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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

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种类

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等;

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三、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3.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3.1.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1.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3.1.4工作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3.1.5在非吸烟区吸烟,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从事娱乐活动;

3.1.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3.1.7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1.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3.1.9对收到的请示、报告无故一日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若故意超期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按处理;

3.1.10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若故意拖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处理;

3.1.1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3.1.12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3.1.13公开谈论薪资收入或询问他人薪资收入的;

3.1.14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给予警告处罚;

3.1.15其他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罚:

3.2.1过失损耗、毁坏公司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故意损耗、毁坏公司公共财物的,按处理;数额较大的,按处理;

3.2.2制造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公司其它部门员工的;

3.2.3月累计旷工一天(含)以上三天以下的,给予记过处理;

3.2.4发现其他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的;

3.2.5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处罚的;

3.2.6不搞好工作团结,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3.2.7直接主管对下属人员营私舞弊等行为隐瞒、包庇或不举报的;

3.2.8因操作失误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员工工伤的;若蓄意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员工工伤的,按处理;

3.2.9公司认为其他应该予以记过处罚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罚:

3.3.1玩忽职守,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3.3.2渎职或因其它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3.3.3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管理及其他机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故意窃取公司商业、管理及其他机密信息的;

3.3.4煽动罢工、怠工或挑拨劳资关系的;

3.3.5应聘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的;

3.3.6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包括回扣或馈赠);

3.3.7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或具有习惯性违章行为的;

3.3.8凡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天(含)的;

3.3.9盗窃公司或同事财务,经查明属实的;

3.3.10未经授权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3.3.1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3.3.12利用工作便利,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的;

3.3.13利用公司名义的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3.14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发生任何刑事案件;

3.3.15虚报冒领、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的;

3.3.16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可接受(<60分);

3.3.17其他公司认为应予以辞退的行为。

四、经济处罚标准:

记过人员扣罚金额最低为1000元;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违反本规定者应当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处罚程序规定

处罚程序

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处罚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向受处罚人员送达处罚通知单,记过(含)以上的处罚15日后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处罚结果。

救济途径

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处罚意见后、公司公布处罚结果前,受处罚人员有权向公司申请调解,调节不成或调解超过15日的,仍按原决定执行。

六、其他规定

本制度制定时间:2009年2月5日

本制度颁布时间:2009年3月5日

本制度修改时间:2009年3月9日

本制度自颁布或修改后公示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

在我国企业行政处罚哪些常见的方式

在我国企业行政处罚哪些常见的方式? 题要 国家行政机关是有权利对公民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采用行政制裁的方式,督促其去完成相关的义务并且遵守法律制度的,行政处罚是针对我国所有的公民,跟在我国境内成立的机关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的。我们就算是身为企业的普通职工,其实也应该了解一下在我国企业行政处罚哪些常见的方式这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问题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有权利对公民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采 用行政制裁的方式,督促其去完成相关的义务并且遵守法律 制度的,行政处罚是针对我国所有的公民,跟在我国境内成 立的机关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的。我们就算是身为企业的普 通职工,其实也应该了解一下在我国企业行政处罚哪些常见 的方式这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问题的。 ▲一、在我国企业行政处罚哪些常见的方式? 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 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

处罚。 1、警告,一般只适用于情节轻微、未构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训诫的法律制裁,既可口头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作出。 2、罚款,是行政机关强迫违法相对人承担金钱给付的义务,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法律制裁。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罚款程度必须与违法情节和违法相对人的经济状况相适应。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机关依法强行收缴行政违法相对人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及与非法行为有关 的非法财物,将其收归国有的法律制裁。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依法剥夺行政违法相对人从事某种经营、工作的权利的法律制裁。只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不适用于自然人。这里要将个体工商户与自然人相区分。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二者均是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曾依法取得的从事某种业务或某种经营活动的权利的法律制裁。停止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即剥夺其行为权。 6、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相对人实施的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制裁。行政拘留的期间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在适用上受到严格

公司处罚条例

**公司员工处罚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章处罚种类 第四章处罚规则 第五章处罚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条员工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对员工的处罚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禁止实施任何违背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处罚。 (二)价值观导向原则。 以维护公司价值观和纪律为导向,遏制违反公司价值准则、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公平、公正原则。 处罚的评判和实施,对每一位员工都应公平,任何处罚均须公正对待,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处罚须以实际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等为依据,并以集团及企业制定的相关制

度为衡量标准,杜绝无视事实、藐视规章制度、主观臆断或凭个人好恶决定处罚的行为。 (五)以理为重、情理相融的原则。 在处理员工问题时,坚持原则第一,同时也要尊重和理解员工的感受。 (六)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处罚过程中,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批评教育,帮助员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七)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员工的错误,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种形式,原则上结合使用,但也可独立使用。 第三章过失行为 第四条视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未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1小时以内的; 2、未经领导批准,带无关亲友到工作场所; 3、未按规定考勤; 4、乱丢乱放杂物; 5、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6、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7、不遵守会场纪律; 8、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 9、不遵守车辆进出公司大院规定; 10、在危险品仓库之外禁烟区内吸烟的; 11、违反着装规定。 (二)一般过失 1、工作时间瞌睡、串岗、闲聊、干私活、看无关书刊; 2、非因公接待,工作时间或工作日内早、午餐饮用含酒精饮料; 3、擅自改动或动用公用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4、在公共场所污言秽语,言语失态,影响他人工作;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或顶撞上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第四条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权限,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 第八条 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

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十六章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及兼职员工 三、处罚办法 1.纪律处分 1.1员工发生违纪行为后,违纪行为如属公司明确规定过失范围内,可按照制定标准处罚员工,在对公司未明确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之前,须先与行政人力资源部协商按情节给予处罚。 1.2《员工行政违纪单》须在员工违纪后两日内填写,要求详细描述员工违纪事件,需要时附上违纪事件的证明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1.3部门负责人应向员工说明,允许员工本人对处分决定发表意见,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行政违纪单》上签字,表明本人已接到通知,并不表明需经本人同意。倘若违纪员工拒绝签字,而经查实其违规行为属实,经两名见证人签字后,部门负责人可将《员工行政违纪单》递至行政人力资源部。 1.4部门负责人将《员工行政违纪单》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批,后者如有不同意见,应与部门负责人共同协商。 1.5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力资源部均有权利在发现员工违纪现象后开具违纪单,最后警告及以下处分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生效。 1.6如果《员工行政违纪单》的最终决定与原部门的处理意见不同,应由行政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重新签字,表示已得知新的决定。 1.7如果员工对部门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处分通知后的三天内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1.8如需要对员工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和查证,有必要对违纪员工实行停薪停职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行政违纪单》上注明,并通知员工本人,由员工签字确认。

公司处罚条例(范本)

公司处罚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章处罚种类 第四章处罚规则 第五章处罚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条员工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对员工的处罚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禁止实施任何违背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处罚。 (二)价值观导向原则。以维护公司价值观和纪律为导向,遏制违反公司价值准则、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公平、公正原则。处罚的评判和实施,对每一位员工都应公平,任何处罚均须公 正对待,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处罚须以实际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等为依 据,并以集团及企业制定的相关制度为衡量标准,杜绝无视事实、藐视规章制度、主观臆断或凭个人好恶决定处罚的行为。 (五)以理为重、情理相融的原则。在处理员工问题时,坚持原则第一,同时也要尊重 和理解员工的感受。 (六)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罚过程中,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批评教育, 帮助员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七)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员工的错误,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 种形式,原则上结合使用,但也可独立使用。 第三章过失行为 第四条视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未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1 小时以内的; 2、未经领导批准,带无关亲友到工作场所; 3、未按规定考勤; 4、乱丢乱放杂物; 5、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6、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7、不遵守会场纪律; 8、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公司行政处罚公告,供大家参考!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范文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北京百应国际会议会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17户海淀区注册企业(名单附后)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在住所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上述事实以现场检查笔录、档案中心证明为证据佐证。 本局于20xx年8月3日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现决定处罚如下: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因未在注册地址找到当事人,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以公告形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xx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范文二 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各在杭旅行社: 20xx年3月14日,杭州电视台第2套明珠新闻频道《明珠新闻》栏目报道了杭州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杭州西湖一日游"旅游过程中,存在擅自安排购物点的违法行为。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我委查实:20xx年3月4日,杭州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了"杭州西湖一日游"旅游团,导游人员杨军受旅行社委派为该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杨军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带领游客进入位于灵隐飞来峰景区附近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高德水综合商店"购买鲜花。 杭州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当团导游杨军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违法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我委对杭州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罚款3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天;对直接责任人员杨军处罚款20xx元,暂扣导游证5天。 上述违法行为,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杭州旅游形象。希望各区、县(市)旅游局(委)要加强《旅游法》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监管主体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要以此为戒,深刻反思,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内部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及旅游市场乱象,共同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20xx年8月2日 公司行政处罚公告范文三 关于对xxxxx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行政处罚的通报 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各在杭旅行社: 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将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孙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8日,有旅游者反映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孙

(完整版)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制度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览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览 提示: 1、分类标准。本《一览》中:按照学理研究,结合立法规定,将工商行政管理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分为市场进入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市场经营行为三类。其中,违反登记法规等行为规范的归入市场进入行为违法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为规范的归入市场竞争行为违法类;其他归入市场经营行为违法类。 2、编排凡例。本《一览》中:项目内容用“/”隔开,按类别依序分别为“序号”、“违法行为”、“处罚种类”、“法律依据”。其中:行为规范法律条款没有作为项目内容列入;移送涉嫌犯罪程序未单独列出;(先行)责令改正没有作为处罚种类列入;违法行为中未再区分表述“情节严重的”。 3、项目依据。本《一览》中:“序号”的编列方式,参考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6—07—01发布实施的GS1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业标准—行政执法数据规范》。“违法行为”名称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条款的具体表述。“处罚种类”主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简称,其中的“没收”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章,未包括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规定;为节省篇幅,“法律依据”未标注公布机关和公布令号,但个别执行解释标注了文号。 4、价值评估。本《一览》可以作为办理工商行政管理处罚案件时,对违法行为定性的参考或者索引,但不保证没有遗漏,也不保证有些罚则因法律修订而调整或取消。具体引用、表述应当注意以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一、市场进入行为违法类

所谓市场进入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取得市场主体资格,进而从事市场经营、市场竞争的活动。 1.1市场主体名称 1.2公司制企业法人 1.3非公司制企业法人 1.4企业集团 1.5合伙企业 1.6个人独资企业 1.7个体工商户 1.8外商投资企业 1.9农民专业合作社 1.10私营企业 1.11年度检验、验照贴花 1.12无照经营 1.13其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用工 二、市场竞争行为违法类 所谓市场竞争行为,是指市场主体为了获取最大利润、实现最大市场占有率或争取相对市场优势地位等经济利益,与市场对手展开的较量和角逐。可以分为:卖买双方竞争、卖方竞争、买方竞争。广义上的竞争是人图强好胜的一种表现,是人与人之间比高低胜负、争优劣存亡的角逐和较量。

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XXXX-XX-2020-002 编制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批核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XXXXXXXXX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XXXX XX(2020)第 002号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1.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理); 1.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1.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理; 1.5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2、处罚种类 2.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降薪、辞退等; 其中,警告的考核期为3个月; 记过的考核期为6个月; 降职无限期; 降薪的期限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无限期; 在考核期内,被处罚人不参与公司的评优、晋升、加薪,直至考核期满或提前撤销。

2.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及降职降薪。 3、处罚行为 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制度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管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3.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3.1.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1.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3.1.4工作期间不按公司制度着装; 3.1.5在非吸烟区吸烟,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从事娱乐活动; 3.1.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3.1.7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1.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3.1.9对收到的请示、报告无故一日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若故意超期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按3.2处理; 3.1.10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若故意拖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3.2处理; 3.1.1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3.1.12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3.1.13公开谈论薪资收入或询问他人薪资收入的;

公司高管处罚条例

公司高管行政处罚条例 一、总则 为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弘扬公司文化,保证公司决策能被高效无误的执行,公司的管理人员能树立威信和榜样,引导所有员工健康成长,使全体员工的行为文明化、规范化,树立牢固的是非观念,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建立与公司文化相一致的核心价值观,特此制定此条例仅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分则 i. 本行政处罚条例形式为现金处罚,因仅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处罚金额较一般员工高,具体的处罚金额视事情大小,情节轻重分为5000、1000、2000。 (一)公司内部日常管理类,处罚金额500: 1.一个月内迟到达3次或以上; 2.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在线看小说、 电影;下载歌曲,下载电影等); 3.公司部门级或以上会议迟到、早退累计到达3次或以上,或 者无故缺席1次; 4.不注重自己高管身份,着装太过奇葩,影响公司形象; 5.消极怠工,工作拖拉,推诿扯皮,不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公 司工作开展。 (二)公司内部重大事件类,处罚金额1000:

1.公司全体会议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承诺上级、下级或者公司个人任何关于工作的事情未办到; 3.拒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擅自变更上级工作指令,拒不履 行本岗位职责,拒不配合其他部门和其他岗位工作,造成了 不良后果; 4.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较大或重大财务、物资、重要文件资料损 失;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偏袒亲私、压制贤能,致使录用、考 核、选拔工作明显不公平、不合理; 6.无意、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 (三)公司一切对外事务类,处罚金额2000: 公司一切对外事务均涉及公司形象、品牌价值、客户口碑及实际的经济利益。若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或被投诉经核实,均予以顶格处罚。 ii. 本行政处罚条例由人力资源部设立,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iii. 本行政处罚条例由董事会核准当日起实施。 本条例制定仅针对本公司特殊情况,仅供参考

我国海关行政处罚管理规定(doc 3页)

我国海关行政处罚管理规定(doc 3页)

☆海关行政处罚的概念(含义、性质) 性质:行政制裁行为,不同于海关行政强制措施,也不能代替刑事处罚。 ★海关行政处罚的范围(走私行为、按走私行为论处的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1)走私行为 ①从未设关地非法进出禁限货物或应税货物的; ②从设关地采取藏匿、伪装、瞒/伪报等手段进出禁限货物或应税货物的; ③擅自将监管货物在境内销售的(含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 ④采取各种手段将监管货物脱逃监管的; ⑤擅自将两区货物运离两区的。 (2)按走私行为论处的行为: ①明知、但还非法购买走私货物的; ②为走私人提供各种便利和帮助的。 2、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下列行为没有采取欺瞒手段,多无心之失) ①进出口禁止进出口货物; ②无证(含自动许可证)进出口限制类货物; ③具体(报关单的)项目申报不实或未申报; ④对监管货物擅自处置、违规存放/运输造成减少、灭失,未按

规定办理保税手续、单耗申报不实,违规过境、转运、通运。 ★海关行政处罚的形式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违法所得; 4、撤销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暂停业务或执业; 5、取缔非法经营(无资格行为) ★海关行政处罚程序的程序(调查、决定、执行) 1、一般规定 (1)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移交 (2)收集证据时的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名。 (3)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2、调查 立案-取证-调查中止和终结-案件审查-告知、复核和听证 听证的范围: (1)暂停有关业务、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公民1万元、组织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应听证。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费用由海关承担。 3、决定 (1)确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2)不予处罚的,作为不予处罚的决定

员工罚款管理制度

员工罚款管理制度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 严格控制并遵守考勤打卡制度,并按时上下班,不得代人打卡,发现代打 卡者,罚款50元。 二( 员工遇事离岗、临时不来公司上班或者不参加夜班者均需向主管领导批准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50元。 三( 员工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和上岗证,且着装整洁,不得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上班,违者每次罚款20元。 四( 上岗前不允许喝酒,一经发现,领导有权不准其上岗,停工时间作事假处理并罚款50元。 五( 上班时间不得聚众聊天,不得无故串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得在厂区内游烟闲逛,应到指定区域吸烟休息,违者罚款50元,睡岗罚款50— 100元,连续三次以上厂内通报批评。 六( 上班时间不允许吃早点、零食、瓜果等,违者罚款10元。七( 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 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10元。 八( 接听私人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违者罚款20元。 九( 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20元。 十( 严格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或心理抵触情形,应事后向上级领导反映。否则领导有权责令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无理取闹、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十一( 未按标识区域存放物品,处罚20元/次。 十二( 爱护产品,严禁将产品放在地上滚动或者坐在产品上,违者罚款20 元/次。 十三( 未经生产、技术等职能部门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生产通知单、工艺流程、工艺配方、质量要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罚款200元以上,并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 员工违章操作、野蛮操作或者操作工和维修工没有定时对设备进行保养,造成设备、人身、火灾等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 故意损坏工具、公物,照价赔偿,并罚款100元;遗失工具、公物,影响生产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十六( 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 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宁波美亚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0日

关于公司内部罚款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内部罚款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对各类违章违规等处罚办法和管理程序,规范处罚所得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类违章违规罚款的管理。违章违规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或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程或相关规定虽未造成损失,但存在重大隐患的做法和行为。 二、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违反安全管理类、文明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2、生产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生产管理类、生产工艺技术类、能源管理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3、设备部:负责对违反公司设备管理类、设备工艺技术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4、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违反公司行政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

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开具的罚款单(通报中的罚款)在单位工资中扣除,建立罚款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6、保卫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综合治安管理、消防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7、其它车间:负责对违反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管理制度的个人开具罚款单,建立处罚台账。 8、财务部:负责核实罚款单,在违规单位(个人)账户中扣除,建立公司罚款台帐。 三、管理程序 职能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职能部门、各单位(个人)因违反公司规程、规定、制度,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由管理部门开具罚款单(通报),交企管部汇总,按月度报人力资源部从工资总额扣除,最后报财务部挂账。 2、车间内部罚款严禁收取现金,当日罚款由车间开据罚款单交付职工本人,月度从效益工资中扣除,单独设立“内部罚款”条目,财务部对各车间内部罚款分别建立收支账户,用于车间罚

公司行政处罚条例

公司行政处罚条例 —、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本规定); 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 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 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5、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类别 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等; 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三、条例内容 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6)、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7)、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8)、其他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罚: (1)、故意毁坏公司公共财物的; (2)、制造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公司其它部门员工的; (3)、发现其他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意隐瞒、包庇甚至伙同的; (4)、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处罚的; (5)、不搞好工作团结,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6)、公司认为其他应该予以记过处罚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罚: (1)、玩忽职守,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2)、渎职或因其它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篇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 第一章总则 1.[1-1]立法目的 2.[1-2]设定和实施的法定原则 3.[1-3]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 4.[1-4]行政处罚原则 5.[1-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6.[1-6]受到行政处罚者的权利 7.[1-7]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2-8]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9.[2-9]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10.[2-10]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 11.[2-11]地方性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12.[2-12]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设定行政处罚权

13.[2-13]地方政府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14.[2-14]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处罚的禁止性规定 15.[3-15]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要求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16.[3-16]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17.[3-17]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18.[3-18]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19.[3-19]受委托组织的资格条件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20.[4-20]地域管辖 21.[4-21]指定管辖 22.[4-22]移送管辖 23.[4-23]行政处罚补救功能 24.[4-24]一事不再罚原则 25.[4-25]责任年龄 26.[4-26]责任能力 27.[4-27]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28.[4-28]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 29.[4-29]追责实效 1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

员工考核奖励、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考核奖励、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全面激发售后调试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部门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售后调试部所有人员。在售后调试人员外出工作情况下,按照当时工作情况,规定工作时间,在工作时间内按照制度处理。 第三章员工奖励 第一条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奖励的依据,促使增强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第二条奖励的分类 员工奖励分为口头、书面表扬和资金奖励两大类: 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组织纪律性、工作完成好坏的程度,以口头、书面表扬和资金形式予以奖励。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工作热情。资金奖励分为: 100元、200、300、400元、500元等五个等级。 第三条奖励条件和办法 一、口头、书面表扬: 员工做出以下贡献者,给予口头、书面表扬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积极上进、对工作认真负责; 3、按时上交工作日记,并能做到工作日记内容详细、真实、客观; 4、在于甲方沟通时处理得当,以公司利益为主,妥善解决疑难问题;

5、服从领导分配,并做到工程调试一个完成一个,不拖泥带水; 6、工作效率高,售后调试工作用时少; 7、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8、弘扬公司文化,为公司引进优秀人才; 9、带领其他人员,较好的完成工作,并取得甲方的一致认可; 10、好人好事者 二、资金奖励: 以上行为者,公司将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奖励,特殊情况的,有总经理批示。 第四章员工处罚 第一条目的 处罚不是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二条分类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200、300、400元等五个等级。 第三条处罚条件及内容 一、警告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1、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内; 2、不尊重领导,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3、在公司内衣冠不整; 4、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5、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等; 7、没有认真作好工作记录,没有及时汇报当天工作情况;

公司行政处罚条例

公司行政处罚条例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本规定); 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 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5、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类别 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等; 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三、条例内容 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6)、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7)、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8)、其他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罚: (1)、故意毁坏公司公共财物的; (2)、制造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公司其它部门员工的; (3)、发现其他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意隐瞒、包庇甚至伙同的; (4)、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处罚的; (5)、不搞好工作团结,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6)、公司认为其他应该予以记过处罚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罚: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 1、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1、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1、5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种类 2、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等; 2、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三、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3、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3、1、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1、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3、1、4工作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3、1、5在非吸烟区吸烟,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从事娱乐活动; 3、1、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3、1、7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她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1、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3、1、9对收到的请示、报告无故一日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若故意超期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按3、2处理; 3、1、10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若故意拖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3、2处理; 3、1、1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3、1、12对公司其她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3、1、13公开谈论薪资收入或询问她人薪资收入的; 3、1、14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给予警告处罚; 3、1、15其她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罚: 3、2、1过失损耗、毁坏公司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故意损耗、毁坏公司公共财物的,按3、3处理;数额较大的,按3、4处理; 3、2、2制造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公司其它部门员工的; 3、2、3月累计旷工一天(含)以上三天以下的,给予记过处理; 3、2、4发现其她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的; 3、2、5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处罚的; 3、2、6不搞好工作团结,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3、2、7直接主管对下属人员营私舞弊等行为隐瞒、包庇或不举报的; 3、2、8因操作失误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她员工工伤的;若蓄意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她员工工伤的,按3、4处理; 3、2、9公司认为其她应该予以记过处罚的行为。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罚: 3、3、1玩忽职守,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3、3、2渎职或因其它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员工奖罚管理制度(1)

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地产总公司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使员工明确自己工作中的优劣势和改进方向,确保工作计划合理、落实到位,以达到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的目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总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罚原则 第三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奖罚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评审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评审机构及职责 评审机构:人力资源部 职责: 1、负责奖罚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2、负责高层管理干部、各部门奖罚意见审核并执行。 3、受理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对接部门员工奖罚申诉,并处理。 4、协助集团总部进行申诉调查,并执行集团总部的裁决意见。 第四章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 (一)精神奖励:公司通报表扬、“**风采”报道等。 (二)物质奖励:现金奖励(可酌情调整为旅游、培训)、绩效升级奖励。 第七条奖励程序 1、集团总部提出: 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到奖励通知2日内,根据奖励情况填写《员工奖励单》(见附表一)报总经理审批,再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报批,批准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再由奖励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奖励。不符合奖励标准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奖励,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2、高层管理干部提出: 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到奖励通知2日内,根据奖励情况填写《员工奖

励单》报总经理审批,再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报批,批准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再由奖励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奖励。不符合奖励标准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奖励,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3、部门提出(包含部门内部、对接部门): 由提出部门负责人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根据奖励情况填写《员工奖励单》并于1日内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将《员工奖励单》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再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报批,批准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再由奖励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奖励。不符合奖励标准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奖励,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4、所有团队及个人奖励执行完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范围内张贴奖励公示。 5、所有《员工奖励单》审批完成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保存。 第八条奖励标准 1、三化标准类: (1)职业态度: ①员工在工作中积极认真,工作成果较以往有较大提升,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充分认可的,酌情奖励现金50-200元/次。 ②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做出突出贡献的,酌情奖励现金300-1000元。 (2)学习意识: ①及时学习、践行集团和公司下发的文件、学习资料、报刊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奖励现金100元。 ②利用工作业余时间积极学习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奖励现金300元。 2、工作成果类: (1)创新成果: ①对工作流程等工作方面创新改进,显著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的,酌情奖励现金100元-500元。 ②为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提出工作改善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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