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

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五保供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乡镇人民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村民委员会(敬老院):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五保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同志符合五保供养条件。该同志为性、身份证或出生年月,家庭地

址、根据个人意愿和行政村意见,已批准为对象,为此,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乙方五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现行标准不低

于元,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含房屋修缮费元)。今后随着市场物价的调整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供养标准将适度调整提高。

二、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金,由民政部门直接拨款到敬老院集中管理使用;分散供养对象的五保金,由民政部门直接拨付到设在金融机构的个人帐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分散对象凭本人的五保供养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

三、乙方属分散供养人员,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为乙方的义务包户责任人。义务包户责任人必须负责帮助料理乙方日常生活吃、住、穿、行、医等方面的问题,每月向乙方汇报乙方身体和生活等情况,帮助五保对象收取承包土地交由他人的代耕费;集中供养的乙方由乙方负责日常吃、住、穿、行、医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四、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和包户责任人执行职责情况,如包户人没有尽责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及时调换包户责任人,如确无法落实义务包户责任人的,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建议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

五、集中供养的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院规,服从敬老院统一管理,不得在各自房间存放非统一必需物品、烧火做饭,擅自外出;分散供养乙方的供养金必须确保日常基本生活支出,非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支出性开支和出村走亲访友,必须事先征得包户人的同意。

六、集中供养人员发生非正常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和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分散供养对象

发生非正常情况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乙方和包户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七、乙方若系享受五保的孤儿,在年满________岁后自然终止五保待遇(升学除外),其财产仍归乙方所有,终止五保待遇后其基本生活仍很困难的,参照其它有关救助办法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乙方享受五保后去世的,由甲、乙两方负责及时安葬。

八、甲、乙两方要认真执行协议,如不履行本协议,随意降低供养标准或供养不及时,造成乙方受冻、挨饿,因病照管不周发生非正常死亡的,视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对本协议有监督、检查和指导权。

十、本协议甲、乙、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乙和县民政部门各执________份。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单位印章)

村民委员会或敬老院负责人:(单位印章)

五保对象(印章或手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确定为五保供养对象,三方签订如下分散供养协议: 1、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物质帮助。 (1)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 (2)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有了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或年满16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丙方死亡的,经甲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4)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协议。 2、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组义务为丙方承担日常生活照料。 (1)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五保户,委托包户扶养,确实找不到包户扶养人的由村委会扶养。 (2)对未成年五保户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方亲属共同清点、登记造册(财产清册附本协议之后,备查),委托看管,按规定停止五保供养时,丙方个人原有财产及时交还本人。 (3)监督村委托包户抚养人对丙方日常的生活照料。 (4)丙方被委托包户扶养人无正当理由(除死亡、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扶养能力的)不得终止扶养丙方。包户抚养人确实无能力扶养丙方,应当及时交还丙方个人原有财产。

3、丙方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服从住地组织的管理,遵守村民公约。 (1)有权向甲方索取规定的生活费。供养费由丙方凭《五保供养证》按季定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领取。 (2)个人财产和承包责任田地,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点、登记造册。(3)个人财产本人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处理,个人责任田地由乙方代管,实行转包代租,所得收益由乙方建帐管理,不得挪作它用,主要用于丙方应急开支。 (4)去世后,乙方要即时送到商丘市殡仪馆进行火化。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原享受的一年供养金给乙方,作为丧葬补助费。其遗产(包括责任田、宅基地等)归社会所有。 4、本协议仅限丙方分散五保供养期内有效,如丙方要求供养形式变更,经甲、乙两方申请、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后,另外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之日生效,到丙方死亡善后事宜处理完毕、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停止享受分散供养日、丙方供养形式变更之日、年满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停止享受分散供养时终止。 7、三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需更改协议内容或中途解除协议,应三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受委托包户扶养(看管)人一份,区民政局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签名): 日期:日期:日期:

养老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养老院 为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积极促进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发展,实现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为在院老人集中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一)为在院老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维护。 (二)根据需要提供健康知识教育;免费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三)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队,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四)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家庭药箱指导、转诊咨询指导。 (五)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合理要求提供预约服务。 (六)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含检验、心电图等。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一)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以家庭医生为代表的团队为乙方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提供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甲方健康管理。享受《芜湖市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项目包》的服务优惠政策。 (二)乙方负责统计和及时更新在院老人信息,并及时通知甲方。 (三)乙方及其家庭成员需尊重和配合家庭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

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变化或外院就医情况等,及时告知家庭医生,保证沟通通畅,并完善相关健康档案信息。 (四)乙方原则上只能和甲方签约。 三、乙方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请街道办或社会事业局协商解决,也可申请重新选择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必须保护乙方及在院老人个人隐私。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通知甲方,协议终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且符合协议规定的,协议自动续约。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街道办备案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散居五保供养人员包户协议书

散居五保供养人员包户协议书 甲方:洋口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包护人住村(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要求乙方对受护理人方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过 好晚年的幸福生活,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护理要求和报酬标准等,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要求乙方对被护理人员要正常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身体情况,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遇有困难的情况下,应及时向甲方汇 报。 二、甲方和五保服务中心负责供给粮草及零用钱,按时发放送到户。 三、五保人员的基本医疗费、药费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正常了解被护理人员的生活身体情况,对不能生活自理的老人负责帮助其日常生活,不出非正常的意外事故。 五、报酬:(1)受护理人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者,包括人按甲方要求做到甲方付给乙方报酬。(2)受护理人员身体不好、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老人按照甲方要求做到,甲方应付给乙方实际用工时间结算工日给乙方,工日单价均按本村公用工平均单价结算,年终兑现。 六、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于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五保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村委会代 乙方:包护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表:

洋口镇五包服务中心散居五保户走访记录

洋口镇五包对象入院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洋口镇敬老院 乙方:洋口镇_____________ 村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乙方—组村民______________ ,性别—,年龄— 岁。系五包对象,经个人申请,村集体讨论,镇政府批准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为了确保五包对象安度晚年,同时搞好敬老院建设,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五包对象____________ 从二O 年___________ 月____ 日起为甲方院民享受集中供养待遇。 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五包对象入院由乙方向甲方缴纳 入院费兀。从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入院起每年由 乙方向甲方缴纳生活补贴费元,医疗费元,护理费元。其余供养费按规定执行。 三、五包老人入院时自带生活用品。 四、 _____________ 老人入院集中供养,百年以后其后 事由乙方负责处理(或乙方出资由甲方代理)。骨灰盒由乙方负责安置。 五、甲、乙双方按照五包供养《条例》共同配合做好对五包人员集中供养管理工作。五包对象在敬老院应遵守规章制度。乙方有责任协助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五包对象如有严重违纪教育不改现象,经政府同意可由甲方返送乙方安置散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政府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 关于要求供养申请书 镇政府、村委会:

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范本

五保供养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 编号 号: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依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同志申请要求五保,经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审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 政局审批,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现就供养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供养标准: 集中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生活补助费元(大写:元整)直接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若以后国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按照调整后 的标准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五保对象供养政策的落实。 三、敬老院: 1、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 2、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 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3、负责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护理。 4、负责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 四、村委会: 1、检查、协调各项五保供养标准落实兑现,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 2、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身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瘫痪或生活 严重不能自理等五保老人不能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村委会负责五保老人入院前的身体情况调查 并组织五保老人入院前体检。入院三个月内如发现五保老人患有上述类疾病,敬老院有权将该五

第2页共3页

保老人退回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由村委会协调采取分散供养或亲友供养等形式供养。 五、五保供养对象的财产处理: 根据《继承法》规定,五保户的财产,归本人所有,允许自行处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干涉。五保对象死后,其遗产按照谁供养归谁继承的原则处理。(注:(1) 死者有遗嘱,按遗嘱的内容办理。(2) 死者无遗嘱,属于集体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集体;属于亲属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亲友。(3) 对于无遗嘱,是集体供养的,如果其亲友尽过赡养义务,可根据具体情况,从遗产中给其适当的照顾。)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乡镇、村委会、敬老院各执一份。以上协议,希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五保供养协议书

五保供养协议 甲方:敬老院 协议双方: 乙方:村委会 为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依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同志申请要求五保,经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审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现就供养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生活补助费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直接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若以后国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五保对象供养政策的落实。 三、敬老院: 1、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 2、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3、负责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护理。 4、负责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 四、村委会: 1、检查、协调各项五保供养标准落实兑现,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 2、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身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瘫痪或生活严重不能自理等五保老人不能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村委会负责五保老人入院前的身体情况调查并组织五保老人入院前体检。入院三个月内如发现五保老人患有上述类疾病,敬老院有权将该五保老人退回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由村委会协调采取分散供养或亲友供养等形式供养。 五、五保供养对象的财产处理: 根据《继承法》规定,五保户的财产,归本人所有,允许自行处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干涉。五保对象死后,其遗产按照谁供养归谁继承的原则处理。(注:(1)死者有遗嘱,按遗嘱的内容办理。(2)死者无遗嘱,属于集体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集体;属于亲属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亲友。(3)对于无遗嘱,是集体供养的,如果其亲友尽过赡养义务,可根据具体情况,

五保户入住敬老院合同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五保户入住敬老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镇敬老院的义务 1、镇敬老院要保证被供养人吃饱、穿暖,保证被供养人一年四季需用的衣服、被褥等。 2、镇敬老院要保证被供养人住房安全,室内有必要的生活用具。 3、镇敬老院及其负责人不得歧视、虐待和遗弃被供养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要追究镇敬老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镇敬老院除承担被供养人的物质需要外,还应竭力从精神上关怀他们,要做到平时有照顾、节口有慰问,并发动社会力量为他们做好事、送温暖,尽力改善他们的文化生活。 5、被供养人去世后,镇敬老院要妥善处理好后事。 二、被供养人及其村街的义务 1、被供养人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正确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2、被供养人在享受五保待遇的基础上,做一些力所能及有益于社会的事情,搞好团结互助。 3、被供养人开始进院时要携带区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进院后要服从院长的领导,遵守院内规章制度,对不服从院长的领导或严重违反院内规章制度的被供养人由其原所在村、街领回并办理退院手续。 4、被供养人在被供养期间得病需到医院治疗的,必须经敬老院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治疗,费用由敬老院和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各负担________%。 三、镇人民政府系履行本协议的监督机关,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各方存在的问题。 四、本协议经当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被供养人(签字):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党支部(盖章)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村委会(盖章)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支部书记(签字)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村主任(签字) 镇敬老院(盖章) 镇敬老院院长(签字)

五保户协议书

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委托供养服务协议 委托单位: 受托人: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属符合下列条件:1、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2、无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经本人申请和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等程序拟将其报上级审批纳入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为了更好照顾活,特委托为其提供供养的有关服务,具体协议如下: 1、受托人无偿负责 2、在分散供养期间无房屋居住时提供住房并保证其安全; 3、受托人无偿在 4、受托人在生存期间无偿为其提供生活必要的劳动服务; 5、受托人无偿负责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篇二:新五保协议书a4版[1] 绥德县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乡镇 绥德县民政局制 绥德县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书 我叫,性别,身份证号码家住绥德县乡(镇) 村,根 据《榆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 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身体状况: 二.经济收入情况: 三.住房情况: 四.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义务人情况: 本人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完全属实,绝无任何虚假,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特此申请(说明: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义务人指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五保协议书 同志,性别,年龄岁,现有住房孔(间),其它财产 有,因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依无靠,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经村研究,五保户由集体(或亲友)供养,供养者并与村干部代表共同协商,签定本协议书: 一、保证每月所拨付的经费与物资及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 二、村委会和供养者有义务监管五保人员的生活起居。 三、要尊敬老人,服侍周到,保证其身心健康(儿童受到教育),使老人幸福度过晚年。 四、五保户现有财产,生前归本人所有,寿终之后属供养者所有,如果由几方供养的,可根据各负担大小分成。

农村集中五保供养协议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敬老院 乙方:五保对象姓名 丙方:村民委员会 丁方: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十六条和《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同意 ,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入住敬老院。为更好地保障四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吃、住、穿、医、葬(教)等方面的工作,并按照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定期向丙、丁方沟通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2、负责乙方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区民政局拔付的标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五保供养对象。其中甲方每月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元的零用钱。今后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政策的调整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和供养水平。 3、实行民主管理,文明办院,建立健全各类人员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管理,为乙方提供良好服务。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乙方检查身体。 4、组织乙方适当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并给予适当的报酬。 5、如乙方的个人财产需敬老院代管,甲方应妥善代管,并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个人财产清单》。 6、本着丧事简办的原则,五保对象去世后,要及时送到商丘市殡仪馆进行火化。如乙方亲友有其他要求的,费用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去世后,其房产及其他活动财产归甲方所有,责任田和宅基地由丙方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乙方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交甲方或丙方代管。 3、入院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必须听从丙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不遵章守纪,经多次教育不改,由丙方负责接回代管。 4、入院后,吃、穿、住、医、葬(教)均实行供给制。 5、室内物品必须做到悬挂有序,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杂物,生产工具交甲方统一保管。讲究个人卫生,常换衣,常剪指甲,常理发,按时睡觉起床。外出要向当班工作人员或院长请假,走亲访友须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供养人员之间要加强团结,说话和气,互帮互助,不准闹不团结,更不能打架骂人,

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协议书

孤寡老人入住敬老院协议书 街道办事处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协议书 甲方(供养方) XX街道办事处村委会 乙方(五保对象): 丙方(受委托扶养方): XX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市、区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方式:实行集中供养,由甲方委托丙方扶养乙方。 二、供养时间:乙方经审察合格后,自愿于年月日由丙方接收承担供养照顾。 三、甲方应履行向丙方交纳为本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年提供生活费 x 元。并于每年12 月31日前交乙方。 四、乙方享受经济分配应交丙方管理,存入乙方个人帐户、不计入供养经费。 五、乙方入院后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互助,主动配合丙方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对违反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不改的,丙方有权解除委托扶养关系。造成后果与甲、丙双方无关。 六、丙方为五保老人提供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保障。 七、乙方现有财产其中房屋、自留地、承包田及相应的地上附属物交甲方代管,乙方不得自行处理。乙方过世后,遗产归甲方所有。 八、出实行请假制度,乙方外出时须经丙方批准方可离院。入住人私自离院后在院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后果由入住人员及家

属自己负责。 九、乙方的家属(送养人)或单位遇有特殊情况,须及时通知院方,以便重新签订或变更入住协议。 十、乙方病故各种费用由家属或单位承担,凡入住敬老院、光荣院的军烈属、老复转军人、“五保”老人所在村组耕地、经济林、牲畜由甲方协同村组出租、出售,所得款项统一存入入住者名下,用以弥补平时零用和去逝后入葬费用。乙方病故后的三日内其家属或单位应将其生前物品带走,院方不负责保管。 十一、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若达成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村民委员会审核盖章。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民政所备案一份。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签字或捺手印) 丙方:敬老院(盖章) 院长(签名) 见证单位: XX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年月日

敬老院五保户集中供养服务协议

敬老院五保户集中供养服务协议 为了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敬老院的义务 1、敬老院要保证被供养人吃饱、穿暖,保证被供养人一年四季需用的衣服、被褥,并给予一定的零花钱等。 2、敬老院要保证被供养人住房安全,室内有必要的生活用具。 3、敬老院及其负责人不得歧视、虐待和遗弃被供养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要追究敬老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敬老院除承担被供养人的物质需要外,还应竭力从精神上关怀他们,要做到平时有照顾、节口有慰问,并发动社会力量为他们做好事、送温暖,尽力改善他们的文化生活。 5、被供养人去世后,镇敬老院要妥善处理好后事。 二、被供养人及其所在村委会的义务 1、被供养人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合理的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 2、被供养人在享受五保待遇的基础上,做一些力所能及有益于社会的事情,搞好团结互助。 3、被供养人开始进院时要携带区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进院后要服从院长的领导,遵守院内规章制度,对不服从院长的领导或严重

违反院内规章制度的被供养人由其原所在村委会领回并办理退院手续。 4、被供养人在被供养期间得病需到医院治疗的,经敬老院院长同意后,可外出治疗,治疗、护理由敬老院和被供养人原所在村委会安排处置。 5、五保对象入院后,其所有土地收益归五保户个人所有,所在村委会协助做好土地租赁、流转,土地收益存入五保对象个人存折或由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代为存储,以备五保对象患大病等其他特殊事项支出。 三、乡镇人民政府系履行本协议的监督机关,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各方存在的问题。 四、本协议经当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被供养人(签字):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委会(盖章) 村委会主任签字 敬老院院长(签字)敬老院(盖章) 年月日

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样本

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样本 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及《义乌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本镇(街道)农村五保老人进住敬老院的,必须由所在村两委签订如下协议: 1、每位五保老人入院每年1月份由所在村两委交供养经费500元,生活费在两委换届时,按届一次性收取。 2、五保对象享有村民的一切待遇,应分得一切经济待遇及时交敬老院专户管理。 3、五保老人生病的,住院医疗费、首先在大病医疗统筹中报销,不足部分在个人帐户支出,个人帐户指出不足的由村集体承担。 护理费由村集体承担,村无力保障时,报请协同镇(街)解决。 百年后的丧事主要由村两委负责。 4、入院老人要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团结互助,不搞特殊化。 5、村委会要妥善保管好五保老人的财产,财产归属由镇(街)另行下文决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村两委、敬老院、入院老人本人、镇(街)、民政局、各存一份。 附附:财产清单。 供养单位(盖章):村委会(党支部)五保老人(签章):敬老院(盖章)院长长年年月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义乌市五保对象投亲靠友协议书所在地:镇(街道)村(居)委会甲方(五保对象):地址:乙方(亲友、邻居):地址:为切实保障甲方的身心健康和基本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和双方意愿,经村两委同意,街道见证,甲、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地基归甲方所有。 旧村改造安置的地基平方米由乙方负责出资建造,甲方在世时享有居住使用权,甲方过世后其产权按要求归乙方所有(具体事项双方可另行协议)。 二、乙方必须每年按时供给甲方粮食、柴草和生活费用等计人民币万千佰元,¥,以后视生活物价上涨指数,相应入提高,保持甲方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60%的生活水平,其费用通过银行逐月存入甲方个人帐户。 三、甲方房屋修理、疾病治疗、日常生活护理和丧事后事处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准将自己的财产转赠他人,原则上甲方财产、遗产归乙方所有(另有协定的按协定办)。 五、甲、乙双方必须接受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双方应提倡互尊、互爱、互敬,和睦相处,共同遵守协议。 六、如有一方违背协议或提出终止供养关系,需在双方协商并妥善解决经济纠葛的基础上,经村、镇(街道)协调解决,才能解除供养关系。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镇(街)同意签字、公证后生效。

顺德区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样本)

顺德区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样本)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甲方对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内容 1、甲方按月供给乙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顺德区政府当年度公布的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如对象没有住房则订立该条款,有则不需要) 3、甲方为乙方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4、甲方对乙方的门诊开支给予适当补助,门诊次数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就诊时应经甲方同意,否则不给予补助。 5、甲方在乙方死亡时负责为乙方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甲方保证乙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乙方是未成年人则订立该条款,否则不需要) 二、供养时间、形式 从200 年月日开始,采取在家分散供养的形式,由甲方提供照料。 三、乙方财产的处理

1、乙方在申请入五保供养前,应将自有的财产情况向甲方如实申报,订立本协议后,乙方应将其财产交由甲方代管; 2、乙方的股份分红、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由甲方进行代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协议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除孤儿到未成年解除五保供养协议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如乙方要求解除协议或乙方擅自以转移、转让、抵押或其他形式处理其所有的财产,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的财产(包括申报的财产及新增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在供养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查实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再承担供养义务,乙方必须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2、乙方入保时是未成年人,除残疾人外,到其年满18周岁时(最迟可延至其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 年月日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协议

乙方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供养机构) 乙方:五保对象 丙方:村民委员会 丁方: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14号文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备案,同意,性别,住 址,身份证号码,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根据本人意愿和村委会意见,由 提供集中供养。为更好地保障四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吃、住、穿、医、葬(教)等方面的工作,并按照《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定期向丙、丁方沟通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2、负责乙方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民政部门拔付的标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乙方,满足乙方的基本生活标准。今后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政策的调整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和供养水平。

3、实行民主管理,文明办院,建立健全各类人员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管理,为乙方提供良好服务。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乙方检查身体。 4、组织乙方适当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并给予适当的报酬。 5、如乙方的个人财产需甲方代管,甲方应妥善代管,并填写《乙方救助供养对象个人财产清单》。 6、医疗护理的义务。按照乙方自理能力的评估等级配备护理照料人员进行日常照料,对乙方偶患疾病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乙方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7、本着丧事简办的原则,乙方去世后,由甲方负责丧葬事宜,享受政府基本殡葬减免待遇,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存放等4项基本服务。要及时送到殡仪馆进行火化。如乙方亲友有其他要求的,费用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乙方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交甲方或丙方代管。 3、入院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不遵章守纪,经多次教育不改,由丙方

精选最新五保老人入驻敬老院协议书3篇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zzzz托老院(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生活来源: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与入住老人关系:身份证: 工作单位: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五保供养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 月_____ 日

乡镇人民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村民委员会(敬老院):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五保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______________ 同志符合五保供养 条件。该同志为________ 性、身份证或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个人意愿和行政村意见,已批准为_______________ 对象,为此,特签订 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乙方五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现行标准不低 于__________ 元,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 元(含房屋修缮费_________ 元)。今后随着市场物价的调整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供养标准将适度调整提高。 二、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金,由民政部门直接拨款到敬老院集中管理使用;分散供养对象的五保金,由民政部门直接拨付到设在金融机构的个人帐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分散对象凭本人的五保供养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 三、乙方属分散供养人员,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为乙方的义务包户责任人。义务包户责任人必须负 责帮助料理乙方日常生活吃、住、穿、行、医等方面的问题,每月向乙方汇报乙方身体和生活等情况,帮助五保对象收取承包土地交由他人的代耕费;集中供养的乙方由乙方负责日常吃、住、穿、行、医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四、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和包户责任人执行职责情况,如包户人没有尽责造成乙方不能 正常生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及时调换包户责任人,如确无法落实义务包户责任人的,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建议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 五、集中供养的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院规,服从敬老院统一管理,不得在各自房间存放非统一必需 物品、烧火做饭,擅自外岀;分散供养乙方的供养金必须确保日常基本生活支岀,非日常生活必 需品的支出性开支和出村走亲访友,必须事先征得包户人的同意。 六、集中供养人员发生非正常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和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分散供养对象 第2页共3页

五保集中供养协议(最新修订)

崇州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敬老院 乙方:五保对象 丙方:乡(镇)人民政府 丁方: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并经 医院检查无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医院诊断证明附后),同意入住敬老院。为更好地保障四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乙方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工作,甲方定期向丙、丁方沟通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二、甲方负责乙方五保供养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民政局拨付的标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五保供养对象。其中甲方每月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元的零用钱。 三、丙方、丁方应主动与甲方联系,了解、掌握五保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情况,积极配合做好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外出。乙方外出探亲访友,必须报甲方批准。 五、乙方入住敬老院后,其财产交丁方代管,丁方不得擅自处理,待五保供养对象去世后,其财产由方处置。 六、乙方入住敬老院后,如经专业医院诊断患精神病或传染性疾病不适宜集中供养,由甲方报民政局批准后实行分散供养,由民政局通知丙方做好相关接收工作,由甲方依据医院诊断证明向丙方办理移

交手续。 七、乙方去世后,由甲方办理火化事宜后,由丁方负责安葬。 八、乙方在供养期间,如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身亡,丧葬、赔偿等所有善后事宜由甲方负责处置,丙方、丁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乙方在供养期间,因违反院规、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其他供养对象正常生活,影响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经敬老院三分之二以上供养对象讨论通过,由甲方报丙方作退出处理或由甲方上报民政局,由民政局调整到其他敬老院。 十、乙方在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期间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如有生活来源等),不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不告知管理机关,继续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由甲方向丙方报告,丙方审核并报市民政局批准后,停止乙方五保供养待遇,并由丙方追回乙方领取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物资。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五份,其中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市民政局留存一份。 附:1.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申请书 2.五保对象个人财产清单 甲方:盖章年月日 乙方:指纹留样年月日 丙方:盖章年月日 丁方:盖章年月日

养老院入住(五保)协议范本

养老院入住(五保)协议甲方(养老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丙方(乙方监护人):姓名: 性别: 与乙方关系: 住址: 手机号: 丁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姓名(法定代表人): 戊方(所在村委会): 姓名(负责人): 手机号

鉴于: 1、甲方是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入住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自理能力等内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在本县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健康状况、体检报告及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第二条服务地点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 2、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 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农村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甲方对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内容 1、甲方按月供给乙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顺德区政府当年度公布的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如对象没有住房则订立该条款,有则不需要) 3、甲方为乙方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4、甲方对乙方的门诊开支给予适当补助,门诊次数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就诊时应经甲方同意,否则不给予补助。 5、甲方在乙方死亡时负责为乙方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甲方保证乙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乙方是未成年人则订立该条款,否则不需要) 二、供养时间、形式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采取在家分散供养的形式,由甲方提供照料。 三、乙方财产的处理 1、乙方在申请入五保供养前,应将自有的财产情况向甲方如实申报,订立本协议后,乙方应将其财产交由甲方代管; 2、乙方的股份分红、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由甲方进行代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协议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除孤儿到未成年解除五保供养协议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如乙方要求解除协议或乙方擅自以转移、转让、抵押或其他形式处理其所有的财产,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的财产(包括申报的财产及新增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四、其他事项

敬老院与卫生院 医养结合合作协议书

医疗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卫生院? 乙方:镇敬老院 为保证入住甲方的五保供养对象获得及时、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守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在协议范围内,双方依据本协议开展乙方五保对象的医疗服务工作。 第二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年,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发生一方住所地发生变更或不可抗力、双方不可控制、无法预见等事件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义务 1、安排人员及时为乙方五保对象因病需住院治疗时至乙方专门病房住院就诊。 2、乙方患者住院期间,适用相关优惠政策。? 3、乙方患者出院时,甲方及时通知乙方。? 4、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慢性病综合干预。 5、每年为建档人员提供免费体检。? 6、为乙方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免费提供间房屋,该房屋为乙方入院五保对象的专门病房。 2、负责为每间房屋配备病床、空调、电视机等相应的设施。

3、负责提供给甲方大门和专门病房钥匙。 4、协助就医五保对象按时结清医疗费用。? 5、在甲方的指导下对乙方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康复训练、使患者遵嘱服药。 6、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定点医疗服务。? 7、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于本协议的效力。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医疗纠纷依法解决,但乙方应协助做好调解工作。?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住所地:住所地: 签定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