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您好!今年生存认证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劳社厅[2004]8号文件规定,请您持此份表及身份证,到您现居住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于6月24日前将此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并寄回我局。超过时限,我局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此表寄达后在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