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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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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

2.《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出了什么目标?

《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出,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公务员的档案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3.什么是档案法规体系?

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

4.《档案法》有什么作用?

《档案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它是管理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

(2)它是有效保护档案财富,开发档案资源的有效武器。

(3)它是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种组织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

(4)它是公民维护档案权利,履行档案义务的法律保障。

5.我国档案工作如何体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档案法》第五条将“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在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国家档案局)是全国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省、地(市)、县档案局分别是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全国的档案工作都必须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接受国家档案局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应当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具体来说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从法治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合理确定档案工作在本单位的法定地位。

(2)健全本单位的档案机构,并为其完善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3)逐步改善本单位档案工作条件,满足本单位档案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物质要求,保障本单位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7.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对在档案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哪些行为应当予以奖励?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了 5 种应予奖励的行为: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3)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4)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5)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8.为什么《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将向国家档案馆捐赠重要或者珍贵的档案作为一种奖励条件?

《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赠给国家的应当给予奖励。我国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历史档案资源非常丰富,有的档案本身也是文物。特别是各个不同历史阶段所形成的历史档案,由于政治及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散存在民间。各级各类档案馆通过大量的征集活动,已经从民间和其他组织手中收集到一部分重要、珍贵的档案,使这部分档案不仅得到了妥善的保管,而且在更大的范围内使之得到利用。但这种征集活动毕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且迄今档案馆收藏的档案还不能充分反映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因此,《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将向国家档案馆捐赠重要或者珍贵档案作为一种奖励条件,意在用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鼓励每一个公民自觉地保护档案,促进档案馆馆藏的丰富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3)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4)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10.为什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具有监督、指导职责?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与所属机构存在上下隶属的关系,对所属机构的管理就是由这种隶属关系所决定的。这种管理不是社会管理,属于单位内部的管理。一个单位的管理涉及许多方面,档案工作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这些下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档案工作一般都自己负责,作为上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并不代替所属机构具体的档案工作,所要做的事是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如果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监督不力,或者指导不当,造成损失,那就是有关的作为上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没有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的这一职责,是一种失职行为。

11.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为什么要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

《档案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在《档案法》颁布以前,一些单位或个人以种种借口或不进行立卷

工作,或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长期不进行归档或拒绝归档,造成档案文件的流失和损毁。特别是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发生变化时,因为平时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做得不好,造成档案文件遗失、损毁的案例举不胜举。

12.经过整理和立卷的文件材料,如果不由本单位的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对《档案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实践中,有些地方或单位由于没有重视归档和档案移交工作,一些工作人员将本单位一些重要的档案文件长期放在个人手中,久而久之造成档案的丢失,在需要利用档案的时候,却找不到这些档案,由此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也有些工作人员,将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文件材料视为个人财产,据为己有,有的甚至将拒不归档作为要挟单位的条件,在单位不能满足个人私欲时,将个人手中的档案文件私自出卖,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13.什么是保密档案?

所谓保密档案是指记录国家秘密的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4.国家所有的档案能够进行买卖吗?

《档案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因此,国家所有的档案不能进行买卖。

15.为什么国家不严格禁止档案所有者对非国家所有的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档案馆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卖与赠送?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非国家所有的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简单地限制出卖不符合实际需要。应当是既要维护国家、社会的利益,也不要限制集体、公民对其档案的所有权、处分权。为使这部分档案的出卖在遵循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合法、公开地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在修改《档案法》时对集体所有、个人所有的这部分档案的管理规定作了修改。《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这样修改以后,既解决了对这部分档案的严格禁止出卖的不实际的规定,同时也解决了对随意买卖档案,造成国家重要档案的流失或者泄密的现象。

16.对非国家所有的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买卖与赠送进行审查时应注意什么?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经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对国家和社会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就可以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卖。如果经审查认为这部分档案属于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并且不宜出卖给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负责审查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档案所有者宣传我国档案管理的法律规定,从而要求档案所有者自觉保护档案的安全,或通过耐心的工作,将这部分档案收购或予以征购。档案所有者凭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可以进行合法出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这部分档案的同时,也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一些珍贵档案的来源,有利于国家对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非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监控与管理。

17.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和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档案法》第十七条规定:“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才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和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1)为了收集和交换我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

(2)为了进行国际文化交流;

(3)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

(4)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

(5)为了推广科技成果的需要;

(6)为了国家利益的其他需要。

18.国家对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有什么具体管理规定?

《档案法》第十八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根据这一原则规定,《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将国家所有的档案进一步具体划分为几种类型,并分别明确规定了哪些不允许出境和哪些允许出境、如何出境。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中被确定为一级档案的,无论是档案原件还是复制件,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允许携运出境。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中被确定为二级档案的,无论是档案原件还是复制件,需要携运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以及其他未列入等级的档案,无论是档案原件还是复制件,需要携运出境的,必须经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无论其存放何处,如需携运出境的,也需报经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19.一般情况下,需要携带档案或档案复制件出境的组织和个人应如何向有关部门申报?

一般情况下,需要携带档案或档案复制件出境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提前1个月向国家档案局或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报后,应及时进行审查,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必要时,可会同有关档案形成部门或国家保密部门一起审查。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20.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应当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有具体的开放起始时间吗?

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应当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有具体的开放起始时间。《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自《档案法实施办法》实施之日起向社会开放;(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3)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

21.对档案的开放主体为什么只限定为各级国家档案馆?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将开放档案的主体限定为各级国家档案馆,即明确了只有各级国家档案馆才具有向社会开放档案的法定职责。这里所称的各级国家档案馆,是指负责接收、保管档案的中央、省、地、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不包括部门档案馆和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内部的档案室或具有档案室性质的档案馆。这是由于部门档案馆主要是收集管理本部门档案的事业机构,且由于他们档案内容的特殊性,如外交、安全、公安等部门档案馆,他们所存的档案开放期限与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有所区别。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内的档案室来说,由于其保存的档案形成年代较近,现实性和秘密性较强,所以他们所保管的档案不属于到期应当开放的范畴,也不承担向社会开放档案的任务,一般只供本单位内部使用。

22.为什么对档案的开放作限制性的规定?

《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档案中涉及国防、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已满30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这里对有关档案开放做了限制性的规定。一般来说,开放档案并不是毫无保留和无条件的。对一般的档案而言,满30年后己失去了秘密性,但其中并不能排除不宜公开的档案的存在,对这类档案就要延期开放或控制使用,这是符合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也是当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开放档案的通例。虽满30年但档案馆认为不宜开放的,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继续延期开放,延期到何时则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决定,这样规定体现了灵活性。

23.除了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以外,还有哪些因素使档案需延期开放?

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除了属于《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的范围的档案不宜对社会开放外,需延期开放的档案,还有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因为在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中,有相当一部分档案是未经科学整理的,有的没有张、页号,有的没有案卷标题,也有的因自然原因,纸张老化、字迹褪变,不做进一步的修复与整理,是无法直接向社会提供利用的。因而,这一部分的档案也可能延期向社会开放。

24.档案的利用具体是指什么形式?

《档案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档案。《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界定了档案利用的内涵。档案的利用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阅览、复制和摘录等形式,依法利用各级各类档案馆或档案室保存的档案的行为。利用档案的形式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阅览。指利用者在档案馆(室)内专设的阅览室、接待室等场所查阅其所需要的档案原件或档案缩微品、复制件:

(2)复制。指对利用者所需要利用的档案内容,由档案馆(室)通过摄影、复印、拓印、打字等方法为其复制档案原件,供利用者带回利用;

(3)摘录。指利用者在档案馆(室)利用档案过程中,将其中所需要的部分誉抄下来以供自己今后查证、研究之需。

25.我国对本国公民和组织利用已开放档案的程序有什么规定?

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组织凡是持有工作证、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学生证等合法证明之一,都可直接到档案馆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有提供利用义务的单位不得以非法借口拒绝提供利用。

26.我国对外国组织或个人利用我国已开放档案的程序有什么规定?

根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的规定,外国组织或个人利用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已开放的档案,凡已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的介绍和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的,可以直接到各级国家档案馆阅览、复制、摘录或以函、电等方式利用已开放的档案。这里的有关主管部门一般指的是我国负责外事工作的部门或外国组织或个人来华的接待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程序是,外国组织或个人根据与我国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签订的有关文化交流协定利用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可通过签订协定的我国有关部门介绍,提前30天向有关档案馆提出申请。以其他途径利用中央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可提前30 天向国家档案局或有关档案馆提出申请。利用地区(市、州、盟)级和县(市、区、旗)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可提前30天向国家档案局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利用档案者须说明自己的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与范围,同时应当交纳有关费用。在利用档案过程中须遵守档案馆的有关规定。

27.利用者如果需要利用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未到法定开放期限的档案,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档案法》第二十条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利用者如果需要利用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未到法定开放期限的档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利用主体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个人;

(2)利用目的是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3)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报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4)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利用未开放档案办法等有关规定。

28.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利用者如果需要可以利用吗?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中国公民需要利用的,须经档案保存单位同意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保存的档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按照移交期限向有关国家档案馆移交。这些档案在未向有关档案馆移交前,主要供本单位工作需要查考利用。本单位以外的利用者如果需要利用,须经保存该档案的单位同意。

29.档案的公布与档案的开放有什么联系?档案的利用者有权公布档案吗?

档案的公布与档案的开放关系十分密切。档案开放是指将原来处于封闭状态的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开,供社会各方面利用,将过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档案转变为供社会利用。凡已开放的档案,任何人和组织都有权利用。但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利用者只有利用权而无公布权,无权”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的公布其意义在于,只要档案内容一公布和进入公共领域,社会就都可以自由利用。利用者在利用档案中,有可能利用已经公布了的档案,此时利用者是否向社会公布已不是问题。但如果利用的是尚未公布的开放档案,则利用者未经法定渠道批准的,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

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doc

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 手抄报的内容我为大家整理了这几个须知,小朋友们可以将这些内容增加到法制手抄报里。 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第二、及时治疗。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第 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4.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内痛苦为主进行对付。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5.怎样预防被偷盗? 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中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举止不正常的人...... 这里还想向大家补充几点是:当你把书包、皮包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挂在车把上或是夹在后架上时,要把"包"设法与自行车拴在一起,锁起来,要不然,坏人拿着太方便了!到路边买东西千万不要把包放在车上,以免坏人借机偷盗。 2018-01-04 手抄报的内容我为大家整理了这几个须知,小朋友们可以将这些内容增加到法制手抄报里。 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法制手抄报资料校园暴力的防治文字稿

法制手抄报资料校园暴力的防治 校园暴力的防治 1、什么是校园暴力? 答: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 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2、校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答: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暴力简单地分为 以下八类: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2)校外 青年殴打在校学生;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 校殴打其他学生;4)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5)老师侮辱学生 的人格尊严,如要求学生当众做出一些有损人格尊严的动作、辱 骂学生等;6)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7)老师以及校内管 理人员针对女学生的性侵害;8)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3、校园暴力行为有哪些特点? 答:1)暴力行为有日益凶暴的倾向;2)暴力事件的普遍 性;3)暴力事件的共犯日趋普遍;4)校园暴力的施暴地点,多在空 教室、体育馆、楼梯间、厕所内、运动场或其他视角上死角处, 而且多在上学或放学时发生。 4、施暴学生有什么特点? 答:1)依赖性强,缺乏自主、自信和负责任的精神;2)具 轻佻性,缺乏忍耐性,抑制挫折和不满的能力薄弱;3)在群体中,

自我表现欲望强烈,活动力甚强;4)以我为中心,罪恶感淡薄,常 带给他人困忧、麻烦等;5)完全没有体谅对方的立场和心理的意识。 5、校园暴力的防治对策有哪些? 答:1)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2)控制暴力文化的传播;3) 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4)加强对学校领导、管理人员 以及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力度;5)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对学生家 长的教育指导;6)从小对未成年人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7)加强在 校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8)清理学校周边环境;9)学校加强门 卫制度。

法制手抄报资料法律与我同行文字稿

法制手抄报资料法律与我同行 法律与我同行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 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 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 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 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 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 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 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 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 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 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 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 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 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 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 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 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 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 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 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 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 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 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 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 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 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 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 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 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 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 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 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 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 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 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 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 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 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 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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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对学生,通过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 坚持理性教育和情感教育相结合。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其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律观念。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工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等,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 法治在线手抄报资料: 爱护名胜古迹和珍贵文物; 爱护动物,保护树木庄稼; 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看坏书和坏录像片、不赌博; 尊重隐私自由,不私拆、撕毁别人的信件和揭取邮票; 相信科学,不参加迷信活动; 建立同学问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小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 我们要做到: 1、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2、遵守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 4、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5、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法制手抄报资料: 坚持按章管理与依法治校相结合。首先,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带头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典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必须首先做到。其次,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再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突破口,及时把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由政府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实现社会齐抓共管,净化校园环境。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手抄报资料: 坚持学校教育与部门教育相结合。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必须坚持学校与社会同唱一台戏。学校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要主动争取执法机关的配合,对侵犯学生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进行及时查处;要大力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人民群众教育的更大支持。 法制社会手抄报资料: 1、什么是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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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手抄报内容资料大全”下载方法:在图片上面点击右键,选择“图片另存为”即可。法制手抄报图片一、法制手抄报内容资料:小学生法律知识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被人 殴打以后怎么办?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第二、及时 治疗。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第四、及时报案,要 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4、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内痛苦为主进行对付。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如果挣脱时有 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5、怎样预防被偷盗?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中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做客,防止“引狼入室”二、法 制手抄报内容资料: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一)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生活 大世界,处处不离它。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交通法规是个宝,自觉遵守要记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起步准备好。先看左,再看右,安全保证很重要。警察叔叔来指挥,伸臂抬腕车辆停;左臂伸直右臂弯,车辆缓缓向左行;右臂伸直左臂弯,左边车辆可通行;行人要走斑马线,一切行动听指挥。(二)小朋友,想一想,安全大事忘没忘:过马路,别乱闯,走斑马线稳当当。煤气泄漏不要慌,快快打开门和窗,着火时候要报警,报警准确地址详。离家外出要锁门,防盗意识要增强。安全话题要常讲,安全大事不能忘。(三)小朋友,排排坐,安全话题说一说。 过马路,别乱跑,斑马线上来通过。高压线下不玩耍,雨天树下不能躲。不摸插座不玩火,爸爸妈妈都夸我。(四)火柴棍,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煤气不能随 便开,离高压锅远一点。回家就要把门关,汽车面前不争先。过马路时左右看,注意安全保平安。三、法制手抄报内容资料:关于法制的知识大全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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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手抄报文字摘要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法制手抄报文字摘要》的内容,具体内容: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法制手抄报要怎么做呢?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大家喜欢。法制名人名言1、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法制手抄报要怎么做呢?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名人名言 1、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2、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3、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的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4、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5、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6、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7、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8、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9、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10、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图一 图二 图三 法制小故事 故事一 2006年3乐,家住贵州的女孩小红(未成年),在网上认识了某市的那守信,几次网上来往,小红深深爱上那守信。同年4月9日,小红只身一人从家乡来到某市和那相会。那便与朋友关某通过雷某将小红一700元的价格,卖给外地的董某,并先收了200元现金。那守信骗小红先去雷某家暂住,雷某家人发现真相后,马上领雷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后来,那守信、关谋被抓获。 故事二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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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法制手抄报内容 导读:本文是关于小学法制手抄报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什么事法律(一) 想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要先了解法律。法律是什么呢?你对法律了解多少呢?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小学法制儿歌(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交通法规是个宝,自觉遵守要记牢。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起步准备好。 先看左,再看右,安全保证很重要。 警察叔叔来指挥,伸臂抬腕车辆停; 左臂伸直右臂弯,车辆缓缓向左行; 右臂伸直左臂弯,左边车辆可通行; 行人要走斑马线,一切行动听指挥。 拐骗者常用的诱骗手法(三) 1、“权威诱惑法” 这类拐骗者之前做过一些“功课”,他们甚至能叫出你的名字,取得你的初步信任。拐骗者大致会这样说:“我是受你爸爸、妈妈委托,带你回家。” 2、“物资利诱法” 这种诱骗方式主要利用了孩子的好奇心。比如:“小朋友,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3、“带路引路法” 诱骗者利用孩子善良、乐于助人的品格引诱孩子。就像:“小朋友,你知道去某某商场的路怎么走吗?能不能带我去啊?” 4、“谎称看病法” 故意用液体倒在小孩身上,说有危险要到医院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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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手抄报法制词语简介 1、指法律和制度。 2、是指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指立法、执法、司法、守 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包括法律宣传教育在内。 3、是指“依法办事”的原则 法制释义 “法制”一词,我国古已有之。然而,直到现代,人们 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 其一,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 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 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其主要特点是 强调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原则,要求公民普遍守法,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限制国家机 关公职人员的专横,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是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内容的有机统一。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 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 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

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 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 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 就加以破坏,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法治与法制有联系也有区别。联系在于:实行法治需要有 完备的法律制度。区别在于:法制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 法治则相对于人治;法制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法治内涵则相 对于人治的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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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手抄报资料 导语: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并且不断地我去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和谐校园,校园应该多普及法律知识。共创祖国的美好未来! 法律与我同行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最小的不满16岁海南一青少年劫车团伙被判刑最大的不过22岁,最小的还不满16岁。周浪、李名海等7人勾结起来连续两次抢劫出租车司机,他们最后一次作案的第二天,就被公安人员迅速抓获。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周浪、李名海等7人有期徒刑7年至3年不等。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XX年8月10日晚,周浪、李名海等5人在海口秀英区水头村周浪的家中图谋抢劫事宜,随后李名海等4人乘车前往海口秀华路伺机抢劫,而周浪则独自在家中守候。4个拦乘被害人谌某的出租车前往向荣路的海南省化肥厂,到了海南省化肥厂附近的偏僻处,李名海等4人开始司机拳打脚踢,并强行抢走司机谌某的现金150元和三星牌手机一部。作案后4人逃往周浪家躲藏。次日周浪等二人便把手机拿到解放路二手市场低价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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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的内容资料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小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的内容资料》的内容,具体内容:对于法制教育的问题,邓小平明确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因此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专业性的基础教... 对于法制教育的问题,邓小平明确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因此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专业性的基础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小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 【小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1】 【小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2】 【小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3】 【小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4】 【小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5】 一、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指南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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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法制手抄报内容素材 篇一: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 法制教育法制伴我行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防骗知识 1、骗吃骗物法:一般都是陌生人,以到你处办事或请你带到某处办事为由请你吃饭,中途则逃之夭夭。 2、中奖转让法:行骗者一出场都是傻乎乎的,而他扔掉的饮料罐拉环也一定是中奖的,再由边上几个同伙骗你入套。 3、若有人悄悄告诉你,有一笔外汇或金银饰物要和你平分,千万不要信以为真,还是赶快离开。 4、在马路上或商厦门口有一伙人向你推销所谓的名贵中药、金元宝等,切勿上当。 5、当有陌生人以你熟悉的人的名义向你打招呼,你还是一走了之为上策。 6、行骗者一般是利用高薪作诱饵,诱你上钩,本人不与你见面,只用电话联系。 7恐吓诈骗法。8、要防止被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勿惧、勿贪! 如何应对敲诈勒索和抢劫 反抗法:寻找薄弱,功其不备

感召法:通之以理,晓之以法 周旋法:佯装服从,伺机脱逃 耍赖法:嚎叫喊哭,引起旁观 呼叫法:呼喊救命,以求援助 认亲法:碰到大人,佯装亲戚 放线法:佯装害怕,迷惑对方 抛物法:扔掉物品,引开视线 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法制标语 遵纪守法,从小做起。 遵纪守法,不做危险事。争做守法好孩子知法、守法、从我做起! 法制格言:法律是一叶扁舟,乘载着你,在人生漫漫大海上安全行驶一辈子。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学法明是非,懂法知荣辱,用法保幸福。 有一种爱叫法律,有一种温暖叫遵守。 法制儿歌 火柴棍,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 煤气不能随便开,离高压锅远一点。 回家就要把门关,汽车面前不争先。 过马路时左右看,注意安全保平安。 篇二: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 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对学生,通过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 坚持理性教育和情感教育相结合。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其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律观念。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工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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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手抄报版面设计图大全 法律手抄报图(1) 法律手抄报图(2) 法律手抄报图(3) 法律手抄报图(4) 法律手抄报图(5) 法律手抄报图(6) 一、法制小故事 故事一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 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 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 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 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 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 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 校老师担心。 我们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

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 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二 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 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 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 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 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二、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1.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其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2、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一种“对世权”。(2)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的物,而不是行为或精神财富。(3)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4)物权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5)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 3.物权的分类物权按不同的特点可分为四类: (1)所有权与他物权;(2)主物权与从物权;(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 物权;(4)准物权。 (二)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与内容 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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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手抄报资料:法律与我同行 法律与我同行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

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 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

法制手抄报资料文字稿

法制手抄报资料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 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 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 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 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 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 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 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 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 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 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 “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 约 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 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 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 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 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 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 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 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

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 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 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 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 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 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 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 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 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 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 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 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 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 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 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年级法制手抄报内容

三年级法制手抄报内容 诗歌手抄报内容:诗经的三种表现手法表现手法赋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就是说,赋是直接铺陈叙述。 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 《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 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 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 兴字的本义是起,因此又多称为起兴,对于诗歌中渲染气氛、创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

有时一句诗中的句子看似比似兴时,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来判断是否是兴。 例卫风·氓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就是兴。 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 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 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 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 进一步,兴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 但正因为兴原本是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 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 又如《桃夭》一诗,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写出了春天桃花开放时的美丽氛围,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说这是在烘托结婚时的热烈气氛。 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

法制安全手抄报内容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同学们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中小学生受到违法活动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2、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一)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二)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三)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入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 (四)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有可乘之机。 3、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在自我防范方面应当注意: (一)应当熟记自己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以及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在急需联系时取得联系。 (二)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自己的行程和大致返回的时间明确告诉家长。 (三)外出游玩、购物等最好结伴而行,不独来独往,单独行动。 (四)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

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对学生,通过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 坚持理性教育和情感教育相结合。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其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律观念。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工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等,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 法治在线手抄报资料: 爱护名胜古迹和珍贵文物; 爱护动物,保护树木庄稼; 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看坏书和坏录像片、不赌博尊重隐私自由,不私 拆、撕毁别人的信件和揭取邮票;相信科学,不参加迷信活动; 建立同学问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小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 我们要做到: 1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2遵守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 4、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5、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法制手抄报资料: 坚持按章管理与依法治校相结合。首先,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带头学法, 用法,成为学生的典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必须首先做到。其次,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再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突破口,及时把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由政府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实现社会齐抓共管,净化校园环境。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 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手抄报资料: 坚持学校教育与部门教育相结合。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必须坚持学校与社会同唱一台戏。学校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要主动争取执法机关的配合,对侵犯学生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进行及时查处;要大力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人民群众教育的更大支持。 法制社会手抄报资料: 1什么是校园暴力? 答: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2校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提供法制手抄报图片及资料 答: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暴力简单地分为以下八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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