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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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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申请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

填表说明:

1、本表应在保证不引起读者歧义的前提下,按照简洁的原则填写。

2、“项目”指检测活动所针对的产品属性,“项目”可包含若干参数,填表时可进行概括性的描述,如“安全性能”、“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机械性能”及“外形尺寸”等。

3.“项目/参数”栏应填写实验室能够按照本表中所列检测标准(方法)实际进行检测的项目或参数。如不能对标准(方法)要求的个别参数进行检测,或只能选用其中的部分方法对某参数进行检测时,应在“限制范围或说明”栏内注明“不能测XXX”或“只能用XX方法”。特殊情况下(在不引起歧义时),当实验室能够按照检测标准(方法)的全部要求进行全项检测时,“项目/参数”栏内可填写“全部参数”字样;反之,可在“项目/参数”栏填写“部分参数”字样,然后在“限制范围或说

明”栏填写能或者不能检测的参数名称,并相应注明“能测”或“不能测”。

4、在填制本表时,本“填表说明”可删除。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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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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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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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表述说明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提高机动车检测领域实验室项目申请、现场评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该领域检测能力表述,促进CNAS认可结果更好地为相关方所理解和接受,CNAS秘书处对机动车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给予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检测领域实验室认可项目申请、现场评审,以及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的能力范围表述。 本表述说明及其附录以汽车示例,摩托车、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等产品可参照使用。 2 能力范围表述要求 2.1检测对象 根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检测的特点,将检测活动归类描述为整车、专用车、部件(包括发动机部件、底盘部件、车身附件、汽车电器及灯具等)、汽车用材料与制品等四大类。具体检测对象应依据实验室的实际开展的检测活动的范围填写“载货汽车”、“专用汽车”等(如表1.1所示),对汽车零部件产品,可在归类描述的基础上细分为具体的产品名称,如底盘零部件细分为变速箱、离合器、桥、传动轴、车轮、转向系统等,车身、车身附件细分为座椅、安全带及固 定点、后视镜、喇叭、燃油箱、制动软管等。(如表1.2所示)

表1.1 检测对象和项目/参数描述示意 表1.2 单一检测范围的检测对象描述示意 2.2项目/参数 2.2.1 由于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检测项目多且各项目之间检测方法差异较大,因此通常情况下“项目/参数”栏目应填写具体的检测项目和参数,而不宜笼统的填写为“全部参数”“部分参数”; 2.2.2 如检测对象为单一的产品名称,检测标准与该产品完全对应,“项目/参数栏”可采用“全部参数”、“部分参数”的描述方式予以简化。当表述为“部分参数”时,“限制范围”应明确“只测”或“不测”的内容。如表1.3所示。

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意义及注意事项

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意义及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8-06-22T14:22:12.79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5期作者:安方方[导读] 摘要:能力验证活动是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监督和判断的一种重要手段,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活动,不仅有助于了解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还有助于了解实验室自身的不足与差距,进而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摘要:能力验证活动是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监督和判断的一种重要手段,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活动,不仅有助于了解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还有助于了解实验室自身的不足与差距,进而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本文提出了几点注意事项,旨在帮助检验检测机构提高能力验证结果的准确度。 关键词:能力验证;纠正措施;注意事项 0 引言 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具体的操作是能力验证的实施机构将待测样品分别发放给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按实施机构提供的作业指导书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将试验结果及时返回给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对反馈的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各检测机构的结果进行评价。 能力验证可以评价一个实验室有无开展某项检验检测活动、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的能力,其目的是保证实验室的运行满足质量管理的要求,出具的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在能力验证中,若实验室的结果与指定值或者其他能力评价准则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检测人员应查找导致不满意结果的原因,识别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通过参加能力验证还可以发现检测机构与其他检测机构之间的差距,促使实验室提高检测水平,同时还可以提高社会认可度。影响能力验证结果的因素有很多,为提高能力验证结果的准确性,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检测样品的确认 检验检测机构收到能力验证的样品后应及时填写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谨慎查看样品状态,如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联系实施机构处理[1]。实施机构发放的样品中应附有一份作业指导书,如果包装完好、样品无损坏等情况,要仔细阅读实施机构提供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一般都会将样品的发放和接收情况、测试方法、试验环境、试验结果的测试次数与结果保留的位数、结果上报的最终时间以及原始记录填写的方式等给出明确的说明。如需提供不确定度数值,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根据各自的测量系统情况进行不确定度值计算,采用作业指导书中指定的置信水平,切莫随意计算。熟读作业指导书中对实验要求的部分,将样品置于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要求之后再开始实验,样品在处置和试验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受机械损伤。 2 检测人员的能力 检测人员的工作经验、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对仪器设备的了解与使用的熟练程度都直接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人员必须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及计量情况,同时还应掌握检测方案、产品标准与方法标准,检测人员还必须具有严谨、公正的科学态度[1]。 3 能力验证试验中的质量控制 3.1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的差异可能导致试验结果有一定的偏差,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仪器设备应尽量与作业指导书要求的一致,这样可以保证各检验检测机构之间检验结果的一致性。 试验用的仪器设备必须是经过计量或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的计量周期内,对于使用比较频繁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设备使用的有效性。仪器设备要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校正,使用之前应再次核查,符合要求之后方可使用。 3.2 检测过程 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时应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尽量避免方法差异引入的检测结果偏差。检验开始前将样品妥善放置于作业指导书要求的试验环境中,制备试验样品时尽量节约样品,如若对检验结果分析之后发现存有疑问,还可重新制样进行复测。试验时可以让两名检测人员将同一个试样多次测试,对比观察并分析数据,排除人员因素导致的数据偏差。如果实验室条件允许的话,还可在两套设备上进行测试,对比检测数据,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检测过程原始记录要记录完整、充分,同时检测过程一定要规范、严谨。 3.3 环境条件 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会直接影响检验的结果,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环境条件一定要满足试验要求并能确保安全可靠,不会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试验开始前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务必控制在检测标准与作业指导书要求的范围之内,将环境条件记录在现场检测记录表上。确保实验台干净整洁,没有干扰试验的物品。 4 上报检测结果 试验结果确定以后,要及时向实施机构上报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按要求填写在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上。实施机构对每个样品赋予了一个编码,样品编码在防压包装袋的外表面上或者在样品上标示等,填写时一定要正确填写实验室代码和样品编码等信息,注意上报结果数据的有效位数及单位要与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一致。 实施机构一般还会要求上报检测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的理解是个难点,参照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的要求应正确理解测量不确定度的概念与表达方式[2]。测量不确定度并非越小越好,因此计算测量不确定度时尽量将影响测量结果的因素都考虑在内,例如测量系统不准确、各种随机因素影响使读数不重复、测试温度的不准确、读数时的视角误差等等,根据试验的实际情况,将影响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来源的主要因素考虑全面,填写测量不确定度时表达方式与单位要正确。 5 结束语 能力验证是检验检测机构常用的一种外部质量控制手段,可以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质量控制措施起到一个补充作用。能力验证的满意结果可以增加送检客户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信任度[3]。检验检测机构经常参加能力验证活动还可以发现自身的问题与不足,通过分析导致问题的因素,及时纠正并弥补不足,可以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整体实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社会提供公正可靠的检测数据,同时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CNAS-CL52_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 A NAS-C Applicat Compe CL01《ion of C etency o 中C 《检测和应NAS-CL f Testing 国合格评 NAS-C 和校准应用要L01《Ac g and C 评定国家CL52 准实验要求 ccreditat Calibratio 家认可委室能力tion Crite on Labor 员会力认可eria for ratories 可准则》the 》 》

前言 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是2014年首次制定。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4.1 组织 4.1.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 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 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 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 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 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 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4.1.4 当实验室所属的机构还从事检测或校准以外的活动时,实验室质量手册中不仅应明确实验室自身的组织结构,还应明确母体机构的组织结构图,显示实验室在母体机构中的位置,并说明母体机构所从事的其他活动。 4.1.5 g) 实验室应关注对人员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检测或校准工作的人员,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实验室可以通过质量控制结果(见CNAS-CL01中 5.9条款),包括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并进行评价。监督人员应有相应的检测或校准能力。 4.1.5 h) 实验室技术管理者可以由一名技术人员担任,也可以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管理层,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4.2 管理体系 4.2.1 如果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的管理体系已覆盖了实验室的活动,实验室需将该组织管理体系中有关实验室的规定予以提炼和汇总,形成针对实验室活动的质量手册和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果针对实验室建立单独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还应覆盖所有为支撑体系运作的所有相关部门,质量手册应由对实验室和相关部门承担管理职责的该组织的负责人批准。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4.1 必要时,实验室应给客户提供充分说明,以便客户在申请检测或校准项目时能更加适合自身的需求与用途。

ISO_IEC_17025:2017_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目录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 通用要求 (6) 4.1 公正性 (6) 4.2 保密性 (7) 5 结构要求 (7) 6 资源要求 (8) 6.1 总则 (8) 6.2 人员 (8)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 6.4 设备 (9) 6.5 计量溯源性 (11)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 7 过程要求 (12) 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 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 7.3 抽样 (15) 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 7.5 技术记录 (16) 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 7.7 确保结果有效性 (17) 7.8 报告结果 (18) 7.9 投诉 (21) 7.10 不符合工作 (22) 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 8 管理体系要求 (23) 8.1 方式 (23) 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 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 8.4 记录控制(方式A) (25)

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 8.6 改进(方式A) (25) 8.7 纠正措施(方式A) (26) 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26) 8.9 管理评审(方式 A) (27)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29) A.1 总则 (29) A.2 建立计量溯源性 (29) A.3 证明计量溯源性 (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31) 参考文献 (33)

对疾控系统检验检测能力和检测范围的分析

对疾控系统检验检测能力和检测范围的分析 目的探讨总结当今疾控系统检验的能力和检测范围,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可靠性的参考意见。方法根据国家卫生部新颁布的卫生标准,设计疾控系统检验能力记录表,内容包括各级疾病控制机构科室的基本情况、人员学历水平、实验室资质、平均物质检测情况,并进行分析总结。结果此次疾控系统检验的地方调查覆盖全国的73.2%,①检测实验室资质认证率为71.2%,其中国家级100%,省级100%,地市级87.3%,县级68.1%;②疾控检验系统的人员学历水平以大学大专为主,占总人员的57.1%,其次为中专、高中;③机构平均的总固定资产为589.2万元,其中常用仪器的普及率较高,但是高端仪器匮乏,对部分项目的检验水平也较低;④在检验范围方面,科室检验人员主要以理化检验为主,其次为微生物、质量管理和毒物,但是缺乏专一性。结论疾控系统的检验检测能力目前尚有很多不足,有代完善,尤其是在实验仪器、设备以及人员专业能力方面有待提高。 标签:疾控系统;检验能力;检测范围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越来越多的不知名疾病逐渐出现,虽然各医药相关领域都在为此作出努力,但却无法与其完全抗衡,因此,探讨分析现疾控系统的检测能力与检测范围对今后疾病的预防至关重要。根据文献调查[1-2],很多国家均把检测机构的设置、先进方法的建立、检测人员的平均能力以及实验室相关设置放在优先培养的位置。而在我国,虽然疾控系统已经在各省、市以及县均有设立,但是在普查过程中,却发现很多部门在工作能力方却差强人意,故本文对全国的疾控检验系统做了调查研究,收回调查表的份数覆盖全国范围的73.2%,现将结论总结如下,希为今后的临床研究提供可靠性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向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具有疾控系统检验结构的科发放设计疾控系统检验能力记录表,收回并可供总结的份数覆盖全国范围的73.2%。 1.2方法对于各省级疾控系统检验机构指派专人进行负责本辖区调查表的填报以及资料的回收工作,对于直辖市则由调查人员亲自前往,对资料进行审核后进行回收。其中,监督人员须对调查表中的数据进行仔细核实,若有疑问则当场进行讨论,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1.3统计分析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7.0进行分析,其中计量资料采用秩和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资质情况实验室资质主要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度和相关部门

CNAS-CL01 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 测试题资料讲解

C N A S-C 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 I S O I E C17025测试 题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试题 姓名:__________ 单位/科室: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______ 一、判断题:请在()中打“ ”,错误的打“ ”。每题1分,共20分。 1、实验室应建立、编制、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能够支持和证明实验室持续满足本文件要求并且保证实验室结果的质量,除满足第4条款至第7条款的要求,实验室只能按照方式A实施管理体系。(错) 2、实验室按照ISO9001的要求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不需要能够支持和证明持续符合第4条款至第7条款要求。(错) 3、实验室管理者应建立、编制和保持符合本文件目的的方针和目标,且应确保该方针和目标在实验室组织的各级人员得到理解。(错) 4、参与实验室活动的所有人员应可获得其职责适用的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信息。(对) 5、实验室应控制与满足本文件要求有关的内部和外部文件。(对) 6、在使用地点应可获得适用文件的相应版本,其发放应受控。(错) 7、实验室管理体系应包括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对) 8、实验室的受控文件就意味着是有效文件。(错) 9、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只需覆盖固定设施、固定场所中所从事的工作。(错) 10、实验室应制定校准方案,并应进行复核和必要的调整,以保持对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对) 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开展实验室活动所需的并影响结果的设备。(错) 12、内部审核的时间间隔由实验室随意规定。(错)

申请认可的检验机构能力范围中文

申请认可的检验机构能力范围(中文)检验机构名称: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嘉滨路151号(一号桥) 序号检验领域检验项目 依据的检验标准/方法程 序及标准号 领域 代码 限制范围 或说明序 号 名称 一、电动汽车充电系统 1、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检验 1 电动汽车 充换电设 施检验 1 标志 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 电设施标志GB/T 31525-2015 0427 2 配置 检验 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13 3 电能 质量 核查 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 质量技术要求GB/T 29316-2012 4 直流 充电 机安 全核 查 照明测量方法GB 50966-2014 0427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NB/T 33004-2013 5 交流 充电 机安 全核 查 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13 6 计量 功能 核查 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 程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4-2013

序号检验领域 依据的检验标准/方法程 序及标准号 领域 代码 限制范围 或说明序 号 名称 7 监控 系统 及通 讯系 统核 查 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13 2、电动汽车充电站检验 1 电动汽车 充电站检 验 1 充电 设备 及建 筑配 置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4-2013 2 直流 充电 机验 收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4-2013 3 交流 充电 桩验 收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4-2013 0427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4 电能 质量 核查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4-2013 5 供配 电系 统核 查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4-2013 6 计量 功能 核查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 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4-2013 7 通信 系统 核查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 0427

2018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评价考试试题(A)答案解析

2017年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评价考试试卷(A) 单位:姓名:分数: (时间1.5小时)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1.什么是检验检测机构? 答: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2.什么是资质认定评审? 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对√,错X) 1.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X ) 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对于主要是在可移动的设施或临时的设施开展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X) 4.所有的测量仪器都必须进行“期间核查”。(X ) 5.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申请人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个月提出申请换证。(X ) 6.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可

单独作为评审依据。(X ) 7.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的法人单位应为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8.检验检测机构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可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直接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X ) 9.当授权签字人有事不在岗时,可以由指定的代理人(如技术负责人)代其行使签字。(X ) 10.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确认的能力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报告,均应加盖CMA印章(√) 二、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C)。 A、3年 B、5年 C、6年 D、10年 2.自受理之日起,( D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 A、30 B、20 C、根据需要 D、45 3.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审核的目的是(A) A、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地按管理体系的要求运行 B、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 C、对管理评审的补充和完善 4.内审的首末次会议由(C)主持。 A、质量负责人 B、最高管理者 C、审核组长 D、技术负责人 5.哪项质量活动,不属“内部审核”(B) A、验证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活动持续符合管理体系文件和评审准则要求 B、不断适应检测市场和标准变更的改进管理体系的活动 C、由计划对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岗位和所有工作场所的质量活动,按照评审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

术组织。 3.2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 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 公正性 impartiality 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 投诉 complaint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3.6 能力验证 proficiency testing 依据预先制定的准则,采用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的方式,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3.7

检测能力范围

附表1: 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 注:①“检测产品/类别”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产品,或领域类别、参数类别、参数分类排序。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参数须分别填表; ②具备检测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不必注明所检参数;只具备检测产品部分参数能力的,在“说明”中注明能检或不能检的参数名称; ③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在“说明”中予以注明; ④“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制。 ⑤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注:①“检测产品/类别”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产品,或领域类别、参数类别、参数分类排序。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参数须分别填表; ②具备检测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不必注明所检参数;只具备检测产品部分参数能力的,在“说明”中注明能检或不能检的参数名称; ③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在“说明”中予以注明; ④“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制。 ⑤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注:①“检测产品/类别”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产品,或领域类别、参数类别、参数分类排序。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参数须分别填表; ②具备检测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不必注明所检参数;只具备检测产品部分参数能力的,在“说明”中注明能检或不能检的参数名称; ③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在“说明”中予以注明; ④“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制。 ⑤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1 目的和范围 1.1 本文旨在规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的表述,使其更加科学、准确,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实验室和评审组对相同能力表述的一致性。 1.2 本文规定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的通用要求,特定专业领域能力范围表述应参照通用要求并按照该领域特定要求执行。 2 引用文件 ILAC G18 Guideline for the Formulation of Scopes of Accreditation for Laboratories 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 3 检测实验室能力范围表述要求 3.1 检测对象 3.1.1 检测对象是检测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产品或产品类别,如空气和废气、生活饮用水、食品等。一般情况下,检测对象不应超出检测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也不应超出实验室实际开展的检测活动的范围,不应填写为检测参数。如检测对象不应填写为“电磁兼容”、“环境试验”等。 当依据标准为针对某一产品的标准时,检测对象应填写产品名称;当依据的标准为某一类产品的检测方法标准时,检测对象可填写产品名称或产品类别名称。例如: 检测对象规范表述示例:

不规范表述示例(扩大了检测对象的范围): 注:实验室应根据检测基质和检测方法准确界定检测对象。如实验室只具备检测水产品能力,检测对象的填写不应扩大为“食品”。 3.1.2 适用时,可将检测对象分类后再具体表述。如建工领域可分为水泥及胶凝材料、钢材、外加剂、墙体材料、饰面材料/瓦及石材、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室内环境及材料有害物质、建筑门窗、塑料管材管件、水暖配件、保温材料、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及土工等。 3.2 检测项目/参数 3.2.1 “检测项目”指检测活动所针对的产品属性,可包含若干参数。该栏目不应填写为检测对象。 3.2.2 通常情况下,方法标准应明确表述涉及的检测项目/参数,不应笼统的表述为“全部/部分项目/参数”。例如: 规范表述示例:

CNAS-CL01-G0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应用要求

CNAS-CL01-G001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应用要求 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前言 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5 结构要求 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5.5a)当实验室所在的母体机构还从事检测或校准以外的活动时,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中不仅应明确实验室自身的组织结构,还应明确母体机构的组织结构图,显示实验室在母体机构中的位置,并说明母体机构所从事的其他活动。 6 资源要求 6.2 人员 6.2.2除非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实验室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从事实验室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实验室活动。 b) 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如果学历或专业不满足要求,应有10年以上相关检测或校准经历。关键技术人员,如进行检测或校准结果复核、检测或校准方法验证或确认的人员,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有3 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或校准经历。 注:关键技术人员还应包括签发证书或报告的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但CNAS 对授权签字人的要求更为严格。 c)授权签字人除满足b)要求外,还应熟悉CNAS所有相关的认可要求,并

食品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CNAS

食品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提高食品检测领域实验室认可项目申请、现场评审、认可评定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该领域检测能力表述,促进CNAS认可结果更好地为相关方所理解和接受,CNAS秘书处制定本文件对食品检测领域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给予说明。 1.2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检测领域实验室认可项目申请、现场评审、认可评定以及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的能力范围表述。 1.3 转基因食品及动/植物源性成分鉴定等涉及基因扩增领域的能力范围按CNAS-EL-05《基因扩增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要求表述。 2 能力范围表述要求 2.1 检测对象 2.1.1 检测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产品或产品类别,可以按类别表述为1.食品;2.植物源性食品; 3.动物源性食品; 4.乳与乳制品和婴幼儿食品; 5. 水产品; 6. 蜂产品; 7. 酒类及含酒精饮料;8. 饮料、饮品;9.调味品;10.瓶(桶)装水;11.糖、糖果、蜜饯;12.食用油;13.保健食品;14.其他食品;15.食品添加剂;16.食品接触性材料等。 2.1.2 如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具有明显行业特性,检测对象可根据其行业特性单独分类表述。 2.1.3 实验室可根据自身检测活动情况按上述类别表述,但不限于上述顺序。 2.1.4 如检测对象为具体单一的产品,可按以上类别表述为具体的产品名称,如发酵乳、啤酒、糖水梨罐头等。 2.2 检测项目/参数 2.2.1 当“检测对象”为按2.1中16大类顺序表述的各类别产品时,“项目/参数”栏为各类别产品的具体项目和参数。依据的标准为检测标准,此方式称为“以参数表述的能力”。以微生物检测参数、理化检测参数、放射性参数、毒理学参数及其他参数

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的思考

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的思考 近年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客观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还存在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基础设施与开展的检验检测业务不相适应,检验检测能力与承担的餐饮服务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药品检验检测业务不相适应,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与食品药品检验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不相适应,实验室管理水平与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经费保障与业务运行所需不相适应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在国家大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背景下,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十分有必要。 一、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意义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是通过小样本抽验来判断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的一种科学抽验方法,它的开展对于分析、判断和了解某一区域、某些品种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具有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食品药品安全需要科学监管,政府部门的措施是否合理、决策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可以获取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

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及时发现食品药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全面把握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准确衡量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为政府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有利于提高市场上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基本原则是在科学的统计基础上,有计划性、有针对性的抽验及检测,其突出特点是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能够真实反应一个地区或一个品种的食品安全状况。因此,检验检测结果可以一目了然地反映市场上食品药品的真假优劣,有助于准确地对优质产品进行保护和宣传,对待假冒伪劣产品采取严厉打击和重点监管,可以消除市场上不合格食品,促进形成良好的食品药品经济环境,并提高食品药品质量总体安全水平。 (三)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国家的声誉、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也因此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开展新形势下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测为主体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为建立起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体系积累数据和经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条件。

RBT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4.1机构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ie,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4.1机构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 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 德,承担社会责任。 ,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 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 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人员 ,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 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b)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c)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d)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e)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f)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g)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i)提升客户满意度 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 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 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定、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人员能力监控。 4.3场所环境 ,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 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在技术规范的要求。 ,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 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一、引言 电磁兼容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仪器设备、元件的关键电气特性。 本文件是CNAS根据电磁兼容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二、应用说明 5技术要求 5.2人员 5.2.1实验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磁兼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其中从事该领域的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检测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5.3设施与环境条件 5.3.3根据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和相应标准,实验室应具备满足相应指标要求的试验场所: ----辐射骚扰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和(或)电波暗室; ----传导骚扰、骚扰功率检测应具备屏蔽室; ----辐射抗扰度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或电波暗室或横电磁波室; ----传导抗扰度检测应具备屏蔽室或保证环境引入的传导干扰比相应标准规定的抗扰度限值低20dB的试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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