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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驳论

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驳论
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驳论

驳论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谢谢对方精彩的立论。

8.您方讲的是宪法没有对生活的具体规定,你吃什么,穿什么等等,我方并不否认,同理是不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定要有对人吃什么,穿什么的条例呢,人是自由的呀,将您的种种行为都规定的面面俱到才是所谓有关系吗,那这样的法律还是法律吗,对方辩友;

撇开不谈,对方辩友逻辑上的错误,谈谈对方辩友对于宪法的误解,宪法当然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基本路线,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同时也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和利益的保证。习总书记在12.4重要讲话就提到宪法反应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这不恰恰印证了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其次

9.对方辩友,将宪法和普通法化一为二的看法,我方实在不敢苟同,宪法是我国法律的的立法依据,普通法是披着不同外衣的宪法精神。对方辩友所说的判决时所用的种种普通法,正是宪法精神在我们生活的指导与运用。正是有宪法和宪法精神的存在才让您和您的家人有尊严的生活

最后

10.众所周知,法律相比于其他的东西,更加深奥难懂,而在此之上的宪法更容易与人产生距离感,所有在现实生活中,才会有少部分人存在着像对方辩友那样认为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并没有那么密切的关系,漠视法律规定和宪法尊严。不利于法治建设,所有才有了我们这次的讲宪法,学宪法活动,意在让大家更加了解宪法,更加清楚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很会的贯彻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让法治重庆,法治中国更进一步。

1.宪法的作用——规定国家任务,所以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关系。

对方辩友就这一问题的看法,恰恰体现了对于宪法认识的不全面,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并且规定了公民的根本权力和义务。

2.宪法高度抽象,不能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作用。

宪法是高度抽象的我方并不否认,但是宪法对于生活的作用,除了权力的授予以外,还有宪法精神对于人们生活的指导,在思想上对您的活动进行指导,规范,这也是法治建设的目的之一。

3.宪法不具有制裁性。

如果是说在法院审批时不能直接引用来说的话,可以认为宪法不具有制裁性,但是对方辩友仅仅以此来断定宪法对于生活没有直接关系,未免太过霸道了。宪法是所有法院所用的普通法的立法依据,普通法是宪法精神的体现,宪法精神始终贯穿于这个判决之中其间的关系还不够直接,密切吗。

4.将息息相关的意思于与直接相关等同。

息息相关指两者之间关系密切,宪法通过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而直接、全面地将宪法与公民生活紧密地融为一体,如此密切之关系,不就是息息相关吗?关系,指事

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如:《宣和遗事·前集》:“这箇阴阳,都关系着皇帝一人心术之邪正是也。”

5.新的因果,宪法对人,人对法律(对于对方宪法到部门法到人)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有意思,就好像在说我们的一日三餐,吃饭,仅仅只是为了才而吃,并不是为了满足我们生存的必要的能量汲取一样,而宪法,人,普通法律这三者关系应该是,宪法是母法,是普通法的立法依据,宪法赋予了人们权力,而人们自己的权力受到侵害时,再去找普通法的更具体的点,以维护宪法赋予的权力。

6.法律责任与宪法责任的区别。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责任(关系),都是宪法责任(关系)但是我们说呀,所有的法律责任(关系)都是蕴含着宪法精神的,所有呀我们要看到,宪法精神对于我们生活中的作用呀,就像我们吃东西,是为了吸收其中的营养,而不是简单的看到我吃下去的是面还是饭。

7.权力的实施并不是依靠宪法。

宪法实施最终实施的是人权规范,即基本权利规范。因为基本权利规范的实施是宪法实施的本质与目的所在,只有它得到实施才能真正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与自由;所有您方所一直在强调的普通法的各种维权的实施,究其根本就是对于人权的规范,即基本权力的规范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与自由。

11.宪法为什么与生活息息相关(来源说)

其一,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修改。

其二,追根溯源自新中国宪法制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一次的修改,修订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均是符合于人民的日常生活的。

演讲稿《我的宪法情怀》我与宪法演讲稿

演讲稿《我的宪法情怀》我与宪法演讲稿 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演讲稿《我的宪法情怀》我与宪法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依法依宪治国,指出“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确,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爷爷曾经说过,法律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小学生的我,必须从小就积极自觉的学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让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 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宪法学-论人权与宪法的关系

论人权与宪法的关系 摘要: 保障人权是宪法的终极价值。本文讨论宪法与人权的关系,认为宪法通过宏观上控制国家权力和微观上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形成有机的宪法人权保障机制。虽然人的权利是天生所有的,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它明确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应有人权向法定人权转化的必要和中心环节。同时,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最根本的问题,避免公权力对基本人权的侵犯。 关键词:宪法,人权保障机制,人权保障条款

前言: 历史地看,宪法对人权的保障突出宏观上的国家权力的控制到微观上的正面规定基本权利的转变。我国宪法与现代宪法有暗合之处,但有值得改进的地方。所以本文旨在探究宪法和人权关系的基础上,探究我国的人权保障情况。 一、人权理论的历史演变 什么是人权,中外学者界定不一。有的学者认为:人权的原意是指某种道德观念或价值观念,因而它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有的学者认为:人权即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民主权原则经宪法确认之后,人民即国家的主权者,自然应该成为享有人权的主体。有的学者指出应从三个层次去揭示人权的内涵:首先,人权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权利,属于应有权利的范围,是指作为人应有的权利。其次,人权就实质而言,是国内法管辖的问题,又是一种法律权利。最后,人权还必须是一种实有权利,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美国伦理学家A·格维尔茨认为,人权是指一种狭义的权利,即主张权。这种权利的结构可以理解为:A由于Y而对B 有X的权利。它包括五个因素:(1)权利的主体A,即有权利的人;(2)权利的性质;(3)权利的客体X;即权利指向什么;(4)权利的回答人B,即具有义务的人;(5)权利的论证基础和根据Y。在这五个方面,都充满了学者的争论。另外一位美国学者科斯塔斯·杜兹纳认为:“人权”是一个复合的范畴。人权有时指人,有时指人的自然性,与人道主义思潮以及其法律形式密不可分。还有学者认为人权只能在道德

宪法与我们的社会生活

宪法与我们的社会生活 我初次听说宪法这个概念是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只记得政治老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那时就感觉宪法很大很高,至于具体内容、作用等就一无所知。好在我有一颗好奇心,今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第一主题定为依法治国,为什么会选依法治国作为十八大四中全会的主题呢依法治国是很重要,但重要到成为党的代表大会主题我还是始料未及。我是一个好奇的人,有想不通的事我是不会轻易放过的,上网、看书、看四中全会解读等等来个总动员,有了一些体会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我先说一下宪法,宪法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权力属于谁,国家权力的执行形式,从大的方面就保障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宪法保护们的国家就像大气层保护地球一样,有它时我们并未感觉有什么不同,但离开他我们却难以生存。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正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深水区,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复杂有广泛,难度很大,不是简单的政策出台就能解决的,需要有更有利的工具——法律。我们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现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不懈努力,同时也需要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保证。尤其是宪法,我们国家权力机构的正确运行,离不开宪法的保障和约束,各级政府都需要依法行政。今年3月份的人代会研究国家经济问题时,明确提出:由市场来决定经济资源配置。为什么要市场决定经济资源配置呢原因就是有些行政上的东西影响了市场,制约的我国的经济发展。这样一个大问题怎么解决呢只有法律只有依法治国能解决。我们党的领导体系是睿智的,他们高瞻远瞩,从大方向、从根本上来思考解决问题。而且逐步实施,稳步推进。所以,三月份人代会提出市场决定经济资源配置,这是方法。十月份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是保障。不难看出法律与国家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关系,它的作用远比我想象的大得多。 最后,我想说普通法律规定了个人、集体在某些事情上的行为准则,而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它既是对我们的约束又是对我们的保护。它的作用既大又广泛,就像生物和空气一样,时常没在意它的存在,但却又真的离不开。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第一,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第二,宪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正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修改程序比制定、修改一般法律更严格。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二是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三是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

部编人教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测试卷及答案

部编人教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测试卷及答案 一、我会填。 1.我们生活在法律中,法律规范着我们的(),保护着我们的(),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常与我们相伴。 2.与纪律、道德不同,法律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和()。所有社会成员都要(),依法行使自己的(),依法履行自己的()。 3.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刑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对于犯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刑法()犯罪,()人权,()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4.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法律为我们设定了行为(),提供了外部(),维护着我们的正常生活。 5.法律如同武器,是保护我们的坚强盾牌。当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如果经济困难,可以通过(),获得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 6.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和()。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和根本(),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和必须履行的基本()。同时,宪法也规定了行使国家权力的各个国家(),具有最高的法律()、法律()、法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斗的结果。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让宪法意识植根人心,这正是忠于宪法、()的具体体现。 8.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我们对宪法的认识,不能止于这一天。通过丰富多彩的宪法传宣传教育活动,我们能更好地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更要做到()宪法,()宪法,()宪法实施。 9.宪法是国家(),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最()的问题,其他法律只规定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内容。 10.树立宪法权威,要求我们必须掌握()知识。了解宪法如何规定国家的()、公民的基本()和()以及国家(),我们就能体会它在国家和国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知道它是我们行动的根本依据。 二、我会判断(判断下列说法,对的打“√”,错的打“X”)。 1.法律规定了我们的义务。 ( ) 2.法律如同尺子,衡量我们行为的对错。合法的行为受到保护,违法的行为受到制裁。当争议和冲突发生时,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的处理。 ( ) 3.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 1、联系: (1)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3)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2、区别: (1)规定的内容不同。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的等等。而普通法律知识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 ^定。 (2)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表现在: ①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人们通常把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 系。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③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5条第4款规定:“一 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宪法制定时往往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如制宪委员会、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 员会等。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有权提出 并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则以全国人 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总之,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所以说,

即兴演讲稿《宪法与生活》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10号参赛选手。我即兴演讲演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因法矗立。”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法律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到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我们学习、饯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都是遵守着国家的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威严。 当我们享受着法律给我们带来美好生活的同时,有人却做着违反法律的事,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例如,在学生中,有考试作弊、校园欺凌等现象,违反了《中学生守则》,甚至违反了国家法律。又如,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道路上行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了交通事故,给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再如,社会上有些心理扭曲的人,为表达对社会的不满,在公共场所挥刀砍向无辜的群众,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恐慌。 还记得,小黄车刚刚进入我们视线时,大家都觉得这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可没多久,媒体便经常曝光,一些倒在地上、躺在草坪上、甚至被人为破坏严重的小黄车,数量之多,令人痛心。原本投放公共自行车的企业,是想为我们的出行提供便利,却没有想到,因为部分不遵守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的人,不仅没有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进步给我们带来的福利,还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导致了部分企业利益受损,最终企业倒闭。 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企业家会是九零后,市长会是九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国家、为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可能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市民,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国家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要守法,先学法。学法应从平时生活出发。法律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深深地感受到它温暖的光芒!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和宪法一起生活的日子

和宪法一起生活的日子 在大家看来,宪法似乎离我们很遥远。总觉得宪法是一种神圣且只可远观的存在,可如今仔细回味我们曾在政治课本上对宪法的认识,它好像一直就在我们身边。 说实话,曾经的我对宪法的认识基本停留在它是国家的根本法这一点。我所说的曾经其实就是在观看《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之前。不得不说,绝大多数人对宪法都是一知半解,又或者是会在某一时刻恍然大悟:“啊,原来这也是宪法啊!”。作为大学生的我们都知道要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却不是很清楚宪法是什么?就不拿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大学生来说,对比于初高中生和小学生,他们对宪法的了解和熟悉程度远远高于我们,但是我们除了知道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还知道些什么呢?且不说它陪伴我们从呱呱落地到如今的风华正茂,而我们又对它了解多少?说到宪法的陪伴,我倒有几个小故事和大家分享。 从记事起,邻家的小哥哥似乎一直都是以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著称。基于不爱学习这一点,他对学习的态度很好的在学习给他的反馈上体现出来,每次考试都是个位数,毫无例外。大抵是加上调皮的原因,年龄尚小的他萌生出了不上学的想法,出乎意料的是,这个想法居然很快得到了他家长的肯定,终于在小学二年级结束的时候这个想法要被实施了。幸而,校长和他的班主任及时阻止,到家中家访,告诉了家长这个行为是侵犯了孩子的权利,且对孩子的影响又是极其深远的,切断了家长的行动。为什么会对这件事记忆深刻呢?我想,是那时候的我太得意洋洋了,不是因为成绩或者是被老师家访,而是因为针对邻家哥哥的成绩补救,他们协商一致选择让他重读一年级,而我顺利升上二年级。宏观上来讲,让邻家哥哥重读一年级,而我顺利升上二年级,正是因为我们享有受教育权,而这项权利都是宪法所赋予的。从九年义务教育到现在的十二年义务教育,宪法给予我们的远不止这些。 央视新闻的官方微博曾经推送过一条新闻,大致内容为:在小学生陆陆续续进入校园期间,校园广播里突然响起国歌,孩子们立刻停住了跑跳的脚步,齐刷刷地原地离职,面朝国旗的方向行注目礼和少先队礼,国歌结束才走向教学楼。而这微小的细节体现出来的正是教育的力量和爱国的表现。在很多人看来,这件事似乎很稀奇,可这个不就是我们应当做的吗?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要爱国,教我们唱国歌,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第一,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第二,宪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正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修改程序比制定、修改一般法律更严格。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二是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三是

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走进我们的生活

宪法,走进我们的生活 2014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如约而至。 这是一个庄严神圣的节日,一个崇尚宪法、强化法治信仰的节日,一个让宪法走进每一个人生活的节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深入贯彻落实,将不断改变提升着人们的生活品质。每个中国人、每个济南人,对眼前这条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康庄大道,都前所未有的明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这在我们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就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1月17日召开的中共济南市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济南作出部署,进一步强调要强化宪法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目的是在全社会建立对法治的信仰。这必将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党员领导

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全民树立法治信仰做出表率。 12月1日,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法制办联合举办的?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济南市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六位法学专家和两位律师受邀到会,畅谈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联系和影响。 ?宪法不是‘闲法’,而是‘顶天立地’的根本大法。??顶天?,就是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立地?,就是宪法文本写的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写的是国家的性质和责任,写的是国家的文明与进步,与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保护和义务履行密切相关,与每一名国家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密切相关,与国家的文明进步密切相关。 山东省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于向阳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宪法乃众法之统帅。要通过宪法日活动,让每一个公民熟悉宪法所确立的秩序,明确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真正把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有利于形成宪法信仰。?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丽萍说:?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将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将成为公民的‘权利宣言日’,也是官员的‘权力规范日’,更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至上的‘信仰日’和‘行动日’?。

公民与宪法之间有什么关系

公民与宪法之间有什么关系 题要 在生活中,我们有两个词非常的熟悉,公民与宪法,我们是作为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与国家制定的宪法之间有怎么样的联系,这样的联系,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样的意义和作用,对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影响等等。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在生活中,我们有两个词非常的熟悉,公民与宪法,我们是作为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与国家制定的宪法之间有怎么样的联系,这样的联系,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样的意义和作用,对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影响等等。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公民的含义 公民与宪法,首先要了解公民的含义。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公民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包括以下的内容:公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政治参与的基本条件是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

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宪法的含义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三、公民与宪法的关系 1、宪法与公民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衡量着每个人的行为是否合法。 2、一般而言,宪法是通过三种方式规范公民行为的: ①宪法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②宪法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③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 3、宪法是全体公民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我们每个公民要经常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范,自觉遵守宪法。 我们在生活中中遵循着宪法的要求,就如同国家要求

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四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陈词,但对方辩友侃侃而谈、妙语连珠掩饰不了他们对几个问题 的认识不清,现在,由我为大家一一指出。(现场总结对方漏洞) 下面,我将再次重申我方观点: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第一: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体现了公民的意志,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的内容服务于生活,宪法的修改来源于生活实践。当你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宪法就已经保障了你的继承权,当你出生,就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国家保障了你的人权,也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到了上学年纪,宪法第四十六条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国旗、国歌。成年了,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国公民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工作后,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与劳动休息的权利,到后面的婚姻,退休保障,社会救济以及赡养父母,都有宪法直接规定,这难道还不能证明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吗? 第二:其他法律充分体现了宪法精神,就像对方辩友所说,我方承认,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会被直接引用,那么对方辩友这样就能推导出宪法与我们生活没有直接关系,会不会太霸道了些。像对方辩友这样只看到权利是如何保障,却看不到权利从何而来,这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那我们再来认真的看一下这个问题,在整个判决中,公民为什么会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因为知道你有,为什么我们会认为是正义的,因为有宪法精神在背后做支撑,平时的学习中,不仅仅是宪法的条例,也有宪法的精神,国家推动宪法精神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使全国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第三:我们今天站在这里,通过这样一个活动,就是为了让大家了解与学习宪法,明白宪法的地位与作用,明白宪法的根本任务,只有正确认识宪法与公民生活的关系,才能紧跟国家,党,习总书记的步伐,更好的完善国家法治体系,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做到习总书记所说: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中国宪法实践中的宪法问题与宪法事例

一、个案的功能与宪法学理论发展 在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人们开始关注了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即近年来中国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引起了学术界、民间与官方的关注。对个案的解释与分析中过去被人们认为枯燥、抽象和沉寂的宪法学开始发挥起调整社会生活的作用。可以说,在实践中出现的个案激活了沉默的宪法学。长期以来,中国的宪法学理论与社会成员的生活之间缺乏密切的联系与利益上的互动,理论的实践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但通过近几年出现的宪法实践中的个案,社会成员们开始认识到宪法与自己生活之间的利益联系,从宪法生活中的被动角色变为积极发现宪法问题,并以个体的力量推动宪法实践发展的积极角色。 从宪法学本身的发展途径看,没有人会否认宪法实践中的个案对宪法学理论发展产生的社会功能与实践价值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长期脱离社会现实,脱离社会成员的生活状况的宪法学回到了关注社会现实,赋予社会成员理想、利益与追求的定位。我们知道,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现象的知识体系,其宗旨与历史使命是解释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探索人类通过宪法获得幸福与自由的经验、智慧,为人们解决共同面临的宪法问题提供理论与方法论的基础。在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社会共同体的最高价值与规则,是人们对基本制度与价值体系所表达的基本共识。宪法学理论的专业化与大众化的协调直接关系到这种社会共同体价值的实现程度,并影响整个社会发展的进程。 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目前正处于重要转型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宪法学理论研究开始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功能,并且开始走出五十年代的法理传统,将理论研究的视野投向了更广泛的领域。但发展进程比较缓慢,没有获得社会环境的整体支持与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可。到了八十年代,我国的宪法学理论研究基本上是以现行宪法的结构为基础来展开研究思路与理论体系的。宪法学研究的重点也主要立足于对现行宪法文本的静态含义的理解和释义上,社会各界对宪法学的关注仍停留在粗浅的认知与制度性的评价上,还没有从社会实践与学理理性的角度认可宪法学知识的社会功效。其原因主要在于,当时的社会环境还没有提供宪法走进社会生活的内在动力与必要的空间。到了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初,宪法学研究中出现了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等新的方法,形成研究方法多元化的局面。九十年代后期,从文化学、哲学的角度研究宪法学基础理论问题也受到了宪法学界的关注。特别是社会生活中出现与宪法有关的个案以后,宪法学研究的实践功能得到了加强,进一步丰富了宪法学研究范围与领域。通过个案的探讨,宪法学理论研究的范围不断得到开拓,研究宪法问题的深度也有了明显的提高,构建系统性的宪法原理逐渐成为宪法学理论研究的最主要的学术风格与特色。 在宪法学方法论日益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宪法学者对宪法原理的论证也从单纯地依赖价值判断逐渐过渡到价值判断与经验判断并用,特别是实证研究方法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个案的大量出现给宪法学研究带来了新的课题,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个案,传统的宪法学理论明显表现其滞后性,缺少必要的理论准备与学术解释力;随着个案出现而增加的社会对宪法的需求与宪法学理论的应对能力之间的反差,说明宪法学理论实践功能的落后;个案的出现给宪法学家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也带来了新课题,迫使学者们认真地对待生活中的宪法问题,提出有说服力的宪法学理论;因出现个案而产生的社会生活的变化或制度性的变革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宪法学本身的功能,把宪法学推向“宪法市场”,提供了宪法理论与社会现实之间互动的纽带与平台等。学者们认识到,为了解决实际生活中日益增多的宪法问题、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一)宪法是法 宪法和普通法律一样具有法律规范的基本属性,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可诉性等特征。 (二)宪法是更高的法 宪法虽然是法,但它不规定公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是规定政府和法律能做或不能做什么。 宪法是管法的法。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组织法,规定政府的原则、职能、程序。 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契约。 宪法是衡量普通法律的法律标准。 补充回答:宪法与普通法律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二者共同构成了我国 的法律体系。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的问题。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方面的问题。 例如:刑法规定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

第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因为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表现在: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2、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或宣布无效。 第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由于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必须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因而它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不同于普通法律,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普通法律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而宪法的制定 则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经过全国各族人民讨论,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可以提出普通法律修正案;而宪法的修改,则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 3、普通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而宪法的修改则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才可以通过。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有权修改普通法律,而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其常务委员会无权修改。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相同点主要表现在: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2.宪法是根本法课后练习题

2.宪法是根本法 一、核心词汇我会填 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 2.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公民所享有 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3.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并通过多种形式开 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4.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全民的宪法教 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有助于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5.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让宪法意识植根人心,这正是忠于宪法、维 护宪法的具体体现。 6.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8.在法律体系中,宪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不同,它有着至高无上的地 位,是国家的根本法。树根给枝叶输送营养,枝叶在树根支撑下成长。宪法就如同树根,其他法律就好比繁茂的枝叶。 9.宪法是国家总章程,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 题,其他法律只规定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内容。 10.在我国,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11.我国宪法保护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防止国家机关滥用权力。任 何公民的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规定 的基本义务。 12.一个国家必须有一个最高的法律权威,任何人都必须在这个权威 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个权威就是宪法。 13.树立宪法权威,要求我们必须掌握宪法知识。 14.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 各企业从事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没有超越 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应该得到追究。 二、火眼金睛我会判 1.宪法只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3.我们每个人都应付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保证宪法实施。(√) 4.在法律体系中,宪法与其他法律地位是一样的。(×) 5.学校章程就是宪法。(×) 6.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7.无论谁违法了宪法都应该得到追究。(√) 8.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三、眼花缭乱我会选 1.国家宪法日是每年的( C ) A.12月1日 B.12月2日 C.12月4日 2.下面关于宪法表述错误的是( C ) 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B.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和基 础 C.宪法没有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 A )年颁布的。 A.1954年 B.1949年 C.1950年 4.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 织,都必须以( A )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宪法和法律 B.党章 C.法规 四、开动脑筋我会答 1.宪法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答: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同时,宪法也规定了行使国家权力的各个国家机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权威、法律地位。 2.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有助于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

宪法与行政法关系辨析

在谈宪法与行政法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将宪政行为与行政行为进行界分。这是因为:第一,宪政行为所要设定的宪政关系,是一种“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关系,即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行政行为所要设定的行政法关系,是一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二,宪政行为是沟通宪法规范与宪政权利之间的桥梁,行政行为则是沟通行政法规范与行政法上权利的桥梁。宪政权利往往是一种集合权(如选举权和集会、游行、示威权等)。行政法上的权利往往是独占权(如经许可开采矿产资源等)。第三,违宪的宪政行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宪政责任,对不特定多数人或其代表机关承担的责任。违法的行政行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是行政责任,是对特定相对人承担的责任。这就表明,对行为性质的认定是认定责任性质的前提。第四,因宪政行为而引起的宪政纠纷,主要应当通过宪政诉讼机制来解决。因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纠纷,则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来解决的。这就说明,对行为性质的认定是确定案件主管或管辖的前提。 行政权的三个特征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第一,行政权对传统的三权分立理论中分属立法权和司法权作用的领域的广泛渗透和侵蚀,它的直接后果是不同形式的行政立法和行政裁判大量出现;第二,私权公法化和公权私法化。在强调公、私法划分的国家,行政权力开始涉入传统上国家不干预的领域,以社会公共利益等整合社会关系的名义对原有的私权领域进行重构性调整,对私权领域的个人自由作出程度不一的限制。更为突出的是,在谋求社会公共利益的名义下,政府可以进行的平等互利的外向事务管理行为,如公营企业、事业,公共资源开发与经营,财政投资等。在这些事务中,虽然政府被要求与私权主体一样必须遵守私权领域的游戏规则,如平等、自愿等,但是,由于政府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这类规则事实上常被他们破

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驳论

驳论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谢谢对方精彩的立论。 8.您方讲的是宪法没有对生活的具体规定,你吃什么,穿什么等等,我方并不否认,同理是不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定要有对人吃什么,穿什么的条例呢,人是自由的呀,将您的种种行为都规定的面面俱到才是所谓有关系吗,那这样的法律还是法律吗,对方辩友; 撇开不谈,对方辩友逻辑上的错误,谈谈对方辩友对于宪法的误解,宪法当然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基本路线,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同时也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和利益的保证。习总书记在12.4重要讲话就提到宪法反应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这不恰恰印证了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其次 9.对方辩友,将宪法和普通法化一为二的看法,我方实在不敢苟同,宪法是我国法律的的立法依据,普通法是披着不同外衣的宪法精神。对方辩友所说的判决时所用的种种普通法,正是宪法精神在我们生活的指导与运用。正是有宪法和宪法精神的存在才让您和您的家人有尊严的生活 最后 10.众所周知,法律相比于其他的东西,更加深奥难懂,而在此之上的宪法更容易与人产生距离感,所有在现实生活中,才会有少部分人存在着像对方辩友那样认为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并没有那么密切的关系,漠视法律规定和宪法尊严。不利于法治建设,所有才有了我们这次的讲宪法,学宪法活动,意在让大家更加了解宪法,更加清楚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很会的贯彻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让法治重庆,法治中国更进一步。 1.宪法的作用——规定国家任务,所以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关系。 对方辩友就这一问题的看法,恰恰体现了对于宪法认识的不全面,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并且规定了公民的根本权力和义务。 2.宪法高度抽象,不能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作用。 宪法是高度抽象的我方并不否认,但是宪法对于生活的作用,除了权力的授予以外,还有宪法精神对于人们生活的指导,在思想上对您的活动进行指导,规范,这也是法治建设的目的之一。 3.宪法不具有制裁性。 如果是说在法院审批时不能直接引用来说的话,可以认为宪法不具有制裁性,但是对方辩友仅仅以此来断定宪法对于生活没有直接关系,未免太过霸道了。宪法是所有法院所用的普通法的立法依据,普通法是宪法精神的体现,宪法精神始终贯穿于这个判决之中其间的关系还不够直接,密切吗。 4.将息息相关的意思于与直接相关等同。 息息相关指两者之间关系密切,宪法通过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而直接、全面地将宪法与公民生活紧密地融为一体,如此密切之关系,不就是息息相关吗?关系,指事

宪法与党章的关系

论宪法与党章的关系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党章是贯彻于党的一切活动与建设的最高准则。从文字层面来说,宪法与党章各有权责和职能所在。宪法旨在调整国家、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党章旨在规范党员的行为,促进党内关系和谐。实际上,宪法与党章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关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宪法与党章在基本原则和重要理论上的一致性绝非偶然,宪法本身需体现党章的政治理念,由此也将党的执政方式提升到合法化的角度。 【关键词】:宪法;党章;一致性;依法执政 宪法与党章之间看似各司其职、毫无瓜葛,实则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党章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因而宪法对党章的作用不容忽视;而自宪法颁布始,党章的每一次修改,其后都紧随着宪法的修正,因而党章对宪法的影响也是切实存在的。二者之间的关联并非巧合,讨论宪法与党章的关系时,不能将两者分离,更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应当立足于宪法与党章的实质,从二者的一致性出发,研究宪法与党章的关系,探寻依法执政的合理性及路径,深化对二者关系的理解。 从本质上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①党章是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都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因而,就本质而言,而这属于两类不同的规范。宪法属于国家法律规范并且是最根本的法律。党章属于党内规范,也是党内规范中最根本的原则。宪法必须与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发展相适应。党章则是对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发展的目标的体现。②但党章并不具备宪法的法律效力,也不对全国人民具备约束力,二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从一致性上来说,宪法与党章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理论上具有一致性: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popu]arsovcrcignty)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来源于和最终属于人民,即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的“民有”,并且这种来源是政府或国家权力的合法化依据或前提。【1】 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人民主权的基本实现方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反映到具体的运作上, 人民行使权力可以有两

宪法在我心中作文十篇

宪法在我心中作文十篇 篇一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篇二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篇三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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