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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办理流程图

大学生医保办理流程图
大学生医保办理流程图

大学生医保办理流程图

备注:、请仔细阅读《大学生医保指南》,了解大学生医保的相关规定及享受的待遇。申报时应尤其注意:提供的照片及个人信息的每个字段都必须完全符合南京市医保规定的要求。

、请同学高度关注学校办理大学生医保的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参保工作结束后,未参保的同学只能在下届秋季新生入学时方可申请补办。

、参保成功者,秋季入学的,自当年的月日至次年的月日享受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春

季入学的,自参保成功日至当年月日享受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不参保者不享受任何医疗待遇。

关于大学生医疗报销流程说明

关于大学生医疗报销流程说明 1、门诊 a、校内门诊 投保后购(领)病历本--- 凭病例到校医务室就诊---按照80%的比例现场核报,无上限 b、校外门诊 (I)投保后购(领)病历本--- 凭病例到校医务室就诊---经校医务室同意,转诊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每学期第三个月到辅导员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医保办按70%的比例,每学期上限150元核报,每学年300元---后勤财务科核发 (II)投保后购(领)病历本---夜间或急诊到校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校外门诊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校医务室备案和审批,补签校医务室同意转诊意见---每学期第三个月到辅导员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医保办按70%的比例,每学期上限150元核报,每学年300元---后勤财务科核发 ***特别提醒***:未经校医务室同意而擅自校外就医购药的,不予报销;校医务室无法第一时间审批转诊情况的(如急诊,夜间等),务必在校外门诊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校医务室备案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由校医务室补签同意转诊意见,未补签校医务室转诊意见的,不予报销。 2、住院报销: a、在校期间:携带身份证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主动向医院说明参加了大学生医保,用参保身份住院,待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 出院后请准备以下资料尽快上交,用于商业保险的二次报销: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出院记录(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检查报告单、手术治疗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b、寒暑假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异地实习期间可到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到校后,再将以上资料(非武汉市内医院另需医院等级证明一份)尽快上交,跨省、跨地区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以下几种情况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请同学们注意: *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非寒暑假、异地实习及休学期间到外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服务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一、医保政策要点 1、医保全称为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 筹资方式,是青岛市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除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可享受大病住院医疗和大病门诊医疗保障,以及部分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障。 2、2017 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110 元/人,比 2016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10元,财政每人补贴480元,比2016年增加40元。青岛市户籍学生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属于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 3、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是无门槛的,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可参保。学生自愿参保,费用自理,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4、保险年度自每年 1 月 1 日至每年 12 月 31 日。(其中,新入学大学生按规定缴费后,可自入学之日起享受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自下一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5、相对于 2016 年,2017 年度个人缴费增加 10 元后,保障变化:(1)财政补贴提高 40 元(2)大病医疗保险中超限补贴支付比例由80%调为 85%,大额补贴支付比例由 65%调为 70%。 - 1 - 1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二、报销标准及流程 1.门诊统筹报销 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报销,只需交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并在收据的记账联签字。 2、意外伤害报销 凡是意外伤害需要报销的情况都要经过意外伤害审批,可咨询审 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报销程序,如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学生可说 明情况,经学院、学生处审核盖章后用于报销,具体可咨询学生处教 - 2 - 2页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办理大学生医保及商业理赔流程表

学生生病办理报销流程

注意事项 住院费报销的同学们请在每周四、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4:00,到南区教学楼8号楼一楼(102室)计划财务会计室进行办理。操作过程中注意如下事项: 1、生病需要住院的同学,请同学持医保卡到南昌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待遇。 2、住院时需及时出示医保卡,缴纳一定押金办理住院手续; 3、因急诊或个人原因住院当天未携带医保卡,务必在24小时之内及时办理补刷卡手续。 4、在医院就医时,医保卡不知何故刷不成功的,可持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学生证等相 关证件,到南昌市子固路7号(医保大楼一楼服务大厅或二楼居民医保科)咨询相关医保卡信息事宜;如果不去医保大楼解决刷卡问题的学生,也可以个人自行先垫付住院费,等出院后再将住院发票、住院发票的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明到财务办理医保报销及商业保险填表,报销程序按流程图操作。 5、因异地就医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刷卡的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垫付。其后将住院 发票、住院发票的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明”到财务办理医保报销及商业保险填表,报销程序按流程图操作。 6、用医保卡看病住院的同学住院资料不需要再重复办理医保报销;只要将“住院发票、 住院发票的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明”到财务办理商业保险填表,报销程序按流程图操作。 7、住院发票上的姓名要与住院发票的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 明、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的姓名一致。 8、发票上的出入院日期要与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明上时 间一致。如日期不一致请到医院在有错误的单据上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住院发票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一、如何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每年9月学生入学后根据自己在校年限向所在学院缴纳相应保费,并提供自己身份证号码、班级编号、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二、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需缴纳多少钱?怎么收费? 答: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9)54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相一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按照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补助标准执行。省属高校大学生(我校是省属重点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各补助50%”。根据《关于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31号】,2010年度大学生每学年度缴费标准为155元,其中财政补助120元,个人承担35元。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都有哪些医疗保障内容? 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驻长高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参加长春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中的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一致,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怎样? 答:大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应当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住院起付标准:大学生的住院起付标准各级医疗机构均为100元; 2.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3.住院补偿比例:1万元以内为75%、1万元—5万元为80%、5万元—8万元为85%;

大学生医保报销程序说明

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医保报销程序说明 2009年9月湖北省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院组织在校学生每人交纳20元参保,报销比例为最高上限10万元。同时学生在入校时还参加了商业保险。学生看病花费医疗费用时可在医保和商业保险分别报销(先医保后商保),报销具体程序如下: 一、住院报销 1.在武汉市内医院住院治疗的 从2010年4月1日起,已参加医保的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含200多家市立和社区医院)住院就医,出院时按医保报销比例结算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余下费用拿报销后的分割的发票可到校财务处报销商业保险。 2.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住分割单院就医的,自己垫付全额。出院后需准备下列报销材料, (1)费用单据(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临时、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医院等级证明 (7)外地就医证明(由所在院系开出证明材料:外地就医原因)

材料备齐后交到校医院二楼医院办公室。此种报销需60个工作日,市医保中心报销到后会开出“分割单”,即可持此“分割单”到校财务处报销商业保险。 二、门诊报销 学生一般疾病到校医院治疗,按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需到校外就医的由医生开出转诊单,所花费医药费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三、重症门诊报销 重症病症为以下十种: 肾透析 100000 元 肾移抗排 100000 元 肿瘤放化疗 100000 元 高血压Ⅲ期 4000 元 糖尿病 4000 元 精神病 1600 元 重症肝炎 4000 元 帕金森 1200 元 红班狼疮 2800 再障性贫血 8000 元 办理重症疾病申报材料清单: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1. 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 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

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即按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一次性按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普通门诊 需要材料:公立医院的发票原件,学校发的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上学期间需有医务室的转诊病例。 二、住院 (一)在南京市住院:参保学生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 住院,直接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 保学生凭医保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有参 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 结算。 注意:已经参保学生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任何医院入院时必须出示市民卡,未持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医保卡未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 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 需要在材料里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未用医保卡住院的原因,学院盖章,并 承诺下不为例。 (三)参保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1)参保学生因家人照顾方便在原户口所在地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现有个人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 (2)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包括门诊大病),不是南京又不是原户口所在地住院的,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必须请原籍地最高级别医院或者南京三甲医院提供建 议转诊证明,并附申请表。 (3)有商业保险报销的:提供商报报销金额,若保险公司收取了发票原件,则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包括新农合),2017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不再报销,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社会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享受其一。 (4)住院生育费用报销:请务必提醒学生在生产之前到社会中心医保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否则即便在南京生产也不可以刷卡,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带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证明,怀孕检查时候的B超单,这三项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外伤住院报销: A.出院小结或者病例上面没有明确写明受伤原因,有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需要提 供受伤的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及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并加盖公章。 B.车祸产生的外伤,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必须明确责任分成。 C.术后拆内固定的,若首次手术没有通过南京医保报销,也需要提供受伤的情况 说明,并加盖公章。

大学生医保规定

大学生 日前,市政府召开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工作会议,部署4月1日起实施《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这是本市切实保障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基本医疗,实现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统一医保待遇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现行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只覆盖本市31所公办高校及20所科研院所的本专科大学生(含研究生)约37万人,而民办高校、系统行业办高校的本专科生以及各高校的高职生等近14万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未纳入制度性医疗保障。同时,由于现行大学生公费医疗实行高校自管的办法,各高校学生实际享受的医疗待遇差别较大,以及大学生一旦患大病重病社会共济能力较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市出台了《若干意见》,完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新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四个特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三个“一视同仁”。以普通高等教育大学生为主体,按照部属院校与地方院校、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本地生源与外地生源一视同仁的原则,将制度覆盖到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简称大学生),实现本市51万普通高等教育大学生医保制度全覆盖。二是在管理上实行集中保大病、分散管小病。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实行两级管理:对住院和门诊大病实行全市集中统筹管理,保障方式由原来的学校保障转型为社会保障,提高保障能力。《若干意见》规定:大学生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分别是300元、100元和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资金支付。大学生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简称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支付。对普通门急诊实行“财政定额拨款、学校管理、专款专用、超支分担”的院校管理方法,继续发挥学校的管理作用。大学生在院校内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院校支付不低于90%;在院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院校支付不低于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三是明确各方责任,合理确定管理与经费分担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逐步增加投入,确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医保、教育、财政各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管理工作。各高校承担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障的具体管理责任和超支医疗费的分担责任。大学生则应增强费用自控意识,承担少量自负医疗费,减少浪费,促进合理就医。四是充分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方式的作用。为了切实减轻少数患大病、重病的家庭困难大学生的医疗费负担,《若干意见》要求各院校建立大学生医疗帮困互助金,或将医疗帮困纳入院校帮困助学的补助范围,对个人自负医疗费有困难的大学生给予帮助。同时,继续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鼓励大学生自愿参加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 为了健全本市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基本医疗,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现就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保障对象 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订稿) 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8 号)、《关于规范2013学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88号)、《云南省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暂行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3〕232号)、《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11号)及《关于提高201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29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对原《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发〔2008〕33号)进行重新修订。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熊术新 副组长:王晓萍杨晓红

成员: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后勤集团、各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及时处理医保实施过程中的突发和特殊事宜。财务处负责相关经费的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主任由学生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学生医保的副处长和校医院院长担任,成员为相关工作人员。学生处负责办理各类参保学生个人信息的登记、录入、变更及注销手续和日常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校医院负责学生普通门(急)诊的就医管理,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协助省医保做好学生住院及大病就医管理工作。 二、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我校在云南省医保中心参保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州市分校学生、在职研究生、留学生不在此列。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及缴纳 每学生每学年 110 元(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按国家

深圳市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深圳市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事项内容: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办理住院医疗保险业务 事项类别: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新) 条件: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收复印件,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复印件); 2、参保人缴费银行存折(收复印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机关:户籍所在辖区街道办社区或社保机构征收窗口,社保局办事窗口地址详见附件。咨询电话:12333。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决定机关: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联系电话:12333 事项程序:

1、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深圳市大学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 2、申请参保的大学生登录: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2699092.html,网页中的“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输入身份证查询本人资料; 3、参保人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学校审核后递交到社保机构。 (备注: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时限: 1.9月5日至11月15日期间完成申报的参保人,统一托收本学年(当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2.11月15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月份的20日(含20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20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法律效力:按规定足额缴纳应缴社保费后,可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救济权利: 申请人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务(非行政行为)不满的,可以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访部门投诉;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该行政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项收费:不收费 表格下载: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年审年检:无年审

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图

营业执照、职工花名册 缴费 填报参保登记表 缴费 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图 一、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 业务科 地税局 业务科 二、人员信息变更 (一)新增或续费 1、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 大厅业务窗口 地税局 业务科 2、居民医保: (1)新参保的 参保者 居民窗口 领取医保证卡、定额发票(带票号) (2)续保的 参保者 居民续费窗口查询并续交该缴纳的医保费 3、工伤及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 业务科填表 参保成功 (二)停保 输入微机 领取证卡 制医保证、卡 工资表、招工表、劳动 合同、2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财拨证明 领取证卡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缴费 劳动合同、招工表、2张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财拨证明 填报参保登记表 开票 凭身份证 或医保卡 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 印件,一寸彩照2张

解除劳动关系有关材料 初审、复审、办结、签字 填写登记 IC 卡 解除劳动关系有关材料 初审、复审、办结、签字 1、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 业务窗口 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 业务窗口 (三)职工灵活人员参保 参保人员 业务窗口 地税局 业务窗口 三、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 医疗证、身份证 住院 输入微机 身份证、2张近照 缴费 制发卡证 领取证卡 终 止 医保待遇 终止待遇

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医保办初审 申领异地就医登记表 常驻异地人员证明 盖章 审批、盖章 审核 参保人员 盖章 复审 参保人员 填写特定门诊审批表初审复审、盖章 审批、入库,装订享受待遇 医院刷卡 审核 医保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一、职工和居民转诊转院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登记表 医保处稽核科转往外地医院就医 二、职工和居民异地就医办理 参保人员医保稽核科 负责人稽核科入库、装订 三、职工和居民特定门诊(每月1-25号申报材料,次月5号领证) 参保人员医保处稽核科医管科 负责人 四、职工和居民补刷卡手续 参保人员领取补刷卡登记表就医医院主治医生、护士、业务院长签字、盖章医保处稽核科办理补刷卡、录入、审批、装订 五、职工医保慢性病审批(每年1次,申报时间为10月) 参保人员提前登记医保大厅服务窗口电话通知鉴定由专家组鉴定 符合条件的公示享受慢性病种补助待遇 六、工伤职工就医 发生工伤、患职业病医院就医 七、工伤费用报销 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材 料、单位或社区证明 居住地医院、 医保机构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 一、大学生医保住院待遇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下同)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同时兼顾普通门诊,其待遇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 大学生医保待遇一览表 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只须提供低保证明《xx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显示本人姓名及当年年审信息)即可享受该年度免费参保待遇。 二、大学生医保门诊待遇 1、校内门诊:按时续保,学生医疗账户会有50元/人/年,用于在校医院的医疗消费,超出50元的医疗费用自理。 2、校外门诊:只报检查费(其它费用自理),参保学生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个保障期每生限报600元。检查费:单据上会显示检查费,无显示的只要显示化验费、B超费、放射费、彩色多普等拍片的费用都可报。 3、校内意外伤害 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门诊)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校内意外伤害如住院,在持卡住院报销后可在学校申请剩余金额报销。 4、其它:贫困生及大病学生医疗补助参见《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宁师后〔2010〕1号) 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如何实现医疗报销 (一)住院医疗报销 1、急诊住院或择期住院 说明: (1)在南京市非医保定点医院或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未持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2)入住南京市医保定点专科医院(如胸科、脑科医院等)无需办理转诊,可直接持“市民卡”办理入院手续。 (3)因急诊入住南京市医保定点综合性医院,如未带市民卡或未及时将卡激活,请向医院说明本人为参保学生,同时委托他人办理转诊手续,事后要求医院按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 (4)以下学生在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事后由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除此四类学生外,如产生不持卡住院个人先垫付医药费的,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A初次参加南京市医保,且市民卡未发下前住院的学生。 B因实习、寒暑假在外地住院的学生。 C因住院周期长在宁无人照顾想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 D因病情确需转往非南京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须由南京市或户籍所在地三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转外地就诊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南京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只可转北京、上海两地)

大学生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大学生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1、办理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已注册学籍且已缴纳该年医保费 用(20 元)的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及学籍不在我校的学生不在受保 范围) 2、有效期限:每次缴费有效期一年,从缴费当年9 月1 日至次年8 月31 日。(当年未缴费或过期后未续办的不予报销) 3、报销范围:在二甲以下公办医院(如武汉市第一至第十六医院) 且住院治疗的学生。(在三甲医院,如同济、协和、省人民、中南、 省妇幼、陆总及民办医院治疗等均不予报销;在外地医院治疗需由院方开具医院等级证明并加盖公章) PS:重.症.疾.病.二甲以下医院无.法.治.疗.,需转往三甲医院的,由原收治医院开具相关转院证明后,可报销三甲医院治疗费用;直接前往三甲医院治疗不予报销。 4、报销方式:在武汉市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可直接向医院 医保科出示学生身份证办理报销,经核查该生医保有效后,医保报销费用会自动在结账时扣除,学生只需支付剩余费用,出院后也无需再向学校上交住院材料。 若在武汉市郊区、外地或市内无法办理医保的规定医院就医,则需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将相关材料交至学工部102 办公室,并领取填写《大学生医保现金申报审核表》。学工部每月将统一报送医保中心,

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报销(每月5 号前上交,逾期将推迟到下月初再报送医保中心)。 5、报销所需材料:①情况说明(注明就诊时间、就诊医院、因何原 因到该医院就诊);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③医院相关材料:住院发 票原件(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须提交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总金额须与发票原件金额相符)、病案首页、长期或临时医嘱、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无手术治疗的不需上交)、医院等级证明(外地医院需上交)。 重.要.提.示.:报销材料原件上交医保局后不论办理成功与否均不予 退还,若材料另有他用,如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等,请学生自留复印件 并加盖医院公章。 6、报销结算:材料上交学校后,需等待医保中心核定批复,准予报 销的学生接到学工部通知后,凭身份证、学生证领取结算单,再凭结 算单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报销现金。(还需办理商业保险的请将结算单 原件留存) 说明: 1、学工部只负责收取相关材料并将材料上交。报销比例及金额等详 细事宜由洪山医保处核定。 2、洪山医保处办理时间为每月 5 至8 日,办理时间大概需要2-3 个月,请耐心等待。

就诊卡问答-流程

王先生到人民医院看病,挂号时医务人员告诉他,从今天开始,医院实行“一卡通”服务,每位病人都要先做一张“一卡通”就诊卡。 在工作人员指点下,王先生填写了相关信息,并交纳了1元办卡费和200元预存费(按要求卡内最少预存10元,用作挂号费和药费等),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就诊卡。办卡员告诉他,下次来看病,就可以跳过这个环节,直接到候诊大厅服务台选科室选医生候诊。 候诊大厅内,护士为王先生刷了新办的卡,并按他的要求选择好科室。不久,广播里传来了请王先生去指定科室看病的温馨提示。 走进就诊科室,医生的办公桌上多了一台电脑和刷卡器。医生不再用纸质处方便笺,取而代之的是电子药品处方单和各类电子检验申请单。医生告诉王先生,此次就医共用去168元,卡内的32元余额可以在取药后到付款窗口退回,也可以继续保留在卡内,待下次使用。 取药处和注射处,医务人员同样使用刷卡显示药方并给药、注射。 今年县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一卡通”是该院推出的一个便民项目。该院茅月存副院长介绍,“一卡通”服务就诊卡是以就医者姓名开户的个人就医基本帐户,存储患者个人信息、就诊信息,是集挂号、就诊、划价、交费、检查、治疗、取药、信息查询等多项就诊流程于一体的多功能卡,具有“安全、快捷、方便、灵活”的特点,不但可以方便患者就诊,减少现金交易,还可以将以往分散的划价、交费等程序集中起来,优化看病流程,减少排队现象,缩短看病时间。 茅院长说:“该卡主要发放给非医保和非农保参保病人,但医保人员和农保参保人员使用原医保卡和农保卡时,只要在第一次使用时到挂号室激活,就具有同样的功能了。” 一卡通门诊病人流程说明 病人来院就诊,分为为两类: 1、初诊病人来诊,首先到挂号室建卡存预交款(10元,多交不限,可以退回),再到候诊

医院就诊流程图

医院就诊流程图 (门诊) (住院) 患者拿到辅助结果后到就诊医 生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医助带领患者到 收费室 患者就诊 导医台(挂号信息请填写完整规范) 内科 外科 中医科 B 超室 化验室 药房 (门诊医生开血常规、彩超、甲功初筛入院指针)达标开具 入院证和住院预交金(入院证填写完整、疾病符合ICD-10标准 和患者初步沟通自费项目和报销比例) 离院 收费室、入出院处(入院登记资料按照身份 证和医保卡填写完整) 护士站(生命体征测试分床等基础资料填写完毕后患者带到 医生处)备注:住院床位分好后不能随意更换,保证七吻合 患者资料交住 院医师 了解病史信息自费告知等信息患者签字 确认,完毕后带患者入住病房 电脑下医嘱(医嘱符合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用药,中药需要开中医会诊单会诊内容和用药符合辨证施治)门诊主任每天查房住院医记录好,在病历中体现并执行,所有住院医保患者医嘱改变和停止由住院医执行并做好记录,门诊医生进行指导商讨,执行由住院医。门诊医生不能修改病历内容 护士核对执行 检查单交患者 办公护士拿处方单

患者输液和治疗 住院医师出院医嘱(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提前告知患者和办公护士,在交接班黑板上记录并做好交接班登记记录)医生把出院证明交办公护士核对患者等候 出院证明到办公护士处,办公护士核对患者住院所有信息做到医嘱 和执行单一致等资料无误后并执行出院医嘱完毕 核对无误后把出院证明和出院带药交患者,患者到 一楼办理出院 出入院处办理(电话核实是否所有手续办理好) 收费室(再次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无误后进行费用费用传递和明细传递结算打印发票,患者费用多退少补) 离院 住院医师完善病历 办公护士核对资料完整性护士长顺序整理、护理质量科主任质量评分 护士长 病案室 回访患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批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批制度 一、审批责任部门: 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站 二、审批责任人 街道社保专干 三、审批依据: 长政发【2007】37号 四、审批范围 辖区范围内社区居民 五、审批权限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审批 六、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所有居民 七、审批需要的有关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八、办理程序和时限 周一至周五 九、监督检查 1、办公室主任组织定期进行内部工作检查。 2、上级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 3、街道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十、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二)、行政审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承担全部责任。 3、办公室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1、办公室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办公室主任和街道有关领导责令改正,进行诫免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办公室主任违反规定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街道有关领导责令改正,进行诫免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 3、行政领导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上述人员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审批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提交资料

东南大学大学生医保指引

东南大学大学生医保指南 1、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东南大学统一组织办理,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1)申请参保时间:新生报到注册时~9月30日止 (2)申报登记,采集信息:登陆《电子注册及医保管理系统》,申报个人信息。 (3)按序、完整填写11个字段的个人信息,所有数字均要求用文本格式输入。 (4)电子照片要求: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佩戴头饰;不得模糊、污点或留有白边;底色为红色或蓝色;jpg格式;大小:宽252* 高312像素;文件号为:一卡通号+姓名。 注意: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否 则无法办理《南京市社会保障卡》。 2、大学生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保障期为一个学年,即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参保大学生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 (1)续保时间:次年5~6月。 (2)由各院系辅导员负责审核续保人员信息,集中上传至校医保办,由学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 3、大学生参(续)保后如何缴费?

(1)个人缴费部分由大学统一组织代收代缴,由校财务处代扣。 (2)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纳,个人缴纳100元/人·年。 (3)缴费期:参保新生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续保老生为次年5月1日至5月30日。 4、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主要包括医保保障期内的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急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 (1)大学生门诊大病、住院的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参照居民医保目录执行。 (2)普通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等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参照东南大学现行公费医疗范围。 5、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1)门诊:门诊由大学包干,看门诊凭本人《校园一卡通》、病历至校内各医疗点就诊。 (2)住院:因病需要住院的,持住院通知单,凭《南京市民卡》在校医院(四牌楼、九龙湖)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 后,至转诊医院办理住院。 (3)门诊大病:凭《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指定医院就诊。 6、看病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 (1)住院、门诊大病及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1、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组织统一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2、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纳,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3、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1)门诊。门诊费用已和学校包干,看门诊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住院。可凭《南京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首诊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住院;若病情需要到转诊医院住院的,应先在首诊医院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办理住院,转诊时限一般为1个月;若在此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市内其他转诊医院住院的,须到原办理转诊手续的首诊医院注销原转诊记录后,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3)门诊大病。凭《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办理准入手续时选择的医院就诊。 (4)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住院、门诊大病及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

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2)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3)日常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5、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发生的适应症医疗费用基金按85%支付。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费用标准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9万元。 (6)住院医疗费补助。参保大学生在一个保障期内,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超

大学生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大学生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一、重庆市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流程 1、参加了大学生医保(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学生住院医疗费报帐流程: 出院时凭身份证结算。自费部分凭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用结算表、出院证明、出院病历和发票原件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注: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及保险公司地址请咨询辅导员,到商保公司门市报销),最后凭保险公司赔付清单原件和医院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到学校医保办报账大厅进行公费医疗补助。 (出院结账(自费部分)→→保险公司理赔→→医保办公费医疗补助) 2、只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学生住院医疗费报帐流程: 出院结算时先全部垫付。然后凭医院出具的费用汇总清单(需打印医保属性:甲、乙、自费类)、出院证明、出院病历和发票原件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注: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及保险公司地址请咨询辅导员,到商保公司门市报销)最后凭保险公司赔付清单和医院费用清单、发票复印件到学校医保办报账大厅进行公费医疗补助。(出院结账(全自费)→→保险公司理赔→→医保办公费医疗补助)3、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的学生住院医疗费报帐流程: 出院结算时先全部垫付。然后凭医院出具的费用汇总清单(需打印医保属性:甲、乙、自费类)和发票原件直接到学校医保办报账大厅进行公费医疗补助。(出院结账(全自费)→→医保办公费医疗补助) 二、重庆市外住院费报销流程 1、提交材料: ①、住院发票原件(医院盖章); ②、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 ③、住院病历:入院记录(有手术的提供手术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医院盖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凡外伤需提供相应外伤证明(学院盖章); ⑥、医院等级证明(医院盖章和当地医保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盖章); ⑦、上学期间住院的同学需要写一份为何上学期间在外地住院的证明(学院盖章)。 2、办理程序: ①、出院后一个月内将以上资料提交到校医院南北区医保办报账大厅; ②、交完相关资料后3—6个月在校医院南北区医保办报账大厅领取相应报销单及报销费用。(报销款下来后会在QQ群369622208通知) 西南大学医院 医保办 2017年9月1日

大学生医保的使用方法和相关规定

大学生医保的使用方法及相关政策 (2018版) 门诊部分 一、校医院门诊 1.挂号时,请出示大学生医保证和一卡通,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2.新生在医保证未下发之前在校医院就诊的,费用先自行垫付,并保留好票据及相关资料(见门诊报销资料),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报销。 二、外转门诊 1.本校学生首选在校医院就诊,若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校医院医生开具转诊单,按转诊单上指定的医院及检查治疗内容在外就诊,原则上不许在外购药。 2.因特殊原因未能第一时间办理转诊的急症患者,可在就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校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说明情况可补开转诊单。 3.一张转诊单仅表示同意一次转外就诊,不可多次反复外诊。 4.外转门诊的费用先自行垫付,同时保留好票据及相关资料(见门诊报销资料),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报销。 三、异地门诊 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实习和休学期间,在异地患病需进行门诊治疗的,可选择所在地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同时保留好票据及相关资料(见门诊报销资料,另外需要门诊医院的等级证明),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报销。

四、门诊报销 1.报销比例和金额:在医保范围内按70%比例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即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门诊最高可报销500元。包括校医院门诊和外转门诊的费用。 2.报销对象:包括新生9月1日到医保证下发之前在校医院门诊就诊的和符合规定的外转门诊的学生,同时报销资料票据齐全的。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在外就医的或票据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医保不予报销。 3.报销资料:请携带医保证、转诊单(校医院门诊不需要)、门诊发票(黄色收据联)、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检查报告单(复印件)以及本人银行卡号(交行或中行)等。另外,口腔科门诊还需要打印“收费明细清单”。 4.报销时间: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集中报销一次,即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校园网的校医院网站或校医院门口通知)。 5.特别说明:当年的门诊发票收据,最晚可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即3月份医保集中报销时报销,否则过期后发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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