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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练习题--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1.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

A我国A公司和美国B公司订立半导体元件买卖合同,规定有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B一个中国人继承其外国籍亲戚死亡后遗留在中国境内的财产

C甲国船舶C和乙国船舶D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停泊于我国上海港,并在上海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D中国公司E和F之间订立一项房地产买卖合同,标的位于加拿大境内

2.下列哪些方法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A直接调整方法

B间接调整方法

C实体规范调整方法

D冲突规范调整方法

3.涉外民事关系的认定依据是()

A民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B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

C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

D所适用的法律涉及到外国实体法的

4.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不同

B各国人民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商事交往关系

C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D各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5.国际私法的国际性表现在()

A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B国际私法的适用范围跨越了国界,具有国际性

C国际私法的渊源中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D国际私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从根本上是一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6.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A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B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同时也包括冲突法规范

C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D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仲裁程序规范

7.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

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8.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

A法则区别说

B国际礼让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既得权说

9.国际私法有以下渊源()

A国内成文法

B国际条约

C国内判例

D国际惯例

10.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和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援用国际惯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时,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A某隔阂同应适用中国法作准据法

B中国法没有解决该合同争议的相应规定

C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相应规定

D适用国际惯例不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11.国际惯例作为国际私法渊源应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经长期的实践而形成的通例

B必须经当事国或当事人接受为法律

C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中没有相应的规定

D受理案件的法院同意适用

12.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下列哪些问题的法律冲突()

A继承关系

B身份关系

C亲属法

D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3.解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主要途径包括()

A制定程序法规范间接调整

B制定冲突法规范间接调整

C制定实体法规范直接调整

D制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调整

14.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地法的系属公式有哪些?()

A合同缔结地法

B合同履行地法

C婚姻举行地法

D侵权行为地法

15.我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该规定属于()规范

A实体规范

B程序规范

C法律适用规范

D冲突规范

16.在下列各种冲突规范中,属于双边冲突规范的有()

A夫妇非依其其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允许离婚时,不得为离婚之请求

B产品责任的准据法应为损害发生地所在国的内国法,如果该国也是直接受到损害者的惯常居所地

C著作权依被请求保护地国家的法律

D生前信托的有效性问题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17.下列选项中哪些法律规定属于冲突规范()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中国已婚的公民,夫妻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8.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

A国籍

B住所

C侵权行为地

D行为地

19.根据国际私法理论,下列选项哪些可被认为是行为地法?()

A婚姻举行地法

B侵权行为地法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法院地法

20下列选项哪些属于冲突规范中静态的连结点?()

A不动产所在地

B婚姻举行地

C合同缔结地

D动产所在地

21.在国际私法上,准据法的特点是哪些?()

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

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C准据法可以是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D准据法一般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22.在“婚姻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若甲乙二人的婚姻举行地为中国,那么,适用该条冲突规范的法院即可认定中国法是该婚姻方式的准据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准据法的特点是()

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

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法

C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

D准据法可以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

23.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法律的行为冲突

24.下列各项中,属于属人法的准据法表述公式(系属公式)有()

A当事人自主协议选择的法律

B(当事人的)国籍国法(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当事人的)营业所所在地法

25.下列关于反致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反对反致制度的人认为,反致制度会造成各国相互指定、循环不已的情形,不利于法律纠纷的尽快解决

B目前解决法律冲突的国际条约中,都全面肯定了反致制度

C“直接反致”是指法院地国在根据本国冲突法适用外国法的过程中,接受该外国冲突法的指定,时哟功能本国实体法,或者又经第三国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最终适用本国法的制度

D赞同反致制度的人认为,适用反致制度扩大了适用外国法的范围,从而限制了法院地国法的适用,有利于防止受案法院根据本国法而实行地方保护主义

26.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意见,所谓“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故意创设新的连结点,故意规避我国下列哪些法律规范的行为?()

A强制性法律规范

B任意性法律规范

C诉讼程序规范

D禁止性法律规范

27.乙是一位来自津巴布韦的留学生欲与其妻离婚。他的妻子是住所在英国的爱尔兰人,两人在南非结婚并一起在中国武汉学习。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涉外离婚的起诉。在认定两人婚姻是否有效时,该法院认为应适用南非法律。对于该南非法律的查明,可以采取的途

径包括()

A由当事人提供

B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C我国驻南非使领馆提供

D由南非驻我国使馆提供

28.反致和转致的相同点是()

A都适用外国法,并都包括适用外国的冲突规范

B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作了不同的规定

C根据冲突规范最先指出适用的那个准据法国的法律未能得到适用

D都适用法院地法

29.在国际私法中构成法律规避应该具备的条件是()

A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

B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当事人本应适用的法律

C法律规避必须是通过改变构成冲突规范连结点的具体事实来实现

D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即当事人所希望的那个实体法得到了适用,当事人的目的已经达到

30.法官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所遇到的识别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是()

A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法律概念

B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

C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导致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D不同国家对同一问题规定的冲突规范具有不同的含义

31.下列国际私法的各原则或制度中,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的是哪些原则或制度?()

A法院地法的适用

B对等原则和不歧视原则

C意思自治原则

D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32.根据国际私法的普遍实践,管辖法院援用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排除外国法适用以后,涉外民事争议一般适用()

A法院地法

B与争议有密切联系的另一国法律

C准据法

D争议发生地国法

33.在国际私法实践中,各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和克服适用外国法过程中发生的困难而形成的适用外国法的制度主要包括()

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C法律规避

D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34.在下列各项中,被国际私法称为先决问题的是哪几项?()

A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B在涉外债权案件中,判断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行为之债的问题

C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判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继承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D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案件中,判断再婚者与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离婚的问题

35.甲国公民科恩19岁,1995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幅山水画,价值25万元,现科恩以其本国法规定22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

A科恩的行为无效,可以解除合同,买卖不成立

B科恩的行为有效,不可以解除合同,买卖成立

C法院可以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D法院不得适用1980年《关于合同义务法律的公约》处理此案

3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一般都是以当事人的属人法作为其准据法,但是其中行为地法对属人法也起着一定的限制作用,即尽管当事人的属人法规定当事人没有行为能力,但是当事人的行为地法规定其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认定其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过,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问题上,行为地法对属人法的限制一般不适用于以下领域内的问题:()

A亲属法

B继承法

C处理在外国的不动产的法律行为

D动产的买卖行为

37.甲国公民TOM1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TOM 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

A TOM的行为无效,可以解除合同,买卖不成立

B TOM的行为有效

C法院可以适用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处理此案

D合同成立

3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涉及物权的法律适用,下列表书中错误的是()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D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付款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39.国际私法中,物之所在地法通常是解决有关物权法律冲突的系属公式,其例外在于()A外国国家财产

B船舶、飞机、汽车和其他运输工具

C运输途中的物品

D外国私人财产

40.两个菲律宾留学生利用假期在我国山西驾车旅游中发生车祸,关于他们之间的损害赔偿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A中国法

B菲律宾法

C根据《关于交通事故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确定准据法

D根据《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确定准据法

41.我国消费者董某于1995年在沈阳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按摩仪器,该电动按摩仪是英国康尼多公司在美国生产的,后由于该电动按摩仪发生故障,致使杨某腰部发射功能损伤。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

A美国是侵权行为实施地

B中国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C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42.意思自治原则在适用过程中要受到一些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是()

A要受本应支配合同的法律中的强行法的限制

B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必须善意、合法

C要受当事人本国社会制度的限制

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必须有合理依据

43.中国银行某市分行与该市一外商投资企业签订一份贷款协议。其后,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即使当事人选择了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则法院在审理按案时,不能适用外国法

B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也不可以适用任何外国法

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争议可适用某外国法,则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可适用该外国法

D如果中国银行该市分行对原告主张适用某外国法未提出抗辩,则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可适用该外国法

4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我国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是()

A意思自治原则

B最密切联系原则

C适用国际条约原则

D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45.中国人王约翰在加拿大驾车时不慎撞伤了另一中国人罗杰克,两人未就损害赔偿额达成协议。回国之后,罗杰克在王约翰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后者赔偿200万元。对此该中国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是()

A加拿大法律

B中国法律

C重叠适用中国法律和加拿大法律

D不予受理

46.对于意思自治的限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不能违背法院地国的社会公共秩序

B毫无限制

C合同当事人选择的合同准据法,可以故意规避本应适用的法律

D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得排除强行性法律的适用

4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A侵权行为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律

C法院地法

D当事人住所地法

48.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选择的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可以是()

A中国法

B外国法

C港澳地区的法律

D冲突法

49.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必须是()A中国法

B双方协商一致

C明示的选择

D默示的选择

50.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下列哪些时间范围内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A订立合同时

B发生争议后

C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

D判决作出前

51.日本人高桥一郎、小三四郎,两人在中国广州均有住所。一次共乘轮船自越南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两人发生口角,高桥一郎顺手抓起小三四郎的旅行箱向其掷去,小三四郎侧身让过,旅行箱中美国制造的贵重仪器毁坏。轮船抵达广州后,小三四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

A中国法

B日本法

C越南法

D美国法

52.武汉A公司同营业地在巴基斯坦的B公司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合同,由A公司转让某项技

术给B公司。后双方因转让费的问题发生争议,A公司在武汉起诉B公司,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实体法上应遵循下列哪些原则?()

A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B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但选择的是与我国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的法律,则须由双方重新作出选择

C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适用我国法律

D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适用巴基斯坦法律

53.下列关于我国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用明示或默示的方式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B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的当事人无权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C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受理案件的法院作出判决之前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D意思自治原则是我国涉外合同适用的首要原则

54.中国人甲在美国加州开车不慎撞上了在那里观光的另一个中国人乙,乙伤势不重,两人当时也并未就赔偿金达成一致。后来乙继续旅行,达到温哥华时,觉得身体不适,便去医院作了全身检查,发现车祸造成了严重的背部损伤。回国之后,乙起诉甲要求甲支付赔偿金80万元人民币。中国法院审理此案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A中国法

B加州法律

C同时适用中国法和加州法

D加拿大法律

55.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解释,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中正确的做法是哪些?()

A离婚适用我国法律

B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

C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D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法院地国法律,即我国法律

56.王某和张某都是中国公民,他们1985年在国内登记结婚,1986年就移居国外,并且在该外国定居。后来二人在当地请求离婚,但该外国法院认为:根据该国法律,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因此拒绝受理此案。如果当事人要向国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此案?()

A当事人双方当年在国内结婚时的婚姻登记地的法院

B王某在国内时的最后住所所在地的法院

C张某在国内时的最后住所所在地的法院

D我国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

57.按照各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准正的形式包括()

A父母事实婚姻

B认领

C通过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

D司法行政机关的干预

58.国际社会对认领的实质要件一般适用()

A法院地法

B父母属人法

C分别适用父母和子女属人法

D子女属人法

59.关于离婚的法律适用,国际上的主张和实践有()

A采法院地法说

B采属人法说

C选择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和法院地法说

D适用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说

60.在华工作的A国公民TOM不幸在中国南京市因车祸丧生,其在华留有动产,公告6个月内,除TOM在A国的姐姐主张继承权外,无其他继承人申请继承,下面有关本案继承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遗产中的动产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处理,此案因TOM死在中国,因此,处理该遗产继承的准据法是中国法律

B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可以依法继承遗留在中国的财产

C在本案中,TOM的姐姐依我国《继承法》被列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该遗产由TOM的姐姐依法继承

D TOM的姐姐在取得遗产时,应先清偿TOM在华的债务

61.《巴黎公约》适用的范围是()

A实用新型

B商号

C产地标记

D反不正当竞争

国际私法第二次作业作业标准答案

国际私法第二次作业作业答案

————————————————————————————————作者:————————————————————————————————日期: 2

《国际私法》作业(二) 2010年秋法学本科; 李雪学号:1013001265022 一、名词解释 1、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成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2、平行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可基于原告的合法选择而享有管辖权,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对这类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情况。 3、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国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判决一样,对外国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4、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5、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6、法律域外效力: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该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个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7、准据法:是指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8、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领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二、简述题 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1)涉外性,是指国际私法调整的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2)广泛性,是指国际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关联的人身关系,调整范围广泛。(3)国际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 2、简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如下: (1)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国际私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率的提高,使商品交换成为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2)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这是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如果各国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定相一致,就不存在法律冲突问题了。 (3)一目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境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而这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时,便产生法窜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的冲突。  (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这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一国不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不允许外国人在内国事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外国人就不能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就不会产生涉及外国法适用的民事法律冲突。 3、简述政府利益分析说。 提出政府利益说的代表人物是美国法学教授布雷纳德柯里。他在1963年出版的《冲突

国际私法综合测试题答案

国际私法综合测试题答案 一. 填空. (共70 小题,70.0 分) 1.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冲突法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1.0 2. 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系属组成。( 1.0 分) 3. 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1.0 4. 最密切联系学说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1.0 分) 5. 最早提出公共秩序这一概念的是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 1.0 分) 6. 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举证。( 1.0 分) 7.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属人法解决。( 1.0 分) 8.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属人法解决( 1.0 分) 9. 新颖性是一项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对新颖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我国采用的是有限世界新颖性标准。( 1.0 分) 10.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工业产权保护优先权原则,《公约》规定对发明专利给予12个月的优先权保护。( 1.0 分)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1.0 分)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律。( 1.0 分) 13.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一界会议是1893年在荷兰法学家阿塞尔提议下由荷兰政府组织召开的。( 1.0 分) 14. 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连接点或连接因素。( 1.0 分) 15.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条冲突规范出自《永徽律》。( 1.0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分) 17. 法人对一个特定国家的属性就是法人的国籍。( 1.0 分) 18. 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0 分) 19. 《专利合作条约》了一项发明一次申请制度。( 1.0 分) 20.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入书,1980年6月3日我国成为该组织的第90 个成员国。( 1.0 分) 21.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包括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 1.0 分) 22.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1.0 分) 23. 最早提出国际私法这一名称的是美国法学家斯托雷。( 1.0 分) 24. 意大利著名法律注释学家巴托鲁斯于14世纪提出法则区别说,开创国际私法之先河。( 1.0 分) 25. 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新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旧法。如果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对新法颁布前产生的民事关系,仍适用旧法。( 1.0 分) 26. 德国法学家康恩最先提出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 1.0 分) 27. 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身外,还包括转致和间接反致。( 1.0 分) 28. 《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五条规定:“对外国法的指定,也包括它的冲突法在内”。这条规定表明奥地利接受反致。( 1.0 分)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该《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0 分) 30. 一个人在内国有住所,在外国也有住所,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以内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1.0 分) 31. 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住所,各国一般视其居所地为其住所。( 1.0 分) 32.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1.0 分) 33. 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是一个古老的原则,其产生可以追溯到13世纪的意大利。巴托鲁斯创立法则区别说时就主张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对物权法律关系,主张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对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1.0 分) 34.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交往增加,使动产的法律适用发生了变化,动产物权不再适用所有人住所地法,转而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1.0 分) 35. 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亦有例外。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时,如果外国法人自行终止,其清算适用外国法人国籍所属国法律处理。如果外国法人因某种原因被取缔时,其清算适用法人章程批准地或法人董事会所在地法律。( 1.0 分) 36.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张一国对外国人在本国的财产实行国有化时,采用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原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 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仲裁协议的形式仅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这样一种形式。() 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4.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不以法院地法取而代之。() 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用问题。() 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有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家才可以加入。() 8.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10.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国际私法第一次作业答案

国际私法第一次作业答案

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2.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A. 区际法律冲突 B. 时际法律冲突 C. 人际法律冲突 D. 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3.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 冲突法调整 B. 实体法调整 C. 国际公约调整 D. 程序法调整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4.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A.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 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 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 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5.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A. 识别 B. 司法协助 C. 法律援助 D. 法律规避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6. 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范围 B. 系属

C. 连接点 D. 准据法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7. 凯弗斯提出了()。 A. 政府利益说 B. 最密切联系说 C. 国际礼让说 D. 结果选择说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8. 识别的对象是()。 A. 客观事实 B. 冲突规范 C. 连接点 D. 系属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9. 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 A. 《巴伐利亚法典》 B. 《永徽律》 C. 《法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施行法》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0

2016年4月国际私法真题答案

2016年4月国际私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不属于中国国际私法渊源的是()。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答案】B 【解析】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1)国内立法,(2)国内判例,(3)国际条约,(4)国际惯例,(5)国际私法制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 【考点】绪论——国际私法的渊源 2.萨维尼在他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的理论是()。 A.法则区别说 B.既得权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本地法说 【答案】C 【解析】萨维尼在他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一书中,强调指出,为了便于国际交往和减少其法律上的障碍,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他还极力反对从自然法的观点出发,以法律规则自身的性质来决定其是否可适用于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而主张从法律关系本身的性质来探讨其“本座”所在地,并且适用该“本座”地法,而不应拘泥于其是否为外国的法律。 【考点】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学说史 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立法是()。 A.《法律适用条例》 B.《法例》 C.《永徽律》 D.《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答案】A 【解析】北洋军阀政府于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立法一一《法律适用条例》。 【考点】国际私法的历史——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 4.“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答案】B

国际私法练习题(共12章节)(DOC)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D 4. B 5. B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 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B. 国内民法关系 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D. 国际民事关系 2.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规范是————( A) A.冲突规范 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 3.在我国的下列法律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D)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在我国,用来调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被称为————(B) A. 国际私法 B. 区际私法 C. 时际私法 D. 人际私法 5.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主要是————(B ) A. 直接调整 B. 间接调整 C. 非A也非B D. AB同样重要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ABCD 3. ACDE 4. ABCE 5. ABCDE 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规范的是————(W)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E.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2.在下述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渊源的有————( ABCD) A. 国内立法 B. 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E. 学者的学说 3.在国际上,曾被用来描述国际私法学科名称包括————( ACDE) A. 私国际法 B. 涉外私法 C. 法律冲突法 D. 律适用法 E. 法则区别说 4.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ABCE)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W ) A. 物权关系 B. 财产继承关系 C. 劳动关系 D. 债权关系 E. 知识产权关系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 C 2. B 3. B 4. A 5. C 6. B 7. A 8. D 9. A 10. B 1.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 C)

2018年《国际私法》形考作业及答案

2018年《国际私法》形考作业及答案 一、不定向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6.意思自治原则是(D)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 B.胡伯 C.奥斯汀 D.杜摩兰 7.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 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CD)。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5.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16.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及答案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 国家的豁免权 案例1: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地燃放烟火,烟火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击伤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烟花是由中国进口的“空中旅行”。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师,于197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作生产烟火的制造厂商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国外交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理人,并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和烟火经销商作为第二、三被告,要求赔偿100万美元。 问题:1.本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 识别 案例2:一对夫妇,夫为加拿大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问题:中国法院在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并说明其含义。 先决问题 案例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将如何判决。 反致 案例4:查理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95年死亡。查理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查理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查理的住所地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问题: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反致制度中的哪一种?并谈谈我国立法对反致制度的态度。 案例5: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题: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6: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问题: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7:某英国公民甲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

国际私法两套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准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而只起一种( D)作用。 A.有限强制 B.协调 C.指导 D.间接调整 2. 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国际私法(B) A.是国际法 B.既是国际法,也是海内法 C.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法因素 D.是国内法 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接点是(A)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4. 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目前我国主要采取(A) A.注册登记国说 B.法人成立地和准据法复合标准说 C.实际控制说 D.法人设立人国籍说 5.英国既得权说的代表人物是( A) A.戴西 B.胡伯 C.巴托鲁斯 D.杜摩兰 6.在下列连接点中用来指定当事人属人法的是(D) A.法院地 B.物之所在地 C.行为地 D.国籍 7. 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全阀”制度的是(C) A.识别制度 B.先决问题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反致制度 8. 综观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的选择方法,反映在冲突规范的类型上,除少数特别性质的法律行为,一般是采用(D)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9.《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明确规定了(C) A.仲裁程序 B.仲裁法庭的构成 C.当有关裁决应在承认和执行国以外的国家做出时应适用公约的有关规定 D.作出裁决的方法 10.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涉外继续遗产为动产时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C ) A.被继承人死亡地法律 B.被继承人主要居住地法律

西南大学《国际私法》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论述题]名词解释:国际私法 参考答案: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并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规范,同时,包括有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2:[论述题]名词解释:涉外民商事关系 参考答案: 涉外民商事关系,又可称为国际民商事关系或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其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民商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或者作为民商事关系的内容的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那些民商事关系。 3:[单选题]日本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77客机,飞行于日本和新加坡两国之间。因日本该航空公司所欠中国某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偿还,日本公司遂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公司,请求延期偿还债务。后来,双方就该抵押权发生争议。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 A:中国法 B:日本法 C:新加坡法 D:抵押合同签定地法 参考答案:B 4:[多选题]下列法律规范中,属于国际私法范畴的规范包括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B: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由于违约而须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理论上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D: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ABD 5:[多选题]法官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所遇到的识别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是 A: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法律概念 B: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 C: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导致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国际私法》复习自测题

一、名词解释 1.公共秩序保留 2.法定继承的同一制 二、填空题 1.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全面阐述了(),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结构和()组成。 3.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身外,还包括()和间接反致。 4.解决国籍积极冲突时,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以()优先。 5.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解决。 6.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则。 7.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住所,各国一般视其()为其住所。 8.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举证。 9.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公约适用于()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10.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出申请。 三、判断题 1.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

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2.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一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3.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不应以该未被承认的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 4.在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5.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通过我国法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7.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之一。() 8.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有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9.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10.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一般由住所法确定,诉讼权利能力一般由属人法确定。() 四、单项选择题 1.卡弗斯提出了()。 A.政府利益说

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0325)《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一简述题 1、国际私法的概念和调整方法 2、国际私法的渊源 3、冲突规范的主要内容。 4、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和内容。 5、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有关规定。 6、国家豁免的内容 7、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 8 怎样理解冲突规范连结点的发展趋势是由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 9反致制度形成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10 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制度的主要立法体现是什么? 11 法院地法的适用范围 12国际社会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发展的新特点。 二论述题 1 冲突规范的主要内容。 2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3 国际私法的渊源。 三案例分析 案例1:申请执行人是一个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公民,他曾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对一个住在美国的德国人提起诉讼,因为当他未成年时,被告人曾同他发生性关系,致使他遭受伤害。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判决被告人向原告人赔偿 750260美元(其中医药费260 元,精神治疗费150000美元,痛苦费200000美元,惩罚性赔偿费400000美元)。后来被告人移居德国,于是原告人向德国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1992年6月4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决定,只承认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判决中的350260美元的赔偿费,而不承认惩罚性的赔偿费400OO0美元。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执行判决中的惩罚性赔偿费不符合德国的社会公共秩序。请问: 1)社会公共秩序保留的内容是什么? 2)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保留内容是什么? 3)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制度的立法如何?

案例2:巴布科克与杰克逊夫妇是好朋友。巴布科克乘他们的车一起去加拿大作周末旅行。该车是在纽约州登记和保险的。由于杰克逊的疏忽,车行至安大略省奥达内河时出事,巴布科克受重伤。 巴布科克回到纽约后,便对杰克逊在纽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根据此案,按照美国的法律是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案件,而侵权行为案应适用侵权行为地即安大略省的法律。根据安大略省公路交通法令第105条“免费的汽车乘客不得向车主求偿”的规定,杰克逊不负赔偿之责。因此,纽约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原告不服,上诉到上诉法院。 上诉法院审案过程中,法官认为,此案提出的问题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对侵权行为的索赔是否永远只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不是在选择适用法律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与这种赔偿目的有关的一些其他因素,而这些因素又至关重要。 最后,上诉法院于1963年判定不能适用安大略省法律,而适用了纽约州的法律。按照纽约州的法律,杰克逊对巴布科克负有赔偿之责。 请问: 1)有关涉外侵权的损害赔偿,国际社会主要适用什么原则? 2)本案适用的是什么原则? 3)有关涉外侵权的损害赔偿,我国的法律适用原则有哪些? 案例3: 2003年8月7日,原中国“第三富豪”仰融,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长,为了取回据称是他所拥有的6亿多美元资产。仰融以个人名义选择在华盛顿联邦法院起诉的理由是:仰融的夫人是美国公民,美国加州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权;华晨中国在美国上市,美国法认为此行为是商业行为,且在美国有直接影响,依据国际法,国家对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国家之间的商业行为享有管辖权。但美国法律规定,以美国境外行为为依据的案件,此行为在美国境内造成直接影响时,外国政府不享有法院管辖的豁免权。虽然美国法院至今尚无因商业理由状告中国地方政府的先例,但1992年,也就是仰融将中国首家企业引往华尔街上市时,美国有过一起与今天仰融状告辽宁方面几乎近似的判例,是一个美国公民告一个国家政府侵吞财产的个案,今天联邦法院受理就是沿用了那时的案例。 请问:仰融在美国起诉,在国际私法中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0325)《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答案

江南大学国际私法 大作业 题目及答案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国际私法》 一、简答题: 1、简述单边冲突规范和双边冲突规范的区别和联系? (10分) 冲突规范有单边、双边、重叠适用、选择适用四种类型的冲突规范。而单边冲突规范unilateral conflict rules和双边冲突规范 bilateral conflict rules系其中两种。二者有区别有联系。区别:双边,一般解决一个普遍性问题,具有普遍适用性并且比较完备。单边,一般之规定某一特殊问题应适用什么法律为准据法,通常留有立法余地需要承审司法机构补充。联系: 1、从内容上看,任何一个双边冲突规范都可分解为两个对立的单边冲突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为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因为“经常居住地法律”是一个需要推定的系属公式,所以,如果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在美国,就适用美国法为准据法;如果在中国就依中国法律解决。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冲突规范。 2、反之,一个单边冲突规范,经过有权机构的解释,也可扩展为双边冲突规范。 2、简述冲突规范的特点。(10分) (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一般的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冲突规范却是间接规范,只指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或地区)法律,故必须与被其指定的那一国家的实体法律规范结合起来,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完成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的任务。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程序法规范。虽然它往往在诉讼中起帮助法官确定适用何国法律的作用,但它又不同于以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般程序法规范。 (3)冲突规范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它不包括一般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的“制裁”或“法律后果”部分。冲突规范这种特殊逻辑结构,并不意味着其结构上有何缺陷,而是由其仅起间接调整作用的特性所决定的。 3、我国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10分)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至于自然人经常居所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作了明确规定。

全国2001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有答案)

200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国际私法() A、既是国际法,也是国内法 B、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法因素 C、是国际法 D、是国内法 2、自法则区别说产生以来,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为属人法的是()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900年《德国民法典》 3、在我国,自西汉到明末,对外国人基本上采取() A、特权制度 B、排外制度 C、平等待遇制度 D、全理待遇制度 4、“婚姻之权利,依当事人各该本国法”,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5、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 A、胡伯和巴丁 B、卡恩和里斯 C、胡伯和里斯 D、卡恩和巴丁 6、自1878年福果案后,法国判例确定了() A、反致制度 B、识别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先决问题制度 7、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全阀”制度的是() A、反致制度 B、识别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先决问题制度 8、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能力,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是() A、我国法律 B、外国人的本国法 C、外国人的住所地法

D、外国人的惯常居住地 9、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人在华企业国籍的认定,依照() A、复合标准说 B、实际控制说 C、法人住所地说 D、法人设立人国籍说 10、对于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首选应适用() A、本人的属人法 B、代理人的属人法 C、意思自治原则 D、最密切联系原则 11、关于行使票据上权利的行为方式和登记行为方式,一般只适用() A、法院地法 B、行为地法 C、物之所在地法 D、当事人属人法 12、关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A、物之所在地法 B、当事人属人法 C、破产宣告国法 D、意思自治原则 13、《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A、15年 B、25年 C、35年 D、50年 14、最早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律是() A、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B、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 C、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D、1898年的《日本法例》 15、“合同自体法”学说认为,合同首选适用() A、合同缔结地法律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法律 1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 A、双方当事人都是缔约国国民,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B、双方当事人住所都在缔约国境内,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C、双方当事人的惯常居所在缔约国境内,或合同在缔约国境内缔结 D、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17、国际金融组织和其成员国之间的贷款协议一般适用() A、该组织的有关规定 B、该成员国的有关法律

电大国际私法法期末考试选择题

1、在我国,不能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是(专家的学说)。 2、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戴西)。 3、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一条(双边)冲突规范。 4、法人属人法一般指的法人(国籍国)法律。 5、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发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新法)。 6、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法冲突规范应适用于丙国法,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这构成(转致)。 7、《日本法例》第29条规定:“应依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应依日本法者,依日本法”。这表明日本(接受反致)。 8、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条规定:外国人,如其本国和法国订有条约允许法国人在其国内享有某些民事权利者,在法国亦得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这是一条(国民待遇)的规定。 9、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1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11、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可以适用(船旗国法)来调整。 12、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必须从与该合同关系有关的国家中的法律选择,这被称之为(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 13、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各国多主张适用(航空器登记国法)。 14、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的案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15、《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16、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志确立的管辖权称之为(属地管辖)。 17、下列纠纷中哪一项是可仲裁的纠纷(贸易纠纷)。 1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方式进行修改,现在当事人权利义务采用(对应)方式加以规定。 19.“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依法律论”,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冲突规范。这条冲突规范出自(《永徽律》)。 20.本地法说的创立人是(库克 )。 21. 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之一的,其方式有效:(1)行为地法;(2)立遗嘱地法;(3)立遗嘱死亡时住所地法;(4)立遗嘱人死亡时国籍国法。这是一条(选择性 )冲突规范。 22.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诉讼程序 )方面的问题。 23.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一个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一张主张是(适用未被承认国家的法律 )。 24.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法律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法律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法律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甲国法律,这构成(间接反致 )。 25.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是否采用反致制度作了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表明我国(不接受反致 )。 26.采血统原则确立国籍国家的父母在采出生地原则确立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具有双重国籍,这形成了国籍的(积极冲突 )。 27.对住所消极冲突的解决,各国一般(视其居所为住所 )。 28.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居所地 )法律。 29.外国法人的财产清算和清算后财产归属问题,适用(该外国法人国籍国法 )。 30.当事人对合同准据法的选择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这被称之为(无限 )意思自治原则。 31.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不同国家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则。在这些规则中,为多数国家采用的规则是,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 32.离婚案件中,外国公民已向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 )。33.《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在继承的法律适用上采用了(同一制 )继承制度。 34.一国法院根据当事人协议对一案件行使管辖权,这种管辖称之为(协议管辖 )。 35.在我国,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属于(社团法人 )。 36.《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FAS贸易作了修改,根据该贸易术语,出口报关手续及相应风险由(买方 )承担。 37.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伺: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38. 法院地法这一系屈公式主要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 39.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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