5技术合同 (5) 3建设项目概况 (6) 3.1开发建设项目概况 (6) 3.2项目建设规模与工艺流程 (6) 3.3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6) 4 项目区水土保持状况 (7) 4.1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概况 (7) 4.2社会经济概况 (8) 4.3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8) 5 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和原则 (10) 5.1监测目标 (10) 5.2监测原则 (11) 6监测内容和方法 (12) 6.1监测内容 (12) 6.2监测方法 (15) 7组织管理 (18) 8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19)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018)

前言 简述项目情况、水土保持监测过程及成果并附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1 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 建设项目概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理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性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径县级名称)、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工程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投资(概算总投资、土建投资)、建设工期(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占地面积、土石方量(挖方、填方、借方、弃方)等。 1.1.2 项目区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区地形地貌(地形特征、地貌类型)、气象(气候类型、将数量、雨季时段、风速及主导风向、风季时段、冻土深度)、水文(水系、水功能区划)、土壤(土壤类型)、植被(植被类型与林草覆盖率)、容许土壤流失量、侵蚀类型与强度、国家(省级)防治区划等情况。 项目区点型工程按乡(镇)或县级行政区域确定,线型工程按县或地市级行政区域确定。 1.2 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防治水土流失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水土保持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变更、备案,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意见落实及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处理情况等。

1.3 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1.3.1 监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对照监测实施方案,说明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路线、布局、内容和方法等实施情况。 1.3.2 监测项目部设置 接受委托时间、监测进场及技术交底时间、监测项目部组成及技术人员配备等。 1.3.3 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的位置、类型、数量及影像资料等。 1.3.4 监测设施设备 包括固定观测设施的建设情况,监测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 1.3.5 监测技术方法 简要介绍一般监测方法(包括遥感监测、实地测量、地面观测、资料分析等)类型,重点介绍针对工程特点采用的监测方法,如无人机、实时监控等。 1.3.6 监测成果提交情况 包括监测实施方案、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等成果的提交时间、对象(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 水保监…2006?16号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 各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各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各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持证单位: 为了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成果质量,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健康发展,我中心组织编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使用,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是由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用于规范和指导监测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监测活动的技术文件,其重点是:依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经过一定深度的现场查勘和调查,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对水土保

持监测的内容、时段、监测点布设、主要观测指标及其方法与频率、监测工作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和预期主要成果等进行设计。该文件可作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条款或附件,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监测工作进度与监测成果质量得到保证。 附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二○○六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监测设计实施计划提纲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2006年7月6日印发

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 第一章综合说明 简要说明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及建设意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其水土保持背景状况、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情况、监测任务缘由及其实施组织等。 第二章编制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应用的主要技术资料和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开发建设项目的概况。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状况等。社会经济概况主要介绍项目所在(经)县(区)的人口、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和产业结构等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征占地(行政隶属、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 第一章综合说明 简要说明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及建设意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其水土保持背景状况、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情况、监测任务缘由及其实施组织等。 第二章编制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应用的主要技术资料和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开发建设项目的概况。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状况等。社会经济概况主要介绍项目所在(经)县(区)的人口、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和产业结构等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征占地(行政隶属、

性质和利用类型)、防治目标、措施布局、主要工程量和实施进度安排等。第四章水土保持监测布局 1、监测原则与目标。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监测范围及其分区。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确定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3、监测点布设。根据确定的监测范围及其分区,分析确定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提出监测点布局。监测点可以根据监测目的、指标的不同,分为观测样点和调查样点。观测样点要有设施设备的配置设计,调查样点要求设立标志,根据监测指标采用相应监测仪器或设备进行量测以获取数据。 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计划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确定监测时段及工作进度。一般情况下,监测时段包括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 第五章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内容。根据工程项目的生产组织和施工工艺特点,分析确定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的主要监测内容。 在施工准备期之前,主要是对监测范围的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现状、水土保持措施与质量、水土流失状况等基本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简介 ?一、定义 ?水土保持监测是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 危害及其防治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为国家生态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李智广) ?近年来随着水土保持工作的蓬勃发展,对监测工作提出了加快发展的要求。 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及意义 (1)水土保持监测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手段。 (2)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基础。 (3)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保护水土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4)水土保持监测是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水土保持的重要基础。 三、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与站点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级政府批准成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即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监测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重点防治地区监测分站和监测站;二是根据监测任务需要,经科学论证,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包括为国家提供基础数据的监测点、水土流失抽样调查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点等,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点也属于站点之一。 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意义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四)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应按国家、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制度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水利部于2003年制定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颁发确立为国家行政许可事项,2012年11月17日,水利部发布第45号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了承担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应具有开展监测工作的基本条件:一是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二是要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要具有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的高中级技术人员,且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四是要具有现场监测、观测、量测、分析与计算的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

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表2 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 注:地貌类型调整系数山区为,丘陵及风沙区为,平原区为。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水土保持收费标准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 22号 (保监[2005]22号2005年6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

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表2 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表3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五、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示范文本样本

附件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简述项目情况、水土保持监测过程及成果等, 并附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见附表) 。 1 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 建设项目概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项目地理位置、建设性质、工程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投资、建设工期、占地面积、土石方量等。 1.1.2 项目区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区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容许土壤流失量、侵蚀类型与强度、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等情况。 1.2 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防治水土流失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 ”三同时”制度落实,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及变更, 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意见落实及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处理情况等。 1.3 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1.3.1 监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对照监测实施方案, 说明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路线、布局、内容和方法等执行情况。 1.3.2 监测项目部设置 监测任务委托、进场及技术交底时间, 监测项目部组成及技术人员配备等。 1.3.3 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的位置、类型、数量及影像资料等。 1.3.4 监测设施设备 包括固定观测设施的建设情况, 监测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 1.3.5 监测技术方法 简要介绍应用的一般监测方法( 包括遥感监测、实地测量、地面观测、资料分析等) , 重点介绍针对项目特点采用的先进监测技术和方法, 如无人机、实时监控等。 1.3.6 监测成果提交情况 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记录表、监测意见、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成果的提交时间、对象( 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等。 2 监测内容和方法 2.1 扰动土地情况 列表说明扰动土地情况( 包括扰动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情况等) 的监测频次与方法。

水土保持监测部分总结

我国水土流失与荒漠化现状: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水土流失点:水土流失面积广、分布广、危害重、治理难。 按照侵蚀强度: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度、剧烈, 水力侵蚀区危险度:以当前水蚀速率发展,有效土层完全被侵蚀所需要时间,即,土壤层承受的侵蚀年限。 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技术一门学科。 水土保持监测:是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为国家生态建设决策 水土保持监测对象: 宏观(三大土壤侵蚀类型区):北方风力侵蚀区、西南冻融侵蚀区、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青藏高原水力侵蚀区(黄土高原) 中观:大江大河流域和荒漠化类型区 微观:小流域和荒漠化地段 目前监测重点: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 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影响水土流失的主要因子:主要包括气候、地质地貌、土壤及地面物质组成、植被、水文、土地利用方式、开发建设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 水土流失状况:包括水土流失类型、方式、程度、分布和流失量等,主要包括水力、风力侵蚀引起的面蚀、沟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 水土流失灾害监测:主要水土资源的破坏、泥沙(风沙、滑坡)淤积危害、洪水危害,水土资源污染和社会危害等。 水土保持措施及效益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值治理措施的类型、名称、规模、区域分布、保存数量、质量等级等。效益指水保、经济、社会、生态四大效益。 影响水土流失与荒漠化的因素:地质因素和地表组成物质、地貌因素、气候、土壤、植被、人为活动 年平均侵蚀量最大值出现在28.5°附近,坡度再大,侵蚀量反而下降。(临界坡度) 可蚀性降雨:产生地表径流而引起土壤流失模数不小于1t/km2降雨量 土壤渗透性:渗透性高而稳定的土壤,可以减轻土壤侵蚀,而土壤透水性强弱取决于土壤孔隙状况、机械组成、土壤结构。 影响土壤渗透性因素:土壤质地、土壤结构(主要水稳性团聚体10~0.25mm)、土壤有机质、土壤湿度(与渗透性呈负相关) 植被对土壤水蚀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影响雨滴打击地面的过程 2.植物的根、径叶对降雨的拦截与吸收 3.增强土壤渗透性能,影响地表径流 4.增加地表粗糙度,减缓地面径流流速 5.枯枝落叶层的拦蓄径流作用 6.增加土壤抗蚀性能 植被对土壤侵蚀的间接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植被对土壤透水性能的影响 2.植被促使土壤土壤腐植质和团粒形成,增强土壤保土蓄水能力 柴达木盆地:位于青海省西北部,介于昆仑山与阿尔金山、祁连山之间。是我国海拔最高的内陆高盆地。气候干燥,风蚀和风积作用显著。盐矿资源品种繁多,储量极为丰富。日照长,光能资源丰足,农业单产水平高。因此有“聚宝盆”之称。 塔里木盆地:塔里木盆地位于新疆南部,介于昆仑山、阿尔金山与天山之间,是我国最大的内陆盆地。盆地地处内陆深处,地形封闭,气候极端干旱。有塔克拉玛干沙漠。冰雪融水滋润着荒漠中的沃野绿洲。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要求

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监测 ××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指以从保护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开发建设项目区域造成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成效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的过程。准确掌握项目建设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和水土保持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和基础工作。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应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的规定进行,在水土保持方案中,应确定监测项目、内容、方法、时段、频次。初步确定监测点位。估算所需的人工和物耗。 一、监测目的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目的是:了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掌握建设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情况,并通过政府监督和工程监理等手段,及时控制水土流失。同时,通过对水土保持设施效果的监测,分析水土流失的控制状况,以便于提出相应的对策;水土保持监测的结果也是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监测原则 (一)监测点的时间性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的性质,确定临时性监测点和永久性监测点两类。 1、临时性监测点 用于建设性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情况的监测。建设性项目是指建设过程中造成一次性水土流失,建成后基本不再发生水土流失的项目。 2、永久监测点

用于生产性项目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情况的监测。生产性项目是指既在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又在建成后仍发生水土流失的项目,如采矿业。 (二)监测点密度的合理性 监测点的布设密度,一是要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二是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同监测项目有不同的监测点密度,或同一监测点含有不同的监测项目。 (三)监测方案的可操作性 用于水土保持监测的设施和方法应针对开发建设项目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的情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观测时段、观测周期也要结合实际。同时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监测方法的针对性 根据监测目的确定监测方法。一般大、中型项目采用地面监测与调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并有相对固定的监测设施;小型项目则以调查监测为主。 地面监测有径流场法、控制断面观测站法、钉子法、沟道淤积物体积测量法等,以测定水土流失量和计算水土流失强度。调查监测则采用调查和量测相结合的方法。 (五)监测资质的准入性 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的单位和持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的人员,方可以实施水土保持监测。 三、监测内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与《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虽然表述不一样,但内容完全一样,主要包括: 1、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应包括地形、地貌和水系的变化情况,建设项目占地和扰动地表面积,挖填方数量及面积,弃土、弃石、弃渣量及堆放面积,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等。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 (试行)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1) 3 监测阶段及主要工作 (2) 4 监测实施方案编制与报送 (2) 5 监测项目部组建 (3) 5.1 一般规定 (3) 5.2 监测项目部主要职责 (3) 5.3 监测项目部组成与岗位职责 (3) 6 监测人员进场 (3) 6.1 技术交底 (3) 6.2 监测设施建设 (3) 7 扰动土地情况监测 (4) 7.1 监测内容 (4) 7.2 监测要求 (4) 7.3 监测程序 (4) 8 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监测 (4) 8.1 监测内容 (4) 8.2 监测要求 (4) 8.3 监测程序 (5) 9 水土流失情况监测 (5) 9.1 监测内容 (5) 9.2 监测要求 (5) 9.3 监测程序 (6) 10 水土保持措施监测 (6) 10.1 监测内容 (6) 10.2 监测要求 (6) 10.3 监测程序 (6) 11 监测总结与成果要求 (6) 11.1 一般规定 (6) 11.2 总结报告要求 (7) 11.3 成果要求 (7) 附录A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 (8) 附录B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 (10) 附录C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 (12) 附录D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提纲 (14) 附录E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纲 (16) 附录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意见书 (25) 附录G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汇报材料提纲 (27) 附录H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资料清单 (2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编制内容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内容提要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是由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用于规范监测活动的技术文件。为了指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编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技术指南》,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技术标准依据,技术文件与相关文件依据,以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布局、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布局以及水土保持防治目标等概况。 (3)项目区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原则。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及其指标、方法、监测样点布设和设施设备等。 (6)监测工作组织、监测数据与成果质量保证制度等组织管理。(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8)有关内容的说明。

目录 1总则 (1) 2编制依据 (2) 2.1法律法规 (2) 2.2规范性文件 (2) 2.3技术标准依据 (2) 2.4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 (3) 2.5技术合同 (3) 3建设项目概况 (4) 3.1开发建设项目概况 (4) 3.2项目建设规模与工艺流程 (4) 3.3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4) 4 项目区水土保持状况 (5) 4.1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概况 (5) 4.2社会经济概况 (6) 4.3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6) 5 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和原则 (8) 5.1监测目标 (8) 5.2监测原则 (9) 6监测内容和方法 (10) 6.1监测内容 (10) 6.2监测方法 (13) 7组织管理 (16) 8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17)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评审和监测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评审和监测 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其报告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综合说明,应简要说明: (1)主体工程及立项的概况; (2)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 (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主要包括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及新增量、水土流失重点区段及时段; (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8)主要结论与建议; (9)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应包括: (1)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明确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 (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即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该标准为最低标准,执行中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说明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4)论述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5)说明方案编制的原则; (6)确定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3.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总体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与安置等情况。若有与其他项目的依托关系应予说明。 4.建设项目区概况,应说明项目所在区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项目所在地的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区域内生态建设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可借鉴的经验。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应包括: (1)工程选址的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及评价, (3)主体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价, (4)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弃土(石、碴)场、取料场的布置、施工方法与工艺等评价,(5)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6)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7)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 6.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应包括: (1)工程占地,要分行政区划(以县为单位,线型项目也可以地、市为单位)列表说明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 (3)防治责任范围结果,用文、表、图说明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的范围、面积等情况;(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结果。 7.水土流失预测,应包括: (1)预测范围与预测时段; (2)说明预测方法及土壤侵蚀背景值、扰动后的模数值的取值依据; (3)水土流失预测成果,应说明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产生的弃土(石、碴、矸)量和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与数量; (4)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分析与评价; (5)预测结论,综合分析及防治措施布设的指导性意见。 8.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应包括: (1)防治目标,提出定性与定量的防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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