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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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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制度

篇一: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现状及建议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现状及建议

提要本文对目前中国住房制度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找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系列改革政策建议。

关键词: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政策建议;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一、我国住房制度现状

我国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在居民收入

水平的分化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逐步形成的。早在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国住房的最大矛盾是全面短缺,人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如何扩大住宅供给上,住房保障并没有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当时在全国许多城市,也实行过明显带有保障性质的政策,针对无房户和特困户实行特殊的住房解决措施。

1991年上海借鉴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之后,公积金制度在全国全面推广。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通过强制式的住房储蓄,为居民解决住房问题

提供一定程度的财力积累和准备,它带有某些保障性质。

1992年开始的市场经济改革,把住房问题从总体上推入了市场轨道。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把“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列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1项基本内容和任务。1995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解决上低收入家庭住房改革中首次明确提出了

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

在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人口的住房问题,也采取了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公共住房保障政策,最主要的是经济适用房政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

体系”。

到20xx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核心作用并未得到完全发挥;供求矛盾突出;保障资金不足,土地出让收益能解“燃眉之急”,但不能从根本上

形成稳定的资金渠道;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

后、基础工作落后等。

篇二: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住房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生活需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目前中国在住房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尚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最终形成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体系。本文从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提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相应对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关键词;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低收入居民

目录

一、引言

二、我国住房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购买对象界定不准,涵盖面过广

2、投资比重下降,供求矛盾尖锐化

3、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

4、政策不够清晰,执行过程中屡被异化,容易产生新的分配不公和腐败

(二)廉租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1、廉租房的对象不够广泛

2、部分城市尚未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使得廉租住房的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

3、围绕廉租房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面向低收入家庭的房源仍然不足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1、覆盖面不广,融资渠道狭窄

2、分配和使用不合理

3、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缺乏,处罚力度不够

四、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一)尽快完善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购买对象及覆盖范围

(二)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发展和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要处理好“公平”的关系

(四)明确和规范地方政府实施住房保障的职责

(五)建立有效的住房保障金融支持政策

(六)建立健全的监督反馈政策,严格管理机构机制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一、引言

住房问题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镇人口不断增长以及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和房

价的日益高涨,各大城市的住房形势也日趋严峻,住房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住房问题的解决与否涉及到城市发展、民生与社会稳定等不同层面的内容,由此决定了住房政策的复杂性。如何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我国住房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是伴随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的不断发展而完善的,其演变基本遵循着从全面福利迅速转型为市场主导,再到当前的民生主导的路径。我国自从1998年停止了住房的实物分配,住房分配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过去社会福利分房转变为由市场决定的货币购房。同时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土地价格和住房价格迅速上涨,使得部分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不足,这就要求有一种制度即住房保障制度来保障这一部分人的住房,体现社会的公平性原则。

目前,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主要由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三部分构成,三种制度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行不同的保障标准,以实现公民的住房保障权。然而事实证明,保障体系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购买对象界定不准,涵盖面过广

购买对象的界定不明是目前经济适用房政策中最大问题与障碍,它使经济适用房的经济性不能真正发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家

庭。而目前,就整个社会来说,我国还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来判定家庭的收入标准,也没有完善的个人收入金融管理机制,个人经济收入的多少很难确定,高、中、低收入的标准也很难统一,在执行中就留下了明显的政策漏洞:无法限制高收入者购买这类住房。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适用面较为宽泛,基本涵盖了居住困难户、中低收入的公务员、企业职工、教师、退伍军人、合作建房者、拆迁安置户等。而在其他国家以日本的住房金融共库制度为例,公库的贷款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是建造或购置私有住宅的个人,二是建造租赁用住宅的个人(或法人)以及地方住宅供给公社,三是建

造出售用住宅的地方住宅供给公社或民间开发商,四是从事旧城改造的企业等。虽然该制度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在执行方式中有所区别,但其对享受对象的准确界定是者值得我们借鉴的。

2、投资比重下降,供求矛盾尖锐化

我国中低收入人数多,收入差距大,各地政府每年提供的经济适用房远远不能满足中低收入者的需求,使许多地方出现抢购经济适用房或排队买房现象;另外有一些地方政府考虑土地收益和经济利益,发展经济适用房积极性不高。每年新建住房中,经济适用房所占的比例较小。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有限供应赶不上目标供应对象的无限需求。

3、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

有些保障房制度的目标群体在申报时属于保障房供给的目标群体后,但是几年后由于政府和自身的共同努力使其脱离了低保线。但其仍享有保障房,而那些收人没有到达低保线的群众却没有保障房。这样就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保障房制度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政策不够清晰,执行过程中屡被异化,容易产生新的分配不公和腐败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本质区别没有界定清晰,在房屋的交易市场上没有任何约束,这样便为投资经济适用房提供了缝隙,造成房产市场的混乱。近年来,伴随全国房价普遍

上涨,商品房市场如日中天,价格一再飙升,经济适用房通过

二手房买卖,价格也有高幅上涨,这样保障性住房反而成为投资的工具,使得一些中高收入阶层起了投机的念头,想方设法得到保障房,从而获得投机收益。这就影响了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制度的优惠,引起社会对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废的疑义。

(二)廉租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1、廉租房的对象不够广泛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廉租房制度的保障对象是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和保障标准则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一起制定。根据各地的规定和做法,廉租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具有城市户口且收入低的困难户家庭,随着社会的转型,城市打工者、进城民工、城乡结合部的农民等大量的流动人口则排除在此保障范围,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2、部分城市尚未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使得廉租住房的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

除去近几年国家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扶持资金以外,目前只有少数城市建立了制度性的财政资金供应计划,而多数城市依靠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按照不低

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作为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的主渠道。这部分资金比较灵活,但后续资金没有保证,许多城市推行不了租金补贴保障方式,只能是筹措一次资金,建设或购买一批廉租住房,资金供应没有长效保障机制。

3、围绕廉租房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面向低收入家庭的房源仍然不足

随着国家对保障性住房资金扶持力度的加大,各地廉租住房建设面积稳步增大,提供了一批可供低收入家庭使用的房源,但随着城市旧城改造的推进,市场中可供租赁的小户型、低价位房源又日趋减少,所以仍有一部分廉租住房保障家

篇三:如何深化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

描述:

摘要:虽然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深化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住有所居,增进居民的住房福祉。改革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必须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要坚持以政府为主、系统改革的基本原则推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要适应城镇化推进进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关键词: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住房制度;进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市场与政府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心的重要议题。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对于如何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有了新的认识和安排,解读相关文件精神,对于深化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是有助益的。虽然有关文件精神包括了多方面的具体内容,但就其重要性来看,我们认为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建设与改革一直得到党

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住房保障事业的发展和住房供应体系的完善,对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原则等做了许多具体的阐述。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国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着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保障性住房总体不足、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平衡等问题,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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