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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的重要性-仲阳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的重要性-仲阳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的重要性-仲阳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的重要性

中小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给人的印象永远是朝气蓬勃,活泼可爱,积极向上的。即使存在犯罪现象也应该是极少数的那些“不知者无罪”型的。不过,通过这次细致的关注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状况,让我意识到学生们对于法律知识方面的薄弱和空白正是造成犯罪的根本原因。在我分析看来,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归根结底是无知,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而且身心都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因此这是一个我们必须重视的特殊社会群体。

中小学生因为受到年龄偏小和经验不足的限制,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中小学是学习法律、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的关键时刻。通过普及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小学生可以清楚的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从而养成依法做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从各类青少年犯罪的新闻资料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可以用数量之多、危害巨大来形容。根据我在网上查阅的资料显示,全国的青少年学生约有2 亿多,其中有不良犯罪记录的大概占学生总数的万分之六左右。其中大城市中的青少年犯罪更是达到每一万个学生中就有二十个左右。在全国每年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学生中犯罪的比例高达七成。从简单来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法律知识的普及迫在眉睫。

那么如何有效的普及法律,让学生学习和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呢?

根据中小学生实际情况和需求,我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宪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是非常重要的,下面由我来一一介绍原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对于学生自身是很重要的,学生在学习后自然就会懂得未成人严禁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和读物等有关法律知识,无需多说也就有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在离婚率不断走高的今天,离异单亲家庭的学生日渐增多,这些孩子有的被父母抛弃,没有人关心,没有了家庭的温暖和呵护,就已经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这时候很容易误入歧途。但在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后,学生可以有效的自己约束自己,从而预防和减少一些犯罪的发生。

那么为什么要学习《宪法》呢?其实只有通过对《宪法》的认识和学习,才能很好地催化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形成。国家也提到普及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必须从小从娃娃抓起,而中小学生的权利意识则是必须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来实现的,从而树立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从而灌输宪法是每个公民权利的保障这一基本的观念。让学生意识到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

地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而且它的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关于《民法》,学生可以从中学习得出形成人人平等和遵守约定观念。民法起源于古罗马社会。从本质上讲,民法就是把一定社会里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通过学习,我们的中小学生将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契约必须遵守”的平等、守信的思想和价值观。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是大致相同的,同样讲了基本的法律规范,可以用来帮助青少年树立守法观念和初步形成法律信仰。二者不同之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进行行政处理的行政性行为规范;《刑法》是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两者的共同点则是对违法犯罪的人追究责任,只不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所针对的行使处罚权的部门及程序、处罚对象、违法的轻重程度、处罚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中小学生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可以自我意识和分辨违法行为和合法行为,哪些是禁区不可以逾越;当然这里我们还是要通过一些典型的经典案例分析,来方便学生认识。从而有效的教育学生和普及法律知识。

再接着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就不再细说,在预防学生犯罪之余不要忘了对学生自身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就能懂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能放任不管,甚至放弃监护职责等法律知识,使自己能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

在我个人看来,要想加强中小学生法律普及教育,我们应该做到以学校为主,家庭为辅。为什么说家庭也起到一定作用呢?是因为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而染上一些社会上不良习惯,甚至容易受人怂恿教唆犯罪。所以父母也要担负起除了学校以外保护孩子、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让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的责任。

普及法律教育不应该只是走走形式。学校作为普及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应该当然不让的站出来,但目前看来很多学校并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据我了解,现在很多学校虽然也在轰轰烈烈的开展了法律普及教育,但并没有真正用心思花力气去抓,而是依旧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学生的学习和升学率上,从而使法制教育工作变得出工不出力没有任何

进展。正是因为这样,学校的形式主义也造就了普法教育处在只做表面的阶段,从而一直停滞不前没有任何进展。因此,身为老师的我们对于学生未能普及法律知识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就是一些学生虽然懂得了一些法律常识,但对于法律的具体含义和使用的方式方法还无法掌握,这样学生就无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不用说让自己的健康成长了。虽然法律教育要有知识的教育和意识的培养,但是也同样要有传授具体运用的方法,所以如何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的武器是非常现实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学生就是未来的希望,一切要从娃娃抓起,我们一直灌输着“少年强则国家强”的思想理念,如今中小学生的普法教育正是关键所在。因此,学生作为公民中重要的一类群体,对其法律意识的普及培养是目前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让他们认识和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学生自己的法制观念,让学生真正做到懂法和守法甚至会用法。这样才能让青少年茁壮、健康、全面的成长。

当然,普法教育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我们不断摸索和尝试才能找出最适合学生的方法。在这里,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不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需要我们共同担负起责任为学生保驾护航,为学生成为国家的主人打下基础。

仲阳

金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2015年7月10日

中学生应该具备的法律常识

中学生应该具备的法律常识 一、导语 中学学生往往认为自己很难碰到法律问题,其实,校园并不是远离法律的地方,学生们随时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只是当时没有意识到罢了。在校园里有这样一种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有一些学生去买二手自行车,有的学生甚至买了赃车。其实在法律上,这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近年来发生校园和学生身上的一些违法犯罪案件,也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是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像同学间的纠纷,有的学生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有的则是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可见,目前中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现象普遍存在,下面,浅谈一下中学生身边的法律: 二、一个中学生应具备哪些法律常识? 1、不要犯法不要违法不要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2、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至于怎么解决,遇到具体问题时请询问资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济。 3、寻找法律救济的过程是打“证据战”的过程,注意寻找并保护证据。 4、平时多看点法律书籍,电视上的法律节目,厚积薄发。 三、中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1、交通事故的预防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两点是大家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1)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

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2)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车停稳后,依次上车,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时不能贪图便宜,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巴”、“摩的”,因为这些车辆安全没有保障。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时必须遵守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及时报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2)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3)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四、在互联网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许多同学都喜欢上论坛“灌水”,享受畅所欲言的快乐。大家也许会注意到,论坛上有时会出现意见不合而相互攻击的情况。那么,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否要为自己在虚拟的网络中所发表的过激言论负责呢?答案是肯定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以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违者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罚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同学们以后在网上记得要慎言慎行了,当然,必要时也别忘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主要有哪些?

浅谈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朱世余 从1986年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展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四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在一个封建专制思想影响较深的国度,进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声势浩大、时间长久的普法“补课”活动,可谓亘古未有的创举。近二十年的“补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效,“法”字已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形成和提高。 进入新世纪,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虽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距离形势的发展、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求等还有很大的差距,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遵守法纪、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屡有发生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还不健;普法教育中侧重公民义务的教育,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教育等等,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与时俱进地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 一、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 主要表现在:(1)是少数干部群众认为,普法工作开展十多年,但违法犯罪现象仍屡禁不止。因此,出现了“普法无用”的模糊认识;(2)是一些地方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这样一种倾向,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普法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序上难以衡量,不用着急。因而把普法工作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事情看待;(3)是少数部门的领导认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部门行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领导无关,可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4)是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着“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就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就会越来越难做,怎能让群众懂得太多的法律的?”的错误思想。 二是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近二十年的普法教育,积极推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模式,但这种运行模式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⑴是普法工作未纳入法制化轨道。国家至今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来规范普法宣传教育;⑵是检查考核力度不强。大多数地方、部门检查考核力度不大,没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使普法工作仅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走过场的形式上; ⑶是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保障。普法宣传经费标准无依据,经费来源无保障,有些地方有限的经费也不能专款专用,致使普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

小学生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法律小常识 (1)提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各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2)审议。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或者先交有关委员会审议后再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列入议程。由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交大会表决。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或先交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案,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必须由人大常委会或提案人向人大全体会议作说明。在各代表团审议过程中,提案人应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组织和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要求介绍情况。 (3) 通过。全国人大审议的议案,凡未在审议过程被提案人撤回或经主席团决定停止审议的,都要进行表决,“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须经全体代表2/3赞成方为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由它的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案,皆以国家主席令形式公布,并同时宣布生效时间。

小学生法律基本知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普及法律知识社会实践范文

普及法律知识社会实践范文 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xx年暑期,我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教育广大青年大学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认真学习贯彻“ ___”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政法系的专业特色,组建##师范学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以传承“五四”报国志,“服务和谐社会,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宗旨,以“走入社会,服务群众”为原则,组织学生深入到农村、社区等社会生活的第一线,通过开展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大墙”、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主要形式的志愿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文化和现代文明、弘扬科学精神、推广法治思想。我们服务队主要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传单,问卷调查,制作海报、墙报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律宣传,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使##师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在群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展示了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一面,为##师范学院在社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现总结汇报如下:“送法下乡,服务社会”我们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第一站是到##县吕村镇吕村集进行“送法下乡,服务社会”的法律援助活动,在这流火的七月,我们在王老师的带领下,激情如火,热情如歌,本着“用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带着“建设和谐社会,完善自我”的满腔豪情奔赴##县吕村镇吕村集与##县法院吕村镇派出法庭、吕村集村委会联合

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受到##县 ___吕村镇法庭的大力支持,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了解该村的法律普及的现状,我们精心制作了关于 普法状况的调查问卷。通过对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统计分析,我们得知,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他们并不是首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对于获知现行的法律时,他们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的渠道。这些情况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进一步深入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在农村的普法活动过程中,媒体所起到以及将要起到的积极作用。根据当前农村普法的“切入点”——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宣传有关法律。随着经济的发展, 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往农村中常见的争水、争界上的纠纷明显的减少,而日前常见的纠纷是合伙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借款纠纷等,为了使这写纠纷在法律的范围内成功调处,我们利用广播,散发普法宣传材料,出版法律宣传墙报宣传法律法规。并为村办小学赠送了《中华德育歌》宣传小册子,让孩子们从小就接受法律与道德方面的教育,为将来成为一名“懂法、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创造条件。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对有关农村土地的征用、占用、流转等问题,进行细致耐心的解答;针对家庭暴力、重男轻女等问题,进行了《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的宣读和讲解,为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杀。此外我们认真解答了在外务工人员经常遇到的拖欠工资、工伤理赔、用工欺诈等问题,为外出务工的人员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一个年轻人离开咨询台时说:“有了法律知识,再去打工心里就有底

中小学法律知识讲座初中版

于都县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和在座的各位同学一起学习有关于我们青少年的法律常识,今天我们主要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为了保护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少年成长的法律法规,其中广为人知的两部法律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时间有限,我们今天也主要从这两方面展开。 第一部分:警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违纪。 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 那么违法和犯罪又有什么区别呢,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4月发生的案件,,江津市警方快速破获一起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 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我给大家举个例子:2002年4月份的天下午,一个城区小学的女学生张某由于经常驻受到同桌男生的欺负,就决定报复一下,将同桌买来牛奶袋子咬破一口,再灌入上点老鼠药,而后放回抽屉里,下午,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牛奶后,很快就有了中毒反映,幸亏被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这才避免酿成大祸。这起案件侦破后,投毒学生后悔不已,她说自己没有想到会出那么大的事情,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她照样受到了处罚。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

浅谈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陶园12130131 经英Q1243 浅谈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在《法学通论》的课堂上,老师给我们放了一部电影——《被告山杠爷》。这是一部曾经获得第18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项的电影,它主要讲的是一个模范村的党支部书记,也就是最高党政领导人山杠爷因为他在处理村里事情的时候存在一些不合法行为而被人匿名举报继而接受调查最终被检察院带走。 电影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落后的村落。这样的一个村子,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模范村,原因就是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有自己的一套村规。这套村规是以孝敬老人、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他不是强制性的,它只是让人们自觉遵守。而一旦村民违反村规,山杠爷就对违规村民采取了非法的惩罚措施: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不但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而且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逼得强英吊死在山杠爷家门口。就山杠爷本身而言,他的初衷是好的,而他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条条理理,年年评模范,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的行为确实是触犯了法律法规,所以在电影的最后,山杠爷还是不得不被检察院的人带走。 山杠爷的个人悲剧,究其根本,是由于地方法律普及力度不够。在那个年代,中国的法制化还没有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法治进程还是缓慢的,很多人对于法律还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就算是在当今社会,也没有一个人能够把所有法律都弄明白,更何况是生存在那个偏远而又落后的堆堆坪的乡民们呢。“法律”这个词在他们眼中是陌生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接受过法律教育,当时的法律也没有普及到落后的堆堆坪,他们的法律意识几乎为零,甚至很多人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还无法摆脱旧封建道德观念的禁锢。像山杠爷一样有将“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这种想法的还大有人在。当时地方的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的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山杠爷是采取了非法手段才治理出这么个“太平盛世”来的。 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处于健全和完善阶段,这是一段漫长的路程,要走的路还很长。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制定固然重要,但法律普及也是一个不可小觑的环节,它是我们法制社会建设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山杠爷如果是个接受了良好法律教育的人,凭他对于党和国家的那份热心与忠诚,他一定会用法律的方法去管理堆堆坪,绝对不会采取那些违法的方式。由此可见。法律普及是极其重要的。只有制定并普及好法律,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社会的健全才能慢慢实现!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五里牌派出所金星警务室梁必武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校园伤害事件和青少年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根据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今天我很高兴接受学校领导的邀请,到咱们学校和同学们共同探讨有关的法律常识,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运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通过学习,我们才能了解,我们享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比如:我们从出生开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就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只有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法律,更好地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就象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我们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耽误终身。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二)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

中小学法律知识测试卷

洋县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测试题 (小学四年级——高中二年级 测试时间90分钟 满分100分) 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期望,让我们一起学法用法,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同创造美好明天! 共青团洋县县委 洋县少工委 洋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 一、案例分析题(80分,请依据给定案例资料,回答相关问题。) 1、哥们义气害了他(18分) 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八年级,小顾读七年级。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小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们的带头大哥,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顾放学刚走到校门,上去对准小顾就是一刀。小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 郁成疾,在得知小魏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竟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里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1)同学之间为一点小事就动手动脚,对不对?(3分)小王顺手打人,认为丢了面子之后,又找小魏帮忙报复,你认为小王当初有没有意识到会出现这么严重后果?(3分) (2)小顾人小气盛,为琐碎小事到小王家闹事,最终被砍致残,这是他当初想要的结果么?(3分) (3)小魏自认为是“带头大哥”,应该为“小弟”出头,以致持刀故意伤人被判刑。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你会去当这个“带头大哥”么?(3分)你会因为受了一点点委屈去找人帮忙出头打架么?(3分)在这件事情中,你认为小王、小顾、小魏3个同学,谁做的是正确的?(3分) 2、为了上网去打劫(13分) 14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竟然也从来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学生,女生家长给的2020元报培训班的费用被小兴抢走,结果小兴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捕,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最终学业中断、入狱服刑。 (1)偷盗他人2020元和抢劫他人2020元,同样是2020块钱,法院在判决时,哪个行为会判的更重一些?(3分) (2)学校、家长平时教导我们,不要沉迷于网络,但是好多同学不听,认为那都不是事,认为自己都很理智,不过就是玩玩,怎么会沉迷其中,而通过小兴的这个事例,你有什么启发?(5分) (3)有些学生没按时到校上学、时不时的逃课,班主任老师会及时通知家长,有时还让学生把家长请到学校,对此,有些同学非常反感,认为是班主任告了自己的黑状,但是,通过小兴的事例,你觉得你所在的班级班主任让通知家长到校这种做法对么?(3分)如果班主任长期不管不问,你所在的班级会不会也出现小兴这种事例?( 3分) 3、好学生由好到坏(11分) 15岁的八年级学生庄海在七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八年级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1)有些学校以学习成绩好坏、平时一贯表现为依据,对学生贴上“好学生”或者“坏学生”的标签,认为违法犯罪往往只会发生在“坏学生”的身上,“好学生”是什么都好、样样都好,但是,通过庄海的事例,你认为所谓的“好学生”会不会也出现违法犯罪行为?(3分) (2)诸多事例证明,同学之间出现矛盾纠纷,动手动脚、提刀弄棒往往是发生恶性犯罪事件的前兆。你认为这种说法对不对?(3分)为什么?(5分) 学校 班级 姓名

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

法律知识儿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法制格言 法律是一叶扁舟,乘载着你,在人生漫漫大海上安全行驶一辈子。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学法明是非,懂法知荣辱,用法保幸福。 有一种爱叫法律,有一种温暖叫遵守。 如何应对敲诈勒索和抢劫 反抗法:寻找薄弱,功其不备 感召法:通之以理,晓之以法 周旋法:佯装服从,伺机脱逃 耍赖法:嚎叫喊哭,引起旁观 呼叫法:呼喊救命,以求援助 认亲法:碰到大人,佯装亲戚 放线法:佯装害怕,迷惑对方 抛物法:扔掉物品,引开视线

小学生法制知识 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

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得重要性 王兴镇初级中学袁梦雅 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就离不开法律对我们得瞧管,每一个人只要违反了法律,一定会受到一些惩罚。因为有法律这个社会才不会太乱,因为有法律,我们才能快乐成长,因为有法律社会上得一些不法分子才会得到一些应有得惩罚,法律对我们每个人都就是很重要得。 法律让我们养成了一些好习惯,例如,我们知道有法律在,就不敢在做一些违反得事了,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就是平等地。不管就是什么人犯了法,都逃不过法律对她得制裁,我们在法律得陪伴下成长了很多,在这个年龄阶段,正就是青春期,有得人心理会发生叛逆,还会做一些违法得行为。青春期,大多数得人都就是在这个时间发生叛逆,甚至可能走上不法之路。偷就就是违法得,只要就是好人都不会去偷,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们都应遵守法律,否则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有人认为做了一些违法得事情,不会受到惩罚,其实只要您做了不好得事情,就肯定会受到惩罚得,不仅个人得行为会产生一定得后果,一个集体,一个国家得任何一个行为也会产生一定得后果,有法制保护我们,我们才能够快快乐乐得成长,因为这样,我们就更不能去知法犯法了,社会上那么多人都就是因为不懂法制得吗?不就是,她们每个人都就是懂法律得严重性得。但她们依然会去做一些违法犯罪得事,那些人都不就是什么好人,我们不能够知法犯法。 之所以就是很重要得,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得行为规范,法律就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得行为规范,法律就是以国家强制保证实施得行为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就是法律最主要得特征。中华人民共与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与道德像就是一对兄弟,它们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社会得稳定与繁荣,道德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约束着人们最基本得行为,促使人们对自己与她人得言行,在就是与非,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荣誉与耻辱等方面作出选择与判断。这个世界惟有两种东西让我们得心灵感到深深得震撼;一就是我们头顶上灿烂得星空,二就是我们内心崇高得道德法则,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得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根据法律规定人们法院得判决裁定,调解书等一旦生效,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否则人们法院将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狭义得法律就是指全国人们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到了法定年龄,我们有权选择权与被选择权,也有保卫国家安全与服兵役得义务。 说明法律对我们就是很重要得。

法律知识普及学习总结

“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总结为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根据青少年心理特征和学校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学习工作安排,我班集中学生、统一时间开展了法制教育活动,把“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作为日常法制教育的一次升华。先后组织学生系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提高了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 一、科学统筹,深入进行思想发动 刚开学,作为高一新生,部分同学可能还在熟悉这个新的环境,在完成从初中到高中的转变,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各方面处于一个适应期,各项事物较为繁琐。但就法律知识普及而言,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社会现状,这项活动的开展就显得非常必要。为此,在对全班学生深入讲清了此项活动的意义所,布置了任务,人人思考,人人参与,安排利用自习等集中时间开展此项活动。 二、丰富内容,合理把握学习过程 作为高中生,学习文化课程还是主体,为不占用学生更多的学习时间,提前布置了任务,让学生在课间时间,从自身出发,通过思考自己身边的法律法规,自己知道哪些、自己用到过哪些法律法规等问题,带着准备参与到学习之中。首先,集中组织学习了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相关性紧要的问题进行了强调。其次,光知道法律法

规还不够,还需要会用法、守法。结合之前的思考问题,同学们谈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与法律法规联系较紧密的事件,自己用了哪些法,自己犯了哪些规,讨论了对错与正确的处理方法。最后,让同学们进行了思考延伸,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自己有哪些感悟,生活中的法律法规与学习中的“法律法规”有什么不一样,自己应该怎样对待、怎样做。 三、认真总结,做好后续常态化教育 通过此次班级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的步步展开,全班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加强,对自身要求有所提高,班级学习秩序进一步稳定,“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效果很明显,但要把这一良好的效果保持下去,在广大学生中真正形成一道法律法规“防火墙”,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因此,要把法律法规学习穿插到日常管理教育中去,在学生学习之余,多提醒、多引导,出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保证日常教学秩序正常。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

中小学生法律知识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2002年4月份的天下午,一个城区小学的女学生张某由于经常驻受到同桌男生的欺负,就决定报复一下,将同桌买来牛奶袋子咬破一口,再灌入上点老鼠药,而后放回抽屉里,下午,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牛奶后,很快就有了中毒反映,幸亏被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这才避免酿成大祸。这起案件侦破后,投毒学生后悔不已,她说自己没有想到会出那么大的事情,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她照样受到了处罚。 二、帮助他人 抵制不良诱惑。

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案

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 第1课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认识国旗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使学生懂得:五星红旗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做为中国人,我们要尊敬五星红旗; 2.国歌也是祖国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象征; 3.国徽也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 技能目标:使学生明确升降国旗不是一种简单仪式,知道升国旗、唱国歌时要立正、敬礼。 情感态度价值观 1.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 2.从小树立尊敬、热爱、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的观念,增 强爱国主义情感。 教学重点: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因为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和爱护它们是热爱祖国的表现。 教学难点: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树立起自觉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的意识。 教学准备: 1.多媒体课件:歌曲《国歌》《红旗飘飘》,视频:《国旗、国歌、国徽》、法博士的法规等。 2.学生课前收集有关国旗、国歌、国徽的资料。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同学们,每周一的课间操我们都做什么?(升国旗) 2.为什么我们要升国旗呢? 3.根据学生回答导入本课,并对答的好的同学给予鼓励。 板书:第3课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认识国旗 设计意图:从学生身边事物引入本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二、认识国旗、国歌 1.屏幕出示五星红旗,提出问题:"为什么五星红旗是红色的?为什么有五颗星?五颗星象征什么?" 板书:国旗 2.学生自由回答,教师小结:五星红旗是红色的,红色象征革命,是用无数英雄战士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五颗黄色的五星角象征着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的周围。(课件演示) 设计意图:直观演示,增强实效性。 3.对于五星红旗你还知道什么呢?

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明

深圳图书馆开展普法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余胜吴丽娟 深圳图书馆广东深圳 518036 [摘要]开展普法服务是公共图书馆实现其社会教育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通过总结深圳图书馆开展普法服务的实践和做法,就公共图书馆如何做好普法服务工作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 深圳图书馆普法服务公共图书馆 开展社会教育是公共图书馆的重要职能之一,公共图书馆与众多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一样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的社会职责。近年来,深圳图书馆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明”为己任,在法律文献资源建设、宣传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为政府和科研机构提供法律文献信息参考服务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公共图书馆开展普法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有益的探索,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和赞扬,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1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1.1 创办“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 2007年4月,深圳图书馆与深圳市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创办“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活动。该项活动以培养公民法治精神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开展法制宣传,精心选择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问题开展讲座,如两税合

一、劳资纠纷、信访、婚姻继承、证券交易、交通安全等。每场讲座均邀请法律界知名专家、学者面向广大读者进行讲解,读者免费参与,深受市民喜爱。讲座每月举办1-2场,场场均座无虚席。“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开办三年多来,共举办讲座44场,参与读者10000多人次。“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已成为深圳图书馆读者活动的品牌之一,成为深圳市民学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的一个平台。北京大学包万超教授认为“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是“中国法律宣传形式重大的制度创新”,《光明日报》将其誉为“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律大学”。 1.2 开展“法律文献推介暨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圳图书馆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向读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09年12月,深圳图书馆与深圳市普法办、深圳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法律文献推介暨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深圳市律师协会推荐的8名资深律师现场咨询、解答了150多名读者的法律问题;活动组织了《深圳图书馆法律专题文献与服务介绍》展览、“现场教您查法条”、《法律专题文献利用指南》幻灯片播放、法律专题文献书目推荐等活动,吸引了600多名读者的热情参与,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和称赞。此项活动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图书馆与市普法办、市律师协会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将法律文献推介与法律义务咨询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旨在鼓励广大市民了解法律文献利用知识,掌握查找法律文献信息的技能,积极主动地学法、用法,依法维权。2010年3月,“法律文献推介暨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是法律智慧的前提和基础,法律智慧是法律知识的内化和升华,小学生需要了解法律进行自我保护,以下是由学校整理关于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药品。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13、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14、毁坏公共设施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1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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