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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变更登记程序

(一)申请:由事业单位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附有关文件材料。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对属于本登记机关管辖范围、材料齐全且合

乎填写要求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事业单位提交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四)核准:经过审查后,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变更登记要求的,做出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做出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五)缴费换证: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接到领证通知后,凭登记机关填写的交费通知单,到银行缴纳变更登记费、公告费,凭银行收据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并销毁。

(六)公告:对变更登记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统一在媒体上发布公告。

三、变更登记需提交文件资料及其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填写说明详见“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1、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2、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复印件)。根

据住所权属的不同,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方式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1)使用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3)无偿使用他人(如主管部门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3、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和离任审计报告、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字和印章印迹。

5、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一份;报告书必须附验资依据的有关材料;报告审计结论必须明确体现法人登记所需要的有关数据(如:开办资金合计,即净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其

他资金),否则不视为有效报告。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的货币体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办单位或者出资人授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自有财产,不包括下列资产:(1)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2)关系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3)借贷款、合同预收款、合同应付款;(4)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5)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资产;(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注:1、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提供一份,必须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字样和时间,加盖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公章;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对照审核复印件后,原件带回。

2、上述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文件资料中要按照顺序排放,并在前面编写目录。格式如下:

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封面(即第一页)填写说明

1、事证第号:填写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2、单位名称:填写机构编制文件中该单位的准确全称(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单位公章)。若有第二名称,第二名称写在第一名称的后面,并用括号括起来。

3、申请日期:填写到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材料的日期。

(二)内左页(第二页)填写说明

1、变更事项:指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如单位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2、现登记情况:填写当时的即尚未变更的登记事项内容。

3、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为”的(登记事项)内容。如:“单位名称”变更,变更前登记的“XXX化工研究所”,拟变更为“XXX石油化工研究所”,即在此栏填写“XXX石油化工研究所”。

4、变更理由:指变更登记的原因和依据。填写有关机构的决定或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全称及其文号,并简要摘述拟变更原因、情况。

(三)内右页(第三页)填写说明

由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三)封底(第四页)填写说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实填写填报部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详见“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注意事项”中“五、《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变更登记费每件150元。公告费由各申请单位承担。

(二)各部门单位到市人事局办公室按规定缴费后,由主管部门持发票统一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签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同时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变更名称的还要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

(三)事业单位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公告费由各申请单位承担。

公司地址变更办理流程

公司地址变更办理流程 一、公司地址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册地 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注册地址的房产为单位所有,那么要在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 章)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 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新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给工商局核对)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三、公司地址变更完成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五个工作日 一、公司地址变更的流程: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变更 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委托书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份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新注册地点的租赁合同 6、公司新注册地点的产权证的复印件及其相关的产权证明 7、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 8、公司章程 三、变更的方式: 在同一区内变更 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工商局的材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新的注册地点的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明 3、公司章程 4、变更材料:(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此类表格在我公司的 网站上即可下载 二、提交质量技术监督局所需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最新)

编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注册号: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 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 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

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法定代表人信息

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模板】

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本事项适用于符合代理记账许可证信息变更申请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发生变更; 2.代理记账机构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发生变更; 3.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 三、所需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发生变更、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需按照营业执照上内容在申请系统上填写即可,审核部门将通过政务平台进行核对; 2.拟变更主管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通过系统上传,文字、图像清晰可见,包括个人信息和编号页)(有则需提供); 3.拟变更主管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的《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清晰明确,本人签名,使用A4纸张打印,网上申请时提交原件扫描件,模板可在QQ 群文件可下载)。 四、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提交资料:机构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登陆后点击左侧“机构信息变更登记”按钮,录入变更事项相关信息,按照变更事项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具体操作如下:点击“附件上传-新增附件”按钮,文件上传类型支持doc,docx,jpg,pdf,png,单个文件大小请不要超过2M,可查看附件要求。如上传后发现上传文件有误,可以点击文件后面的删除按钮;信息录入完毕,附件上传完毕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 2.网上受理、审核:窗口人员5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对申请及附件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和审核通过。如果审核通过,信息变更工作结束。如果材料不齐全的,审核不通过,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一次性予以补正,申请人可点击“不通过原因”查看,修改相关信息后再次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一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

GSP变更办事指南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批发)证书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的非同址更名、仓 库地址的非同址更名)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2002年8月4日)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2004年2月4日)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第十四条第一款:“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二、申请条件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 (二)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三)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涉及疫苗制品的另行申报。 三、申报资料 (一)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的申请书。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变更的项目和理由(注明变更前的企业情况)加盖企业原印章,注明日期。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原《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先工商变更营业执照??) (五)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机构质量负责人还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企业机构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履历表; (2)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交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变更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交企业负责人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证复印件; (4)企业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5)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过去在药品经营企业注册的注册证复印件,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6)、其他文件、证件。 企业因股份变动须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企业全体股东同意出让股份的文件; (2)企业兼并收购合同书(股权转让合同文件)及章程; (3)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企业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证复印件及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过去三年以上(含三年)在药品经营企业注册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人员工作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最新)

. . 编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注册号: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 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容;第2、 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 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企业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企业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变更地址已经很久了,但是一直没去登记。现在要必须换 营业执照,公司人比较少,我看网上说开什么股东会议,有这个必要吗。 最佳答案 《营业执照》去工商管理局办理。 《营业执照》变更30日内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 变更公司地址应提交的文件:需要文件: 工商注册用的: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地址的产权证明、如果是租用的,另带租赁协议; 3、公章; 公司章程, 4、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盖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经办人身份证; 7、<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工商局网上下载) 组织机构用的: 代码证注销证明 1、代码证正、副本,IC卡; 2、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地税税务所需文件:(本区);要是跨区还要办迁出单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证正、副本 6、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 国税需要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 4、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办理跨区经营地址变更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 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 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 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 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 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 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 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公安部 司法部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 通知 【标 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颁布单位】其他部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计署,公安部 【文 号】中编办发﹝2000﹞17号 【发文日期】2000-07-31 【实施时间】2000-07-3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登记注册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已开始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并对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法人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二、自2001年4月1日起,事业单位法人申办以下事宜和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有关部门应要求其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

(二)申办有关社会保险事宜; (三)开立银行账户、贷款; (四)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 (五)从事经营活动或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 (六)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 (七)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 (八)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 (九)法律诉讼、公证事宜; (十)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 (十一)申办海关事宜; (十二)其他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三、经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经审查年度报告合格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做出合格标志;超过年度报告期限,没有年度报告审查合格标志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失去效力。 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样式 附:

公司地址变更办理流程

一、公司地址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房 屋租赁合同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册地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注册地址的房产为单位所有,那么要在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新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给工商局核对)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三、公司地址变更完成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五个工作日 一、公司地址变更的流程: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变更 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委托书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份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新注册地点的租赁合同 6、公司新注册地点的产权证的复印件及其相关的产权证明 7、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 8、公司章程 三、变更的方式: 在同一区内变更 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工商局的材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新的注册地点的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明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步骤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 (一)提交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7、由举办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8、住所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3、无法提交以上所列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公章。 (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封面的单位名称栏中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2、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3、住所:应当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4、举办单位:填写举办单位全称。 5、经费来源:填写财政补助收入或非财政补助收入。

6、开办资金:应与举办单位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数额相一致。 7、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没有的不用填写。 8、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全称和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文号。 9、执业许可证书: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批准文号或证书号,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如医疗、学历教育、出版、广告、人才交流、职业技能鉴定、司法鉴定等)的事业单位填写。 10、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1、从业人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12、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13、分支机构简况: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4、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话概括,后加句号;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一般是名词加动词的词组,各项之间用空格分开;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50字;具体填写时可参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 15、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申请材料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名章、注明日期。 16、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7、联系人、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要漏填。 18、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用于短信办结提示)。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三)《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户籍所在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

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公司的变更登记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2、住所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4、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范围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范围 浙编办[2001]3号各市、县(市、区)编办,法院、检察院,计委(计经委)、公安、司法、财政、人事(人事劳动)、劳动、土地管理、地矿、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区)支行,各海关: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5家单位《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中未尽事宜仍按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事项的通知》(浙编办[1999]24号)执行。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范围转发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浙编办[2001]3号各市、县(市、区)编办,法院、检察院,计委(计经委)、公安、司法、财政、人事(人事劳动)、劳动、土地管理、地矿、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区)支行,各海关: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5家单位《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中未尽事宜仍按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事项的通知》(浙编办[1999]24号)执行。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0 —年二月六日中编办发[200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新疆建设兵团编办,法院、检察院,发展计划、公安、司法、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商业银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最新版)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 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法定代表人信息 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 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 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 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事证第号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本页不需上报)填写说明 1、要求: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内容真实、准确无误;一式二份,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一份由单位留存;纸张按A4(210×297MM)纸大小,表内填写不下可另附A4纸填写。 2、单位名称:指审批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如批准有多个名称的(如挂牌单位、合署单位),封面上填写“第一名称”,表格中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括起。不得填写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的事业单位自定的名称。在《条例》实施前已经批准成立并刻制公章的单位,须在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 3、住所:填写本单位主要办公所在地的市、区、镇(乡)、街道及门牌号。 4、举办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的上一级行政主管单位或投资单位。 5、经费来源:按实际情况填写。如财政核拨、行政性收入、公益服务性收入、服务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政府专款、单位自筹等。 6、开办资金:填写经由法定验资机构验证的或者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出具证明的事业单位净资产数额(含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其他资金)。 7、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填写单位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名称及帐号。尚未开立银行基本帐户的单位,暂不填写。 8、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填写机构编制部门及批准成立机构的文号;其他事业单位,填写举办单位及其批准成立机构的文号。 9、执业许可证书:已经取得相应执业许可证的事业单位填写证书名称及号码,其他事业单位不填写。 10、机构规格:指由审批机关批准的机构规格,如相似科级、副科级;不定规格的,此栏不填。 11、人员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数;非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成立的事业单位,填写主管单位核批的定员数,并在数字后面注明“(定员)”,未核批定员数的不填写。 12、从业人数:指单位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及未按规定招用的人员)。 13、分支机构:指单位下(分)设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有多级分支机构的只填写第一级分支机构,不要填写内设机构。 14、宗旨和业务范围: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和业务服务项目,按批准成立事业单位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填写。要求文字精炼,用语规范。 15、(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本申请书所填写的情况属实”,加盖(待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 16、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同意”或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栏目内容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17、领证人及领证日期:由领取证书的人签名,并填写领取证书当日日期。 18、邮政编码:填写事业单位主要办公场所的邮政编码。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和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和材料 先去工商局办理,需要带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书。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 5、新住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要换新的) 7、其他的特殊文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 所有文件都要盖公章。 地址跨区变更比较麻烦,流程如下: 一、第一步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本金额、公司名称字号、主要经营范围),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 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操作流程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操作流程 一、工作流程 (一)申请。 1.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专用光盘”进入“证书补领”,填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2.网上提交至山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受理。 1.登记管理机关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2.对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登记管辖不属于本机关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申报材料不齐全、填写内容不规范的,退回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查。 对受理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或派员核查,并对申请材料作出审查决定: 1.申请材料符合登记要求的,提交核准人,建议其核准; 2.申请材料不符合登记要求的,说明理由并建议核准人不予核准。 (四)核准。

对经审查的登记申请进行终审,作出准予补领或者不予补领的决定。 准予补领的,通知申请人携带全部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登记管理机关将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予以办理。复核发现纸质材料不齐全但可以“容缺办理”的,由申请人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不能“容缺办理”的,由申请人补齐纸质材料后予以办理。 作出不予补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发(缴)证书。 收缴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颁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专用光盘”进入“申请证书补领”,网上填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同时,将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扫描成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每项材料附件个数不超过10个)上传到登记管理系统。 系统显示各项证书补领材料提交状态为“待提交”,单击“选择接受申报材料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选定“山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交。 提交成功后,需及时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查阅回复信息,并根据回复信息要求做相应处置。

四川省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报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新法人股东应提交法人资格证的复印件,新自然人股东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四)按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变更登记事项形成的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五)提交与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变更事项相对应的文件或证件: (4)变更股东:A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应当自股权发生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法人股东转让国有资产的,需提交《国有产权交易鉴证书》或批准转让的文件;未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注明“所转让的股权不含国有资产”。 B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签收记录。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修改公司章程:提交符合章程规定程序的相应材料。 ((六)公司原章程原件(我局盖章确认过的)、修改后新章程原件(两份,载明修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 (七)营业执照副本。 (八)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以上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盖本公司公章。

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颁发的、确认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上面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主要办事场所的醒目位臵,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发若干份证书副本。 2、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有哪些规定?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其他单位或个人制发证书属非法行为,一经发现予以收缴,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伪造、涂改、损毁、出借、转让。 (三)如事业单位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商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事业单位提交年度报告书时,须同时交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报告经审查合格的,登记管理机关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加盖标记,否则证书失去效力。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何法律效力,主要适用于哪些方面?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法律效力来源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载内容主要是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项,标明了该事业单位能够承担的行为能力,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范围在空间上溯及全国,在时间上以证书的有效期为限。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主要适用于以下方面:(一)刻制印章等。?事业单位须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刻制印章、领取车船牌照;事业单位制作牌匾、印制信封信笺、对外行文的名称必须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所登载的名称完全相同。 (二)银行开户与贷款。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或办理贷款业务,须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办理社会保险。事业单位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向同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四)税务管理及申请有关优惠。事业单位申请税务登记,申请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工商管理。事业单位兴办企业等,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六)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事业单位办理国有资产登记和统计登记,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其身份。 (七)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土地、房产登记事宜,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怎么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怎么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怎么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如何变更公司地址1、公司注册地址的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公司机构所在地。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公司的办事机构往往有多处,考虑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地址只能有一个,因此在有多处办事机构的情况下,应根据各办事机构所处理业务的性质不同,确立其中一个为主要办事机构,从而该公司的住所便是该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在成立前应先择定其住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证明,以证明将要注册的公司对该住所享有使用权。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假若未作记载,则有违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也不能成立。经登记的住所若日后变更而未作变更登记,公司不得以变更的住所对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一经登记即产生了公信力。 2、公司地址变更需提交哪些文件?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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