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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无人机航测管理及作业流程

低空无人机航测管理及作业流程
低空无人机航测管理及作业流程

1 目的

本流程旨在规范设计研究院航测工作的管理,以提高部门间的协同效率,增强航测工作实效,同时对航测设备、工期计划、测绘质量进行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测绘成果满足项目设计要求,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基础支撑。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纳入集团项目管理流程体系,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划调整报批完成(通过集团立项评审)后需测绘的项目,以及集团确定需要提前测绘的项目。需外委(包含外业飞行、内业数据处理)测绘的项目参照执行。

3 定义

3.1申请测绘项目名称和计划测绘区域简要说明书:指待测项目作业区域的地貌(平原、丘陵、山地、高山地)、水系、交通、电站、强磁干扰源、管制区域等简要说明,用以判断是否符合航测飞行条件。

3.2项目总体规划平面草图:指规划了待测项目总图要素涵盖的范围及内容的草图,涉及项目建设的生产区、加工区、廊道区、发运区、远景拓展范围及可能的预选方案范围等。

3.3坐标系统:指坐标所采用的起算基准、尺度标准及参考模型。常见的有参心坐标系统、地心坐标系统和地方独立坐标系统。我国目前常用的是西安80坐标系,正在推行的是CGCS2000坐标系,以及目前GPS测量最常涉及的WGS84坐标系。

3.4高程系统:指高程所采用的起算基准和参考面。如大地水准面、参考椭球面、似大地水准面和相对应的正高、大地高、正常高;我国统一采用似大地水准面的正常高,起算数据为1985高程基准。

3.5控制测量:该项内容需自然资源部门或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完成。指在测区内,测定一系列控制点的平面和高程数据,经过平差计算后,使其控制范围内的精度满足地形测量及工程测量的需求。

3.6控制网:控制网具有控制全局,限制测量误差累积的作用。对于地形测图,等级控制是扩展图根控制的基础,以保证所测地形图能互相拼接成为一个整体。

3.7控制点:是控制网的基本构成和表现形式。测量作业之前,在待测区域范围内,同一坐标系统下布设一系列的标志点,其相对精度满足区域测量的精度要求,后期的测绘工作皆以这些点为基准展开。3.8像控点:摄影测量控制加密和测图的基础,是衔接控制点和航测影像的节点,其点位精度和图像清晰度直接决定航测数据的可靠性。

3.9检核点:用于检查验证成果质量的标识点,不参与过程运算,但通过其原始数据与成果数据对比,可判断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4 职责

4.1 项目公司:根据项目进度提出测绘需求,负责航测项目空域情况调查,须查清作业区外边缘半径20Km 缓冲区范围内有无机场、航空雷达、军事设施、军事管制区等禁飞区域,并承担因此带来的责任与风险。联系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测绘单位完成、配合完成控制测量,协调落实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县、乡镇政府工作人员陪同、处置外界干扰等事项,为测绘组实施航测提供必要的保障。坚持安全第一,条件不具备时不得起飞作业。

4.2 项目测绘组:负责航测设计,包括航线、架次、控制网,现场像控点布设,航测设备领用及管理,无人机飞行,航测数据提取、保管、解算、质量检核,结果成图等,以及此过程中与项目公司、

工程设计部门、项目设总、项目建设部等进行协同沟通。

4.3工程设计部门/项目建设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测绘范围和测绘完成时限,提出航测成果需求,并知会该项目设计部门的各相关专业人员复核航测的设计范围。

4.4项目测绘组:根据已提出测绘申请的项目和设总要求的完成周期,结合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综合优化航测工作计划,并审核各项目航测作业计划。

4.5设计研究院:对航测计划最终审批执行、暂缓执行或否决。

6 流程说明

7 附件

附件1:测绘项目申请表

附件2:测绘范围边界坐标表

附件3:无人机作业计划表

附件4:航飞器材领用单

附件5: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附件6:像控点制作材料清单

附件7:静态GPS控制点成果点之记

附件8:多基站网络RTK(CORS)控制测量成果表附件9:成果资料交付清单

附件3:无人机作业计划表

无人机航测作业计划表

附件4:航飞器材领用单

航飞器材领用单

附件5: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根据预设控制点位置,请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或测绘公司完成控制测量。

2.联测国家网,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控制系统一致,不得使用独立坐标系统。

3.当地测绘部门或测绘单位使用CORS系统时,优先采用CORS系统。

4.选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线、雷达站、导航站等强电磁干扰源,尽量远离大面积水域和

高大金属构筑物。

5.控制测量前应查看星历,选择合适时间段。卫星数量不得小于6颗,卫星高度截止角大于15°,

PDOP值小于4。

6.控制点间距大于500米,测回数不小于4,测段不小于2,点位中误差小于3cm,边长相对中

误差小于1/40000。

7.控制点标识根据条件选择埋石、钢钉或十字钢标,固定后不松动,不易遭到破坏,现场拍照,

易于以后查找。

8.成果提交包含:

1)坐标系统 2)度带 3)中央子午线 4)高程系统

5)控制点WGS84坐标系经纬度B、L、H和西安80坐标系(或当地自然资源部门采用的坐标系

统)下N、E、H 6)如果无CORS系统时,请参照静态GPS控制测量E级点标准执行

附件6:像控点制作材料清单

像控点制作材料清单

项目测区内布设像控点需基地公司提前准备的材料有:

1.腻子粉或白灰1袋子(20kg)。

2.白色油漆1L、红色油漆1L、稀料1瓶、刷子2支

3.撒灰用橡胶手套1双

4.纸箱子2只

5.塑料袋10只

6.美工刀1把

7.塑料布1块,规格不小于3m×3m。

8.如测绘前控制点尚未布设,还需准备2吋测钉(或钢钉)010-20支和锤子一把。

附件7:静态GPS控制点成果点之记

该点位于

标志性

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修改20151206)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91-FS-2015-XX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5年12月XX日 编制部门:FS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及分类 (3) 3.定义 (4) 4.民用无人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 (7) 5.民用无人机驾驶员 (8) 6.民用无人机使用说明书 (8) 7.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 (8) 8.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 (9) 9.飞行前准备 (9) 10.限制区域 (9) 11.视距内运行(VLOS) (10) 12.视距外运行(BVLOS) (10) 13.民用无人机运行的仪表、设备和标识要求 (11) 14.管理方式 (11) 15.无人机云提供商须具备的条件 (13) 16.植保无人机运行要求 (14) 17.无人飞艇运行要求 (16) 18.废止和生效 (16)

1.目的 近年来,民用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蓬勃发展,特别是低空、慢速、轻小型无人机数量快速增加,占到民用无人机的绝大多数。为了规范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的运行,依据CCAR-91部,发布本咨询通告。 2.适用范围及分类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2.1空机重量小于等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的无人机,且动能不大于95千焦,校正空速不超过100千米每小时; 2.2起飞全重不超过5700千克,距受药面高度不超过15米的植保类无人机; 2.3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下的无人飞艇; 2.4本咨询通告适用于除I类以外的所有轻小型无人机,某些特定条款中仅适用于特定类别无人机的内容将在条款中另行说明。 2.5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

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 篇一:无人机管理规程 1.02.03.03.13.23.34.05.05.1 目的 为规范使用无人机,妥善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制定 本规程。使用范围 仅限于与公司相关的业务职责 人事行政负责人负责《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制定、修订 及各部门执行的监督检查。行政助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 保管。 其他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宣 传、培训、执行监管。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制度相关费用的账 务管理工作。弱电工程师负责无人机的使用期间的问题处理。 项目经理负责《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审核和作业流程的 监察工作。定义 无人机指公司购进的航拍器械。程序文件借用流程 5.1.1借用人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借用申请→审核通过→《借用登记表》(附件一)登记→ 5.2

委派工程技术部人员现场支持。使用条例 5.2.1使用前务必检查设备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电 池充足,存储卡使用空间是否足 够; 5.2.2停飞后检查设备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导出数 据并将电池充满后归还人事行政 部; 5.2.3飞行使用中如遇设备故障,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以不造成设备损坏为最高准则, 同时参照航拍机维修条例执行操作。 5.3使用注意事项 5.3.1飞行前,请仔细检查螺旋桨是否损坏、老化,电 池电量是否充足、其他部件是否 应该更换或维修; 5.3.2确保您的智能飞行电池、遥控器及其他设备电量 充足; 5.3.3请选择开阔空旷的飞行场地,远离人群及建筑物,请勿在人群或动物上方停留飞 行; 5.3.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人机飞行范围需在目视视 距半径500米,相对高度120米 范围内,确保飞机在您的视线之范围内,请勿在障碍物

城投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城投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前提,也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严重性,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下是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项目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巨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分外装置、用品和严重场所每年要求施工单位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7、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经理、副经理、总工、部门经理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大凡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4、新职工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6、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用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企业的安全会议由安全负责人负责召开,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遇有分外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2、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对检查安全工作的隐患问题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公司内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加班事项 第七条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第八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

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 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 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2011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AC-61-20R2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61-FS-2018-20R2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8 年8 月31 日 编制部门:FS 批准人:胡振江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驾驶员(业界也称操控员、操作手、飞手等,在本咨询通告中统称为驾驶员)数量持续快速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已日趋成熟,因此多个国家发布了管理规定。 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航空器的内部或外部,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由于无人

机系统中没有机载驾驶员,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本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本咨询通告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体系。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无人机系统。 (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同时由外部的无人机驾驶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分布式操作的无人机系统或者集群,其操作者个人无需取得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3 定义 本咨询通告使用的术语定义: (1)无人机(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2)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是指无人机以及与其相关的遥控站(台)、任务载荷和控制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无人机森林智能巡护管理系统介绍

前言 森林是人类社会极其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保护好森林资源是人类自 身发展的需要。森林是陆地上最为重要的生态系统,能够防止风沙、净化空气、气候条件、 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大气平衡,保护着地球的生态平衡,是国家及其重要的资源。保 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生态建设的主要目标,也是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 林业经常存在火灾、病害、人为砍伐等隐患问题。 传统人工巡护方式,劳动强度大,效率低,且信息获取不准确,而卫星对森林资源的信息获取,由于获取周期长,时效性差,无法满足实时监控的需求。传统载人飞机改善了时效性差、人工巡护的问题,基本满足实时监测的需求,但在森林火灾等环境恶劣的环境下,飞行安全 将会受到严重威胁,且其受环境、空域等影响较大,维护成本较高,不能满足林业的日常化 管理。寻求一门新的高科技手段应用到森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及林业执法中,已成为林业 管理的一项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单位所遇到的问题: 对森林巡视工作的管理目标是能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以及管理水平。在目前阶段巡视工 作的主要管理难点有三个: ?个别林区分布原因,导致巡视工作难度大,巡视人员的巡视工作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无法与现有巡护管理系统实现地上空中全方位监控管理。 ?现有无人机操作复杂,需要人员控制,巡视效果不佳。 为此我公司研发了一套针对于林业单位的《无人机智能巡护管理系统》,进而有效的利用无 人机,实现无人机自动巡航、悬停拍照等功能,为林业单位实现无人机巡护的智能化、人性 化管理。 建设目的 1. 与现有人工巡护方式结合,提高巡护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2. 巡护区域无盲区,对管网工作实现全覆盖管理。 3. 实现实时环境监测,隐患快速上报。 4. 实现隐患点精准锁定,智能分析,报警推送。 5. 实现无人机自动巡护,自动取证,自动分析,自动上报,自动起返航。 6. 实现多架无人机协同巡护,低电量任务自动转移,保证巡护工作的顺利完成。 7. 构建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多数据综合分析汇总表,为企业生产运营以及发展部署提供相 应的参考依据 工作原理描述 无人机智能巡护管理系统主要是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实现巡护现场的定点取证,现场监测 以及隐患分析等工作,与传统无人机不同的时,该系统的设计理念为全自动运行,定期给无 人机制定相应的巡护任务,无人机可实现自动起飞,自动返航,关键点自动取证环境自动等 功能,实现了真正的“无人操作”无人机。

无人机使用规定

无人机使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无人机安全调试,正确飞行,妥善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规范无人机的使用和规范操作,减少无人机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特制定此规定。 无人机使用要专人管理,必须先经过学习掌握一定理论课程和模拟训练课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才能试飞无人机。 一、无人机使用管理规定: 无人机实行专人负责,建立《无人机使用台账》(见附表1),项目部使用需申请,填写《无人机使用申请表》(见附表2),经项目经理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无人机实行租赁使用,由技术质量处定期核算租赁费,填写《租赁费核算表》(见附表3),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处。 无人机运行时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避免进入限制区域:操控人员提前了解限制区域的划设情况。 未经批准的限制区以及危险区,不得突破障碍物控制面、飞行禁区等。请勿在障碍物背面飞行,以减少操作不可控性,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任何人员在操作无人机时不得粗心大意和盲目蛮干,以免危及他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 当飞行操作危害到空域的其他使用者、地面上人身财产安全或不能按照安全飞行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飞行活动; 驾驶员应当能够随时控制无人机。对于使用自主模式的无人机,

无人机驾驶员必须能够随时超控。必须将航路优先权让与其它民用及军事航空器。 用于记录、回放和分析飞行过程的飞行数据记录系统,且数据信息至少保存1个月等信息,以便出现坠机情况时能迅速查找到无人机所有者或操作者信息。 无人机驾驶员在饮用任何含酒精的液体之后的8小时之内或处于酒精作用之下或者受到任何药物影响及其工作能力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无人机。 使用过程必须充分考虑到飞行过程控制器与无人机信号连接中断导致的危害性,避免在信号塔、军用基地附近等使用,避免信号中断,导致意外事件。 二、安全操作规程: 1、起飞前准备:飞行时确保电池电量以及掌握天气情况,五级及以上大风、大雾、雨雪、严重雾霾(影响视线)等恶劣天气,禁止使用无人机,以减少操作不可控性;起降前认真检查GPS等飞行遥控设备,存储卡使用空间是否足够; 无人机起飞前操作员必须确保远离金属类小物体,以免金属类小物体被无人机吸附而造成危险。。 飞行前要先确定好飞行线路,仔细检查螺旋桨是否损坏、老化,电池电量是否充足、其他部件是否应该更换或维修;确保智能飞行电池、遥控器及其他设备电量充足。 2、飞行中注意事项:必须远离既有交通线路、人口密集区、高

无人机城市可视化管理系统方案

无人机的城市可视化管理系统技术方案书

目录 1. 项目背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系统结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硬件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巡检无人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软件系统 (6) 账户注册、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售后及运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相关案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公司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的提升,要求我们在城市日常管理中的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探索新的高效的管理手段是大势所需。无人机作为一项空中视野的管理工具,在城市管理中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无人机可以搭载采集数据所需的设备,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空中数据采集;其在采集过程中的图像和视频可以实时回传到管理中心,使得地面控制人员实时掌握信息,并根据掌握的信息控制和调整无人机的飞行状态和路径;无人机”在整治脏乱差、监督占道经营、流动设摊、高空违建、建筑工地管理、四位一体巡查河道等取证方面优势更明显,通过航拍,执法死角一览无遗,提高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效率。 但目前城市管理部门在无人机的使用上没有很好的管理过程,不论是采购的无人品牌型号不一,使用的能力高低不等,使用的模式和目标也没有统一的合理的规划,没有引入先进科技对无人机进行科学管控,导致无人机在城市管理上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只有通过规范统一的进行无人机采购,使用培训,才能建立良好的无人机操控基础;引入先进技术,才能精准控制无人机进行作业;对功能模块进行标准配备,才能更科学地进行高效执行和集中管理。

公司内部无人机使用管理办法

无人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无人机的使用管理,提高操作安全性,发挥无人机的效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使用范围 仅限于与单位相关的业务 三、职责 1、保管人负责无人机的借出、保管,在无人机归还时检查是否有损坏及 配件 2、无人机规范操作培训组长:XXX。组员:XXX、XXX、XXX。该小组负 责无人机的规范操作培训,未参加培训的员工不得操作无人机。 3、借用人不得侵占、私自转让、隐匿、故意损毁无人机及其配件,对人 为造成无人机及其配件丢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 4、借用人须严格底线:不黑飞、不捣乱。 四、借用流程 向保管人借用→在《借用登记表》上登记 五、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前务必检查无人机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好,遥控器、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存储卡使用空间是否足够。 2、在确认取得良好GPS信号后再起飞,并尽可能利用安全飞行功能, 如自动返航,定点悬停等。 3、无人机飞行时必须考量现场天气、风向等因素,以减少操作不可控性, 飞行过程中,双手请不要离开遥控器,请始终保持对无人机控制。 4、停飞后检查无人机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及时导出数据。 5、飞行使用中如遇设备故障,立即采取处理措施,以不造成设备损坏未 最高准则,同时可致电无人机售后服务,电话:XXXXXXXXX。 6、请选择开阔空旷的飞行场地,远离人群及建筑物,明确严禁民用无人

机飞行的区域有:党政机关等重点地区;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的净空保护区域;军工、通讯、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化危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重点防控目标区;车站、码头、港口、商圈、街道、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展览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7、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人机飞行范围需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应尽可能避免无人机进入过高空域,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由借用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XX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无人机法规与安全

课时教学教案

[课程回顾] 第三章知识内容回顾 一、判断题: 1.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 A正确B错误 答案A 2.民用航空器必须遵守飞入国的法律 A正确B错误 答案A 3.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 A正确B错误 答案A 4.无人航空器是由控制站管理的航空器 A正确B错误 答案A 5.航空器的国籍与登记是航空器身份的象征 A正确B错误 答案A 6.航空器的登记只有一个国籍的好处是从根本上杜绝了无人管辖、多重或双重管辖的混乱 A正确B错误 答案A 解释:航空器的国籍,是航空器与登记国(国籍国)相联系的“法律纽带”。航空器登记国据此对具有其国籍的航空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国籍登记的航空器予以保护和实行管理。 7.航空器在哪国登记就属于哪个国家 A正确B错误 答案B 8.对登记在我国的航空器具有管辖权、保护权和管理权 A正确B错误

[课程引入] 引入: 1.为什么要学习无人机法律法规知识? (1)了解无人机法律法规知识的相关知识;(2)培养法律法规学习兴趣。 互动:你对无人机法律法规知识有多少了解?你接触过吗? 2.那么无人机法律法规知识到底有什么意义呢?让我们带着这个疑问走进今天的课堂。 3.本节课的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 [教学内容] 无人机法规与安全 拓展:为什么要学习无人机法律法规知识? 一、保护自己: 1.知道那些运行无人机的行为是违法的? 2.那些行为是合法的; 3.不违法就是保护自己。 二、保护他人: 1.最近沸沸扬扬的黑飞导致航班延误事件; 2.首都机场黑飞第一判时间; 3.无人机失控砸坏公私财物,伤人事件等等。 4.都是法规意识淡薄或没有法规意识,肆意飞行造成的。 一、无人机法规简介 1.无人机法规的地位 民用无人机法律法规是无人机应用的法律保障基石,它使无人机飞行、作业等有法可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制定了无人机相关法规,如由国务院下设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部门根据民用无人机的发展状况,制定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中国民用航空局委托“中国私用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图4-1)”制定的相关规则以及中国(深圳)无人机产业联盟(UAVIA)制定的联盟标准等,共同构筑了生产制造、适航审定、运行管理、人员训练、人员管理、证照管理等无人机的法制基础。 视频:无人机意外伤人事故。 2.无人机法规的作用 汽车的行驶,要遵守规则,各行其道,听从指挥,否则轻者造成交通拥堵,重者发生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可见遵守规则的重要性。无人机的飞行也一样,要遵守无人机法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6月1日起,质量在250克以上(含)的无人机须登记注册。同时,民航局正在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将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快来看看吧。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对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实施实名制登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1.3一般要求 自2020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在2020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

粘贴登记标志,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 1.4定义 1.4.1民用无人机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1.4.2民用无人机拥有者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是指民用无人机的所有人,包括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和其它组织。 1.4.3民用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 民用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是指根据无人机的设计或运行限制,无人机能够起飞时所容许的最大重量。 1.4.4民用无人机空机重量 民用无人机空机重量是指无人机制造厂给出的无人机基本重量。除商载外,该无人机做好执行飞行任务的全部重量,包含标配电池重量和最大燃油重量。 2.职责 2.1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1)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政策的制定; (2)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的管理。 2.2民用无人机制造商 (1)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

XX公司无人机安全管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及分类 3.定义 4.民用无人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 5.民用无人机驾驶员 6.民用无人机使用说明书 7.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 8.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 9.飞行前准备 10.限制区域 11.视距内运行(VLOS) 12.视距外运行(BVLOS) 13.民用无人机运行的仪表、设备和标识要求 14.管理方式

1.目的 为确保无人机安全调试,正确飞行,减少无人机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特制定此规定,规范公司内无人机的使用和规范操作 2.适用范围及分类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2.1 空机重量小于等于 116 千克、起飞全重小于 150 千克的无人机,且动能不大于 95 千焦,校正空速不超过 100 千米、/小时; 2.5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 3.定义 3.1 无人机(UA: Unmanned Aircraft),是一架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RPA: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3.2 无人机系统(UAS: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指由无人机、相关控制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 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3.3 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运营人指派对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 时操纵无人机的人。 3.4 无人机系统的机长,是指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

●中国无人机相关主要政策汇总

2003-2014年中国无人机相关主要政策汇总 我国无人机相关法规 ★2003年5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明确规定无人机用于民用业务飞行时,须当作通用航空飞机对待。林建认为,我国通用航空的法规是相对完整的,民用无人机市场完全可遵照现有相关通用航空法规框架进行发展。 ★ 2009年6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ALD2009022),并于2009年7月9日,发布《关于下发的通知》民航明传电报.《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解决无人机的适航管理问题. ★ 2009年6月2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发布《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MD-TM-2009-002)。 主要解决无人机的空域管理问题. ★ 2013年11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主要解决无人机的驾驶员资质管理。 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无须证照管理,但应尽可能避免遥控飞机进入过高空域;重量等指标高于上述标准的无人机以及飞入复杂空域内的,驾驶员需纳入行业协会甚至民航局的监管。 ★ 2014年4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4】27号))有效期至2015 年4月30日 民航局规定,无人机驾驶员资质及训练质量管理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负责,这也是我国首次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培训提出要求。 ★ 2012年以来,工信部已经就无人机企业的准入问题,启动了《民用无人机研制单位基本条件及评价方法》的研究。

无人机驾驶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架空输电线路 无人机操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无人机操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和配合输电专业发展方向,提升输电专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能力,特制定《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作为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流程 1 .人员筛选 考虑到后续取证等因素,参加无人机驾驶人员培训的人员,原则上选派年龄较小、空间方向感较强、接受能力较强的人员参加。 2.技能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课、实践课(考证实操课、电力巡检及快速测绘特色课)

(2)实践课:

3. AOPA取证 经过一定技能培训和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人员已具备参加AOPA驾驶证考核能力。由公司统一委派培训人员前往相关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理论机考、实操考试、口试、地面站(机长单独考试项目)四大部分。只有前面考试合格,才有资格进行下一部分考试。 4.跟班业务实操 取得无人机驾驶合格证后,培训人员已具备一定操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但输电无人机作业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和危险性,获证人员还需跟班实习。跟班期间:1、需熟悉掌握外业作业方法、作业注意事项、作业条件;2、需熟悉掌握内业各项专业软件使用方法、分析标准;3、需熟悉掌握无人机管理、存放取用制度、冲放电制度等标准。 5 .业务技能考评 经过跟班业务实操,需进行业务技能考评。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培训人员的各项业务技能进行考评,考评合格方可正式作业。

6.正式作业 正式作业阶段,合格人员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成小组作业,并能得出作业结果,出具分析报告。并且对无人机相关硬件能过做到合理使用、合理维护、合理保养。 7. 周期复证 按照AOPA要求,自取得驾驶合格证起,每两年复证一次。 三、培训流程图

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

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 1.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7个工作日前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负责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3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以下摘取的部分无人机法规: (1)无人机(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2)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指由无人机、相关的控制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3)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运营人指派对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时操纵无人机的人。

(4)无人机系统的机长,是指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 (5)无人机观测员,由运营人指定的训练有素的人员,通过目视观测无人机,协助无人机驾驶员安全实施飞行,通常由运营人管理,无证照要求。 (6)运营人,是指从事或拟从事航空器运营的个人、组织或企业。 (7)控制站(也称遥控站、地面站),无人机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用于操纵无人机的设备。 (8)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C2:Commandand Control datalink),是指无人机和控制站之间为飞行管理之目的的数据链接。 (9)感知与避让,是指看见、察觉或发现交通冲突或其他危险并采取适当行动的能力。 (10)无人机感知与避让系统,是指无人机机载安装的一种设备,用以确保无人机与其它航空器保持一定的安全飞行间隔,相当于载人航空器的防撞系统。在融合空域中运行的Ⅺ、Ⅻ类无人机应安装此种系统。 (11)视距内(VLOS:Visual Line of Sight)运行,无人机在驾驶员或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范围内运行,且该范围为目视视距内半径不大于500米,人、机相对高度不大于120米。

(完整版)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仿真研究本科生毕业论文

1 绪论 本章先主要介绍了无人机进无人机的特点,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及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安排。 1.1无人机概述 无人机即无人驾驶飞机,也称为遥控驾驶飞行器,是机上没有驾驶员,靠自身程序控制装置操纵,自动飞行或者由人在地面或母机上进行遥控的无人驾驶飞行器,在它上面装有自动驾驶仪、程序控制系统、遥控与遥测系统、自动导航系统、自动着陆系统等,通过这些系统实现远距离控制飞行。无人机大体上由无人机载体、地面站设备(无线电控制、任务控制、发射回收等起降装置)以及有效负荷三部分组成。 无人机在航空业已有一百年的历史了。第一驾遥控航模飞机于1909年在美国试飞成功。1915年10月德国西门子公司研制成功采用伺服控制装置和指令制导的滑翔炸弹,它被公认为有控的无人机的先驱。世界上第一架无人机是英国人于1917年研制的。这是一架无线电操纵的小型单翼机,由于当时的许多技术问题,所以试验失败。一直到1921年英国才研制成可付诸实用的第一驾靶机。1918年德国也研制成第一驾无人驾驶的遥控飞机。1920年简氏《世界各地飞机》首次提到无人机。20世纪30年代初无线电操纵的无人靶机研制成功。在20世纪40至50年代,无人机逐渐得到了广泛使用,但这时主要是作为靶机使用。世界各国空军于20世纪50年代大量装备了无人驾驶飞机作为空靶。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出于冷战需要,将无人机研究重点放在侦察用途方面,这标志着无人机技术开始进入了以应用需求为牵引的快速发展时代。 由于无人机具有低成本、零伤亡、可重复使用和高机动等优点,因此

深受世界各国军队的广泛欢迎,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对于无人机而言,其自动飞行控制系统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它的优劣程度直接影响到无人机各项性能(包括起飞着陆性能、作业飞行性能、飞行安全可靠性能、系统的自动化性和可维护性等)。因此,研究无人机的自动飞行控制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军事上的重要性己经得到国内外的高度重视,而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是无人机能够安全、有效地完成复杂战术、战略使命的基本前提,因此迫切需要加强该领域的研究工作。 无人机的研制早在 20 世纪初就开始了,几乎与有人机同步,自30年代国外首次采用无线电操纵的模型飞机作为靶机以后,无人机的发展十分迅速。40年代,低空低速的小型活塞式靶机投入使用。50年代出现了高亚音速和超音速高性能的靶机,世界各国空军开始大量装备无人机作为空靶。60年代以后,随着微电子技术、导航与控制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研制了无人驾驶侦察机,美国率先研制成功无人驾驶侦察机,并开始用于越战。无人机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发展迅猛。在1982年的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在贝卡谷地交战中,用“侦察兵”和“猛犬”无人机诱骗叙军的地空导弹的制导雷达开机,侦查获取了雷达的工作参数并测定了其所在位置。无人机的飞速发展是在海湾战争后,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的无人机在海湾战争中成功地完成了战场侦察、火炮校射、通信中继和电子对抗任务。无人机的研制成功和战场运用,揭开了以远距离攻击型智能化武器、信息化武器为主导的“非接触性战争”的新篇章,由此引发了无人机及其飞行控制研究的热潮。 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都针对这个领域投入了相当的研究力量。究其原因,用无人机替代有人驾驶飞机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便于运输、维修和保养,而且不用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承受极限。未来无人机在军事和民事上都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在军事领域,采用无人

XX公司无人机安全管理规定

XXX公司部门:产品部 文件编号:XX空间-安全-001 发布日期:2015-10-10 无人机安全规则 第页,共页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及分类 3.定义 4.民用无人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 5.民用无人机驾驶员 6.民用无人机使用说明书 7.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 8.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 9.飞行前准备 10.限制区域 11.视距内运行(VLOS ) 12.视距外运行(BVLOS ) 13.民用无人机运行的仪表、设备和标识要求 14.管理方式

1.目的 为确保无人机安全调试,正确飞行,减少无人机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特制定此规定, 规范公司内无人机的使用和规范操作 2.适用范围及分类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2.1 空机重量小于等于116 千克、起飞全重小于150 千克的无人机,且动能不大于95 千焦,校正空速不超过100 千米、/小时; 2.5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 3.定义 3.1 无人机(UA: Unmanned Aircraft ),是一架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RPA: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 3.2 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 ),是指由无人机、相关控制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 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3.3 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运营人指派对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 时操纵无人机的人。 3.4 无人机系统的机长,是指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

无人机管理系统新举措

无人机管理新举措——彰显简政放权新政策 2014-07-18 06:54 来源:中国直升机网中直网2014年7月18日消息(记者莫洋)2014AOPA飞行大会今日(7月18日)在AOPA北方飞行基地开幕。日前,记者从AOPA国际飞行大会组委会获悉,此次开幕式,除了飞机、直升机、动力伞、热气球等传统航空器,还有一批体型娇小,行动灵活的“空中飞人”参与到飞行表演之中,它们被称作无人机。 无人机的开发起源于上世纪20年代,主要用于军事,此后逐步转向民用。我国的无人机,尤其是民用无人机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近几年,民用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迅速扩大。农业作业、电力巡线、航测、航拍、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各个领域的航空作业均有无人机的参与。由于无人机成本低,效费比好;无人员伤亡风险,因此很快得到了人们的认可。 无人机飞速发展的同时,管理落后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目前,国内的无人机处于航空器没有适航、驾驶员没有执照的混乱状态。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无人机健康有序的发展。 鉴于此种情况,中国民用航空局在2013年11月下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迈出了无人机管理的第一步。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中将无人机驾驶员分为11种情况,其中局方实施管理的只有3种情况。另外5种情况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3种情况无须证照管理。中国AOPA是首家申请并获得了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资质的行业协会。

AOPA秘书长张峰对此做了解读: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资质权限的下放,充分体现了民航局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不仅有有助于民航局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也能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事实上,AOPA在《规定》下发前就对无人机的健康有序管理做了深入的调研与研究,成立了专门的无人机管理办公室。《规定》下发后,建立了可发展完善的理论知识评估方法和安全操作技能评估方法,建立了驾驶员管理和统计系统。期间,AOPA充分调动了专家委员会及其他资源,共同讨论研究出一整套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管理办法。 此次简政放权的益处不止于此。在今年6月举办的全国首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培训机构训练班上,各个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职能下放将大大降低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的行政成本,提升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效率。 AOPA无人机办公室主任柯玉宝表示,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只是整个无人机管理的第一步。接下来,借着民航局简政放权政策的东风,协会将在无人机其它管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61-FS-2013-20 下发日期:2013年11月18日 编制部门: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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