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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符合性声明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符合性声明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符合性声明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符合性声明

本单位于年月日从(国家或地区)进口的食品接触产品为、数量为,该批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上述货物如被有关监管机构检出不合格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其不合格,我单位保证在被告知检验结果或获知相关不合格情况的30日内实施召回或按海关的要求进行不合格处置。

本声明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收货人(盖章):

年月日

(续下页)

一、产品基本信息

二、预期使用条件

预期与食品接触层(或部件)信息,以及预期使用条件。

三、适用的标准、限制性要求及符合性

(一)原料和添加剂使用的符合性

该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符合以下标准的相关规定(在合适的材质处打勾):

□树脂GB 4806.6-2016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涂层GB 4806.10-2016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金属制品GB 4806.9-2016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添加剂GB 9685-20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卫计委相关公告(请列明):

(二)产品总迁移限量符合性

在预期的使用条件下测试,该产品或相关部件符合相关标准对总迁移量的规定,具体测试数据见附件1的测试报告。

(三)产品受限物质信息和符合性(可选对应的材料和制品)

具体产品材质、受限制物质信息、限量指标和符合性见下表所列,受限物质测试数据见附件2的测试报告。

(1)金属材质

依据标准:GB 4806.9-2016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填写说明:

1. 如材料成分与我国GB标准完全一致,则按GB标准填写,例如不锈钢S30408;若与国家标准

不一致,请填写相关材料成分及其质量分数;

2. 牌号参考标准:不锈钢GB/T 20878和GB/T 221,铜合金 GB/T 5231,铝合金 GB/T 3190等;

3. 多金属镀层应由外向内填写(镀层成分一般以100%纯材质考虑),例:镀银/镍。

(2)塑料材质

依据标准:

GB 4806.6-2016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填写说明:

1. 树脂名称指的是GB 4806.6-2016附录A列出的中文全称

2.有多种中文名称的以CAS号为准,没有CAS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

(3)硅橡胶

依据标准:

GB 4806.11-2016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9685-2015

填表说明:

1. 基础聚合物名称指的是GB 4806.11-2016附录A列出的中文全称

2. 橡胶种类请填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硅橡胶等3类中的一类;

3 天然橡胶的,不用填写GB 4806.11-2016附录A中的要求;

4. 合成橡胶的,根据GB 4806.11-2016附录A中表A.1的要求填写;

5. 硅橡胶的,根据GB 480

6.11-2016附录A中表A.2的要求填写;

6. 有多种中文名称的以CAS号为准,没有CAS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

(4)涂料及涂层

依据标准:

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GB 9685-201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填表说明:

1. 基础树脂名称指的是GB 4806.10-2016附录A列出的中文全称

2. 有多种中文名称的以CAS号为准,没有CAS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

(5)纸和纸板

依据标准:

GB 4806.8-2016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9685-201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填表说明

1. 有多种中文名称的以CAS号为准,没有CAS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

(6)陶瓷

依据标准:GB 4806.4-2016 陶瓷制品

(7)玻璃

依据标准:GB 4806.5-2016 陶瓷制品

(8)搪瓷

依据标准:GB 4806.3-2016 搪瓷制品

(9)奶嘴

依据标准:GB 4806.2-2015 奶嘴

填表说明

1. 原料名称指的是GB 4806.2-2015列出的原料名称或GB 4806.6附录A列出的树脂中文全称;

2. 有多种中文名称的以CAS号为准,没有CAS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

(三)生产管理符合性

生产企业依据GB 31603-201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标准要求建立了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予以有效执行,符合GB 31603标准的要求。

(四)非有意添加物符合性

基于所收集的成分信息的评估,以及采用质谱分析技术进行筛查分析,确认该产品所迁移的非有意添加物符合GB 4806.1-2016中2.13条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XXX产品符合GB 4806.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

求》中3.1~3.7条款的要求。

附件1:总迁移量测试报告

附件2:限制物质测试报告

符合性声明(中间材料)

附件2: 符合性声明(中间材料) 商品名称:XXXX 化学名称(适用时):XXXX 生产商(适用时):XXXXXX 联系方式(适用时):XXXXXX 声明方: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 法规符合性:产品符合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 全要求》适用于本产品的要求,基础树脂符合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要求,添加剂符合GB 9685-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及相关公告要求。产品 生产过程符合GB 3160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 通用卫生规范》适用于本产品的要求。产品中有限制要求的物质名单及限制 性要求见附件。 使用提醒:除法规/标准要求以外的,需提示下游用户的使用规范和注意事项,如加工 温度、工艺要求、与其它材料的相容性以及中间材料的应用情况等。 责任声明:以上信息仅限我司生产/提供产品的合规性承诺,不包括经销商和下游使用 者加工使用以及运输过程中引入或反应生成的物质。 签名: 日期:

附件:产品中有限制要求的物质名单及限制性要求 (下表中信息仅为几种传递信息方式的示例,不代表任何产品的实际情况) 注:a)原则上应披露所有有限制性要求的物质的名单(即中文名称或编号),当有限制性要求物质涉及企业核心商业机密时,与下游客户沟通后,可采用企业唯一且可溯源的代码表示。但监管机构审查时,配合下游溯源披露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 b)限制性要求包括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残留量限量、迁移量限量(SML、SML(T))以及法规/标准中给出的其它要求。(如接触食品类别或使用添加的限制等。)限制性要求的物质是必须披露的,如上表中残留量限制。 c)当采用代码表示时,应给予类似说明:该组分的物质名称和编号涉及我司内部的商业机密,故采用内部代码表示, 具体代码信息不影响GB4806.1,GB9685和/或GB 4806.6所需的有限制物质信息的传递,如确需相关信息,请联系我司。当使用代码传递限制性要求时,相关限值性要求可以通过合并或打散来进一步保密原物质。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据了解2014年度欧盟网站RASFF Portal公布的通报信息统计分析,2014年欧盟对中国通报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共152起,与2013年的154起基本持平。2014年欧盟对华通报案例数占其对全球通报总数(184起)的%,较2013年%的比例

二、德国LFGB 《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 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LFGB认证包括的测试项目:(有毒有害成分);test (感官性测试) 一般情况下,LFGB 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 1. 样品及材料的初检;

2. 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 3. 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4. 金属:成分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5. 硅树脂:可转移或可挥发有机化合物测试; 6.特殊材料:根据德国化学品法检验化学危害。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法国法规不仅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如:带有机涂层的炊具,除涂层表面需测试外,对作为基材的金属也有对应的要求。测试项目的特殊之处:French DGCCR特殊之处在于法国要求镀层和里面的材料需分开进行测试。 表2:法国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一般塑料制品PE PP全面迁移测试 .PVC塑料制品全面迁移测试,氯乙烯单体测试 三聚氰氨树脂制品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出量测试 陶瓷、玻璃、水晶制品铅、镉溶出量测试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 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卫生部出台了8项食品接触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对塑料、橡胶、搪瓷、陶瓷、涂料等8类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管理性规定,但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这些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废止。目前,我国正在构建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同步建立多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在标准构建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涉及到整个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的原则性问题需要加以明确,在缺乏相应管理办法的情况下,急需建立相关标准,为现行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供出处,为其他配套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规范的管理提供依据。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本标准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张俭波、朱蕾、张泓、王竹天、邓陶陶、鲁杰。 本标准修订以《食品安全法》为基本依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2014年3月,评估中心启动标准修订工作。为了保证本标准能够充分解决相关问题,起草组向食品接触材料国家安全标准起草单位、相关行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标准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原则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收集,并对美国、欧盟、日本、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这些规定在我国监管方式和行业现状下的可行性。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了数次研讨会,对于标准制定原则、亟待解决问题、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研讨,并重点关注本标准与GB968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等其他相关标准的协调问题。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1月,起草组将标准草案向相关专家、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15家单位的50余条意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起草组与相关专家、协会进行了沟通,根据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完善。2015年2月,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SPS通报。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一)关于标准名称 为明确体现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及其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标准名称定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二)关于适用范围 本标准控制的是所有可能和食品接触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因此范围中规定“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信息”,并明确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三)关于术语和定义 此部分规定了本标准中涉及的13项术语和定义。包括“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组合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总迁移限量(OML)”、“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残留量”、“最大残留量(QM)”和“非有意添加物质”。 由于原标准体系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不能全面概括和明确描述标准所适用产品的范围,因此,以《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以及“食品经营用工具、设备”定义为基本依据,参考欧盟和美国相关定义,标准引入“食品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和检测知识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一、食品接触材料概述 食品接触材料,又称食品包装材料、间接食品添加剂,常见英文缩写为FCMs(Food Contact Materials食品接触材料)。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欧盟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或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或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 美国FDA定义:间接食品添加剂 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接触的物质,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而这些物质本身并不用来在食品中产生任何效应。食品接触材料出现于食品中,可能是由于这些物质向食品的迁移,或由于意外萃取而出现于食品中。 2、主要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 陶(搪)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 其包含的产品类别有: 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及器皿、餐厨具、家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生产加工机械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为人们对食品安全一个新的关注点。目前,由于我国出口的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已影响到我国此类产品的出口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来源于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1126216.html,/FrontEnd/news/news_detailed.jsp?id=70104&cid=58702 一、食品接触材料概述 食品接触材料,又称食品包装材料、间接食品添加剂,常见英文缩写为FCMs(Food Contact Materials食品接触材料)。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欧盟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或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或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 美国FDA定义:间接食品添加剂 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接触的物质,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而这些物质本身并不用来在食品中产生任何效应。食品接触材料出现于食品中,可能是由于这些物质向食品的迁移,或由于意外萃取而出现于食品中。 2、主要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 陶(搪)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 其包含的产品类别有: 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及器皿、餐厨具、家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生产加工机械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

TUV符合性声明样稿(中英文)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Manufacturer: ABC Medical Devices Co., Ltd. No.107, Super Road, Sanya, 530012, China European ZYX Regulatory Affair Service Co., Ltd. Representative: Str. UbRtse, Berlin, D-09856, Germany Product Name: Patient Monitor Model Number: P20, P22 and P24 (Start from S/N 04100001) UMDNS Code: 16484 Classification (MDD, Annex IX): IIb, rule 10 Conformity Assessment Route: Annex II.3 We herewith declare that the above mentioned products meet the transposition into national law, the provisions of the following EC Council Directives and Standards. All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s are retained under the premises of the manufacturer. 符合性声明 制造商:XX医疗器械公司 XX地址 欧盟代表:XX 地址 产品名称:XX 产品编号:XX 欧盟通用医疗器械编号(UMDNS Code:):XX 分级(按照MDD的分级):XX 符合性评估依据:XX 我们宣告以上提到的医疗器械符合国际法律法规,欧盟的医疗器械指令和标准。所有的文档都以制造商为前提进行保存。 DIRECTIVES General applicable directives: Medical Device Directive: COUNCIL DIRECTIVE 93/42/EEC of 14 June 1993 concerning medical devices (MDD 93/42/EEC). Amended by DIRECTIVE 2007/47/EC of 5 September 2007 Standard Applied: EN980:2008 EN1041:2008 EN ISO 13485:2003/AC:2007 EN ISO 14971:2007 EN 60601-1:1990+A1+A2 EN 60601-1-1:2001 EN 60601-1-2:2001 EN 60601-2-49:2001 EN 60601-1-6:2004 指令 主要适用标准: 医疗器械指令:1993年6月14日有关医疗器械的指令,标准委员会93/42/EEC 2007年9月5日修订2007/47/EEC 引用标准: EN980:2008 医疗器械标签中使用的图形符号 EN1041:2008医疗器械厂商提供的信息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定稿版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 料的要求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据了解2014年度欧盟网站RASFF Portal公布的通报信息统计分析,2014年欧盟对中国通报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共152起,与2013年的154起基本持平。2014年欧盟对华通报案例数占其对全球通报总数(184起)的82.61%,较2013年69.06%的比例上升了超过13个百分点。 主要为产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不合格、感官检测不合格等;而安全卫生检测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重金属、初级芳香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总迁移量、三聚氰胺迁移量、有机挥发物超标等。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欧美国家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规及测试项目。 一、欧盟相关法律法规-1935/2004/EC (EC)No.1935/2004(RegulationNO. 1935/2004/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是欧盟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物质总量提出了严格限定。法令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 1. 释放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 2. 导致食品成分不能接受的改变; 3. 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表1: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及标准

史上最全食品接触材料培训(内部)

一、概述 1.什么是食品接触材料 随着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由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餐厨具等食品接触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的定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是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内壁涂料。 ?陶瓷/玻璃/搪瓷 ?塑料类 ?金属类 ?涂层类 ?硅胶类 ?橡胶类 ?木材类 ?纸/纸板类 2 为什么要测试? 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对于食品安全有着双重意义:一是合适的包装方式和材料可以保护食品不受外界的污染,保持食品本身的水分、成分、品质等特性不发生改变;二是包装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会向食品中发生迁移,如果迁移的量超过一定界限,会影响到食品的卫生。随着食品科技和包装工业的迅速发展,许多新型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不断出现,如何对各类包装材料在食品中的应用进行规范和管理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食品接触材料可能向食品迁移本身的化学成分,影响食品的卫生安全; 食品接触材料还可能改变食品的感官特性。 二、目前应用的法规 针对目前各种食品级材料和制品的法规要求,不仅各个国家的要求不尽相同,对不同材料的要求也各有差别,甚至对同种材料在不同使用条件下也制定了不同的要求。因此,在进行食品接触材料管控的时候,需要明确产品的出口地区、材质和使用条件。常见的各国食品级法规如下:

美国联邦法及FDA执法政策指导 一基础了解 在美国各地、各州都拥有涵盖了食品生产包装和配送领域的严密管理和监测体系,来确保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卫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食物和包装食品的供应国。其中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在这一过程中起了很关键的作用,它对食品接触安全法规的规定是十分具体,复杂的。对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美国FDA认为食品包装材料属于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范围。FDA 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包括了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添加、接触食品成为食品成分或者影响食品性质的所有物质,因包装、储存或其他加工处理过程而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属于间接添加剂。美国联邦法典第21 卷《食品、药物和化妆品》的第174、175、176、177、178 部分(21.CFR.Part;174.175.176.177.178)对食品添加剂有详细的规定。 美国食品级法规US Food Grade:U.S. FDA CFR 21 Part 175-189 & FDA CPG 7117.05, 06, 07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U.S. FDA =United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美国联邦法案 Compliance Policy Guide (CPG): 美国FDA执法政策指导 CFR are mandatory regulations in 52 states of U.S.在美国52个州内强制执行 ? 21 CFR = Food and Drugs 食物和药品 ? 21 CFR 175 = Adhesives and coatin g 胶水和涂层 ? 21 CFR 176 = Paper and paperboard纸和纸板 ? 21 CFR 177 = Polymers (plastics and fabric)聚合物(塑料和纺织品) ? 21 CFR 181.32 = Acrylonitrile copolymer (A < 30%)丙烯腈共聚物(丙烯腈单体< 30%) Compliance Policy Guide (CPG): 美国FDA执法政策指导 ? CPG 7117.07 = Lead content in ceramic food wares 瓷制食物器皿中铅含量 ? CPG 7117.06 = Cadmium content in ceramic food wares瓷制食物器皿中镉含量 ? CPG 7117.05 = Lead content in silver-plated food wares镀银食物器皿中铅含量 二测试选择 Components need to perform FDA test: 需要FDA测试 ?Direct food contact components 直接食物接觸部分 ?Lids / stoppers 蓋/塞子 ?Gasket rings 密氣墊/圈 ?Toys imitate food contact articles (e.g. cooking sets) 模仿接觸食物的玩具 Components NO need to perform FDA test: 无需FDA测试 ?Will not contact with food under normal and foreseeable use 在正常和可預見的用途之下,不會接觸食物 ?Handles (such as cups, pitches) 柄,把手 ?Exterior area of food containers 食物容器的外部 ?Will be removed before use 在用之前將被去除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项目

3 塑料GB 7105-86食品容器过氯乙烯内 壁涂料卫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 ≤30mg/L GB/T5009.60-2003 65%乙醇浸泡液,≤30mg/L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10mg/L 铅(Pb)4%乙酸浸泡液,≤1mg/L 砷(As)4%乙酸浸泡液,≤0.5mg/L GB/T5009.11-2003 氯乙烯单体残留量≤1mg/kg GB/T5009.67-2003 4 塑料GB 9680-88食品容器漆酚涂料卫 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30mg/L GB/T 5009.60-2003 65%乙醇浸泡液,≤30mg/L 水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30mg/L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10mg/L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浸泡液,≤1mg/L 甲醛4%乙酸浸泡液,≤5mg/L GB/T 5009.61-2003 / GB/T 5009.178-2003 游离酚水浸泡液,≤0.1mg/L GB/T 5009.69-2003 5 塑料GB 9681-88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 成型品卫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30mg/L GB/T5009.67-2003 20%乙醇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150mg/L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10mg/L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浸泡液,≤1mg/L 氯乙烯单体≤1mg/kg 脱色试验浸泡液:阴性 — 3 —

冷餐油或无色油脂:阴性 6 塑料GB 9682-88食品罐头内壁脱模涂 料卫生标准 游离酚 水浸泡液 617#涂料:----- , 214#涂料:≤0.1mg/L, XE2#涂料:----- GB/T 5009.69-2003 重金属(以Pb计) 617#涂料:----- , 214#涂料:-----, XE2#涂料:≤1.0mg/L, GB/T 5009.60-2003 甲醛 617#涂料:----- , 214#涂料:≤0.1mg/L, XE2#涂料:≤0.1mg/L, GB/T 5009.69-2003 / GB/T 5009.178-2003 高锰酸钾消耗量≤10.0mg/L, GB/T 5009.69-2003 蒸发残渣 水浸泡液,≤30mg/L 4%乙酸浸泡液,≤30mg/L 20%乙醇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30mg/L 7 塑料GB 9686-88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 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30mg/L GB/T5009.60-2003 GB/T5009.70-2003 65%乙醇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30mg/L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10mg/L 重金属(Pb)4%乙酸浸泡液,≤1mg/L 8 塑料GB 9687-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 型品卫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30mg/L GB/T5009.60-2003 65%乙醇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60mg/L — 4 —

欧盟符合性声明模板_整理标准换版供方符合性声明模版供参考

标准换版供方符合性声明模版供参考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标准换版“供方符合性声明”模版(供参考) 标准换版供方符合性声明 (填写公司名称)声明:以下产品经(填写实验室名称)测试合格,确认符合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标准,申请换新版标准证书,并自愿接受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实施的获证后监督抽样要求。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联系人: 电话: (公司签章) 日期:

附件: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企业符合性声明规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企业符合性声明规范 目录 一、适用范围 (2) 二、声明内容 (2) 三、声明依据文件 (3) 四、声明方式 (3) 五、登记要求 (4) 附件1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符合性声明技术指南 (5) 附件2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企业符合性声明格式 (9)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企业符合性声明规范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制度,规范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符合性声明”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所指的电子电气产品是指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在直流电1500伏特、交流电1000伏特以下的设备及配套产品。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进口到中国境内的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者开展符合性声明的工作。企业需对产品和声明一致性负责。 二、声明内容 对于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符合性声明”内容应至少包括《管理办法》要求的“产品含有的有害物质、环保使用期限、包装物材料名称”等标注,以及证明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对限用物质的限值要求而开展的污染控制符合性评定活动的结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检测

一、食品接触材料概述 食品接触材料,又称食品包装材料、间接食品添加剂,常见英文缩写为FCMs(Food Contact Materials 食品接触材料)。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欧盟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或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或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 美国FDA定义:间接食品添加剂 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接触的物质,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而这些物质本身并不用来在食品中产生任何效应。食品接触材料出现于食品中,可能是由于这些物质向食品的迁移,或由于意外萃取而出现于食品中。 2、主要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 陶(搪)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 其包含的产品类别有: 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及器皿、餐厨具、家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生产加工机械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为人们对食品安全一个新的关注点。目前,由于我国出口的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已影响到我国此类产品的出口贸易和信誉。因此,为维护我国出口此类产品的信誉和贸易正常的发展,加强对出口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器具的检验监管工作刻不容缓。 1、综观欧盟、美国、日本等国的核查通报的质量问题为: 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超标; 金属制品:镍、铬、锰、锌、铁等金属迁移量超标以及内涂层脱落; 塑料制品:甲醛、芳香胺等有害物质迁移量超标、邻苯二甲酸酯超标以及有异味等。 2、食品接触材料的重要安全性事件

橡胶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奶嘴和食品接触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 2通用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中各条款的规定。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聚合物料应符合附录A的相关要求。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4添加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及其他相关规定。 4其它 4.1 迁移试验 4.1.1 一般要求 迁移试验应符合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规定,本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1.2 特殊规定 4.1.2.1 食品模拟物 如材料或制品在植物油中发生了实际使用条件下不可能发生的溶胀、变形等变化时,可选择50% (体积分数)乙醇溶液作为油脂类食品的模拟物。 4.1.2.2 总迁移试验条件 总迁移试验条件选择应符合GB 31604.1-2015中5.2条规定,对于与食品接触温度小于等于40℃、接触时间小于等于24h的材料及制品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总迁移试验条件 4.2 标签标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终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

用安全要求》的规定。如产品含有天然乳胶,应标明“产品含有天然乳胶”。

附录A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原料要求A.1天然橡胶为从植物源巴西三叶橡胶树得到的顺式-1,4-聚戊二烯。 A.2合成橡胶聚合物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合成橡胶中允许使用的聚合物清单

新《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解读

新《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解读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卫生部出台了8项食品接触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对塑料、橡胶、搪瓷、陶瓷、涂料等8类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管理性规定,但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这些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废止。目前,我国正在构建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同步建立多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在标准构建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涉及到整个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的原则性问题需要加以明确,在缺乏相应管理办法的情况下,急需建立相关标准,为现行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供 出处,为其他配套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规范的管理提供依据。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本标准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承担标准起草工作。主要起草人:张俭波、朱蕾、张泓、王竹天、邓陶陶、鲁杰。本标准修订以《食品安全法》为基本依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2014年3月,评估中心启动标准修订工作。为了保证本标准能够充分解决相关问题,起草组向食品接触材料国家安全标准起草单位、相关行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标

准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原则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收集,并对美国、欧盟、日本、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这些规定在我国监管方式和行业现状下的可行性。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了数次研讨会,对于标准制定原则、亟待解决问题、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研讨,并重点关注本标准与GB 968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等其他相关标准的协调问题。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1月,起草组 将标准草案向相关专家、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15家单位的50余条意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起草组与相关 专家、协会进行了沟通,根据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完善。2015年2月,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向社 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SPS通报。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一)关于标准名称为明确体现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及其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 准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标准名称定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二)关于适用范围本标准控制的是所有可能和食品接触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的安全,因此范围中规定“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符合性声明(终产品)

附件3: 符合性声明(终产品) 产品名称:XXXXX(符合性声明对象的产品名称) 产品材质:XXXX(根据相关产品标准标要求标识产品材质,对于复合、组合材料及制品 可以列表的形式体现各层材料或部件的材质) 生产商:XXXXXX 联系方式(适用时):XXXXXX 声明方:XXXXXX 联系方式(适用时):XXXXXX 产品使用条件a):可以或不可以接触的食品/食品类型、与食品接触的使用条件限制(接触时 间和接触温度)、最大面积体积比(或最小容量)和重复使用情况等。 符合法规:产品符合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 全要求》、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 剂使用标准》和GB 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塑料 树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适用于本产品的相关要求。产品生产过程符合GB 31603-2015《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法规符合性说明:产品对上述法规技术指标的符合情况见附件。 责任声明:我司对所提供产品试样、产品信息、测试报告的真实性及配方的变更负法律 责任。产品使用者对正确使用该产品负有法律责任。 a)对于终产品,其符合性声明中必须说明产品的安全使用条件,其说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 容。当不做任何说明时,则意味着产品可在任何条件下使用。 签名: 日期:

附件:产品技术指标法规限量要求及其符合性一、基础理化指标符合性 二、有限制物质限量指标的符合性 1.特定迁移量指标的符合性 2.残留量指标的符合性

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声明 (适用于包装材料对原材料和婴儿尿布,离型膜及国际镍业的产品) 重要的背景信息: 请注意,消费者必须是安全的。文章根据法律约束力的欧洲指令为一般产品的安全[1],特别是在德国代码食品、消费品及饲料(LFGB)[2]。 此外非诉讼要求必须考虑由于安全认知表现在公众舆论。 因此必须有Ontex原材料检查以下合规规,则能够适用于不同的原料。 另外欧盟条例注册、评估、许可与限制的化学品(达到)[3]要求下游用户必须达到一定的义务,文章根据第7条完成欧盟规定。 请填写这份问卷,评论是否符合,附加文档是必要的。 请签署文件{(接触)负责的人!} 原料:名称… (如果原料的复合材料/化学混合物和/或涂饰剂/技术辅助请说明) 原料的类型:… (例如:无尘布(无纺布)、纤维、薄膜、胶水、机织物、非织造布、纸、高硅聚合物,磁带) CAS-No. … (如适用) 生产者/进口商:… (生产者、进口商的名字地址) 联系人:… (名字和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等 达到义务: 登记和通知的物质或文章: 1.目前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使用(见第7条(1)(B))公布的原料是一种物质? 如果“是”,请声明化学名称是/否 2.集中在原料中的重量0.1%以上是一种极高度关注物质(SVHC:见第57条)?如果“是”,请声明化学名称是/否

日期/签名 ( 位置) 参考书目/来源 [1]一般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 2001年3月12日 官方公报(OJ:http://eur-lex.europa.eu/)15/01/2002第11 L的,第4页[2]LMBG:德国食品法典,消费物品和饲料 26/04/2006 德国联邦纪事(“Bundesgesetzblatt”)第20号27/04/2006,p.945 [3]REACH法规:法规(EC)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18/12/2006 No. 1907/2006... OJL 396, 30/12/2006,第一页 [4] 27/07/1976 76/769/EEC指令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剂OJL 262 27/09/1976,p.201(以下修订) [5]德国Ordiance禁止的危险物质,制剂和物品的营销(“Chemikalienverordnung”: www.gesetze-im-internet.de/bundesrecht/chemverbotsv 13/06/2003) 德国联邦注册25/06/2003第一,p.867(以下修订) [6]指令94/62/EC有关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OJL365 31/12/1994 20/12/1994,第10页 [7]德国包装27/08/1998废物的减少和再利用条例 德国联邦纪事1998年,2379页 [8] 2002/72/EC指令,2002年6月8日来打算与食品接触到的塑料材料和物品有关的。 从15/08/2002 OJL 220,第18页(以下修订) [9]德国的建议,在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特别建议:三,第七,第九,第十五和三十六) http://bfr.zadi.de [10] AHPMA位置文件:一次性卫生用品制造商协会,布鲁塞尔,1999年2月 11] Oeko - Tex标准100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1126216.html,/chemlist/limit:htm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4〕386号),受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的委托,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承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塑料成型品》(项目编号 为ZHENGHE-2014-259)的制定工作。根据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的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项目组于2014年10月牵头成立了该标准项目的起草小组,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陈蓉芳、顾振华,主要参与人为朱蕾、张泓、卞华松、赵宇、田岩等。 为体现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可行性、前瞻性,并坚持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按照国卫办食品函〔2014〕386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总队作为项目负责单位组织成立了由生产企业、使用企业、检验机构、行业协会、监督机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起草小组,制定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先后开展了对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或组织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文献调研、食品接触塑料树脂材质类别调研、资料汇总分析等工作,从2014年10月到2015年6月间多次召开起草小组会议及扩大会议,研究讨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构架、关键技术内容等,并按照方案要求起草了《食品接触塑料树脂》(讨论稿)。向国内监督部门、检验机构、科研院所、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广泛征集意见,共发送40份,共收到反馈意见22份,其中17份无意见,5份提出修改意见15条。对征集的15条意见逐一进行研究,根据采纳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相应修改,对不采纳的意见说明了不采纳的理由。2015年7月31日将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标委会秘书处初审并上网公开征集意见。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一)标准名称 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属于食品相关产品的范畴,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对现行标准名称“塑料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以及正在修订的几项标准名称进行了比较,认为“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框架体系名称协调一致,能准确表达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不易引起误解,并与欧盟、美国相关法规基本一致。而“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从字面意思上未涵盖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塑料表面印刷油墨等,在标准的执行过程中,常常引起监督执法人员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对标准适用范围解读的不一致,使标准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食品相关产品的内涵和外延无法界定,超出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因此,最后将标准名称确定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标准也适应于食品接触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从单体及其他起始物至加工制成可供使用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成型品,要经过树脂合成、混炼造粒切片或直接添加添加剂制成颗粒、粉末、切片等塑料材料,塑料材料经高温制成薄膜、薄片或层压片、瓶坯等塑料半成品或直接加工成型为成塑料成型品。鉴于现行标准体系分为塑料树脂与塑料成型品两类标准,本次整合清理也将分别制定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及塑料成型品两项标准,从起始物至制成成型品的整个生产链条中如何科学合理地划

附录A:ODS符合性声明

消耗臭氧层物质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I)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评估供应商微软规格,《限用物质管控系统H00642》和《硬件产品限用物质H00594》中概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要求的基本一致性。特别地,本评估的意图是验证微软供应商没有使用《蒙特利尔协议中消耗臭氧层物质》严禁的或者受限的ODS,以及是否根据表格6627受限于消耗臭氧层化学物质的IRS税(以下简称“ODS 税”)。 为微软提供产品或者零部件的生产设备都要完成此表格。这意味着一个表格和一个流程图对应一个设备。发送完整声明给微软之前,请保存文档并按以下方式命名文档:贵公司名称_ODC。然后把完整表格邮件发送到:odcinfo@microsoft。 V)授权 作为上述公司的授权代表,本人声明以上披露表格所含信息真实准确。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在附件,会根据要求提供其他的文件。任何可能改变附件信息的变动(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要及时发送邮件给odcinfo@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1126216.html,进行汇报。

VI)应税ODS使用状态(如果没有使用到应税ODS,直接转到VIII章节) 注意:(参考“蒙特利尔协议中消耗臭氧层的物质”附件A-C等级I和II的ODS清单)和IRS表格6627。 VII)微软产品中目前或者历史使用应税ODS的文件(如果没有使用应税ODS,请转到VIII 章节) a.历史或者目前使用应税ODS的产品或者流程信息。 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发现含有或者有使用应税ODS的(例如:在上一章节VI ODS使用情况问题1B,2B或者2C中回答“是”的),请填写以下表格,列出产品或者生产零部件给微软。

b.在设备运作中目前或者历史使用应税ODS的文件 所使用的溶剂、清洁剂或者化学品含有应税ODS –如果在章节VI ODS使用情况3B、4B、4C、5B或者6B中回答“是”完成以下表格,同时附上一个流程图表明哪里有使用该物质。 VIII)没有使用应税ODS的证明文件 如果目前没有使用任何的应税ODS,请完成以下表格。识别目前在工厂中作为应税ODS替代品的溶剂、清洁剂或者化学品(如有必须,附上额外的表格)。附上最近购买的每一款化学品或者替代物质的发票。附上一个流程图指明物质在哪里使用。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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