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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经管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办法

清华经管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办法
清华经管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办法

清华经管学院关于处理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

(2010年7月19日院务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总则

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清华大学《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与学生相关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抄袭:

1)未经老师允许考试过程中使用参考资料,包括电子设备存储的资料;

2)考试过程中,包括在交卷后试卷收集的时间里,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学生交

流;

3)考试或作业中复制或抄袭其他学生的分析内容或解题过程和答案;

4)修改已经打分的试卷或作业后重新提交打分;

5)将同一份作业提交给两门课程;

6)作业、毕业论文或报告中引用他人原话、原句或他人成果甚至思想未作标

注。

2.剽窃

1)剽窃他人成果和提供虚假信息;

2)不采用索引标记或其他出处标记方式从公开的信息来源中抄袭观点或复制

措辞;

3)未标明出处从源文件中复制段落;

4)复制并提交其他同学的作业;

5)购买论文或请他人代写论文。

3.非授权合作

1)超出老师明确批准范畴的合作(详细内容请参见注释)。

4.默认学术不端

1)允许其他学生抄袭本应独立完成的作业或问题;

2)默认其他学生在考试中抄袭;

3)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完成作业。

第三条、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原则

1.尊重事实。教师和学生均有责任妥善保管举报资料和相关材料,学院学生学术道德

委员会负责调查,实事求是地对予以处理。

2.依法按章。调查处理过程中将注意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但经

管学院对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正透明。保护公众利益,举报人利益,被举报人的申诉权利以及当事人的知情权。

4.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坚决给予严肃处

理,以教育其他学生和当事人。

第四条、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

1.学院设“学生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评估学院的学生学术道德方面的规章制度和

存在的问题,负责受理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报告,负责组织相关调查和对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委员会设本硕博、MBA、EMBA 3个部门,每个部门由3名教师组成,其中须有1位主导该部门工作的负责人;另,3个部门分别委派1名秘书,秘书由职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学生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须向委员会举报,由秘书负责与委员会的沟通。

2.教师、学生和职员或其他人均有责任向“学生学术道德委员会”举报任何人的学术

不端行为。在接到举报之后10个工作日内,学院“学生学术道德委员会”与被举报人核实,决定是否实施调查。

3.如决定对举报实施调查,将成立调查小组。小组成员由具有学术声望、办事公正和

调查事件不存在直接利益冲突关系的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至少有3名成员,由委员会相应部门负责人组织。

4.调查小组成立后即进行初步调查,收集分析有关材料,与被举报人和其他知情者面

谈,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开始调查后的30天内)对初步调查的内容和结论做出书面报告。

5.若经初步调查认定举办无实质内容或证据不足,即可结束调查。若初步调查认为确

实存在不端行为,将进行正式调查。若调查表明举报是恶意诬告,应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6.正式调查应核查和评议所有相关证据,与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面谈并记录,被

面谈人需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保留记录副本。

7.正式调查结束后,调查小组的书面报告应提交给“学生学术道德委员会”,报告应

包括:调查过程,与调查相关的信息来源,详细的调查结果和证明材料,确定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报告呈交之前须提供给被举报人阅读并作书面答复(该答复作为报告附件附后)。

8.被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要求“学生学术道德委员会”

重新调查。

9.上述各过程的书面材料均应保存五年。

第五条、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

1.经学院“学生学术道德委员会”确认被举报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属实之后,报学校

相关行政部门对学生给予相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如果该学术不端行为构成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有较轻情节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者,给予记大过以下的处分。

3.对于严重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者(如蓄意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研究结果、引用资

料、学历、证书、鉴定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以及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端行为),处以记大过以上的处分;对情节恶劣、造成极坏影响的予以开除。

4.作业或考试中复制并提交其他同学的答案,取消当次作业或考试成绩,直至取消课

程成绩;默许其他同学抄袭作业或考试答案的学生也将被取消成绩。此外,还要对学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考试作弊的行为(如:未经老师允许使用参考资料,考试过程中及交卷后与其他人

交流,抄袭他人答案,替考)一律取消成绩,并给予纪律处分。

6.对所有涉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成果,未出版发表的取消出版发表,已出版发

表的要公开声明这些研究工作曾受学术不端行为影响。同时,“学院学生学术委员会”责令对应的学术不端行为学生向有关当事人或机构道歉、补偿损失,撤回其相应的校内奖励或资格。

7.由清华大学资助的科研成果如果涉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学校有权中止有关资助,

并公开声明这些研究工作受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影响。

8.署名清华大学的科研成果如果涉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版发表的取消出版发表;

已出版发表的由学校公开声明这些研究工作曾受学术不端行为影响。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清华经管学院全体在读学生。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查出在读期间的学术不端行为再另作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解释。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风建设汇报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订了《贵州师范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积极征求意见和贯彻细则精神,主要通过学院政治学习两次学习学风建设的重点,组织学生学习;通过校园网把细则和相关文件发给教职员工,让教职员工自学,并把学术不端行为的现象在公告栏上公示,提醒教职员工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近年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积极为教师和学生科研服好务,年年完善学院的科研奖励制度,增大科研奖励的广度,在做好科研奖励的同时,也在项目申报和指导学生科研时提醒注意学风,不能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等。在学院创建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 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建议实施细则在“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建设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两方面加强。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学术活动公序良俗的行为。全体研究生不得有下述学术道德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成果,剽窃、篡改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等行为。 (二)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行为。 (三)伪造学术经历:在评奖、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申报材料填写有关个人简历信息及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个人简历、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行为。 (四)成果发表、出版时一稿多投。 (五)未如实反映科研成果:虚报科研成果,或重复申报同级同类奖项,或随意提高成果的学术档次,在出版成果时未如实注明著、编著、编、译著、编译等行为。 (六)不当或滥用署名:未参加科学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等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行为;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位次上高于自己的实际贡献的行为;未经被署名人允许的随意代签、冒签;损害他人著作权,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 (七)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毁坏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以及其它与科研有关的财物;故意对竞争项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包括参与他人的学术造假,与他人合谋隐藏其不端行为,监察失职,以及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熊鸿儒-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我与支部共奋进——经博四班党支部小记 张中鑫 “我与支部共奋进”。经博四班党支部的所有成员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们无愧于“优秀党支部”的称号。 熊鸿儒,是技术经济与管理系经博四班的党支书,直博三年级,是2007年从上海市同济大学保送来清华经管读博的。来到经管的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谨记着“行胜于言、追求卓越”的教诲,一直享受着人才聚集环境带来的激励,一直享受着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而他更享受的是作为经博四班党支书的角色,这个角色带给他的责任,快乐和收获。 他坦言,能够得到这个荣誉,非常开心,因为感到这份荣誉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更是他们经博四整个党支部的光荣,这个奖的份量很重。这说明支部一年多来的工作和成绩得到了学院和大家的认可,这是对非常值得欣慰的事情。 一直以来,对于清华人,特别是清华经管人,对党支部的建设十分重视。而经博四班党支部尤为出色。他们切实秉承清华经管“行胜于言,追求卓越”的院训,真正的体现出了一个商学院党支部应有的特色。优秀的党支部不仅仅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更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的组织,而且要干得高效率、高水准。以经济学原理的视角来看,就是在资源有限(或一定)的条件,最优化支部工作的成绩,更关键的是最大化支部工作的影响力。他们讲究的是实实在在的效果,而且要结合商学院学生的特点,出一些不一样的精彩成果和有价值的贡献。 在熊鸿儒看来,党支部首先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队伍,这是最基本的使命。党员同志凝聚起来的团队之所以先进,根本就在于走入这个团队中的每个人都肩负着一种责任,那就是为班级、为学院、为学校、乃至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其次,党支部也更是一个平台,这是一个学习理论、研讨时事的平台,这也是一个崇尚先进、追求卓越的平台,这还是一个交流反思、共同进步的平台。当然,党支部更是一个大家庭,温暖、关怀、互助、互爱是这里持久的氛围。 在经博四班,党员同学有着不同寻常的责任与义务的,而且每一个支部成员都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与责任感,党员的表率与带头作用就蕴含在一次次的党支部活动中,蕴含在日常生活中。 不拘一格,实实在在是经博四班党支部最大的特色,真真正正为大家做实事是党支部的原则与方针。博士生们平时研究任务都很重,也很辛苦。不能把党支部的活动弄成大家的负担,大家都是爱学习的人,所以支部活动的一个重点就是要让大家感到支部活动的参与是可以大有所获的。紧密、深入地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到支部活动中,一直是经博四支部的特色,这也得益于学校从去年就启动的党员“1+1”系列活动。通过自愿选择的方式,支部的每个党员都专门落实了自己的联系群众,平时定期或不定期地交流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而且,支部组织每次比较大的活动,都会积极通过“1+1”邀请那些非党

2020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硕考研心得体会

2016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硕 考研心得体会 凯程徐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凯程的徐老师。我们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凯程集训营VIP学员周xx同学,因为前不久她刚刚接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的录取通知书,首先要恭喜xx。那我们首先请xx来做一个自我介绍。 由于xx已经回到家了,没有办法来现场做视频的经验谈,所以我们改为了音频。音频也同样可以清晰地传达xx的所有学习经验和方法。那么先请xx做一个自我介绍。 凯程学员周xx:大家好,我是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吉林大学读书,本科专业是财政专业,报考的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金融硕士。今年考的总分是396份,初试是第七名,初试和复试加起来总成绩是第十名。 凯程徐老师:很好的,xx可以跟大家说一下你的各科成绩吗? 凯程学员周xx:好,我的英语是72分,数学是127分,专业课是123分,政治是74分。 凯程徐老师:好,我们从xx的整个成绩上来看,考得还是很不错的。可能我们这里没有哪一门是特别拔尖的成绩,当然专业课很好。但是xx也没有哪一科是拖后腿的成绩,所以就导致她的分数非常得平均,可以直接上去。那么xx来凯程是比较早,因为你报的是雏鸟计划对吧? 凯程学员周xx:对。 凯程徐老师:在你几乎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要考清华了,所以一直也在为此奋斗。那么我想问一下,在你学习的这个时间段这么长,在凯程将近有一年半的辅导期,你觉得在凯程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凯程学员周xx:我认为是少走了特别多的弯路,对我的指导方向特别有帮助,可能很多时间学起来也很轻松,然后对我的信心也有很大提高。 凯程徐老师:也就是咱们早动手了,然后也获得了强自信心,少走弯路,提高自己的成功率对吧? 凯程学员周xx:对。 凯程徐老师:很好,我记得咱们在复试培训的过程当中,你有一些信息是很重要的。比如说咱们刚刚上大一学的是医学还是药学? 凯程学员周xx:药学。

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的通知

江财字〔2016〕 111号 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的 通知 校属各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经学校2016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 2016年12月6日

江西财经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行为、预防学术腐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西财经大学在编在岗、人事代理等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工作者。以江西财经大学名义发表著作或公布科研成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或进修教师也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认定与处罚 第三条下列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一)捏造、篡改实验数据、资料等科学事实; (二)抄袭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三)在反映个人学术情况时,虚报研究成果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 (四)未按规定或科学社会惯例经学校或其他学术组织机构认定,擅自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科研结论、数据、科学事实陈述; (五)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规定的泄密行为; (六)其他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有下述学术不端行为之一的,给予当事人开除公职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开除公职处分: (一)发表在著名学术权威刊物上的文章,文字复制比在10%以上,存在严重的抄袭行为,并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发表在著名学术权威刊物上的文章,文字复制比在10%以上,存在故意捏造、篡改实验数据、资料等科学事实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五条有下述学术不端行为之一的,给予当事人降职或降级处分。同时,是领导干部的,解聘其所有行政职务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解除其行政职务;具有高级职称的,降级聘用。 (一)发表在一般学术权威刊物上的文章,或在国家级项目的研究报告中,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中,文字复制比在10%以上,存在严重的抄袭行为,并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发表在一般学术权威刊物上的文章,或在国家级项目的研究报告中,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中,文字复制比在10%以上,存在故意捏造、篡改实验数据、资料的行为,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有下述学术不端行为之一的,给予当事人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具有博士学位的,停发三年博士学位津贴和高层次人才补贴,降级聘用一年;是学科带头人的,取消其相应津贴;具有高级职称的,降级聘用一年;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的,

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一、学术不端行为 1992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22位科学家小组给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抄袭行为。即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被限定在“伪造、篡改、抄袭”(FFP,即fabrication、falsification、plagiarism)三者之中。 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7种表现形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和助长浮躁之风。 我国著名生命科学家邹承鲁认为,在我国学术不端行为还包括: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贬低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一稿多投;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为商业广告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等。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 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辞海》关于抄袭的解释:窃取别人的文章以为己作。关于剽窃的解释:抄袭,窃取他人的文字以为己作。 通常,抄袭和剽窃为同义语。认为抄袭就是使用他人作品的内容而“不注明来源”,即不承认该内容来源于他人的作品,而把他人作品的内容据为己有。可以看出,抄袭是一种复制行为,然而复制不都构成抄袭。如合法的转载不能认为是抄袭。 对于期刊论文,认为有超过30%的内容相同,即构成抄袭。 自我抄袭:在自己的文章中大量复制自己其他文章中的内容。 2、一稿多投 表现形式:同一作者将同一篇论文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同时发表或先后发表。 危害:一稿多投浪费有限的出版资源、编辑与审稿专家的宝贵时间,违反学术传统,侵害期刊社的专有出版权;损害期刊的声誉和读者的利益。 特点:内容大部分相同,只有局部不同,如行文次序调整;或文章名称略有不同,在不同媒体上重复发表。 3、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 表现形式:一篇论文拆成几篇发表、一次性成果多次反复使用、同一成果被拆分成多篇文章发表、同一实验被分成多种角度阐发。 特点:作者相同;多篇文章主题完全相同;内容大部分重复(作者过度追求发表数量)。 4、不当署名 表现形式:署名者未参加有关研究工作,却为了某种目的故意在别人作品上署名,无端侵害他人成果,使应该署名者不能署名或署名靠后,或提高署名者的成果数量;无功者在作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简介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简介一、项目简介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与金融学理论基础和前沿知识,拥有前瞻性国际视野并能适应金融市场的迅速变化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本项目为全日制学习,学习基本年限为2-3年。此外,金融硕士项目与法国巴黎高等商学院(HEC Paris)和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哈斯商学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开展双学位教育,金融硕士在读学生将有机会经过竞争申请进入合作学校攻读双学位。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于2010年设立金融硕士项目,是首批获得教育部批准招生的院校之一。金融硕士项目实行双导师培养,为每位学生安排学术导师和行业导师,目前项目已有约130名行业导师,均为金融领域的业界精英,为学生的个性化成长提供充分的空间和资源。 二、招生计划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具体招生方向如下:1.国际班:培养目标为国际化、全球视野的顶尖金融人才。教学地点为北京清华大学。2.金融工程班:培养目标为国内顶尖的资产管理,风险管理、金融产品开发的金融行业精英人才。教学地点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3.创业和企业金融班:培养目标为金融机构的未来领袖、私募和风投的优质人才,同时实业公司的投资岗位也是方向之一。教学地点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4.保险专业班:培养目标为国内保险行业的顶尖人才。教学地点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5年度招生计划为150人。其中国际班不超过40人,金融工程班、创业和企业金融班、保险专业班总数不超过110人。 2014年3月11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舜德楼举行金融硕士项目改革媒体见面会,介绍金融硕士项目及招生的改革和方向。 首先,为了精致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金融硕士项目建立4个培养方向,并在课程体系中拓展金融实务课堂系列,进一步加强金融硕士课程学术与行业实操并重的特点,优化对人才的培养,以满足未来中国金融市场对金融人才的巨大需求。这4个方向分别为国际班、金融工程班、创业和企业金融班、保险班,其中国际班的教学地点为北京清华大学,其它3个班的教学地点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各个方向的金融硕士项目,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统一招生,统一课程管理,统一颁发清华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其次,伴随项目培养的优化,清华经管学院对金融硕士的招生方式也进行了改革,将夏令营招生改为“滚动录取制”招生。新的招生方式体现了对申请者更多的个人化关注,给予了每一个申请者更多展现个人能力的机会。学生申请时间为2014年3月5日—9月中下旬。其中,第一批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第二批为5月31日,第三批为9月中下旬。2015年度招生计划(推免+全国研究生统考)为150人,其中国际班不超过40人,金融工程班、创业和企业金融班、保险专业班总数不超过110人。2014年学费减免奖学金总额将达到至少150万元,以院长奖学金和卓越奖学金为主要形式。

关于印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模板】

南华研〔2011〕02号 关于印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将文件精神通过有效方式广泛宣传,组织召开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和全体研究生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做好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希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位导师及研究生与学校一起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术声誉,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共同努力。 附件:《**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 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树立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杜绝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建立和健全相应的鉴别和惩处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精神,在已经实施的《**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与知识产权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其原创性及创新点是反映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意识和科研 创新精神,使其恪守学术规范,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工作。 第二条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提高研究生自 律意识;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把关,加大检查力度, 坚决杜绝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剽窃他人学术观点,伪造、篡改 实验数据与体系。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以上行为都将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4月1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定义了7种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将7种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的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办法》规定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办法》表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受理。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处理。 在学术行为不端的处理上,《办法》表示,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警告、记过; (四)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五)开除或解聘;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办法》规定,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要求(2012)

经济、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要求 (2012年6月12日通过) 1.指导思想:鼓励博士生在国际学术刊物和高水平国内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2.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除答辩通过外,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期间在被SCI、SSCI或ABI收录的国际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包括正式接收); (2)在学期间在国内重要刊物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已刊出)。 3.凡被EI收录的学术刊物论文等同于国内重要刊物论文;被SCI、SSCI、ABI 收录的国内学术刊物论文等同于国内重要刊物论文;其它国际英文学术刊物论文等同于国内重要刊物论文。 4.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含三大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者获得发明专利,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5.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发表论文要求:在中国大陆重要核心刊物或者国际英文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包括正式接收),在留学生本国或本地区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包括正式接收)。 6.所有上述成果必须以清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7.发表论文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或者副导师。对于那些以作者姓名排序的期刊论文,研究生必须是通讯作者。 8.博士研究生在提出学位申请时,需要提交期刊封面和版权页(包括录用的期刊)、已刊出论文全文和当期目录的复印件、已录用论文的正式录用证明和论文全文打印稿。另,对于正式录用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必须在论文发表后将论文全文和当期目录的复印件送(寄)至学位分委员会备案。(国内期刊最长不超过获得学位后2年,国际期刊最长不超过获得学位后3年) 9.国内重要期刊清单包括2002年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重要期刊和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重要学术期刊(包括以书代刊出版的高水平集刊)。重要刊物名录见附件。 10.关于硕士研究生答辩和毕业,不提出发表论文要求。 11.本要求从2012年9月1日起对所有在学博士生执行。2012年9月1日前入学的研究生,仍可沿用原规定。2012年9月1日前已毕业但未申请学位的博士生,仍执行原规定。 经济、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2年6月12日

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川大校〔2010)2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大校〔2010〕2号 校内各单位: 为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已经实施的《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大学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术行为规范办法通知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印发打字:贾盛庆校对:秦远清印数:500份附件 2

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学术自由,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并在我校已经出台实施的《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的基础上,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学位(毕业)论文的规范管理,防范和惩治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攻读我校学位(指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生等撰写的以我校为著作权人单位的学位(毕业)论文。我校教职工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杜绝学术不端。本办法专门针对学位(毕业)论文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其它学术不端行为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处理。 第三条学位(毕业)论文抄袭的定义 本办法定义学位(毕业)论文的抄袭和剽窃为同一概念,以 3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课程

学位课(Degree Courses) 课程名称 英语(第一外国语) English (First Foreign Language) 组织行为学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管理经济学 Managerial Economics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Socialist Economic Theory and Practice 管理导论 Introducation to Management 管理沟通 Managerial Communication 会计学 Accounting 运营管理 Operations Management 战略管理 Strategic Management 营销管理 Marketing 数据、模型与决策 Data, Models and Decisions 公司理财 Corporate Finance 商法 Business Law 宏观经济与政策环境

Macroeconomics and Policy Environment 选修课(Electives) 市场营销类 销售管理Sales Management 网络营销Cybermarketing 国际市场营销International Marketing 消费行为学Consumer Behavior 营销研究Marketing Research 广告管理学Advertising Management 战略营销Strategic Marketing 服务营销Service Marketing 渠道管理学Channel Management 市场营销模拟Marketing Simulation 整合营销传播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 (IMC) 金融与财务管理类 国际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 商业银行管理Commercial Bank Management 投资银行业务Investment Bank Operation 投资学Theory of Investment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金融工程Principle of 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市场Financial Market 公司财务案例Sample of Corporate Finance 证券投资学Negotiable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公司综合风险管理Integrated Corporate Risk Management 企业价值评估Business Valuation 债券市场与工具Debt Instrument and Market 房地产开发与投资案例分析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 Case Studies 企业创新与创业类 项目投融资决策Decision-making of Project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技术创新管理Managemen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新产品开发New Product Development 创业管理Entrepreneurial Management 创业投资管理Enterprise Founding and Investment Management 项目管理Research Project Management

东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实施细则

东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意见》等,健全和完善不良学风的预防和惩治机制,根据《东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东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受理 第二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三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条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将应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交至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在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报告。 第三章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 第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在收到上述应受理的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后,通知被举报人,组织被举报

人所在部门、学术不端内容涉及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听取被举报人的书面或口头申辩,研究决定是否对该项举报进行调查。被举报人拒不回应通知或不进行申辩则视为放弃权利,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直接启动调查程序。时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举报人有义务配合调查,举报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可根据有关规定通知举报人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在规定期限内举报人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举报人主动撤销举报。 第六条确定进行调查的举报,具体的调查核实工作由被举报人所在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学术不端行为涉及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一)涉及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科学研究成果及奖励等方面学术不端的举报,由被举报人所在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学术不端行为涉及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军工项目管理处][“2011计划”办公室][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负责具体查实工作。 (二)涉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生教学成果及教材等方面学术不端的举报,由被举报人所在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学术不端行为涉及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负责具体查实工作。 (三)涉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本科教学成果及奖励、教材、开放课程、慕课、多媒体课件等方面学术不端的举报,由被举报人所在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学术不端行为涉及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和教务处负责具体查实工作。 (四)涉及教职工学术不端的举报,由被举报人所在部门学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凯程考研辅导班,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机构 第 1 页 共 1 页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以上行为都将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4月1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定义了7种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将7种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的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办法》规定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办法》表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受理。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处理。 在学术行为不端的处理上,《办法》表示,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警告、记过; (四)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五)开除或解聘;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办法》规定,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像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学术研究会出现种种错误。这些错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限于客观条件而发生的错误。这类错误难以避免,也难以觉察,随着科学的进步才被揭示出来的,犯错误的科研人员没有责任,不该受到谴责。一类是由于马虎、疏忽而发生的失误。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由于中国高校缺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发生不端行为,经常是由于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不同研究领域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有共同的特点,但是在某些细节上也存在差异。本文主要针对的是理工科领域,特别是生物医学领域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 数据的处理 研究结果应该建立在确凿的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因此论文中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有丝毫的虚假。研究人员应该忠实地记录和

“清华高性能计算平台”对外开放服务管理办法

“清华高性能计算平台”对外开放服务管理办法 (暂行) 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高性能计算平台——“探索100”百万亿次集群计算机,共有740个计算节点,8800个处理器核,处理器采用Intel Xeon 5670,系统的理论浮点峰值计算性能达到104TFlops, 存储总容量达1000TB。另外,系统还配置17个nVidia Tesla S1070的GPGPU系统,计算能力达68 TFlops。“探索100”是国内最先进的超级计算机之一,其计算能力2011年在全国高校居首位。该平台是清华大学校级公共服务平台,受实验室与设备处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领导,由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公共平台与技术部(以下简称为平台部)负责管理运行。 一、开放原则 百万亿次以上集群计算机系统投入大、运行和维护费用高,为使其充分发挥效用,在对外开放服务中,将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坚持独立运行管理、独立核算、公共服务原则,技术队伍主要承担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平 台本身的技术研发工作,在与科研项目开展的合作研究中只承担计算服务工作。 2.坚持广泛受益原则,为全校各学科服务。服务工作中优先保证对大规模科学计算需求强 烈的用户使用,特别是冲击国际前沿水平、涉及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或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应用的国家级课题。 3.坚持并不断优化收费服务机制,通过合理收费维持平台的可持续运行。对于重要的前沿 探索和实质性合作研究项目以及取得重大成果的高水平课题,经用户委员会评议以及平台部审批,可申请优惠,具体方法见下面优惠和奖励部分。 4.坚持协商机制,对平台的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在平台上发生的利益矛盾依靠用户委 员会集体讨论,向领导部门提出建议。 二、收费标准 暂按以下标准计: 注:

清华考博辅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清华考博辅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论文博士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院系简介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前身可追溯到1926年创建的清华大学经济系,中国经济学界泰斗陈岱孙教授于1928年出任系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简称“清华经管学院”,Schoo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TsinghuaUniversity,TsinghuaSEM)成立于1984年,朱镕基教授担任首任院长(任期:1984-2001)。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国乃至亚洲地区最优秀的商学院之一。现任院长是经济学家白重恩教授。2013年度中国最佳EMBA排名第一[1]。 清华经管学院现有会计系、经济系、金融系、创新创业与战略系、领导力与组织管理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市场营销系等7个系,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4个一级学科均有博士点。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数量经济等3个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点。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设在清华经管学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是获得AACSB和EQUIS两大全球管理教育顶级认证的中国内地商学院。学院的使命是“创造知识,培育领袖,贡献中国,影响世界”。"高端定位、强大师资、国际化"是清华经管的重要特色。 二、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招生专业有4个: 020100理论经济学 研究方向:01西方经济学 020200应用经济学 研究方向:01数量经济学;02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中介、资本市场和资本定价方向;03金融学:保险方向;04金融学:国际贸易和投资方向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研究方向:01信息系统方向;02运营管理方向

华中农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罚细则

华中农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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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华中农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罚细则 学术不端行为类型 及界定学术不端行为具体表 现形式 处罚措施 学生导师 教职工 (指非前述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学生导师的教职 工) 抄袭 在不涉及论文/著作或其他形式成果的结果、结论部分,完全照抄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成果的行为,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内容而使用他人成果的行为。(1)公开发表的论文/ 著作或其他形式成果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其 内容为学位论文的组 成部分 (1)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 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警告至记过 处分。 (2)责令一年内修改学位论文,并 在满足答辩要求后,重新答辩申请 学位;逾期未答辩者,取消学位,同 时报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1)通讯作者: A.全程指导研究,但对抄袭行为确不知 情,进行批评教育。 B.对研究过程缺乏指导,对论文/著作或 其他形式成果写作、发表过程没有核查。1-2 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停招研究生1年。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 的,同时予以警告处分。 C.参与抄袭行为的,予以降低岗位等 级或撤职处分。 (2)合作作者。进行批评教育,1年内不得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节严重 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招研究生1年。 (3)非作者。有确切证据证明对该学术不 端行为不知情,进行批评教育。 (1)进行批评教育,1-2年内不得晋升 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节严重 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予以警告处分, 停招研究生1年。 (2)责令1年内修改学位论文,并在满 足答辩要求后,重新答辩申请学位;逾期 未答辩者,取消学位。 (2)公开发表的论文 /著作或其他形式成 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该论文/著作为申请学 位答辩资格支撑材料, 但不是学位论文的组 成部分 (1)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 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警告处分。 (2)同上(2)。 (1)通讯作者: A.同上(1)A。 B.对研究过程缺乏指导,对论文/著作 或其他形式成果写作、发表过程没有核查。1 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停招研究生1年;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 的,同时予以警告处分。 C.同上(1)C。 (2)合作作者。同上(2)。 (3)非作者。同上(3)。 同上。 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学术不端行为具体表处罚措施

杨百寅简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CRM-系统

杨百寅 通讯地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系 中国北京清华园 100084 电话:86-10-62796314 传真:86-10-62772021 电子信箱: 1990-1992:(加拿大)萨斯卡彻温大学继续教育专业硕士 1992-1996:(美国)佐治亚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专业博士 工程师(管理) 1996-1998:(美国)奥本大学助理教授 1998-2001:(美国)爱达荷大学助理教授、(终身)副教授 2001-2006:(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助理教授、(终身)副教授、(终身)教授 2006-至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系主任教授 ?2010年:美国管理学会年会,最佳论文提名奖【Academy of Management, Carolyn Dexter Award Nominee】 ?2010年:中国管理学会,年会优秀论文《如何提高战略决策效果?TMT社会资本与冲突的作用》 ?2009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009年:中国管理学会,年会优秀论文《家长式领导,冲突与决策效果》 ?2008年:杰出人力资源开发学者奖,国际人力资源开发学会【Outstanding HRD Scholar Award, Academ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AHRD), 2008】。 ?2007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007年:友好全球人力资源最佳教授奖,(印度)友好大学【Amity Best Global HR Faculty Award, Amity University, India】。 ?2004年:2003年度最佳论文奖,人力资源开发评论【Outstanding Article for 2003,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Review, 2004】。 ?2000年:早期职业奖,美国成人教育教授协会【Early Career Award, Commission of Professors of Adult Education (CPAE),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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