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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手续办理指南

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手续办理指南
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手续办理指南

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手续办理指南

一、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7.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14.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15.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1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会同相关

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

◆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

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批复证明。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和人才主管部门关于省部级及以上

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批复证明。

◆上海市科技委员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批复证

明。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批复证明。

◆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

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的证明。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人才的认定材料或者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

材料。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书;

(2)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3)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口迁移流程

1.引进人才在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个工作日后,持相关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申报单位工作关系接收证明到原

受理点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

4.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证明信》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上海夫妻两地分居入沪办理户口流程

如今,外地户口转入上海户口有两个正规渠道(注意是正规,不是外面打广告的那种)。第一,走“公安局”路线,意指夫妻结婚满15年,外地户口配偶可以迁入上海(但这个说法没有确认过,属道听途说)。第二,走“人事局”路线,即大家常说的夫妻分居入沪流程,这个路线有5个基本条件,如下: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以上第1个条件基本上与吾辈无缘,pass;第2个含义比较模糊,哪些是本市当年引进人才,不确定,pass。第3个是最亲民的条件,只要在沪一方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上海工作满三年,或在沪方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就可以申请。我和LP就是通过第3个条件申请并最终通过的,我的同事也是通过这个条件来办的。第4个条件不太准确,好像应该是在沪一方获得学士学位后,夫妻分居满5年。记得在那里看到过,大家可以咨询。第5个就不说了,太难界定,pass。另外再给大家扫盲:这里的“夫妻分居”指户口分居,不是事实分居,所以大家不用担心。(确定几个名词,以后会用到:在沪方---户口已在上海的夫妻一方;调入方---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调出单位---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在当地的工作单位(来上海之前的工作单位);调入单位---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在上海的工作单位;申报单位---在沪方在上海的工作单位) 就以第3个条件为例,来说说下面的流程(以本人为例)。 本人,2004年6月硕士毕业,7月来上海工作至今,通过蓝表户口入沪。LP,2001年本科毕业,在中部省会城市工作。2004年8月辞职来上海,11月开始工作至今,我们俩于2006年5月结婚。因为符合了条件,我联系了浦东人才中心张江分中心(本人单位在张江)主管“夫妻分居”调沪的工作人员,并简要描述了情况,被告知到分中心拿一张清单(必需的材料清单)。拿到一看,差点晕过去------必须准备20多种材料,妈妈呀!但为了LP,硬着头皮开始了准备材料的辛苦之旅。以下是这些材料清单,大家可以看看,我还备注了一下。好吧,逐条描述吧。

人才引进申请表怎么填

关于人才引进表怎么填写,各个地区的不一样,我们需要了解政策以后,准备相关材料,根据要求填写即可! 我们这里用的是上海的为例子: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4)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准备材料

人才引进协议(解决户口)

人才引进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愿意到甲方就职并承诺至少为甲方服务满年,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户口进京手续,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内容,以资共守: 一、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开始为乙方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进京落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 二、在甲方为乙方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所提供材料虚假而无法办理引进手续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予以承担或赔偿。 三、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含甲方指定的单位)从事甲方指定的工作至少满年;在此工作年限内,乙方以任何理由(包括求学深造、身体原因等)、任何方式(包括主动辞职、因违法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等被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按已服务月数每月递减元),并应赔偿甲方为乙方申请户籍及办理落户手续、档案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共计元,如因乙方的离职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如因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政策或甲方的人才引进战略调整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或暂停办理的,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不因人才引进手续能否办理或暂停办理而受影响。

五、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配合公安、计生相关部门做好治安、计生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可协助有关部门追究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文内容到此结束)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引进人才申办本常住户口(第四批)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 (第四批) 顺序号申报单位申请人随调(迁)配偶随迁子女 1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姚俊霞 张晖 张卉林 2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汤彦 包连群 包雨鸣 3国网运行有限公司上海超高压管理处 万嵩 万靖一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吴波 陈秀娟 吴睿思 5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卢刚 王萍 卢昱辰 6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程斐 7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徐建忠 8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张涛 9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唐妙然 10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一研究所 邢逾 11桑迪亚医药技术(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李国林 12桑迪亚医药技术(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刘海珠 1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蒋业尚 14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韩艳淑 15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谢鑫峰 16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侯婧 17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叶松峰 陈雪 1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郭瑶

19华东师范大学 王海燕 刘承智 20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柯向荣 21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陈庆德 齐昕 陈树坤 22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1 闫发光 23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任金马 倪慧娟 任思嘉 2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何芳 25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王刚 2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黄伟 27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尚洁 朱文韬 2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陈赛 2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李阳 3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张怡 31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牛智 32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吴铮 3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仲明明 34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蔡季雨 35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闫森 3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何欣 37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周晓玮 3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方翰立 39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钟文 40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袁鹏 袁园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沪府发〔2010〕2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六日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9〕3号)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优先服务国家战略、优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的原则,引进人才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监察机关负责对职能部门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教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第六条(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且乙方承诺在落户后至少为甲方服务满年,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并允许乙方落户于甲方集体户。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初审乙方材料,帮助乙方办 理人才引进申请手续。 2.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乙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深户落 户手续,协同公安部门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3.乙方在甲方办理手续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虚假而无法办理引进手续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或赔偿。 4.甲方帮助办理引进手续如涉及到档案托管费、工本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 担。办理入户的申报成功后,需由乙方亲自到场的领取“入户指标卡”、取消原户籍、上户口、办理新身份证等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5.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如因国家或深圳市相关政策或甲方的人才引进战略调 整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或暂停办理的,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不因人才引进手续能否办理或暂停办理而受影响。 6.乙方领取深户户口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人力资源集体户管理员管理,并 在领取新身份证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印件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新身份证复印件次月向社保局提交社保修改信息,具体实施日期按社保局审批为准。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通畅。 7.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从事甲方指定的 工作至少满年;在此工作年限内,乙方以任何理由(包括求学深造、身体原因

人才引进落户程序

人才引进落户程序 受理范围 东疆保税港区注册企业的外省市在职职工: 1.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事档案中为干部身份,与区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35岁以上,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人事档案中为干部身份,与区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35岁以上,45岁以下,硕士学位,档案中是干部身份,与区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45岁以上,5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档案中是干部身份,与区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天津市社会保险(本单位)3个月以上。 受理程序 第1步:用人单位登录“天天问津网”,在线填写《引进人才“绿卡” 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保存导出后打印; 第2步:用人单位提交【落户材料A】至区人社局; 第3步:用人单位接取区人社局通知后,在线提交《引进人才“绿卡” 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第4步:用人单位领取调令,并登录根据“公告区”准迁证领取通知自行领取; 第5步:用人单位持调令到调令抬头标示单位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单,抬头填写: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

不能出具上述材料,须出示相关说明; 第6步:申请人持《准迁证》返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7步:申请人持人事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单(或说明材料)、户口迁移证到天津市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报道; 第8步:用人单位持【落户材料B】交至区人社局;将人事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单交至区人社局入档,办理档案存入手续。 材料清单 1.《引进人才“绿卡”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正反面打印盖公章,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明身高、体重、血型、婚配、住址和电话); 3. 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备案表》、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复印有实质内容页); 5. 人事档案、《同意调出函》;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贴于A4白纸上方); 7.《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8. 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9. 户口迁移证; 10.准迁证第三联。 上述所有材料凡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落户材料A】:1、2、3、4、5、6; 【落户材料B】:2、3、4、7、8、9、10。 咨询电话:.(具体办理人才引进,请提前致电咨询。)

上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办理过程中档案相关问题解答

上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办理过程中档案 相关问题解答 一档案应该存放在哪? 已调入上海的,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现单位(需有档案保管权限,一般大型国企、学校、科研院所);在外地的,一般在户籍地人才中心或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在外地单位工作过)。不知道的档案在哪里的,建议从大学,或者研究生毕业的学校开始查起。若档案还在自己手里,请及时到户籍地人才建立档案,以备需要时调档到上海,上海不接受个人持有的档案。 二档案里有什么材料? 上海要求人事档案应从高中阶段开始,一直填写到现单位。必要的材料包括从高中起(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大学,报到证(上海非必须),以及每家工作经历(有的可能已经入档,没有的会要求补退工单,离职证明),职称材料(若有,可以补)。 三档案如何调入上海? 应有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本人凭调档函,或委托他人至户籍地人才中心,通过“机要”方式邮寄至上海。不能自带档案,或者通过快递方式邮寄。 转递规范要求如下: a) 档案受理窗口可以接收由教育部门所属各大专院校及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EMS 国家邮政通道转来的毕业生档案; b) 除上述毕业生档案外,其余人事档案仍依据中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 号)文件精神转递。

四什么是机要方式? 一种很机要的方式。由党、政、军、企等机关保密(机要)部门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邮件传递形式之一。作为一种特殊的邮件种类,其有着与普通邮件不同的交寄、分拣、投递、接收方式。邮局有专门途径保障其安全。 五上海区县人才说档案不在户籍地人才中心,不给开调档函,怎么办? 先找到档案的去处,然后自己把档案迁回户籍地人才中心,上海再开调档函,调档到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 六外地集体户口,当地要求档案调走户口就要调走,应该怎么办? 此类情况上海人才中心会出具“核档函”,暂时不调档,让档案保管单位协助核查档案。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自己向档案保管单位承诺先调走档案,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现在居转户、人才引进办理时限很长,承诺一定时限迁走户口,有一定风险。 七档案遗失了怎么办? 逐条补齐。学生时期,从高中开始,到大学毕业,去所在学校补,学校已经不存在的,去当地教育局咨询。工作时期,如前,逐个单位补离职退工证明。八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到上海? 九档案到上海以后开始准备哪些东西? 上海经历:居住证期间,补退工单(存档联);无居住证期间,离职证明 外地经历:最后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是必须的,是否要求外地所有的离职证 明咨询公司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毕业报到证和转正定级表:这个上海不是必须的,没有的话没关系。 十哪些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官方版(修订编写)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申报单位:上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xxxxxxxxxx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时间:xxxxxxxxx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姓名曾用名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日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籍贯 一寸照片 婚姻状况职务手机号码 最高学历相应学位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主申请人-户籍迁移及档案情况 户口迁出地地址 户口迁出地 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类别 户口迁入地地址 户口迁入地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现档案保管单位 在沪档案接收单位 主申请人-教育经历(从大学顺序填起,特殊人才可从中学或相应的职业教育顺序填起) 起止时间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是否全日制 主申请人-工作经历(从初次参加工作顺序填写,待业请填写在工作经历中,填写待业及时间段) 起止时间国家/地区工作单位部门、岗位或职务主要工作内容 主申请人-就业信息 是否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 是否有试用期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

奖项名称荣誉等级获得日期 主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及专业特长 主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职称名称职称等级获得日期 主申请人-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资格名称获得日期在沪注册日期 资格名称获得日期可聘中(高)级职称 主申请人-职业技能工种 工种名称级别获得日期 配偶随调 配偶-基本情况 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籍贯民族最高学历相应学位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国籍结婚时间 工作单位配偶随迁类型 配偶-户籍迁移及档案情况 户口迁出地地址 户口迁出地 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类别 户口迁入地地址 户口迁入地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现档案保管单位 在沪档案接收单位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且乙方承诺在落户后至少为甲方服务满年,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并允许乙方落户于甲方集体户。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初审乙方材料,帮助乙方办 理人才引进申请手续。 2.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乙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深户落 户手续,协同公安部门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3.乙方在甲方办理手续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虚假而无法办理引进手续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或赔偿。 4.甲方帮助办理引进手续如涉及到档案托管费、工本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办理入户的申报成功后,需由乙方亲自到场的领取“入户指标卡”、取消原户籍、上户口、办理新身份证等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5.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如因国家或深圳市相关政策或甲方的人才引进战略调 整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或暂停办理的,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不因人才引进手续能否办理或暂停办理而受影响。 6.乙方领取深户户口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人力资源集体户管理员管理,并 在领取新身份证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印件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新身份证复印件次月向社保局提交社保修改信息,具体实施日期按社保局审批为准。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通畅。 7.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从事甲方指定的 工作至少满年;在此工作年限内,乙方以任何理由(包括求学深造、身体原因等)、

上海人才引进

获得上海户口的途径:1、人才引进:人才引进程序:(1)单位备齐材料;(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2、夫妻分居政策:2.1 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2)配偶一方是博士;(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2.2 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2.3 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具体条件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以上申请上海户口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对大家以帮助。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 一、关于应届生身份 很多同学,在毕业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的接收单位。实际上,国家规定,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都有两年的择业期,这期间只要没有签订“三方协议”,(注意是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实习学生都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就算是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不同的就是,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关系,不存在接收关系,不处理档案和户口。而三方协议一旦签订,是一式三份(有的学校是两份),表示单位,学校和本人都已经接受了派遣关系。那就会给出“报到证”,一旦报到,就类似于七八十年代的那种分配了。就表示已经是就业人员。 所以,如果没有心仪单位,或者还想年底参加考公的同学,一定不要随便把三方协议签出去。可以暂时保管起来,保留好应届毕业生身份。 二、关于户口档案存放处 如果要落户北京,一般都要经过漫长等待。很可能毕业的时候,户口档案(以下简称户档)还暂时不能迁过来,需要缴纳一定时间社保才可以。为此,我们的户口和档案就需要一定时间存放在。通常学生的档案都是在学校,户口分为在自己出生地,未迁出。和已经迁到学校两种。我属于户口、档案都在学校的那一种。实际上,国家规定两年择业期内,户档是可以留在学校的,但现在学校往往狠心的不给留存。因为毕业生量太大,而且毕业后往往难以管理,很多学校不愿意揽这个摊子,通常都会告诉你不能留下,必须迁回原籍或放在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1.放在学校 如果可以搞定学校行政的老师,给你放在学校,这是最最最最方便的方式,但考虑到学校有寒暑假,也有发生异常的可能。但权衡来讲,是最方便的做法。 如果搞不定,就只剩两种选择。一是,迁回原籍,自己原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者放在自己上学所在省份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迁回原籍 迁回原籍的话,户口也会跟着回去。具体放回家家里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还是放回人才中心需要自己确认。总之,如果迁回原籍,真正落户时,需要到学校开个“已迁回原籍”的证明。当然,这个难度非常小,只要保存好当时的迁移证,学校一般不会不给开。 档案放在自己家乡,无论在哪里先工作,办理的话,都有爸妈在家,而且自己家里的办事机构,如果需要开证明,找熟人,也很方便。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

上海人才别进落户靳政礙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的新政策,欢迎阅读!!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五类人可直接落户 市人社局昨天发布《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从11月1 口起,上海在引进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上,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项政策上突破现有政策。 此次出台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共有条具体内容,主要从评价方法、引进标准、引进对象、政策梯度、办理便捷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实施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强化市场导向,主要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行业协会)等市场化方法引才聚才。在引进标准方面,突出能力贡献,尊重人才价值。在引才对象方面,重点引进五类人才: 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 《实施办法》的申请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种可直接办理上海市人才落户人才创业人才

■居住证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0分。 ■居转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 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 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卿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 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直接落户: 获得科技企业卿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xx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 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 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居住证积分:

上海市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上海市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7、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14、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落户材料清单

人才引进落户材料清单 (所有材料都需要验证原件) (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1、领取方式: 填写excel版“人才引进申请表格”(见附件2),填写完后将表格发至邮箱:zhou_ye@https://www.wendangku.net/doc/7617399756.html,。人力资源部会在7个工作日内会发送信息确认邮件,信息确认后会进行网上申报并发送PDF版申请表,下载打印即可。如7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信息确认邮件,请重新发送一次。 2、人才引进申请表格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曾申请过上海市居住证,填写内容尽量与居住证申报时填写内容保持一致。如居住证申报时的信息与目前实际情况不符,请以目前实际情况为准填写。 2)调出单位意见 “调出单位意见”处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填写并加盖人才中 心的章,填写内容可参考如下:政治表现良好,业务素质高,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遵纪守法,爱国爱党。同意档案调出。(其中下划线部分必须体现) 如之前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已将档案调入上海市人才中心保管的,请至人力资源部开具介绍信,前往档案所在的人才中心,开具档案保管证明。 档案在学校或者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类似机构的,需要先

将户口和档案退回原籍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调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司公章(提交材料后,人力资源 部会统一处理)。如配偶非我公司员工,则由其单位加盖公章。(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两者提供之一即可) 1、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必须注明“非农业”、“城镇”或“居民”字样 2、户籍证明一般默认三个月有效期,建议最后再开具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上所显示的信息需与提供的其他材料相一 致(如学历、婚姻、子女等),单位信息需要注明公司名称或者留白 4、对于无法开具非农业证明的解决方案 1)如仍保留着旧的有非农业字样的户口本,可作为辅助材料与 新户口本一并提供,但必须保证旧的户口本上的户籍地址与新的完全一致; 2)由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上手写“非农业户口”字样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红章; 3)由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上写明“XX省于何 时户改,取消农业与非农业之分,XXX在户改前属于非农业户口”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红章; (四)婚育状况证明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且乙方承诺在落户后至少为甲方服务满—年,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并允许乙方落户于甲方集体户。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初审乙方材料,帮助乙方办理人 才引进申请手续。 2.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乙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深户落户手 续,协同公安部门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3. 乙方在甲方办理手续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虚假而无法办理引进手续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或赔偿。 4. 甲方帮助办理引进手续如涉及到档案托管费、工本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办 理入户的申报成功后,需由乙方亲自到场的领取“入户指标卡”、取消原户籍、上户口、办理新身份证等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5. 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如因国家或深圳市相关政策或甲方的人才引进战略调整等 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或暂停办理的,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不因人才引进手续能否办理或暂停办理而受影响。 6. 乙方领取深户户口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人力资源集体户管理员管理,并在 领取新身份证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印件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新身份证复印件次月向社保局提交社保修改信息,具体实施日期按社保局审批为准。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通畅。 7. 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从事甲方指定的工作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0〕28号,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二日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申办条件 (一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四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

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五办法第五条第(四款所称“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 (六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所称“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七办法第五条第(八款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的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八办法第五条第(九款所称“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 (九办法第五条第(十款所称“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的标准,由投资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订,经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申办材料 (十办法第六条第(四款所称“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文档

2020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文档 Document Writing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五类人可直接落户 市人社局昨天发布《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从11月1日起,上海在引进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上,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项政策上突破现有政策。 此次出台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共有12条具体内容,主要从评价方法、引进标准、引进对象、政策梯度、办理便捷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实施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强化市场导向,主要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行业协会)等市场化方法引才聚才。在引进标准方面,突出能力贡献,尊重人才价值。在引才对象方面,重点引进五类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

《实施办法》的申请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五种可直接办理上海市人才落户人才 创业人才 ■居住证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居转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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