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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浙江省各类水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的法定标准和指导标准

一、浙江省《水法实施办法》中的法定标准

(一)大型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为库区已征用的地带;大坝的管理范围,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100米的地带(或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l00米至300米的地带。大型水库的保护范围,为上述管理范围以外50米至100米的地带。

(二)钱塘江海塘(闻家堰以下)的临水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背水坡脚起20米以内的护塘地(险工地段适当放宽);非临水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已划定的两侧护塘地。保护范围为护塘地以外5米至10米的地带。

(三)浙东海塘重要地段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迎水坡脚以外50米至100米的地带、背水坡脚以外10米至20米的地带。保护范围为海塘背水坡管理范围以外10米至20米的地带。

(四)省级河段重要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以外5米至10米的护堤地(险工地段适当放宽)。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5米至10米的地带。

二、省水利厅制定的指导标准

(一)江河堤防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堤防的管理范围包括堤防及护堤地。

钱塘江、苕溪、曹娥江、甬江、灵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8条河流的干流河段及其主要支流河段的堤防,自背水坡脚起5至10米宽为护堤地的范围,险工地段护堤地范围适当放宽;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5至1.0米的地带。

(二)浙东海塘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保护万亩以上耕地或重要城镇的海塘,管理范围为海塘迎水坡脚起50至100米,背水坡脚起10至20米;保护范围为海塘背水坡管理范围以外10至20米。尚未达到标准的海塘,其管理范围的起点应以设计标准海塘断面的坡脚起算。

(三)中型水库、水电站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已征用的土地和山丘地带。库区设计移民拆迁线以下的范围,不得重新迁入和建房。

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大坝两端不小于100米的水平距离地带,或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大坝背水坡坝脚外100米至300米地带。大坝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至100米的地带。

其它建筑物,如隧洞进出口、溢洪道、水电站厂房、升压站等根据保护工程安全的实际需要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四)大中型水闸、泵站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大型水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200米至50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0至200米地带。

中型水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100米至25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25米至100米地带。

大型泵站管理范围为前池进水口外50米,降压站泵房四周50米地带,中型泵站管理范围为前池进水口外25米,降压站泵房四周25米地带。

管理范围以外如有影响水闸、泵站安全的爆破等作业,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保护范围。

(五)5万亩以上灌区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干渠、堤身和堤身背水坡脚外5米为管理范围;不另设保护范围。

(六)其它河道堤防、海塘,小型水库、水闸、堰坝、电站、泵站,5万亩以下灌区等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参照以上有关条款的要求

确定萁尺寸。平原地区无堤河道,应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浙江省各类水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的法定标准和指导标准 一、浙江省《水法实施办法》中的法定标准 (一)大型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为库区已征用的地带;大坝的管理范围,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100米的地带(或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l00米至300米的地带。大型水库的保护范围,为上述管理范围以外50米至100米的地带。 (二)钱塘江海塘(闻家堰以下)的临水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背水坡脚起20米以内的护塘地(险工地段适当放宽);非临水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已划定的两侧护塘地。保护范围为护塘地以外5米至10米的地带。 (三)浙东海塘重要地段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迎水坡脚以外50米至100米的地带、背水坡脚以外10米至20米的地带。保护范围为海塘背水坡管理范围以外10米至20米的地带。 (四)省级河段重要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以外5米至10米的护堤地(险工地段适当放宽)。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5米至10米的地带。 二、省水利厅制定的指导标准 (一)江河堤防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堤防的管理范围包括堤防及护堤地。 钱塘江、苕溪、曹娥江、甬江、灵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8条河流的干流河段及其主要支流河段的堤防,自背水坡脚起5至10米宽为护堤地的范围,险工地段护堤地范围适当放宽;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5至1.0米的地带。 (二)浙东海塘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保护万亩以上耕地或重要城镇的海塘,管理范围为海塘迎水坡脚起50至100米,背水坡脚起10至20米;保护范围为海塘背水坡管理范围以外10至20米。尚未达到标准的海塘,其管理范围的起点应以设计标准海塘断面的坡脚起算。 (三)中型水库、水电站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已征用的土地和山丘地带。库区设计移民拆迁线以下的范围,不得重新迁入和建房。 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大坝两端不小于100米的水平距离地带,或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大坝背水坡坝脚外100米至300米地带。大坝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至100米的地带。 其它建筑物,如隧洞进出口、溢洪道、水电站厂房、升压站等根据保护工程安全的实际需要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四)大中型水闸、泵站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大型水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200米至50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0至200米地带。 中型水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100米至25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25米至100米地带。 大型泵站管理范围为前池进水口外50米,降压站泵房四周50米地带,中型泵站管理范围为前池进水口外25米,降压站泵房四周25米地带。 管理范围以外如有影响水闸、泵站安全的爆破等作业,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保护范围。 (五)5万亩以上灌区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干渠、堤身和堤身背水坡脚外5米为管理范围;不另设保护范围。 (六)其它河道堤防、海塘,小型水库、水闸、堰坝、电站、泵站,5万亩以下灌区等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参照以上有关条款的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国道307汾阳—离石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任务,按照省厅、省局、分局对全线建设的布署,结合307国道分公司指挥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道307线汾阳—离石段公路改建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二章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管理 第一节施工进场管理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主要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总工、主要人员、设备等是经评标专家审定、业主认可的。原则上不应变动,特殊情况如有变动,须向业主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件和业绩证明(与招标文件要求相

同),经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以确保其资格和整体业务水平不低于原投标文件所报人员素质和设备要求。 第三条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施工、监理单位进场情况进行检查,如果未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令其完善,整顿后仍未达要求者,指挥部有权令其退场同时上报有关单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第二节工程技术管理 第四条建设项目技术管理实行“业主负责、设计单位保证、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实施”的责任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工程量及设计与现场进行核对,将疑难问题或不清楚之处分摘出来并请示监理、设计代表、指挥部给予解答。未经技术人员会审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已审核的技术文件向施工队长、现场负责人进行逐级技术交底,以确保每个施工人员对设计了如指掌,指导生产。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即将投入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测核定,确保工程技术标准。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应对提供的导线点、水准点进行联测闭合,并根据实际进行加密布设,所有布设点须经监理签认留存。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须先进行试验路段的施工。

工程管理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港口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根据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3、协助规划建设部进行项目前期决策阶段的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自初步设计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对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主要工作包括: ①组织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对集团下达的年度计划进行分解,并对计划实施动态管理; ②组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与审查; ③审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等,参与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的签订过程; ④监督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健康等各项目标的实现; ⑤做好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和决算等工程技术方面的审查管理工作,对风险因素进行有效管控; ⑥参与项目验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⑦做好项目后评价工作。 5、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6、推进工程技术管理的先进理论、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的应用,组织技术交流、方案研讨和考察。

7、加强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培养,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8、负责公司科协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工程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制度。 3、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流程,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地进行完善和修订。 4、根据集团要求,组织编制年度计划和分解计划,监督计划的实施,适时纠偏,保证计划的完成。 5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目标管理;组织初步设计的编制与审查;组织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组织招标计划、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等审查,进行备案监督,并参与招投标过程;组织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审查设计变更文件;审查工程款支付文件并确认;检查、监督和落实与集团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内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健康、档案等);参加项目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工作。 6、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落实公司与集团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的内容,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7、负责部门与公司内外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8、负责工程技术管理的先进理论、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材料、

各市历史建筑相关保护机构

各市历史建筑相关保护机构 一、房产部门相关机构 1.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 2003年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腾迁整理、综合整修工作;负责历史风貌建筑改变用途、迁移、拆除、异地重建和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和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危改办) ★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负责杭州市区范围内实施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的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 3、承担历史建筑保护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4、负责历史建筑的动(搬)迁、修缮和维护日常管理。 ★城市危旧房屋改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危改办)负责全市危旧房屋改善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政策制定等管理工作。 3.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安全维护管理处(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办公室) 1、负责全市危房改造管理; 2、负责全市房屋维修的行业管理; 3、负责全市国有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优秀历史建筑的安全、使用、修缮的日常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环境创新和立面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4.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历史建筑保护处) 1、研究拟订房屋修缮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政策和技术规范; 2、负责旧住房修缮和改造管理; 3、指导监督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4、负责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和房屋检测鉴定行业管理; 5、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参与历史风貌区建设项目的 管理; 6、指导协调区县开展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 7、牵头协调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 室工作。 5.沈阳市房产局(对应的应为):物业管理处 起草物业管理和房屋修建管理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全市各类物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 组织房屋勘察,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工作,提出危房改造意见和危破房改造建议规划; 组织全市房屋防汛;拟定住宅、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指导公有房屋经营管理; 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联系物业管理协会工作; 负责直管公房统计、出售、接管、收购的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经租、转租、房屋养护和使用,管理房屋租赁合同(证)。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2018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分析

2018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分析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以建筑学学科为基础,主修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兼修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土木工程学、建筑技术科学、艺术学、历史学、美学等学科内容,要求学生系统掌握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保护与再利用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着重培养有较高建筑学素养和特殊保护技能的专家和未来的专业。 2、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就业方向 如今在国内,保护人才的培养却和保护项目的上升速度不成比例,保护人才严重欠缺,因此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就业前景很广阔,毕业生一般从事与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相关的工作。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设计、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也可从事建筑、规划、景园等领域的相关工作。毕业生主要成为在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文物保护系统中从事公共建筑设计、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工程设计、历史城市与历史建筑保护等方向的设计、科研、开发、管理的专门人才。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专业学位)、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建筑、房地产、互联网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 1建筑/建材/工程 2房地产 3互联网/电子商务 4其他行业 5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6广告 7物业管理/商业中心 8环保

从事岗位: 毕业后主要从事景观设计师、方案设计师、园林设计师等工作,大致如下: 1景观设计师 2景观方案设计师 3景观施工图设计师 4方案设计师 5施工图设计师 6植物设计师 7园林景观设计师助理 8景观设计师 工作城市: 毕业后,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就业机会比较多,大致如下: 1上海 2北京 3深圳 4南通 5广州 6杭州 3、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就业前景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随着社会历史保护意识的迅速发展,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在我国正呈现出快速的发展趋势。据统计,欧美建筑设计市场中,超过7成业务为旧建筑保护与利用的项目,大多数设计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都配备有大量历史保护的人才。而在国内,保护人才的培养却和保护项目的上升速度不成比例,保护人才严重欠缺。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 为了更好的协调施工,确保项目的施工目标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则。 2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一、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 (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综合管理、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 二、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 项目启动、 项目策划(合同范围策划、进度计划估算、费用估算、风险评估、组织机构策划等)、 项目实施(勘查、设计管理,项目开工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施工过程管理)、 项目控制(变更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监控等)、 项目收尾(资料管理、项目交付、合同收费)。

三、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 1)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有效测算及风险评估,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成立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分工。 3)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 一、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部 (1)负责组织设计公司及设备管理部进行EPC工程投标报价。 (2)负责EPC工程合同签订。 (3)按税务管理要求将设备合同与施工合同分别签订。 2、工程造价部 (1)负责EPC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及费用控制。 (2)负责合同价款的分析,调整不平衡报价偏差,合理确定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安费,制定内部计价依据。 (3)负责测算项目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安费的成本考核指标,报请公司批复后下达,组织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设备管理部下达设备购置费控制指标。 (4)协助设计院开展限额设计,参与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5)按设备采购和施工分别统计并确认设备销售收入和工程总承包收入。 3、设计公司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计管理。自行设计,或进行委托分包。 (3)代表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分包合同。 (4)参与设备管理部设备订货。 (5)派设计代表到项目经理部,进行现场服务。 4、设备管理部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备管理。设备招标、选定,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付款、供货等。 (3)督促并协助项目经理按时回收设备款, 设备款直接汇至公司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4)按财务制度规定负责向设备厂家索要设备采购发票并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5)设备采购合同含安装的,安装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6)派专职设备人员到项目经理部,参与施工管理。 (7)负责设备监制及设备缺陷处理。 5、财务管理部 (1)负责EPC工程的资金管理,对每个EPC工程建立使用设备资金台账。统一对外支付设备采购款。 (2)负责EPC工程税务筹划,指导协调项目部做好设备采购业务的收入确认及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

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技术的实例分析

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技术的实例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方法的实例应用研究,在具体和可操作的层面上,为古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实例,从而在实践中能够较全面的应用城市古建筑保护与更新的基本方法,更好的为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古建筑;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基本方法 1、历史建筑的分类 1.1文物建筑 文物建筑是指尚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布的各类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首先是文物,其次才是建筑,其保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须遵从不改变原状的原则。 1.2文物保护单位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规定:革命遗址、纪念性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应当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这实际上是将一切不可移动或不应当移动而需要原地保存的文物统称为“文物保护单位”。 1.3一般历史建筑 不同于文物建筑或文物保护单位,一般历史建筑并不强调重要历史意义。这类建筑物、构筑物数量较多,是历史街区的主体。 2、城市历史建筑保护的基本方法及适用性 2.1历史建筑的修缮与更新

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主要的方法是“修旧如旧”,最大限度的保存历史的原真性,但是对于这类建筑的保护应该是动态的,应该适当赋予建筑新的功能,使其能够被合理的利用。例如重庆湖广会馆的修缮,会馆在重庆明清的历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在经济还是在社会生活、文化方面都对重庆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重庆湖广会馆见证了历史上“湖广填四川”的移民史,反映了明清时期重庆社会、经济发展的盛况及兴衰变化,是研究重庆城市发展史的重要史料,具有极高的史学价值(图1)(图2)。 图1修复前的湖广会馆图2修复后的湖广会馆湖广会馆衰落后,大多都改为它用,或作为工厂、或作为仓库(禹王宫),或为居民居住(齐安公所)使用,使用者对建筑内部进行了大量的改建、加建,严重地破坏了原有的建筑形式。保护工作者通过对湖广会馆院落空间的清理以及对禹王宫、齐安公所内部空间的恢复,使湖广会馆建筑原有的山地院落空间和内部空间特色显露出来,恢复了湖广会馆本体的真实(图3)。① 图3 恢复齐安公所原有院落、天井 而针对历史街区中历史建筑的修缮与更新,其立面造型以修缮为主,内部

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浙江省各类水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的法定标准和指导标准 一、浙江省《水法实施办法》中的法定标准 (一)大型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为库区已征用的地带;大坝的管理范围,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100米的地带(或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l00米至300米的地带。大型水库的保护范围,为上述管理范围以外50米至100米的地带。 (二)钱塘江海塘(闻家堰以下)的临水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背水坡脚起20米以内的护塘地(险工地段适当放宽);非临水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已划定的两侧护塘地。保护范围为护塘地以外5米至10米的地带。 (三)浙东海塘重要地段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和迎水坡脚以外50米至100米的地带、背水坡脚以外10米至20米的地带。保护范围为海塘背水坡管理范围以外10米至20米的地带。 (四)省级河段重要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以外5米至10米的护堤地(险工地段适当放宽)。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5米至10米的地带。 二、省水利厅制定的指导标准 (一)江河堤防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堤防的管理范围包括堤防及护堤地。 钱塘江、苕溪、曹娥江、甬江、灵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8条河流的干流河段及其主要支流河段的堤防,自背水坡脚起5至10米宽为护堤地的范围,险工地段护堤地范围适当放宽;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5至米的地带。 (二)浙东海塘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保护万亩以上耕地或重要城镇的海塘,管理范围为海塘迎水坡脚起50至100米,背水坡脚起10至20米;保护范围为海塘背水坡管理范围以外10至20米。尚未达到标准的海塘,其管理范围的起点应以设计标准海塘断面的坡脚起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公司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各方行为,保障公司及矿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铜集团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项目。 (二)限额以下项目:除限额以上项目之外的项目(不含维修项目、成本性支出项目)。 (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指由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与设备部组成的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与设备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建设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四)重大设计变更: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改变建筑地点、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以及设计需要的试验参数

等均应视为重大变更。 (五)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六)建设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所需建筑物、构筑物所提供占用的土地。 (七)重大合同指涉及以下合同,如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冲突的,以合同管理规定为准。 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3、生产材料、备件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采用公司法律事务所制度或确认的标准合同范本或合同框架文本; 4、设备委外维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5、技术、服务、勘探开发合同(协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6、其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其他根据公司有关会议或公司领导要求,需要审查的合同。 (八)垄断性行业:是指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和银行等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工程管理部职责

工程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贯彻技术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建立和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的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审查开发项目的重大技术方案。 3.制定或组织审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方案。 4.负责施工图纸会审,参加开发项目图纸交底、竣工图的审定工作。5.负责图纸变更的审定工作。 6.负责所辖工程技术资料和其他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负责开发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管理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 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项目质量计划。 3.负责组织对大型设备、大宗材料供货商资质、资格、技术条件的评审。 4.负责组织监理单位的评审,审查监理规划,抽查实施情况。 5.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的评审和选择工作。 6.负责对在施工程项目的质量巡查和抽查工作。 7.参加工程协调会议,协助项目解决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8.参加基础、结构、竣工验收工作。 9.协助项目部组织消防、人防验收工作。

10.负责组织召开工程质量会议,分析研究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1.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工作。 三、负责核实经济洽商工程量并签署意见;负责工程结算中工作量的核实工作。 四、负责建筑材料、设备市场的调查和质量评定。 五、负责与工程施工和产品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沟通工作。 六、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检查;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消防安全的检查。 八、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供暖设备的检查。 九、负责与施工和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文物建筑保护修缮专项方案

房屋修缮工程文物建筑保护修缮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在掌握图纸、理解现场的前提下,编制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针对本工 程文物建筑修缮提出实施方案,为工程实施提供依据。 二、编制原则: 文物建筑保护性修缮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 3.《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 4.《**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年 5.建设工程领域其他法律法规。 三、保护修缮施工的总体思路 (一)、对保护区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着重对室内外重点保护部位进行保护。在保留大楼原样的基础上真实地保存并保护所有外观现存的特征元素,并使之以一种真实的色彩、质感、沧桑真实地展现外观形象,并对外立面的缺失和损坏的物件按原样进行修复,以恢复其历史面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对保护工程修缮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建筑的特点,加强施工前的详细勘查工作,以文物建筑保护为理念,反映历史现状为特性,坚持“修旧如故、恢复原貌”的指导思想。针对本大楼的保护要求,我们确定本工程的保护修缮应做到如下几条: ?充分理解设计意图,恢复建筑物的原有风格。 ?突出建筑物的历史精华部分,根据设计要求保留具有特色装饰。 ?加强施工前的详细勘察工作,有针对性的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做 好以文字、照片为主的同步实录工作。 ?对已遗失、缺损的特色的建筑细部,如扶梯间石材踏步、踢脚、木护壁等依据历 史资料在充分听取政府主管部门、专家和设计意见的前提下,用同样格式、相似材料及工艺尽可能恢复原有风貌。 ?采取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地对待每项技术工作,忠于原有建筑风格, 保持该建筑的整体协调。使该大楼既满足现代化、智能化的使用要求,又恢复大楼原有的建筑风貌。 ?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后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附件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1 1.1 ··············································································································································调查目的 1 1.2 ·······························································································································调查范围及时限 1 1.3 ·············································································································································组织形式 1 1.4 ·············································································································································作业依据 2 2 ····················································································································································工作内容3 2.1 ·············································································································································划界调查 3 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 4 2.3 ············································································································································经费测算 4 2.4 ········································································································································填写调查表 5 2.5 ···································································································································编制调查报告 5 3 ···········································································································································调查技术要求5

集团公司工程部管理部部门、岗位职责(可编辑修改word版)

工程管控文件 集团工程部管控文件 深圳路桥 工程管理部 2017 年 5 月 4 日

目录 目录 1.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3) 2.工程管理部工地检查制度 (7)

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为有效管控集团下属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建立完善工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为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提供技术、信息支持,使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高品质及不断改进的住宅产品,在客户中建立优质及物有所值的良好声誉。 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控。 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健全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并认真贯彻执行。 2、负责审核重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负责审核各分公司上报的各项计划。 3、参加对大型设备、大宗材料供货商资质、资格、技术条件的评审。 4、参与对监理单位的评审,审查监理规划,抽查实施情况。 5、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评审和选择工作。 6、负责对集团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巡查和抽查工作。 7、参加重点工程协调会议,协助项目解决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8、参加重点项目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工作。 9、参加审核工程款拨付流程。 10、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会议,分析研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1、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工作。 技术管理:建筑技术信息收集,专业培训,优化设计,信息交流、技术支持。 1、负责组织贯彻技术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建立和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的工 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审查重点项目的重大技术方案审核。 3、制定或组织审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方案。 4、参与重大项目的施工图纸会审,参加重点项目图纸交底、竣工图的审定工作。 5、参与重大图纸变更的审定工作。 做好与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配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工作内容 ?进度管理 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 3 号前提供当月的施工进度计划。 ?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提供每周例会会议纪要。 ?每月中下旬至现场检查实际进度情况,重点项目进行周检,对可能出现的工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1、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2、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 3、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大型水库: 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150米(于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米,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二)中型水库: 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米,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米;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米。 (三)枢纽工程保护范围 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米,消力池以下不少于100~200米,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米,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 (四)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

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 (五)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 (六)工程保护范围与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米,一般不少于50米。 (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3)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方法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 (一)内容提要 工程项目管理既需要先进管理理论的指导,又需要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工程项目管理的一般方法主要有法律方法、行政方法和数学方法。所谓法律方法,是指运用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具体可从法律规范、经济司法和经济仲裁三方面进行。行政方法是指依靠行政管理机构的法定权力,通过命令、指示、规定、规章、制度以及具有约束力的计划等行政手段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数学方法则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或运用定量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常见的数学方法有网络图法、决策树法以及时间序列预测法等。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的推动,全寿命周期管理法和价值工程法等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领域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二)学习目的 1. 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方法; 2.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行政方法; 3.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数学方法; 4.了解全寿命周期管理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5.了解价值工程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三)学习重点 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一般地,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包括法律方法、行政方法和数学方法。同时,随着管理学研究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全寿命周期管理法、价值工程法等也纷纷运用于工程项目管理。 本章的重点是掌握并懂得运用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方法、行政方法和数学方法。另外,对工程项目管理方法的发展应当有一定的了解。 (四)案例分析(请点击下方案例标题) 案例3-1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五)作业及参考答案 1. 名词解释 (1)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有关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发生争执时,请求第

(完整版)集团公司工程部管理部部门、岗位职责

集团工程部管控文件 深圳路桥 工程管理部 2017年5月4日

目录 1. 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3) 2. 工程管理部工地检查制度 (7)

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为有效管控集团下属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建立完善工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为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提供技术、信息支持,使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高品质及不断改进的住宅产品,在客户中建立优质及物有所值的良好声誉。 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控。 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健全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并认真贯彻执行。 2、负责审核重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负责审核各分公司上报的各项计划。 3、参加对大型设备、大宗材料供货商资质、资格、技术条件的评审。 4、参与对监理单位的评审,审查监理规划,抽查实施情况。 5、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评审和选择工作。 6、负责对集团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巡查和抽查工作。 7、参加重点工程协调会议,协助项目解决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8、参加重点项目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工作。 9、参加审核工程款拨付流程。 10、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会议,分析研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1、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工作。 技术管理:建筑技术信息收集,专业培训,优化设计,信息交流、技术支持。 1、负责组织贯彻技术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建立和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的 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审查重点项目的重大技术方案审核。 3、制定或组织审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方案。 4、参与重大项目的施工图纸会审,参加重点项目图纸交底、竣工图的审定工作。 5、参与重大图纸变更的审定工作。 做好与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配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工作内容 ?进度管理 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3号前提供当月的施工进度计划。 ?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提供每周例会会议纪要。 ?每月中下旬至现场检查实际进度情况,重点项目进行周检,对可能出现的工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的建设目标在于培养以建筑学的基本理论及技能为基础,系统掌握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保护与再生的理论、方法与技术,具有较高建筑学素养和特殊保护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通过系统培养和学术研究,使学生一方面接受整体的建筑学培养,另一方面接受一定的保护工程特殊训练,以便在毕业后能够适应教学、科研、设计和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特殊专业需求。 教学体系分为两个阶段,即以建筑学基础课程为主的阶段(第一、二学年),和以保护类专业课程为主的阶段(第三、四学年)。第一阶段的课程设置与建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基本一致,学生系统接受建筑学的基础训练,初步掌握建筑理论、设计和技术的基本内容、方法和技能。自第三学年起,学生一方面续修与保护相关的建筑学部分主干课程,一方面转入保护类专业课程的深化学习。这种循序渐进的“加餐”方式,既保持了建筑院系的办学特色和建筑学的专业基本功训练,又要求学生系统了解和把握历史建筑保护的知识及技术要领,以回应历史建筑保护在文化和技术两个层面对该专业毕业生的职业要求。 二、培养目标 (1)本专业属特色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既具备建筑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又系统掌握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保护与再利用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并富于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及专业领导者。 (2)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设计、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也可从事建筑、规划、景园等领域的相关工作。 (3)根据教学效果和毕业生的工作反馈效果定期评价本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本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将聘请本专业的教学和同时邀请同类院校专家及业内资深同行参与。 三、基本培养规格与要求 (1)工程知识 掌握建筑学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建筑学通用技术体系,建筑设计能力;掌握建筑遗产保护与再生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特殊技术体系以及建筑遗产保护与再生设计的一般程序与方法。 经过保护技术类课程学习和实验室实习的过程,掌握保护建筑中不同材料的性能及其修复工艺,理解历史建筑保护的工具性和实践性。 (2)问题分析 掌握建筑、城市、景观保护设计的内容,将保护的理念-价值判断和规则-法律法规等约束条件,与保护对象的策划、规划和设计相结合。 掌握历史建筑的文化和技术信息采集与处理,以及对其材料和结构的‘病理诊断’,再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提升管理水平,根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推行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由公司法人全面领导和管理,在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工程管理处负责全面管理工作,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以下统称项目部)予以配合协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针对铁路、公路、电力等长大战线和其它合同标的较大需要一线设厂就地施工而组建的项目部。 第四条项目管理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以项目评估、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获取最佳效益和公司信誉为目标,动态配置生产要素,有效地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从而使项目获得成功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 第五条项目管理的原则 一、公司推行项目法管理模式组织施工,即公司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区域范围设置项目部,搭建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管理团队带专业施工队或劳务班组进行项目施工(人力储备中心牵头筛选认证一批成建制的有资金技术实力、恪守合同信誉的施工队或劳务班组,同公司签订《劳务队合作协议书》,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纳入公司的统一调配管理); 二、实行“分级核算”的体制。项目部为管理层,履行施工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收支、监督服务等职能;劳务队或施工班组为作业层,进行现场施工;指挥长和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经理)必须明确项目管理目标,注重项目直接费用和队伍管理等过程控制; 三、按照“适度规模、精耕细作、最隹效益”的原则,优化配置并动态管理生产要素,使上场的管理力量、技术力量、施工队伍、施工设备与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含量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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