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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整理化疗各类毒性反应的分级标准.doc

2020年整理化疗各类毒性反应的分级标准.doc
2020年整理化疗各类毒性反应的分级标准.doc

一般来说,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主要为血细胞减少(白细胞、血小板、血红蛋白、粒细胞、出血、感染等)、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皮肤黏膜反应、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心功能异常、神经功能异常、电解质异常。

本文从如上几个方面介绍了化疗毒副作用的1-4 级。

血细胞减少

消化道反应

肝功能异常

肾功能异常

心功能异常

神经功能异常

电解质紊乱(单位:mmol/L)

皮肤及粘膜反应

其他

化疗毒性作用的分级

抗癌药物常见毒副反应分级标准(WHO) 毒副反应指标分级(度) 0ⅠⅡⅢⅣ血液系统 血红蛋白(g/L)≥11095~109 80~94 65~79 <65 白细胞(×109/L)≥4.0 3.0~3.9 2.0~2.9 1.0~1.9 <1.0 粒细胞(×109/L)≥2.0 1.5~1.9 1.0~1.4 0.5~0.9 <0.5 血小板(×109/L)≥10075~99 50~74 25~49 <25 出血无瘀点轻度失血明显失血严重失血胃肠道 胆红素≤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谷丙转氨酶≤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碱性磷酸酶≤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口腔无异常红斑、疼痛红斑、溃疡, 可进食溃疡,只能进 流食 不能进食 恶心呕吐无恶心暂时性呕吐呕吐,需治疗难控制的呕吐腹泻无短暂(<2天)能忍受(>2天)不能忍受,需 治疗 血性腹泻 肾、膀胱 尿素氮≤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肌酐≤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蛋白尿无+,<0.3克/100 毫升++,+++,0.3~1.0 克/100毫升 ++++,>1.0克 /100毫升 肾病综合征 血尿无镜下血尿严重血尿严重血尿,带血 块 泌尿道梗阻 肺无症状症状轻微活动后呼吸困 难休息时呼吸困 难 需完全卧床 发热(药物性)无<38℃38~40℃>40℃发热伴低压 过敏无水肿支气管痉挛,不 需注射治疗支气管痉挛,需 注射治疗 过敏反应 皮肤无红斑干性脱皮,水 疱、瘙痒湿性皮炎,溃疡剥脱性皮炎、 坏死,需手术 头发无轻度脱发中度、斑状脱 发完全脱发,可 再生 脱发,不能再 生 感染(特殊部位)无轻度感染中度感染重度感染重度感染伴低 血压 心脏 节率正常窦性心动过 速,休息心 率>100次/分单灶PVC,房 性心律失常 多灶性PVC 室性心律不齐 心功能正常无症状,但有 异常心脏征象短暂的心功不 足,但不需治 疗 有症状,心功 不足,治疗有 效 有症状,心功 不足,治疗无 效 心包炎无有心包积液,有症状,但不心包填塞,需心包填塞,需

化疗副作用分级

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的分度标准(WHO标准) 毒副反应指标 分级(度) 0ⅠⅡⅢⅣ 血液系统 血红蛋白(g/L)≥11095~10980~9465~79<65白细胞(×109/L)≥4.0 3.0~3.9 2.0~2.9 1.0~1.9<1.0粒细胞(×109/L)≥2.0 1.5~1.9 1.0~1.40.5~0.9<0.5血小板(×109/L)≥10075~9950~7425~49<25出血无瘀点轻度失血明显失血严重失血 胃肠道 胆红素≤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谷丙转氨酶≤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碱性磷酸酶≤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口腔无异常红斑、疼痛 红斑、溃疡,可 进食溃疡,只能进流 食 不能进食 恶心呕吐无恶心暂时性呕吐呕吐,需治疗难控制的呕吐腹泻无短暂(<2天)能忍受(>2天) 不能忍受,需治 疗 血性腹泻 肾、膀胱 尿素氮≤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肌酐≤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蛋白尿无 +,<0.3克/100 毫升 ++,+++,0.3~ 1.0克/100毫升 ++++,>1.0克 /100毫升 肾病综合征 血尿无镜下血尿严重血尿 严重血尿,带血 块 泌尿道梗阻肺无症状症状轻微活动后呼吸困难休息时呼吸困难需完全卧床

发热(药物性)无<38℃38~40℃>40℃发热伴低血压 过敏(变态反应)无水肿 支气管痉挛,不 需注射治疗支气管痉挛,需 注射治疗 过敏反应 皮肤无红斑 干性脱皮,水疱、 瘙痒湿性皮炎,溃疡 剥脱性皮炎、坏死, 需手术 头发无轻度脱发中度、斑状脱发 完全脱发,可再 生 脱发,不能再生感染(特殊部位)无轻度感染中度感染重度感染重度感染伴低血压 心脏 节律正常窦性心动过速, 休息心率>100 次/分 单灶PVC,房性心 律失常 多灶性PVC室性心律不齐 心功能正常 无症状,但有异 常心脏征象 短暂的心功不 足,但不需治疗 有症状,心功不 足,治疗有效 有症状,心功不足, 治疗无效 心包炎无 有心包积液,无 症状有症状,但不需 抽积液 心包填塞,需抽 积液 心包填塞,需手术治 疗 神经系统 神志清醒短暂时间嗜睡 嗜睡时间不及清 醒的50%嗜睡时间超过清 醒的50% 昏迷 周围神经正常 感觉异常或腱 反射减退严重感觉异常或 轻度无力 不能忍受的感觉 异常或显著运动 障碍 瘫痪 便秘无轻度中度腹胀腹胀,呕吐疼痛(非肿瘤引起)无轻度中度严重难控制 【注】①N:正常值上限;②便秘:不包括麻醉药物引起的;③疼痛:指药物所致疼痛,不包括疾病引起的疼痛,根据病人对止痛药的耐受情况,也可帮助判断疼痛程度。

常用化疗药物及副作用

常用化疗药物主要副作用 各种化疗药物均对生长活跃的组织有毒性作用,都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及消化道反应,下表仅指其需要特别注意的副作用 1、丝裂霉素MMC;?骨髓抑制:4-6周最明显 2、博莱霉素BLM;?毒副作用:肺毒性:肺炎样症状、肺纤维化, 皮肤反应:指趾关节皮肤肥厚,色素沉着。 发热:38度左右,可自行消退。 3、新一代铂类,包括:奥沙利铂、络铂、奈达铂 高发生率不良反应有:周围神经毒性、骨髓抑制、腹泻 经对症处理、减量、停药,基本可控制

4、长春瑞宾NVB:从外周静脉给药时,刺激大,静脉炎发生率高,切勿外渗。 周围神经毒性:腱反射消失、指、趾麻木、四肢疼痛、肌肉震颤。 骨髓抑制:主要为中性粒细胞减少,但无剂量累积毒性。 5、依立替康: 1)急性反应: 乙酰胆碱综合征,表现为多汗、多泪、唾液分泌增多、视物模糊、痉挛性腹痛、“早期”腹泻; 在用药24小时内出现,多可自行缓解,严重者给阿托品治疗; 恶心呕吐常见。 2)亚急性反应: 延迟性腹泻,剂量限制毒性,用药24小时后出现,水样便,可带血,发生率80%~90%,严重者占39%; 大剂量易蒙停有效; 骨髓抑制明显,亦为剂量限制毒性。 6、托泊替康:骨髓抑制明显;4度血小板降低发生率达26%,中位持续时间为5天,血小板降低至最低中位发生时间为15天。 7、草酸铂L-OHP: 外周神经毒性:感觉迟钝、异常,遇冷加重,偶见可逆性急性咽喉感觉异常。 与依立替康合用可发生胆碱能综合征(腹痛、唾液分泌过多等)危险,阿托品可以预防。 护理措施:------四禁 ?禁止用N.S稀释 ?禁止用冰水漱口和冷食 ?禁止与碱性药物或溶液配伍输注 ?制备药液及输注时避免接触铝制品、避开离子 8、掌握化疗药物的正确溶酶,保证药物有效性 用N.S稀释的药物:氮芥、CTX、VDS、BLM、喜树碱、VP-16、DDP 用G.S稀释的药物:MTX、CBP、草酸铂、秋水酰碱、THP、光辉霉素、抗癌锑等。 需要避光的常用药物:DTIC MMC 放线菌素D、光辉霉素、秋水仙碱、喜树碱、长春碱类 需冷藏的常用药物:在2-8度以下冰箱内保存:CCNU、ME-CCNU、长春花碱(VLB)、VDS、NVB、紫杉醇、泰索帝、DTIC 低温保存:去甲氧柔红霉素、门冬酰胺酶

常见化疗药物的副作用

化疗药物的副作用 一、氟尿嘧啶(5-FU) 注意粘膜反应的观察和处理。出现口腔炎应做口腔护理。腹泻每日5次以上或出现血 性腹泻者通知医生,必要时停药。 与甲氨蝶林呤合用,应先用甲氨蝶呤4~6小时后,再给予本药,否则药效降低。 与亚叶酸合用,应先用亚叶酸后再给予本药,可增加本药疗效。 别嘌呤醇可减轻本药的骨髓抑制作用。 应避免日晒,色素沉着停药后多可恢复。 持续滴注时,建议使用深静脉置管。 二、吉西他滨(泽菲、健泽) 静脉滴注30分钟,最长不超过60分钟(滴注药物时间的延长增大药物的毒性)。 本药是一种辐射增敏剂,与放疗同时应用可产生严重毒性。 注意过敏、血小板降低、尿液的观察和处理。 配制本药每0.2g 至少加入5ml 生理盐水(粉剂只能使用生理盐水溶解)。配制好的溶液贮存在室温下,不得冷藏,在24小时内使用 三、环磷酰胺 用药时需适量饮水,必要时静脉补液,确保尿量,预防出血性膀胱炎。大剂量使用时应水化利尿。 药物加热小于60摄氏度,待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 本药注射剂稀释后不稳定,应于2~3小时内使用。 本药片剂口服宜采用空腹服用,或进食时服用 四、异环磷酰胺(和乐生、匹服平) 为防止或减轻泌尿系统毒性反应,预防出血性膀胱炎,宜补充适量液体,并使尿路保护剂(美斯钠),美斯钠一日3次静脉注射(IFO用药当时,4小时后,8小时后)。 尽可能减少与镇静药、镇痛药、抗组胺药及麻醉药同用,减少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注意骨髓抑制的观察及处理。 本品可能加重放疗所致的皮肤反应。 五、达卡巴嗪(氮烯咪胺) 局部刺激性较大,注射时要避免漏出血管外。 稀释后立即避光且在30分钟至1小时内输完。 与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有配伍禁忌。 六、顺铂 恶心、呕吐的副作用很强烈,恩丹西酮等5-HT3受体拮抗剂的使用可以改善症状。 为了减轻肾脏损害可在用药前后大量补液(必须在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6小时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化疗药物的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 2.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 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 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环磷 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局部毒性反应 2.1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 PH值的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4.5或高于9.0引起静脉内膜损伤 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 450mOSM/L会引起中度静脉炎﹥600mOSM/L则必定引起静脉炎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 2.1.1静脉炎的有关因素 2.1.1.1药物的刺激性 2.1.1.2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 2.1.1.3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药物的PH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调整药物浓度 2.1.2.2对血管的选择 2.1.2.3温度调整 2.1.2.4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药物外渗 2.2.1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 2.2.1.1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注射技术 2.2.1.4外界因素 2.2.1.5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放射线影响 2.2.2药物渗漏后的处理 2.2.2.1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局部封闭 2.2.2.3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作用及其处理详细篇(精选课件)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作用及其处 理详细篇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作用及其处理-——详细篇.txt成熟不是心变老,而是眼泪在眼里打转却还保持微笑。把一切平凡的事做好既不平凡,把一切简单的事做对既不简单。化疗是肿瘤治疗三大手段之一。很多病友因为对化疗的毒副作用不清楚,充满恐惧从而无法配合治疗,今天开始,我就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及其处理,逐一进行解释。 在化疗过程中,最常遇到的副作用是骨髓抑制,通常的说法是血常规白细胞数低.其实化疗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不仅仅表现在外周血白细胞的降低,还有可能出现血小板、血红蛋白的降低。一般而言:化疗后通常粒细胞减少发生较快,血小板减少次之,而贫血发生较晚。就时间来看,化疗结束开始算,一周内白细胞逐渐降低,到化疗结束后第7-10天,降至最低点。而后骨髓造血开始恢复。因此化疗结束后一周内,病人因尽量待在屋内,即使外出也需要戴口罩,家里要减少不必要的探视。 我们先来说说骨髓抑制中的粒细胞减少。 除长春新碱、博莱霉素、左旋门冬酰胺酶外,大多数抗癌药对白细胞影响较大,并且出现的早晚和持续的

时间不同,如氮芥、环磷酰胺等表现为近期毒性作用,大剂量冲击治疗时停药后3—4天白细胞开始下降.有些药物如长春花碱、甲氨喋呤、羟基脲等,则多在用药后10-14天白细胞开始下降,第20天开始回升,表现为中期毒性作用。而丝裂霉素、卡氮芥、环己亚硝脲、甲基苄肼、6-巯基嘌呤及马利兰等在用药后3周才出现白细胞下降,4-6周后有所回升,表现为延期毒性作用。. . 粒细胞减少的主要后果为严重感染,严重感染与粒细胞减少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有关.所以,在临床用药时要注意尽量不要对造血系统近期、中期和延期毒性反应的抗癌药物联合应用。每次疗程前及治疗中定期复查血象,并据此调整药量。当粒细胞降低于 1.0×109/L,并且持续7天以上,发生严重感染的机会明显啬,此时病人无论有无发热,均可予预防性抗菌素治疗,新鲜血输注。如病人出现发热,应及时做血培养和可疑感染部位的培养,并尽快联合使用有效的广谱抗菌药物。. . 近年来,临床开始应用基因重组的集落刺激因子配合舯瘤化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G-CSF和GM—CS F刺激粒细胞/单核细胞的形成和向外周血释放,能显著减轻化疗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加快外周血象的恢复..

肿瘤化疗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沁源县人民医院 肿瘤化疗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肿瘤化疗药物质量、合理应用及使用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肿瘤化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有些严重的毒副反应是限制药物剂量或使用的直接原因。 三、使用化疗药物的医生和护士的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肿瘤化疗药物常见的毒副作用及其预防和治疗措施。 四、化疗药物的外渗是指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漏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由于化疗药物渗漏后危害严重,在输注化疗药物前必须作好预防,避免化疗药物外渗。 五、管理及使用化疗药物的人员可能通过皮肤直接接触、呼吸吸入或吞食低剂量药物,持续低剂量的接触,而导致染色体畸变,具有致癌、致畸及脏器损害等潜在的危险,应做好自身防护。 六、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应征得患方的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七、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肿瘤化疗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临床使用属于高危药品范畴的肿瘤化疗药物,需经过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使用(附:预计临床可能使用的高危药品附录内的肿瘤化疗药物目录)。 八、化疗药物保存的原则就是避光、避潮湿、避热。药品最好存放在干燥且阴凉的环境下。

附:预计临床可能使用的高危药品附录内的肿瘤化疗药物: 1.甲氨蝶呤 2.吉西他滨 3.司莫司汀 4.氟尿嘧啶 5.羟基脲 6.卡培他滨 7.平阳霉素8.柔红霉素9.多柔比星 10.替加氟11.柔比星12.吡柔比星13.长春新碱14.紫杉醇依15.托泊苷多西他赛16阿糖胞苷17.丝裂霉素18.长春瑞滨19.巯嘌呤20. 达卡巴嗪21.米托蒽醌22. 环磷酰胺23.卡铂24.奥沙利铂25.异环磷酰胺26. 放线菌素D 27.高三尖杉酯碱28.顺铂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化疗药物得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得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得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与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得损伤。 1、1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得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得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 1、 2、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 得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得药物。如 阿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得药物。如环 磷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2、局部毒性反应 2、1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 值与渗透压对静脉得影响 PH 值得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4、5或高于9、0引起静脉内膜损伤 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 450mOSM/L 会引起中度静脉炎 ﹥600mOSM/L 则必定引起静脉炎 部分常用药物得渗透压 2、1、1静脉炎得有关因素 2、1、1、1药物得刺激性 2、1、1、2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得损伤 2、 1、1、3血管得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药物得PH 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调整药物浓度 2、1、2、2对血管得选择 2、1、2、3温度调整 2、1、2、4避免同时应用其她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药物外渗 2、2、1与药物渗漏发生得有关因素 2、2、1、1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注射技术 2、2、1、4外界因素 2、2、1、5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放射线影响 2、2、2药物渗漏后得处理 2、2、2、1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局部封闭 2、2、2、3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3、消化道毒性 3、1恶心、呕吐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与处理规范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 化疗药物的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 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 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 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 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 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 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 2.1 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 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 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 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 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环磷 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 局部毒性反应 2.1 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 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 PH 值的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 4.5 或高于9.0 引起静脉内膜损伤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450mOSM/L 会引起中度静脉炎 ﹥600mOSM/L 则必定引起静脉炎 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 2.1.1 2.1.1.1 药物的刺激性 2.1.1.2 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 2.1.1.3 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 药物的PH 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 调整药物浓度 2.1.2.2 对血管的选择 2.1.2.3 温度调整 2.1.2.4 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 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 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 、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 药物外渗 2.2.1 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 2.2.1.1 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 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 注射技术 2.2.1.4 外界因素 2.2.1.5 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 放射线影响 2.2.2 药物渗漏后的处理 2.2.2.1 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 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 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 局部封闭 2.2.2.3 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3. 消化道毒性

常用化疗药毒性对比之令狐文艳创作

氮芥:1.该药胃肠道反应和骨髓抑制症状较明显,眩晕、耳聋、皮疹、脱发等症状少见。2.注意注射时避免外溢出静脉,不可静脉滴注。3.孕妇、肝肾功能不良及血象低下者慎用。 环磷酰胺(环磷氮芥、癌得星、CTX):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脱发、口腔炎、及胃肠道反应,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性皮炎、视力模糊、可逆性精子低下等;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心肌病变和肾毒型;肝肾功能不良可加重该药毒性。2.巴比妥类、皮质激素、别嘌醇等药物对该药代谢、活性和毒性均有影响。3.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明显恶液质者、孕妇忌用。4.注意用药期间严密观察血象。一般不用于腹腔内注射。5.该药应避免高热及日光照射。 氮甲:注意用药期间严密观察血象。 苯丙氨酸氮芥(马法兰、美法仑):1.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道反应和骨髓抑制;动脉灌注会引起水肿、神经毒性、皮肤起疱等。2.注意用药期间严密观察血象,根据血象调整剂量。 硝卡芥(消瘤芥):注意用药期间严密观察血象。 塞替派(三胺硫磷、TSPA、TESPA):1.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男性无精子、女性无月经、发热、皮疹等。2.与琥珀胆碱合用可引起呼吸困难;与尿激酶合用可提高该药治疗膀胱癌的作用;该药可增加血尿酸水平。3.有痛风病史、肝肾功能损害、泌尿系结石患者慎用。孕妇禁用。4.注意用药期间严密观察血象,稀释后如发现混浊不得使用。 白消安(马利兰、二甲磺酸丁酯、白血福恩、米埃罗生):1.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偶有肺纤维化、头昏、面红、男性乳房发育、女性闭经、皮肤色素沉着、甚至出现畸形胎儿,大剂量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2.注意用药期间严密观察血象。急性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或出血性疾病患者忌用,孕妇禁用,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司莫司汀(甲环亚硝脲、甲基-CCNU):1.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反应、迟发性骨髓抑制、肝肾毒性(长期大剂量使用可致肾脏萎缩)。2.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药物应在8oC以下保存。 卡莫司汀(BCNU、卡氮芥、氮乙亚硝脲、亚硝脲氮芥):1.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反应、迟发性骨髓抑制及肝肾毒性反应。2.与苯巴比妥合用可降低该药的抗瘤作用;与西咪替丁或氯霉素合用可加重骨髓抑制作用。3.注意不可与皮肤接触以免引起炎症及色素沉着。4.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药物应在5oC以下保存。 雌莫司汀(雌二醇氮芥、雌芥):1.不良反应为暂时性消化道反应、肝功能异常、女性化反应等。2.对雌二醇或氮芥过敏者、严重肝病或心脏病、活动性栓塞性静脉炎、血栓性栓塞等患者禁用,脑血管疾病、冠心病溃疡病患者慎用。 3.该药不可与奶制品和含钙药物同时服用。 令狐文艳

化疗不良反应分度

化疗是恶性肿瘤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骨髓抑制是其主要的副作用。骨髓抑制不仅延缓化疗的 进行而影响治疗效果,而且可能导致并发症而危及患者生命。一些恶性肿瘤患者或许不会很快死于疾病本身,却可能由于骨髓抑制致命。因此,及时发现骨髓抑制并给予相应处理是化疗的重要环节。 一、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 目前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采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抗癌药物急性及亚急性毒性反应分度标准(表1)。以前对红系抑制的关注较少,原因在于贫血的处理相对简单而且见效迅速,输血或输入浓缩红细胞均可。但实际上贫血不仅使患者的组织乏氧导致一般状况差,而且还可能降低放疗或化疗的效果。对粒系抑制而言,中性粒细胞绝对值比白细胞总数更为重要。注意两个关键节点:一是中性粒细胞绝对值低于1×109/L,二是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 。它们分别是3度粒细胞减少和3度血小板减少的临界点,是容易出现并发症的信号,也是需要给予干预的指征。 1 2 3 4 血红蛋白(g/L) ≥110 109-95 94-80 79-65 <65 白细胞(109/L) ≥4.0 3.9-3.0 2.9-2.0 1.9-1.0 <1.0 粒细胞(109/L) ≥2.0 1.9-1.5 1.4-1.0 0.9-0.5 <0.5 血小板(109/L) ≥100 99-75

74-50 49-25 <25 一般认为,粒细胞的减少通常开始于化疗停药后一周,至停药10-14日达到最低点,在低水平维持2~3天后缓慢回升,至第21~28天恢复正常,呈U型。血小板降低比粒细胞降低出现稍晚,也在两周左右下降到最低值,其下降迅速,在谷底停留时间较短即迅速回升,呈V 型。红细胞下降出现的时间更晚。 化疗后骨髓抑制的规律具有以下意义:(1)它限定化疗疗程的间隔时间。理论上,化疗应该在最短时间内施以最强剂量,以迅速抑制或杀灭肿瘤细胞。但化疗后骨髓抑制的恢复需要时间,故很多化疗是3~4周进行一次;(2)涉及对2度骨髓抑制的处理。对于3度和4度骨髓抑制必须给予干预已经成为共识,但对于2度骨髓抑制,何时必须干预,何时可以短暂观察则较为困惑。利用上述规律,有助于决策(后述);(3)有助于及早发现骨髓抑制。根据化疗后骨髓抑制的规律后,能及早发现这一问题并行相应处理。化疗后每两天检查一次血常规即可达到这一目的。 二、骨髓抑制作用突出的常用化疗药物、病理生理及一般处理原则 化疗药物针对的是生长活跃的细胞。除恶性肿瘤细胞外,骨髓造血干细胞、消化道粘膜、皮肤及其附属器、子宫内膜和卵巢等器官或组织的细胞更新亦较快,这是化疗药物导致相应不良反应的组织学基础。可以认为,几乎所有化疗药物都具有骨髓抑制作用,差别仅在于程度而已。在常用化疗药物中,烷化剂(环磷酰胺、氮芥等)和鬼臼毒素(VP16)的骨髓抑制作用较强。在铂类药物中,卡铂的肾脏毒性小于顺铂,但其骨髓抑制的作用强于后者。紫杉醇类药物的主要副作用是过敏反应和周围神经炎,骨髓抑制作用尚不及烷化剂,但多烯紫杉醇(泰索蒂)的骨髓抑制作用较强。拓泊替康的骨髓抑制作用很强,曾与卡铂联合用于大剂量化疗加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时骨髓动员前的抑制药物。下列“顺口溜”或许有助记忆:顺铂稍弱卡铂强,鬼臼毒素不谦让,紫杉不若烷剂狠,托泊替康堪称王。 三、化疗后贫血的处理 关于输入浓缩红细胞[4]:输入浓缩红细胞的优点是能迅速提高贫血患者的携氧能力,缺点是存在输血相关的风险。当血红蛋白达到70~80g/L时,绝大多数患者的携氧能力正常。对于化疗患者,如果有明显乏力、气短、心动过速等,有输血指征。如果患者血红蛋白为70g/L,每单位浓缩红细胞可增加10g/L的血红蛋白。 关于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促红素,EPO)的应用:EPO是由肝脏和肾脏合成的激素,能调节红细胞的生成。很多化疗药物都不同程度地影响肾功能(尤其是铂类药物),从而引起促红素分泌减少。因此,促红素尤其适用肾功能有损害的患者,或对输血相关风险顾虑过多的患者。用法为促红素150u/kg 皮下注射,每周三次。使用的同时应该补充铁剂和维生素B12 、叶酸等。当血红蛋白高于80g/L或红细胞压积大于40%后应停药。副作用少见。四、化疗后感染的预防及粒细胞减少的处理 关于抗生素的使用:(1)何时用?一般认为,对于粒细胞减少伴有发热的患者,均使用抗生素;对于4度骨髓抑制的患者,无论有无发热,均必须预防性使用抗生素。(2)用什么?理论上抗生素的使用应该以药敏为依据,但实际工作中很难实现,故多为经验性用药。通常用广谱抗生素,特别是需要涵盖革兰氏阴性菌和厌氧菌,如三代或四代头孢菌素。(3)何时停?如果患者有发热,应在发热消退至少48小时后停;如果患者为4度粒细胞减少但无发热,待粒细胞上升至正常后可停用。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化疗药物的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1.1.2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等; 1.1.3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2.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 阿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环磷 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局部毒性反应 2.1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 PH值的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4.5或高于9.0引起静脉内膜损伤 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 450mOSM/L会引起中度静脉炎 ﹥600mOSM/L则必定引起静脉炎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 2.1.1静脉炎的有关因素 2.1.1.1药物的刺激性 2.1.1.2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 2.1.1.3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药物的PH值 2.1.2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调整药物浓度 2.1.2.2对血管的选择 2.1.2.3温度调整 2.1.2.4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药物外渗 2.2.1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 2.2.1.1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注射技术 2.2.1.4外界因素 2.2.1.5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放射线影响 2.2.2药物渗漏后的处理 2.2.2.1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局部封闭 2.2.2.3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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