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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1范围

1.0.1本标准规定了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

1.0.2本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

7导线

7.0.9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2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连接头。

3档距内接头距导线的固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4钢芯铝绞线,铝绞线在档距内的连接,宜采用钳压方法。

5铜绞线在档距内的连接,宜采用插接或钳压方法。

6铜绞线与铝绞线的跳线连接,宜采用铜铝过渡线夹、铜铝过渡线。

7铜绞线、铝绞线的跳线连接,宜采用线夹、钳压连接方法。

7.0.10导线连接点的电阻,不应大于等长导线的电阻。档距内连接点的机械强度,不应小于导线计算拉断力的95%。

7.0.11导线的弧垂应根据计算确定。导线架设后塑性伸长对弧垂的影响,宜采用减小弧垂法补偿,弧垂减小的百分数为:

1铝绞线、铝芯绝缘线为20%。

2钢芯铝绞线为12%。

3铜绞线、铜芯绝缘线为7%~8%。

7.0.12配电线路的铝绞线、钢芯铝绞线,在与绝缘子或金具接触处,应缠绕铝包带。

8绝缘子、金具

21kV以下配电线路:

1)直线杆宜采用低压针式绝缘子。

2)耐张杆应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或蝴蝶式绝缘子。

9导线排列

9.0.2同一地区1kV以下配电线路的导线在电杆上的排列应统一。零线应靠近电杆或靠近建筑物侧。同一回路的零线,不应高于相线。

9.0.31kV以下路灯线在电杆上的位置,不应高于其他相线和零线。

9.0.5沿建(构)筑物架设的1kV以下配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线,导线支持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m。

9.0.7同电压等级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1kV~10kV、1kV以下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9.0.7所列数值。

表9.0.7同杆架设线路横担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9.0.11配电线路每相的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

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kV~10kV为0.3m。

21kV以下为0.15m。

31kV~10kV引下线与1kV以下的配电线路导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2m。

9.0.12配电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kV~10kV为0.2m。

21kV以下为0.1m。

11变压器台和开关设备

11.0.1配电变压器台的设置,其位置应在负荷中心或附近便于更换和检修设备的地段。11.0.2下列类型的电杆不宜装设变压器台:

1转角、分支电杆。

2设有接户线或电缆头的电杆。

3设有线路开关设备的电杆。

4交叉路口的电杆。

5低压接户线较多的电杆。

6人员易于触及或人员密集地段的电杆。

7有严重污秽地段的电杆。

11.0.34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宜采用柱上式变压器台。400kVA以上的变压器,宜采用室内装置。当采用箱式变压器或落地式变台时,应综合考虑使用性质、周围环境等条件。

11.0.4柱上式变压器台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其带电部分,应综合考虑周围环境等条件。

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装设固定围栏,围栏与带电部分间的安全净距,应符合GB 50060的规定。

11.0.5变压器台的引下线、引上线和母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绝缘线,其截面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且不应小于16mm2。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应装设相适应的电气设备。一次侧熔断器装设的对地垂直距离不应小于4.5m,二次侧熔断器或断路器装设的对地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m。各相熔断器水平距离:一次侧不应小于0.5m,二次侧不应小于0.3m。

11.0.8配电变压器熔丝的选择宜按下列要求进行:

1容量在100kVA及以下者,高压侧熔丝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2~3倍选择。

2容量在100kVA及以上者,高压侧熔丝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3变压器低压侧熔丝(片)或断路器长延时整定值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

4繁华地段,居民密集区域宜设置单相接地保护。

12防雷和接地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kV以下配电线路和10kV及以下共杆的电力线路,其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铁横担或金属杆,应与零线连接,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钢筋宜与零线连接。

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1kV以下配电线路,其钢筋混凝土电杆宜接地,金属杆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50Ω。

12.0.7为防止雷电波沿1kV以下配电线路侵入建筑物,接户线上的绝缘子铁脚宜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12.0.8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kV以下配电线路中的零线,应在电源点接地。在干线和分干线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2.0.9总容量为100kVA以上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

12.0.10悬挂架空绝缘导线的悬挂线两端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2.0.111kV~10kV绝缘导线的配电线路在干线与分支线处、干线分段线路处宜装有接地线挂环及故障显示器。

12.0.12配电线路通过耕地时,接地体应埋设在耕作深度以下,且不宜小于0.6m。

表13.0.2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m

线路经过地区

线路电压

1kV~10kV1kV以下

居民区 6.56

非居民区 5.55

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湖(至冬季冰面)55

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湖(至50年一遇洪水位)33

交通困难地区 4.5(3)4(3)注:括号内为绝缘线数值。

13.0.41kV~10kV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做成的建筑物,对耐火屋顶的建筑

物,应尽量不跨越,如需跨越,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裸导线

不应小于3m,绝缘导线不应小于2.5m。

1kV以下配电线路跨越建筑物,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裸导线不应小于2.5m,绝缘导线不应小于2m。

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kV~10kV:裸导线1.5m,绝缘导线0.75m。(相邻建筑物无门窗或实墙)

1kV以下:裸导线1m,绝缘导线0.2m。(相邻建筑物无门窗或实墙)

13.0.51kV~10kV配电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通道净宽度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

伸5m,绝缘线为3m,当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应小于1m延。

在下列情况下,如不妨碍架线施工,可不砍伐通道:

1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m。

2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3m。

13.0.8配电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角应符合表13.0.8的要求。

表13.0.8配电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

弱电线路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交叉角≥45°≥30°不限制

2配电线路一般架在弱电线路上方。配电线路的电杆,应尽量接近交叉点,但不宜小于7m(城区的线路,不受7m的限制)。

13.0.9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人行天桥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应符合表13.0.9的要求。

表13.0.9架空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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