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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食品大全分解

有毒有害食品大全分解
有毒有害食品大全分解

有毒有害食品大全

一.粮食及制成品

1.高致癌毒大米(陈化粮、民工粮)以及用这类大米加工制作的彭化食品等:恶心、致癌;陈年毒大米翻新做成米粉!陈化米主要含有易致癌的黄曲霉毒素、吊白块。

2.添加漂白剂的面粉、馒头、花卷,大部分面粉中漂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超量:疲劳、头昏、失眠、多梦、神经衰弱等不适感。

3.黑心月饼:掺加化肥的月饼。

4.黑馅饺子。

5.掺入了大量滑石粉的面粉。吃多了会得肾结石。

二.肉蛋类

1.太仓肉松的原料使用了死猪肉、母猪肉,并且大量使用豆粉,用双氧水漂白母猪肉,病死猪被制成肉松还要加上添加剂、着色剂等,使肉松色泽更加好看;

2.含有大量氯霉素、土霉素等抗生素的禽肉食品、鲜牛奶;

3.用病死变质禽畜加工成卤菜腊肉等方便熟食;

4.用骡马肉冒充平遥牛肉,并且加工中使用工业盐和亚硝酸钠,亚硝酸钠是一种公认的致癌物质。上周北京某1岁小孩吃了路边小摊上买的炸鸡腿,半小时内死亡,经检测,为亚硝酸钠中毒。

5.用敌敌畏浸泡制作的金华火腿:专门有人收购母猪、公猪、死猪拿到金华做火腿。工人光着脚踩在清洗过的猪腿里。为了驱赶苍蝇,防止火腿生虫生蛆,生产商就用敌敌畏等违禁药物来浸泡猪腿。服用敌敌畏可导致胃黏膜损伤,引起胃出血或胃穿孔,农民自杀经常喝它。

6.江苏泰兴市出现“有毒香肠”。

7.温州有毒的“乡巴佬”食品。

8.用“加丽素红”喂养的鸡所产的红心鸡蛋,会引起严重贫血、白血病、骨髓病变,危害胃、肠道,引起胃炎、胃溃疡。

9.用“瘦肉精”饲养出的瘦肉型猪肉。好处是女子吃了可迅速减肥,坏处是吃多了会心慌、气喘、心力衰竭、肾衰竭死亡。中国本来没有“瘦肉精”这种化学物质,据说是浙江某大学教授为了在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而从美国引进的,为了发表论文而故意隐瞒了它的副作用。

10.用敌百虫制作的腊肉,广东番禺日前查获许多,该农药

也有剧毒,是人类自杀的好帮手。

11、用牛肉精、牛肉膏制作的牛肉,以及用其他精、其他膏制作的其他肉。

三.蔬菜,水果类

1.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水果(百菌清、倍硫磷、苯丁锡、草甘膦、除虫脲、代森锰锌、滴滴涕、敌百虫、毒死蜱、对硫磷、多菌灵、二嗪磷、氟氰戊菊酯、甲拌磷、甲萘威、甲霜灵、抗蚜威、克菌丹、乐果、氟氯氢菊酯、氯菊酯、氰戊菊酯、炔蟎特、噻蟎酮、三唑锡、杀螟硫磷等);巨毒高残留农药的张北"无公害"蔬菜;河北省张家口市一些生产示范基地打着“无公害”的招牌向蔬菜喷

洒甲胺磷等剧毒农药,而这里的蔬菜每天都运往北京等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黄瓜没有了过去的清香,西红柿失去了往日甜美,大棚蔬菜和反季节果蔬繁荣了市场,但因生长期短,营养和口感会有损失。有的农民为抢销售期,大量使用化肥、激素、农药导致农产品超常生长。技术提高了农产品产量、改变了农产品的味道,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2.用硫磺熏制的土豆、毒生姜;

3.用违禁"工业盐"腌制的四川泡菜;苯甲酸钠的用量超标六倍,使用属高残留剧毒农药“敌敌畏”杀虫。使用含有大量亚硝酸钠、碳酸钠等的工业盐,它含有铅、砷等有害物质。所以工业用盐是用于化工原料,在食品加工当中是绝对不能用工业盐来放的。大

量有害物质这么加进去,实际上就是把毒药放进去,大量添加致癌物,亚硝酸钠是强的致癌物。

4.肥厚、叶宽、个长、色深的毒韭菜,是用"3911"农药浸灌出的,其残留物导致食用者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腹泻,重症者可出现呼吸困难、昏迷、血液胆碱活下降等。“3911”(甲拌磷乳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在蔬菜上的剧毒农药。

5.用硫磺和工业盐保鲜的鲜竹笋。硫磺和工业盐里含有很多重金属,少量食用会导致内脏伤害,大量食用会造成智力衰退、呆傻现象。

6.黑心豆芽。几乎所有生产豆芽的作坊都会添加各种化学药品,像增白剂、保险粉、无根素、增长素等。保险粉,学名连二亚硫酸钠,一般常用作工业漂白剂,比如染料、服装、纺织物的漂白。放在食品里,会影响视力、肝脏、肠胃,长期食用会引起多种癌性病变。

7.用硫磺进行熏制漂白的毒桂圆。

8.用激素催熟的草莓、狝猴桃。

9.有些果脯、蜜饯中细菌之多,超过国家标准的100倍。

10.含有甲醛的有毒蜜枣。

四.副食,水发食品,调料制剂

1.用矿物油加工制作的毒瓜子。食用矿物油会刺激消化系统,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2.用人粪便、猪大粪浸泡制作臭豆腐。

3.用掉白块、碱性嫩黄口、工业明胶等化学致癌物质加工制作腐竹。

4.用掉白块、色素加工制作红薯粉条、龙口粉丝。

5、驰名中外的山东龙口粉丝传出含强致癌物“碳酸氢铵”。此外,还有粉丝厂以农用碳酸氢铵化肥,把白淀粉提取出来再行制作粉丝,另有工人直接加入腐蚀性强的氨水来提取淀粉。技术员声称,氨水不仅价格便宜,而且“效果”比碳酸氢铵还好。人体摄入含有残留氨的食品后,将转化成亚硝酸盐等致癌物,不仅伤害呼吸、消化系统粘膜,还会破坏人体中枢系统,导致语言障碍、视力模糊等症状。

6.变质豆奶。

7.安徽出现的毒奶粉。

8.含石炭酸的米粉。

9.上海三元"全佳"牌乳酸菌饮料中有毒霉菌多得无法用数位计量。

10.用硫磺熏白的银耳、红辣椒、花椒。

11.用墨水染色的"黑"木耳。乌黑发亮的木耳都是用墨汁染过的,“料子”里一般都加糖、淀粉、硫酸铜、硫酸镁,有时候还加水泥。为防虫添加作为农药使用的高毒磷化铝。用硫酸铜和硫酸镁的目的是增加重量,因为黑木耳的吸溶性很大,很多其它(物质),包括糖、盐等都能吸收进去,而硫酸铜和硫酸镁的比重大、易溶于水,易吸收进黑木耳中。

12.用色素染制的绿茶。

13.用人尿浸泡的鲜海虾。

14.各类水发食品的浸泡液中掺入甲醛。

15.用糖精水和色素勾兑的“葡萄酒”。

16.用工业用酒精勾兑的白酒。

17.在下水道里淘出的“潲水油”。

18.用石蜡做凝固剂的重庆火锅底料。会致癌。

19.千人涮过的红油老汤。

20.湖南的毒猪油。

21.价格低得出奇的假鸡精。

22.用下脚料毛发水勾兑出的毒酱油。含铅、砷、黄麴霉毒素、4-甲基米唑、氯丙醇等有害物质,可致人惊厥甚至诱发癫痫症。

23.添加化工原料"非食用冰醋酸"的山西老陈醋。工业冰醋酸会产生一些游离矿酸、重金属砷、铅超标。

24.厕所旁边灌出来的果汁、滥用防腐剂。

25.含苯甲酸、植物杀菌素、亚硝酸盐的方便食品、饮料、酱油、蚝油味晶。

26.用福尔马林制作的毒血旺,即猪血、鸭血、鸡血。

五.其他

1.用硫磺熏药水泡卫生筷。工业硫磺里有重金属,像铅或砷,会对人肝脏或肾脏造成破坏。

2.低质量的饮水机;四成的饮水机存在安全隐患。低质量饮水桶,用医用废弃塑料制造的饮水桶。

3.不合格的一次性医疗器具。

4.多得难以记数的假药。

5、用废旧塑料制作的珍珠奶茶。

元康发帖于:社会聚焦发布时间:2010-4-11 22:35:15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c2524923.html,/f?kz=1059164735

早上醒来,用二甘醇超标的田七牙膏刷刷牙,

再用发臭的蓝藻水洗洗脸,

给孩子冲一杯添加了三聚氰胺和激素的牛奶,

自己喝杯黑作坊制作的豆浆,

吃根用地沟油炸出的油条外加一个苏丹红咸蛋,

或是用废纸箱当肉馅的包子,

就点儿废旧油漆桶里腌制的泡菜,

吃饱喝足,准时赶到假烟厂上班,

在山塞机上偷看股票:从6124点跌到1240.46点。

中午,和同事到露天厕所旁边的小餐厅吃饭,

点一盘用避孕药催大的香辣膳鱼,

再加一盘从臭水沟里捞来的龙虾,

还有盘用敌敌畏喷过的小白菜,

再盛两碗用陈化粮煮成的毒米饭,

老板还免费奉上了一杯重金属超标100倍的碧螺春……

算账的时候168(太黑了,还不打折)吉利,

老板又找回了张假币。

晚上,回家蒸一盘含瘦肉精的死猪肉,

凉拌福尔马林泡的海蜇皮,

抓个加了染色剂和漂白粉的馒头,

喝上两杯用甲醇勾兑的白酒……

要睡觉的时候,被刚装修完的房间里甲醛味呛得眼泪直流,

只好把脑袋蒙到黑心棉被里。

想到房子还有四十万贷款加八十万利息,

辗转反侧到天半亮也没睡着,

没办法找来一瓶安眠药,

吃了大半瓶越吃越兴奋,

含了一片在嘴里仔细品了品,

哦,原来它也是糯米粉。

一、有毒的营养品

1、毒奶粉:其实奶农最初并非直接添加三聚氰胺,因为成本较高,他们直接添加的是尿素。对这两个字应该没人陌生,尿素在奶粉生产的高温环境中生成了三聚氰胺。三聚氰胺是一种低毒的化工原料,在婴儿体内最大的耐受量为每公斤奶粉15毫克。

2、毒蜂蜜:用白糖加水和硫酸进行熬制,利用酸解的作用将白糖的双糖分子分解成单糖假冒蜂蜜。还有用饴糖、糖浆等来冒充,还有用粮食作物加工成糖浆充当蜂蜜。还有将土豆打成粉状,熬成粥,再加入白糖搅拌。

3、毒罐头:很多水果罐头都是以未成熟的水果做原料,加入高锰酸钾、工业火碱、糖精、染色剂、吊白块和硫磺组成营养水泡制。这里面含有大量致癌物质。一些罐头里残留的二氧化硫会对眼睛、喉咙产生强烈刺激,会引起腹痛、腹泻、严重会致癌。

4、毒银耳:为了洁白娇嫩,用硫磺熏制,二氧化硫会直接吸附在银耳上,摄入后的症状前面有说。

二、有毒的主副食

1、毒薯片薯条虾条:这些都是淀粉类食品,而淀粉类食品在高温烹调下容易产生丙烯酰胺。卫生部检测结果显示,高温加工的淀粉类食品中丙烯酰胺的含量较高,薯类油炸食品中丙烯酰胺的平均含量高出谷类油炸食品4倍。丙烯酰胺是生产聚丙烯酰胺的原料,是一种致癌物质。而这些膨化食品不仅含有大量饱和脂肪,而且含有对心脏健康威胁很大的反式脂肪酸,以及有毒的脂肪氧化聚合物,对解毒能力较弱的幼儿、老人和肾病患者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而膨化食品的铝超标则很容易致人痴呆。

2、毒瓜子:用明矾吸水,工业盐翻炒,药用滑石粉或工业石蜡抛光,用柠檬酸、泔水油和甜蜜素调味和胭脂红调色。而白南瓜子要用硫磺熏蒸漂,炒葵瓜子用硫酸亚铁,这些有毒物质都会在人体内沉积,特别是明矾中分解的铝经过肠胃吸收,会对机体造成损害,早期症状表现为腹泻、呕吐、头晕、身体虚弱、抑郁、焦躁、记忆力衰退。严重的造成肝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如果在脑部沉积,会造成痴呆和帕金森症。工业石蜡含有一种叫多环芳烃或稠环芳烃的杂质,是非常强的致癌物质。

3、毒蜜饯:用工业盐和防腐保鲜药腌制,用保险粉药水、二氧化硫或焦亚硫酸钠进行漂白,然后用硫磺熏过后倒入池里用糖水腌制,再加上一些糖精、甜蜜素柠檬酸和盐来调味,最后用金黄粉来染色,然后用工业明胶融化加一些淀粉,调成白色的稠糊状,给蜜饯打粉。金黄粉俗称二号红,是工业用原料,有强致癌性。着色剂会致基因突变、畸形和癌症。

4、毒油条:使用明矾做原料,铅超标。为了使油条更松脆,使用洗衣粉发酵面团,然后用地沟油泔水油烹炸。会对大脑及神经细胞产生毒害,致痴呆症。

5、毒快餐盒饭:餐盒使用废旧塑料加工,添加工业石蜡和滑石粉、色素等违禁化学品,这些以氟利昂作为发泡剂含有聚苯乙烯有毒材料,可致消化不良、胆结石以及肝功能疾病。聚苯乙烯是种致癌物质,会造成生殖机能失常,引起细胞癌变。在使用过程中,当温度超过65°会产生一些毒素和二恶英。二恶英是一种有毒的含氯化合物,是世界上已知有毒化合物中毒性最强的,能引起皮肤病和伤及胎儿,还可能造成男性雌性化。

6、毒米:陈化米,黄曲霉菌严重超标,而黄曲霉菌是目前发现的最强的致癌物质,280°高温下仍可存活。新米也存在安全问题,稻米在种植时为了保护稻种,用剧毒农药浸泡,会造成农药残留进去人体。

7、毒爆米花:含铅量高,糖精影响更大,糖精本是石化产品,主要由甲苯、氯磺酸、邻甲苯胺组成,对大脑肝肾都有伤害,可致癌。

8、毒方便面:地沟油炸方便面,含丙烯酰胺,俗称丙毒,可能致癌。长期低量接触丙烯酰胺,会出现嗜睡、情绪和记忆改变、幻觉和震颤等,伴随末梢神经病,出汗和肌肉无力等,调料包里使用山梨酸钾防腐,色素,香精、日落黄等化学物质。

9、毒面粉:那些看起来雪白的面粉以及做成的松软馒头、面包,其实可能添加了增白剂和溴酸钾,这两种均是较强的致癌物质。过量食用溴酸钾会损害人的中枢神经、血液以及肾脏。而增白剂的主要成分是过氧化苯甲酰,这是一种工业使用的氧化剂,过氧化苯甲酰分解产物为苯甲酰,苯甲酰的分解过程是在肝脏内进行的,长期食用过量苯甲酰对肝脏有损害。

10、毒凉皮:为了使凉皮更有口感,成本更低,生产过程中加入了敌敌畏和工业盐,为了让凉皮更劲道更有嚼头,居然在凉皮中添加了硼砂。敌敌畏是种水溶性的有机磷剧毒农药,使用者会患急性胰腺炎、胃出血、胃穿孔等。工业盐前面说过了。剧毒硼砂摄入后可与胃酸作用产生硼酸,妨碍消化酵素作用,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的吸收,促进脂肪分解导致体重减轻,会损坏肝肾,致癌。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以及昏迷。硼砂的致死量,成人40克,儿童10克。

11、毒米粉米线粉丝:吊白块和黄曲霉菌。

12、毒面条:加入增白剂或者明矾,还有硼砂。危害参照前面。

13、毒鸡翅鸡腿鸡爪:乡巴佬事件导致的危机至今存在。大多厂家都添加了焦糖色素、鲜活剂、酸性橙、亚硝酸盐、过氧化氢以及防腐剂、色素等有毒化工原料。焦糖色素含砷铅、汞等

有毒元素,而鲜活剂主要成分为甲醇,酸性橙主要用于皮革、纺织物的染色。都对人体有极大伤害。

14、毒馒头:想吃粗粮,就加点柠檬黄,想吃白面的,就加点增白剂,想吃软口的有改良剂,嫌个头小再加点膨松剂。长期食用会诱发多种疾病,有的长期摄入会致癌,还可能导致胎儿畸形。

15、毒烧烤:原料的来源真假就不说了,烤制过程中,木炭燃烧不完全会产生致癌物质。肉在高温下被分解脂肪滴在炭火上,再与肉里蛋白质结合,氨基酸会变化产生一种叫苯并芘的致癌物质,有诱发胃癌、肠癌的危险。常吃烧烤的女性罹患乳腺癌的危险是常人的2倍。

16、毒臭豆腐:豆制品在发酵过程中,本身就会产生甲胺、腐胺、色胺等胺类物质以及硫化氢,它们具有一股特殊的臭味和很强的挥发性,而一些缺德的商贩把硫化钠、硫酸亚铁等化学物品加水调成又黑又臭的液体,或者以田螺和馊水、腐肉、死苍蝇为原料做成黑水,用来浸泡臭干和臭豆腐,晾晒后放入盛满又黑又臭的水桶里浸泡变臭,发酵密封到长蛆,产生刺鼻臭味。若不够臭,再放入少许粪水腌制增臭或者拿大便做食品添加剂,还有的用布包好放到粪池里闷臭,而且炸臭豆腐的油都是垃圾油,长期不换油,食用这样的臭豆腐会对身体有严重伤害。

17、毒酒:工业酒精加白开水。

18、毒桶装水:使用非食用pet塑料,里面的乙二醇一旦氧化会产生乙二醛,浓度若高于10毫升每公斤,则会对血液系统、肝肺、神经系统造成损伤。

19、毒榨菜:为了增加腌制咸菜和榨菜的颜色大量使用硫酸铝钾、黄粉、漂白剂、着色剂等。长期食用这些会致癌。

三、有毒的水产海鲜

1、毒海鲜:浸泡加工海鲜水发货的主要工业原料有用工业火碱、福尔马林、工业氢氧化钠、硫酸亚铁、双氧水、甲醛等等。这些工业原料是为了缩短水发时间,使水发货发的更大、重量增加三至四倍,看上去更白更新鲜,并可延长保存时间。氢氧化钠具有强腐蚀性,能灼伤人体皮肤,氢氧化钠用来加工食品会使食品更好看,但这样的食品会对消化系统造成严重的、永久的损伤。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添加入食品中可起漂白、防腐和除臭的作用,可提高食品的外观,过氧化氢与食品中的淀粉形成环氧化物可致癌,特别是消化道癌。而为了能延长储放活鱼的存货时间,使死亡后的海鲜颜色鲜亮,使用孔雀石绿是很多海鲜运输业的必然选择,也成为保鲜保活的法宝。孔雀石绿具有高毒素、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

2、毒海带:使用印染化工染料,连二亚硫酸钠和碱性品绿进行泡、染加工。连二亚硫酸钠对眼、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性,接触后可引起头晕、恶心、呕吐,碱性品绿的真实身份是工业染色剂,长期食用会致癌。

3、毒水产:致癌多宝鱼,但有毒只是多宝鱼吗?现在很多鱼虾在养殖的时候就会被养殖户投放孔雀石绿、呋喃唑酮、金霉素、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甲醛等,有些为了让鱼多长肉,甚至在饲料里放避孕药。这些化学物质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引发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

症、致突变致癌。特别是孔雀石绿,是有毒三苯甲烷化合物,可致癌。如果女性经常食用含避孕药的水产,可致不孕。

四、有毒烹调作料

1、毒盐:市场上很多小摊小店经营的食盐很有可能是一些环境条件极其恶劣的小加工厂使用工业用盐和少部分食用盐混合搅拌而成的,未加碘,未经检疫。这种食盐含有致癌成分——亚硝酸盐,一旦食用0.3克以上即可对人体造成中毒,以至严重危害人的健康。

2、毒白糖:使用工业淀粉渣对假白糖,工业淀粉及残渣对人体会造成神经性毒害,使生长发育迟缓,还会对呼吸道肾脏产生毒害。为了达到白糖漂白防腐的作用,还会在生产的时候使用二氧化硫,一旦超标,轻则会引起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严重会毒害肝、肾,甚至致癌。还有吊白块,毒害参照前面。

3、毒酱油:利用人的毛发、畜禽杂毛解液(俗称毛发水)以及牛羊蹄角、动物骨骼、血块等为原料,以工业盐酸为催化剂,再以工业碱中和配制而成的动物水解酱油,其内含的三氯丙醇属致癌物质,长期食用能使人慢性中毒、惊厥、诱发癫痫症、致癌。

4、毒醋:醋精勾兑,陈化粮醋,还有用冰乙酸、酱色素、陈醋精和自来水勾兑成的醋,以及用有毒工业醋酸加自来水、工业盐、色素加工成醋。工业冰醋酸的食醋会产生游离矿酸、重金属砷、铅,导致中毒。

5、毒辣椒:苏丹红,这个中国人都不陌生。

6、毒猪油:利用废弃的原料油、泔水油、过菜油甚至地沟油提炼,还有使用死猪、病猪、种猪、垃圾猪肉或者猪的碎肉、猪皮、猪肺甚至猪甲状腺、淋巴结提炼,使用双氧水漂白和工业消泡剂漂煮,双氧水已经说过了,消泡剂里面含有一些重金属矿物砷、铅、苯环和杂环之类的物质,对肝脏肾脏都有损伤。

7、地沟油:说白了,这种垃圾油连猪都不吃。至于毒害,大家想想都觉得恶心。

8、毒火锅:很多火锅锅底是用石蜡作为凝固剂制成的,工业级石蜡在高温下裂解,容易产生致癌的多环烃类化合物,油就不用说了,地沟油泔水油,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五、有毒的肉禽熟食

1、毒卤菜:病鸡、死鸭、烂猪头、下脚料的肠子、肚子,用松香褪毛,卤制过程中使用亚**、氰氧化钠、福尔马林、双氧水、工业用盐、漂白剂、发色剂、着色剂、防腐剂、猪肉精膏等添加剂。各种添加剂沉积在卤菜里还会产生一种有毒物质——硝。50毫克氰氧化钠就可以致人死亡。

2、毒肉:为了缩短动物生长周期,使用激素和抗生素,死的病的就不说了,还有瘦肉精。瘦肉精又叫盐酸克伦特罗,人食用后临床表现为心跳过速、面颈、四肢肌肉颤抖、头晕恶心呕吐,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的患者可能会有意外情况发生。美女们不就经常自嘲,如果减肥失败,请把我埋在瘦肉精里。

3、毒狗肉:一些毒狗贩子经常把氰化钾、砒霜、毒鼠强等制成的药丸和排骨绑在一起,或者夹在馒头和肉里,然后把这些毒死的狗大量的销往市场,这些含氰化物等剧毒的狗肉最后上了我们的餐桌。氰化物在人体内不易分解,会引起头痛、头晕、四肢抽搐等中毒症状,并对呼吸道、血液系统、大脑、神经、消化系统等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严重的可造成死亡。而病死狗肉、狂犬狗肉更是让我们无话可说。

4、毒香肠:材料就不说了,死的病的垃圾的肉都有。用胭脂红色素、亚**和玉米淀粉、防腐剂制作。亚**主要作为发色剂和防腐剂使用,过量会对身体造成危害。

5、毒禽蛋:饲料加了人工色素加丽素红粉末,鸡吃后三天就能产下红心蛋,超标的话,轻则引起胃炎胃溃疡,重则引起严重贫血、白血病、骨髓病变等。红心鸭蛋则是在饲养中添加了偶氮染料苏丹红4号,这是毒性更高的致癌物质。

6、毒皮蛋松花蛋:在制作中使用了大量的双氧水、纯碱(碳酸钠)、生石灰、氧化铅(黄丹粉)、硫酸铜、草木灰、氢氧化钠等。氧化铅容易损伤神经系统、损伤大脑、造血系统和消化系统,引起贫血、抑制免疫力、影响儿童的正常发育。硫酸铜是工业原料,广泛用于杀虫剂、防腐剂、有色金属的选矿等。

六、有毒的果蔬和家常菜

1、毒水果:为了防虫使用剧毒农药。果实还不成熟就使用催熟剂,也就是乙烯利。把小的水果使用激素或者膨大剂增大。不甜了用些甜蜜素。农药超标的水果上残留的有机磷会引起神经

功能紊乱,重者中毒身亡。果蔬食品的重金属,亚硝酸盐污染属于慢性中毒,是导致癌症、精神分裂症、软骨病等多种疑难杂症的因素之一,而反季水果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甚至是农药,更是危害健康。

2、毒酸菜:把叶子放在池子或大锅里,倒上化学染色剂染色,再加上工业盐,加工者就用双脚在里面踩,一天就可以造就所谓的酸菜。工业盐学名亚硝酸盐,产生的亚硝胺是一种强致胃癌物质。为了防止腐烂和颜色保鲜,会加入大量焦亚硫酸钠和醋酸,而残留的二氧化硫会造成危害。

3、毒豆芽:有黄豆芽无根素、绿豆芽无根素、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增粗剂、增白剂、防腐剂、无叶灵等。无根豆芽素是一种激素农药,对人体有致癌致畸性的作用。保险粉前面有说。防落素和增粗剂都含有对人体危害的元素,众多植物生长调节剂都属于农药的范畴,长期摄入非常危险。

4、毒火腿:为了防虫防腐,使用敌敌畏进行浸泡或喷洒,连苍蝇都不敢靠近,人就可想而知了。

5、毒鸭血:用废弃动物血,加入工业盐,里面的亚硝酸盐会对内脏、消化系统造成伤害。

6、毒木耳:把发霉变质的废弃木耳通过墨汁浸染然后加糖、淀粉、硫酸铜、硫酸镁、卤水、尿素、明矾、氨水等有害物质,再烘干,有时添加水泥。为防虫,还添加高毒农药使用的磷化铝。黑木耳的吸溶性比较大,硫酸铜比重大、硫酸镁溶于水,很容易被吸收,这些有毒物质是很难被洗掉的,对人的危害很大。

7、毒腐竹:加入吊白块、甲醛、硼砂。

8、毒肉松:用双氧水漂白垃圾肉,还有落日黄等添加剂,还有着色剂。

9、毒豆腐:黑作坊做豆腐用的是陈旧的饲料,为了增白防腐有韧性,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会添加工业石膏和消泡粉。工业石膏中铅和砷的含量较高,极具毒性。而砷在人体内聚积到一定程度,很可能会引起皮肤癌和肺癌。另外还有添加吊白块,还有硼酸、土霉素、柠檬酸、工业盐、工业色素,吊白块学名次硫酸氢钠甲醛,由于高毒性,过量食用可致人肾脏、肝脏受损,引发癌症和畸变。一次食用量达到10克有生命危险。而几年前报道的某地豆腐作坊专门在当地骨科医院垃圾堆里收集带血的石膏用来点豆腐更是惊破人胆。

10、毒韭菜:使用3911灌根,属于高毒农药,其残留可导致食用者头疼、头昏、无力、恶心、多汗、呕吐、腹泻、重者呼吸困难,昏迷,血液胆碱酯酶活性下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基本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参考资料:金华律师https://www.wendangku.net/doc/5c2524923.html,/jinhua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1】10号 (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8次会议、2001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84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4月10日起施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食品安全承诺书大全

食品安全承诺书大全 承诺书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身为中国白酒第一品牌的供应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我们一切安全生产加工的安全前提,为了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依法组织生产,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担企业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遵守企业用良心生产食品的道德观,共筑食品安全防线,为此我公司向社会以及五粮液集团公司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做食品就是做良心”的观念,以对社会和大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垂范自律,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靠质量占领市场,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三)严把进厂关,严格对原辅料的验证,杜绝不合格的原辅料进入生产加工过程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 (四)严把生产关,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过程及关键控制点管理规范。 (五)严把出厂关,强化检验制度。确实做到对产品进行

批批检验,保证出厂检验结果准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决不出厂。 (六)实现产品质量的追根溯源。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添加剂采购使用制度以及原辅料验证、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及产品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 (七)我将信守以上承诺。本《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本 人和物资采购中心各一份。 承诺单位负责人: (签名盖章) 承诺时间:年月日 承诺书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师生使用。 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

有毒有害食品大全分解

有毒有害食品大全 一.粮食及制成品 1.高致癌毒大米(陈化粮、民工粮)以及用这类大米加工制作的彭化食品等:恶心、致癌;陈年毒大米翻新做成米粉!陈化米主要含有易致癌的黄曲霉毒素、吊白块。 2.添加漂白剂的面粉、馒头、花卷,大部分面粉中漂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超量:疲劳、头昏、失眠、多梦、神经衰弱等不适感。 3.黑心月饼:掺加化肥的月饼。 4.黑馅饺子。 5.掺入了大量滑石粉的面粉。吃多了会得肾结石。 二.肉蛋类 1.太仓肉松的原料使用了死猪肉、母猪肉,并且大量使用豆粉,用双氧水漂白母猪肉,病死猪被制成肉松还要加上添加剂、着色剂等,使肉松色泽更加好看; 2.含有大量氯霉素、土霉素等抗生素的禽肉食品、鲜牛奶; 3.用病死变质禽畜加工成卤菜腊肉等方便熟食;

4.用骡马肉冒充平遥牛肉,并且加工中使用工业盐和亚硝酸钠,亚硝酸钠是一种公认的致癌物质。上周北京某1岁小孩吃了路边小摊上买的炸鸡腿,半小时内死亡,经检测,为亚硝酸钠中毒。 5.用敌敌畏浸泡制作的金华火腿:专门有人收购母猪、公猪、死猪拿到金华做火腿。工人光着脚踩在清洗过的猪腿里。为了驱赶苍蝇,防止火腿生虫生蛆,生产商就用敌敌畏等违禁药物来浸泡猪腿。服用敌敌畏可导致胃黏膜损伤,引起胃出血或胃穿孔,农民自杀经常喝它。 6.江苏泰兴市出现“有毒香肠”。 7.温州有毒的“乡巴佬”食品。 8.用“加丽素红”喂养的鸡所产的红心鸡蛋,会引起严重贫血、白血病、骨髓病变,危害胃、肠道,引起胃炎、胃溃疡。 9.用“瘦肉精”饲养出的瘦肉型猪肉。好处是女子吃了可迅速减肥,坏处是吃多了会心慌、气喘、心力衰竭、肾衰竭死亡。中国本来没有“瘦肉精”这种化学物质,据说是浙江某大学教授为了在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而从美国引进的,为了发表论文而故意隐瞒了它的副作用。 10.用敌百虫制作的腊肉,广东番禺日前查获许多,该农药 也有剧毒,是人类自杀的好帮手。

陈君石院士谈食品安全

陈君石院士谈食品安全 ——《杨澜访谈录·食品安全》 随着社会与经济发展,食品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其主要诉求已经从生存、温饱过度到丰富物质生活、健康保健乃至精神的范畴。因此,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城市居民对食品的首要要求,也逐渐从有无、价格、质量发展为安全和科学。 但许多人却感觉到,食品安全的问题正越来越多,大家在吃东西的时候越来越缺乏安全感。这究竟是事物本身在客观上越来越恶化,还是我们在主观的杞人忧“天”?在这个“天”字第一号的民生问题上,著名的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中国工程院陈君石院士的解析,应该可以为我们提供了一颗定心丸。 恐慌是媒体炒作出来的 杨澜:老百姓中间这两年流行一句话,叫做吃动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上什么,心里没数。陈教授,您说现在吃什么,心里能有数? 陈君石:假如要我说的话,什么都能吃。 杨澜:您这话怎么讲? 陈君石:我的说法是基于我认为,我们的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而且是一年比一年好。我的根据是,包括预期寿命、小孩生长发育状况,都在不断地上升。卫生部连续15年在全国30个省市每年一次对市场食品进行抽检,用国家标准来衡量,15年以前的食品合格率,大概只有百分之五六十,其中酱油最差,大概百分之三四十。到现在总的食品合格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九十,连酱油都达到百分之八十多了。 杨澜:那公共食品的安全问题,为什么会屡屡成为媒体上的一个热门的话题。就连我母亲负责家里采购蔬菜时,也经常说不知道买什么安全了? 陈君石:我想这是因为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渠道的不畅通,它包括科学家、政府、媒体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也就是说,消费者知道的信息本来应该是科学的、客观的和准确的。但实际上,目前的状况与之差距很大。 比如最近的苏丹红鸭蛋。苏丹红是动物致癌物,但人吃了含有苏丹红的鸭蛋,会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是要经过科学评估的。所谓被致癌物污染的食品就是致癌食品,这纯属媒体炒作。被致癌物污染的食品肯定有问题,但是否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影响,它有一个量的问题。 杨澜:那么以含苏丹红的红心鸭蛋为例,吃多少才会对人体造成可测量的危害? 陈君石:第一,苏丹红是动物致癌物,没有证据证明苏丹红对人会致癌。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世界癌症研究中心,负责对世界上所有的化学物质进行致癌作用的评价和分类。最高档是人的致癌物,像烟草、烤鸭皮、炭烤羊肉串里面的多环芳烃;下面一档,是可疑的人的致癌物,比如说炸土豆条里头的丙烯酰胺;第三类才是像苏丹红这样的动物致癌物。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赵红霞辩护律师)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一、基本定义: 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不仅指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有害食品)选择。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简单地一律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根据行为特征,确定犯罪罪名,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生产有害食品罪、销售有害食品罪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三、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一、刑法基本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1】10号 (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8次会议、2001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84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4月10日起施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2008年6月25日公通字〔2008〕36号 第二十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管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等管理内容。 2范围:本标准适用公司各使用部门。 3术语与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 3.2 毒品(和感染性物品) 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4 职责 4.1 行政人事部负责培训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毒品管理法规、规章; 4.5 采购部负责严格危险化学品、毒品的仓库管理人员操作规程和领用; 4.2各使用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毒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 5 危险化学品、毒品的范围与毒品的分类 5.1 范围 危险化学品及毒品的范围系指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5.2 危化品、毒品的分类 根据化学组成和毒性大小可分为: 5.2.1 无机剧毒品:如氰化钠、氰化亚铜、氯化汞等。 5.2.2 无机有毒品:如汞、碘化钾、氯化钡、亚硫酸氢钠、硫氰酸胺、液氨等。 5.2.3 有机有毒品:如四氰化碳、苯胺、草酸、三氯乙烯、三氯甲烷、对苯二酚等。 5.2.4 有机剧毒。 6 危险化学品、毒品储存的安全与环保要求 6.1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6.1.1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避雷装置和消防器材齐全完好,电器设施必须是防爆型,采取隔热通风设施,保证库房内干燥凉爽,减少可燃气体聚集,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 6.1.2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应隔离贮存。 6.1.3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柜、分库贮存,每种物品都要标有名称、燃烧特性、灭火方法,并保持一定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故意的认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故意的认定 ——上海一中院判决王岳超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人民法院报案例指导2011年6月23日) 裁判要旨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定罪量刑中的难点之一,系如何准确把握犯罪故意的“明知”,在被告人拒不承认“明知”的情况下,正确采用“推定明知”的审查方法对于案件准确定性至关重要。 案情 2008年10月,因受“三鹿事件”影响,熊猫乳品公司的销售客户福建晋江公司将1300余件熊猫牌特级和三级全脂甜炼乳退回熊猫乳品公司。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为减少本公司的经济损失,在明知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存在三聚氰胺超标的情况下,仍于2008年12月30日召开有三被告人和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荣建琼、朱贵奏、潘兴娟参加的会议,决定将上述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按比例添加回炉生产炼奶酱,并于2009年2月起批量生产,直至2009年4月23日案发。熊猫乳品公司采用上述方式生产的炼奶酱合计6520余罐,价值36万余元,其中已销售3280余罐,价值20余万元。 案发后,经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福建晋江公司退回的熊猫牌全

脂甜炼乳以及使用该甜炼乳回炉生产的炼奶酱进行抽样检测,所检产品三聚氰胺含量超标,其中最高值为34.1mg/kg(国家临时管理限量值为2.5mg/kg)。已销售的涉案炼奶酱召回率约94%。 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系单位犯罪,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出控诉。 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认为,事先并不明知福建晋江公司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三聚氰胺含量超标。 裁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明知三聚氰胺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为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仍将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甜炼乳掺入原料用于生产炼奶酱,且部分产品已销售,其行为符合单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系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陈德华系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均应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关于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否认明知福建晋江公司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三聚氰胺含量超标和故意添加重新回炉生产的辩解以及辩 护人提出认定犯罪证据不充分的辩护意见,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人的多次供述互相吻合,真实可信。另外熊猫乳品公司因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而被全国通报,并因

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

北京物资学院 2010 —201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 社会学概论(0608725) 课程考察要求 一、形式:论文 二、论文要求:运用课堂所讲授的相关理论知识,收集有关资料撰写论文,就有关社会学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或就现实中有关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进行分析讨论。 题目:运用本学期所学的社会学概论的知识分析我国当前社会的食品安全问题,题目自拟。 三、字数:3000字左右。 四、评分标准及细则 (一)总体评分标准 1.90-100:论文观点鲜明,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或现实意义,逻辑结构清晰合理,文字简洁流畅,分析深入,研究理论工具合理,研究方法科学,研究结论具有创新或创造性; 2.80-89:论文观点鲜明,能够依据现有的理论对现实社会问题进行较深入的分析,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现实意义,论文结构合理,研究结论具有说服力,文字流畅; 3.70-79:论文立论成立,并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结论部分具有合理性,论文结构合理,文字通顺; 4.60-69:立论基本成立,但缺乏深度,或未能社会问题进行合理、可信的分析,或分析建议的合理性或可行性存在问题,逻辑结构不存在重大问题,文字基本通顺; 5.60分以下:理论基础错误,论文逻辑结构存在严重缺陷,研究结论不合理、无任何说服力,文字不通顺。 (二)具体评分细则 1.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体例、格式及我院论文考察的相关规定。(20分) 2.文章思路清楚,结构合理,论证完整,内容充实。(25分) 3.有明确的个人观点,见解正确,符合实际,切实可行。(25分) 4.语言符合论文风范,表达流畅,说理明白,言简意赅。(20分) 5.打印格式完全符合标准要求。(10分) 五、其他 避免发表偏激、缺乏根据乃至不负责任的意见。(严禁整篇从网上下载,已经发现,零分处理) 学 号 : 班 级 : 姓 名 : 装订线内不要 答 题

中国有毒食品大

中国有毒食品大全 曾经看见有人预言中国人将在20年内丧失生育能力,看看下面这些有毒食品大量漫延横行,不加以制止预言将成为现实。在下面列出我所知道的有毒食品,希望对各位网友注意保护好自己,留住中华民族的根。请各位将你所知道而这里没有列出的有毒食品跟帖,让这个帖子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全。 1.高致癌毒大M(陈化粮、民工粮)以及用这类大M加工制做出的彭化食品等:食用这类大M,轻则出现恶心等现象,长期食用还可能致癌; 2.毛发水勾兑出的毒酱油:铅、砷、黄曲霉毒素、4-甲基M唑、氯丙醇等对人体有害; 3.敌敌畏泡金华火腿; 4.各类水发食品的侵泡液中掺入甲醛; 5.含有甲醛的有毒蜜枣; 6.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水果(百菌清、倍硫磷、苯丁锡、草甘膦、除虫脲、代森锰锌、滴滴涕、敌百虫、毒死蜱、对硫磷、多菌灵、二嗪磷、氟氰戊菊酯、甲拌磷、甲萘威、甲霜灵、抗蚜威、克菌丹、乐果、氟氯氢菊酯、氯菊酯、氰戊菊酯、炔螨特、噻螨酮、三唑锡、杀螟硫磷等);巨毒高残留农药的张北“无公害”蔬菜; 7.用“瘦肉精”饲养出的瘦肉型猪肉中的化学成分在医学临床上可以

治疗哮喘; 8.用矿物油加工制作的毒瓜子,食品中矿物油进入人体后,会刺激人体的消化系统,轻则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9.用加丽素红喂养的鸡所产的红心鸡蛋,引起严重贫血、白血病、骨髓病变等; 10.用猪大粪浸泡制作臭豆腐; 11.用人尿浸泡的鲜海虾; 12.黑心月饼;掺加化肥的月饼; 13.变质豆奶; 14.添加增加剂的馒头、花卷; 15.用硫磺熏白的银耳、红辣椒、花椒; 16.用激素催熟的草莓、猕猴桃; 17.用石蜡做凝固剂的重庆火锅底料; 18.用色素染制的绿茶; 19.用违禁的“工业盐”腌制的四川泡菜; 20.用硫磺熏制的土豆; 21.肥厚、叶宽、个长、色深的毒韭菜,这是用“3911”农药浸灌出的,其残留物导致食用者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腹泻,重症可出现呼吸困难、昏迷、血液胆碱活性下降等; 22.掺加“掉白块”的龙口粉丝;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马永顺律师来源:未知作者:admin 一、概念及其构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康、生命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的这种食品有以下两个特征:(1)掺入了有毒、有害物质,即对人体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机体健康的物质。所谓有毒的物质,是指进入人体后能与人体内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从而对人体的组织和生理机能造成破坏的物质。所谓有害的物质,是指被摄入人体后,对人体的组织、机能产生影响、损害之物质。犯罪分子这样做,大多是为了获得食品的外观亮泽、感观真实或口味适宜,这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大多是被作为一种添加剂掺入食品中的。至于哪些是有毒、有害物质,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食品卫生监测机构作出鉴定。实践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也多种多样,如制酒时加入工业酒精加工成食用酒,在汽水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色素,还有的在牛奶中加入石灰水等等。(2)掺入的有毒、有害物质是非食品原料,即这些物质是根本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在牛奶中掺入石灰水,在香油中掺入柴油,用工业盐酸制造酱油,等等,才可构成本罪。如果掺入的是食品原料,尽管可能有毒、有害(当然不能是剧毒大害),亦不构成本罪。如掺入酸败的油脂,变质的水果等于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就不构成本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可以他罪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论处。 掺入的对象应为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即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虽有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是不是在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如在他人食用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无论是否出现了危害结果,均可构成本罪。 根据本法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构成其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既构成该罪,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属于法条竞合,应依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处罚原则,择取处罚较重的罪定罪量刑。 (三)主体要件

写给企业家的家书

我们应该相互温暖,而不是互相伤害 各位企业家朋友: 年关将近,想必各位已经安排好了日程:抓紧年前最后一个月,努力生产经营,然后回家陪父母过新年。 我们会给父母买很多东西,以补偿我们常年不在他们身边的遗憾。但我们却无法保证买给他们的东西是合格的正品。 事实令我们悲伤:父亲爱喝两盅,我们买来好酒,但可能是假冒产品;母亲怕冷,我们买来棉衣,但其可能是黑心棉做成;孩子爱玩,我们买来玩具,很其可能是由有毒材质加工而成…… 我们出于孝心、爱心所购买的这些物品,却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 当前,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出现。对此,我们难辞其咎。我们是企业家,我们生产产品,提供服务,我们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当一个恶行的链条足够漫长,长到处在这个链条每一个环节的人都看不到这个链条的全貌时,这个链条上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有理由觉得自己无辜。我只是制造伪劣建材而已,并没有其它的恶行;我只是卖染色馒头,并没有其他的恶行;我只是给猪肉注水而已,并没有其他的恶行……每个人都这么想,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恶行构不成大害,但社会是由你我组成的。即使每个人的恶行微不足道,但它们组合起来,却构成了这个诚信缺失、伪劣产品泛滥的社会。 我们都在抱怨这样的社会,但我们忘记了,是我们自己造就了它。

人之初,性本善,但我们却滑向了恶的深渊。不要再把所有的责任推给社会,因为,社会由你,由我,由每一个人组成。 也许,我们有苦衷。我们也想诚信经营,但我们有苦衷。曾几何时,我们诚信经营,但我们发现我们却竞争不过那些制假售假企业。制假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约成本,直接结果便是产品价格低廉。在琳琅满目的诸多商品中,人们很难去分辨那些足以乱真的假冒产品。于是,很多人本能地选择那些价格低廉的产品。而诚信经营意味着真材实料,真材实料的成本自然要高于那些伪劣材质。于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在这样的风气下,我们也渐渐丧失了操守,转而加入到制假售假的行当中来。 我们也时常饱受良心的谴责和灵魂的拷问,但为了生计,我们似乎别无选择。 我们种菜,用各种化肥农药,我们深谙这一切,于是我们从不吃自己种的菜;我们制造棉被,用黑心棉,我们深谙这一切,于是我们从来不穿自己做的衣;我们建房盖楼,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我们深谙这一切,所以我们从来不住自己建的房;我们制造汽车,用劣质钢材,我们深谙这一切,于是我们从来不开自己造的车。 听起来很安全,似乎躲避了一切危险。但我们终究要吃菜,终究要穿衣,终究要住房,终究要出行。我们躲过了自己制造的伤害,却对别人的暗箭防不胜防。 每个人只想保护自己、而不为别人着想的结果,便是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 作者 摘要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体系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保障食品安全,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以便更有效地指导和规范我国食品的生产和流通,规范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行为。但是,仅有民事和行政制裁并不能足以威慑为牟利而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打击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损害广大人民生命健康权利的不法生产者和销售者,我国新颁布了《刑法修正案八》来更好地发挥刑法的最后保障功能。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做为食品犯罪中最重要的一环,刑法修正案八对其进行了一些列的修改,这些修改对原有罪名造成了哪些影响,本文通过《刑法修正案八》来重新认定本罪。 关键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认定犯罪停止形态

The Judicial Assertion the Crimes for Poison and Hazard’s Food Product and Sale 作者 ABSTRACT Food safety is a big problem which is concerned with people's livelihood and it is of great important 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food safety system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To ensure food safety, China has protected the food safety situation and issued Food secur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guide and regulate the production and circulation of Chinese food more effectively as well as punish food producers and sellers. However, only civil and criminal punishment are not enough for lawbreakers who are desperate for profit,. To punish food producers and sellers who do damage to production and circulation of Chinese foo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guarantee Food secur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e must give play to the last safeguard func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Crimes of Producing and Marketing Toxic and Food is the most important of food crim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eight on the a list of modification, the changes to the original charges caused what are the effects,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amendment of criminal law eight "to maintain this blame. Key word: crimes of producing and marketing toxic and food product and sale complete form preparation for a sin

中国有毒食品大全

中国有毒食品大全 一些私人非法小加工厂或者黑窝点在极其恶劣的环境里用着猪狗都不吃的腐烂、过期、变质的边角废料甚至工业材料加上各种添加剂和农药加工着自己根本不吃的名目繁多的毒“食品”,行为实在可恶! 而一些知名的大企业其实也惟利是图成了制造毒食品的元凶:麦当劳、肯德基的苏丹红薯条、鸡翅、鸡腿;雀巢公司的“碘超标奶粉”;亨氏企业的“美味源”苏丹红辣椒酱;南京冠生园的“陈馅月饼”;早产的光明牛奶和回收奶再加工;福建达利集团的铝超标“可比克薯片薯条虾条”;哈根达斯的“黑作坊”;维他奶(上海)公司使用的过期原料,水分超标大豆,霉菌超标116倍的霉变豆粉;联合利华的氟化物超标“立顿速溶茶”;广州卡夫食品生产的含大豆转基因成分“乐之三明治饼干”;星巴克的菌落总数属微量超标月饼;好时和吉百利的问题巧克力......这些丑闻不过是中国食品行业问题的冰山一角。 当“毒奶粉”出现的时候,在监管部门严惩不贷和企业坚决表态的面前,人们相信了这可能是“唯一一次”;当“地沟油”被曝光时,人们再次选择相信这是“最后一次”。而今年,“瘦肉精”“毒豆芽”“染色馒头”,墨汁红薯粉事件却再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紧绷的神经。 很多网民纷纷发帖指出: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的背后,有企业、商贩的道德滑坡,也有监管部门“养鱼执法”的“潜规则”,还有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犯罪处罚过轻的因素。 商贩无德、“养鱼执法”、处罚偏轻这“三大病症”,无疑都聚焦到一点:政府功能缺失. 我们的孩子们吃奶粉吃出了“三聚氰胺”;吃麦当劳吃出了苏丹红,吃红心蛋吃出了苏丹红…… 国人在食品中顺利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 如今,一个更陌生的名词“莱克多巴胺”走进了我们的生活。“莱克多巴胺”是近来一夜暴红的著名人工合成化学物品“瘦肉精”了。与其双星闪耀的,还有新起之秀“染色馒头”。再往前追溯,我们很轻易地就能想起一长串名词:牛肉膏、地沟油、植物奶油、硫磺姜、洗虾粉、一滴香、五常香米、人造蛋…… 一个外国人这样感叹我们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频发的严峻形势,他说,目前中国大陆正在进行一场以食品慢性中毒为特征的全民族大屠杀。 为了佐证这位外国朋友不是悚人听闻,有媒体报道说,某地一位食品安全监测部门的工作人员私下里对记者承认,他们担心的,不是食品安全,而是如果食品都安全了,他们的收入、福利、奖金就随之没有了。这在古代,就叫做“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现代则叫做“钩鱼执法”。 中国有毒食品大全 1.高致癌毒大米(陈化粮、民工粮)以及用这类大米加工制做出的彭化食品等:食用这类大米,轻则出现恶心 等现象,长期食用还可能致癌; 2.毛发水勾兑出的毒酱油:铅、砷、黄曲霉毒素、4-甲基米唑、氯丙醇等对人体有害; 3.敌敌畏泡金华火腿; 4.各类水发食品的侵泡液中掺入甲醛; 5.含有甲醛的有毒蜜枣;

第10章 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制定及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十章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制定及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一节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制定的意义与现状 一、限量标准制定的意义 在国际上,食品安全不仅是涉及技术问题,而且还影响到政治和经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0)以及国际动物流行病组织(0IE)都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制定了严格的法规和标准,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国际贸易中的食品安全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世界各国也采取了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制定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意义在于: 1.保证食品的食用安全性 虽然对食品安全性并无统一定义,但按照现有的普遍认识和理解,食品的安全性应该是:食品中不应含有任何可能损害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导致消费者产生急性、慢性或其他特殊毒性危害,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wHO对食品安全的最新解释为“对食品按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不管哪一种表述,其关键是如何对危害的理解和解释。如哪些物质有毒、有害以及对“不应”、“不能”含有和“不超过”这些措辞的把握和界定。这就需要严密的毒理学试验,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制定安全限值,进一步根据被制定物质在食品中的实际残留量和随食物摄人情况制定限量标准,从而保证食用的安全性。 2。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依据 食品中的危害物关系到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各国都制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款加以约束。在行使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时,从技术层面上必须要有相应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值作为界定和管理的依据。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限量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便于安全质量问题的仲裁以及依法监督管理。 3.食品安全生产的基础 食品生产过程包括种养殖、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多个环节,涉及农业、环保、工业、卫生、商业等诸多领域,各个环节存在各种安全因素,任何一个环节的危害因素均可导致终产品的安全危害。所以,食品安全贯穿食品生产全过程,各个环节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控制则是食品安全生产的基础。 4.食品贸易的基本条件 中国加入wT0后,农产品及食品将参与广泛的国际贸易,面临着大进大出的挑战。一方面国外大批农产品将大量走进国门,对国内农产品市场形成冲击;另一方面,中国的水果、蔬菜、畜牧品、水产品等将大量出口,这一方面带来极好的市场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在国际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常常从各自利益出发,以标准的形式筑起各种技术壁垒,限制进口产品的入境。特别是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已成为农产品走出国门的又一道门槛,由标准频频引发的农产品出口受阻,越来越成为中国农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拦路虎。因此,为了满足国内外消费市场需求,参与国际竞争,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是必须有相应的与国际接轨质量标准,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已成为食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条件。 二、限量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害微生物及其毒素等。 1.农药残留 各地在农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农药种类和品种不尽相同,主要种类有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菊酯类农药,以及近年来逐渐增加的生物类农药。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具体品种多达百余种左右,常见的也有50余种。国际标准以及发达国家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标准所规定的种类也都在100种以上。如美国规定的苹果中农药残留标准中包括

王岳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岳超,男,1963年12月19日出生,原系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常务副总经理。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09年6月3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洪旗德,男,1962年5月5日出生,原系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09年6月3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德华,男,1951年7月25日出生,原系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09年6月3日被逮捕。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为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明知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中存在三聚氰胺超标的情况,仍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将上述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采用按比例添加的方式重新回炉,用于生产各类规格的炼奶酱,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以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辩称,其事先并不明知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三聚氰胺含量超标。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的辩护人均提出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证据不充分。陈德华的辩护人另提出本案的罪名应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前罪名,下同)。 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8年10月,因受“三鹿事件”影响,熊猫乳品公司的销售客户福建晋江公司将1300余件熊猫牌特级和三级全脂甜炼乳退回熊猫乳品公司。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为减少本公司的经济损失,在明知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存在三聚氰胺超标的情况下,仍于2008年12月30日召开由三被告人和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荣建琼、朱贵奏、潘兴娟参加的会议,决定将上述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按比例添加回炉生产炼奶酱,并于2009年2月起批量生产。截至2009年4月23日案发,熊猫乳品公司采用上述方式生产的炼奶酱合计6520余罐,价值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36万余元,其中已销售3280余罐,价值20余万元。 案发后,经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福建晋江公司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以及使用该甜炼乳回炉生产的炼奶酱进行抽样检测,所检产品三聚氰胺含量超标,其中最高值为34.1mg/kg(国家临时管理限量值为2.5mg/kg)。已销售的涉案炼奶酱召回率约94%。 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明知三聚氰胺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为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仍将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甜炼乳掺入原料用于生产炼奶酱,且部分产品已销售,其行为符合单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系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陈德华系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均应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岳超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洪旗德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陈德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查获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熊猫牌甜炼乳及炼奶酱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以后,被告人王岳超、洪旗德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王岳超、洪旗德承担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准确无误;原审三被告人严重背离了从业

水产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综述

水产品中常见污染物质及其检测方法的 研究 1、前言 水产品加工是指以海水、淡水产的鱼类、贝类、虾蟹类等水产品为主体,加工制造成各类食品、饲料和工业、医药等用品。我国是水产品生产、贸易和消费大国,渔业是农业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因此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国民健康消费的基础。目前我国水产品中存在的污染主要是:①微生物污染,主要是水产品自身所携带的病原菌和寄生虫;②化学有机物污染,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污染,如滥用药物、饲料以及污水排放等;③物理污染,主要是指一些重金属离子之类的。 2、污染介绍 2.1微生物污染 水产品的微生物污染可分为一次性污染和二次性污染。一次性污染是指鱼虾贝类遭受自然界微生物感染发病,从而导致鱼虾贝类自身的污染。二次性污染是指来自自然环境污染,其中包括鱼虾贝类捕获后的污染,二次污染的微生物主要包括病原微生物和腐败微生物。 2.1.1弧菌 副溶血性弧菌是引起食源性疾病的主要病原菌之一,也是我国沿海食物中毒和夏季腹泻的重要病原菌。 河流弧菌是一种嗜盐菌,广泛存在于河流或出水中,抵抗力较强,是世界围海水鱼类和贝类养殖的主要威胁之一,是引起鲍鱼死亡的主要病原菌。 霍乱弧菌是引起烈性传染病霍乱的病原体,自 1817 年以来,已发生过 7 次世界性霍乱大流行,主要发生在夏、秋季节。 创伤弧菌是人和动物共患病的重要致病菌,在医学界和鱼病学界都广为重视。按寄主围和生化反应类型可划分为生物 1 型和生物 2 型两个生物型。2.1.2沙门氏菌 沙门氏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是主要食源性病原微生物之一,在我国,以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占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首位。动物性食品是引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鱼贝虾类水产品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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