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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论述题法谚必背

法考论述题法谚必背
法考论述题法谚必背

法考论述题法谚必背

无不平之法、无法外之人、无法上之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从实际出发,立足中国国情,回应现实需求,始终是决定一部立法成败的关键。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制定良法,是人民对立法者的基本要求,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施政治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伯尔曼曾说“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刑罚执行,是实现刑事司法正义的最后环节,也是容易滋生司法腐败的领域。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效率影响司法形象。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凝炼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

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如果领导干部不尊法守法,怎么让群众信仰法律?领导干部在遵守法律面前不仅没有例外,而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亚里士多德说过,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

以良法促善治,为社会公平正义筑牢根基。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背诵版 民法考前必背考点

民法通则必背一 概述 一、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与类型 ①状态(近亲属关系、未成年、善意、恶意等) 绝对事件 ②事件 相对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法律行为 表示行为意思通知 准法律行为 观念通知 ③行为情感表示 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2.下列事实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1)好意施惠关系:①搭乘便车;②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③顺路代为投递信件(或者替人购买物品);④约定请人吃饭,相约参加宴会、舞会、旅游、看电影;⑤为人指路;⑥为倒车的人打手势。 (2)法外空间。①日出、日落、刮风、下雨等自然现象(假设未构成不可抗力);散步、读报、起床、睡觉等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均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不属于法律事实。 ②引发宗教关系、同乡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恋爱关系、友谊关系的客观情况,亦不属于法律事实。 (3)婚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婚约不是合同。 (4)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 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区分标准:权利的作用) (一)支配权 1.定义。支配权指权利人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享有特定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2.范围: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 ①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抵押权是一个例外(《物权法》第 202 条)。②人格权、身份权、所有权的无存续期间的限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例外(其存续期间为 70 年或者 50 年不等。《物权法》第 149 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③用益物权、知识产权均有存续期间的限制。④地役权、担保物权均具有消灭上的从属性。 (二)请求权 1.定义。请求权,指特定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 2.范围:支配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继承权回复请求权。 3.支配权请求权≠支配权受侵害后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1)支配权请求权。支配权请求权的功能在于,通过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使支配权回复到不受侵害的圆满状态。有四种: ①物权请求权(《物权法》第 34、35 条) ②人格权请求权: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责任法》第 15 条) ③身份权请求权:如配偶间的同居请求权、忠实请求权(根据理论学说) ④知识产权请求权:请求停止侵害、销毁侵权物品、删除盗版软件复制件等(如《专利法》第 60 条;《商标纠纷解释》第 18 条)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汇总)

论述题 1.试析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的区别。 答: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本以货币形式或以技术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或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形式直接投入国外企业,并且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承担风险,从利润中收回投资的一种投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投资,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且可以利用投资者的国际网络使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同时,这种投资方式有利于投资者进入资本输入国的国内市场,获得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和其他资源,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躲避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从而获得更大的投资效益。直接投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 间接投资者通过购买企业债券等方式向企业投资,由发行债券的企业用来经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者支付一定比率的利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偿还本金。这是一种简易可行的投资方式,投资者仅持有一定收益的证券,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享有对企业的所有权或控股权。具体表现形式有:债券投资、租赁业务、信托业务。 2.试述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内容。 答: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出租整个船舶,承租人按月或按日支付租金。主要如下:1、船东保证条款⑴船舶适航。⑵航行范围。⑶交船。⑷船东供应项目。⑸提单。2、租船人责任条款⑴租船人供应项目。⑵租金。⑶停租。⑷租期和还船。⑸装卸。 航次租船合同在租船运输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是尾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的运输协议。出租人提供适航船舶或舱位并把货物运往目的地,承租人提供满载货物并按货物重量支付运费。主要内容如下: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船舶名称与国籍;货物名称、装货日期;装货港、目的港及费率。2、船东责任条款。3、运费及支付条款。4、留置权条款。5、装货与卸货。6、解约条款。7、罢工及战争条款。8、违约赔偿。9、共同海损。10、绕航。 3.从贸易与投资间的互动互补关系的角度,简析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答:按照传统观念,贸易与投资不发生直接关系。但事实上投资与贸易之间又的确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且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贸易范围的扩大,贸易和投资之间的互动互补、互相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正在进一步得到发展。从以下几点看: 1 、发展中国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是为了扩大出口,改善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带动贸易,而贸易又能进一步刺激投资。2、外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贸易在一定时期内会替代贸易,产生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从跨国公司的母国与其在东道国的关系来看,直接投资与贸易已经是相互补充的。3、贸易的自由化进程要求减少贸易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还需要取消那些影响贸易发展的投资措施。如何控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滥用竞争优势地位以及对东道国各方面的消极影响,也是各国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在投资环节上解决各国采取的一些足以产生贸易扭曲和限制的做法创造了条件,终于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简称TRIMS)。 4.略论限制性商业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法律调整。P 答:是指在国际许可合同中,由技术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施加的、法律禁止的、造成不合理限制的合同条款或做法。这些条款或做法直接影响市场或竞争,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最常见的有:1、搭卖条款 2、回授条款 3、不得反控条

2017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一批)

2017 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一批)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 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关于保险人可否解除合同的下列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B.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承担违约责任 C. 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 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投保人按照真实年龄调整保险费 【答案】C 【解析】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P195) 【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下列项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 .分配给投资者 B. 增值税免税项目 C.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D. 个人消费 【答案】A 【解析】(1)选项BC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选项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准予 抵扣进项税额。(P312)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司考民法必背法条

2、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的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符合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三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4、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不应自行成立清算组) 5、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6、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律或协议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7、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8、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9、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0、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1、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 12、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无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13、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14、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民法通则)。 15、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16、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练习题及答案10含答案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练习题及答案10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1至25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历次发行股票的价格都必须相同 B.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必须为每股1元 C.公司发行的股票必须为无记名股票 D.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规定。 2. 下列有关普通合粉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术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因此选项C

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合伙人,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本题考核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 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除名的情形,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A、C、D均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试题点评:本题考核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2020法考必备考点:人民检察院

2020法考必备考点:人民检察院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范文引语】成功=时间+方法,自制力是这个等式的保障。世上无天才,高手都是来自刻苦的练习。而大家往往只看到“牛人”闪耀的成绩,忽视其成绩背后无比寂寞的勤奋。以下为“2020法考必备考点:人民检察院”,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作者! 一、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 (2)人民检察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向下级人民检察院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批示和命令,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 (3)的公诉机关。 (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三)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公诉权(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案件的控诉权) (1)审查起诉阶段 对公安机关等部门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的案件,有权进行审查,可以补充侦查,并依法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决定。决定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审判程序中有权讯问发问,宣读证据,出示证物以及进行法庭辩论等。 (2)审判阶段 检察机关享有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讯问被告人,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向法庭出示物证,参加法庭辩论。 2.诉讼监督权 (1)对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纠正。

(2)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侦查机关要求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3)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有权予以纠正。 (4)对审判过程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5)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诉。 (6)对强制医疗等特别程序,有权进行监督。 (7)在执行阶段,有权对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经济法论述题汇总

经济法论述题汇总 1. 了解“绿色GDP”P46-48 (1)绿色GDP,指用以衡量各国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简单地讲,就是从现行统计的GDP中,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从而得出真实的国民财富总量。(2)对于我国而言,绿色GDP有两点特别有意义并具有针对性:①从新的计算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国家如果通过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来促使GDP的增长,却不能使创造性资本和人力资本相应增加,表面看起来轰轰烈烈,但“增长不等于发展”,在虚假繁荣的背后,财富没有增加多少,甚至出现财富的负增长。②自然资源是重要的,但是自然资源匮乏并不能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不能发展。如果注意在人力资本和创造性资本上大力开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或地区也可以发展很快,人均财富也可以达到很高水平。 (3)实践证明,没有环境意识的增长是危险的,是不可持续的。我国相关部门也为绿色GDP 的推广作了诸多努力。这意味着可持续发展因其所具有的开放性、涵盖性与前瞻性,着眼于未来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需要,必将整合既有的经济法理念与制度,成为经济法乃至整个传统法律部门的基本指引与导向。 2.如何定位现代政府(现在政府应具备的基本品性)P59-60 (1)有限政府:把市场的还给市场。有限政府并非指政府的规模、职能和权力越小越好,也非指软弱无力的政府,而是表明政府权力、职能和规模保持在合理有效的范围内,为防止政府职能的泛化和异化,而合理划分政府、市场及社会各自承担的职能和责任,将三者的结构、机制和功能保持在动态协调、互补的体制框架内。由此,政府应逐步退出竞争性经济领域和社会自治领域,把资源配置、生产经营和社会自治的功能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团体,这既有利于降低干预成本,提高干预效果,又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的功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利益需求。 (2)有效政府:既非无为,亦非无所不为。有效政府,是对政府行政效果的追求与评判,其一方面重视政府在当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又强调政府必须是有效率的。它既不是消极无为的“小政府”,也不是无所不为的全能政府,而是一个规模适度、效率最优的政府。其中心命题是:“如果没有有效的政府,经济的、社会的和可持续的发展是不可能的。有效的政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 (3)法治政府:通过法律规范和限制。法治政府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政府模式,其是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角度来分析的。从规范层面上看,法治政府必然要借助法律的控制机制,对权力的来源、行使的手段、方式及程序等各个要素进行全方位的制约,政府必须根据公认的、限制自由裁量权的一整套规则和原则办事。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和保障。 3.两种不同的经济观念P65-66 (1)有关如何实现经济的理想状态存在着两种根本分歧的观点,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经济观念,即自由主义观念和国家干预主义观念。 (2)自由主义观念认为,经济机制的自我功能可以使经济恢复正常的运行状态,任何外部干预只能破坏经济机制的充分作用,不利于经济的运行,要实现理想的经济状态,就必须实行自由放任。 (3)国家干预主义观念认为,市场机制存在着缺陷,即经济机制的自我协调和恢复等机能

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及答案.doc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一、单项选择题 ( 本类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乙 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 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 正确的是 () 。 A. 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 B. 法院继续审理该案 C. 法院中止审理,持确定仲裁条款效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 法院终止审理,由仲裁机构审理该案 【答案】 B【解析】 (1) 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 人民法院应驳回乙的起诉;(2) 如果甲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 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应选B。 (P21) 2.A 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 年2 月, A 与 B 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 B 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 A 而发生纠纷, A 欲起诉 B,此时 B 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答案】 B【解析】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 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居住地 ( 乙市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管辖。 (P23) 3.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经济法简答题大全

经济法简答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横向范围中的经营协调关系。具体包括: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即经济法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包括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经济竞争 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即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的地位 中国经济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在宪法之下,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并列的一个基本法。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时期的法,是市场经济向其高级阶段发展时期的法;是在人们对市场经济规律有了比较充分认识条件下,人们力求掌握市场运行规则的需要中产生的法。经济法的本质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社会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 3.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的本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阶级性。中国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总体上体现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二是指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属性,即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和功能。中国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对经济关系就其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中国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平衡协调国家所代表的社会整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与企业组织所代表的社会个体意志、行为和利益之间的关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题及答案【最新】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题及答案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中国公民赵某是一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其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B.中国公民闫某是某检察院检察官,其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C.中国公民吴某下岗后以卖糖葫芦为生,因其无固定门面,经常被城管驱赶,吴某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从事上述业务 D.王某成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高某进行管理,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选项C不满足条件。

2.赵某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并将企业事务委托给侯某管理。侯某从事的下列行为,应当经过赵某同意的有()。 A.以合伙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B.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同本企业订立合同 D.将企业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四个选项均选。 3.赵某、侯某、甲国有独资公司拟成立一合伙企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合伙企业最多可以有50个合伙人 B.赵某或侯某至少要有一人为普通合伙人

C.若侯某选择成为有限合伙人则其可以以劳务出资 D.甲国有独资公司有权查阅该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C错误。 4.赵、钱、孙、侯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约定由赵某和侯某执行合伙事务,钱某和孙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则钱某和孙某行使的下列权利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钱某有权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孙某有权对赵某和侯某执行合伙事务进行监督 C.钱某有权对赵某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 D.赵某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对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理论法司考考前必背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分背诵默写60条 @理论法学周悟阳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4.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5.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7.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8.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9.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10.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 第一章公司法 1、什么叫公司?它有哪些特征? 公司指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企业法人,它的特征:(1)公司是企业法人。(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企业法人。(3)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3、简述股份的特征 (1)股份具有平等性(2)股份具有不可分性(3)股份具有可转让性(4)股份具有有价值性 4、对于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得股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票?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营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成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5、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什么规定?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起30天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1、简述合伙企业入伙的条件和效力 条件:(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2)依法签订书面入伙协议时保证新合伙人入伙。(3)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订立入伙协议时,原有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简述合伙企业退伙的法律效力 (1)退还退伙人得财产份额。(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退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担亏损。(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3、简述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对外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相结合,无限连带责任;对内赔偿责任 4、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作了什么规定? 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有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

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

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 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中级会计《经济法》2020练习题与答案,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更多相关请持续关注。 1、单项选择题 A上市公司持有B公司51%的股权,另外,C公司是A上市公司的一个分公司,下列关于公司种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A公司与B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 B.A公司与C公司是总分公司关系 C.B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D.C公司可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D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种类。

【答案解析】选项D: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不得领取法人营业执照。 2、单项选择题 A直辖市甲公司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设立的,甲公司在B直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乙,那么乙公司的登记管辖机关是()。 A、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B、A市工商管理局 C、B市工商管理局 D、国家工商管理总局、A市工商管理局和B市工商管理局都可以 【正确答案】A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登记管辖。

【答案解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外商投资的公司;(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3、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B、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C、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D、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内容金额篇

特殊: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 2.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4.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暂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终止交易 5.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 ①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 ②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6.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数字条件:近3年无违法违规;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3万: ①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②机构拒绝配合调查,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5万: ①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接收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追诉标准: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③虚假陈述罪追诉标准: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10万:

①证券公司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②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0万: ①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②涉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 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50万: ①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诉标准或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50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累计15万元以上 100万: ①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机构应具备条件是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②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万元 ③合格投资者: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 100万元人民币 ④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应具有两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两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00万: ①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犯罪构成: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1000万:

经济法论述题

三、论述题: 一、经济法的价值:p49-51 经济法作为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其价值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法的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的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经济法注重经济性和社会性,此二者是经济法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特点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着这样的特点:经济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在这种经济法秩序下,个体虽然仍是自由的,享有充分的权利,但不得妨害和损害他人和其他公众的自由和权利,不得损害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经济法侧重以社会为本位,其秩序是关注真正社会利益的秩序。 经济价值中的效率:经济法中的效率主要指经济效率(经济效益),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由个体和团体经济效率构成,为了总体效率,必须重视个体和团体效率,有时又要限制、牺牲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同时,为了总体经济效率,还要兼顾长远效率与眼前效率的平衡。经济效率,不仅指经济量的增长,也应该重视经济质的提高,即经济效益相对应的社会效益。 经济价值中的公平:这里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它注重的是一种“实质公平”,是符合社会正义的公平,重视机会公平的同时还要重视结果上的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予以重视。有了效率和公平,所谓秩序、自由、安全等才有意义。公平与效率间的关系:首先,效率与公平两者都重要,不可或缺;其次。效率和公平这两者是相关的,虽有矛盾,但并不排斥。 二、经济法体系的“三三理论”。 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三构成。这“三三理论”阐明了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法律构成的必然性,同时它也是贯穿经济法学科始终的一条思维主线。 市场三缺陷是指:1.市场障碍;2市场机制具有唯利性;3市场调节具有被动性和滞后性。 这三种缺陷体现一种自由市场个体利益本位。19世纪末,这三种缺陷显露并引发严重后果,促使国家介入市场经济调节。 国家调节三方式是指:1.市场规制;2.国家直接投资经营3.对社会经济引导调控。 一方面,国家经济调节的产生是传统国家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国家权力的扩张,这必须有法律依据和授权,另一方面,这三种调节活动都需要制定法律予以规制和保障。关于国家调节的法律便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为规制和保障国家所采取的第一种调节方式,即国家对市场的干预规制,国家需要制定市场规制法。它主要包括反垄断(限制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不公平交易规制法(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责任法)。这类法律需要规定其规制对象的标准和种类、主管机关的职权、处罚方式、实施程序等问题。 第二,为规制和保障国家调节的第二种方式,即国家直接参与投资经营活动,国家需要制定国家投资经营法。它主要包括国家投资法和国有企业法,其中包括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调整和改革的法律。此外,还包括国家为调节市场而直接参与其他市场经营活动法律。 第三,为规制和保障国家调控的三种方式,即国家对经济的引导调控,国家需要制定

司法考试三国法必背知识点汇总

20XX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必背知识点汇总 根据近几年司法考试大纲和指导思想,“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所考查的内容和题型与以往没有太大的不同。20XX年唯一变化的是,国际法增加了非政府组织(NGO)内容,国际经济法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际法 具体就它的知识点而言,国际法所考查的内容大体都是围绕国家所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重点考查的内容主要可以简单归纳为: 1.国际法导论(国际法的演变,国际法渊源与编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如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和民族平等自决)。 2.国际法的主体(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国家要素和基本权利,国家的管辖权和豁免,国家的承认与继承,联合国的体系,国际责任) 3.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1)领土:领土主权和限制(一般和特殊),领土取得的方式(包括传统与现代),南极;(2)海洋法: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水域,公海和海底区域;(3)航空法:基本制度(芝加哥公约),国际民航的损害赔偿责任(华沙公约),民航安全制度,外层空间制度(营救制度、登记制度和责任制度);(4)环境保护制度(大气、海洋、危险废物、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5)居民制度(国籍、外交保护、引渡和庇护、国际战争法)。 4.对外关系:(1)外交和领事关系:外交机关以及外交和领事的特权与豁免;(2)条约法: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冲突和第三国的问题)、条约的解释和条约的终止;(3)国际争端和平解决:传统和现代的方法、国际法院的职权;(4)战争法:第一部分战争的开始和结束、中立国。第二部分作战中的规则、作战手段和方法、保护平民、交战人员和战争受难者(作战手段与方法是海牙体系,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是日内瓦体系)。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是“三国法”复习中最容易的,其主要针对的是如何调整在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私人主体的争议,应复习的重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国际私法的范围、国际私法的主体重点掌握自然人与法人国籍住所的确定,适用的规范——冲突规范以及规范类型,准据法和准据法的适用,在适用冲突规范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和法律规避); 2.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主体、法律行为和代理、物权、债权、合同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票据、海商、航空等,重点掌握我国的规定(这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八章及民通意见中的规定);

(完整word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知识点 名词解释 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克服市场失灵,保障国民经 济的协调、有序发展,由国家制定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需要国家干预论”,也称“适当干预论”。 二、经济责任制的概念:经济责任制,是指在公有制主导的经营管理中,企事业机关 单位及其内部机构、成员因角色设置及其实现,而相互承担义务和相应地享有权益的经济法律关系或制度。它是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在经济法的各项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和保障。 三、企业的概念:企业是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的某种主体;同时,它作为概括的资产或者资本和人员集合之经营体,也可以作为交易的客体。 四、市场准入的概念: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 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五、市场准入制度:指有关国家或政府准许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规则的总称。包括一般市场准入制度和特殊市场准入制度 六、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或者协同行动,来相互约束各自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的交易领域内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七、消费者:是为了满足生产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商品服务的,由国家以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体社会成员。 八、产品的概念 自然属性:“产品”是指经过人类劳动获得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劳动成果。 法律属性:“产品”是指经过某种程度或方式加工用于消费和使用的物品。 九、产品责任概念: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 财产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特殊的侵权法律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3、无过错责任原则。) 十、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 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十一、假冒行为: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 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营业相混淆,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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