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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一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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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答: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问或知识理论体系。2.法学体系

答: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即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3.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是关于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在我国,法理学这一名称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已出现。它是法学的基础部分,也就是说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法的概念

一、名词解释

1. 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

2. 法

答:法是由国家制订、认可或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以人的行为和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规定某种权力与责任或权利与义务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或人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3. 法的特征

答:法的特征是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社会规范相比较而存在的特殊性,是法的现象的外在表现,它与法的概念和本质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答:(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3)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2.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答: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

(1)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一般的社会规则,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认可方式;

(2)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国际规范以域内效力;

(3)判例法国家对判例中所蕴含的法理的分析与归纳;

(4)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

3.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法的社会规范性特性表现在,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这一特点又表现为(1)法所适用的对象是社会中的一般的人,而不是具体的、特殊的个人;

(2)法在生效期间可以被反复适用,而不是仅仅适用一次;

(3)从法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两个属性中还可以派生出法的其他一些属性:如效率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

4.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法是一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法的强制具有潜在性的特征;

(3)法的强制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论述题

试论述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答:一、法的现象受到社会经济关系制约。

二、法的现象相对独立于社会经济关系。

1.法的现象在具有客观性的同时,人的理性使它相对独立于经济关系。

2.经济关系不是法的现象的唯一决定因素。

3.法学家与法律家共同体也影响着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4.作为制度或规则层面的法律,与特定经济基础的关系是间接的。

三、法的现象具有形式性与自治性。

四、法的现象反映人们认识规律、表达意志到创制规则的过程。

第二章法律要素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答: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2. 法律概念

答:法律概念是指人们从各种事实中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并赋予其法律意义后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3. 法律原则

答:法律原则是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基础或本源的原理或准则。法律原则可以说是法律的精神和价值。

二、简答题

1.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答:(1)法律规范无法穷尽一切可能发生或存在的社会现象,会存在遗漏。

(2)法律规范有僵化的潜在势力。

(3)语言的拙劣性。

(4)法律规范有许多自由裁量的余地,给适用带来标准难以统一的问题。

(5)法律规范是抽象的、一般的,适用时总要经过法律推理,而这种推理过程及其复杂,因而也暴露了法律规范的弱点。

2.法律原则有哪些特征?

答:(1)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本源性依据。

(2)法律原则具有极强的稳定性。

(3)法律原则不设定具体的、确定的事实状态。

(4)法律原则对法律适用乃至实施具有理念上的指导和协调作用。

(5)法律原则有时也能作为直接的行为规范或作为法律适用的具体依据起作用。

(6)法律原则也有局限性。

3.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答:一、在法律创制中的功能与作用:

(1)法律原则是构建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制定各级法律、法规的依据。

(2)法律原则保证了法律系统的有要统一,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3)法律原则在法治秩序的建设中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二、在法律实施中的功能与作用:

(1)指导法律的执行,主要表现在对法律解释和推理有重要指导意义。

(2)弥补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3)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限制。

第三章法律的分类

一、名词解释

1.成文法

答: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又称制定法。

2.社会法

答:社会法是现代在公法和私法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一些新的法律类型而作的新的法律种类。它是指既调整国家与个人又调整个人之间的、兼具公法和私法两种调整方法的法律部门的总称,主要包括经济法、环境资源保护法、社会保障法。3.法系

答:法系,也可称为法的谱系,是指由于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而形成的具有某种共性的法律的网络。许多国家的法律,由于具有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在法律技术、法律术语、法律结构、法律观念、法律方法等方面表现出相似性,它们就可以构成一个法系。

4.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各种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而制定的、属于法的各种形式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应当有统一的规格和标准,从而使一个国家的法的表现形式成为规严整、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

二、简答题

1.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答:(1)调整对象不同。分别是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市场主体与社会。

(2)作用方式不同。分别是国家强行干预、私法自治、宏观调节。

(3)法的本位不同。分别是国家利益本位、个人利益本位、社会利益本位。

(4)价值目标不同。分别是公平与秩序、自由与效益、公平与秩序和自由与效益的统一。

三、论述题

试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意义及其形式。

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对一国的各种规范性法文件进行整理并使之形成系统的活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第一,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国家法制的统一,建立一个和谐一致的法律体系。第二,有利于法律的实施。第三,有利于国家的立法活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法律汇编,一是法律编纂。

(一)法律汇编

法律汇编,也称法规汇编,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系统编排的活动。法律汇编具有系统化的特点,但是它并不改变原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并不制定新的法律,因而不是一种立法活动。另外,国家也没有法律对这一活动进行规范。除国家立法机关进行法律汇编的活动之外,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教学和研究部门也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法律汇编的活动。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深入,法律汇编越来越活跃。比较系统的法律汇编的出版,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局按业务性质分类分卷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汇编》以及其他组织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全书》等。

(二)法律编纂

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国家机关将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现行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加工从而使之成为统一的、系统化的法律或法典的活动。

法律编纂既要整理现有的法律法规,消除其中相互矛盾和重叠过时的内容,还需要补充新的规范,因此它是一项国家的立法活动,必须由法定的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法典编纂曾经在19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蔚然成风,也对发展中国家有深远的影响,但在二战之后,法典编纂则不如过去那样盛行,各国立法多采取单行法的形式。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典编纂在我国历来受到重视,今天我国已有宪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典等多部法典,但我国的民法典尽管人们盼望多年,但它却历经风雨,“千呼万唤不出来”,至今尚在酝酿之中。

第四章法律体系

一、名词解释

1. 大陆法系

答: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而仿照它们而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2. 法律部门

答: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3. 公法

答:公法主要是指关于国家或国家与个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行政法、组织法、财政法、刑法等。

4. 法律体系

答: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即部门法体系。

二、简答题

1.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答:(一)客观原则。

(二)目的原则。

(三)平衡原则。

(四)发展原则。

(五)主次原则。

2.如何区别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

答:民法法律部门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法律部门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同商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一切平等主体的相关关系,商法调整的是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由于我国实行民商合一,民法的有关概念、原则也适用于商法,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会逐步得到承认并达成共识。

经济法与民法的重要区别在于二者的调整手段和方法不同。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由民法调整,非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或称经济领域中的纵向关系)由经济法调整。

第五章法律权利与义务

一、名词解释

1.权利能力

答:权利能力,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法律所确认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它是有关主体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2.权利

答:权利为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3.法律关系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4.法律事实

答: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各种客观情况的总称。

二、简答题

1.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

答:(1)法律的调整重心经历了从传统的权力与个人义务之间服从关系到权利与权力之间制约关系的重大转变。

(2)如何制约权力、保护权利始终是法治社会中法律重要的任务所在。

(3)如何正确平衡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也是现代法律最大的难题所在。

2. 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答:(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即对立统一的。

(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是等值的。首先,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互相包含。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双重机制来指引人们的行为,调处社会关系的,并且是在权利和义务的互动中运行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其独特的而总体上又是互相补充的功能。

(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古代法律是以义务为本位,现代法律是或应当是以权利本位;在权利本位的法律模式中存在着阶级本质、社会意义的差别。

三、论述题

试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答: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的由我国现行的各个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以宪法法律部门为核心和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这个框架包括以下一些主要的法律部门。

(1)宪法法律部门。作为部门法的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和主导性的法律部门,是其他部门法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高依据。

(2)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与救济法等。

(3)民法法律部门。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财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密切联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

(4)商法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经济法法律部门。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法律部门。劳动法是指调整关于劳动关系以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是对于年老、患病、残疾、待业等丧失劳动能力者的物质帮助的各种措施,

(7)环境与自然资源法法律部门。是关于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法主要是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自然资源法主要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

(8)军事法法律部门。军事法是有关国防建设和军事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刑法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基本法律部门。

(10)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诉讼法是调整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诉讼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制度、程序、方法,检察或监督诉讼活动特别是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执行程序等。

第六章法律行为

一、名词解释

1.违法行为

答:违法行为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危害,产生法律责任的有过错的行为。

2.法律行为

答:法律行为,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或从法律中演绎出来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3.代理

答: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代理人)根据法律的授权或指定,以及其他主体的委托,在被指定或被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以他人(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并由他人(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

4.积极行为

答:积极行为,又称“作为”,是行为主体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活动,表现为做出一定的动作。

5.要式行为

答: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者遵循特定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通常,对于涉及重大利益与需要慎重决定的行为,法律会规定必须以某种特定的形式做出。

四、简答题

1.试比较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异同。

答:(1)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行为。事实行为是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上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中是否存在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具备这种意图,该行为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反之,则构成事实行为。民法上区别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区别其行为的生效要件。

(3)无论民法上的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都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因此,它们都属于法理学意义上的法律行为。

五、论述题

构成法律行为的内在要素是什么?

答:法律行为的内在要素主要包括行为主体的行为意志和认知能力。

(1)行为意志

行为意志是指人们基于需要、在动机的支配下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实施行为的心理状态。行为意志包括三个层次:需要、动机和目的。人的行为是由需要引起的,需要是促使动机形成、激励行为产生的最基本力量。目的作为行为意志的一个层次,是指行为者预想达到并力求实现的某种目标和结果。对于行为主体来说,他的任何一个行为都是出于一定的目的。在法律行为的结构中,目的构成行为的灵魂。目的给予行为以规定性,并指引着行为的方向和路线。目的与动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其联系主要表现为:目的和动机都是人们进行活动的精神力量,是行为过程中紧密相连的两个环节。它们的区别在于:首先,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目的侧重于行为的结果,动机侧重于行为的起因,其次,二者的形成不同。目的的形成肯定是自觉的,而动机的形成可能是自觉的,也可能是自发的,

(2)认知能力

认知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行为主体对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结果和法律意义的认识。在行为过程中,认知的作用主要在于对行为进行判断和选择。具备认知能力的行为主体在判断的基础上,通过选择以决定如何做出行为。人的认知能力的有无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行为的法律意义,特别是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果一个人缺乏认识和判断行为后果和行为意义的能力,那么他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法律行为,就不会产生法律效果。法律上,正是根据认知能力的有无和强弱,将作为行为主体的自然人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人。具有不同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律行为的效果大相径庭,法律责任的承担亦有区别。

第七章法律责任

一、名词解释

1. 过错责任

答:所谓过错责任,是指以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即承担责任以其行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的一种责任。

2. 法律责任

答:法律责任是指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

答:(1)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上看,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使法律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2)从法律的规范功能看,法律责任具有保证法律目的实现的功能。

(3)从法律实施主体角度看,追究法律责任是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主要的法律活动,也是立法机关的重要内容。

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条件与情况?

答:(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

3.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答: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的一种,它与其他社会责任(如政治责任、道义责任等)有密切联系,但是法律责任与其他社会责任有原则的区别,法律责任的特点在于:

第一,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即主体A对主体B的责任关系。

第二,法律责任还表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或追究否定性、不利性后果。

第三,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第四,法律责任的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4.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答: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具有密切的联系,前者是后者的依据与原因,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首先,是否对主体进行法律制裁取决于其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如果主体的行为不构成责任就不能对其进行制裁;其次,法律制裁的性质应当与法律责任的性质相适应,例如,对于民事责任主体只能实施民事制裁而不能实施刑事制裁;再次,法律制裁的范围、程度、方式及期限都应依照法律责任的相应内容确定,不能对主体实施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符的制裁手段

三、论述题

试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的各种必须具备的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我们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一) 主体,即责任主体,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二) 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三) 违法行为(参见违法行为部分)。

(四) 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的、对财产的、精神

的(或者三方面兼有的)以及政治影响的损失和伤害。

(五) 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八章立法原理

一、名词解释

1. 法典编纂

答:法典编纂是有法律创制全的国家机关将现在的法律规范进行分类、协调、整理、废止、修改和补充,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法典的一项活动。

2. 法的创制

答:法的创制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法律的创制也可以称为“法的创立”、“法的制定”。

3. 立法体制

答:立法体制,又称为法律创制体制,是指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它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的划分制度和结构。法律创制体制解决的是如何分配国家立法权的问题。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创制程序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起草。

(3)法律草案的审议。

(4)法律草案的表决。

(5)法律的公布。

2.简述法典编纂的条件。

答:法典编纂是一种法的创制活动。它如同创制一部新的法律一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这些条件主要有:

(1)在编纂法典之前,要有一定数量的、同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存在,并且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一些或一部分已不能适应发展了的社会情势和需要;

(2)社会关系的发展需要用统一的法典来对每个权利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调节。

(3)从事法典编纂工作的人(立法者)具有编纂法典所需要的基本立法技术。(4)要有编纂法典的法定职权或授权,且应有较为完善的不同于立法程序的法典编纂程序。

三、论述题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法律,不实行法治,是无法存在的,也没有其他手段可以完全代替法制的功能与作用。反之,有了法律或法治,也不能完全代替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的功能与作用。所以,社会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试对这段话进行评析。

答:第一,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第二,法律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第三,法律具有滞后性。

第四,法律的非自足性。

第五,法律可能会导致个别非正义。

第九章司法原理

一、名词解释

1. 法的适用

答:法的适用,通常简称为“司法”,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式之一。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 法律监督

答: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这是广义的法律监督。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3. 执法

答: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和涵义。广义的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概念,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谓之为“行政执法”。

二、简答题

1.简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区别

答:(1)行政权在运行时具有主动性,而司法权则具有被动性。

(2)行政权在它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面前,其态度具有鲜明的倾向性,而司法权则具有中立性。

(3)行政权更注重权力结果的实质性,但司法权更注重权力过程的形式性。

(4)行政权在发展与变化的社会情势中具有应变性,司法权则具有稳定性。

(5)行政权具有可转授性,司法权则具有专属性。

(6)行政权主体职业的非法律性,司法主体职业的法律性。

(7)行政权效力的非终极性,司法权效力的终极性。

(8)行政权运行方式的非交涉性,司法权运行方式的交涉性。

(9)行政权的管理关系存在官僚层级式的服从性,司法权的管理关系上则是非服从性的权力。

(10)行政权的价值取向具有效率优先性,司法权的价值取向具有公平优先性。

2.法律程序对司法权的约束主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第一,法律程序是限制审判权的重要机制。

第二,法律程序是法官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措施。

第三,法律程序还是判决结论成立和产生实效的前提。

第四,法律程序是法院解纷效率的保证。

三、论述题

论述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

答: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主要有下列几项:

(一).司法法治原则

这条原则通俗地说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司法平等原则

这条原则通俗地说就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三).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

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要求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准确适用法律。

在我国,法官受到来自个方面的监督,有来自党的监督、来自人大的监督、来自上级的监督、来自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违背司法权的性质的,试想:(1)在众目睽睽之下,法官如何从容、理性的进行审判;(2)许多人认为,我国法官素质偏低,所以要监督,解决这个问题不是靠监督,而是靠抬高进入法官队伍的门槛(我国从2002年开始的司法统一考试就是其中的一个措施),反过来说,你怎么就可以保证去监督的人是可靠的呢。西方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是:要想成为法官比登天还难,但既然成为法官,人们就像对待神那样尊敬你;法官的地位是超然的,从来不受到任何无端的监督,只有议会可以弹劾法官,也恰恰是这个最不受监督的地方,产生的腐败最少。

(四).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

我们现实中采用的“错案追究制”,其初衷是好的,但由于没有考虑到很多东西,是这个制度在现实中走了行,别的不说,就提一点:法官为了逃避责任,什么案子都问上级法院的意见,也就是说,所判的案子都是按上级法院的意思办的,那么,我们想一想,当事人要上诉的话就没有任何意义。

法理学离线作业 (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法理学》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编法学导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2.法学体系 3.法理学 4.法 二、简答题 1.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2.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3.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名词解释 1. 法系 2.法律移植 3.大陆法系

4. 英美法系 第三编法的本体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2. 法律概念 3. 法律原则 4. 成文法 5. 社会法 6.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7. 法律部门 8. 公法 9. 法律体系 10.法律渊源 11.法的溯及力 12.权利能力 13.权利 14.法律关系 15.法律事实 16.违法行为 17.法律行为 18.积极行为

19.要式行为 20.过错责任 21.法律责任 22.法律程序 23.正当程序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2 .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3. 法律原则有哪些特征? 4.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5.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6. 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7. 如何区别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 8.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 9. 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0. 试比较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异同。 11. 简述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 1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条件与情况? 13.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14.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15. 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6. 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2016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

法理学作业2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规范:是法律之中规定主体的行为模式、逻辑上周全的行为准则。 2.法的渊源:作为法理学专门术语“法的渊源”(又称“法律渊源”或:“法源”是指 与法的创制方式相关的法的外部表现形式,这种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实际上是指法的形式渊源。 3.法等解释:是指对法的形式渊源中所包含的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的理解 和阐明。 4.法律推理:是指法律适用“特别是司法”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案件事实做出处理结 论的思维活动。 5.法律类推:是指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当法律本身无明文规定时,比照最相类 似的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6.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在法律意义上的、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利、 义务关系。 7.法律行为:是指一切在法律上具有意义的行为。 8.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承受的责任。这是一种追遡性的责 任。 二、论述题 1.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如何? 答:从法律调整的特点来讲同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必须具有“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其在逻辑上可表述为“如果…则…否则…”如果缺少其中的一个,特别缺少“制裁”,则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 2.对法律解释如何分类? 答:法律解释可根据解释的主体、方法和尺度的不事有不同的分类:1按照法律解释主体及其解释效力的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2按照法律解释方法的不同,分为文义解释和论理解释3按照法律解释尺度的不同,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3.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内容?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 答: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每个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一定权利的享有者或义务的承担者,所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一定利益所采取的、有义务人的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义务: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按权利人的要求为了满足权利人所代表的利益所必须做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4.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 答:合法行为是与法律的要求相一致的行为,是社会关系参加者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社会有益或至少是无害的,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违背法律的要求的行为。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滥用权利等,都可以构成违法行为。 5.什么是法律事实?如何分类? 答:法律事实是法律上规定或确认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浙大远程英语2在线作业

英语(2)第1次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题 1. In considering people for jobs, we give ________ to those with some experience. A conference B review C preference D apology 正确答案:C 2.They are preparing for war on a large ________. A bank B size C degree D scale 正确答案:D 3.There was nothing in the letter of ________ importance. A peculiar B necessary C basic D particular 正确答案:D 4.I’m surprised by the sense of ________ he has with children. A easiness B ease C rest D alarm 正确答案:B 5.Schools in the north tend to be better equipped, ________ schools in the south are relatively poor. A which B as C for D while 正确答案:D 6. I really hope to discuss and ________ the problems with you. A explain B explore C experience D export

川大法理学第一次作业答案

川大法理学第一次作业答案 注:正确答案为数字1上面的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个小题,每小题 2.0 分,共8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法学研究的对象应当是(). 1( ) 法律条文 法律文件 法律现象 1 法律责任 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 2( ) 宪法 行政法规 国际条约 宪法和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于()。 3( ) 根本法 基本法律 1 特别法 任意法 法的内容最终由()决定的。 4( ) 统治阶级的愿望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1 全民族文化水平 历史宗教传统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 ) 道德规范 宗教规范 法律规范 1 原始规范 法的渊源又称为()。

6( ) 法的形式 1 法的起源 法的历史类型 法律文化 目前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是()。 7( ) 制定法 1 习惯法 判例法 国际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8( ) 政策 宪法 1 刑法 基本法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 9( )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权力机关 1 地方法院 地方检察院 一般认为,()属于公法。 10( ) 行政法 1 婚姻法 继承法 商法 人们对法律现象的心理、态度,知识统称为()。 11( ) 法律责任 法律意识 1 法律文化 法律价值 以下哪个国家属于大陆法系范围()。 12() 英国

德国 1 印度 迄今所发现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A B C D 13( ) 《秦律》 《摩奴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 1 《十二表法》 近代意义上的法制产生于()时代。 14( ) 奴隶制 封建制 资本主义 1 社会主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属于()。 15( ) 立法解释 行政解释 审判解释 1 检察解释 以下各种关系中,不是法律关系的是()。 16( ) 谈恋爱 1 商店购物 出门打的 理发店理发 以下属于法律制裁的是()。 17( ) 开除党籍 留校察看 交警罚款 1 修改遗嘱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18( ) 刑法 民法

010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010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校外学习中心: 专业: 姓名: 学号: 作业要求: 1、离线作业主要用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与需求自愿完成。 2、不参加在线测查的,学习中心应将学生的离线作业邮寄到东北师大网络教学管理部批阅,具体时间见本学期院历(日期以当地交邮时间为准)。 3、离线作业必须由本人手写完成,如发现作业非本人手写,一律无效。 第二次离线作业题 一.填空题 1. 法律形式合理性与法律的价值合理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 ). 2.利益来源于对资源的()3.人对资源控制的不同导致了

()。 4.利益的多元是市场经济的()。 5.法对利益的调整机制具体表现为表达利益要求平衡利益冲突和()。 6.利益差别构成了利益冲突的()。 7.普遍的公共利益总和构成()。8.个人利益是利益动力结构的() 9.人权是人的利益的()。10.冲突是危害秩序的()。 11.自由是人的潜在能力的()。12.自由是人类发展的()。 13.马克思主义法学首次揭示了法与生产方式的() 14. 货币得到普遍发展是在()。 15.在发展社会财富面前公平应退居()。

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 A.遵守B.执行C.适用D.不作为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的外延().A.历史的范畴B.严格的程序C.国情的产物D.种类的多样 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体制的构成要素(). A.权限的体系和制度B.监督的体系和制度C.运行的体系和制度D.载体的体系和制度5.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A.法治原则B.诚实原则C.守信原则D.市场原则 6.守法的内容为(). A.调整不法行为B.行使法律权利C.遵守法律规定D.适用法律规范 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执法的主体范围() A.工商行政执法B.土地行政执法C.刑事案件执法D.审计行政执法 8.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执法的原则().A.合法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合理

浙大远程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作业

2017浙大远程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作业 窗体顶端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7分 1.【第1章】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综合,我们可以了解到,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多个功能子系统组成的,这些功能子系统又可以分为业务处理、运行控制、管理控制和()几个主要的信息处理部分。 A 财务管理 B 信息管理 C 人力资源管理 D 战略管理 正确答案:D 2.【第1章】DSS是以下哪个术语的简称? A 决策支持系统 B 群体决策支持系统 C 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D 管理决策系统 正确答案:A 3.【第1章】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这里所说的“环境”具体指的是()。 A 组织所处的自然环境 B 组织所处的社会环境 C 组织内外各种因素的综合 D 组织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综合

正确答案:C 4.【第1章】按照不同级别管理者对管理信息的需要,通常把管理信息分为以下三级()。 A 公司级、工厂级、车间级 B 工厂级、车间级、工段级 C 厂级、处级、科级 D 战略级、战术级、作业级 正确答案:D 5.【第1章】从管理决策问题的性质来看,在运行控制层上的决策大多属于()的问题。 A 结构化 B 半结构化 C 非结构化 D 以上都有 正确答案:A 6.【第1章】EDPS是以下哪个术语的简称? A 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B 单项数据处理阶段 C 综合数据处理阶段 D 管理信息系统 正确答案:A 7.【第1章】()反映了某个企业、组织或部门所涉及的数据本身的内容,同时也反映了数据之间的联系。 A 数据库 B 数据文件(表)

C 文件系统 D 数据结构 正确答案:A 8.【第1章】局域网与使用调制解调器进行计算机通信的远程网相比,它的信息传送速度要()。 A 高得多 B 低得多 C 差不多 D 无法比较 正确答案:A 9.【第1章】数据库是比文件系统更高级的一种数据组织方式。 正确错误 正确答案: 对 10.【第1章】DSS是在人和计算机交互的过程中帮助决策者探索可能的方案,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正确错误 正确答案: 对 11.【第1章】通常认为,管理信息系统主要解决结构化的决策问题,而决策支持系统则以支持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问题为目标。 正确错误 正确答案: 对 12.【第1章】组织内对管理信息系统的理解和认识程度,对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有着重要影响 正确错误

《商法》网上作业2参考答案

《商法》网上作业2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共 30 道试题,共 15 分。) 1.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A. 错误 2.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B. 正确 3.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A. 错误 4.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围履行职务。 B. 正确 5.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 正确 6.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A. 错误 7.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B. 正确 8.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用通知其他合伙人。 A. 错误 9.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B. 正确 10.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B. 正确 11.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B. 正确 1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正确 13.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B. 正确 14.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B. 正确 15.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A. 错误 16.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A. 错误 17.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A. 错误 18.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B. 正确 19.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A. 错误 20. 合伙企业的经营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B. 正确 21.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B. 正确 22.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B. 正确

川大法理学第一次作业任务100分

《法理学》第一次作业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个小题,每小题2.0 分,共8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法学研究的对象应当是(). ( C ) A.法律条文 B.法律文件 C.法律现象 D.法律责任 2.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 ( D )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国际条约 D.宪法和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于()。 ( B ) A.根本法 B.基本法律

D.任意法 4.法的内容最终由()决定的。 ( B ) A.统治阶级的愿望 B.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C.全民族文化水平 D.历史宗教传统 5.()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 C ) A.道德规范 B.宗教规范 C.法律规范 D.原始规范 6.法的渊源又称为()。 ( A ) A.法的形式 B.法的起源 C.法的历史类型

7.目前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是()。 ( A ) A.制定法 B.习惯法 C.判例法 D.国际法 8.()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 B ) A.政策 B.宪法 C.刑法 D.基本法 9.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 ( B ) A.地方人民政府 B.地方权力机关 C.地方法院 D.地方检察院

* * 10.一般认为,()属于公法。 ( A ) A.行政法 B.婚姻法 C.继承法 D.商法 11.人们对法律现象的心理、态度,知识统称为()。 ( B ) A.法律责任 B.法律意识 C.法律文化 D.法律价值 12.以下哪个国家属于大陆法系范围()。 ( C )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印度 13.迄今所发现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浙大远程 普通语言学 在线作业答案

1.According to its________ A meaning B function C position D sound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2.The sentence that has a NP and a VP can be shown in a _______ formula "S→NP VP". A hierarchical B linear C treediagram D vertical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3.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included in the advantages of a constituent structure tree? A It reveals the linear word order of a sentence. B It shows the hierarchical structure of a sentence. C It illustrates the syntactic category of each structural constituent. D It emphasizes the main suprasegmental features of a sentence.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4.Of the following items, which one does not belong to the same syntactic category? A the student B liked C anidea D the linguistic lecture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商法作业1 第1章 一、正误判断题 1.商事关系,大体上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对)P1 2.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对)P3 3.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对)P3 4.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对)P2 二、单项选择题 1.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D)P22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B.它贯彻了强化企业组织的原则 C.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D.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2.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P2 A.自然人B.法人C.以他人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三、多项选择题 1.商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BCD) A.自然人B.实施商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2.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ABD)P6 A.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 B.英美的商法没有确定的形式 C.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在内的广泛渊源

四、论述题 1.是否具备商人资格有什么法律意义?P3 答:在实践中,一个从事交易行为的个人或组织是否具备商人资格,往往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例如,是否有义务履行商业登记,是否有权拥有商号,是否必须建立商业账簿并受有关商法特别规定的保护或约束等等,这些问题的确定都取决于其商人资格的有无。 2.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什么基本的条件?P3 答: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从事法律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履行工商登记。 3.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几种形式?P3 答:目前,在我国,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 (4)联营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4.举例说明什么是营业商行为?“营业”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附属商行为?P3~4 答: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且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例如,动产或不动产出租,加工承担,运输,工程承包,以招徕顾客为目的的场所交易(旅馆、饭店、剧场、游乐场、理发店等等),寄托,居间或代办,电信服务,旅游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这些行为,必须具备营业的性质才受商法调整。 所谓“营业”,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运用有组织的财产(营业财产),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三是行为的持续性。 所谓附属商行为,是指为了从事某种营业而附带进行的行为。例如:百货公司对顾客送货上门的运输行为,其目的有在于获取运费收入,而是为了获得商品销售利润。这种运输行为是附属的、补充的,因而应当随主营业受商法调整。 第2章 一、正误判断题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对)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对)P64 3.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对)P64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对)P64

《法理学(Ⅰ)》第一次作业答案

《法理学(Ⅰ)》第一次作业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3.0 分,共6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 法是(D )的体现 A.上帝意志 B.公民意志 C.人民意志 D.阶级意志 2.法理学是法学领域中的(A ) A.一般理论 B.应用学科 C.专门学科 D.技术学科 3.法的内容最终是由(C )决定的 A.历史传统 B.民族精神 C.物质生活条件 D.统治阶级意识形态 4.法的基本成份或基本元素称之为(B ) A.法律关系 B.法的要素 C.法的渊源 D.法的效力 5.一般认为,法的三要素是指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D )。 A.法律关系 B.法律权利

C.法律制裁 D.法律概念 6.法的主要内容是( A )。 A.权利义务 B.法律责任 C.法律制裁 D.法律后果 7.以下各项中,属于部门法的是(C )。 A.行政法规 B.行政规章 C.行政法 D.行政复议 8.生命权,健康权应当属于(B ) A.特殊权利 B.基本权利 C.普通权利 D.第二性权利 9.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A )。 A.《法经》 B.《秦律》 C.《九章律》 D.《北齐律》

10.凡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D )。 A.法律关系的客体 B.法律关系的内容 C.法律关系的主体 D.法律事实 11.以下属于私法的是(B )。 A.刑法 B.民法 C.行政法 D.经济法 12.民法法系通常将法律分为(B)。 A.制定法和判例法 B.公法和私法 C.普通法和衡平法 D.成文法和法官立法 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之一是(D)。 . A.经济基础不同 B.政治基础不同 C.思想基础不同 D.调整范围不同 14.法理学所称的效力,通常是指法(D)。 A.对人的效力 B.对事的效力 C.时间效力

法律文书离线作业

法律文书离线作业 篇一:20XX年网络教育离线作业法理学中国司法制度法律文书 法理学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B、法的阶级性)。 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3、“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出自(c、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根本目标是在党的哪一次大会上首次提出的?(d、十五大) 5、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d、特色甚浓的立法体制)。 6、法的废止属于立法过程的(c、立法完善阶段)。 7、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B、义务性规范)。 8、西方首次提出法治思想的是(a、亚里士多德) 9、立法体制的核心是(a、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10、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意义在于(d、意味着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时才能立法,从而保证立法的质量)。 11、“有法可依”的含义是指(d、必须重视和加强立法工作,逐步制定一套完备的法律,以便依法办事)。 12、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d、党的政策)。

13、在法学著作中,一般是将普通法系的判例法与制定法来对称的,有时又把判例法称为(a、普通法c、衡平法)。 14、在法学上,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B、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15、凡保护国家公益的法律为公法,凡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为私法。这是谁最先提出来的?(c、乌尔比安)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试述法律溯及力。 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 2、概述法律解释的种类。 (1)按法律解释的主体和效力标准,法律解释通常只有法定解释与非法定解释的区分。 (2)按法律解释的方法标准,法律解释可分为以下种类: 1学理解释与任意解释;○2语法解释与字面解释;○3历史解释与逻辑解释;○4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试比较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不同。 (1)立法权的归属和法的渊源的比较(2)法的体系的比较(3)法

浙大远程在线作业及答案

您得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 单选题 1、【全部章节】增加会计科目次序必须由()。 A上级至下级逐级增加 B下级至上级逐级增加 C任意方式增加 D根据单位得具体情况增加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2、【全部章节】帐务系统中,数据恢复功能可将软盘上备份得( )拷贝到机器内。 A 程序 B 凭证、科目、帐薄等 C DOS D系统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3、【全部章节】如果就是往来业务,在输入会计凭证时,另外还必须输入业务发生( )。 A 金额 B 往来单位 C数量 D 地点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4、【全部章节】已记帐得凭证,如果在结帐前发现有录入错误,可以用下列方法调整()。A下个月处理 B 编制调整凭证 C不作处理 D 直接修改凭证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5、【全部章节】数据备份必须有两份,并()存放。 A分处 B 归档 C统一 D 加密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6、【全部章节】一张报表得设计步骤为():1、编制报表2、报表输出3、新表登记4、格式设计5、公式定义6、项目定义 A 3→4→5→6→1→2 B 6→5→4→3→2→1 C1→2→3→4→5→6 D1→2→5→6→4→3 正确答案:A

7、【全部章节】记帐凭证审核不能由谁来完成()。 A 输入员 B审核员 C财务科长 D 财务主管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8、【全部章节】开展会计电算化条件之一就就是要有良好得基础工作,这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哪两个方面()。 A硬件基础与管理基础 B 人员基础与硬件基础 C 管理基础与会计基能 D 会计基础与硬件基础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9、【全部章节】执行()以后,若发现输入得凭证有误,必须到下月做调整凭证,纠正帐目数据. A记帐 B审核 C 凭证汇总 D结帐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10、【全部章节】会计电算化系统文档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年。 A 一 B 二 C 三 D四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11、【全部章节】会计电算化一词较正确得解释为( )。 A 计算机会计工作 B 财务软件加计算机设备 C财务软件 D 计算机设备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12、【全部章节】如果就是外币业务,在凭证输入时,还必须输入外币金额与()。 A 汇率 B 日期 C 单价 D币种

《商法》作业答案

2018春函授本科《商法》作业题(答案) 学生专业年级:学生姓名:(学号:) 一、名词解释 1、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破产抵销权 破产抵销权,指破产债务人的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无论其债权与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该债权债务是否附期限或者附条件,均可以用债权抵销其债务的权利。 5、取回权 取回权是指财产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返还或者交付不属于破产财产而归其支配的财产的权利。 6、承兑 是指执票人在汇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在该汇票上作到期付款的记载。 7、背书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8、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9、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保险欺诈 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合同诈骗类等。 11、破产费用 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 12、重整计划 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 13、别除权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14、商事主体

法理学作业

《法理学》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 B )。 A、法的客观性 B、法的阶级性 C、法的规范性 D、法的强制性 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C )。 A、统治阶级的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 3、“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出自(C )。 A、《联邦党人文集》 B、《理想国》 C、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D、《论法的精神》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根本目标是在党的哪一次大会上首次提出的?( A ) A、十一届三中全会 B、十三大 C、十四大 D、十五大 5、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D )。 A、联邦立法体制 B、复合立法体制 C、制衡立法体制 D、特色甚浓的立法体制 6、法的废止属于立法过程的(C )。 A、立法准备阶段 B、由法案到法的阶段 C、立法完善阶段 D、法律实施阶段 7、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 B )。 A、授权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委托性规范 D、确定性规范 8、西方首次提出法治思想的是( A ) A、亚里士多德 B、柏拉图 C、乌尔比安 D、拿破仑

9、立法体制的核心是( A )。 A、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B、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 C、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 D、立法主体的活动方式 10、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意义在于( B )。 A、防止公民的非法行为 B、避免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 C、防止党派团体的非法行为 D、意味着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时才能立法,从而保证立法的质量 11、“有法可依”的含义是指(B)。 A、有了刑法,可以依照打击刑事犯罪 B、有了民法,可以依照处理民事纠纷 C、有了经济法,可以依照解决经济案件 D、必须重视和加强立法工作,逐步制定一套完备的法律,以便依法办事 12、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B )。 A、国际条约 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军事法规 D、党的政策 13、在法学著作中,一般是将普通法系的判例法与制定法来对称的,有时又把判例法称为( D )。 A、普通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 D、私法 14、在法学上,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 D )。 A、法律调整的效率 B、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C、法律规范的数量 D、法律调整的后果 15、凡保护国家公益的法律为公法,凡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为私法。这是谁最先提出来的?(C ) A、保罗 B、亚里士多德 C、乌尔比安 D、亚历山大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试述法律溯及力。

2016浙大远程《经济法》在线作业

1.【第1章】经济管理主体主要为()。 A 国家权力机关 B 政府 C 特殊企业 D 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2.【第1章】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和地过程中依法()的当事人。 A 享有经济权利 B 承担经济义务 C 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D 享有经济权利或承担经济义务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3.【第1章】下列事项中,一般不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是()。 A 企业内部组织 B 私营企业 C 个体工商户 D 党团组织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4.【第1章】公民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行为使公民成为()主体。 A 民法 B 民法和经济法 C 经济法 D 民法或经济法 正确答案:C 多选题 5.【第1章】下列属于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内容的是()。 A 经济性行业组织法 B 中央银行法 C 特殊经济组织法 D 合作制及集体所有制组织法 正确答案:ABCD 多选题 6.【第1章】以下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 A 企业 B 供销合作社 C 国家机关 D 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ABCD 单选题 7.【第2、3章】下列关于有限合伙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B 其合伙人一般不能是法人 C 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参与合伙的实际经营,只是单纯的出资者 D 两合公司就相当于英美法上的有限合伙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8.【第2、3章】下列企业形态中,不属于传统典型企业的是()。 A 个人独资企业 B 合伙企业 C 公司企业 D 合作制企业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9.【第2、3章】下列企业中,不一定要有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者的是()。 A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B 普通合伙 C 有限合伙 D 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10.【第2、3章】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A 总公司与子公司 B 母公司与子公司 C 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D 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11.【第2、3章】下列关于企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法是一种企业行为法 B 企业法调整的企业活动是企业组织范畴内的活动 C 一般的企业法仅指普通企业法 D 企业法一般不调整投资者与企业的关系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12.【第2、3章】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A 个人全部财产;其特定财产 B 其出资额;其全部财产 C 其出资额;其经营财产 D 其个全部财产;其全部资产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13.【第2、3章】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 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 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 须有章程 D 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AB 多选题 14.【第2、3章】下列关于企业经营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的经营性是指它基于一定的经济目的进行筹划运作,考虑投入产出,重视经济核算,借以参与社会的经济、文化等活动 B 经营一般是为了营利,即在企业营运中,设法获取超出所投入的资金和财物的利润或经济利益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一次作业

绪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答: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问或知识理论体系。2.法学体系 答: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即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3.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是关于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在我国,法理学这一名称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已出现。它是法学的基础部分,也就是说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法的概念 一、名词解释 1. 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 2. 法 答:法是由国家制订、认可或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以人的行为和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规定某种权力与责任或权利与义务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或人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3. 法的特征 答:法的特征是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社会规范相比较而存在的特殊性,是法的现象的外在表现,它与法的概念和本质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答:(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3)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2.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答: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 (1)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一般的社会规则,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认可方式;

(2)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国际规范以域内效力; (3)判例法国家对判例中所蕴含的法理的分析与归纳; (4)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 3.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法的社会规范性特性表现在,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这一特点又表现为(1)法所适用的对象是社会中的一般的人,而不是具体的、特殊的个人; (2)法在生效期间可以被反复适用,而不是仅仅适用一次; (3)从法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两个属性中还可以派生出法的其他一些属性:如效率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 4.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法是一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法的强制具有潜在性的特征; (3)法的强制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论述题 试论述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答:一、法的现象受到社会经济关系制约。 二、法的现象相对独立于社会经济关系。 1.法的现象在具有客观性的同时,人的理性使它相对独立于经济关系。 2.经济关系不是法的现象的唯一决定因素。 3.法学家与法律家共同体也影响着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4.作为制度或规则层面的法律,与特定经济基础的关系是间接的。 三、法的现象具有形式性与自治性。 四、法的现象反映人们认识规律、表达意志到创制规则的过程。 第二章法律要素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答: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2. 法律概念 答:法律概念是指人们从各种事实中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并赋予其法律意义后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3. 法律原则 答:法律原则是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基础或本源的原理或准则。法律原则可以说是法律的精神和价值。 二、简答题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

第十章法律程序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程序 答: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正当程序 答: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 1.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2.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1)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2)程序具有独立的可信度。 (3)程序法发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程序传统可自成一派。 (5)可能相对落后或超前。 3.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三、论述题 1.试述正当程序特征与要素? 答:(一)正当程序的特征 1、角色分化 2、有意识的阻隔 3、直观的公正 4、意见交涉 概而言之,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 1、对立面 2、决定者 3、信息 4、对话 5、结果

第十一章法律渊源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渊源 答: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来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2.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 答: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是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法的溯及力 答: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二、简答题 1.简述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答: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围的规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容的前提下,将规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三、论述题 1.根据你的理解,谈谈原始习惯与法有何不同? (1)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2)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3)二者调整的容不同 (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 (5)二者适用的围不同 (6)二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第十二章法律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解释 答:法律解释,指对实定法规性含义的阐明。 2.司法解释 答:在国外,司法解释是指作为裁判机关的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就个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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