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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现状与发展

城中村现状与发展
城中村现状与发展

城中村现状与发展

作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北校区的学生,我们所处地段——三元里本身属于城中村的范畴。本次实践报告,我们打算贴近我们身边的环境开展实践活动,所以以城中村现状与发展为方向进行实践。

一、基本概念

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现象。在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间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的建成面积迅速扩张,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纳入城市的版图,被高楼大厦所包围,成为了“都市里的村庄”。比较著名的城市如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武汉、广州、深圳等城中村问题较为突出。其中三元里是广州城中村的最具代表性的地点之一。

二、“城中村”产生的原因

问题的产生,总有其原因。我们既要看到其产生的内在根源,又要清楚其外在的推力。只有全面客观地分析、把握它的本质,才能为解决“城中村”问题提供科学的方法。

(一)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体制是“城中村”产生的本质原因

建国后优先发展城市,限制人口流动,制定严格的地籍和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所谓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就是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城市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在二元土地结构所有制的基础上,相应地形成了两种产权,即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正因为两种所有权的差异,造成了国家可以征用农业生产的农用地,而很难征用作为农民生活的宅基地。由于制度的差异和条件的不成熟,地籍和户籍没有统一,就保留原来的村落,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

(二)可观的租金收益是“城中村”存在的经济根源

“城中村”交通便利,房租廉价,吸引很多外来打工的中低收入者,本地居民通过出租房屋获得很大的收入。在这些巨大利益驱动和诱惑下,村民想尽一切办法,甚至违章违规加建、扩建、改建这就使原来规划不合理的“城中村”更加密集拥挤、杂乱无章。当“城中村”的房屋加建或建成后,政府想整改或拆迁非常

困难,改造的成本更高,涉及到复杂的产权和赔偿问题,在条件不允许的前提下,政府只能留存“城中村”,等待改造的时机。

(三)村落的历史渊源、传统风俗是城中村存在的因素

“城中村”有自己特定的历史文化渊源,有着浓厚的传统观念和生活风俗,表现为乡土性很浓的血缘和地缘社会意识。村民都有一种依恋故土的情感,在村民传统意识观念中,村落就是他们生存的根,是世代相传繁衍的地盘,村落改造或整体性搬迁,就意味着失去生存的根,失去繁衍生存的窝,所以部分村民极力反对“城中村”改造或拆迁。“城中村”在这种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风俗的内在意念的力量框架下,暂时留存下来。

三、“城中村”的现状

“城中村”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表现出利益性和复杂性。“城中村”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像雨后春笋般冒出,各地城市的发展情况不同,其具体现状也不一样,但都存在共同的特征。

(一)人口密度过高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三元里就是其中一个外来人口聚居的地方,更具代表性的还有广州的客村、芳村等。

(二)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环境质量差

目前城中村开发强度普遍过大,公共活动空间缺乏,环境质量低下,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大部分城中村的道路曲折不通,不能满足消防、急救、环卫等车辆通行。房屋高度无序,水、电管线混乱,煤气管道不通,在消防、抗震、抗台风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城中村建筑间距过小,采光、通风不足.建筑质量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城市整体服务功能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也影响了城市的现代化形象。

(三)社会治安欠佳

“城中村”管理滞后或不规范,警力巡查和监管有限,综合管理相对薄弱,赌博、吸毒、卖淫、打群架、超生等行为时有发生有人将“城中村”称为城市中的死角、贫民区和犯罪发生区。根据相关调查发现“城中村”的案发率和犯罪率比城市的其他地区偏高。

(四)身份没有明确,地位尴尬

“城中村”无法与城市同步协调发展,很多的城市专门为“城中村”的管理出台规章条例,把它们列为所谓的城市“特区”,这就使“城中村”更加难以融入大都市。“城中村”处在城市管理的边缘,由于政策、制度、条件的不成熟,管理的滞后,不能完全按照城市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介于城市的管理范畴和农村管理行列之间。这样尴尬的管理定位,造成许多村民享受不到城市就业、养老、低保等相应的待遇,也享受不到农村的优惠政策。“城中村”的村民对自己的身份界定很困惑,有时办理有关手续、证明等相当麻烦。

四、“城中村”要如何发展

(一)重点抓好“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

现有“城中村”人居环境的种种问题集中体现在城市基础设施不配套或配套程度低。比如道路设施、卫生设施等等。因此,从避免“城中村”问题的角度出发,必须采取基础设施建设先行的措施,进行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相协调的基础设施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在建设时序上,应尽可能早些进行。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投入必要的资金改造“城中村”基础设施,拉动“城中村”的自我改造与自我完善;同时动员村集体要积极利用自身的经济能力,加快市政基础没施的建设。

(二)加强立法,依法推进改造

由于“城中村”改造是前所未遇到的,涉及户籍、土地的变更,还有行政管理体制和城镇管理体制等复杂问题。国家的法律法规至今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因而操作上也没有统一的方法,各地城市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粗糙的管理条例。需要出台一些可操作性更细化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推进“城中村”的改造,以法律保障“城中村”改造的成果。

(三)妥善安置村民,给予合理的补偿

“城中村”改造之所以那么困难,主要是利益问题没有协商解决好,安置或补偿没有达到村民的要求。村民的房屋被拆迁后,户籍划入城市管理,身份变为城市居民,给予合理补偿,应按照城市居民的管理标准保障村民的利益,解决好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就业、子女上学问题等。只有以村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顺利、稳定地推进“城中村”改造。

(四)转变村民思想观念,提高素质,培养技能

村民在特定的群落聚居生活,由于受村俗传统文化的影响,思想观念还比较守旧,生活方式还比较单一,文化技术还比较低,缺乏竞争进取的精神。只有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他们的技能,才能为“城中村”的改造减少阻力。比如免费举办一些扫盲脱产班或技能培训班,摒除陋习,使他们的脑袋充实起来,树立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意识。知识素质高了,有了一技之长,生活就有了保障,利益得到了维护,村民对改造的抵触情绪自然就降低了。

(五)对城市的空间发展进行科学规划

“城中村”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开始时不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城中村”泛滥,问题恶化,这给我们后人很大的教训。因此,必须树立超前意识和前瞻性,规划好未来蓝图,对郊区、城市周围有可能将来再成为“城中村”的村庄、村群进行调查,了解它们的现状做到合理规划,不能让“城中村”在无序的状态下肆意发展。

城中村改造现状与政策建议

– 14 – 2012年第11卷第3期 引言 新形势下加强城中村改造模式的研究和探索,既有利于理顺城区基层管理体制,促进基层社区建设;也有利于加快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居民转变的速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改善城市地域结构,提高城市土地开发效益,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完成城中村改造,推进现代城市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1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1.1 城中村宅基地产权变更困难 城中村现有土地产权不合理是城中村的根本问题,也是城中村改造的主要障碍。在目前运行机制和经济环境下,由于城中村人口密度高,实行房地产开发赢利空间较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也不愿主动进行土地权属的转换,因此,短时期内变更土地产权将有一定的困难。 1.2 缺少资金来源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居民的拆迁及安置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目前政府无法负担如此庞大的费用。在缺少利益驱动的前提下,无法吸引多种大量资本投入,这也是城中村改造工作深入的巨大障碍。 1.3 管理体制没有良性发展 目前城中村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一开始就未能真正将其纳入城市管理的轨道,徘徊于城乡之间,在管理上缺乏系统,在发展上缺乏约束,没有得到科学、良性的发展。因此城中村改造及管理均需在体制上实施相应的改革。 1.4 政府与市场的不协调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管理过程中采用的改造原则,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政府往往 城中村改造现状与政策建议 李献军 (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054) 摘 要:城中村改造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当经济结构、农民就业方式和文化生活需要达到了城市(或城镇)发展的水平时对农村管理模式实施的一项重大变革,也是我国现行城乡二元体制下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政策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12)03-0014-02 “缺位”或“越位”,即政府在该插手干预的地方却任由市场无序获取既得利益甚至违法操作,而本应该由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地方政府却主动干预市场竞争,破坏市场机制。政府的有为与不为导致各利益主体之间得不到和谐发展,甚至由于政府不恰当的行为导致了利益主体之间的对抗,最终导致许多城中村改造难以实施,改造导致城市空间结构的不合理,偏离城市发展的目标,这些很大程度上与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界限不明确有关。 2 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建议 2.1 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努力提高项目经济利益,使城中村改造的利益普惠于众,尤其是城中村村民尽可能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改造结果的最优化,是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因此各级政府要在改造过程中掌握主动权,将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落到实处。在充分强调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的同时,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的方式,又要按照“一村一方案”进行改造城中村,将城中村划分为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要求,并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市、区、街道、村各方面的积极性,采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改造资金、方法、收益分配等问题。这样既有利于解决拆迁安置这一重大障碍,也降低了改造强度和改造成本。 2.2 突出以民为本,兼顾各方利益 城中村改造既要照顾村民利益,充分考虑农民转为市民的意愿、需求和目的,在各项政策上多向村民倾斜,让他们在改造过程中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要重视政府、改造单位的利益,做到政府、村民、改造单位三者利益的均衡。政府与改造单位之间要兼顾改造单位的利 现代建设 Modern Construction

城中村流动人口居住偏好研究——以深圳为例

城中村流动人口居住偏好研究 ——以深圳为例 邰浩 【摘要】城中村流动人口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却鲜有人关注其居住方面的诉求。在城中村改造中,流动人口往往面临着失去住所的困境。本文通过对深圳市5个典型城中村进行问卷调查,用AHP法分析了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居住偏好,并对其进行了分层统计。研究发现:城中村流动人口在择居时较关注房屋租金、交通便捷度、与就业地间距离、社会关系四项因素,对软硬件环境不太关心;不同属性的流动人口的居住偏好存在分层差异。最后基于研究成果对城中村的改造提出了“构建3+1利益协调机制、分期改造与分级改造结合、联合开发与廉租房建设结合、空间改造与功能置换结合”四项建议。研究成果对填补当前流动人口居住研究的空缺和城中村改造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城中村;流动人口;居住偏好;分层;改造建议 1.引言 流动人口[1]是指在没有改变原居住地户口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从事务工、经商等经济活动的人群。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跨市辖区的流动人口为2.21亿人,比2000年增长了82.89%①。以流动人口最为集中的深圳为例,2009年深圳市常住人口为891.23万,其中流动人口达645.2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2.4%②,且主要集中在城中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将会有更多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给城市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流动人口的安置与管理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目前,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Liu X L和Gilley 认为,城中村解决了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基本生存问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差距[2-3]。邓金杰等研究发现,流动人口由于收入偏低且不满足政府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倾向于选择租金便宜、交通方便、生活成本低的城中村[4]。闫小培提出,现有的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往往形成“开发商——政府——村民”三方的利益博弈[5],流动人口的利益被长期排除在外。冯晓英在研究北京城中村改造案例时发现,由于缺乏对流动人口的考虑,改造后大量“搬迁”人口涌入周边地区,给周边地区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担[6]。卫欣等从居住空间分布、住房来源与通勤、住房条件、居住问题与意愿四个方面研究了北京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一、总则 1.0.1 为规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以下统称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的规范和标准,遵照《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城中村改造模式分为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两大类型。 开展全面改造的城中村,必须按照本技术规定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开展综合整治的城中村,另行编制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1.0.3 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其它上层次规划及《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对规划编制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目标、模式、功能定位、土地利用、建设强度、绿地系统、道路交通、公共与市政配套设施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1.0.4 专项规划编制区,是根据城中村改造工作和相关规划要求,结合城中村的特点和改造需要划定的开展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的区域。 专项规划编制区应当包括全部由该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特区内以原行政村为单元,特区外以原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元)的村民及受继单位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内的建成区域,并结合周边地块特点和规划路网结构,按照有利于整体开发制度和实施规划管理的原则划定。在需要进行成片改造或对多个改造项目实施整体协调的地区,也可将多个城中村及相关邻接地块整体划定为一个规划编制区。 1.0.5按照城中村的区位、规模、建设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差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分为A、B 两类,不同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在内容和深度上各有侧重。 A类:特区外规模较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规划以法定图则深度为主。

深圳市城中村改造与具体改造案例分析

《京基水贝拆迁组—拆迁改造研讨会》 时间:2011-7-28 地点:水贝村京基旧改办公室 出席人:游力勇崔文来朱喜荣胡唐娟邵雷 主持人:邵雷 议题:深圳市城中村现状与旧改案例分析 章程: ◆深圳市城中村现状分析与改造的必要性 ◆城中村成功改造案例共享与失败案例分析 ◆结合案例集思广益为水贝项目出谋划策(研讨) ◆未雨绸缪下步工作应注意的地方(研讨) 一深圳市城中村现状分析与改造的必要性 城中村问题主要存在于我国南方某些城市由于改革开放和特区政策带来经济的飞跃城市化浪潮急速席卷各地部分村落转眼间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而发展初期政府因无力妥善安置村民不得已划定某些特殊地块作为原村民居住和维持生计的空间这些地块基本保持以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村民面对着周围疾风暴雨式的城市发展为寻求土地空间的最大利用自发地以其独特的发展方式对这些土地进行几乎是无序地开发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演变成今天所谓的城中村问题。 1. 深圳特区内城中村现状分析 广州市有着138个城中村,杭州市有101个城中村,武汉市有147个城中村,没有哪一个城市像深圳这样有这么多的城中村,特区内共有173个自然村,约十万栋农民房,大部分高达5—8层,有不少超过10层,面积总量逾1亿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城中村居住人口规模超过了500万。 城中村的存在一直是制约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档次的一个“瓶颈”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这里房屋建筑质量差,人员复杂,卫生状况恶劣,消防隐患大,治安问题突出。片区通过功能改造与综合整治已难以奏效,拆除重建迫在眉睫。 2. 改造必要性 A 这是提升市容市貌实现城市发展一体化的需要。 城中村地区功能定位模糊、土地使用性质的混乱、建筑物布局的随意性和风格的混杂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对城市空间总体规划产生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影响市容。从而降低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从市政建设来讲,城中村市政建设严重滞后,水电设施、排水管网、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等与城市整体严重不配套, 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因此, 要实现城市发展一体化,必须改造杂乱无章的城中村,使城中村物质形态融入到城市整体中。

城中村发展现状及改造情况调查问卷1

1.城中村发展现状及改造情况调查问卷(当地官员)所属地区(省/市/区/街道)__________ 问卷号__________ 尊敬的受访者: 您好!我们是南京大学的学生,想做一个关于城中村的调查问卷,可能会耽误您的一点宝贵的个人时间。但您的无私帮助将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您的真实所想将是我们调研成功的关键——有了您的不吝支持,我们便能为你们做的更多。 调查问卷采取匿名形式,请各位朋友如实填写,以期获得最真实的信息。 在此,我为我们的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致以真诚的歉意。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问卷说明: 1.本调查问卷的填写对象主要是城中村的当地官员; 2.请在您所要选择的项目前的“□”内打上钩; 3.如果选项内容不全面,您可以再“_______”做补充说明; 4.如对问卷中的有关问题不了解或有疑问,请随时咨询您身边的工作人员。 正式内容: 1.您如何看待我市的“城中村”问题? □A.城中村承担了廉租房的功能,为创新产业人才进入城市提供了“低门槛” □B.城中村存在着“赃、乱、差”的问题,为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C.城中村建设杂乱,影响城市形象及市容市貌 □D. 其他 2.你觉得城中村在当前的城市中有无存在的必要? □A不清楚□B完全没有必要□C有一定的必要□D非常有必要 3.你觉得市政府对本村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重视吗? □A.重视且实际工作到位□B.比较重视且工作基本到位 □C.表面重视实际不到位□D.不重视 4. 你认为制约本村最大的发展瓶颈是什么? □A.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交通条件制约□B.缺乏资金,债权债务复杂且沉重 □C.自身优势没有发掘,村集体主动性不够

浅析城中村存在问题及改造对策

浅析广东省“城中村”问题的现状特点与改 造策略 韶关学院英东农学院11园林学号:11102021069 【摘要】“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产物,是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事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中村”成为了新的社会问题,可以说是中国背景下的一种新的城市化病,“城中村”的存在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阻滞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过程。文章在分析“城中村”产生的原因、现状、主要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解决举措。只有把“城中村”纳入城市的管理范围,以人为本,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才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字】城市化城中村现状改造 1.什么是“城中村” “城中村”是在我国特有的土地所有制下,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城市化问题。对于“城中村”,目前已有很多的定义,如书本中提到的都市村庄、都市里的乡村、城市里的乡村、“城中村”等。随着城市用地的扩展,原在郊区的村庄被纳入城区范围,在城市发展的带动与影响下发生明显的乡村---城市转型,在产业结构、建设景观和生活方式等多方面逐渐具备城市的特质而与传统农村相区别。但因土地、户籍、人口、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城乡二元体制,它们又没有真正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其发展往往具有很大的自发性,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景观及社区组织等各方面更是保留浓厚的农村居民特征而与城区差别明显,从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地域现象,即城市里的村庄,也就是所谓的“城中村”。 2.广东省“城中村”现状与特点 “城中村”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表现出利益性和复杂性,改造“城中村”,实现“城中村”的转型发展,不单纯是物质形态改造的技术问题,更是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多方面因素、事关村集体、村民、政府、管理部门、开发商等多方面利益的及其复杂的

浅析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较普遍现象,撤村建居社区在近几年中因周边土地大量征用开发,成为四周都是被城市居民住宅所包围的“城中村”,通过撤村建居已从村变为社区,村民变为居民,在组织形式上初步完成了城市化接轨。目前撤村建居社区从行政关系讲是隶属于街道,但其财政基本独立,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仍有赖于原村经济合作社,因而在建设管理、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出现了与城市建设脱节,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定海目前共有小石契、洞桥、长岗山、胜利、义桥、茅岭、庆丰等七个城中村和沈岭、甬兴、洋岙、东湾、城北五个农村社区(每个社区由两个城中村组成),面积约31.2平方公里,总人口大概42000多人,其中流动人口与外来人口约3万。 由于城中村的特殊性,目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类问题。 一、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不完善。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城中村的排污管道、垃圾箱、公共厕所等各种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及配套建设都未列入城建统一规划,加之各村财政投入不均,各城中村环卫基础建设标准不一致,投入不平衡,总体基础设施普遍落后。造成目前公厕建造布局不合理、路灯亮化率未达标、垃圾箱破损严重、道路坑洼不平、市政管网不到位、绿化覆盖率明显不足等现状。据不完全统计,上述城中村当前急需新造公厕22座、安装路灯646盏、道路硬化修补面积达50000平方米、明沟污水管道铺设近30000平方米、绿化补种20000平方米。特别是因为市政管线不配套,城中村很大部分地区排水设施不全,居民生活污水很多往房前屋后一倒了之,一到雨天,污水横溢,或者截污纳管不到位,雨污合流,社区的生活污水和化粪池粪水直排就近河道、溪沟,造成环境污染。 二、环境卫生治理不尽如人意。 城中村的整治工作年年开展,但年年需要整治,反潮现象明显。租住在城中村的众多外来务工人员多是低收入者,卫生意识较差,乱扔、乱倒垃圾和随地大小便现象比比皆是;当地居民虽已从村民转变成居民,但思想上仍保留着农村环境意识,往往只注意自家保洁而忽视公共卫生,因而城中村的卫生死角仍随处可见,农村尤其城区周边水库溢洪道附近居住的市民及部分店铺垃圾不按规定投放垃圾,习惯倒入溢洪道,至此产生死角垃圾。一旦遇到下雨天垃圾随着水流顺势而下,污染了城区河道,给河道整治工作带来影响。 三、出租房未能有序规范管理。

城中村经济发展现状及问题

关于我镇城中村经济发展现状及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镇目前共有9个村,城中村就占有8个。城中村集体经济不仅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一、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1、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我镇9个行政村2007年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800万元,除星辉村外其8个城中村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737.5万元,占97.7%;2007年的全区“十强村”我镇就占有3个,分别是青湖、涂黄、塘山;这与城中村优越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条件,发达的信息网络,方便的生活环境分不开的。 2、城中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多元化。一是土地租赁费用和土地征用补偿金,二是村集体原有厂房招商引资的租金,门面房、闲置库房的出租资金,三是整合现有土地资源,开发出高层写字楼予以出租。城中村集体经济增长主要依赖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可见,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集体经济增长的主要形式,是财富之源。 3、楼宇经济发展迅猛。随着湖东路网的不断成熟,逐渐形成了以星光、青湖、等村为主的楼宇经济圈。如星光村的东方大厦,现已租给懿丰宾馆、江湖味道等企业,每年给村

集体经济及税收的贡献都非常可观;青湖村的青湖综合大楼(目前已入住5家企业,年租金达80余万元。)、方舟大厦等都是在我镇具有代表性的楼宇经济实体。 二、存在的问题 1、土地政策不够宽松,制约了城中村的发展。城中村发展建设项目,办理规划、土地审批相关手续相当繁杂。特别是民营科技园的成立划走了大片土地,村集体无土地可支配,由此带来了三方面问题:一是开发建设,招商引资难以使土地集中成片,更无法使企业落户我镇;二是占用土地必然使农民失去土地这个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形成一批失地农民;三是在土地变更、土地流转上增加了难度和困难,很容易出现群众上访等问题。 2、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性。城中村集体经济起步越早,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比如青湖村在过去通过部分土地的国家征用使村集体积累了大量的资金,留住了些“风水宝地”,并抓住机遇,通过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开发高层的写字楼,发展楼宇经济,发展后劲强劲。而那些不注意积累资本,发展乏力的村集体的经济发展速度是益减缓;过去无经济的空壳村,尤其是近年才转变为城中村发展形势更为紧迫。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且是边角余料,集体经济发展起步越晚的城中村,面临的困难就逾多。

关于深圳城中村外来人口安置问题的调查报告(终)

摘要 在十三五规划中,政府提出将在五年改造300+城镇村,总投资将超过20亿人民币。这将成为城中村改造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最彻底的改造。这次大规模改造成为了社会各界人士议论的焦点。 不过,大多人都关注于城中村村民、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博弈,却很少把焦点放在这次改造最大的关系者——外来人口。我们想用这篇调查报告引起社会对外来人口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处境的关注。 本文运用了网络问卷调查与岗厦村的定点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城中村外来人口的职业分布、收入情况、租房意愿和最大接受租金进行调查。另外,我们通过结合他们的基本状况以及改造后大致的租金围,来分析改造后外来人口的安置情况(他们何去何从)。因为大部分外来人口(特别是白石洲和岗厦村)从事第三产业,他们的离开会对整个造成物价的上升与生产力的下降,还会引申出一些社会问题。最后我们会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法,减少城中村大改对整个社会的波动。 在本次调研的重点对象岗厦村里,有大约6万外来流动人口,约占城中村总人数的98%。他们分布在各个职业,各个岗位,是这个新型城市主要的生产力与创造力。虽然他们要挤在二三十平米的出租屋里,但是他们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在这个风云变幻的城市里努力拼搏。城中村既包含着外来打工人的梦想与追求,也表达着他们对这个社会的无奈。 改造后的高房租会让一些低收入的外来人口对融入城市望而却步。如果外来人口的处境得不到改善,外来人口问题会演变成社会矛盾,因为租金的大幅度上涨会引起他们的心里不平衡,幸福指数下降,以及报复社会的扭曲心理。城市建设的时候他们做出了贡献,所以改革不能抛弃他们。我们意识到了改造后外来人口安置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想通过这篇调查报告提出一些解决办法。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外来人口、租金上涨、安置问题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

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 为全面完成城中村(旧村)(以下统称“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化步伐,推动特区外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中村地区与城市其它地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促进国际化城市、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和谐、效益,特制定本纲要。 一、市城中村改造面临的形势 建市以来,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显著改善。但是,我市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明显受到土地和空间、能源和水资源、人口和劳动力以及环境承载力这“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特别是由于我市过去的城市建设主要着眼于在“增量”土地上做文章,城中村这样的“存量”土地没有纳入城市建设的统一布局和开发。经过多年的累积,建筑和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最复杂、最集中的矛盾和问题。城中村不仅村环境难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难以获得持续提高、许多村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阻碍了城市结构的完善和土地使用效益的提升,侵蚀了周边地区的土地价值,并以其经营的手段破坏了城市的公平发展环境和法制管理秩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距甚远。 根据继续承担“改革创新排头兵”的历史使命,努力建设和谐、效益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率先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积极创新发展机制,并先后作出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和在全市围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大决策。同时,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规划和国土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区外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以及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理性,也为城中村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努力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市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效益的要求,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为核心,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特区外新城建设,长期、持续、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不断改善城市运行机制,为建设国际化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城中村改造必须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总目标,以城市规划为先导,根据深入推进城市化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尽量减少对城市社会、经济的消极影响,确保“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各级政府应牢牢把握城中村改造的方向,通过政策、规划、计划的适时调控,保证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维护改造过程中的社会公平,努力使

003、深圳三十多年城市更新回顾及其下一阶段思考介绍

深圳三十多年城市更新回顾及其下一阶段思考 缪春胜 摘要:深圳作为全国城市更新走在前列的特大城市,其更新实践对全国其他城市具有重要的先行试验、探索和借鉴意义。文章结合节点性历史事件,将深圳三十多年的更新改造历程划分为起步、探索、发展与快速推进四个阶段,并重点对当前快速推进阶段的管理机制、实施进展、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剖析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述,最后还对下一阶段的城市更新发展提出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回顾检讨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是深圳快速城市化的三十多年,创造了人类城市建设史上的一个奇迹。作为城市化进程的伴生品,国内外众多城市都存在着或曾经存在过旧村旧城现象。深圳由于城市建设的历史短、速度快、规模大,在短短三十年间由“小渔村”蜕变成为现代化大都市,其更新改造的问题尤其典型和突出。同时,深圳作为全国城市更新走在前列的特大城市,其城市更新实践对全国其他城市具有重要的先行试验和探索意义。研究深圳三十多年的更新改造历程,特别是近几年来快速推进的城市更新活动,可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和借鉴。 1 深圳更新改造的四阶段 三十多年的快速城市化过程,给深圳更新改造带来了三十多年的历史。回顾深圳三十多年的更新改造1历程,以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为节点,可将深圳城市更新的发展划分为起步、探索、发展与快速推进四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1.1 起步阶段——1980-1990年 以1980年经济特区成立为起始节点,深圳拉开了城市建设的大幕。一个南海之滨的小村镇,要跃变成为一个规划蓝图上的“大城市”,最早启动的更新活动便是原罗湖旧城区的改造,这也是深圳更新改造迈出的第一步。本文将此阶段称之为深圳更新的“起步”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改造对象是旧城区,其中罗湖区是重点改造区域。旧城改造工作主要由1早期称谓为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工业区改造,自2009年后统一称为城市更新。

“城中村”环境卫生现状与管理对策

“城中村”环境卫生现状与管理对策 内蒙古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01002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越来越多的“村”变成了“城”的一部分,同时,人们对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也要求越来越高,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垃圾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垃圾问题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和难题,尤其是“城中村”生活垃圾、建筑渣土普遍存在,环境污染严重,垃圾收集、清运更是难上加难。如何解决“城中村”环境卫生问题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城中村”概述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快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 “城中村”的内部通常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以低矮拥挤的违章建筑为主,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成为了都市的“顽疾”。从地域角度上讲,它属于城市的范畴。从社会性质的角度上将,仍保留了传统农村的因素,具有城市与农村双重特征的城中村其产生的原因。同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土地所有制等诸多因素有关。 首先,“城中村”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了它特殊的经济价值。它往往被城市所包围或紧紧地与市区相连接,是城市发展与建设中最活跃的地带。相反,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也随即产生,甚至达到难以解决的地步。 其次,“城中村”人口众多。有的地方外来人口要比本村人口多出几倍或几十倍,他们混杂而居,一方面保留着各自主要农村风俗、地区的乡土、宗族、地缘等传统观念,另一方面也都在不同程度地尝试着新的城市生活方式。他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活动都是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

论城中村的成因及改造的必要性_以深圳市为例

论城中村的成因及改造的必要性:以深圳市为例 邵任薇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摘要:城中村作为城市化背景下的一种特殊的“亦城亦村”现象,在物理形态上已经完全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空间形态和结构的改变并不能掩盖“城中村”内存在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有村民方面的原因,同时也与政府行为密不可分。虽然城中村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功能不可否认,但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中村;成因;改造;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380X(2010)07-0055-03 Discussing on the causes and the necessity for the modification of the village in the urban:A Case Study of shenzhen city SHAO Ren-wei (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GuangZhou510420,China)Abstract:Village in the urban is in nature a kind of special phenomenon of both“city and country”against the context of China ur-banization.Although it has been one part of the ubran in physical shape,the change of the space form and structure cannot conceal kinds of problems in village in the urban.These problems are related with villagers,but also closely the government action.The histori-cal status and social functions of the village in the urban can not be denied,but the modification of the village in the urban is inevita-ble. Key words:village in the urban;cause;modification;necessity 城中村是在中国城市化背景下出现的特殊的城市包围农村的现象。在城市的快速变迁的过程中,城市扩张与农村城市化几乎在同一时间发生,这对城市的物理形态和社会形态的改变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城中村从形成之初起就成为地方政府改造的目标,特别是城市发展用地越来越稀缺的今天,城中村的土地必须作为可再开发土地资源进行盘活,以释放存量土地来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因此,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本文将以深圳市为例,深入探讨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且对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一、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问题 深圳市城中村的积弊已经阻碍了现代化城市发展,也是城市社会管理的“重灾区”,深圳市城中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违规乱建。根据深圳市政府文件,每户住宅基底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楼高不超过三层。但在租金的巨大利益驱动下,多数村民把住宅基底面积扩大到100平方米以上,楼高多数在八九层甚至更高,无论是宅基地面积还是楼层高度都严重超过了政府的规划范围。这带来政府治理的困境:一方面,这些都是违规违章建筑,理应拆除。但这些违章建筑数量太多,租金数量巨大,是村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拆除这些建筑不仅浪费社会财富,更重要的是将引发村民激烈的群体对抗和冲突,让政府无可奈何。而且没有了租金收入,政府的社会保障负担也相应加重了。另一方面,法不责众有现实困境,但如果任其发展,则让政府的规章制度变成了一纸空文,失去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2.火灾隐患。由于村民总想在最有限的空间内建设最大面积的住房,违规加宽加高成为城中村建筑普遍现象。“握手楼”、“一线天”非常贴切地描述了城中村建筑的现状。街道内的电线、电话线等就像一张张蜘蛛网,布满了整个街道狭窄的空间。另外,每户都住满了外来工,外来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极容易引发火灾。但是,由于楼与楼的间距非常小,街道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进不了村内,损失难以估量。 3.社会问题。城中村村民仅仅依靠房屋出租就获得了 · 55 · 第32卷第7期2010年7月 宜春学院学报 Journal of Yichun College Vol.32,No.7 July.2010 收稿日期:2010-06-02 作者简介:邵任薇(1978—),女,江西九江人,讲师,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研究方向为城市管理和地方政府治理。

深圳市宝安区旧城旧村(城中村)

深圳市宝安区旧城旧村(城中村) 改造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宝安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深府[2 0 04]1 7 7号) 和《宝安区旧城旧村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深宝府[2 0 04]4 9号),结合宝安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宝安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分为经营性改造方式的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和旧村(城中村)更新改造统建上楼、安置原居民自住自用方式的旧村(城中村)自改两种形式。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旧村(城中村)是指我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建筑物使用年限较长、建筑质量低下、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城市功能、环境质量等方面严重衰退的旧(祖)屋集中区。 本细则所称旧城是指宝安区城市建成区内的功能失调、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旧住宅区、旧工业区、旧工商住混合区等。 第四条经营性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应当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但不占用当年其它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第五条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通过竞标开发或者参与开发我区经营性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公司可以与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合作参与所在地经营性旧城旧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 旧村自改的改造主体单位是改造项目所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公司。 第六条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应加强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的保护,历史标志性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应纳入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是全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与修改我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规范性文件: (二)审定我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计划和规划(包括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和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审定我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单位: (四)其它重大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事项。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产物,是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事物。“城中村”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阻滞了现代化建设的进程,鉴于此,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特别是政府的高度重视。文章在分析“城中村”产生的原因、现状、主要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解决举措。只有把“城中村”纳入城市的管理范围,以人为本,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才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城中村;秀灵村;改造 “城中村”在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而又具有中国特色,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时期的一个新事物,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密切相关。其不仅是个社会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危及社会正常秩序,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深化阶段和关键时期,此时也是各种矛盾凸显的多发期,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缓解并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发

展,构建和谐社会。 一、“城中村”的定义 对于“城中村”的定义,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了不同的阐述。吕宏芬、王积瑾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镇中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它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产物,是城镇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高迎伏、黄仕伟和董平指出:“城中村”就是指原来是农村,由于城市的扩张成为社区,现已基本没有耕地,没有农业,也没有农民,但仍按村的行政管理体制来管理的城市中的特殊社区。笔者认为“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将城市周边的村庄列入城市规划管理范围,而又在特定的时期内存留城乡二元体制的状况。城市的飞速发展,需要通过征用周边农村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提升城市的容量,不断蚕食周边的耕地,这就形成了“城市—农村一城市—农村”环形衍射的空间布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又包围着农村,城村交替出现的现象。

城中村现状与发展

城中村现状与发展 作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北校区的学生,我们所处地段——三元里本身属于城中村的范畴。本次实践报告,我们打算贴近我们身边的环境开展实践活动,所以以城中村现状与发展为方向进行实践。 一、基本概念 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现象。在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间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的建成面积迅速扩张,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纳入城市的版图,被高楼大厦所包围,成为了“都市里的村庄”。比较著名的城市如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武汉、广州、深圳等城中村问题较为突出。其中三元里是广州城中村的最具代表性的地点之一。 二、“城中村”产生的原因 问题的产生,总有其原因。我们既要看到其产生的内在根源,又要清楚其外在的推力。只有全面客观地分析、把握它的本质,才能为解决“城中村”问题提供科学的方法。 (一)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体制是“城中村”产生的本质原因 建国后优先发展城市,限制人口流动,制定严格的地籍和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所谓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就是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城市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在二元土地结构所有制的基础上,相应地形成了两种产权,即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正因为两种所有权的差异,造成了国家可以征用农业生产的农用地,而很难征用作为农民生活的宅基地。由于制度的差异和条件的不成熟,地籍和户籍没有统一,就保留原来的村落,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 (二)可观的租金收益是“城中村”存在的经济根源 “城中村”交通便利,房租廉价,吸引很多外来打工的中低收入者,本地居民通过出租房屋获得很大的收入。在这些巨大利益驱动和诱惑下,村民想尽一切办法,甚至违章违规加建、扩建、改建这就使原来规划不合理的“城中村”更加密集拥挤、杂乱无章。当“城中村”的房屋加建或建成后,政府想整改或拆迁非常

关于居民对“城中村”看法的调查研究

关于居民对“城中村”看法的调查研究 一.背景及研究目的 (一)选题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腾飞。不过,经济的过快发展,却由于和落后的管理体制的重重矛盾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城中村就是我国其中一个特有的管理跟不上发展的现象。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扩张,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存在,再加上管理的缺位,导致城中村得以形成和发展。 但任何事物的存在必有其存在的合理之处和其价值。城中村能发展至如今地步,必有其原因,它的延续是因为其具有功能作用。笔者认为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城中村的两面性,在看到其问题的同时也关注其功能作用。 基于上述背景,笔者希望通过做一个有关于居民们对待“城中村”的态度看法的调查,能比较深刻的认清这一现象,并能提出适当的城中村改造对策。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研究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通过对城中村的调查研究,最终目的是要提出改造城中村的良好对策。城中村需要治理和改造,合理改造城中村,对于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稳定具有不可轻视的意义。 1.对城市建设 “城中村”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原因,规划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卫生状况不佳、基础设施缺失,极大地阻碍了城市化步伐,影响城市整体面貌。进行城中村改造一来有利于深化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生机与活力,强劲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不断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竞争力;二来可以解决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促进城市的全面和谐发展;第三,还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城市经济发展空间。 2.对原城中村民 城中村改造后能给居民带来巨大的好处:①原有的道路泥泞、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现象将得到改变,绿化、净化、美化将达到有关要求,环境质量会得到很大的提升;②旧有的私自搭建的楼房将换成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各种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房,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③城中村改变后将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蕴含着巨大商机,将会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的村民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村民个人收入将大大提高。 3.对社会发展 城中村改造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保障了人民群众同享城市改革发展和文明进步成果,有助于积极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同时,改造后可以改变城中村目前藏污纳垢的现状,有利于减少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 二.文献综述 (一)城中村之形成根源 1.制度政策根源 刘梦琴认为城中村是制度意义的农村,城乡二元制度是城中村产生和延续最根本的原因。城中村是村庄因政府征地而“划入”了城市,但是依然实行农村体制,实质是在同一城

深圳“城中村改造”建议与深圳存在的问题。_初中作文

深圳“城中村改造”建议与深圳存在的问题。 本文是关于初中作文的深圳“城中村改造”建议与深圳存在的问题。,感谢您的阅读! 今天深圳,变化大了,不是以前的小渔村,也不是以前那样到处都是积水,不是以前那样人口稀疏,如今已经是大都市,处处干净整洁,人口也有那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甚至世界上的白种人,黑种人…… 我并不是本地人,三岁多就来到深圳,打那时起,我就住进了城中村“罗芳村”,当时只是租房子,房子的旁边还有一些耕地,或许是人们自己占用当时的地盘拿来播种吧,那样就可以吃自己的,就可以不去市场上面买,也可能是因为当时的人们摆脱不了在家乡种地的习惯吧!我那时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欣赏他们如陶渊明一样享受种菜的乐趣。 又过了五六年,那块地方就被围了起来,也不准人们随心所欲地去种菜了。 在罗芳村待久了,还产生了不少的感情,那里再没有耕地了,只是楼房很多很多,甚至有的街道非常难通过,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小贩翻了几十倍,每天都可以听到他们吆喝的声音,一片片喧杂的声音,但是我都已经习惯了。那里还聚集了很多香港进出的人,很多人都看住在这里方便,离海关也近,住房耗资并不多,所以他们都看中了这里。 一直到现在,当“峰度天下”高高建起的时候,我也得知了旧村改造的消息,那个时候我非常的高兴,因为我可以不用再住在喧闹的“城中村”了,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却又有点不舍。 按照《实施意见》草案得知,深圳市所有的城中村改造就在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鉴于对城中村改造在地价的收取问题上有一定优惠政策,因此部分单纯的旧村改造项目借用城中村改造的名义有“搭便车”的可能,所以对“城中村改造”进行严格定义,没有漏洞。 城中村无疑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其中也有不少的值得人们保持的东西,如罗芳村里面的古树。 我可以想象城中村改造后可能会像东门街市一样繁华,也可能会像华侨城一样热闹非凡。 我期待那一天。

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 为全面完成城中村(旧村)(以下统称“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化步伐,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中村地区与城市其它地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促进国际化城市、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特制定本纲要。 一、深圳市城中村改造面临的形势 深圳建市以来,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显著改善。但是,我市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明显受到土地和空间、能源和水资源、人口和劳动力以及环境承载力这“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特别是由于我市过去的城市建设主要着眼于在“增量”土地上做文章,城中村这样的“存量”土地没有纳入城市建设的统一布局和开发。经过多年的累积,违法建筑和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最复杂、最集中的矛盾和问题。城中村不仅村内环境难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难以获得持续提高、许多村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阻碍了城市结构的完善和土地使用效益的提升,侵蚀了周边地区的土地价值,并以其违法经营的手段破坏了城市的公平发展环境和法制管理秩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距甚远。 根据继续承担“改革创新排头兵”的历史使命,努力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率先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积极创新发展机制,并先后作出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和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大决策。同时,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规划和国土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区内外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以及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理性,也为城中村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努力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深圳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圳市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为核心,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特区外新城建设,长期、持续、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不断改善城市运行机制,为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城中村改造必须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总目标,以城市规划为先导,根据深入推进城市化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尽量减少对城市社会、经济的消极影响,确保“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各级政府应牢牢把握城中村改造的方向,通过政策、规划、计划的适时调控,保证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维护改造过程中的社会公平,努力使改造惠及所有的城中村和最广大的居民。同时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努力提高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利用有限的资源达成最好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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