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XX大学收文处理程序及规范

XX大学收文处理程序及规范

XX大学收文处理程序及规范
XX大学收文处理程序及规范

XX大学收文处理程序及规范

一、收文程序:

(一)校外来文的处理程序:

1、非涉密电子公文在公文系统处理,具体流程见“电子公文办理程序及规范”中“校外来文办文程序”。

2、收取机要文件纸质登记后将“文件传阅批办单”贴附在文件首页前。经分管主任批示后纸质文件流转、督办并办结、归档。

(二)校外单位来往函件的处理程序:

凡标有“苏州大学党委收”、“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收”或其他未指明党委领导个人亲收的信件,党办秘书均应拆阅、登记、分类,并按下列规则办理:

1、机要件要严格签收手续,及时办理。

2、属于群众来信的,按信访工作程序处理。

3、属于函调的,转交党委组织部处理。

4、党内刊物征订单,属于党办负责订阅的刊物自行处理,其它的订单转党委宣传部处理。

5、属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重要的应报主任或分管主任阅处;一般的由秘书处理。

6、将函件转交其他职能部门时,重要的应履行签收手续。

二、收文工作要求

(一)收文处理总原则

1、必须做到准确、及时、保密,不拖拉不积压。

2、应熟悉校领导的分工,了解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

3、根据文件内容分轻重缓急及时办理,遇有急件应在送领导阅批意见后,复印或邮件发送职能部门办理。

4、传阅时,应采取以秘书(综合科科长、部长或处长助理等)

为中心点的辐射方式,尽量避免传阅对象之间的横向传阅。

5、如遇领导同志和职能部门阅文时间过长,应及时提醒。

6、及时催办,定期检查文件承办情况。

(二)机要文件具体各环节要求

1、登记:收到机要文件首先要检查文件袋有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发文机关报告;收文后及时拆封、清点、查对,避免号码和份数出现差错;各种文件、资料要分别登记,注明来文日期、文件号、编号、标题、份数、发放范围。

2、送阅和借阅:按《涉密公文传阅流转借阅管理办法》执行。

3、回收和销毁:按苏州市委办公室要求清退县团级及以上文件;按市委机要局要求及时清退各类电报;可留存的文件按《苏州大学归口管理规定》集中送档案馆保存;无保存价值的资料文件严格按照苏州市保密局销毁程序执行。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本文是关于高校公文处理规定,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在党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学校规章,施行党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是加强领导、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各级党政负责人、办事机构和公文处理人员,必须重视和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二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公文的起草、核稿、签发和印发,公文的办理和传递,公文的管理,公文的立卷与归档,公文保密等。 第四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均应有负责人分工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六条学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七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格式 第八条公文包括: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来文,学校向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的发文,学校向校内各单位的发文,校内各单位向学校呈送的请示、报告等。

收发文管理制度91660

收发文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收发文工作,简化办事程序,准确快捷地传递和制发文件,加快公文流转速度和办理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文管理 (一)收文归口 凡主送本公司的公文,包括邮寄公文、通过网络传递公文、传真公文、会议分发公文,均应交综合管理部统一登记、编号、分发。综合管理部做到当日收文,当日登记,需上网办理的文件,二个工作日内办结。其它因特殊原因签收的文件,应及时送达综合管理部完成收文手续。 (二)收文办理 1、收文签收、登记。收文后综合管理部立即在收文登记本上进行记录并对文件进行编号,应将公文标题、密级、文件字号、发文机关、收文日期等情况逐项填写入《收文登记本》后,后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做入档归口管理工作。 2、办理程序。 (1)一般业务性文件的办理程序:○1收文签收→○2收文登记并填写《来文处理单》→○3综合管理部根据公文内容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或主阅及协办、参阅部门→○4主要领导批示,根据文件内容由委托领导传阅或由指定分管领导提意见办理→○5分管领导批示意见,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由业务部门承办→○6业务部门承办文件,并根据分管领导批示和文件内容要求尽快办理→○7文件办理完毕后填写办理结果→

○8交综合管理部归档→○9规定期限办理和回复的,由主办部门或部门签字确定办妥日期,确保不误事务。 (2)急办公文由综合管理部收文后立即向部门主要领导请示后交有关业务部门办理。由主办的业务部门签收办理。 3、文件传阅及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每位领导批阅文件不超过半天,每个业务部门传阅文件不超过1天(公文审阅后请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取回),办理文件一般不超过3天。凡来文中限定办理时间的,应按其规定的时间办理答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需两个或两个以上业务部门承办的公文,主办部门应及时与协办部门联系。对于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办理的,主办部门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并告知来文单位,讲明原因,取得同意。 4、公文催办与检查。综合管理部应视公文的轻重缓急,做好公文的催办、督办工作。各承办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按时完成交办事项。 5、对于保密性文件,应做好公文的安全与保密工作。公文传递与办理应严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公文安全、完整。发文部门交综合管理部传达文件时应说明保密程度以及跟踪公文传递的注意事项,严防文件失密与丢失。 二、发文管理 (一)发文归口 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具体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和发文部门共同完成。专业性(包括一般性)文件均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拟稿,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核稿,公司副总

公文处理程序-收文&发文

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处理程序指机关公文的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和销毁。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部门负责。 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指对来自本机关外部的公文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 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1)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外收文登记。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3)启封。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4)内收文登记。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第二阶段:办理收文 (1)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组织传阅。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2)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3)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 包括: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收文办理活动的方法要点 拟办 拟办是一项辅助决策活动,目的是为决策活动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作好拟办应注意:(1)认真研读公文,真正弄清对方的意图、问题的性质与实际情况。(2)意见要简明、具体、得体。(3)如同时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时,应讲究它们的排列次序,一般应将倾向性意见放在前面,以提高效果。(4)意见应工整、清晰地写在《文件处理单》

收发文处理程序和管理规定

公文处理程序 发文程序:收文程序: 登记审核分发 拟办 批办 会签 签发 复核 登记 缮印(收文登记本) (发文登记本) (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 (填写收文签) 平时归档 整理归档 (档案室) 签收 承办催办 签署办理结果 拟稿 审核 用印 分发(电子文档,纸质文件扫描) (文书) (文书) (文书) (主任)(主管领导)(部门) (文书)(电子文档、填写发文签)(部门) (主任) (主管领导) (总经理) (秘书) (文书) (打字室) (文书、收发室)(电子文档) (印章) (部门) (文书)

二、公文管理程序 公文管理 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管理分收文和发文管理。收文管理一般包括收拆、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移交归档等。发文管理一般包括交办、拟稿、审核、定稿、签发、编号、登记、打印、发送、归档等。 管理内容 行政公文的收发、分办、督办、传送、用印、归档等管理工作。 管理目标 通过对行政公文的科学、严格、程序化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渠道的畅通。 职责 主管部门:总经理工作部。 主任:总体负责公司收发文的管理工作。 秘书:负责公司综合性的决定、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文件的拟稿以及文件打印后的校对工作。 文书:负责公司收文的收拆、登记、编号、清退、送阅、存档等工作,并负责公司发文的登记、编号、存档等工作。 打字员:负责公文的印制。 协管部门及人员: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专业性或以专业为主的决定、请示、报告、总结等文件的拟稿,内容涉及其他部门时,以主办部门为主会同其他部门共同拟稿。 管理方法和流程 公文管理的基本要求 公文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严格、准确、及时,努力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公文的秘密与安全。 公文管理程序 收文管理程序 公司公文均由总经理工作部文书接收、处理。 文书对收到的各类公文按内容归类、登记、编号,填写收文处理专用纸(陕秦电政字)或收文专用笺(通知)后送总经理工作部主任阅批,经批阅后的公文送主管领导批示或承办部门处理。收到的急件应及时签收、传阅。凡需几个部门联合承办的文件,批示时要明确主办部门。经批示的文件,由文书呈送主管领导和部门,领导之间、部门之间不应横传文件。 承办部门收文后,应及时由部门领导阅批,不得拖延积压。对规定办文时限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未规定时限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需延长办理时间或采取其他途径办理时,应及时告知总经理工作部说明情况,总经理工作部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送领导批示及承办部门办理的公文,文书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总经理工作部领导汇报。 公文办理完毕,注明处理结果后及时交还总经理工作部,由文书存档。 对涉及几个部门共同承办的文件,主办部门应主动同其他部门共同办理,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主办部门应积极协调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不能因此积压延误。 公文收文处理流程图见上图。 发文管理程序 拟稿、签发 公司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报告和商洽工作,向相关单位联系、协商重要工作,以及印发公司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转发上级领导机关的有关文件,以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的名义发文。

中国农业大学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大学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程序,加强公文审核和协调,使我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 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及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3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文是党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办理通常指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发文类型主要有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包括函件)等;收文类型主要有上级部门文件、学校下发文件和业务主管部门文件(包括函件)等。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二章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六条由校领导组成公文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发和阅批。 第七条学校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党政机关公文的正常运转,并指导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校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检查和审核;办公室主任负责上报公文内容、格式等的修改、

审核;由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公文草拟。 第三章行文规则 第九条校属各单位向学校的上级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请示工作、报告情况等,按上行文要求办理校发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要同时多头报送;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发文字号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编制。 不得越级向上级部门请示和报告工作。 第十条涉及对学校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任免人员,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以学校名义办理下发文,发文字号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编制。 第十一条与学校平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或有业务上的主管和被主管关系的非平级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以学校名义正式办理函件。 第十二条属于校属各单位职权范围内重要工作(非一般性日常事务)的开展,且发文有存档价值,应当由本部门自行办理平行文,但必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发,发文格式和字号见附件1。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学校办公室。部门要尽量精简公文。 几个部门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一个主办部门,但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行文;否则,学校将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十三条学校办公室发文(学校办通字)仅限于转发上级机关重要公文,以及以学校名义发布的事项、布告、通知等,如放假、献血等涉及全校的临时性工作部署;一般会议通知不正式行文。 第十四条向学校领导报送的“请示”、“报告”等按校内呈批文件处理。以校属各单位名义报送的呈批文件,上报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呈批格式和字号见附件2。 除学校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将呈请校领导阅批的文件直

收文发文程序

收文处理程序 凡上级发至本单位的所以公文文件、材料等,统称收文。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批办、承办、注结、归档等环节。 一、签收。收到来文,首先要看清是否属于本单位收文,然后清点,核实来文数量、封皮编号与投递是否相符,检查文件装封是否破散,密封条是否被拆等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注时。 二、拆封。上级来文,均由文件专管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不得拆封。写明某个部门或个人亲收的文件,应登记后转送有关部门或个人签 收。 三、核对。文件拆封后,要对照发文通知单核对文件种类和份数。有回执的,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后,退回发文单位。同时,检查文件是否有未装订、缺页或手续不全等差错,发现问题及时想发文单问查询,予以弥补。 四、登记。将收到的党内文件先按来文机关或部门进行分类按收文日期、收文序号、来文单位、来文字号、密级、文件标题、份数、书皮编号等逐项进行登记。行政文件转校长办公室。 五、拟办。收文登记后,要填写〈公文处理单〉,并提出拟办意见。为方便领导批办,可将本文提出的或与本文有关的文件资料附在本文之后,供领导参阅。 六、批阅。上级来文由党办负责同志批阅。批文时要认真阅文,弄懂弄清文件要求,并提出处理意见。需办理件,要写清承办单位、承办要求、承办时限等;需阅知件,要提出阅知范围;需传达件,要提出传达范围和时间;需复印件,要提出翻印份数和发放范围等;最后要签名、注时。 七、分办。需要办理的文件,要按批办意见,分送有关部门或承办人员办理。 八、传阅。需要传阅的文件,要按批示意见传阅。传阅中,应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各部门间安排主管部门先看。领导同志阅文后要签字、注时。如有阅批意见,要按领导同志的意见,做好补办工作。文件传阅前,要认真登记,阅完后进行检查,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o 九、承办。承办单位接到需办文件后,要认真及时办理,急件随到随办。需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文件,主办单位要主动会同有关单位协商办理,并负责回复

城市职业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城市职业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㈠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㈡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学院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院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学院处(室)、系(部、中心、馆)、科的公文处理工作。 ㈢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日常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的具体工作。 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党政机关使用的公文种类 ㈠决定适用于对学院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㈡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㈢通知适用于发布党政法规,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公布干部任免。 ㈣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㈤报告适用于向院领导及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㈥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㈦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㈧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㈨函适用于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㈩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一)规定适用于学院党的机关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二)决议适用于学院党的机关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三、公文格式 ㈠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发文日期等部分组成。 1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 绝密” 、“ 机密” 级公 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 特急” 、“ 急件” 。 3.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学院及院内各部门的机关代字详见附件二。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7.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8.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9.公文除“ 会议纪要” 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与军队部门联合制发的各类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10.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11.公文如有附注(需要注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时间之下。 12.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凡从外部送达国土局的文件、信函、电报及其它资料,一律由文书统一处理。 一、收文 文书每日到文件交换站取文1次,急件随时收取。有需要签收的文件时,要仔细清点,逐件检查,各项无误时方能签收。签收时写清单位全名和收到时间。急件签收时,要注明签收时、分,以便查考。 二、拆封 确认来文确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后方可启封。除办公室负责人和专职文书外,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封。凡外部机关、部门、单位报送本单位或标明本单位负责人收的信函(电报),可由文书人员负责拆封。凡封面写明具体领导人姓名的信件,除领导同志明确交待有关人员代拆外,其它任何人不得代拆。文书启封时应注意保持原封及封内文件、信件完好。如发现原件已有启封、短缺现象,应立即查询,适当处理。如发现误投,应及时退回或转投应投单位,并告知发文单位。 三、登记 上级机关指导性文件,上级机关需要本单位承办的文件,除尘下级机关的请示文件,其它机关、单位与本局洽

谈工作或处理问题的文件及其它重要文件,所有机密文件均应登记。公开信,一般性工作简报,越级请示,以及一般性行政事务性通知、便函、介绍信、请柬等不需登记。 登记时登记人员需填全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号、来文标题、内容、份数、密级、备注等。登记处理一般当天进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 四、拟办、批办 凡经登记的文件、电报及其它重要文件,均应先交办公室负责人签署具体拟办意见,然后送局负责人批办。一般文件每日批阅1—2次,电报、传真、急件随时送批,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不可拖拉积压。涉及具体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的文件在二日内必须转到具体单位。 五、传阅 凡需传阅的文件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传阅,时间较紧的要及时传阅。传阅文件要分清主次,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办公室对送领导传阅的文件要及时登记,做到心中有数,跟踪去向。领导和科室阅后需及时回交办公室,不宜相互“横传”,防止丢失或漏传。秘密文件要控制传阅范围。传阅文件一般在批阅后一周内流转结束,传阅后如需阅文可借阅或复印,借阅文件一般当天归还,特殊需要不超过一周。 六、催办、督办

收发文处理程序

收、发文处理程序 一、发文处理程序: 1、拟稿。第一,在文稿前边要用公文稿头纸。填写好标题、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拟稿单位、拟稿人、站领导签署、有关科室会签及签发等等。第二,文件发送范围要写明确、具体。第三,拟稿人要把形成文稿有关的文字资料和拟稿的依据附在文稿后面。 2、核稿。文件草稿在送交站领导最后审批签发前,由站办公室对文稿的标题、内容、体式等所作的全面审核检查工作。核稿的程序:初步阅读、审稿、复核、确定主题词、发文前的检查。 3、送审。将经过认真审核无误的文稿报送站领导审批签发。由拟稿人送审。 4、定稿。原稿是经过审阅,站领导签发的完成稿。 5、签发。站领导对发出的文件送审稿签署表示核准的意见。 6、注发。文件定稿之后,正式印发之前,由站办公室和站领导确定文件发出方式、印制份数、印制要求等。 7、缮印。对外发出的文件,根据领导签发的定稿,经过缮写、打印或复印而制成正式文本。 8、校对。在文件打印过程中,以签发的定稿为基准,同打印的清样进行核对。由拟稿人或办公室负责校对。 9、编号。对站领导已签发的文稿,由站办公室根据其内容和格式、以及站领导签发的意见,按类编发文号,并将文号填写在“发文用纸”的相应位置上。 10、用印。由站办公室负责。

11、装订。 12、登记。文件在签发之后、发出之前,必须进行登记,编发文号、记载发文范围、印刷数量、发出方法等。 13、封发。 14、存档。由站办公室负责。 二、收文处理程序: 1、接收:上级机关送达的文件和材料由站办公室统一处理,对收到的文件要编写收文号,并进行分类,以便于对收文的检索、统计和登记。 2、登记:将所应收需要登记的文件,在本站登记转发。通过登记,给来文编号,记录文题(内容摘要)、来源、去向,保证文件的收受和处理。 3、分送(分办):站办公室对所收到的各种文件、材料、资料,按照站领导批办意见分别送达各科室具体承办。 5、拟办:对拟请站领导批示的文件,先由站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附有关参考资料和背景材料。 6、批办:由站领导对收文的处理作出批示。 7、承办: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应复的文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具体办理。 8、办复:文件办理完毕后,由站办公室对来文机关作答复,要将答复意见和办复情况在《文件处理笺》上注明。 9、存档。由站办公室负责。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oa公文_收文流程

收文处理 中国收文处理 收文指收进外部送达本机关、单位的公务文书和材料,包括文件、电报、信函、内部刊物、资料,其他文字资料。 一、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指对来自本机关外部的公文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 1.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1)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外收文登记。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3)启封。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4)内收文登记。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2.第二阶段:办理收文 (1)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3.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组织传阅。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2)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3)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4.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 包括: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二、收文办理活动的方法要点 1.拟办 拟办是一项辅助决策活动,目的是为决策活动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作好拟办应注意:(1)认真研读公文,真正弄清对方的意图、问题的性质与实际情况。(2)意见要简明、具体、得体。(3)如同时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时,应讲究它们的排列次序,一般应

学校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学校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党委、行政,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各教学学院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在实施领导、履行职务、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学校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的归口管理,并对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遵守本细则并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学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学校重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一定范围内公布应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的公文应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

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处理程序 1.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的办理。收文 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以高 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公文处 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应力求 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具 体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 登记。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对 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 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位或分送范围。 ②分办、拟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由文书处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及时提出注批、注办意见,呈送机关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 一般公文应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到承办部门或送至有关领导

人。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同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部门 登记、注批的公文。 ③催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催办、查办制度。凡属请示性的公文,无论是交职能部门办理的 还是呈送领导人批示的,都应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两种形式。对部门拖不办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督办部门办理。 ④办结;公文承办人员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否办毕结案。确定文件办结应力求准确,不应把正在办理的文件划入办结文件一类,也不宜把已结案的文件长时间放在正在办理类文件中。已办结的文件, 在正式立卷前,由承办人按一定方法暂存一段时间。承办人员 应对暂存文件作适当整理,要注意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和有机联,保持材料的完整、齐全,并剔除重份。暂存文件的管理,以 便于查找利用和便于立卷、归档为原则,一般可采用分类依号 排列法,也可由承办处(室)自行确定符号这一原则的其他方法。 ⑤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 报随同文件一并立卷。公文立卷应以本机关形成的公文为主, 根据公文形成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18页)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党政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我校公文质量,参照中央机关、国家机关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的公文,是指本校党政部门在党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及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运行。 第六条全校各级党政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认真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学校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我校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 适用于经学校党委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决策,奖惩有关部门和人员;撤消校属各单位不适当的决定等。 (三) 意见 适用于对学校党政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四)通告 适用于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学校传达上级单位的指示;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发布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传达要求校属各单位办理和需要教职员工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人员任免等。 (六)通报 适用于学校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请示 适用于学校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 报告 适用于学校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办公室收发文处理程序

办公室收发文处理程序 一、发文处理程序发文办理指以本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一)草拟。由办公室或其他相关科室完成,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并按规定份数打印报总经理审核。未经总经理审核的文稿,原则上不予上报或发放。对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应主动与涉及科室协商、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草拟公文应做到: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拟制紧急公文和密级公文,应确属紧急事项、确有保密理由。标定紧急程度和密级应准确、严格,不得滥用。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6、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7、草拟公文文稿,首页应使用公司专用发文稿纸。打印稿正文用3 号仿宋体字,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个字

(二)审核。草拟文稿完成后,在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先由草拟者自行审查一遍,改正错字,查漏补缺。公文审核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分管领导——党委书记或镇长。其中公文内容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党委书记和镇长的联合签发。 审核的重点是: 1、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细则的规定等。 2、公文内容是否符合草拟公文的规定。 3、需要会签的公文是否已送有关单位会签。 (三)签发。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在签发公文时,签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时间。 (四)登记。公文签发后,应到打字室编号、排版。对未经分管公文处理的副秘书长审核和市政府负责人签发的公文,打字室一律不得登记编号。 (五)复核。公文正式印制前,由草拟公文的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审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格式是否统一、规范;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文稿是否清晰、整洁等。 (六)缮印。按规定的公文格式印制后装订,确保文件无重页、漏页和空白页等。 (七)用印。加盖公章前应当对公文进行全面审核,确认符合用印手续并在公文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用印,不得在文件的空白页上盖章,并确保印章端正清楚完整。 (八)分发。要严格按照发文范围登记后发送,对发文范围不能确定的要及时向公文拟稿者询问; 分发传递密级公文,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公文安全; 书写信封要清晰、规范。

完整的公文发文、收文程序与方法

完整的公文发文、收文程序与方法 发文处理程序与方法 一、发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发文处理是指机关内部为制发公文所进行的创制、处置与管理活动。 拟稿、会签、核稿、签发,注发、缮印、用印或签发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 署,分装、发出,处置办毕公文。 上述具体的工作活动,依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发文办理与发文管理两大类活动。 其中,发文办理活动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签署;发文管理活动包括:注发、缮印、校对、用印、分装、发出。这一程序具有很强的确定性与不可逆性。 二、发文办理活动的方法要点 (一)文稿撰拟 (二)会商 会商的作用主要是维护公文的合法性、有效性,维护政令的统一一致。 会商由发文机关主动组织,就有关问题协商完毕后,应请这些机关或部门的有关责任者签注会商意见。 (三)核稿 从一定意义上说,核稿是拟稿工作的延续,而另一方面它又是终审定稿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对控制公文数量与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同时,还可以节省各级领导者用于审阅批改公文的时间和精力。 审核具有全面性,无论公文内容还是形式或程序都在核查之列。 (四)签发

签发是对文稿的又一次全面核查,更是对公文质量与正式效用的最终确认。签发人在批注之前,必须对文稿做全面审核,及时纠正或弥补文稿中的错漏,确认无误后再行批注正式发出意见并签注姓名和日期。文稿经签发成为定稿后,其他人不经签发人同意,均不得再做任何修改,否则将负行政或法律责任。 签发的种类。 (五)签署 签署是指签发公文的领导人亲笔在正式发出和使用的公文正本落款处签注姓名的活动。 签署权的归属。 三、发文管理活动的方法要点 (一)注发 注发需要根据领导意图(主要是签发意见)以及有关规定和有效表达公文内容的需要进行。 (二)缮印的方式与程序 缮印即缮写、印刷的简称。缮写就是誉录抄写;印刷就是应用专门的印刷技术批量“复制”文字、图形或图像。它们均为制作书面公文的主要方式。 (三)校对的内容与方法 校对就是以定稿和格式设计要求为基准,对校样(反映印版全貌的纸样)或 1 缮写誉录完毕的文件进行全面核对检查,以发现并纠正各种错漏,确保文件质量。 校对工作的主要内容。 校对方法:对校法、折校法、读校法。 (四)公文用印

收文处理程序

收文处理程序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收文处理程序 凡上级发至本单位的所有公文文件、材料等,统称收文。 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批办、承办、注结、归档等环 节。 一、签收。收到来文,首先要看清是否属于本单位收文, 然后清点,核实来文数量、封皮编号与投递是否相符,检查文 件装封是否破散,密封条是否被拆等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 签字、盖章、注时。 二、拆封。上级来文,均由文件专管人员拆封,其他人员 不得拆封。写明某个部门或个人亲收的文件,应登记后转送有 关部门或个人签收。 三、核对。文件拆封后,要对照发文通知单核对文件种类 和份数。有回执的,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后,退回发文单 位。同时,检查文件是否有未装订、缺页或手续不全等差错, 发现问题及时想发文单问查询,予以弥补。 四、登记。将收到的党内文件先按来文机关或部门进行分 类按收文日期、收文序号、来文单位、来文字号、密级、文件 标题、份数、书皮编号等逐项进行登记。行政文件转院长。 五、拟办。收文登记后,要填写〈公文处理单〉。为方便 领导批办,可将本文提出的或与本文有关的文件资料附在本文 之后,供领导参阅。 六、批阅。上级来文由院办负责同志交院长批阅。需办 理件,要写清承办单位、承办要求、承办时限等;需阅知件, 要提出阅知范围;需传达件,要提出传达范围和时间;需复印

件,要提出翻印份数和发放范围等;最后要签名、注时。 七、分办。需要办理的文件,要按批办意见,分送有关部门或承办人员办理。 八、传阅。需要传阅的文件,要按批示意见传阅。传阅中,应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各部门间安排主管部门先看。领导同志阅文后要签字、注时。如有阅批意见,要按领导同志的意见,做好补办工作。文件传阅前,要认真登记,阅完后进行检查,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 九、承办。承办单位接到需办文件后,要认真及时办理,急件随到随办。需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文件,主办单位要主动会同有关单位协商办理,并负责回复办理结果。 十、催办。对需送有关部门办理的重要文件,要定期或跟踪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催办记录,办完后要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反馈结果。 十一、注结。文件办理完毕,应在《收文登记簿》或公文处理单上注结,注明办理日期,并简要写明办理结果。 十二、归卷。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不同的分类和序号分别归在相应的文件分类盒内,以备查考。 十三、立卷。把对本单位工作有查考价值的上级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文书立卷有关规定整理成案卷,并填写案卷目录。 十四、归挡。将立好的案卷按需要保存到档案室。 十五、销毁。没有存档价值的文件以及其他材料,经鉴定、批准后,可进行销毁,销毁秘密文件,要由专人(两人以上)到指定地点鉴销,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

学校(大学)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学校(大学)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和XX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校各行政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指导学校行政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学校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公文的拟制、校核和呈批。 (二)行政公文的核发、印制和用印。 (三)行政公文的签收、登记、分发和传递。 (四)行政公文的拟办,请办、承办和催办。 (五)行政公文的传阅。 (六)行政公文的利用、管理、清退和销毁。 (七)行政公文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行政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少而精的原则,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学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令:发布重要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令”。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通告:紧急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在一定范围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周知的事项,用“通知”。 (六)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请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用“报告”。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八)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九)函: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格式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一)发文机关(文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二)秘密等级秘密公文应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学校公文处理办法

学校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和学校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学校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本校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学校应明确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对稳定的人员,负责全校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学校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学校职能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学校职能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批转学校职能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学校职能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学校职能部门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学校公文主要由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一)发文单位标识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单位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单位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发文单位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单位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只能小于22mm×15mm。 (二)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在发文单位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三)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四)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五)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标注时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主送单位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