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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一、概述

发电厂设备是保持电力生产的重要设备,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直接关系到电力生产质量与效益。因此,为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安全,发电厂必须建立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二、设备保护

1.设备保护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保护范围应覆盖发电所及附属设施内的所有设备;

(2)针对性:不同类型设备需要采取相应不同的保护措施;

(3)合理性:保护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避免对设备进行过度保护或者不足保护。

2.设备保护的主要内容

(1)过载保护:对于能量较大的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等,需要配置过载保护装置,以保障其安全运行;

(2)短路保护:对于容易短路的设备,如高压开关设备,需要配置相应的短路保护装置,以避免因短路而导致设备受损;

(3)欠压保护:对于一些对电流有较高要求的设备,如电缆、电机等,需要配置欠压保护装置,以保护设备免于故障;

(4)过压保护:对于一些易受过电压侵害的设备,如电容器、电感等,需要装置过压保护装置,以保护设备免于受损。

三、设备投退

1.设备投退的原则

(1)投退前需要对设备作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投退时需要按照装置顺序进行,避免设备之间相互影响;

(3)投退时需要有专人负责,保障投退的安全性。

2.设备投退的流程

(1)准备阶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必要的参数,核对运行状态,了解现场环境,确认设备可以投入或退役;

(2)投入阶段:按照装置顺序进行,注意保障人员安全;

(3)运行监控阶段:对设备进行全天候的运行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退役阶段: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可以正常退役。确认后进行拆

卸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管理

1.设备管理的目标

(1)打破传统的设备管理模式,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2)实现设备的一体化管理,减少设备损耗,提升生产效益;

(3)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绿色发电厂。

2.设备管理的要求

(1)做好设备实物管理和信息管理,保证设备数量、状态、位置等信息的准确

性和及时性;

(2)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维修和保护利用体系,保证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

安全性;

(3)加强设备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五、结论

建立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是保障发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手段。制度的建立需要覆盖发电厂内的所有设备,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建立合理的设备投

退流程,同时对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和规范 xx厂电力网络及设备设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加强设备设施保护管理,减少设备故障和异常动作或报警,确保设备设施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过程中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 8 月 31 日修订)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调[2002]138 号) 等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制度还参照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GDW1799.1-2013) 企业标准。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电力网络系统及设备设施保护联锁投退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电网及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的执行过程管理。 第五条:保护投退:是指发电厂、变电站和电气设备对自动保护装置(如:刀闸、开关、安全门等)投入和退出进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修编《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并监督和检查分厂的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七条:分厂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并加强本单位电力网络设备管理,保障电网及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设备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装置应根据规程要求进行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随意将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拆除或停止运行。 第九条:主机主保护在运行中严禁退出。当因故障确实需要退出运行时,应填写处理故障的工作票,工作票应写明故障原因、处理方案、危险点分析等注意事项,一般应在8h 内恢复,最多不能超过24h,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对于日常检修、测试过程中安全设备的保护投退,分厂自主完成,并由专职负责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保护投退完成后,将投退内容填写在值班记录本中。 第十一条:紧急情况下(如: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误发信号等),经分厂值班领导及调度室值班人员同意后可以先将保护投退,后补办保护投退申请单。 第十二条:车间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车间《安全生产绩效奖惩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相关条款执行考核。 1、未制定本单位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造成制度缺失的; 2、设备正常运行时,未经许可擅自、随意将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拆除或停止运行的; 3、当发生设备故障确实需要保护退出运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投运保护并向有关部门报备的; 4 保护投退未做记录或记录不完善的。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一、概述 发电厂设备是保持电力生产的重要设备,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直接关系到电力生产质量与效益。因此,为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安全,发电厂必须建立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二、设备保护 1.设备保护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保护范围应覆盖发电所及附属设施内的所有设备; (2)针对性:不同类型设备需要采取相应不同的保护措施; (3)合理性:保护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避免对设备进行过度保护或者不足保护。 2.设备保护的主要内容 (1)过载保护:对于能量较大的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等,需要配置过载保护装置,以保障其安全运行; (2)短路保护:对于容易短路的设备,如高压开关设备,需要配置相应的短路保护装置,以避免因短路而导致设备受损; (3)欠压保护:对于一些对电流有较高要求的设备,如电缆、电机等,需要配置欠压保护装置,以保护设备免于故障; (4)过压保护:对于一些易受过电压侵害的设备,如电容器、电感等,需要装置过压保护装置,以保护设备免于受损。 三、设备投退 1.设备投退的原则 (1)投退前需要对设备作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投退时需要按照装置顺序进行,避免设备之间相互影响; (3)投退时需要有专人负责,保障投退的安全性。 2.设备投退的流程

(1)准备阶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必要的参数,核对运行状态,了解现场环境,确认设备可以投入或退役; (2)投入阶段:按照装置顺序进行,注意保障人员安全; (3)运行监控阶段:对设备进行全天候的运行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退役阶段: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可以正常退役。确认后进行拆 卸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管理 1.设备管理的目标 (1)打破传统的设备管理模式,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2)实现设备的一体化管理,减少设备损耗,提升生产效益; (3)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绿色发电厂。 2.设备管理的要求 (1)做好设备实物管理和信息管理,保证设备数量、状态、位置等信息的准确 性和及时性; (2)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维修和保护利用体系,保证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 安全性; (3)加强设备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五、结论 建立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是保障发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手段。制度的建立需要覆盖发电厂内的所有设备,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建立合理的设备投 退流程,同时对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主机设备保护和供电所线路保护是为了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而设置的保护装置,在设备正常运行状况下,要求主保护保护的投入率达到100%,辅机的投入率达到95%以上。在设备或系统运行存在检修任务或缺陷需要检修要退出保护时,必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保护的退出。在检修任务终止后,保护的投入也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以确保在投入保护时保护误动造成设备或系统停运事故。 审批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电气设备或系统主保护的投退 在保护投退时要办理工作票。 1、主保护的退出 在电气系统设备有缺陷需要检修或处理缺陷退出主保护时,由退出保护申请单位填写保护退出申请单,在申请单上注明退出保护的原因和计划退出时间。先由申请单位技术厂长签署看法,然后由运行、(检修)专业负责人、运行值长、签署看法后报总工程师审批。以上人员全部同意保护退出后方可执行退出保护工作。在申请时间内要完成检修任务,如在计划时间内完不成检修任务时要重新办理延期手续。在保护退出审批时如总工程师因外出不能及时审批时,由生产技术部长审批。如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长都因外出不能及时审批时,总工程师可以委托该单位技术厂长代签。 2、主保护的投入 在电气系统设备缺陷消除后要及时投入保护,为了在投入保护时避免操作失误发生保护误动,在投入保护时也要履行保护投入审批手续。保护投入审批时与保护退出程序一致。 二、电气辅机保护投退 1、电气辅机保护的退出 电气辅机保护的退出要履行保护推出审批。由于设备原因需要退出辅机保护时由退出保护申请班组填写保护退出审批单,由运行(检修)专业负责人、值长、生产技术厂长签署看法同意后方可退出保护。在申请时间内要完成工作内容,如在申请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内容要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2、电气辅机保护的投入

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xxx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全过程管理,规范生产各级人员的行为,杜绝由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投退,造成装置误动、拒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河南分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大xxx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范围、内容、目标、职责、权限及流程、投退操作、投退规定、投退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及形成的报告与记录。 第三条xxx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体范围,包括本厂所有220kV、110kV线路、旁路保护及重合闸,220kV母线保护及开关失灵保护,110kV母线保护,220kV、110kV母联元件保护,发变组保护,6kV、 380V厂用电系统保护,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强行励磁装置,厂用电快切装置,

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并列装置,110kV低周、低压联切装置,220kV线路及发电机故障录波装置,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有关的二次回路等。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内容包括对本单位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投入、退出时应履行的手续和流程、投退的操作、条件、检查、统计、分析、考核等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审批及执行流程,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造成的保护及自动装置拒动或误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事故;通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统计、分析、检查、考核,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完好率和投运率,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及监督管理的水平。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本单位相关各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重心下沉、统一协调、严格监督、闭环控制。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1500字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为确保发电厂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证电网的稳定供电,发电厂应建立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保护的职责、义务和标准。本文将从制度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责任、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制度目的 1.建立健全的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规范设备保护工作流程,加强各层级的协同配合。 3.提高保护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设备保护意识,提高设备保护的有效性。 4.定期检查、维护、改进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实效。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一切设备的保护与投退管理工作,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电缆、接地极等,同时适用于所有从事设备保护、调试、操作、维修等工作人员。 四、管理责任 1.发电厂领导班子应对设备保护重要性形成共识,将设备保护及其投退工作作为发电厂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加强对设备保护投退工作的指导。 2.设备保护部门应对发电厂设备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负责,规范保护工作流程,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操作及维护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全面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设备使用的安全状况和投退管理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4.直接负责的设备保护人员应熟悉设备保护措施和操作流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投退可靠。 五、保护措施 1.设备保护规程 具体实施保护措施前,应编制设备保护规程,包括设备保护的基本原则、流程、职责、操作规范、制度要求等。

2.设备保护范围划分 应根据设备保护规程,明确各种设备所属保护范围及保护功能要求。 3.设备保护调试 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保护调试,调查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设备保护工作流程 应制定设备保护工作流程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受保护设备的投退管理具体步骤。 5.设备运行中的保护 设备在运行中均应进行实时监测,在检测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6.设备投退标准 设备投退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投退标准进行,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监测和数据记录。 7.设备保护记录 设备保护记录应完整、准确、及时,记录包括设备的维护、检修、排障、保护措施等内容。 六、总结 发电厂设备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是保障电网稳定供电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的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发电厂应依据制度,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为电网供电提供有力保障。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一、所有继电保护装置不允许在无保护或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运行,所有保护装置的 投退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一些重要的保护装置 投退还应经云南省调调度员许可,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运行中的保护 装置。 二、云南调度负责整定计算的保护装置在停电后不得停止保护装置。如果有任何操作,必须经云南调度批准。 三、220kv及以上的变压器差动保护和瓦斯保护投退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还应经云南省调许可。变压器差动保护和瓦斯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对于发变组和线路保 护两套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 四、当线路或变压器停运且系列断路器仍在运行时,相应的短路保护应投入运行。 五、正常情况下发变组和线路故障录波器必须投入运行,其起停必须经云南省调批准。 六、在220kV升压站系统中工作,电压回路主要包括220kV进线电压、220kV出线电压和220kV I母线II母线电压。涉及的主要保护装置包括同步电压装置和距离保护装置。电流回路主要包括220kV断路器电流,涉及的主要保护装置包括220kV断路器保护装置、220kV母线差动保护装置、220kV线路保护装置和远程计量装置。涉及上述回路的工作, 参照《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操作规程》,组织发电部、设备部相关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研 究制定相关保护的投切情况,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调度员同意后进行。 七、当运行中发生异常、或一次设备运行中需要进行缺陷处理或定期清理工作,应停 用相关的保护装置: 1.对励磁系统转子回路进行工作,如清洁碳刷等与二次回路有关的工作,停用转子接 地保护压板。 2、在主变压器范围内工作,涉及到冷却器一、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停用非电量保护屏 上的冷却器全停跳闸压板。 3.发电机运行期间,当220kV故障保护停用时,应关闭发变组保护面板a和B的启动 故障压板。 4、在变压器范围内工作,重瓦斯保护在下列情况下工作时应用“跳闸”位置改为 “信号”位置运行。 (1)加注和过滤机油时 (2)进行呼吸器畅通工作或更换硅胶时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批准: 复审: 初审: 编写:

****有限责任公司 1、总则 1.1 为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我公司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的压板运行管理按管辖范围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1.3 ****公司保护装置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可靠投入运行;严禁带电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特殊情况下停用保护装置,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 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巡回检查、运行操作过程中要认真监视保护装置信号和中央信号是否正常,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录波器工作是否正常,对有疑问或装置异常应及时联系检修公司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5 检修公司继电保护专责应向发电部提供电气设备在运行、热备、冷备等不同状态下保护压板投退书面规定,继电保护人员和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公司定期工作和技术监控的要求,定期到现场核对检查保护装置的压板投退正确性。尤其在保护装置状态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进一步确认核对,确保保护装置及压板投退在正确位置,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1.6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压板投、退管理,各级生产负责人、值班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均应熟悉并认真执行。 2、职责 2.1检修公司职责

a )负责提出、填写保护压板投退申请单,报设备部审核。 b )对申请单内填报的退出保护装置和压板名称、保护装置存在的软硬件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正确性负责,并应在检修交待本进行相关交待。 2.2设备部职责 a )负责审查检修公司提交的保护投退申请单工作内容是否必要、可行。 b )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内所写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2.3发电部职责 a )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涉及工作任务的必要性,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 b )按保护投退申请单要求进行保护装置压板的投退操作,对保护装置压板投退位置的正确性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3、相关定义 3.1 保护压板也叫保护连片,按照压板接入保护装置二次回路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保护功能压板和出口压板两大类。 3.2 保护功能压板实现了保护装置某些功能(如主保护、距离保护、零序保护等的投、退),该压板一般为弱电压板。 3.3 保护出口压板决定了保护动作的结果,根据保护动作出口作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跳闸出口压板和启动压板。跳闸出口压板直接作用于本开关或联跳其他开关, 一般为强电压板。启动压板作为其他保护开入之用,如失灵启动压板、闭锁备自投压板等,根据接入回路不同, 有强电也有弱电。

环保能源公司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管理的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颁发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和《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修订本制度。 1.2 此管理规定对全厂机组(系统)均有效。 1.3 此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生技部。 2、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的管理 2.1 由生计部编制专用的保护联锁试验操作卡(参考附录A),操作卡上对既有软逻辑又有硬逻辑的保护系统应有明确标志,以防试验时遗漏。 2.2 检修以后的过程控制、信号、保护、联锁系统均应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试验操作卡逐步进行。重要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起动和运行。 2.3 机组起动前辅助油泵必须处于联动状态。机组正常停机前,应进行辅助油泵的全容量起动、联锁试验。运行中,保护、联锁系统需定期进行试验。 2.4 每次机组检修后起动前应进行锅炉、汽机、发电机组变主保护静态传动试验,以检查跳闸逻辑、报警及停机动作值。所有检测用的传感器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定周期内。 3、保护联锁系统的投退管理 3.1电气、热工保护条件需退出或投入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投退程序及审批制度。 3.2对于以下主系统的保护退出(投入) 时必须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当退出时间大于72 小时时,在审批时必须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1)炉膛压力高低保护;(2)汽包水位高低保护;(3)总风量低保护;(4)一次风

机停保护;(5)炉膛温度保护;(6)燃料全失保护;(7)汽机润滑油压力低保护;(8)汽机支持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9)真空低保护;(10)汽机推力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11)超速保护(112% 3360 /min);(12)凝结器水位低保护;(13)除氧器水位保护;(14)DEH系统停机保护;(15)发电机组保护(包括励磁系统主保护);(16)主变压器主保护。 (17)高压厂用变压器主保护 (18)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 (19)起动变压器主保护 (20)110KV开关及线路主保护 3.3运行中,因辅机设备或电气、热工设备维护原因,需要临时退出辅机设备保护时,提出专业应填写“保护投(退)申请单”(附录B),说明停运原因、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电气、热工人员应根据临时停运的性质和要求,填写故障处理工作票、工作票应有具体的处理方案、危险因素预告等技术措施,报技术部门审核;在运行人员许可后迅速处理。电气、热工人员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退出运行的辅机保护一般应在8小时内恢复,若不能完成,须经厂生技部、生产副经理批准,允许延长工期至24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应制定详细措施,批准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 3.4 运行中紧急情况下,需临时退出热工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经生产副经理指定的代表人同意,电气、热工人员可先实施。事后应及时恢复和办理有关手续。因故障临时退出运行的重要保护系统,应向调度和电网公司生技部备案并限时恢复。 4、保护定值管理 4.1热工报警和保护定值,应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后汇编成册,由生产副经理签字后,正式发文下达。每二年一次,对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进行核查,根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发电厂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 设备保护技术导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设备的保护投退管理工作。 三、职责及权限 1.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并组织实施; 2.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进行培 训和考核; 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负责按照管理规程进行设备保护投退操作; 4.设备运行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 四、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 1.设备投退操作前,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2.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保护投退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流程; 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保护投退操作; 4.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将设备状态准确记录,确保设备投退操作 后的状态清晰可见,并同步记录在操作记录本中;

5.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填写操作记录本,并上报设备保 护投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6.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设备运行人员报告,并报告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以便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五、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安全措施 1.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前,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检查操作设备是否 牢固可靠,确保操作设备没有异常,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应操作规 程进行操作; 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擅自操作不 熟悉的设备; 4.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中,应注意保护设备的外壳和内 部元件,禁止任意拆卸或更换; 5.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前,应检查工作场所及设备周围环境,以确保安全; 6.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六、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1.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应严格执行,违反规程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 处分;

热工保护投退制度

精品规章制度 一、保护投退申请单基本随工作票一起提出,以下特殊情况可不开工作票直接填写热控保护投退申请单: 夜间值班时; 运行工况因热控装置误发信号,而要求立即强制时; 修后试验确认需强制时; 运行工况因试验要求强制时。 二、主要保护及一般保护的强制程序: 主要保护临时性解除(24小时内)需生产副总签字(主要辅机保护信号的强制可由值长批准,值长视具体情况向生产副总汇报;对三取二信号,需强制二个及以上时适用本程序;夜间在生产副总许可情况下,值长可代批准); 其它一般保护解除72小时内值长许可即可(机组修后试验或停机时,强制时间可按具体情况而定;主要保护在非运行工况下的强制也符合此条)。 三、保护退出程序: 主要保护24小时内无法恢复; 其它一般保护72小时内无法恢复; 退出程序需先将原保护投退申请单流程走完并说明情况,然后重新填写保护退出申请单。 四、原发电部申请的由我们代填申请单,现由发电部自行填写(还未通过审核)。 五、申请单由一式2份改为一式3份,分别由申请专业、发电部和热控专业保留(申请专业为热控或运行的,2份即可),同时发电部、热控专业做好保护投退记录以备查询,流程结束后,发电部留1份存档,其它由热控专业存档。保护原则上由保护强制申请专业负责提出保护恢复申请。 六、需生产副总签字的主要保护流程更改: 原先经生技部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经值长签字方可开工,现改为先经值长同意,然后报安健环部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开工。(安评时专家提出的意见) 七、增加考核条款,对于不及时填写保护投退申请单,申请单及强制/恢复记录不全,为及时提出保护恢复申请等情况分别对设备部及发电部进行考核。 前三条为强调内容;后四条为修改内容,修改内容尚未经过公司会签通过。 可编辑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明确和规范我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设备保护联锁投退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风险管理、检查与考核。 2.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设备保护联锁投退的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参见《运行制度化管理体系文件总则》。 4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参见《运行制度化管理体系文件总则》。 5 职责 5.1 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是运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发电厂的运行工作.

5.1.1 按照××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和贯彻本制度。 5.1.2 负责收集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5.1.3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组织、审核及报批工作,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5.1.4 负责为实施本制度提供所需的支持。 5.1.5 对各发电厂的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5.2 生产副厂长 生产副厂长是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 5.2.1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督促和考核。 5.2.2 负责为实施本制度提供所需的支持。 5.2.3 负责根据本制度审核、批准相关管理制度、制度、实施细则。 5.2.4 负责审批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 5.2.5 负责确定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必要性及时间是否合理。 5.3 热控、继电保护人员 5.3.1 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 5.3.2 负责制定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5.3.3 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时的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 5.3.4 负责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 5.4 各运行车间

发电公司设备维护部热工自动、保护及计算机系统投退管理制度

设备维护部热工自动、保护及计算机系统投退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主要检测仪表、自动装置、热控保护装置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无故停运。 1.2主要检测仪表、自动装置、热控保护装置出现故障时,热工值班人员应立即与值长联系,由值长向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进行请示,请求退出主要检测仪表、自动装置、热控保护装置,并在热工“热工保护装置投退及修改记录”、“热工联锁保护及电源投退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热工值班人员方可退出表计、自动、保护及对DEH、DCS系统内信号进行屏蔽修改。 1.3执行投退保护、自动及退出主要检测仪表时,还应通知班长、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有合格的监护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时,方可进行操作及进行DEH、DCS系统信号屏蔽修改。 2自动装置投、退管理 2.1自动装置投入 (1)自动调节系统中所有部件及设备,按照规程的规定和计划按期进行检修、校验、开环试验且质量符合要求。 (2)主设备运行正常,且运行方式、系统参数、负荷等条件符合自动调节系统的要求。 (3)调节机构(调节阀、档板)有足够调节范围,且特性符合要求,装置的电源、气源参数符合装置要求。 (4)自动投入时,须满足的特殊要求。 (5)有关表计应指示准确、记录清晰、运行正常。 (6)调节器所有参数经过整定或校核。 (7)根据有关表计观察分析执行器及操作器动作是否正常。 (8)当测量值与给定值相符时,通知运行人员投入自动。 (9)仔细观察自动运行过程10-15分钟后,,根据试验情况对动态参数进行必要的调整。 2.2自动装置切除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切除自动,进行相应设备的手动操作,同时立即通知热工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在值班人员未到现场时,运行人员应想尽一切办法维持参数及系统稳定,并做好相应的事故预想。 (1)主设备运行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 (2)调节器误动作(调节器、操作器、变送器、伺服放大器失常)时。 (3)被调量或有关参数超出规定范围而调节系统不动作或动作缓慢不符合要求时。 (4)调节机构的调节范围不能满足主设备运行的要求。 (5)发生其它异常情况(如调节机构卡涩、执行器有问题、机构连接不可靠、电源、气源丧失等)。 (6)主设备停止运行时。 (7)主设备进行试验,有必要切除自动、进行手调。 (8)检修或校验有关仪表、管路、阀门足以影响正常工作时。 (9)DCS系统、DEH系统软、硬件故障时。 (10)修改自动调节系统设定值、P、I、D参数时。 3保护装置投、退管理 3.1保护装置投入 (1)保护系统中所有部件及设备、遵照规程的规定和检修计划按期进行检修、校验工作、且质量符合要求。 (2)主设备运行参数未超越保护整定值。 (3)保护系统、保护整定值经过校核、确认无误。 (4)保护投入时,须满足的特殊要求。 (5)检查保护信号光字牌,并手动进行保护复归。 (6)具备以上全部要求,方可由值长下令通知热工值班人员投入保护,并在热工“自动、保护投退记录本”上签字。 3.2保护切除条件 (1)主设备运行不能范足要求。 (2)保护误动作时。 (3)保护系统中设备、部件发生异动时。 (4)修改保护系统定值时。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电厂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工作,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设备。 3.内容 3.1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装置,保护装置使用不当或动作不正确,可能引起事故或事故扩大,损坏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各部门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3.2发电机组一旦投入运行,所有保护、自动装置应按调度命令及电厂规定投入; 3.3发电机组在启动过程中或运行中因设备检修、试验的需要,必需临时退出主要保护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申请批准后,由当值值长通知运行人员执行; 3.4一般保护联锁需要解除时,由提出人员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由当值值长签字批准后,由运行值班人员实施; 3.5运行人员在实施保护投退时,必需持操作票,实行操作监护制度,并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值长认可; 3.6在工作终止需要恢复保护时,应由提出部门专业人员在征得当值值长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投运与恢复,并对保护投运的正确性负责,做好记录。 3.7保护动作后,检修、运行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确认保护动作的确切性,经工作人员检查未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或误动时,任何人无权下令退出该项保护; 3.8机组确因保护误动造成事故或异常时,应在查明原因后再投入该项保护。若要退出该保护使机组运行,必需办理审批手续; 3.9运行中在紧急状况下,需要临时退出保护时,由值长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值长签字通知相关人员实施,事后24小时内必需补办规定的审批手续; 3.10保护投退审批单记录本存放于各机组,由专人保管,并做为交接班必需检查的内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与保护接地安全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与保护接地安全 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运营风电场变电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更改、投退规定。 三、管理规定 1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上进行检修调整或试验等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上工作后,必须保证动作正确、灵敏、可靠,并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并需填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经运行值班人员签字确认。 3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其保护及自动装置均应投入,禁止设备无保护运行。保护装置故障情况下,可申请将故障部分退出运行(情况严重者,可先退出后申请),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地调定值和我厂定值)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主要保护按规定定期进行核对与试验。集控室内应保存一套完整、正确的继电保护原理图,并有完整的定值通知单。 5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变更,应根据有关部门的保护定值通知单或电话命令进行调整和更改。 6在接到保护定值单后,必须在限定日期执行完毕,并按照要求 第1 页共5 页

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薄填写记录,经运行人员确认,风电 场场长批准后,方能执行。并在执行后七天内将回持单寄回相应整定部门,运行中不得随便修改定值,运行中不得作继电器出口试验。 7保护装置定值变更后,由值班运行人员与调度员核对定值通知单号后方可将保护投入运行,并将保护定值更改情况详细记入运行日志保护投退栏。 8改变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接线回路,必须根据有关领导批准的图纸进行。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详细记录在《保护、通讯、自动化装置综合台账》内。 9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停用按调度值班员的命令执行,其余保护均按值长命令执行;保护装置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其它人员无权操作;在保护投退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必须在《保护、通讯、自动化装置综合台账》中进行登记。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入,应先投入交流后投直流回路,并用高内阻电压表(大于___/V)测量保护出口压板两端确无电压后方可投入保护压板。退出顺序与此相反。 10改变运行方式需调整保护定值时,必须在调整保护定值前退出保护投退压板,定值调整完成后确认无误投入保护投退压板。 11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拆装后,必须进行同期核相无误后,方能将保护、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12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拆装后,必须核对电流回路的相位正确,方能将带有方向性的的保护、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13在运行设备的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或调整定值时,必须充分考虑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接地而引起断流、失压导致保护误动作的安全措施。

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附件一: 发电厂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全过程管理,规范生产各级人员的行为,杜绝由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投退,造成装置误动、拒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河南分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我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范围、内容、目标、职责、权限及流程、投退操作、投退规定、投退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及形成的报告与记录。 第三条我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体范围,包括本厂所有220kV保护及重合闸,220kV母线保护及开关失灵保护,220KV母联元件保护,发变组保护, 6KV、 380V厂用电系统保护,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强行励磁装置,厂用电快切装置,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并列装置,220kV线路及发电机故障录波装置,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有关的二次回路等。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内容包括对本单位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投入、退出时应履行的手续和流程、投退的操作、条件、检查、统计、分析、考核等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审批及执行流程,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造成的保护及自动装置拒动或误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事故;通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统计、分析、检查、考核,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完好率和投运率,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及监督管理的水平。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本单位相关各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重心下沉、统一协调、严格监督、闭环控制。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厂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有关的各部门、班组和相关方。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总工程师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及考核的审批、投退管理的协调及有关规程、规章制度、预防性技术措施的审批。 第九条设备部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部电气二次专责人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技术管理的监督人,负责继电保护及

XX电力有限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规定

XX电力有限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一)为规范XX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包含各级人员职责、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退程序以及操作规定和关键设备程序等内容。 (三)本规定参照《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国电安运[1998]483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1996 等电力行业和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条职责 (一)申请单填写人员 1、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 2、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3、热控人员负责执行热控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 4、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时的应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 (二)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 1、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 2、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和完善。 3、投退的时间是否合理。 4、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 5、负责定期统计、汇总《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管理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6、在技术上向总工程师负责。 (三)运行技术管理人员 1、补充完善保护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并完整地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

2、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或可行。 3、运行人员负责执行电气保护的投退。 4、运行人员负责执行保护退出期间工作票或保护停用申请单上的安全措施(检修自理的除外),做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退出时的风险评估。 5、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四)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负责审批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 2、负责确定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的时间是否合理,并向上级调度负责。 第三条执行程序 (一)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 1、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前,须经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专责人提出保护投入申请,并与运行人员共同确认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备、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良好,并由双方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投入。 2、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应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保护或改动保护定值。 3、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定值或修改保护系统,由提出变更保护定值或修改保护系统的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主管向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出申请,审批结果应予记录。 4、变更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定值工作完成,保护具备投入条件时,应由该保护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保护投用申请,经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批后,通知值长和运行值班人员,按职责划分由该保护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或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确保投用与恢复的正确性。 5、保护设备的投入操作按公司内部责任划分由保护设备专责人或当值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岗位值班人员和值长做好记录。 (二)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停用 1、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停用流程见附件1。 2、填写申请单 (1)所有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停用,必须办理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停用申请单。(申请单的格式见附录2) (2)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停用申请单,由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专责人填写,并且严格按照申请单的格式进行填写。

热电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1目的 1.1统一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及定值调整的管理规定,防止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不正常投、退和定值的随意性调整。 1.2规范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及定值调整标准,保证值班人员正确掌握保护、联锁、报警信号的当前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 3.1《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774-2004。 3.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CPIYW-09-07《运行管理规则》。 3.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4专用术语定义 4.1申请人: 指提出《申请单》的人员。 4.1.1对由于主设备故障、检修维护要求等原因需暂时退出联锁保护运行的情况,由检修人员提出申请。 4.1.2对由于系统工况或运行方式不能满足要求需暂时解除信号的情况,由运行单位人员提出申请。 4.2审核人:指审核《申请单》的人员。

4.2.1申请人为检修人员的,审核人为热工专业部专工以上岗位人员。 4.2.2申请人为运行人员的,审核人由运行分厂专工以上岗位或其指定人员。 4. 3批准人: 指批准《申请单》的人员和批准延期以及批准恢复保护的人员。 4.3.1一般连锁保护由值长批准; 4.3.2主保护的投退批准由生产厂长或分管副总批准。 4.3.3延期批准人为申请批准人员。 4.3.4批准恢复由值长批准 4. 4执行人: 指进行《申请单》操作的人员。 4.4.1具有保护投切开关的由运行人员执行。 4.4.2需要在DCS内强制测点的由热工专业人员执行操作。 4.5监护人:监护人为当班运行人员。监护人全程陪同执行人开展工作;对执行人给予必要的提醒。 4.6 主保护:是指主机保护(ETS)和炉膛安全监视保护(FSSS)。 5职责 5.1制度负责人: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岗。 5.1.1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5.1.2监督、检查本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继电保护运行及投退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运行及投退管理制度 1. 总则 继电保护是风电场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固本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健康水平,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保证电网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 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 任何电气设备都不能在无保护的条件下运行。 配置双重主保护的电气主设备不允许两套主保护同时退出运行。 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的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现场校验和消缺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拆接二次线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继电保护定值改变、二次线变动以及校验工作结束后,应有明确交待继电保护定值、二次线变动情况以及校验传动结果、能否投入运行等内容。 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管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是指场220kV系统、35kV和380V场用电系统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投入、退出运行时所应履行的手续和流程。严禁任何班组、个人未经批准私自投退保护。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由风电场场长负责总体协调。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由当值值长、值班员完成。 对于220kV系统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需要投退保护时,由值长提前两天提出申请,风电场场长批准。场长批准后,由值长向调度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值长下达操作命令,值班员进

行投、退的操作,值长做好监护工作。 对于35kV系统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 值长提前一天提出投、退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风电场场长批准。 值长下达投、退命令,值班员进行操作。 用380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投、退: 3值长提出申请,由风电场场长批准。 值长下达投、退命令,值班员进行操作。 遇到特殊运行工况或紧急情况需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时: 对于220kV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 (1)值长向场长口头提出申请。 (2)值长备案并向调度提出申请。 (3)申请批复后,值长下达命令,值班员操作。事后按流程补办投、退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手续。 对于35kV或380V场用电系统继电保护的投、退 (1)值长口头向场长提出申请。 (2)值长将口头申请备案并下达命令由值班员执行,事后值长按流程补办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手续。 3.8新保护的投入,经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风电场场长批准后执行(220kV)设备保护还需报调度继电保护备案,并经继电保护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 重要保护退出前由值长写出安全措施并报场长批复。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压板或转换开关,打开(恢复)二次线,必须填写工作票,并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投入保护压板前,运行人员应使用大于2000Ω/V高内阻电压表,测量联片两端之间 无差压后方可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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