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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技术规程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技术规程

1 总则

1.0.1为了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耐久,保证质量,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抗震设计的乙类及乙类以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其中包括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各种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0.3本规程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及《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原则制定。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1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及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precast reinforced concrete structure(building)

主体结构部分或全部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装配而成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简称装配式结构(建筑)。

2.1.2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

structure(building) assembled precast and cast-in-situ reinforced concrete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连接节点钢筋采用胶锚连接、浆锚连接、间接搭接、机械连接、焊接连接或其它连接方式,通过后浇混凝土或灌浆使预制构件具有可靠传力和承载要求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结构(建筑)。

2.1.3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precast reinforced concrete frame structure(building)混凝土结构全部或部分采用预制柱或叠合梁、叠合板等构件,通过节点部位的后浇混凝土或叠合方式形成的具有可靠传力机制,并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的框架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2.1.4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precast reinforced concrete shear wall structure(building)混凝土结构的部分或全部采用承重预制墙板,通过节点部位的后浇混凝土形成的具有可靠传力机制,并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的剪力墙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包括:内外墙均为预制、连接节点部分现浇的剪力墙结构,简称全预制剪力墙结构;以及内墙现浇、外墙全部或部分预制、连接节点部分现浇的剪力墙结构,简称部分预制剪力墙结构。

2.1.5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

precast reinforced concrete frame-shear wall structure(building)主体结构的框架或剪力墙部分采用预制构件形成的具有可靠传力机制,并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的框架-剪力墙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2.1.6等同现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 equivalent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当采取可靠的构造措施及施工方法,保证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预制构件之间或者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之间的节点或接缝的承载力、刚度和延性不低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使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能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基本相同时,此类装配整体式结构称为等同现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简称等同现浇装配式结构。

2.1.7结构构件 structural component

指构成结构骨架的主要承重构件,如梁、柱、墙、楼板等。

2.1.8预制构件 precast components

在工厂或现场预制的混凝土构件,包括柱、墙板、飘窗板、叠合梁、叠合板、楼梯、阳台等。

2.1.9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 precast sandwich external wall panel

内外两层钢筋混凝土墙板和夹在其间的保温材料通过专用连接件组成的具有特定保温性能要求的外墙板;简称夹心保温外墙板。

2.1.10叠合外墙板 laminated reinforced concrete external wall panel

仅作为剪力墙外侧模板的预制外墙板,与现浇混凝土结合在一起,形成预制叠合剪力墙。其外侧的饰面可根据需要在工厂一并生产制作,简称叠合外墙板。

2.1.11混凝土叠合受弯构件

laminated reinforced concrete flexural member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上浇筑上部混凝土而形成整体的受弯构件,包括叠合式混凝土楼(屋)面板和叠合式混凝土梁等。

2.1.12连续倒塌 progressive collapse

装配式结构因为预制构件或接缝的局部破坏,造成整个结构的连续破坏或失效。

2.1.13结构整体稳定性 structure stability

结构的整体工作能力,以及抵御抗倾覆、抗连续坍塌的能力。

2.1.14抗剪粗糙面 exposed aggregate concrete

为增强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共同工作的能力,在预制构件抗剪连接的界面采用化学或机械方法处理而成的具有较好的传递剪力的粗糙表面,可以和键槽或

抗剪钢筋组合使用达到可靠传递剪力的目的俗称水洗面,本规程简称粗糙面。

2.1.15等效静力 equivalent static force

结构设计中的可变荷载或偶然作用经过修正处理可作为静力荷载的等效值。

2.1.16连系钢筋 tie bar

为提高装配式结构的整体性,防止装配式结构因个别预制构件或接缝的局部破坏,造成整个结构的连续破坏或失效,而在结构适当的部位采取的连接构造措施而采用的钢筋。

2.1.17套筒灌浆连接 pipe casing connection

预制构件接缝部位的钢筋通过套筒灌浆方式实现钢筋连续可靠传力的连接 构造,其连接性能等同于钢筋的机械连接。

2.1.18 间接搭接 indirect lap

预制构件接缝部位的钢筋通过预留孔道灌浆方式实现钢筋连续可靠传力的连接构造,孔道璧采用螺旋筋或波纹管加强,被搭接的的两根钢筋之间保持一定间距的搭接连接方式。

2.1.19连接件 connector

连接夹心保温外墙板内外两叶墙板用配件。

2.2符号

2.2.1 材料性能

c E —— 混凝土弹性模量;

s E —

— 钢材、钢筋弹性模量; Gc —— 混凝土剪切模量;

C20 —— 表示立方体强度标准值为

20N/mm 2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ck f 、

c f ——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tk f 、t f ——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yk f

—— 普通钢筋强度标准值; y f 、'y f —— 普通钢筋的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f —— 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v f —

— 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ce f —— 钢材的端面承压强度设计值。

2.2.2 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力

S—

—结构或构件的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

N—

—轴向力设计值;

M—

—弯矩设计值;

k M、M

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cr

M—

—受弯构件的正截面开裂弯矩值;

V—

—剪力设计值;

max

w—

—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的最。大裂缝宽度

u—

—结构定点位移;

u

—结构层间相对位移;

2.2.3 几何参数

a—

—梁端反力作用点至构件边缘的水平距离;

b—

—矩形截面宽度,T形、I形截面的腹板宽度;

1b

b—

—预制梁截面宽度;

c

b—

—柱截面宽度;

d—

—钢筋直径,间距;

e—

—轴向力对截面重心的偏心距;

h—

—截面高度;

h—

—截面有效高度;

1b

h—

—预制梁截面高度;

c

h—

—柱截面高度;

l—

—梁板的计算跨度或柱的计算长度;

s—

—沿构件轴线方向上横向钢筋的间距,螺旋筋的间距或箍筋的间距;

A—

—构件截面面积;

cor

A—

—混凝土核芯面积;

n

A—

构件净截面面积;

l A —— 局部受压面积;

B —— 受弯构件的截面刚度;

W

—— 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抵抗矩;

0W —— 换算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抵抗矩;

I —— 截面惯性矩;

0I —— 换算截面惯性矩。

h —— 层高;

H

—— 房屋总高;

t —— 墙厚;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α —— 齿槽受剪强度折减系数,支座弯矩调幅系数;

E α —— 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l β —— 局部受压时的混凝土强度提高系数;

ρ —— 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

v ρ —— 间接钢筋或箍筋的体积配筋率;

θ —— 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

RE γ ——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ψ —— 裂缝间纵向受拉钢筋应变不均匀系数。

1max αα、 —— 水平地震作用影响系数及其最大值;

λ —— 计算截面的剪跨比;

? —— 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3 基本规定

3.1 建筑设计原则

3.1.1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装配式建筑设计应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设计方法,满足体系化设计的要求,充分考虑构配件的标准化、模数化、多样化,并编制设计、制作和施工安装成套设计文件。

3.1.2在前期规划与方案设计阶段,各专业即应充分配合,结合建筑功能与造型,规划好建筑各部位采用的工业化、标准化预制混凝土构配件,并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在总体规划中应考虑构配件的制作和堆放以及起重运输设备服务半径所需空间。

3.1.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制构件(柱、梁、墙、板)的划分,应遵循受力合理、连接简单、施工方便、少规格、多组合,并能组装成形式多样的结构系列的原则。

3.1.4设计中应遵守模数协调的原则,做到建筑与部品模数协调,以及部品之间的模数协调和部品的集成化和工业化生产,实现土建与装修在模数协调原则下的一体化,并做到装修一次性到位。

3.2结构设计原则

3.2.1装配式结构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结构方案,包括结构选型、传力途径、预制构件的拆分与布置;

2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其中包括各类接缝的承载力计算,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倾覆验算;

3预制构件及一般构件截面配筋计算及验算;

4结构的构造及连接措施;

5 预制构件及一般构件的构造及连接措施;

6施工阶段的验算和对施工的要求;

7满足特殊要求的结构构件的专门性能设计。

3.2.2 装配式结构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3.2.3装配式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

3有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计算,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

3.2.4装配式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的规定。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对于结构中重要的关键传力部位和构件,宜适当提高其安全等级。

3.2.5装配式结构的分析应根据装配式结构体系的受力性能、节点和连接的特点采取合理准确的计算模型,应考虑连接和节点刚度对结构内力分布和整体刚度的影响。应对结构和构件进行稳定性验算。

3.2.6 装配式结构的设计应考虑安装方便,误差易于调整,且连接部位能较早承受荷载,以便于上部结构的继续施工。

3.2.7装配式结构的结构方案、耐久性设计和防连续倒塌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

3.3节点和连接设计原则

3.3.1装配式结构应重视构件连接节点的选型和设计。连接节点的选型和设计应注重概念设计,满足耐久性要求。并通过合理的连接节点与构造,保证构件的连续性和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使整个结构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性和延性,以及良好的抗风、抗震和抗偶然荷载的能力,并避免结构体系出现连续倒塌。

3.3.2 应根据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及抗震等级选择适当的节点连接方式和构造措施。重要且复杂的节点与连接的受力性能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应规定。

3.3.3 装配式结构的节点和连接应同时满足使用和施工阶段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在保证结构整体受力性能的前提下,应力求连接构造简单,传力直接,受力明确;所有构件承受的荷载和作用,应有可靠的传向基础的连续的传递路径。

3.3.4承重结构中节点和连接的承载能力和延性不宜低于同类现浇结构,亦不宜低于预制构件本身,应满足“强剪弱弯,更强节点”设计理念。

3.3.5宜采取可靠的构造措施及施工方法,使装配式结构中预制构件之间或者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之间的节点或接缝的承载力、刚度和延性不低于现浇结构,使装配式结构成为等同现浇装配式结构。

当节点连接构造不能使装配式结构成为等同现浇型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结构体系的受力性能、节点和连接的特点采取合理准确的计算模型,并应考虑连接和节点刚度对结构内力分布和整体刚度的影响。

3.3.6预制构件的连接部位应满足建筑物理性能的功能要求。预制外墙及其连接部位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和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应通过相关的试验。

4 材料

4.1 混凝土与灌浆材料

4.1.1混凝土的各项计算指标和有关结构混凝土耐久性能的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4.1.2装配整体式结构中,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现浇混凝土构件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预制预应力构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

4.1.3有抗震设防要求的装配式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力墙不宜超过C60;其他构件不宜超过C70;

2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柱及节点,不应低于C30;其它各类结构构件,不应低于C20。

4.1.4装配整体式结构预制构件后浇节点处的混凝土宜采用无收缩快硬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其强度等级应比预制构件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应低于30 Mpa。

4.1.5预制构件连接部位座浆用砂浆宜采用干硬性细石混凝土(水灰比不大于0.3),其强度等级应高于构件强度等级,坐浆应密实饱满,厚度不应小于15mm。

4.1.6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用灌浆料性能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用灌浆料性能要求

4.1.7间接搭接用预留孔孔道灌浆料的性能应满足《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88的规定。

4.2 钢筋与钢材

4.2.1装配式结构采用的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各项计算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4.2.2装配式结构采用的钢材的各项计算指标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当装配式结构构件处于外露情况和低温环境时,所使用的钢材性能尚应符合耐大气腐蚀和避免低温冷脆的要求。

4.2.3有抗震设防要求的装配式结构的梁、柱、墙、支撑中的受力钢筋应根据结构设计对钢筋强度、延性、连接方式及施工适应性等要求,选用下列牌号的钢筋:1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钢筋;

2预应力筋宜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

3箍筋宜采用HPB300、HRB335、HRB400、HRB500钢筋。

4.2.4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

4.2.5当预制构件中采用钢筋焊接网片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及《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的规定。

4.2.6预制构件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钢筋制作。预制构件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

4.3连接材料

4.3.1装配式结构节点处的钢筋的连接可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间接搭接连接、机械连接或焊接等。套筒灌浆连接宜用于直径不大于25mm受力钢筋的连接;间接搭接宜用于直径不大于28mm受力钢筋的连接;机械连接宜用于直径不小于16mm受力钢筋的连接;焊接宜用于直径不大于28mm受力钢筋的连接。

4.3.2套筒灌浆连接用套筒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屈服强度不应小于355Mpa;抗拉强度不应小于600Mpa;

2连接套筒长度允许偏差0-4mm。

3套筒一端采用钢筋螺纹连接部分的精度应符合GB/T 197规定的6级精度要求。

4.3.3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3.4 预埋件锚板用钢材应采用Q235、Q345级钢,钢材等级不应低于Q235-B;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规定;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热扎钢筋制作。

4.3.5钢材与钢材以及钢材与钢筋之间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手工焊接用焊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相匹配;

2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或《气体保护焊用钢丝》(GB/T 14958)的规定。

3 锚筋(HRB400级钢筋)与锚板(Q235-B级钢)之间的焊接,可采用T50X 型;Q235-B级钢之间的焊接可采用T42型。

4钢筋焊接采用的焊条、焊剂应符合《碳钢焊条》GB/T 5117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所焊钢筋的力学性能相适应。

4.3.6钢材螺栓连接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A和B级》(GB5782)和《六角头螺栓——C级》(GB 5780)的规定;

2锚栓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 700)规定的Q235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规定的Q345钢;

3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 1228~1231)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 3632~3633)的规定;

4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表3.4.1-4的规定采用。高强度螺栓的设计预拉力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表7.2.2-2的规定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材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表7.2.2-1的规定采用。

4.4 其它材料

4.4.1外墙板接缝所用的防水密封材料应选用耐候性密封胶,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并具有低温柔性、防霉性及耐水性等性能。其最大伸缩变形量、剪切变形性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性能应满足《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T881的规定。

当选用硅酮类密封胶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2003的要求。

接缝中的背衬应采用发泡氯丁橡胶,或聚乙烯塑料棒。

4.4.2预制外墙板可采用涂料饰面,也可采用面砖或石材饰面。当采用石材饰面时,厚度30mm以上的石材应对石材背面进行处理,并安装不锈钢卡勾;卡勾应采用不锈钢制作,直径不应小于4mm。

4.4.3夹心外墙板夹心层中的保温材料,宜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板(XPS)、硬泡聚氨酯(PUR)等轻质高效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4.4夹心外墙板中内外叶墙体的连接件宜采用通过系统验证的非金属连接件,其性能指标应不小于表4.4.4的要求。

表4.4.4 连接件材料性能指标

5 建筑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各类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相关防火、防水、节能、隔声、抗震及安全防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同时应符合建筑工业化及绿色建筑的要求。

5.1.2 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做到基本单元、连接构造、构件、配件及设备管线的标准化与系列化,采用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组合多样化的建筑形式。

5.1.3 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所选用的各类预制构配件的规格与类型、室内装修系统与设备管线系统等,应符合建造标准和建筑功能的需求,并适应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灵活可变性。

5.1.3 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装配整体式建筑,其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及构造应符合抗震设计的原则。

5.1.4 装配整体式建筑宜采用土建与装修、设备一体化设计。同时将室内装修与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计划与主体结构施工计划有效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以缩短施工周期。

5.1.5 装配整体式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预制构件的加工图纸应全面准确反映预制构件的规格、类型、加工尺寸、连接形式、预埋设备管线种类与定位尺寸。

5.2 建筑模数协调

5.2.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模数统一协调标准》(GBJ 2—86)、《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100)及厨房、卫生间等相关专项模数协调标准的规定;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模数制要求,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的设计方法实现建筑构配件、建筑组合件、建筑制品等的尺寸(度)的协调。

5.2.2模数协调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用模数数列调整装配整体式建筑与构配件(部品)的尺寸关系,优化建筑构配件(部品)的尺寸与种类。

2构配件(部品)组合时,能明确各构配件(部品)的尺寸与位置,使设计、制造与安装等各个部门配合简单,满足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精细化、高效率和经

济性要求。

5.2.3模数数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平基本模数为1M,按100m进级,其幅度由1M至20M。主要用于建筑的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尺寸等处。

2 竖向基本模数为1M,按100m进级,其幅度由1M至36M。主要用于建筑的层高、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尺寸等处。

3 水平扩大模数为3M、6M、12M、15M、30M、60M的数列。主要用于建筑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等处。

4 竖向扩大模数为3M、6 M的数列,分别以300、600进级,其进级与幅度按规范要求。主要用于建筑的高度、层高和门窗洞口等处。

5 分模数为1/10M、1/5M、1/2M的数列,主要用于建筑的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截面尺寸等处。分模数不应用于确定模数化网格的距离,但根据需要可用于确定模数化网格的平移距离。

6 水平、竖向扩大模数及分模数的进级与幅度符合《建筑模数统一协调标准》(GBJ 2—86)的要求。

5.2.4 装配整体式建筑应采用以基准面定位的主体结构,其平面布局宜采用模数网格来表示。模数网格与主体结构构件尺寸之间可灵活叠加设置。

5.2.5平面模数网格根据优选设计模数确定。优选设计模数(优先尺寸)宜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的设计参数,参考所选通用性强的成品建筑部件或组合件的尺寸确定。

5.2.6结构模数网格根据结构参数确定。模数网格应为基本模数的倍数。

5.2.7对于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体系,宜采用中心线定位法。框架结构柱子间设置的分户墙和分室隔墙,一般宜采用中心线定位法。当隔墙的一侧或两侧要求模数空间时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5.3平面设计

5.3.1 装配整体式建筑的平面布局应满足结构设计的要求,在建筑结构允许的条件下,宜优先选用大开间、大进深,满足建筑功能需求与其可变性。

5.3.2 装配整体式建筑的平面布置宜简单、规则,应考虑承重墙体、柱上下对应贯通,突出与挑出部分不宜过大,具体满足结构计算要求。平面体型除应符合建

筑功能及结构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建筑节能体形系数的要求。

5.3.3 装配整体式建筑楼电梯间(核心筒)的布置应满足结构的安全性。采用剪力墙结构体系的楼梯间的四周墙体宜均为剪力墙。

5.3.4 装配整体式建筑墙体门窗洞口(尤其转角窗的开设)、端部实墙的长度应满足结构受力的要求。

5.3.5 装配整体式建筑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管线与结构体系的关系。住宅厨房与卫生间平面功能分区宜合理,符合建筑模数要求。住宅厨房、卫生间上下宜相邻布置,便于集中设置竖向管线、竖向通风道或机械通风装置。

5.3.6装配整体式住宅建筑平面设计应考虑卫生间、厨房的设备和家具产品及其管线布置合理性,宜优先采用标准化的预制盒子卫生间(整体卫浴)及标准化的厨房整体橱柜。

5.4 外墙

5.4.1 装配整体式建筑外围护结构应积极采用新型材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同时满足节能要求。

5.4.2装配整体式建筑的围护结构、以及公共楼梯、阳台、隔墙、空调板等配套构件宜采用工厂化加工的标准预制构件。根据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生产和施工条件,也可采用部分现浇、部分预制的装配整体式施工方式。

5.4.3 建筑外墙的设计应结合装配整体式建筑的特点,通过基本单元装饰构件的组合、装饰构件与透明、非透明幕墙的组合、装饰构件色彩变化等方法,满足建筑外立面美观的要求。

5.4.4 建筑外墙装饰构件宜结合外墙板整体设计,外墙饰面(含保温层)宜在构件厂完成。应注意独立装饰构件与外墙板连接处的构造,并应满足热工设计的要求。

5.4.5 建筑外墙饰面材料应结合当地条件,采用耐久、不易污染的材料,并体现装配整体式建筑立面造型的特点。

5.4.6 建筑外围护结构预制外墙板的水平缝、垂直缝及十字缝等接缝部位、门窗洞口等构配件组装部位的构造设计及材料的选用应满足各类建筑的物理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及装饰性能的要求。

5.4.7预制外墙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外墙板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其制作工艺、运输及施工安装的可行性,满足施工安装的三维可调性要求,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实现工业化生产,并兼顾其经济性。

2预制外墙板的饰面处理应考虑外立面分格、饰面颜色与材料质感等细部设计要求。

3预制外墙板接缝(包括屋面女儿墙、阳台、勒脚等处的竖缝、水平缝、及十字缝以及窗口处)必须进行处理。并根据不同部位接缝特点及当地风雨条件选用构造防水、材料防水或构造防水与材料防水相结合的防排水系统。挑出外墙的阳台、雨篷等构件的周边应在板底设置滴水线。

4预制外墙板接缝采用构造和材料相结合的(如弹性物盖缝)防排水系统时,其接缝构造和所用材料应满足接缝防排水要求。

5预制外墙板接缝采用构造防水时,水平缝宜采用企口缝或高低缝,少雨地区可采用平缝(图 5.4.7-1)。竖缝宜采用双直槽缝,少雨地区可采用单斜槽缝(图5.4.7-2)。

(a)封闭式

1)高低缝防水2)企口缝防水

3)平缝滴水线防水

4)可选用的其它接缝形式

图5.4.7-1 水平缝构造防水作法

(a)单空腔(b)双空腔

图5.4.7-2 竖缝减压空腔构造防水作法

6预制外墙板接缝采用材料防水时,必须用防水性能可靠的嵌缝材料。板缝宽度不宜大于20mm,材料防水的嵌缝深度不得小于20mm。对于普通嵌缝材料,在嵌缝材料外侧应勾水泥砂浆保护层,其厚度不得小于15mm。对于高档嵌缝材料,其外侧可不做保护层。预制外墙板接缝的材料防水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外墙板接缝宽度设计应满足在热胀冷缩及风荷载、地震作用等外界环境的影响下,其尺寸变形不会导致密封胶的破裂或剥离破坏的要求。因此在设计时应考虑接缝的位移,确定接缝宽度,使其满足密封胶最大容许变形率的要求。

2)外墙板接缝宽度不应小于10㎜,一般设计宜控制在10~35㎜范围内;接缝胶深度一般在8~15㎜范围内。

3)外墙板接缝所用的密封材料应选用耐候性密封胶,耐候性密封胶与混凝土的相容性、低温柔性、最大伸缩变形量、剪切变形性、防霉性及耐水性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4)外墙板接缝防水工程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以保证外墙的防排水质量。

5)普通多层建筑预制外墙板接缝宜采用一道防水构造做法,见图5.4.7-3。

6)高层建筑、多雨地区的预制外墙板接缝防水宜采用两道密封防水构造的做法,即在外部密封胶防水的基础上,增设一道发泡氯丁橡胶密封防水构造,见图5.4.7-4。

水平缝垂直缝

图5.4.7-3板缝一道防水构造

水平缝

垂直缝

图5.4.7-4板缝两道防水构造

7当屋面采用预制女儿墙板时,应采用与下部墙板结构相同的分块方式和节点做法,女儿墙板内侧在要求的泛水高度处设凹或挑檐,便于屋面防水材料的收头。

8预制筑外墙板与装饰构建、配件的连接(如门、窗、管线支架等)应牢固可靠。

5.4.8夹心保温外墙板应满足围护、保温隔热、隔声、装饰等多功能要求。其性能与板缝设计要求应符合5.4.6条预制外墙板设计中的规定。

5.4.9 预制混凝土外挂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混凝土外挂板应按非透明幕墙相关要求设计,在其内侧应设衬墙并与保温材料和空气间层组合,形成复合保温墙体构造,其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应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2预制混凝土外挂板的设计应保证装饰外挂板在制作、运输、吊装及使用等各个阶段具有结构安全性。装饰外挂板的厚度一般为50~180mm。

3预制混凝土外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宜采用上部吊挂下部销接的连接构造,或采用下部支承上部拉接构造。连接节点处保温材料应连续铺设。

4预制混凝土外挂板平面尺寸较大时,宜采用带肋的槽板、空心板或夹芯板等。如有重量限制时,宜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制作。

5.5 内墙、楼面设计

5.5.1 装配整体式建筑内隔墙板内隔墙系统应分别满足保温、隔热、隔声、防水和防火安全等技术性能及室内装修的要求,并减轻自重,有利于建筑工业化的发展。

5.5.2装配整体式建筑内隔墙板与配件的连接(如热水器、脱排油烟机附墙管道、管线支架、卫生设备等)应牢固可靠。

5.5.3 非承重内隔墙应采用自重轻的材料,同时应满足不同使用功能房间的隔声要求。用作厨房及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内墙应满足防水要求。用作地震区的内墙应加强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5.5.4 非承重内墙板的接缝处理宜根据板材端部形式、工程实际需要采用不同的合适的连接方法,同时应处理好内隔墙板材的侧面与柱或其他结构墙体、顶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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