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现状及改善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现状及改善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现状及改善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现状及改善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现状及改善

摘要:近年来建设领域中信誉诚信问题尤显突出,基于当前建设领域的信用状况,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本文主要从当今建筑市场中所存在诚信问题为出发点,分析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一些信用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show particularly outstanding reputation first,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ield credit conditions, set up a set of perfect credit management system system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and urgent,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problems existed in good faith as the starting poi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credi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then puts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of credit management. keywords: building market credit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71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化的全面展开和国际合作的纵深扩展,我国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其中建设领域对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

足轻重的作用。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将更加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更加有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提升建筑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占有率。

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概念

信用,即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赖,它反映了一种有效的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信用最初是作为人类社会基本道德准则而出现的,直接体现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的社会性。所谓信用管理,就是授信者对信用交易进行科学管理以控制信用风险的专门技术。

建筑市场信用是工程建筑市场信用,不是简单的借贷或赊销,工程建筑市场信用是工程建设市场领域里一种广义的信用。它是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在建设工程产品交易中的经济关系,是建筑市场主体各方履行工程建设产品交易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信用关系。属于建筑市场中所涉及的各个主体间的商业信用关系。

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建设领域主体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招标代理机构、规划审批部门、政府部门等,以下几个主体均不同程度上出现了信用缺失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因素。

(1)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权力的代理人,行使建筑市场监管职能。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引起制度上、环境上的漏洞。政府失信行为损坏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引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大量的腐败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处的重大经济贿赂案件中,涉及建筑业的占60%以上甚至更高,顾而得名“建设主管部门为高危行业”。

(2)建设单位

第一,由于当今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设单位往往违反国家规定,要求中标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本该总包的工程通过肢解的方式变相地不进行公开招标以逃避建筑市场的监管,或者在招投标过程中明招暗定,私下交易,对承包商“降级压价、索要回扣”。有的建设单位不按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办事,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便开始违规施工等等。

第二,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银行贷款当作自身的融资手段。南京的建筑市场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平均付款率在合同总造价的70~80%之间,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拖欠额度在10~20%之间,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额度在30~40%之间。巨额工程款的拖欠,造成大批建筑企业资金极度紧张,这样层层拖欠,形成了复杂的“债务”连环链,不仅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侵害了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也严重危害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

2019年建筑行业金融需求分析

2019年建筑行业金融需求分析 第一节行业现金流分析 一、建筑行业采购环节 建筑企业在采购环节方面,通常有固定原材料供应商,通常会预先支付10%-30%的预付款,建筑企业与原材料商业务结算基本与收款一致,所需材料按照当地市场价进行采购,优先采购长期合作伙伴及市场信誉良好的原材料商提供的材料,付款方式以现汇为主,商票、银票、国内信用证进行辅助。 二、建筑行业生产环节 传统的建筑企业主要业务以单纯的施工业务为主,大部分企业形成了以“设计——承包——施工”为业务主体的运营模式。近年来建筑企业也在不断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多专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发展已经成为建筑企业运营模式的主要发展方向,BT和BOT运营模式已经成为当今我国建筑企业的主要运营模式。具体的讲,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呈现以下两个特点: (一)企业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拓展 建筑企业在上下游的挤压下,毛利率难以得到有效提升。为了提升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向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延伸成为许多建筑企业的选择。建筑行业的产业链条主要包括建筑材料/部品生产、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建造以及房地产/基建等。企业一般会选择向上游的建材生产或向下游的房地产开发进行延伸。

通过向上游延伸进入建材生产制造行业,可以形成一体化经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升产品品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而向下游延伸进入房地产行业,则可使企业自身的建筑施工业务与房地产开发业务紧密结合,把尽量多的利润纳入公司的一体化产业链中。总而言之,建筑企业向上下游产业链拓展业务主要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全面提升公司的生存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目前已经有多个建筑公司除经营原有业务外也介入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如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铁二局、宏润建设、龙元建设等。 (二)企业通过投资运营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随着政府基建项目的增加和项目投资额的加大,许多具有规模和资金实力的企业通过投资运营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其方式主要有BT和BOT两种。所谓BT项目也就是先建设、后移交,而BOT运营方式就是建设、经营、移交。两种模式都需要建筑企业在承接项目前期投入巨额的资金。 三、建筑行业销售环节 在结算及原材料采购方式上,为了及时有效地回收项目工程款,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项目建设回款的相关制度。具有一定议价权的建筑企业,通常要求项目业主预先支付10%-30%的预付款,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款按月进行结算,业主方进度款的支付比例一般为75%-85%(含预付款,预付款按完工比例进行折算);工程完工后,公司一般可收到工程款的85%;工程结算完成后,公司可收到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证金,通常为1-5年。如果在预留期间,未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及时要求业主支付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收款方式以现汇为主,商票、银票、国内信用证进行辅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6修正)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届第63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11.30 【实施日期】1996.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996年8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4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 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发包管理 第三章承包管理 第四章中介服务管理 第五章合同与造价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设工程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从报建、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以及保修全过程中的发包、承包、中介服务等建设工程经营活动及其场所。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管道线路敷设等工程。 第三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 工业、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专业工程的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商、物价、审计、财政、金融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采集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守法、履约方面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做出内部评价和监管提示,并据此实施差别化监管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的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生产供应、工程担保等企业或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项目经理、监理人员、检测人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评标专家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遵守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违反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或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处罚、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等,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第五条对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公布、评价和实施差别化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应以遵守建筑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以及合同履约情况为主要内容。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能机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由有权部门按规定调查取证后实施行政处罚,并按本办法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以不良行为记录替代行政处罚。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和颁布具体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负责市管建设项目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负责信用监管系统所有记录的审核,负责对其他部门或组织提供的信用信息的认定和采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监管评价,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监管。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管理的建设项目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依照监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建筑垃圾现状及处理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建设、房地产崛起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大力发展等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我们在致力于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时,将注意力投向了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却在无意之中忽略了建筑垃圾。事实上,目前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或者简单的填埋,处理方式落后。随着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这种处置方式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污染了土壤、大气、地下水,使得环境问题更为突出。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与相应配套政策支持,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非常低,再利用率还不足5%,而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超过90%。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同时,城市建设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压力下对材料的需求急剧增加,回收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将成为一种趋势。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也是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节约填埋空间、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要措施。近年来,我国虽然已经有部分企业涉足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但是企业数量少,力量薄弱,没有合法的建筑垃圾收集与消纳权,企业用地得不到规划许可,缺乏产品质量标准,再生产品的市场认知度低。无论是从经济的角度还是从环保的角度,推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废沥青混凝土块以及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混凝土、碎砖渣、金属和木材等。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相伴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城市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据估计我国每年城市产出垃圾约为60 亿t,

其中建筑垃圾为24 亿t 左右,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40%[3]。每万吨建筑垃圾约占用填埋场 1 亩的土地,不仅大大降低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生态环境也造成明显影响。面对严峻的建筑垃圾围城局面,如何合理控制建筑垃圾已成为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理论上讲,建筑垃圾产生量不会无限制增长,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将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即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抛物线趋势。目前国内外有不少关于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国内大部分关注环境污染指标(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国外除了关注城市固体废弃物外,还研究了有关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等方面内容,但国内外都较少关注数量庞大的建筑垃圾。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处置建筑垃圾的方式一般是送到城市郊外或者农村,露天堆放或者填埋。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建筑垃圾不断增加。有研究显示,过去50年,中国至少生产了300亿立方米的黏土砖制品,未来50年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固体废弃物;中国现有500亿平方米建筑,未来100年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固体废弃物[4]。根据住建部统计年鉴,2000年,全国总施工面积为160 141万平方米,2009年为588 594万平方米,10年间,年均增长率为7.3%。有研究表明,1 000平方米的建筑施工面积平均产生550吨建筑垃圾。 以湖南省为例,通过调研发现,在省城长沙市仅有两家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生产再生砖的企业。其中一家已经断断续续坚持运作10年,

浅谈中国建筑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建筑市场发展趋势 一、中国建筑业现状综述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建筑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加强,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加显著。 以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交通能源建设、现代制造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体的建筑市场呈现出勃勃生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区域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工业区振兴仍然是最为繁荣的建筑市场;发达地区的建筑业生产水平和能力的强势地位进一步巩固、发展;大中型建筑业企业的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国外建筑市场的开拓快速发展,市场层次和区域范围更加优化。因此,我们可以预期的是,在未来较长的时间之内,由于内需政策的需要,各种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区域的发展政策等将陆续出现,中国的建筑行业依然将持续走高。 二、中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面临的问题 1、技术创新相对滞后 对建筑业来说,通过降低材料和劳动力成本来提高建筑产品竞争力的发展空间已经在逐渐缩小。强化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才能提高竞争层次,形成独具特色的竞争优势,提高建筑生产的附加值,与高新技术接轨,己经成为建筑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l 2、员工整体素质不高 中国建筑企业的社会职能长期以来难以彻底摆脱,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加,企业统筹外支出绝对数额居高不下,企业需要分流的人员,特别是富余人员数量偏多,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员工队伍规模偏大,整体素质普遍不高;没有真正确立端正的市场观念,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普遍不强。l 3、综合管理水平亟待加强 在现有改革基础上继续实施深化改革,调整产权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变革经营模式和机制,彻底改变传统的人事、用工、分配制度与政策,提高总分包机制下的项目管理与控制的综合水平,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不能回避的重要任务。l 4、品牌管理重视不够 建筑企业长期不重视公共宣传的作用,只是在施工项目现场悬挂标语和标识进行小范围的营销,或者制定了品牌战略,也大多华而不实。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建筑企业应提倡全员营销理念,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保证在建工程质量、遵守合同承诺、改变维修服务的被动做法,主动回访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建立承包商的信誉、重视企业形象的创立,积极开展企业形象建设和管理,研究制订企业形象战略对企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中国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我们可以这样概括:现在,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建筑市场的一个基本走向是:市场进一步的国际化、规范化,市场主体的进一步多元化。 第一、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投资建设规模的总体趋势不是减小而是扩大,这种趋势,为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首先,我国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开放,很多行业和领域也要取消或者放宽外商投资规模的限制,形成了我国整体范围内的对外开放格局。所有这些都必然会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其次,我们正面临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所带来的变化。三是中国要真正发展成一个后工业国家,时间还不会太快,而我们目前的市场化率还只有37%。因此我认为中国建筑业的好时光还有20、30年。 第二、国内外市场的一体化,为我们开拓国际承包市场提供了机遇。改革开放以来,我

中国建筑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o中投顾问提示:2006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0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9%; 利润总额达1071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8%。2007年,建筑业总产值为50018.62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0.4%,实现利润总额1561.1亿元,比2006年增长30.9%;2008年1-9月,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7552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国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35亿元,同比增长26.8%。如此高速的行业利润增长在近几年行业持续高景气中也实属罕见。 一、中国建筑业进入健康、快速发展轨道 1、宏观环境向好拉动建筑业高增长 2001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步入新一轮景气周期,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FAI)总额增速持续在15%以上的高位运行,2003至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更是达到了24%以上。 建筑和安装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基本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走势相似,近几年增速也维持在25%。 由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基本决定了建筑工程的市场规模,近年来FAI持续高位,导致建筑业总产值及利润总额增速也在20%的高位波动。2006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0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9%;利润总额达1071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8%。2007年,建筑业总产值为50018.62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0.4%,实现利润总额1561.1亿元,比2006年增长30.9%;2008年1-9月,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7552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国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35亿元,同比增长26.8%。如此高速的行业利润增长在近几年行业持续高景气中也实属罕见。

我国建筑工程与建材行业市场分析

我国建筑工程与建材行业市场分析 核心提要: 目前,“十一五”规划基建投资已棋至中盘,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爆发增长和普通民用建筑投资的平稳增长,使建筑行业正处在景气上行阶段。 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国优势建筑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兼具劳动力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目前这种优势已在海外建筑市场崭露头角,海外订单捷报频传。因此,部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国建筑企业,未来将真正跨出国门,驰骋海外建筑市场。由于行业运营环境等无明显改善,除国有控股的大型综合类建筑公司以及管理能力强、机制灵活的优质民营建筑施工公司能充分享受行业快速增长的好处外,普通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前景普遍不佳。 而基于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因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渐进性还会维持相对高位,而其内部结构的变化使得水泥需求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弹性在加大,以及目前水泥价格和盈利所处阶段,预计水泥行业景气及盈利处于上升的中继阶段。 上游平板玻璃价格和成本压力会趋于缓解,但景气能否明显回升以及回升幅度取决于产业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下游深加工玻璃因需求前景广阔及附加值较高而发展趋势良好,高景气将延续。 在新型建材及非金属新材料行业中,门窗型材、石膏板、玻璃纤维行业虽然在建设节能社会和国际产业转移的背景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行业仍面临门槛较低、产能过剩严重、竞争无序等问题的困扰。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行业由于技术附加值大、应用前景广而面临长期发展良机,但目前也存在产品分散、品种多、规模小等问题。 A 景气上升建筑行业向全球发展

目前,“十一五”规划基建投资已棋至中盘,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爆发增长和普通民用建筑投资的平稳增长,使建筑行业正处在景气上行阶段。同时,中国优势建筑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兼具劳动力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 行业利润高速增长建筑业景气正持续上升 2001年以来,我国经济步入新一轮景气周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持续在15%以上的高位运行。2003~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超过24%。由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基本决定了工程建筑市场的规模,导致建筑业总产值增速也在20%的高位波动。2007年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较去年同期稍有回落,为23.7%,但依然维持相对高位。 在良好的宏观数据支持下,2007年一季度,全国建筑业企业总收入为6373亿元,同比增长28.1%;实现利润总额为103亿元,增长59.7%。业内人士认为,如此高速的行业利润增长实属罕见,建筑业正沿景气上升通道加速上行。 因此,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爆发增长和普通民用建筑投资的平稳增长,所以业内认为建筑行业正处在景气上升阶段。 交通基建领域的投资一直以来由政府主导,“十一五”规划中,中央政府总计计划3.8万亿元的交通基建投资,这个数字相比“十五”期间增长73%。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0年将实现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万公里,2006年新通车里程4400公里,2007~2010年年均通车里程将保持在3000公里以上,国家对公路建

太原市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太原市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1989-9-22发文单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1988年8月24日太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9月22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格审查 第三章工程承发包和招标投标 第四章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的发育,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发包活动及建筑构件生产的单位、个人和建设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市场管理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宏观管理和监督,保护和促进平等竞争。 第四条太原市建设市场由太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审查 第五条在本市承包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城市建设开发企业以及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无证经营或越级承包工程。 第六条外地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城市建设开发企业进入太原市建设市场,须依照企业不同的资质等级分别经山西省、太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复核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领取《承包工程许可证》,并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公安和建设银行办理登记注册及开户手 续,农村建筑队还需到劳动部门办理《务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承包工程的交易活动。撤离太原市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有关证件。 零散建筑劳务由太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管理。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建市[2007]9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由建设部制定和颁布。 第四条建设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国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所属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报送建设部。报送内容应包括: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在建筑市场经营和生产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表现、相关处罚决定等。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管理企业和工商注册不在本地区的企业的诚信行为记录,由其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审核、记录、汇总和公布,逐级上报,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档案。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人员,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真实性的核查,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全不良行为事实的证据和资料,不良行为记录报表要真实、完整、及时报送。 第六条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自行或通过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督查和举报、投诉等工作,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并建立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2017年建筑垃圾数据

2017年我国建筑垃圾行业发展概况分析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 这些材料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没有任何帮助的,但却是在建筑的过程中产生的物质,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才能够达到理想的工程项目建设,正因为是一个整体的过程,所以其环节的考虑是更重要的。 2017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213954 亿元,同比增长10.5%,增速略有回升。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31.72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4.2%。从施工和新开工项目情况看,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311629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增速比1-11 月份回落0.5 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519093 亿元,增长6.2%,增速与1-11 月份持平。 2007-2017年我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走势图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建筑为50~100年。“十一五”期间,中国共有46亿平方米建筑被拆除,其中20亿平方米建筑在拆除时寿命小于40年。

2017年我国建筑拆除面积在4.69亿平方米左右,按照每平方米拆除费用1000元人民币计算,建筑拆除要花费4600亿元人民币。 2012-2017年我国建筑拆除面积走势图 2017年建筑垃圾的产生量19.3亿吨,每吨建筑垃圾的运输与处置费用按照35元计算,2017年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规模达到了675.5亿元。 2012-2017年中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规模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目前,随着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的日渐成熟与规范,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已经在全国各地投入使用生产,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大量原材料,中国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市场格局势必会呈现突破式的快速行进。 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在建筑垃圾处理领域的作用日益突出,大多数建筑垃圾经过破碎筛分处理完的骨料,可被再次应用于公路建设、房地产项目、城市化建设、园林建设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经济利用价值。

建筑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建筑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1我国建筑业及其发展历程 1.1建筑业的概念 建筑业是以建筑产品生产为对象的物质生产部门,是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业,并没有公认的明确的概念表述,对建筑业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建筑业是指建筑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及参与该过程的各个产业和各类活动,包括建设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构配件生产、施工及安装、建成环境的运营、维护及管理等;狭义的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等行业。狭义的建筑业从行业特性及统计的可操作性出发,目的在于进行统计分析,通常在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时采用狭义建筑业的概念,而在行业管理中采用广义建筑业的概念。本文以广义的建筑业为概念,讨论我国建筑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1.2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历史 从1949年到现在,我国建筑业经历了形成和成长、停滞和徘徊、恢复和发展这样几个上下波动的阶段,各个阶段发展具体特点总结如下。 (一)产业的形成和成长阶段(1949?1957) 新中国成立后的1949年?1957年为我国建筑业的形成和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我国建筑业发展历程及特点可用表1所述一系列事件为标志。

(二)体滞和徘徊阶段(1958?1976) 该阶段我国建筑业发展总体上呈现以下特征。 (1)在指导思想上,由于左倾思想干扰,建筑业被错误的认定为消费部门而得不到重视,有一段时期建筑业甚至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而沦为仅仅是实现基本建设的一种手段,其发展严重受阻。 (2)在发展过程中,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使建筑业的发展遭到了很大程度的破坏,而随后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将建筑设计、科研和大专院校等单位纷纷撤消,已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制度被批判,建筑<业的管理陷人瘫痪状态。同时,用非经济手段取代了经济管理。 (3)上述因素造成了建筑企业管理和施工生产的极度混乱,建筑业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劳动生产率大幅度下降。1961年建筑业创造的国民收人仅占国民总收入的2.2%,跌至最低点。施工企业由1958年的高度膨胀到六十年代初期的髙度压缩,建筑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劳动者的比重由1957年的3.1%减少为1965年的2.0%。在工程造价提高近一倍的同时,工程质量普遍下降,工程事故之多为建国以来所罕见。 (三)恢复阶段(1977?1983) 1977年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我国建筑业以此为契机开始摸索自身的改革之路,进行了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并在全行业推广招标投标制。这些措施为建筑业的改革探索了道路,大大提高了我国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逐步加大,1983年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1053亿元,净产值259亿元,分别比1976年增长了1.4倍和1.2倍;建筑业总产值和净产值占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的比重也分别由1975年的8.1%和4.5%上升到9.5%和5.5%,建筑业得到了恢复和加强。 (四)发展阶段(1984至今) 这一阶段我国建筑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征… (1)引人了建筑工程竞争机制。在1983年全行业推行招标投标制的基础上,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1984年我国招标投标面积占当年施工面积的4.8%,1985年上升为13%,1986年为15%,1987年为18%,1988年为21.7%,1989年为24%,1990年为29.5%,1993年为40.6%,1995年为46%,1996年为54%^。我国建筑业的这一变革对世界建筑工程市场乃至全球经济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建立了新的劳动工资机制。经过了恢复阶段改革建筑业劳动工资制度的探索后,1984.年国务院在《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国有企业除必需的技术骨干外,原则上不再招收固定职工。这一政策加快了用工制度改革。在工资分配上,1984年国有建筑业企业普遍推行了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的办法,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3)加快了管理体制改革。1984年国家把建筑业的改革作为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由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任务分配开始走向市场调节下的招标投标的轨道,在调整企业组织结构、进行项目法施工和实施资质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加快了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

近年建筑业的发展状况与发展趋势的调查报告(1)

近年建筑业的发展状况与发展趋势的调查 报告(1) 摘要:建筑工作最初是归入农民家庭劳动范围以内的,后来进一步发展使建筑工人变为按照消费者订货而工作的专门的手艺人。 关键词:建筑业发展趋势 列宁曾指出,建筑工作最初是归入农民家庭劳动范围以内的,后来进一步发展使建筑工人变为按照消费者订货而工作的专门的手艺人。手艺人通常保持着同土地的联系,为范围极其狭小的消费者工作。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保持这种工作制度就不可能了。商业、工厂、城市、铁路的发展提出了对完全不同建筑的需要,这些建筑在建筑样式与规模上与家长制时代的旧式建筑是不一样的。新式建筑需要各种各样的贵重材料,需要大批各种各样的专门技术的工人的合作,需要较长时间来进行。它们建设在大城市里或市近郊,建设在没有居民的地方以及铁路沿线等等,这就是建筑业的形成。它是为了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围绕最终建筑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制造出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各类房屋和构筑物,并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积累资金。到了今日,建筑业在自己的产品生产上与经营管理上形成了一定的特点。

1、建筑产品在生产上的发展状况 在产品的生产上,国求产品的多样性。根据不同的用途、不同的地区建筑不同型式的多种多样的房屋和构筑物,每一个建筑产品,都需要一个建筑的单独设计图纸,而在建造时,根据各地区的施工条件,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就是采用同一种设计图纸重复建造的建筑产品,由于地形、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以及交通、材料资源等社会条件的不同,在建造时,往往也需要对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等作相应的改变,所以建筑业的每个产品都具有其个性化。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严格的施工顺序,必然带来建筑产品生产的流动性,使生产者和生产工具经常流动转移,要从一个施工段到另一个施工段,从房屋这个部位转到那个部位,工程完工后,还应从一个施工地转到另一个工地。在建筑生产过程中要涉及到很多单位,如:建设单位、建筑施工和安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材料和设备生产单位及运输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要将各方面的力量,综合组织起来,围绕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来进行评价。在建筑产品的每个生产过程中,都具有不可间断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的因素有很多,例如设计的变更、地质情况的变化、资金和物质供应条件、专业化协作状况、效能与环境因素,但影响最大还是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因为施工是在露天进行的,气候的好坏就直接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1992年10月2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政策; (二)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规范; (三)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四)负责建筑市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统一监督管理职责。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本市交通、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专业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公安消防、经济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垄断建筑市场,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坚持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建筑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才培训,支持开发和采用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推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上升为技术标准,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第六条建筑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交易活动的规章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督促会员依法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会员,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二章市场准入和建设许可 第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注册地在其他省市的单位进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国家或者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国家规定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经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注册范围内的业务。 第十条注册执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 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

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交换 第四条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第五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六条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工 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采 集工程项目信息并审核其真实性。 第七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推送机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行业调研市场分析报告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行业调研市场分析报告 行业调研及投资分析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行业调研市场分析报告目录 第一章宏观环境分析 第二章行业发展概况 第三章区域内行业发展形势分析 第四章重点企业调研分析 第五章重点投资项目分析 第六章总结及展望

第一章宏观环境分析 一、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一)中国制造2025 高质量发展是投入产出效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发展。高质量 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不断提高劳动、资本、土地、资源、环境等要素 的投入产出效率和微观主体的经济效益,并表现为企业利润、职工收入、国家税收的持续增加和劳动就业不断扩大。 (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加快实现节约发展”是《工业绿色发展规 划(2016-2020年)》十大重点任务之首。工业是能源消耗的主要领域,工业能效提升是实现“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目标的关键所在,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主要 方向,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推动工业 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先进适用清洁生 产技术工艺及装备基本普及,钢铁、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水平显著提高,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明显下降,高风险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 (三)xxx十三五发展规划

当前,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加快调整,加快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转 型任务迫切。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产业结构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新的 经济增长点,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提质增效。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 加大的背景下,要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稳增长、稳投资、稳就 业的发展重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发展。加快启动实施一批重大 行动举措。加快论证,启动实施新型医疗惠民、新能源、空间基础设 施建设等一批重大行动举措,培育一批新增长点,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 撑作用日益增强。2016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呈现总量规模增长快、技术突破赶超快、具有优势的企业和行业发展进一步加速、产业集聚 特色突出、中央和地方政策措施密集出台、融资环境有所改善的总体 态势,但仍存在研发投入需增加、资金支持力度需加大等问题,同时 八大细分产业发展各具特点。 (四)xx高质量发展规划 传统产业要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及互联网平台实施“互联网+”战略,加强以自动控制和感知、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和智能 服务平台为核心的“新四基”建设,加快形成有效协调的“四基”产 业链,实现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渗透融合。传统产业通过应用大数据、

建筑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

建筑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 一、中国建筑行业概况介绍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建筑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加强,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在给中国建筑业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冲击和挑战。将来要直接面对国际承包商的竞争 , 国内建筑市场以及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将会愈发激烈。管理信息化是传统产业获得新生的必由之路。我国建筑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企业能否为社会提供质量高、工期短、造价低的建筑产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巨大生产力,提高自身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 应该作为提升建筑行业竞争力的重点,这也是国外优秀建筑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践总结。建筑业具有土地垄断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 建设工程产品的生产具有单件性、流动性、地域性、周期长和生产方式多样性、不均衡性,以及受外部约束多等特点。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类型和特征的日趋复杂化,建筑产品的精益化,工程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市场化的进程,使得建筑企业对建设项目管理的精益程度要求也越来越高。 二、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所占比重仅次于工业和农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因此建筑行业运行的良好与否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际上,工业发达国家在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时均采用了“ 狭义建筑业” 的概念,而在行业管理中均采用了“ 广义建筑业” 的概念。“ 广义建筑业” 涵盖了建筑产品以及与建筑业生产活动有关的所有的服务活动,同时涉及到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内容 , 在 WTO 中《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中包含了建筑服务贸易的内容。根据国家统计局 2003年 5月颁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所占比重仅次于工业和农业 , 而高于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行业。随着入世过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