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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复兴《青木瓜之味》阅读答案

肖复兴《青木瓜之味》阅读答案
肖复兴《青木瓜之味》阅读答案

青木瓜之味肖复兴

①大约是2000年初春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我去邮局发信。就在快到邮局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女子和我擦肩而过。忽然,她停住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亲切,也有些意外的惊奇,仿佛认出了一个熟人而与之意外相逢。那眼神闹得我以为真的碰见了什么认识的人,便也禁不住停住脚步,看了她一眼:年龄不大,也就二十出头,模样清爽,中等身材,瘦瘦的。看她的装扮,初春时节还穿着一件臃肿的棉衣,就猜得出是一个外地人,大概是打工妹。我仔细地想了想,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个人,她肯定是认错了人。于是,我暗笑自己的自作多情,向邮局走去。

②我走了没几步,她从后面跑了过来,跑到我面前,这让我很吃惊,不知碰见了什么人。只听见她用南方人那种软绵的声音仔细而小心翼翼地问我:你是不是肖复兴老师?我越发惊讶,她居然叫出了我的名字,木讷地站在那里,近乎机械地点了点头。她一下子显得很兴奋,接着说:刚才你迎面向我走来,我看着你就像。我读中学时就看过你写的书,你和书上的照片很像。真没有想到怎么这么巧,今天我在这里遇见了你!

③原来是一位读者,大概她这番热情的话,很能够满足我的虚荣心,尤其是听她说她喜欢我写的一些东西,特别是说她读中学的时候读我写的东西对她有帮助,一直忘不了&&我就像小学生爱听表扬似的,立刻有些发晕,找不着北了,站在街头和她聊了起来,一任身边车水马龙,喧嚣不已。

④从她那话语中,我渐渐地听明白了,她从小在南方农村长大,中学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家里生活困难,就跟着乡亲来到北京打工,住的地方离我家不算太远,要走半个小时左右,今天星期天休息,她是刚刚到邮局给家里寄钱,并发了一封平安家信。虽是萍水相逢,只是些家常话,却让我感到她像是在掏心窝子,一下子竟有些感动,没有想到只是写了一些平常的东西,能够让心拉近,距离缩短,心里想也应该说是如今没什么用处的文学的一点特殊功能吧。于是,我进一步犯晕,沿着斜坡继续顺溜地下滑,不知对她的热情如何回报似的,竟然指着马路对面我家住的楼对她说:我家就住在那里,你有空,欢迎你到我家做客。说着把地址写给了她。她高兴地说:太好了,我一定去。

⑤回到家后,我就把这件事当作喜贴子,向家人讲了,不想立刻遭到全家一盆冷水浇头,纷纷说我,你以为你遇到了知己呢?别是个骗子吧?可不是,现在骗子可多着呢,你可别忘了狐狸说几句赞扬的话,是为了骗乌鸭嘴里的肉。什么?你还把咱家的地址告诉了人家?你傻不傻呀?你就等着人家上门找到你头上来骗你吧!要真是找上门来,骗几个钱倒没什么,可别出别的事&&

⑥一下子,说得我发懵。一再回忆街头和那个年轻女子的相遇和交谈,不像是个狐狸似的骗子呀,再说,她肯定是读过我写的书,要不也说不出书名;并且能对照着书上的照片认出我来呀。但家里的人说得也没有错,谁也不会把骗子两字写在脑门上,高明的骗子越来越多,防不胜防。这么一想,心里连连后悔,而且不禁有些发虚。一连好几天,都有些提心吊胆。

⑦好在一连好多天过去了,都平安无事。时间一长,这件事渐渐淡忘了。

⑧将近一年过去了,春节过后的一天,我们全家从天津孩子的姥姥家过完年回家,刚上电梯,开电梯的老太太对我说:你先等我一会儿,前两天有个年轻女子来找你,你没在家,把带来的东西放在我那儿了。不一会儿,就拿来一包用废报纸包着的东西。回家打开包一看,是两个青青的木瓜。木瓜的旁边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几行小字,落款是你的一个读者。

⑨全家都愣在那里,谁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⑩这件事虽已过去四年,但我怎么也忘不了这个年轻而真诚的女子,忘不了这件事情,忘不了这两个木瓜。总记得切开木瓜时的样子,别看皮那样青,里面却是红红的,格外鲜艳,特别是那独有的清香味道,在房间里飘荡着,好多天没有散去。(选自《读者》2004年第6期

有改动)17.请你在文章第①自然段前加几句话,另写一个开头,使新的开头与结尾照应。(3分)18.我在与年轻女子交往的过程中,感情发生了多次变化。请你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我在不同时间、地点的感情变化。(6分)(1)在邮局前与年轻女子交谈时:(2)回家受到家人埋怨后:(3)收到木瓜后:19.文章第⑤自然段写我向家人讲了我与年轻女子相遇并留下地址的情况后,受到家人的埋怨,你认为家人的话有无道理?说一说你的看法。(3分)20.文章的题目与结尾都提到了青木瓜之味,你认为青木瓜有哪些味?请简要地谈谈你的理解。(5分)21.读了本文后,你认为哪个地方写得最有特色?试就此作一点简要的评价。(5分)17.参考示例:①我曾经收到一个读者送给我的礼物,是两个青木瓜。②我怎么也忘不了两个青木瓜,因为这两个木瓜的清香,现在还在我心中萦绕。③我怎么也忘不了两个青木瓜,这两个青木瓜寄寓了一位真诚的读者对我的一片深情和厚望。(3分)18.?我对年轻女子信任(1分)、热情(1分)。?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1分)并怀疑年轻女子是骗子(1分)。?对误会年轻女子感到愧疚(1分)并被她的行为深深憾动(1分)。19.参考示例:①有道理。因为社会上确实有不少这样的骗子存在,中国人有一种传统观念是防人之心不可无。②家人的话没有道理。因为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相待,多一份理解,多一些信任。(3分)20.①写出青木瓜本身特有的清香味道;②写出年轻女子身上体现出来的真诚、热情;③写出人与人之间应当有的真诚与信任即可。(表层和深层含义。5分)21.参考示例:①本文以小见大,借一件小事表达了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②文章最后一段的句子,表意含蓄丰富,有余味。③运用了悬念,使文章波澜起伏。④文章略写了年轻女子的生活经历,详写了我与年轻女子交往的前前后后,突出了中心。⑤文章细腻地描写了我的心理活动,以我的感情变化贯穿全文,不仅使人物的形象更加丰满,而且使文章的线索更加清晰。⑥文中第③段中的省略号省略了年轻女子与本文主题无关的其他话,使文章的文字更加简约。(5分)

肖复兴《机场的拥抱》中考现代文阅读练习及答案(广西玉林市、崇左市2017年中考题)

阅读下面一篇小小说,完成6-8题。 机场的拥抱 肖复兴 (1)在南京机场候机回北京,来得很早,时间充裕,坐在候机大厅无所事事,看人来人往。到底是南京,比北京要暖,离立夏还有多日,姑娘们都已经迫不及待地穿上短裙和凉鞋了。坐在我对面的女人,看年纪有三十多了,也像个小姑娘一样,穿着一条齐膝短裙,在和节气,也和年龄赛跑①。 (2)来了一对年老的夫妇,坐在我身边的空座位上。听他们一口纯正的北京话,就知道是老北京人。他们说话的声音有些大,显然是丈夫的耳朵有些背了,年龄不饶人。但看他们的年龄,其实也就七十上下,并不太大。听他们讲话,是在苏州无锡镇江转了一圈,从南京乘飞机回北京。 (3)忽然,我发现他们的声音变得小了下来。这样小的声音,妻子听得见,丈夫却听不清楚了。但是,妻子依然压低了嗓音在说话,只不过嘴巴尽量贴在了丈夫的耳边。我隐隐约约地听到的话,是“真像!”“太像了!”他们反复说了几遍,不尽的感叹都在里面了。(4)声音可以压低,像把皮球压进水底,目光却把心思泄露出来。顺着这对老夫妇的目光,我发现他们的目光如鸟一样,双双都落在对面坐的这个女人的身上②。 (5)我才仔细地看了看这个女人,发现她的黑色短裙和天蓝色长袖体恤,还有脚上的一双白色耐克运动鞋,很搭。还有她的清汤挂面的齐耳短发,也很搭。当然,和她清秀的身材更搭。很像一位运动员。刚才只看到她的短裙,其实,短裙并不适合所有的女人。在她的身上,短裙却画龙点睛,让一双长腿格外秀美。 (6)很像,这个女人很像谁呢?心里便猜,大概是像这对老夫妇的女儿了吧?天底下,能够遇到很相像的一对人的概率,并不高。刚看完电视剧《酷爸俏妈》,都说里面的演员高露长得极像高圆圆。这个女人,一定让这对老夫妇想起了自己的什么亲人。否则,他们不会这样悄悄地议论,声音很低,却有些动情。能够让人动情的,不是自己的亲人,又会是谁呢?(7)我看见,妻子忽然掩嘴“扑哧”一笑③,丈夫跟着也笑了起来。我猜想,笑肯定和对面这个女人有关,只是并没有惊动这个女人,她依然翘着秀美的腿,在看手机,嘴角弯弯的也在笑,但她的笑和这对老夫妇无关,大概是手机上的微信或朋友圈有了什么好玩的段子或信息。 (8)“要不你去跟她说一下?”“你去说吧,我一个老头子,怪不好意思的……”我听见老夫妇的对话,看着妻子站起身来,回过头冲着丈夫说了句:“什么事都是让我冲锋在前头!”便走到对面的女人的身前,说了句:“姑娘,打搅你一下!”那女人放下手机,很礼貌地立刻站起来,问道:“阿姨,您有什么事吗?”“是这样的,你长得特别像我们的女儿。”说着,妻子打开自己的手机给这个女人看,大概是找到自己的女儿的照片,这个女人禁不住叫了起来:“实在是太像了!怎么能这样像呢!” (9)我忍不住看了一眼身边的这位丈夫,他一直笑吟吟地望着这女人。 (10)“我们想和你一起照张相,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妻子客气地说。 (11)“太可以了!待会儿我还得请您把您女儿的照片发我手机上呢!” (12)丈夫站了起来,走到这个女人的身边,妻子冲我说道:麻烦你帮我们照张相!把手机递在我的手中。我没有看到手机上的照片,不知道他们的女儿和他们身边的这个女人到底有多像,但从他们的交谈中知道女儿十多年前去美国留学,毕业后留在美国工作,工作忙,孩子又刚读小学离不开人,已经有五年没有回家了。思念,让身边的这个女人像女儿的指数平添了分值④。

阅读训练——肖复兴《苦瓜》

苦瓜 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已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它两弯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母亲阅读理解答案

篇一:母亲阅读理解答案 篇二:母亲阅读理解答案 篇三:母亲阅读理解答案 巨人中考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母亲》阅读答案以供各位同学参考和学习,希望对于同学们的学习成绩更上一层楼,也祝同学们的阅读理解的技巧更好,祝大家学习进步! 世上有一部永远写不完的书,那便是母亲 那一年,我的生母突然去世,我不到八岁,弟弟才三岁多一点儿,我俩朝爸爸哭着要妈妈。爸爸办完丧事,自己回了一趟老家。他回来的时候,给我们带回来了她,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姑娘。爸爸指着她,对我和弟弟说:快,叫妈妈!弟弟吓得躲在我身后,我噘着小嘴,任爸爸怎么说就是不吭声。不叫就不叫吧!她说着,伸出手要摸摸我的头,我扭着脖子闪开,说就是不让她摸。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从来不喊她妈妈。有一天,我把妈妈生前的照片翻出来挂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以此向后娘示威,怪了,她不但不生气,而且常常踩着凳子上去擦照片上的灰尘。有一次,她正擦着,我突然向她大声喊着:你别碰我的妈妈。好几次夜里,我听见爸爸在和她商量:把照片取下来吧!而她总是说:不碍事儿,挂着吧!头一次我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但我还是不愿叫她妈妈。 孩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大人的心操不完。我们大院有块平坦、宽敞的水泥空场。那是我们孩子的乐园,我们没事便到那儿踢球、跳皮筋,或者漫无目的地疯跑。一天上午,我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大夫告诉我:多亏了你妈呀!她一直背着你跑来的,生怕你留下后遗症,长大了可得好好孝顺她呀 她站在一边不说话,看我醒过来便伏下身摸摸我的后脑勺,又摸摸我的肚子。我不知怎么搞的,第一次在她面前流泪了。 还疼?她立刻紧张地问我。 我摇摇头,眼泪却止不住。 不疼就好,没事就好! 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从医院到家的路很长,还要穿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我一直伏在她的背上。我知道刚才她就是这样背着我,跑了这么长的路往医院赶的。 没过几年,三年自然灾害就来了,只是为了省出家里一口人吃饭,她把自己的亲闺女,那个老实、听话,像她一样善良的小姐姐嫁到了内蒙古。那年小姐姐才18岁,我记得特别清楚,那一天,天气很冷,爸爸看小姐姐穿得太单薄了,就把家里惟一一件粗线毛大衣给小姐姐穿上,她看见了,一把扯了下来:别,还是留给她弟弟吧,啊!车站上,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在火车开动的时候,向女儿挥了挥手。寒风中,我看见她那像枯枝一样的手臂在抖动,回来的路上她一边走一边叨叨:好啊,闺女大了,早寻个人家好啊,好!我实在是不知道人生的滋味儿,不知道她一路上叨叨的这几句话是在安抚她自己的那流血的心。她也是母亲,她送走自己的亲生闺女,为的是两个并非亲生的孩子,世上竟有这样的后母?望着她那日趋隆起的背景,我的眼泪一个劲往外涌。妈妈!我第一次这样称呼了她,她站住了,回过头来,愣愣地看着我不敢相信是真的,我又叫一声妈妈,她竟呜的一声哭了,哭得像个孩子。多少年的酸甜苦辣,多少年的委屈,全都在这一声妈妈中融解了。 母亲啊,您对孩子的要求总是这么少 这一年,爸爸因病去世了,妈妈先是帮人家看孩子,以后又在家里弹棉花,攫线头,她就是用弹棉花攫线头挣来的钱供我和弟弟上学。望着妈妈每天满身、满脸、满头的棉花毛毛,我常想亲娘又怎么样?!从那以后的许多年里,我们家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苦,但是,有妈妈在,我们仍然觉得很甜美,无论多晚回家,那小屋里的灯总是亮的,橘黄色的灯光里是妈妈跳动的心脏。只要妈妈在,那小屋便充满温暖,充满了爱。

“老阳儿肖复兴童年”阅读理解答案

“老阳儿肖复兴童年”阅读理解答案 阅读文章,完成1-4题。老阳儿 肖复兴 童年,同住在大院里的都是一些引车卖浆之流,生活不大富裕,日子各有各的过法。 冬天,屋子里冷,特别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被窝里冰凉如铁,家里那时连个暖水袋都没有。母亲有主意,中午的时候,她把被子抱到院子里,晾到太阳底下。其实,这样的法子很古老,几乎各家都会这样做。有意思的是,母亲把被子从绳子上取下来,抱回屋里,赶紧就把被子叠好,铺成被窝状,留着晚上睡觉时我好钻进去,就是暖乎乎的了。母亲对我说:“我这是把老阳儿叠起来了。”母亲一直用老家话,把太阳叫老阳儿。 从母亲那里,我总能够听到好多新词儿。把老阳儿叠起来,让我觉得新鲜。太阳也可以如卷尺或纸或布一样,能够折叠自如吗?在母亲那里,可以。阳光便能够从中午最热烈的时候,一直储存到晚上我钻进被窝里,温暖的气息和味道,让我感觉到阳光的另一种形态,如同母亲大手的抚摸,比暖水袋温馨许多。 街坊毕大妈,家门口有一口半人多高的大缸。夏天到来的时候,每天中午,她都要接满一缸自来水,骄阳似火,毒辣辣地照到下午,晒得缸里的水都有些烫手了。水能够溶解糖,溶解盐,水还能够溶解阳光,大概是童年时候我最大的发现了。 毕大妈的孩子多,黄昏,她家的孩子放学了,毕大妈把孩子们都叫过来,一个个排队洗澡,毕大妈用盆舀的就是缸里的水,正温乎,孩子们连玩带洗,噼里啪啦的,溅一盆的水花。那时候,各家都没有现在普及的热水器,洗澡一般都是用火烧热水,像毕大妈这样法子洗澡,在我们大院是独一份儿。母亲对我说:“看人家毕大妈,把老阳儿煮在水里面了!” 我得佩服母亲用词儿的准确和生动,一个“煮”字,让太阳成为了我们居家过日子必备的一种物件,柴米油盐酱醋茶,这开门七件事之后,还得加上一件,即母亲说的老阳儿。 真的,谁家都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但是,谁家又离得开老阳儿呢?虽说如同清风朗月不用一文钱一样,老阳儿也不用花一分钱,对所有人都大方而且一视同仁,而柴米油盐酱醋茶却样样都得花钱买才行。但是,如母亲和毕大妈这样将阳光有如此用法的,也不多。她们需要一点智慧和温暖的心,更需要在艰苦日子里磨炼出的一点儿本事。(选自《中华活页文选》,有改动) 1.选文极有情致地描绘了哪两件有趣的事?请各用一句话简要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请简述选文中划线的两句话的真实意思。 (1)把老阳儿叠起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还能够溶解阳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我”佩服母亲“煮”字用的好,请你联系文章内容对“煮”字作补充赏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细读全文,尤其是结合文章的开头和结尾,说说标题“老阳儿”的深刻

肖复兴《消失的年声》阅读练习及答案

肖复兴 如今,年的声音,最大保留下来的是鞭炮。随着都市雾霾天气的日益加重,人们呼吁过年减少燃放甚至禁止鞭炮,鞭炮之声,越发岌岌可危,以致最后消失,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其实,年的声音丰富得多,不止于鞭炮。只是岁月的流逝,时代的变迁,让年的声音无可奈何地消失了很多,以至于我们遗忘了它们而不知不觉,甚至觉得理所当然或势在必然。 有这样两种年声的消失,最让我遗憾。 一是大年夜,老北京有这样一项活动,把早早买好的干秫秸秆或芝麻秆,放到院子里,呼喊街坊四邻的孩子,跑到干秫秸秆或芝麻秆上面,尽情地踩。秆子踩得越碎越好,越碎越吉利;声音踩得越响越好,越响越吉利。这项活动名曰“踩岁”,要把过去一年的不如意和晦气都踩掉,不把它们带进就要到来的新的一年里。满院子吱吱作响欢快的“踩岁”的声音,是马上就要响起来的鞭炮声音的前奏。 这真的是我们祖辈一种既简便又聪明的发明,不用几个钱,不用高科技,和大地亲近,又带有浓郁的民俗风味。可惜,这样别致的“踩岁”的声音,如今已经成为了绝响。随着四合院和城周边农田逐渐被高楼大厦所替代,秫秸秆或芝麻秆已经难找,即便找到了,没有了四合院,也缺少了一群小伙伴的呼应,“踩岁”简单,却成为了一种奢侈。 另一种声音,消失得也怪可惜的。大年初一,讲究接神拜年,以前,这一天,卖大小金鱼儿的,会挑担推车沿街串巷到处吆喝。在刚刚开春有些乍暖还寒的天气里,这种吆喝的声音显得清冽而清爽,充满唱歌一般的韵律,在老北京的胡同里,是和各家开门揖户拜年的声音此起彼伏的,似乎合成了一支新年交响乐。一般听到这样的声音,大人小孩都会走出院子,有钱的人家,买一些珍贵的龙睛鱼,放进院子的大鱼缸里;没钱的人家,也会买一条两条小金鱼儿,养在粗瓷大碗里。统统称之为“吉庆有余”,图的是和“踩岁”一样的吉利。 在话剧《龙须沟》里,即使在龙须沟那样贫穷的地方,也还是有这样卖小金鱼儿的声音回荡。如今,在农贸市场里,小金鱼儿还有得卖,但沿街吆喝卖小金鱼那唱歌一般一吟三叹的声音,只能在舞台上听到了。 年的声音,一花独放,只剩下鞭炮,多少变得有些单调。 过年,怎么可以没有年的味道和声音?仔细琢磨一下,如果说年的味道,无论是团圆饺子,还是年夜饭所散发的味道,更多来自过年的“吃”上面;年的声音,则更多体现在过年的玩的方面。再仔细琢磨一下,会体味到,其实,通过过年这样一个形式,前者体现在农业时代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后者体现人们对于精神的向往。年味儿,如果是现实主义的,年声,就是浪漫主义的。两者的结合,才是年真正的含义。不是吗? (选自2014年2月2日《新民晚报》,有改动)18.文章从放鞭炮的声音写起,有何作用?(3分) 答: 19.文章叙述了那两种消失的年声?为什么这两种年声的消失最让作者感到遗憾?(4分)答: 20.第6段画线句写出了吆喝声的什么特点?有什么表达效果?(4分) 答: 21.结尾处作者认为“两者的结合,才是年真正的含义”,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3分)答: 22.仔细阅读全文,简要回答本文表达了作者对“消失的年声”怎样的情感和态度。(4分)答:

最新肖复兴《诗与成都》阅读练习及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8~11题 诗与成都 肖复兴 ①和其他一些城市相比,成都一个特别之处,便是它和诗的关系格外特别。 ②成都古今出过的诗人很多,历代来过成都的诗人更是无数,他们的诗再漂亮,并不足以说明成都就是诗城。能证明成都是一座诗城的,是诗对这座城市的影响,诗如水一样在这座城市蔓延的滋润和普及。 ③曾经在成都最为大众化的茶馆,也有百姓自发的写诗的热情。有好事者将自己写好的诗拿到茶馆里张贴,第二天再去一看,应对者已经如云。和诗者,在茶馆里彼此打擂台。茶客们,则在观看中肆意地评点优劣。诗让人们自得其乐,再没有哪里可以找到如成都茶馆里这样对诗的热闹场景了,想象那劲头赶得上《红楼梦》大观园里的赛诗会吧。 ④还曾经读到过这样一则故事。说是抗战期间,在半边街魏家祠堂对面开有一家饭馆,战争期间经济拮据,怕人吃饭不给钱或赊账;饭前先要钱呢,又觉得不大好,既怕得罪人,又怕伤自己的面子。店家便写下一首诗,贴在墙上:“进门好似韩信,出门赛过苏秦,赊账桃园结义,要账三请孔明。”句句用典,又通俗好懂,众人皆会意而笑,皆大欢喜。在成都,诗不止于诗家之间风雅的唱和,而很实在,很实用,又有几分居家过日子的恬淡和狡黠,以及艰辛日子里的苦中作乐。 ⑤再举一例,便是在成都连乞丐都能写诗。一个成都乞丐的“烘笼”诗:“烟笼向晓迎残月,破碗临风唱晚秋,两足踏翻尘世路,一盅喝尽古今愁。”居然把凄凉写得如此诗意盎然。也许,这只是丐帮中的凤毛麟角,但他们确实曾经存在过并为成都留下了不俗的诗作。这在别的城市里,我还真的未曾听说过。 ⑥1913年,成都慈善人士曾经在北门一破庙旧址上搭建一排瓦屋,专门供乞丐在寒冬时有个避风的地方,并取了个典雅的名字,为“栖流所”。没过多久,便被乞丐在门上贴了一副对联:“是士绅工商之友,与魑魅魍魉为邻”。既工稳,又俏皮。 ⑦一座平民化的城市,才能够将诗从高雅的殿堂上拉下来,让诗和自己平起平坐。而一座有诗的传统的城市,才能够花开一般,处处都可以绽放出诗来。 ⑧成都的诗的传统,得益于杜甫和他的草堂。而诗的传统更是一种文化的底蕴,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久岁月的积淀和打磨,诗才化为了这座城市的血脉和基因。 ⑨记得同为诗人的冯至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人们提到杜甫时尽可以忽略了杜甫的生地和死地,却总忘不了成都的草堂。”这实在是成都的福气。成都人便也格外珍惜这一福分,将杜甫当做自己的诗神,把草堂当成诗的殿堂,每年人日即正月初七这一天,都要到草堂里祭拜,已经成为由来已久的习俗。如果没有这样长久的珍惜与敬重,如何能够形成诗的传统? 诗的传统在一座城市走过了一千多年,这座城市又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成色? ⑩安史之乱后,杜甫携带自己的稚子,从甘肃的同谷步行了一个多月,才走到了成都,投奔到当时任剑南节度使的朋友严武门下。但不多日后,杜甫坚持搬出条件优越的严府,而居于简陋的寺院之中。日后,在浣花溪旁搭建一间茅屋,写下《堂成》一诗,其中:“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一联,道出了草堂建成时的情景和心情。以后才有了“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自去自来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样情趣盎然却又令我们会心会意、平易得任何人都懂得的诗句。我一直这样认为,正是杜甫自身这样的平民性,造就了其诗歌的人民性,也才造就了成都这座城市诗歌传统的平民性,让诗和这座城市的人们心心相通。诗不再是高雅的代名词,不再是诗人的专利,而属于大众和这座城市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 ⑾成都,不仅是一座茶城,一座花城,一座美食城,还是一座诗城。 (有删改) 赏析:文章道出了成都与诗歌的特别关系,让人体会诗如水一样在这座城市蔓延,经过岁月的积淀和打磨,最终化为我们的血脉和基因。 8、第1段中,成都和诗的关系“格外特别”。诗与成都“格外特别”的关系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回答。(4分)

除夕夜 肖复兴阅读附答案

除夕夜肖复兴阅读附答案 除夕夜肖复兴 家住的小区里,有家理发店,十四年前,我刚住进这里,它就在。十四年来,花开花落,世事如风,变化很大,它的老板始终是一个人。什么事情,能够坚持十四年恒定不变,都不容易。 因为常去那里理发,我和老板很熟,知道每年春节前是他生意最好的时候,他会坚持到大年三十的晚上,直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然后回江西老家过年。他提前买好大年夜最后一班火车票。他说,虽赶不上大年夜的团圆饺子,但这一天车票好买,火车上很清净,睡一宿就到家了。 有一年,因为有事耽搁,直到大年三十的晚上,我才去他那里理发。伙计们都已下班,店里只剩他一人。而且,他刚拔掉所有的电插销,正在关水门和煤气开关,准备走人了。他热情地和我打过招呼,把电插销重新插上,拿过围裙,习惯性地掸了掸理发椅,让我坐下。我有些抱歉地问会不会耽误他乘火车。他说,没关系,理你的头发不费多少时间的。 我知道,理我的头发确实很简单,就是剪一下,洗个头,再吹个风。不到半小时就能完活儿。但毕竟有些晚,心里还是有些抱歉。迎来送往的客人多了,理发店的老板都是心理

学家,一般都能看出客人心思。他开玩笑对我说,怎么我也得送走最后一个客人,这是我们店的服务宗旨。 就在他刚给我围上围裙的时候,店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急急地问:还能做个头吗?老板对她说,行,你先坐,等会儿!那女人边脱大衣边说,我一路经过好多家理发店,都关门了,见你家还亮着灯,真是谢天谢地! 等她坐下来,我替老板担忧了。因为老板问她的头发怎么做,她说不仅要剪短,要拉直,而且还要焗油。这样一来,没有一个多小时,是完不了活儿的。等她说完这番话时,我看见老板刚刚拿起理发剪的手犹豫了一下。 显然,她也看出老板这一瞬间的表情,急忙解释,带有几分夸张,也带有几分求情的意思说:“求你了,待会儿,我得跟我男朋友一起去见他妈,这是我第一次到他家,而且还是去过年。虽说丑媳妇早晚得见公婆,但你看我这一头乱鸡窝似的头发,跟《聊斋》里的女鬼似的,别再吓着我婆婆。 ”老板和我都被她逗笑了。老板说:“行啦,别因为你的头发过不好年,再把对象给吹了。”她大笑道:“您还真说对了,我这么大年纪,也是属于‘圣(剩)斗士’了,找个婆家不容易。” 我知道,时间对于老板的紧张,赶紧向老板学习,愿意成人之美,便让出了座位,对老板说:你赶紧先给这位美女

肖复兴:苦瓜

肖复兴:苦瓜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 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 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 的原因是它里面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将这两片像船 一样而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的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 那是她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具有了这一朝阳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 染给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子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莱。每年夏天,母亲经常都会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 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莱。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是因为再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这样的莱,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 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苦瓜》阅读原文

《苦瓜》阅读原文 《苦瓜》阅读原文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

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苦瓜》阅读题目14.文章开头写母亲种花草和蔬菜,似乎与写“苦瓜”无关,可否删掉?为什么?(4分) 15.品味下面句子中划线的词语,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4分)

《母亲》阅读理解答案及解析

母亲 肖复兴 ①那一年,我的生母突然去世,我不到八岁,弟弟才三岁多一点儿,我俩朝爸爸哭着闹着要妈妈。爸爸办完丧事,自己回了一趟老家。他回来的时候,给我们带回来了她,后面还跟着一个不大的小姑娘。爸爸指着她,对我和弟弟说:“快,叫妈妈!”弟弟吓得躲在我身后,我噘着小嘴,任爸爸怎么说,就是不吭声。“不叫就不叫吧!”她说着,伸出手要摸摸我的头,我拧着脖子闪开,说就是不让她摸。 ②望着这陌生的娘俩儿,我首先想起了那无数人唱过的凄凉小调:“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有娘呀……”我不知道那时是一种什么心绪,总是用忐忑不安的眼光偷偷地看她和她的女儿。 ③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从来不喊她妈妈。学校开家长会,我愣是把她堵在门口,对同学说:“这不是我妈。”有一天,我把妈妈生前的照片翻出来,挂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以此向后娘示威。怪了,她不但不生气,而且常常踩着凳子上去擦照片上的灰尘。有一次,她正擦着,我突然向她大声喊道:“你别碰我的妈妈。”好几次夜里,我听见爸爸在和她商量“把照片取下来吧”,而她总是说:“不碍事儿,挂着吧!” 头一次,我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但我还是不愿叫她妈妈。 ④孩子没有一盏是省油的灯,大人的心操不完。我们大院有块平坦、宽敞的水泥空场,那是我们孩子的乐园,我们没事儿便到那儿踢球、跳皮筋,或者漫无目的地疯跑。一天上午,我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重重地摔在了水泥地上,立刻昏了过去。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大夫告诉我:“多亏了你妈呀!她一直背着你跑来的,生怕你留下后遗症,长大了可得好好孝顺呀……” ⑤她站在一边不说话,看我醒过来,就伏下身摸摸我的后脑勺,又摸摸我的脸。我不知怎么搞的,我第一次在她面前流泪了。 ⑥“还疼?”她立刻紧张地问我。 ⑦我摇摇头,眼泪却止不住。 ⑧“不疼就好,没事就好!” ⑨回家的时候,天早已经全黑了。从医院到家的路很长,还要穿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我一直伏在她的背上。我知道刚才她就是这样背着我,跑了这么长的路往医院赶的。 ⑩以后的许多天里,她不管见爸爸还是见邻居,总是一个劲埋怨自己“都赖我,没看好孩子!千万别落下病根呀……”,好像一切过错不在那硬梆梆的水泥地,不在我太调皮,而全在于她。一直到我活蹦乱跳一点儿也没事了,她才舒了一口气。 ⑾没过几年,三年自然灾害就来了。只是为了省出家里一口人吃饭,她把自己的亲生闺女,那个老实、听话,像她一样善良的小姐姐嫁到了内蒙,那年小姐姐才十八岁。我记得特别清楚,那一天,天气很冷,爸爸看小姐姐穿得太单薄了,就把家里唯一一件粗线毛大衣给小姐姐穿上了。她看见了,一把就给扯了下来,“别,还是留给她弟弟吧。啊?”车站上,她一句话也没说,在火车开动的时候,她才向女儿挥了挥手。寒风中,我看见她那像枯枝一样的手臂在抖动。回来的路上,她一边走一边叨叨:“好啊,好啊,闺女大了,早点儿寻个人家好啊,好。”我实在是不知道人生的滋味儿,不知道她一路上叨叨的这几句话是在安抚她自己那流血的心,她也是母亲,她送走自己的亲生闺女,为的是两个并非亲生的孩子,世上竟有这样的后母? ⑿望着她那日趋隆起的背影,我的眼泪一个劲儿往上涌。“妈妈!”我第一次这样称呼了她。她站住了,回过头,愣愣地看着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又叫了一声“妈妈”,她竟“呜”地一声哭了,哭得像个孩子。多少年的酸甜苦辣,多少年的委曲,全都在这一声“妈妈”中融解了。 ⒀母亲啊,您对孩子的要求就是这么少…… ⒁这一年,爸爸有病去世了。妈妈她先是帮人家看孩子,以后又在家里弹棉花,攫①线头,妈妈就是用弹棉花、攫线头挣来的钱,供我和弟弟上学。望着妈妈每天满身、满脸、满头的棉花毛毛,我常想亲娘又怎么样?!从那以后的许多年里,我们家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苦,但是,有妈妈在,我们仍然觉得很甜美。无论多晚回家,那小屋里的灯总是亮的,桔黄色的火里是妈妈跳跃的心脏,只要妈在,那小屋便充满温暖,充满了爱。

肖复兴《天坛十三记(之九)》阅读训练及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 天坛十三记(之九) 肖复兴 天坛里最多的树木,是柏树,有几万棵,树龄在几百年之上的就有五六千棵。在天坛,柏树的代际区别是极其明显的。内垣和外垣前的柏树林,种植的是年轻的新树,而散落在园内的很多柏树则是老树,甚至有明代六百年以上树龄的老柏树。在植物之中,比起娇艳的花草,树的生命要长久得多。人类和树比起来,最多不过百年之躯,哪怕是帝王,都是无法与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树木相匹敌的。 很难设想,天坛里如果没有了这些古柏,将会是什么样子。祈年殿和圆丘,俯瞰四周,只是一片光秃秃的地面,或者是一些杂花新树,该会发出怎样的唱叹,肯定会感觉像是元帅麾下没有了威武成阵的将士,而只是一片花拳绣腿。 走到这些古柏密密的树荫下,我有时会想,没有了古柏,哪怕是盛开着鲜艳花朵诸如桃李海棠一类的树簇拥着祈年殿和圈丘,也是不适合的。只有古柏,才和天坛相配,才如彩云拱月,托起了整个天坛。 有一棵古柏,在天坛里很特别。它是斜躺在那里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它从巍巍直立,变成了这个样子。是雷雨?是地震?还是战火?在天坛漫长的历史中,在人为的战火和自然的灾难中,无辜倒下而死亡的古柏有很多。我一直都觉得它很不情愿,不甘屈服于一头载倒在地。它的枝干离地面很近了,眼瞅着就要倒下了,但它还是坚强地支撑着,箭一样斜指向天空,就像战场上一个中弹也不肯倒下的武士。于是,它与众不同地活了下来,定格成今天这样,像一尊罗丹或马约尔的雕塑。 它很粗壮,纵使躯干已经被扭曲成这样,一年四季枝叶茂密,生命力依然旺盛如年轻的时候。每一次经过,我都要站在它身边看一会儿,有时会觉得它如同一尊卧佛,洞悉世事沧桑与人生况味,有几分幽邃和神秘。 这棵古柏,我小时候就见过,几十年过去了,它还斜卧在那里,只是以前我可以爬到树上玩耍,现在被铁栏杆围起来了。几十年过去了,我垂垂老矣,它还是像以前那样的枝繁叶茂。几十年算什么,几百年都过去了,它不是照样青春如昔吗?如今,它的树根处,居然又长出了新的枝丫,许多青草也爬满四周,甚至缠绕上它苍老皴裂的躯干。这时候,我觉得它就像一只鸡婆,四周围绕着一群鸡娃,或者像一个孙儿绕膝的老爷爷,充满人间烟火气息。 夏天,我坐在它对面画它,觉得它越发枝叶茂密、浓郁苍绿,如一潭深湖。我一遍遍端详它,仔细看遍了它的浑身上下,忽然,觉得它好像在对我讲话,只是我听不懂树的语言。 风吹树叶的沙沙响声,不是树的语言。树叶的语言,无须借助风。树叶也不是树的嘴巴。我们知道树和我们人一样,也会呼吸,吸进二氧化碳,呼出氧气。但是,我们也不知道树和我们人一样,也会说话,我们不知道树的语言是什么。我们的先人讲究天人合一,我们如今更讲究人与自然的和谐。但是,我们听不懂树的语言,我们和它们隔膜得很。 古柏很有特色,尤其是天坛的古柏,因融入苍茫的历史而富于生命感的力度和深度。当年,梵高居住在法国阿尔的时候,很爱画柏树,即使病重住进圣雷米疗养院里了,还在画疗养院里的柏树。他说:“柏树在线条和比例上都很美,像埃及的方尖碑。”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以这样崇高的比喻评价柏树。 史铁生对地坛的古柏情有独钟,也曾经从绘画的角度说那里的古柏“躯干和树冠可以表现的元素太丰富了,随便换个角度都会感觉不一样”,说它们“纠缠在一起的枝条,像是岁月无声的撕扯”,说“这些和树干扭曲在一起的大帅子有特殊的故事感”。 面对柏树,梵高是画家的角度,史铁生则是作家的角度。史铁生强调它们的故事感和历史感等更多文学的元素,梵高强调它们特殊的美和美术的元素。或许,两者结合在一起,才可以更丰富而准确地概括天坛里的古柏给予人们的启示,让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它们。

《窗前的母亲》阅读附答案

窗前的母亲(1)在家里,母亲最爱呆的地方就是窗前。(2)自从搬进楼房,母亲就很少下楼,我们都嘱咐她,她自己也格外注意:楼层高、楼梯陡,自己老了,如果磕着碰着就会给孩子添麻烦。每天我们在家的时候,她和我们一起忙家务,手脚不拾闲儿;我们一上班,孩子一上学,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时,大部分时间,她就呆在窗前。(3)那时,母亲的房间,一张床紧靠着窗子,那扇朝南的窗子很大,几乎占了一面墙,母亲坐在床上,靠着被子,窗前的一切就一览无余。阳光总是那样灿烂,透过窗子照得母亲全身暖洋洋的,母亲就像向日葵似的特别爱追着太阳烤,让身子有暖烘烘的感觉。有时候,不知不觉她就依着被子上睡着了。一个盹打过来,睁开眼睛,她会接着望窗外。(4)窗外有一条还没有完全修好的马路,马路对面是一片工地,恐龙似的脚手架簇拥着正在盖起的楼房,a切割着那片湛蓝湛蓝的天空,遮挡了远处的视线。由于马路没有完全修好,来往的车辆不多,人也很少,窗前大部分时间是安静的,只有太阳在悄悄地移动,从窗子这边移到另一边,然后移到窗后面,留给母亲一片阴凉。(5)我们回家,只要走到楼前,抬头望一下那扇窗子,就能看见母亲的身影。窗子开着的时候,母亲花白的头发会迎风摆动,窗框就像恰到好处的画框。等我们爬上楼梯,还没掏出钥匙,门已经开了,母亲站在门口。不用说,我们从楼下看见母亲时,母亲也看见了我们。那时候,我们永远不怕忘记带房门钥匙,有母亲在窗前守候着,门后面总会有一张温暖的脸庞。有时候我们晚上很晚才回家,楼下已经黑乎乎一片了,窗前的母亲也能看见我们。其实,母亲早就老眼昏花,不过是凭感觉而已,可她的感觉从来都是十拿九稳,她总是那样及时地出现在家门的后面,替我们早早地打开门。(6)母亲最大的乐趣,是对我们讲她这一天在窗前看见的新闻。她会告诉我们,今天马路上开过来的汽车比往常多了几辆;今天对面的路边卸下好多的沙子;今天咱们这边的马路边栽了小树苗;今天她的小孙子放学和同学一前一后追赶着,像一阵风似的;今天还有几只麻雀落在咱家的窗台上……都是些平淡无奇的小事,但她有枣子一棍子,没枣子一棒子地讲起来时津津有味。(7)母亲不爱看电视,总说她看不懂那玩意儿,但她看得懂窗前这一切,这一切都像是放电影似的,演着重复的和不重复的琐琐碎碎的故事,沟通着她和外界的联系。有时候,望着窗前的一切,她会生出一些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联想,大多是些陈年往事,不过是过去住平房时的陈芝麻烂谷子,就是沉淀在农村老家时,她年轻的回忆。听母亲讲述那些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的事情,让我感到岁月的流逝,人生的沧桑就是这样在她的眼睛里和窗前闪现着。有时候,我偶尔会想,要是把母亲的这些都写下来,那才是真正的意识流呢。(8)母亲在这座新楼里一共住了五年。母亲去世后,好长一段时间,我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而每一次回家走到楼下的时候,我也总是习惯地望望楼上的那扇窗,b可那空荡荡的窗像是没有画幅的镜框,像是没有了牙齿的瘪嘴。这时,我才明白那五年里窗前母亲的身影对我们是那么的珍贵而温馨,才明白窗前有母亲的回忆,也有我们的回忆。(9)当然,更明白了:只要母亲在,家里的窗前就会有母亲的身影。那是每个家庭里无声却最动人的一幅画。(作者肖复兴,原文有改动)小题1:文章第(6)段说母亲最大的乐趣,是对子女讲她这一天在窗前看见的“新闻”,又说那是“都是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前后是否矛盾?为什么?(6分)小题2:揣摩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然后回答问题。(6分)(1)体味a句中“切割”一词所包含的人物的思想感情。(2)b句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它的表达效果。小题3:第(9)段在文章的结构和内容上有什么作用?(3分)小题4:文章开篇说“在家里,母亲最爱呆的地方就是窗前”,请结合全文,分析其中的原因。(6分)参考答案:小题1:不矛盾。“新闻”是从母亲的角度来说的,“平淡无奇的小事”是从子女的角度来说的。母亲成天站在窗前,所见所闻非常有限,所以在子女看来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在母亲看来就是新闻了。这样写,突出了母亲生活的单调、寂寞。小题1:(1)表现出了人物面对窗外自然风景被新建的楼房破坏和遮蔽的无奈、痛苦之情。(2)比喻。生动形象地将失去母亲的窗比作没有画幅的镜框和没有牙齿的瘪嘴,突出了母亲在子

肖复兴《两角钱》阅读训练及答案

人情世态?还原本性两角钱肖复兴那天下午,我去邮局寄信,人很多,大多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民工,才想到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往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里寄钱。我寄了一摞子信件,最后算邮费,掏光了衣袋里所有的零钱,还差两角钱。我只好掏出一张一百元的票子,请柜台里的女服务员找。她没有伸手接,望了望我,面色不大好看。我下意识弯腰又翻裤兜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的目光相撞。,http://十四五岁的样子,一身尘土仆仆的工装,不用说,也是工地上的民工,跟着大人们一起来寄钱。他就站在我旁边的柜台的角上,个头才到我的肩膀,瘦小得像个豆芽菜。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抿着嘴,冲我似笑未笑的样子,有些怪怪的。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活塞一样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好像那里藏着刺猬一样什么扎手的东西,更让我感到奇怪。没有,裤袋也翻遍了,确实找不出两角钱。我只好把那张一百元的票子又递了上去,服务员还是没有接,说了句,你再找找,就才两角钱还没有呀。可我确实没有啊,我有些气,和她差点没吵起来。这时候,我的衣角被轻轻地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小民工,我看见他的手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角钱,我这里有两角钱。说完这句外乡口音很重的话,他羞涩得脸红了。原来刚才他一直是在想帮助我,只是有些犹豫,是怕我拒绝,还是怕两角钱有些太不值得?我接过钱,有些皱巴巴的,还带有他手心的温热,虽然只是两角钱,也是他的血汗钱。我谢了他,他微微地一笑,只是脸更红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接过两角钱,服务员的脸上呈现了笑容。邮戳在信件上欢快地响了起来。寄完信,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破开了那一百元的票子,有了足够的零钱。我又回到邮局里,不过,那时已是落日的黄昏,不知那个孩子还在不在?我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应该把钱还给他。他还真的在那里,还站在柜台的角上,那些民工们还没有汇完钱,他在等着大人们一起回去。我向他走了过去,他看见了我,冲我笑了笑,因为有了那两角钱,我们成了熟人,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走到他的身边,我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看到他那样的笑,总觉得他是在为自己做了一件帮助人的好事,才会这样的开心。能够帮助人,而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尤其是帮助了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心里总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吧。我当时就这样想,干吗要打破孩子这样美好的感觉呢?一句谢谢,比归还两角钱,也许,更重要吧?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问了句,还没走呀?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以后,我多次去过那家邮局,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孩子,但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让我时时提醒自己,面对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能够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人,一定要伸出手来。不过,我有时总会想,没有还给孩子那两角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选自2009年9月23日《桂林日报》,有删改)哲思心语“和谐”是奏响在人与人之间的最美妙的旋律。和谐就意味着人不分老少贵贱,地不分东西南北,你投我以桃李,我报你以琼瑶。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献给我们需要帮助的人,我们的社会就不再有尴尬的情景,我们的社会就是和谐的天堂!且读且思1.文中说:“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活塞一样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有些奇怪。”试分析这段文字的表达效果。2.文中有三处写到那个孩子的“笑”,这三处“笑”有什么不同?3.“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此句中“郑重地”能不能删去?为什么?4.你对文中的“我”只对“小民工”说感谢,而不还钱的做法如何评价?《两角钱》:1.这段文字运用了神态和动作描写,成功地刻画了“小民工”想帮助“我”又怕“我”不接受帮助犹豫不决的心理。 2.第一处:他微微地一笑。此处的“笑”是帮助别人得到感谢而喜悦;第二处:冲我笑了笑。此处的“笑”是以笑和“我”打招呼;第三处: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此处的“笑”是为“我”的再次感谢而感到欣慰。 3.不能删去,这突出了“我”对他的感激是真诚的,表现“我”对人与人之间和谐、真诚相处的关系的肯定与期待。 4.示例:“我”做得对。两毛钱确实微不足道, “我”哪怕是对一个小民工。但是,这却成全了这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帮助人而快乐的良好愿望。 做得不对。两毛钱确实微不足道,但如果还给他,并再次致以真诚的谢意,这才是对善良行为的

荔枝 肖复兴阅读附答案

荔枝肖复兴阅读附答案 荔枝肖复兴 ①我第一次吃荔枝,是28岁的时候。那是十几年前,北京很少见到这种南国水果,时令一过,不消几日,再想买就买不到了。想想活到28岁,居然没有尝过荔枝的滋味,再想想母亲快70岁的人了,也从来没有吃过荔枝呢!虽然一斤要好几元,挺贵的,咬咬牙,还是掏钱买了一斤。我想让母亲尝尝鲜,她一定会高兴的。 ②回到家,还没容我从包里掏出荔枝,母亲先端出一盘沙果。这是一种比海棠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居然每个都长着疤,有的还烂了皮,只是让母亲剜去了疤,洗得干干净净。每个沙果都沾着晶莹的水珠,果皮上红的纹络显得格外清晰。不知老人家洗了几遍才洗成这般模样。我知道这一定是母亲买的处理水果,每斤顶多5分或1角。居家过日子,老人就是这样一辈子过来的。 ③我拿了一个沙果塞进嘴里,连声说真好吃,又明知故问多少钱一斤,然后不住口说真便宜——其实,母亲知道我是在安慰她而已。但这样的把戏每次依然让他高兴。趁着她高兴的劲儿,我掏出荔枝:“妈!今儿我给您买了好东西。”母亲一见荔枝,脸立刻沉了下来:“你财主了怎么着?这么贵的东西,你……”我打断母亲的话:“这么贵的东西,不兴咱们尝尝鲜!”母亲扑哧一声笑了,筋络突兀的手不停地抚摸着荔枝,然后用小拇指甲划破荔枝皮,小心翼翼地剥开皮又不让皮掉下,手心托着荔枝,像是托着一个刚刚啄破蛋壳的小鸡,那样爱怜地望着,舍不得吞下,嘴里不住地对我说:“你说它是怎么长的?怎么红皮里就长着这么白的肉?”毕竟是第一次吃,毕竟是好吃!母亲竟像孩子一样高兴。 ④那一晚,正巧有位老师带着几位学生突然到我家做客,望着桌上这两盘水果有些奇怪。也是,一盘沙果伤痕累累,一盘荔枝玲珑剔透,对比过于鲜明。说实话,自尊心与虚荣心齐头并进,我觉得自己仿佛是那盘丑小鸭般的沙果,真恨不得变戏法一样把它一下子变走。母亲端上茶来,笑吟吟地顺手把沙果端走,那般不经意,然后回过头对客人说:“快尝尝荔枝吧!”说的那般自然、妥帖。 ⑤母亲很喜欢吃荔枝,但她舍不得吃,每次都把大个的荔枝给我吃。以后每年的夏天,不管荔枝多贵,我总要买上一两斤,让母亲尝尝鲜。吃荔枝成了我家一年一度的保留节目,一直延续到三年前母亲去世。母亲去世前是夏天,正赶上荔枝上市。我买了好多新鲜的荔枝,皮薄核小。荔枝鲜红的皮一剥掉,白中泛青的肉蒙着一层细细的水珠,仿佛跑了很远的路,累得张着汗津津的小脸。是啊,它 们整整跑了一年的长跑,才又和我们重逢。我感到慰藉的是,母亲临终前一天还吃到了水灵灵的荔枝。我一直相信是天命,是母亲善良忠厚一生的报偿。如果荔枝晚几天上市,我迟几天才买,那该是何等的遗憾,会让我产生多少无法弥补的痛楚。 ⑥其实,我错了。自从家里添了小孙子,母亲便把原来给儿子的爱分给小孙子一部分,母亲去世很久,我才知道母亲临终前一直舍不得吃一颗荔枝,都给她心爱的太馋嘴的小孙子吃了。 ⑦而今,荔枝依旧年年红。 (选自《最阕读》,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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