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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工作是直接教育人的特殊职业,其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极大。《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权利也义务也有全面的阐述,这就要求教师们在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权利

关于教师的权利,我国《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教师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依据《教师法》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这六项基本权利,分别从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基本物质保障、民主权利等各个方面对教师的权利进行规定,同时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二、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

关于教师的义务,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责”。我国《教师法》第二章第

八条专门对教师义务作了具体规定。依照《教师法》之规定,我国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纪守法义务、教学教育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水平义务六个方面的义务,从基本公民义务到教师行业的特殊义务要求,如教学教育义务,教师要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严格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履行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三、结合权利与义务更好履行教师义务

教师享有的特殊权利是与其职业特点相联系的,是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所不能享有的。各级政府、社会各界要依法保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也应懂得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为此,教师必须自觉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教师法》对教师的义务也作了相应的具体的规定。教师在明确自己应享有什么样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明确自己应尽的义务,因为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

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也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的权利,只不过是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更具有针对性。如果哪一个组织或个人阻正、妨碍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那么教师就可以依据《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要求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

总之教师要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谨记自己的义务,在保证自己权利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法律、社会、以及学校等赋予教师的义务。

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安排

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安排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x政办秘[2019]x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度xx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流对象 (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包括学校中层班子成员),必须纳入轮岗交流范围。鼓励支持城区(或优质)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到镇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不受教龄、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暂不列为交流对象,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年: 1.近6年内已有1年以上跨县(区)支教或2年以上县域内交流工作经历的; 2.在农村学校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 3.现主持县级以上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校长和教师,经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同意的; 4.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或患病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及学校研究同意,身体状况确实不宜交流轮岗的; 5.其他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确认不宜交流的。 二、交流方式与方法 (一)学区内交流。学区内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学区内交流教师不迁移行政工资关系。分为中学到小学交流和小学间的交流。 1.交流数字:轮岗交流数按每学年学校上报统计的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总数的10%的比例确定,具体交流数字以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下达的计划指标为准。 2.交流时间:原则上交流到新岗位教师需连续任教满6年,方符合下一次交流条件;特殊情况的交流时间可以为1年。 3.交流的方法及程序: (1)核定教职工职数。由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xx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核定各校教职工职数。 (2)岗位竞聘。依据《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学校根据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的教职

教师考编心得体会整理

给还在路上的我们 2015/7/1一个理念:在看书时、答题时,时刻记住我们是在参加教师招考,考官、考卷的评判标准是你是否符合特区教师的要求。因此,在看书时要边看边想,这个知识点作为教师我需要记住什么,需要掌握什么;在答题时,尤其是主观题更得迅速进入教师角色,摆正位置。 关于看书: 资料选择: 1、考试书选择一套就好,手头有什么就用什么,反正一套就好了;考试书呈现的都是一些剔除了肉的筋骨,要想追根溯源把一个知识点的来龙去脉搞清楚还是得看教材; 2、选择的考试书一般每个章节后都有习题,习题非常细节,建议都要做一做,且整理错题本; 3、不能仅满足于考试书,前期建议找几本相关的教材看看,或者借助网络,把一个知识点扩展开来,系统地看一看,这样你对这个知识点就有个清晰的线索了。 几点看书的方法: 一、分板块看书

1、考试内容有分几大块: 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综合素质,我个人的习惯是看完一个板块再往下看另一个板块; 2、先分大块再分小块: 建议拿到一本复习资料,先看目录,对同一个板块的内容有个整体的感觉(最好用本子把目录写一遍,加深记忆),然后按照章节看书,尽量一个章节就用一个足够的、完整的时间看,所以有十分钟就只看10分钟可以看得完的章节; 二、先粗看再细看 1、按照目录看书,看完一个小节后做习题,通过习题来总结、归纳、倒推考点,抓住考点后再回头看书,这样你看书就抓住重点了; 2、细看环节圈划重点,同时在本子上记下关键词,留做后续回顾时看到关键词就想到当时看书的心得体会; 三、带着理解看书 1、比如看教育政策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它的侧重点是教育法,不是教师法,也不是未年人保护法,看书前先问自己,教育法它理应规范的范围规范的内容……看完后再来问自己,教育法它实际规范的范围规范的内容…… 2、看内容前先看题目,提炼关键词和中心词,然后围绕这个关键展开看书; 3、结合自己现有的经历经验去理解理论知识;同时又用理论知识去解释自己经历的、看到过的行为; 四、看书、做题、回顾、扩展、提炼一条线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7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参考答案]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8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参考答案]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额监督权的侵害。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9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理,实际上是错误的。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违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对?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做哪些思考? [参考答案]邵校长做得对,李老师做得不对。这是一起中小学广泛存在的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案例中的李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是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另外,李老师让学生在教室门口罚站,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变相体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四款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第二款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教育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0学校到底该不该收这5名学生 某校刚录取的高一新生中有5名男同学因初中时参与社会盗窃而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这些学生都很害怕,有的想逃避,有的不敢承认犯罪事实,有的不敢检举揭发。学校得知这消息后,立即派人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同家长一道做学生的工作,动员他们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

最新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师的义务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师的义务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二) ——教师的义务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这一节需要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一、教师义务的涵义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从表现形式上看,教师的义务表现为三种形式。教师贯彻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是积极性义务;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义务是教育法律规定的禁止性义务:当教师不顾教育法律的规定.对学生实施体罚且经教育不改的,有关机关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强制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确立教师义务的法律依据 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有: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承担着使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的任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一是遵

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除了《教育法》《教师法》对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外,其他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都有对于教师义务的相关规定。例如:《义务教育法》第四章“教师”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保护义务中的教育保护、心理健康保护、安全保护等,都是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教师有义务承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预防,对未成年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加以制止、管教,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犯罪自我防范的教育。 教师的基本义务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二是作为教师应承担的义务。这两部分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

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考试 试题及答案 招考教师试题 2009-08-30 17:42:48 阅读2011 评论2 字号:大中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试试题及答案【教师业务考试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 1.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是(D) A《教师资格条例》 B《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 C《〈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制度化教育建立的典型表现特征是(B) A学校的产生 B学制的建立 C教育实体的出现 D定型的教育组织形式出现 3.个体主观能动性的第一层次的活动是人作为生命体进行的(A)A生理活动 B心理活动 C认识活动 D实践活动 4.教育史上“现代教育”的代言人是(B) A赫尔巴特 B杜威 C夸美纽斯 D洛克 “现代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 5.培养劳动者是(A) A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总要求 B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具体要求 C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特点 D学校的教育质量标准 6.被称为“课程评价之父”的教育家是(C) A杜威 B斯塔弗尔比姆 C泰勒 D裴斯泰洛齐 7.在教学中;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引导学生形成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认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的是(A)

A直观性原则 B启发性原则 C循序渐进原则 D巩固性原则 8.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演示实验;使学生获得知识的方法称之为(D)。 A实验法 B讲解法 C讨论法 D演示法9.马克思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惟一方法是(C) A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 B德、智、体全面发展 C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D坚持教育的正确方向 10.教师首次被列入“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类别的文件是(B) A《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 B《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C《教师资格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1.把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依据是(C) A课程任务 B课程制定者 C课程设置的要求 D课程管理层次 12.下列关于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叙述正确的是(A) A评定学生学业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和等级制记分法 B一般说;题的数量多、便于给小分的;用等级制较便利 C题的数量不多、开卷、理解和灵活运用的题用百分制较方便 D在成绩评定时;不能把等级制换算成一定的分数 13.下列关于复式教学叙述正确的是(C) A复式教学就是对两个以上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 B复式教学适用于学生多、教室少的情况下教学 C复式教学课堂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自学或做作业同时进行 D复式教学情景下的学生的基本技能和自学能力相对较弱 14.下列关于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的关系叙述正确的是(D) A教学策略受制于教学方法 B教学策略从层次上低于教学方法 C教学方法的采用不受教学策略的支配 D教学方法是教学策略的具

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心得体会

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心得体会目录 第一篇: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心得体会 第二篇:《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心得体会 第三篇:学习做一名幸福教师心得体会 第四篇:读《做一名幸福的教师》的心得体会 第五篇: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心得体会更多相关范文正文 第一篇: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心得体会读书的幸福花儿争芳斗艳,是春天的幸福;婴儿的啼哭,是方为人父人母的幸福;那么教师的幸福又是什么呢?是学生的琅琅书声,还是后进生的一次小小的进步?我想都是,但我认为教师的最大的幸福应该是心平气和的读书。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推荐访问:)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认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常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新道理: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人——环境”系统。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

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读书生活,使人感悟出了人生的真谛:教师的人生,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创新型教师,爱岗敬业是创新型教师应具备的首要条件。他不但具有无私奉献的师魂,诚实正直的师德,全面发展的师观,教书育人的师能,严谨求实的师风,而且还应具有开拓进取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勇于拼搏的英气,甘愿奉献的“傻”气,自强不息的骨气。吾以培养新世纪之英才,振兴中华为己任,虽生活清贫,但仍以春蚕的精神、红烛的风格、蜜蜂的作风、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奋力拼搏,无私奉献。常读书和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中。 第二篇:《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心得体会《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心得体会 我看了《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后,感到收益非浅。我 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到底什么是幸福?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过幸福快乐,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实现。幸福的人生要有生命的内在和谐,要有宠辱不惊的境界,遇到挫折把它看成是锻炼自己的机会,取得成功也把他当作绚丽生命历程中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8 初中 10 8 6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

义务教育法法条及案例

义务教育法重点法条及案例解析 重点法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5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教师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A【解析】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教育教学权。 3.A【解析】该校长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4.A【解析】教师有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5.C【解析】教师具有培训的权利,同时也有培训、终身学习的义务,但这应该是教师自主选择的,不应该在暑假期间强制执行。 6.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士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A【解析】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题干中没有涉及教师的权利问题。 8.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的精神以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位学生,无论其外在条件如何,都应予以关心、爱护与尊重。 9.D【解析】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是教师应享有的基本物质利益权利。 10.D【解析】A、B、C项的内容只属于教师义务,D项内容既是教师的权利,又是教师的义务。 11.C【解析】《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12.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此可见,只有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才可以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学校不能以“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为由,强迫教师进行其义务之外的工作或解聘教师。 13.D【解析】学校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4.C【解析】依法执教是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因而主体是教师。 15.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具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而“私拆学生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罚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行有偿家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做禁止性规定,主要是职业道德问题。 16.D【解析】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17.B【解析】依法执教的要求包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执政

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也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而照亮了别人…… 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已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已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有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得刻不容缓。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已的义务。通过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更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已,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

长,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支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已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读《中国著名特级教师教学思想录》心得体会PDF.pdf

做留守儿童美好心灵的塑造者 ——读《中国著名特级教师教学思想录》心得体会 上杭县临江城东小学温建荣 时光荏苒,从事教师这个平凡的职业已有二十多个年头。这么多年来总觉得自己忙忙碌碌,人也有些浮躁起来。近段时间,我在闲暇之余拜读了《中国著名特级教师教学思想录》(上、下卷)一书,我被毛蓓蕾、斯霞等特级教师的教学心路历程深深感动了,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思考一些问题。这些著名特级教师的教学思想犹如一杯杯芳香淡雅的茉莉清茶,给我们这些在教育一线苦苦摸索的教师们送来了一剂沁人心脾的良药。阅读这本书,给我打开了另一片天空,解开了深藏在我心中的不少困惑。 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毛蓓蕾老师在思想品德教育方面重视以情育人,塑造儿童美好心灵的论述。联想到自己的学生中有不少的留守儿童,于是在毛蓓蕾老师教学思想的指引下,我在留守儿童校外教育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获得了一些启示。 一、多一份责任,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的校外教育 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面向”的要求从时间、空间和发展趋势上明确了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这就要求教育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全体学生的发展,而留守儿童因其背景的特殊性更应受到重视和关爱。 留守孩子大都由祖辈隔代抚养,在品德教育和学习辅导方面的教育基本上属于真空状态。学校教育偏于时段,与家长的沟通和对儿童心理的关爱只是面上的,很难顾及每个学生,迫切需要通过校外教育来补充。目前,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得不到有效管理的网吧,娱乐场所等对留守儿童的诱惑力巨大。面对这些令人担忧的教育现状和日益增多的留守儿童,作为教师应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留守孩子校外教育的责任。 孩子是父母的生命之本, 也是社会发展的生命之源。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许多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我们教育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这些留守儿童。 二、多一丝亲情,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不足 1.转换角色,视留守学生为自己的孩子。留守儿童因与父母长期分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学习总结.doc

学员总结 教育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管子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数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在如今“一切为了高考,一切为了成绩”的功利社会现实中,我们的教育忽视了教育的本真和目标,我们的教师失去了幸福,我们的学生失去了身心健康。我们是否该呼吁,让教育回归本真?让教师回归自我?让学生回归真诚?对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节有效的语课堂,应该是以育人为目的,承载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审美情操的培养,思辨能力的提升等多种功能。然而,如何能将育人与课堂完美融合?让课堂如一汩清泉缓缓流淌在学生的心田,滋养、浸润、感化…… 一、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为其管理自己的学习与生活 自主学习的能力关乎一个人的终身学习。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始终贯穿在教学的全过程。且自主学习是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一个学生成长的基础和关键。联系生活实际,激发自主学习的内在动力。动机是学习的内在驱力,学生学习动机不足,一是不能正确认识学习在生活中的价值;二是对学习缺乏兴趣,觉着枯燥无味。 我们的课堂只有从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个突破口,才能为课堂找到生命的源动力。学生不喜欢学习,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是不会学习。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复习都能呈现一个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及能力。而如何预习、复习,如何抓住课堂,也需要我们给予方法的指导,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习惯的养成。让学生渐渐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从不会学到会学,这才是我们教育的宗旨与方向。学生只有在自主中找到自我,才能真正做自己学习和生活的主人。 二、引领学生读书,为其能够开拓视野、理解生活 课程标准素养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它绝不是一种纯粹的语言技能,而是一种综合的文明素养,是个体融入社会、自我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修养。引领学生读书,读好书是落实素养养成的重要实践活动,是为学生奠定文化内涵、增长知识、开拓视野的重要途径。 虽说这是一个缓慢而持久的过程,但它更需要我们坚守信念,树立信心,并做好合理、有效的读书培养计划。根据学校学生的情况,要求学生每月读一本书,,并定期督促检查,开展丰富多样的读书活动。读书过程中,指导学生读经典名著,并指导怎样写读书笔记,怎样写随笔感悟。读书是每一天养成的习惯,在读书中去理解平凡的生活,寻求完善的自我。 三、和学生一起学做人,为其热爱生活 教育如果有归宿,那落脚点应该是生活。人生就是一门课,和学生一起探究这门课,一起在人生路上活出味道,活出自信的自我。改变以往急功近利的教学状态,寻求最真诚、最欢乐、也最有意义的课堂。在课堂的教学实践中,要努力创设宽松的教与学的环境,创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少一些居高临下的权威式的“命令任务”,多一点与学生情感的交流;少一些面红耳赤的批评指责,多一点耐心的引导。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采取综合性的评价和内容。正如贾玲老师所言:换一种评价方式,就多了一批优秀的学生。对于优秀学生的有思想、有创新的答案,要给予激励与肯定,发挥他们的潜能,促成他们优秀思维品质的提升和发展。而对于更多的基础平平的学生,要耐心指导,发现和肯定每个学生身上的优点,并及时鼓励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进步,让他们在进步中找到自信心。 同时,更要和学生一起学做人。 真善美是衡量艺术的标准,更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作为一名教师,铭记这一朴素而伟大的真理,恪守“智慧要靠智慧去培育,善良要靠善良去熏陶”的教育格言;秉承学校“好人教育”的文化理念;坚持老师“育人最重要的是培养一个健康的人”

教师与教育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教师与教育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生命科学学院10级生物科学甲班郎伟10517025 教师与教育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在本学期的教师教育课程中,我们在后半学期学期学习了第一文库网《教师与教育法规》这门课,通过这么课程的学习,我们了解了比如:教育法基本原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等知识,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行为规范体系及其实施所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法律 秩序的总和。狭义的教育法是指由国家的权力部门指定的教育法律。在我国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法律。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则告诉我们,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术自主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获取报酬权、参与教育管理权、培训进修权、申诉权都是教师应有的权利;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利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的义务则为教师应当遵守的义务。学习了这些知识对于我们这些师范生来讲,为我们未来做老师有了很好的铺垫。在课堂上胡老师叫我们每个同学都准备一个经典教育学案例跟大家分享,通过学习各种案例我们对这门课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以下是我选择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 案例简介: xx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年(1)班学生在学校音乐教室上音乐课。音乐老师丁某在弹琴的时候,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

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上课不要再说话了,再说话就把嘴巴用胶带纸粘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取出一段封箱胶带纸,粘在王同学嘴上,在场所有同学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忽然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却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 案情分析: 案例分析: 1、本案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为:丁老师、王同学、学校 2、这是一起由教师体罚学生造成的侵犯学生权益案,教师丁某违反了《教育法》、《义务 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 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 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义务教育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中也有相似的规定。 由此可知,尽管学生王某上课说话,未能很好的履行学生的义务 方面,但作为老师应当依法采取积极地教育措施,而不应该采取法律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丁老师将学生的嘴巴封住,限制了学生

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摘要

教师法》学习资料 1、《教师法》共九章四十三条,重点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教师的待遇、教师的考核与奖励等方面作出了规 2、《教师法》总则第 2 条规定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这里所指的“教师”是指在学校中传递人类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专业人员。 3、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基于教师的特定的职业性质而产生和存在的。 4、《教师法》第7 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教育教学权。② 、科学研究权。③ 、指导评价权。 ④ 、获取报酬权。⑤ 、民主管理权。⑥ 、进修培训权。 5、《教师法》第8 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②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③ 、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④ 、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义务。⑤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⑥ 、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 6、教师的资格和任用制度是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教师法》在第三章对教师的资格条件、认定办法、过渡办法、职务制度、聘任制度等几个方面作了规定。 7、教师资格的构成要件。 (1) 国籍。 (2) 品德。

(3)学历。 (4)业务。 (5)认定。 8、教师聘任制度必须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都有约束力。 9、教师考核的内容: 《教师法》第22 条规定考核的内容是“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10、教师的待遇是指教师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退休等方面的总和。《义务教育法》学习资料 一.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 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义务教育具有: 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 (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 (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教师考编心得体会整理

给还在路上的我们 2015/7/1 一个理念:在看书时、答题时,时刻记住我们是在参加教师招考,考官、考卷的评判标准是你是否符合特区教师的要求。因此,在看书时要边看边想,这个知识点作为教师我需要记住什么,需要掌握什么;在答题时,尤其是主观题更得迅速进入教师角色,摆正位置。 关于看书: 资料选择: 1、考试书选择一套就好,手头有什么就用什么,反正一套就好了;考试书呈现的都是一些剔除了肉的筋骨,要想追根溯源把一个知识点的来龙去脉搞清楚还是得看教材; 2、选择的考试书一般每个章节后都有习题,习题非常细节,建议都要做一做,且整理错题本; 3、不能仅满足于考试书,前期建议找几本相关的教材看看,或者借助网络,把一个知识点扩展开来,系统地看一看,这样你对这个知识点就有个清晰的线索了。 几点看书的方法: 一、分板块看书 1、考试内容有分几大块: 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综合素质,我个人的习惯是看完一个板块再往下看另一个板块;

2、先分大块再分小块: 建议拿到一本复习资料,先看目录,对同一个板块的内容有个整体的感觉(最好用本子把目录写一遍,加深记忆),然后按照章节看书,尽量一个章节就用一个足够的、完整的时间看,所以有十分钟就只看10分钟可以看得完的章节; 二、先粗看再细看 1、按照目录看书,看完一个小节后做习题,通过习题来总结、归纳、倒推考点,抓住考点后再回头看书,这样你看书就抓住重点了; 2、细看环节圈划重点,同时在本子上记下关键词,留做后续回顾时看到关键词就想到当时看书的心得体会; 三、带着理解看书 1、比如看教育政策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它的侧重点是教育法,不是教师法,也不是未年人保护法,看书前先问自己,教育法它理应规范的范围?规范的内容?……看完后再来问自己,教育法它实际规范的范围?规范的内容?…… 2、看内容前先看题目,提炼关键词和中心词,然后围绕这个关键展开看书; 3、结合自己现有的经历经验去理解理论知识;同时又用理论知识去解释自己经历的、看到过的行为; 四、看书、做题、回顾、扩展、提炼一条线 1、通过看书积累知识,通过做题抓住考点,根据考点再回过头来看书;同时,利用网络扩展书上没有写出来的知识,所谓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2、按目录看完书后,根据目录和当时记下的一些关键词再来回顾这个章节讲了些什么,回顾当时看书时的心得体会; 3、另外教育理论、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综合素质、政策法规这些内容这些内容不是割裂的,是有联系、相互支撑的。当你看完所有后,应该已经有了一个大的整体印象;

当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职称现状及疑惑

当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职称评聘的些许疑惑 黔西四中陈刚 教师职称制度,从1979年较规范地实施至今已历三十几年。制度之初堪称伟大创举,极大地提高了教师积极性,从而推动了整个教育的向前发展。 不过,任何制度在社会的飞速发展面前都会显现出它苍白的一面。于是,笔者走访了部分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现有教师职称制度的现状作了一个初步的分析,绝对没有诋毁制度之意,只是希望借此为国家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民主化、公平公正化挺进尽绵薄之力。 职称应该是对一个教师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的认可,是使其继续努力工作、献身教育的一种动力。但社会在发展的时候,教师的职称制度却出现了许多弊端,跟不上了社会发展脚步。 一、职称评定前 现行的职称制度里,有初级、中级、高级,分为评和聘。评,必须达到一定的工龄,也就是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初级一般自然到了年限就进了。这里笔者主要谈中级以上的职称。中级以上职称,笔者所在的县要求:必须在省、国家或县指定能算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必须有县级及县级以上的表彰。数量分中级和高级而定。评上了以后每个学校又由上级部门分给岗

位,再实施聘。 谈论一下“评”。 职称制度里要求教师职称评定必须在一定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制度初衷是希望教师们将自己的教学经验、体会和效果作总结,便于更多的人借鉴和学习。在制度推行中也的确应该有一个标准来衡量谁该晋级。于是,主管部门便要求,凡是要评职称的教师,发表论文。这可苦了我们大部分的农村教师了。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也赢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认可,可是不擅长写论文啊!面对学生他们可以把知识讲得非常透彻;面对老师他们可以交流教学经验,然而要写出论文却是比登天还难!眼看着别人工资每月不知不觉地比自己高出了几百甚至一千多,向好心人一打听,才知道自己落伍了。原来论文不需要自己写,写了也不一定能发表,据说好多刊物都被“作家”们“包”着的,花几百块钱买一篇就可以了。笔者疑惑:好多发表了无数论文拿着高级职称的教师在自己所教科目的教材过关考试中却一塌糊涂,教师一定要发表论文吗?不是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吗? 职称评定里要求教师必须有县级及县级以上的表彰。这个制度制定之初是希望教师们更多地参与县及以上部门举行的各种活动,比如优质课竞赛、技能大赛等。这也为难了我们大部分农村教师了。部分有特长的教师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了表彰,而大部分从事一线教育的教师就苦了,尽管也积极地准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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