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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水道沿线用地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公示

佛山水道沿线用地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公示
佛山水道沿线用地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公示

佛山水道沿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公示稿)

佛山市规划局

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2008年3月

一、前言

1.1规划范围及地理区位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佛山市域的佛山水道全线,西起沙口水闸,东至沙尾桥,总长约25.6公里,河岸两侧进深约300m的区域(以用地实际范围或道路为界)用地面积为24.52平方公里(包括佛山水道水体面积)。途径两区、五街镇,分别是禅城区张槎街道、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罗村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区大沥镇。

1.2规划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指导,满足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进行编制。

规划区内的防洪排涝、截污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等相关市政专项规划在沿线各片区范围内已编制完成,因此本次规划不涉及上述的市政专项规划的内容,相关内容可参考以下规划:《汾江两岸综合整治规划》(1999年)、《佛山市供水系统专项规划》(2007年)、《佛山市2+5组团排水专项规划》(2007年)、《佛山市电力系统专项规划》(2007年)、《佛山市中心组团防洪规划》(2007年)、《佛山市排涝规划中心组团片区》(2007年)。

二、现状概况

2.1土地利用现状

佛山水道沿线用地功能结构较为单一,以三类工业用地为主,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很低,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山公园附近区域。此外,沿线的滨水绿地和公共绿地严重不足。总体而言,佛山水道沿线用地功能仍以工业用地为主,现状用地性质与城市滨水区的功能要求产生了矛盾,沿线大量的工业用地面临置换的要求。

2.2道路交通情况和公共设施现状

目前佛山水道两岸的滨水道路还不完整,局部路段存在瓶颈、线形不顺等问题。现状滨水道路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堤路合一,道路条件较好。例如南海区大沥镇和桂城街道区段内滨水道路、中山公园至文沙大桥区段、郎沙路至南北涌区段南岸的滨水道路;二道路条件一般的堤路。例如罗村街道赛边村沿线、佛山大桥附近、汾江桥至市一中沿线;三是简易堤路,以泥路为主,局部区段被沿线厂房侵占,不能通行。例如佛开高速至佛山大道区段、沙口水闸至郎沙路区段及河心岛两岸。佛山水道滨水区域的可达性很差,现状交通系统不能与周边环境连接成网络,难以达到把人流导向江边的目的,同时两岸的联系还不够紧密。

本区段的公共设施主要集中在中山公园附近,其余地段的公共设施相对匮乏。

三、规划目标

3.1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

(1)《佛山市总体规划(2005-2020)》《佛山市禅城区总体规划》、《佛山市南海区罗村片区分区规划》和《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盐步组团总体规划》从上层次对规划范围内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结构、用地性质等宏观层面提供了总体框架。《佛山市防洪排涝规划》和《佛山市电力系统规划》提出了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以上规划是本次综合整治规划的指导性依据。

(2)《佛山水道亮点工程——土地利用与景观规划》、《佛山水道一河两岸城市设计国际竞赛》、《千灯湖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二期)规划研究》和《佛山市一环沿线(南海区海八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各自研究范围内,对用地功能、滨河绿地建设、景观节点以及堤路建设等中、微观层面提供了相关要求和建议,《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佛山市禅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则提出了具体地块的改造建议。以上规划是本次综合整治规划的指引性依据。

3.2规划目标

(1)总目标

该地区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合理利用和保护佛山水道的自然与文化资源,通过用地调整、结构优化、交通完善、绿地控制等手段,把两岸建设成为景色优美的城市窗口,塑造市民共享的城市公共空间和富有活力的城市滨水区,实现城市空间、结构、景观的重构和优化。

(2)分项目标

①土地利用方面:整合相关规划,调整沿线用地布局,优化城市滨水空间结构,达到滨水空间“重构”和“共享”的目标;

②道路交通方面:理顺区域交通和区内交通的关系,明确路网的道路等级和红线宽度控制,加强滨水区域的可达性;

③保护与改造方面:充分利用与合理保护规划区内的自然与文化环境资源,提出完善的生态维护和历史建筑保护与改造的规划指引。

④城市形象方面:尊重与发掘该地区自然与文化景观价值,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滨水景观。

3.3发展策略

(1)未来的佛山水道将以水力、景观、生态和为市民提供游憩活动场所等功能为主,同时也具备传承历史文化、承载河运生产、促进城市发展等综合性职能;

(2)佛山水道水质条件较差,沿线大量的工厂企业对河流的生态、景观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佛山水道水质的治理、保护和恢复河道的自然生态功能是滨水区复兴的前提和基础;

(3)规划区的具备较好的区位、交通、景观条件,但由于现状建设强度大、质量差,必须通过较大力度的结构重组与土地置换,才能实现滨水区的各项功能要求;

(4)规划区拥有丰富的滨河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必须充分发掘并加以利用,打造鲜明的发展主题,塑造特色滨水区形象;

(5)规划应塑造点、线、面相结合的滨水绿地景观系统,把城市的公共活动和区域综合开发结合起来,同时将滨水区与公园相结合发展形成城市中独具特色的园林系统。

四、用地布局

4.1功能结构

规划区的功能结构基本格局可概括为:功能轴带——功能片区——功能网络的空间发展结构,具体而言是“一带、三心、三轴、五区”的基本形态。“一带”是沿江设置的滨水休闲公园。“三心”分别为中山公园核心区、千灯湖北延核心区和河心岛绿核。“三轴”分别为中山公园核心区与佛山老城区的城市发展轴、千灯湖北延核心区与南海中心区的城市发展轴以及河心岛绿核与千灯湖绿核的城市联系轴。佛山水道沿河二线用地由东到西划分为五个功能片区,分别是:①以沙口水闸水利工程、塱沙生态风貌村、王借岗古火山遗址为特色的生态旅游区;②张槎沿线的高新技术区;③以中山公园为核心的综合居住区;④以千灯湖北延公园为核心的商务金融区;⑤平洲区域的混合休闲区。

4.2规划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为主,包括少量村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主要集中于佛山水道沿线中部,结合配套服务设施进行用地布局,村镇住宅用地主要是结合居住区的开发,对现状农村居民点进行合并,形成相对集中的农村新村,进行统一的建设和管理。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强调多种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复合以提高地区的活力和吸引力;强调多种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以营造较强的中心感和提高规模效应;强调多种公共服务设施沿滨河休闲公园等开敞空间展开以滨水一线低强度的公共开发,带动二线地区及城区腹地的高强度开发。在创造良好的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时,带来不可估量的外部经济效益。

(3)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张槎街道沿线,在佛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4)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的重点有两个,一是加强滨江的可达性和两岸的联系性,二是在确保沿江城市次干道交通联系的情况下,解决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岸线利用之间的矛盾,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并确定沿江城市道路的断面设计。

规划确定区内的道路分为五个等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具体详见“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部分。

(5)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主要是指政府主导或引导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

(6)绿地规划

本次绿地规划以“一带六脉多节点”为结构布局,建设多种开敞半开敞空间,沿滨江岸线布置城市公共园林式绿地系统,沿河涌、城市干道、高压走廊向城市腹地延伸形成多条绿化景观廊道。通过各类各层次公园、绿地、广场互相呼应,形成网络状绿地系统。具体详见“绿地生态水系规划”部分。

(7)水域及其他用地规划

以尽可能不减少该地区原有水域面积为出发点,规划保留现状大部分河涌,并结合用地和功能区的需要,在保留水道、河涌的防洪、排涝等实用功能外,还强调了景观和生态功能的作用。

五、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5.1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分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五个等级。

(1)高速公路

区内高速公路为佛开高速,有南向北斜穿规划区。

(2)快速路

区内的城市快速路有2条,即海八路和佛山一环。

(3)城市主干道

区内有多条城市主干道穿过,分别为禅西大道、季华路北延线、佛山大道、文华路、南海大道、桂澜路、塱沙路、塱宝西路、张槎一路、槎湾路、东鄱路、汾江路、海五路、永安路等。

(4)城市次干道

在主干路基础上,根据路网总体布局及地理环境特征,结合用地功能,确定次干道走向及宽度,次干道间距大约控制在400-600米。

(5)支路

在主次干道之间,根据地块功能特征及环境地理条件,来确定支路走向及宽度,间距大约控制在200-400米。

5.2道路横断面设计

城市道路横断面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以及绿带组成。规划区道路按等级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除支路外,其余三级道路一般都设置了中央分隔带,规划道路的中央分隔带为形成较好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效果,同时在交叉口交通组织便于增加进口车道。

5.3步行系统规划

依托滨水公共休闲带和河涌绿化廊道,综合考虑人体行为工程学、美学的要求,创造舒适的休闲空间、合理的步行系统及自行车路线。游览步道宽建议为1.2—1.5米,以便两个人相向步行,能宽松地通过,路面铺装应平坦;尽量在临水面安排铺装广场,设置较舒适的坐椅及健身器材,让人近水观赏,游赏水景,健身康体。5.4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库

规划考虑通过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库以及部分路边停车等共同解决停车需求的问题,配合绿化用地和人防工程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本次规划共设置独立用地社会停车场4处。

(2)加油站

规划区根据《佛山市加油站规划》设置加油站5处。

六、绿地生态系统规划

在充分尊重规划区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历史文化要素的前提下,构筑“一带六脉多节点”的网络型绿地生态水系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复合型、网络状生态结构体系。该结构强调保护景观生态格局的连续性,即通过滨河绿化开放空间、河涌水系廊道等维护佛山水道健康的生态环境系统。

6.1一带——滨水休闲公园

在综合考虑历史文化要素及现状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沿江设置滨水休闲公园。滨水闲公园内可设置少量的休闲娱乐建筑。

6.2六脉——纵深的蓝绿廊道

规划通过罗村涌、南北大涌、佛山涌、东涌(谢边涌)、千灯湖、花地涌等六条主要天然河涌或人工湖泊形成六条纵深型蓝绿色景观廊道,通过蓝绿廊道将滨江公园向城市内部纵向延伸,并联系沿江地区与城市腹地不同的功能组团,使公众能最大限度的享受河流景观带来的美感;同时强调依靠水网建设滨水开放空间、公园和林荫道,开辟一切可能的从公共道路和亲水平台看到水道的风景。把水网景观置于社区的肌理中,并使之成为规划区整体景观的联系廊道。

6.3多节点——重要滨水景观节点

佛山水道沿线共规划了18个景观节点,根据其功能分为城市中心节点、水口生态节点、门户景观节点、河道景观节点四类。

①城市中心节点

城市中心节点共两个,分别为中山公园节点和千灯湖节点。城市中心节点是融合了生态保护、大面积城市中心开放绿地和体现城市中心地段特征的复合性景观节点,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点区

域。

②水口生态节点

水口生态节点为两水交汇、河道分岔处和河涌汇入汾江河处。水口是河道生态保护的重点,规划水口生态节点共有五个,分别为沙口水闸节点、罗村涌节点、河心岛节点、花地涌节点和沙尾桥节点。

③门户景观节点

门户景观节点为过境性重要道路与佛山水道交接处,是最能反映佛山城市形象和特色的门户和窗口。规划的门户节点有七个,分别为禅西大道节点、佛开高速节点、佛山大道节点、汾江路节点、海八路(谢叠大桥)节点、南海大道节点、海八路(五丫口大桥)节点。

④河道景观节点

河道景观节点为河道的重要信息保存地点,河道景观节点有四个,分别为燕子滩节点、南海汽车城节点、五丫口水闸节点和平洲水闸节点。

七、历史文化保护与改造规划

7.1现存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

(1)对于品字街历史街区,根据紫线划定进行建设控制,要求维持土地的混合使用和致密的老城机理,保护沿街传统商业形态。在维护传统街区风貌的前提下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沿汾江水道的仓储、办公用地应逐步迁出,改造为滨水休闲文化娱乐设施;

(2)对王借岗古火山遗址、华英中学旧址、中山公园(精武会、牌坊等)、罗村寨边泮阳李公祠门楼等佛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按照佛山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相关规划内容进行;

(3)对中山桥、精神粮食社旧址等正在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未达到相关标准的历史建筑,建议参照文物保护条例的标准给予严格保护,进行原物修复和环境整治;

(4)对沿汾江两侧的传统村落,特别是塱沙、罗沙、寨边、庆云、茶基、岳利沙、回龙、石岸口等八个传统风貌及整体格局保存相对完好的村落实行相对较严格的保护政策,原则上强调村落与汾江之间的联系,以码头、绿地、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为主,不得新建建筑。村落内部水系必须与汾江贯通,并逐步实现村落水系的整体改造。村落保持现有肌理和格局,限制大体量及多层建筑的建设。所有汾江两岸的传统村落都应在河岸建设传统标志物和进村通道(如界碑、码头、旗杆等);

(5)针对旧有水利设施及构筑物原则上采取保护改造为主的策略,特别是汾江罗村、张槎段部分现存麻石驳岸应严格的保护,对于损毁和破坏的部分应采取修旧如旧的文物修缮策略,任何新建的堤岸及水利设施不得破坏传统麻石驳岸,其他废弃的水利构筑物如旧有船闸、水闸、渡口应采取积极的保护策略,从空间和形态上予以保留,功能上可以进行适当的改造,成为见证佛山水道变迁的要素。

7.2产业类建筑的保护

(1)建筑——经过改造赋予新功能

措施:保持原有建筑外貌特征和主要结构,内部改造后按新功能使用;

优点:不仅增加了这些建筑本身生存的活力,而且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议功能:商业、办公、体育、娱乐、餐饮等;

(2)场所——历史场所性改造再生

措施:用地调整、环境整治、增加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功能置换、重要地标建筑物和环境形态要素的保护,使之既有清晰可见的地段历史发展踪迹和见证物,又具有全新的、符合当代使用功能和景观生态要求的一流环境,但应掌握好改造利用的强度。

优点:易延续建筑文脉的真实性,营造富有地方个性特色的城市环境。

7.3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消失的历史文化场所及建筑的保护

(1)对于汾流古渡、正埠码头、忠义乡牌坊、鹰嘴沙汛等原有城市公共空间和历史遗迹应结合佛山水道的改造积极恢复和重建,规划可通过立碑、挂牌等进行标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恢复部分遗迹及原有功能,为市民文化活动场所和佛山水道沿线的旅游景点;

(2)琼花会馆、粤海关税馆、桃李园、英聚楼、武帝庙(关帝庙)等原来重要的城市公共建筑可以依据城市用地在附近临水区域适当重建,可以赋予新的功能主要以文化、展览及商业为主。为改造增加历史内涵和历史纪念场所;

(3)沿河周边的传统节庆活动和日常民间活动,如乐安花灯会、端午龙舟、秋色巡游等节庆活动和婚丧嫁娶、打牌下棋、体育休闲等日常民间活动可以结合佛山水道及周边公共空间进行以丰富河流的使用类型;

(4)建立积极的沿河商业形态和空间,充分利用冯了性药厂,海天酱油厂等传统商品制造企业,在河边建立展示中心或销售中心,积极引导其他传统商业形态如茶楼、戏院、小吃、竹制品销售、陶瓷公仔销售等进驻沿河商业区域,在适当地区发展沿河餐饮、灯光夜市和购物区域。使佛山

水道重新回到佛山人的生活当中。

八、规划导控

8.1控制体系

由于规划区涉及两区五街镇,为了便于规划管理和建设实施的操作,本次规划引入“规划管理单元”的概念。结合各街镇的行政界线将规划区划分为5个规划管理单元;在划分“规划管理单元”的基础上,结合地块功能和城市干道,进行街坊的划分;最后进行地块的划分和控制,形成编制区整体控制-管理单元控制-街坊控制-地块控制的四级控制体系。

8.2建设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为地块的主导性质,其确定以规划的功能要求为依据。用地性质不含兼容土地使用性质,兼容土地使用性质可查阅《土地使用相容性一览表》。本次规划用地分类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用地分类规定。

8.3建筑控制

(1)建筑间距的规定

①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②规划范围内建筑间距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

(2)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

8.4出入口方位与配套设施控制

(1)交通主要出入口方位

确定交通主要出入口方位的因素有:

①交通组织:交通主要出入口方位依据规划片区主要车流、人流走向开设,正确疏导组织交通流。

②交通管制:交通主要出入口方位应考虑出入交通流对周围道路的影响,以不得在干道路口设置、不扰乱干道交通组织为前提。

(2)配套设施要求

配套设施指每地块配套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配套设施配置原则是:

①规划布局:以满足整体发展的需要为前提,根据上层次规划及各专项规划要求布置相关配套设施;生活配套则依据规划空间布局、人口分布均衡各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做到服务范围合理、整体协调,并考虑规模效益和市场经营问题。

②合理负担:做到每地块内负担配套基本合理。

③适当集中;相关的公共设施适当集中布局,有利于综合服务,加强管理。并利于形成片区中心,增强居民认同感。

九、规划实施建议

9.1开发时序建议

9.1.1近期(2008年-2011年)实施项目计划

(1)近期整治目标

改善水质,达到佛山水道“江水变清”的要求,逐步恢复水体的生态功能;沿线的景观风貌得到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城市重点区域基本实现沿线景观环境整治和土地更新改造的综合整治目标。

(2)近期重点整治项目

①佛山水道全线截污工程和河涌整治工程;

②佛山水道全线的沙场、煤场的搬迁项目;

③佛山水道沿线存在危险性的或有较大污染的工厂、企业的搬迁置换项目;

④佛山水道全线的堤岸建设项目;

⑤城市重点区段(启动区)的建设示范项目;

⑥重点生态、景观节点的建设项目;

9.1.2远期(2011-2020年)实施项目计划

(1)远期整治目标

佛山水道沿线建设成为城市的绿色“项链”,把两岸建设成为景色优美的城市窗口;塑造市民共享的城市公共空间和富有活力的城市滨水区,实现城市空间和结构的重构和优化。

(2)远期重点整治项目

①佛山水道沿线不符合规划的工厂、企业的搬迁置换项目;

②佛山水道全线的滨水道路建设项目;

③佛山水道全线的景观建设项目及景观节点的建设项目;

9.2启动地块建议

(1)地块一——佛山大道至规划海五路区段(市级启动区)

(2)地块二——沙口水闸区段(禅城区启动区)

(3)地块三——规划槎湾路至佛山大道区段(禅城区启动区)

(4)地块四——海八路以北、佛山一环以西地块(南海区启动区)

(5)地块五——南海大道至海八路区段(南海区启动区)

十、城市设计指引

10.1城市设计目标

(1)在满足开发建设的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重点就城市空间形态、城市美学、城市特色等方面,提出整体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及建设控制要求,贯彻该地区发展规划的基本理念,为城市设计能贯彻和延续控制性规划的思想理念提供指导性依据。

(2)为提高城市公共环境品质、塑造地区空间形态特质、适应国际化与信息化的未来生态型城市形态发展需求的设计原则。

(3)研究并制定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准)则,提出城市设计的实施方法与策略建议。

10.2总体城市设计

整体空间形态设计应在“突出滨水特色,强调地区景观动态演进的生长概念,反映城市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特征”等原则的指导下,对主要公共空间的分布、设置、结构与层次进行研究。依据“一带五区六脉”的功能分区,本规划区整体空间形态上呈现出各自的形态特征,形成起伏有序的空间效果:

1)滨江休闲服务带以公共绿地为主,保护现有历史文物建筑,在滨河休闲公园内可设置少量的休闲娱乐建筑。该区以低层低密度为主,呈现出城市开敞空间形态;

2)生态旅游区、混合休闲区以低密度的开发模式为主,沿江一线用地应控制开发建筑总量;

3)高新技术区以低层高密度开发模式为主;

4)综合居住区应呈现出由多层、小高层和高层相结合的组团式布局形态,沿江住宅避免建筑过密,避免采用板式建筑,影响滨江开敞空间向内部组团的渗透,沿江一线的商业休闲建筑采用低层低密度的开发模式;

5)商贸金融区的空间形态为高层塔楼与底层裙房相结合,居住用地的布置以点式高层为主,形成高层低密度的城市景观,使该区成为滨江天际轮廓线的视觉中心部分。

十一、景观设计导则

11.1滨水景观设计指引

11.1.1水体景观设计指引

(1) 水的活性:

在沟通水网时,无论水体面积的大小和形

状如何变化,都需要注意水的连通性和可流动

性,使水体保持一定的品质,以增强其观赏性。

(2) 水质:

需要保持水质,并建议把位于高密度人口

地区中的河道两岸,建成双层或多层沿河步行

道,以增加人们观赏水景的活动区域。

(3) 水的大小:

建议在水网相交处、河道末端处扩大水体

面积,使水体大小富于节奏对比,更易于营造

滨水公共空间和水城形象,为市民提供更多的

户外活动区域。

(4) 水的形状:

除了强调加大城市水网的密度以外,还需

要注意保留和创造水体的形态的多样性,以创

造不同尺度、丰富多样的滨水景观。例如适当

地保留部分鱼塘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水体形态。

(5) 水面的视线通廊:

各级河道和不同形态的水体必须保持一定的视线通廊,尽量使人们在行进中能够清楚

地感受到水体的网络关系。

(6) 在河涌经过的地块内,可改动河涌的位

置,但应保持水面面积和水体活性,不得截断、

掩埋和覆盖流动水体。提倡适度增加水面面

积,建议地块水面率在10%以上。

(7) 当采用管涵引流时,应注意管涵的断面

设计,不得形成有压流。

11.1.2滨水区街道景观设计指引

(1) 在村落区,需尽可能地保存那些能体现出

佛山岭南水乡特色的街道、水网与建筑的传统

关系。在为具有传统岭南特征的沿水街道作更

新设计时,其空间尺度把握,应尽量参考其原

来的街道空间尺度比例,使更新后的街道保留

传统特色。

(2) 建议把较大车流量的机动车道放在非沿

水地区,尽量保证沿水街道作为生活性的活动

场地。

(3) 在为沿水街道设计时,需由整体景观规划

作为协调,以保证水体和街道的视线通廊;在

大面积水体沿边街道进行景观设计时,也需优

先考虑使水体给人以湖面开阔感。

避免在这些临水部分设置机房。

(4) 提倡多元化建筑群,并使之形成丰富多变

的天际线,避免形成单调乏味的沿岸面貌。

(5) 在适当地点设立地标,例如在河港入口可

设立地区标志,在河道沿岸地区兴建设计优美

的低矮建筑物。

(6) 在沿水休憩用地内,建议竖立别具特色的

构筑物,既可帮助游人辨别方向,也可作为该

地点的地标。

11.1.3 滨水区建筑景观设计指引

(1)

鼓励保存具历史意义、建筑特色及文化价

值的建筑物,使佛山的文化和历史得以流传。为保存历史建筑物,应提供或保存适当的环境,呼应邻近的历史性建筑。保护显著的地标以及有历史价值、建筑价值或美学价值的地区,并且加强保护那些与历史上的城市发展一脉相承的建筑和特征。注意保留村落的整体景观特色。

(2)

鼓励滨水区设计和建造更多样式的建筑正立面,确保沿水新建的建筑立面与附近建筑的立面式样保持和谐一致,并且通过使用相似的材料或相似的构造形式来追求与老建筑之间形成和谐一致的关系。

应避免使用与附近已建的重要或传统建筑不协调的材料、比例和体量。

(3)

保持滨水区街道的视线通廊,例如,在水体沿岸,让行人从市区远眺水体沿岸地区的优美景致,也可从水体沿岸地区看到市区的景象。又如,在水体流经的地区,能让行人从建筑群中感受到水体的连续性。

(4)

在沿水地区,尽量采用隧道以替代兴建架空道路的做法来疏导交通。

避免在滨水地区进行大型基础设施计划,这些基础设施会构成屏障,阻碍公众观赏和接近水体。另避免在水体沿岸,或通过覆盖水体来兴建架空道路。

(5)

建议在水体沿岸合适的位置,设定瞭望点。

(6)

鼓励对沿水建筑外形进行塑造,减轻建筑的压迫感,改善沿水建筑外形,使其相互之间保持分隔,以保证有充足的阳光和空气能进入开放空间以及其他公共区域。

避免在滨水区辟设超尺度的建筑,体量过大。

11.1.4 滨水区绿化景观设计指引

(1) 在沿水绿化方面,保留和优先考虑种植本

地的植物,并注重其搭配。

(2) 在临水步行空间的绿化设计中,在考虑种

植遮荫树木的同时,还需要考虑这些树木的树

冠不能阻碍人们欣赏水体的视线,注意乔木分

枝点的高度。

(3) 需要在沿水不同的人流活动区域,分开考

虑针对树木形态来选择种植,例如在人流相对

集中的居住小区,适宜种植一些树冠较大的树

木,以增加绿化覆盖率,吸引人流前来交流活

动。

(4) 鼓励在滨水区沿岸植树。注意采用开花树

木及利用不同植物的特性以增加季相的变化。

沿路旁提供园景建筑,广植树木,藉以绿化环

境,改善街道环境质素。在合适情况下,以栽

种树木和灌木树圃等美化措施,为路旁添上绿

意。

11.2滨水区生态设计指引

(1) 采用有效方式保证水质与水量,增强水体

的自净能力。如:引水冲污、砾石净化、污泥

固化等,

不宜长期关闭闸门,使水体不能流动。

(2) 尽量选用能降解污水的植物作为沿水景

观的植物配置。建议通过结合景观设计的方

式,使市民其了解水质保护的重要性及手段。

(3) 禁止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直排进入水体,

污水应收集到污水管网并输送至污水厂处理。

(4) 在路基和水体之间栽植的乔木、灌木、草

本等植物,形成多层次的绿化林带,修筑防渗

漏排水沟(边沟),阻隔车辆废气中的颗粒物质

直接进入水体。

11.3沿线景观设计控制要素

佛山水道由东到西分别划分为生态旅游区、高新技术区、综合居住区、商务金融区和混合休闲区。各区段的景观设计主题如下:

十二、重点地段详细设计

12.1佛山大道至规划海五路区段

12.1.1设计思路

结合现有的河流两岸的地块整治,适当保留核恢复原有历史遗迹,增强沿河土地利用的公共性和开放性,定位为佛山市级沿河商业休闲展示区及佛山水道整治的核心区。

12.1.2总体规划

(1)功能分区

规划分为佛山大道-汾江路商业居住区、中山公园休闲娱乐区、河心岛绿核休闲区。

(2)交通系统分析

地块南北两侧通过汾江路、海五路、文昌路三条城市次干道进行对外交通联系,两岸地块通过规划佛山大桥、中山桥、文沙桥和海五路桥联系。

沿河两岸构成连续的步行景观带,建议远期可以考虑中山公园段沿河道路改为全步行区域。考虑水上游览路线,并规划游艇码头。

12.2沙口水闸区段

12.2.1设计思路

充分利用现有的丰富的自然地理形态:即古火山、水口、桑基鱼塘等,改造现有的沿河工业和码头,为河流营造一个环境良好,生态多样性的水口区域。

12.2.2总体规划

建立联系王借岗古火山遗址公园、沙口水闸及塱沙生态村的观光休闲廊道,同时沿佛山水道两侧建立生态休闲廊道,打造T字型结构的水口生态环境。

12.3规划槎湾路至佛山大道地块

12.3.1设计思路

保留现有行政办公和公共设施用地,置换原工业仓储用地功能,发展为公共休闲、高档居住、文化娱乐等功能,保留具有特色的工业遗迹,结合沿江一线的景观改造,营造传统感与现代感共融的文化休闲居住区。

12.3.2总体规划

(1)功能分区

规划分为教育科研区、酒吧娱乐区、文化休闲区和滨河居住区。

(2)交通系统分析

地块南北两侧通过佛罗路和塱沙路两条城市次干道进行对外交通联系,两岸地块通过规划佛山大桥、槎湾桥(暂定)和东鄱桥(暂定)联系。地块内规划了多条支路,连接各功能地块,同时考虑提供沿街停车。

沿滨河设置步行道,同时联系各主要广场和酒吧步行街。考虑水上游览路线,并规划游艇码头。

12.4华南汽车城地块

12.4.1设计思路

基地为南海主要的汽车展销中心,规划通过整合提升现状用地,将规划区打造为佛山乃至广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华南汽车城。

12.4.2总体规划

规划区分为汽车展销区、交易市场区、商业服务区和汽车体验公园四个部分。地块通过海八路和文华路进行对外交通联系,地块内规划了多条支路,连接各功能地块,同时考虑提供沿街停车。

12.5南海大道至海八路地块

(略,参考《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二期)城市设计》)

佛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佛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公示稿)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8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现状调查要求 (2) 第二章编制内容与要求 (3) 第四章规划成果要求 (6) 第五章编制审批要求 (7) 第六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创新村庄规划建设理念,规范佛山市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村庄规划】本指引规定的村庄规划是指以实现村庄生产、生活和生态协调发展为目标,对村域范围内的整体发展策略、各项用地布局、建设用地管控等作出具体安排的法定规划。 本指引适用于佛山市实行村庄规划管理地区范围内的村庄,村庄规划宜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 第三条【总体原则】村庄规划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遵循“注重衔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公众参与”的规划原则,加强与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明确村庄产业发展方向,多规协调进一步优化调整乡村建设空间、整合特色资源要素、保护利用生态空间;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村庄环境生态化、居住文明化、活动民俗化,推动乡村特色和文化传统的繁荣;建立以村民为主体,规划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协作式规划编制方法;规划成果应坚持简明扼要、规范严谨、通俗易懂,做到村民易明能用、村委好用懂管、政府能教易管。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顺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含大良街道办、容桂街道办、伦教街道办),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正文中字体如此标识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原《顺德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5-2010年)》等有关规划与本规划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规划期限 本次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远期)为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为2005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 1. 本规划依据珠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构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广佛都市区的角度出发,注重研究顺德与区域其它城市之间的协调统筹,尤其是顺德中心城区和广州的番禺、南沙以及中山、江门等之间的关系。 2. 本规划从建设、完善大佛山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发展和建设多级格局组团城市(即“2,5”组团模式)的理念,特别是要着力将顺德中心城区(即大良容桂组团)打造为大佛山两个百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区之一。 3. 本规划从顺德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发展空间和发展规模。研究在不同阶段的顺德中心城区动态发展,确定规划远期与近期的城市合理规模和城市形态。

4. 本规划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变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树立工业立区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合理调整现有中心城区规划编制重点 1. 根据大佛山市区划调整和区域综合交通条件的变化,结合珠江三角洲良好的发展机遇,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及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内和大佛山市域内的定位和职能;进一步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大良、容桂、伦教等三街区各自的职能。 2. 依据城市科学的发展需求,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把握和建构顺德中心城区合理的城市形态和规划结构,合理组织与优化中心城区内部功能,统筹安排城市内部各类用地。 3. 处理好区域大交通(高速公路、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国道)与城区布局之间的关系,科学组织与完善顺德中心城区内部的交通。 4. 注重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构造整体的城市风貌,建设滨水花园式城市。 规划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顺德中心城区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城镇发展战略 佛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心位置,是粤西沿海、西江流域等地区通向广州的主要门户。佛山未来的发展要立足于珠江三角洲的整体协调,在广佛都市区中要实现与广州的优势互补, 强调错位发展,成为广州向珠江三角洲西岸辐射和拓展的主要枢纽。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荆州市朝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doc

荆州市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说明 第一章概况 南湖单元位于南湖单元位于沙市区与荆州区交界处,西与长江大学接壤、南与临江仙公园毗邻,地处长江大桥桥头、荆江大堤之下,是荆州南部的门户区域之一。 单元范围南至荆江大堤,东南至太岳路、东北至北京西路、北至武德路、西至南湖路及长江大学新校区东侧规划通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4.63公顷。单元内现状居住用地主要有九龙湾小区、南湖花园小区、长江尚品小区。 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布置在武德路南侧,包括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实训中心、长大医院、电力局、长江防汛调度中心等,以及南特陶瓷大市场、金龙大市场、荆州购物广场等商业设施;近年来陆续完成的居住小区:九龙湾、长江尚品、南湖花园、南苑小区、尚上名筑、嘉富丽苑、鸣凤园,32.45公顷。少量工业用地:南湖机械总厂、富盛石材加工厂。单元现在总人口约11000人。 《中心城区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长大国际园)》于2015年获得荆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规划确定南湖单元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拟将南湖单元建设成为城市与水体相互交融、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充分体现荆州市整体风貌特色的城市居住功能区。在原控规的指导下,对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第二章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6、《荆州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2008) 7、《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第三章修改原因 1、棚户区改造后, 需对整体功能的梳理,并重新细定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 2、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石油科技城建设,将长江大学科技园作为石油科技城的“一核”,紧紧依托长江大学“双一流”石油学科的专家和技术优势,以荆州市石油产业发展壮大为核心、向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及其他相关综合服务,拟选址在南湖单元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 3、荆江大道作为城市的主要干道,线形设计上需满足规范要求,在本单元内存在偏移。 4、合理布局单元内其他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5、增强控规的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改内容 1、用地布局修改: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区范围内原有分散的社区服务、停车、超市等公共设施集中,形成单元南片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建设。在道路交叉口处形成开敞空间。 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在单元内设置24班小学,小学用地规模由0.94公顷扩大至1.68公顷。 结合长江大学科技园的选址,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建设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汇中心、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招商中心、综合服务区及人才居住区,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7——2015) 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8.01

规划编制单位: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城规证甲级041123号 工程代号: GH2007102 院长:朱墨(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总工:冯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所长:温卫华(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审定:冯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审核:李汉飞(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校对:王成志(规划师) 项目负责:卞芸芸(规划师、规划硕士) 主要设计人员:卞芸芸(规划师、规划硕士) 潘健超(规划助理) 李丽丽(助理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 南海三旧改造面临的形势 (1) 1.2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 1.3 规划编制区 (3) 1.4 规划期限 (3)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改造策略 (4) 2.1 规划目标 (4) 2.2 改造策略 (5) 第三章总体部署 (7) 3.1 规划依据 (7) 3.2 总体部署 (7) 第四章改造规划引导 (10) 4.1 改造范围 (10) 4.2 改造的模式引导 (14) 4.2.1 整体拆除改造模式 (14) 4.2.1.1 界定 (14) 4.2.1.2 适用对象 (14) 4.2.2 局部拆除改造模式 (14) 4.2.2.1 界定 (14) 4.2.2.2 适用对象 (15) 4.2.3 保留整治模式 (15) 4.2.3.1 界定 (15) 4.2.3.2 适用对象 (15) 4.3 改造模式的选择 (15) 4.3.1整体拆除改造项目 (16) 4.3.2局部拆除改造项目 (16) 4.3.3保留整治项目 (19)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荆州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第四章用地规划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章绿化规划 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 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 第十一章实施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 2.综合协调原则——规划用地集约、设施高效、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 3、软硬件并重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第1.0.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998年4月1日) 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 》(国土资发〔2008〕24号)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4条规划目标: 成丰单元是以现代工业、仓储物流和港口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也是服务全市的重要功能区之一,规划建设成为工业发达,港口交通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单元。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 1、单元位于荆州市城南片区南部学堂洲,用地范围东至郢都路,西至健康路,北至荆江大堤,南至长江子堤。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141.31公顷。规划区共分4个街区,29个基本地块。 3、人口规模:成丰单元人口为1.0万人,片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少量居住人口两类。 ⑴、就业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①、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 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及我国部分工业园区就业密度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纺织工业用地、其它一般工业用地三类进行估算。 经验数据表明,轻工、机械、医药等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100人/hm2;一般工业用地就业密度一般为150人/hm2;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250人/hm2。 ②、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的纺织工业用地约为1.30hm2;机电工业用地约为5.87hm2;生物医药用地约为6.27hm2;建材工业用地约为35.86hm2;一般工业用地(除纺织、机电、生物医药、化工以外用地,本次规划统称为一般工业用地)约为19.59hm2。 综上,计算可得,规划学堂洲单元可容纳的工业用地就业人口数量约为:1.22hm2×250人/hm2+9.08hm2×100人/hm2+6.27 hm2×100人/hm2+28.3hm2×150人/hm2++28.64hm2×150人/hm2= 10381人。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 (文本)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09.12

前言 一、工作背景 建设布局分散、土地利用率低、土地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佛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的瓶颈。未来,在保持经济增速的同时应坚守耕地保有量,促使城市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而且,“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的城市发展定位为佛山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三旧”改造应充分支撑这四个发展目标的实现,推动佛山又好又快的发展。 1.土地粗放发展与低效利用,制约佛山城市可持续发展。佛山2007年土地开发强度已达32.8%,至2020年的市域建设用地总面积将达到1357平方公里,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急需改造低效土地,提高单位土地产出,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产业亟需优化升级,实现城市发展转型。佛山现状的制造业还有大量的规模小、低效、能耗大的企业,第三产业水平较低,需要通过改造升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了广佛之间产业要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赢。佛山需要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优化提升和发展模式向轻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资金技术型转变,如由原来的陶瓷“制造基地”走向“总部基地”。 3.城乡环境有待改善,创建宜居城乡环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改

变城乡二元结构、拉近城乡差距的主要手段。佛山现状城区内公共开放空间较缺乏,服务设施滞后。农村建设水平与城市差距较大,城乡整体人居环境较差。在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下,佛山必须提高环境建设水平,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努力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在此土地紧缺和新增用地量无法满足粗放型发展的需求下,佛山各区开始积极探索通过“三旧”改造,挖潜城市存量建设用地,解决土地制约问题。2007年6月,佛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和三个相关的配套文件,有效指导“三旧”改造的工作推进。在2008年9月,针对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经验,又出台了《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补充意见》,在“三旧”改造方面进行了更多的政策探索,同时各区也相应编制了“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年2月,由佛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12)》编制,由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编制工作。在经过多次的与各区、市三旧办和市领导的交流和汇报后形成专家评审稿,9月10日本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9月17日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征求五区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单位意见。9月28日佛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与策略专业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并于10月12日通过了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缘起 2010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10】342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并提出了将本区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示区的发展目标。本区域为国家文物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的核心区域,属部省共建的国家项目。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旅游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从经济发展和旅游需求层面看,旅游业正逐步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国际国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更加稳固。从旅游市场投资层面看,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旅游产业。从交通与旅游出行层面看,中国高速交通体系近几年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游客出行距离和产业发展空间。荆州作为长江中游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高铁、高速公路、铁路、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较为发达,为荆州旅游的可进入性带来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从本区域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层面看,所蕴含的楚文化和生态等资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目前,新区成立了管委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具备了操作条件。综上所述,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发展,外条件均已具备,目前迫切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来指导建设,这正是本规划编制的缘起和目的。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 3.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2002) 7.《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8.《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9.《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 17775-2003 10.《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1.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共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框架协议书》(2010) 12.国家文物局《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2011) 13.省政府《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2008-2020) 14.《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1993) 15.《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6.《荆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7.《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8.《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 19.《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20.《长湖保护治理和利用规划》(2008-2020) 21.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3条规划围 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为136.1平方公里。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是:南至沪蓉高速铁路,北至318国道改道新线,东至桥河与相邻,西至老207国道及纪南城遗址西侧。总面积为115.25平方公里。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沪蓉高速铁路以南区域及长湖东部水域未纳入核心规划围。楚纪南故城遗址区总体保护规划中的楚纪南故城城址、雨台山墓群位于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中期为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规划性质与任务 (1)规划性质 本规划属于以文化为支撑,以旅游为主体的旅游区总体规划,是大遗址保护区和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建设管理的行动纲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专题研究。 (2)主要任务 ?分析现状条件,协调区域关系; ?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 ?利用资源优势,策划旅游项目; ?明确功能构成,确定空间布局; ?强化保护措施,规划发展规模; ?配套基础设施,合理分期建设。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处理好大遗址保护、旅游发展宏观态势与荆州现实情况的关系,既要有高的起点,又要结合实际。 (2)以楚文化为灵魂,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旅游为主体,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旅游区可持续发展; (3)协调好本旅游区与中心城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关系,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关系;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建设原则,近远期相结合,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7条强制性容规定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容。强制性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背景分析 第8条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借助于ArcGIS 10.0,选取了文物遗址、市政设施、水体、已建设用地、坡度、植被等6个因子作为环境敏感性评价的因子。结果显示,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西部、南部和北部,在其他区域也有线形穿越,二者占规划区面积的35.33%,在这些区域应尽量避免或应控制人类活动的干扰。穿越其他地区的线形的高敏感区多为市政基础设施,如能采取措施改变这些设施的走向或布置形式,则会明显降低环境敏感性程度。中度敏感的区域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中部和东部,与海子湖湖面及东部的鱼塘有较强的对应关系,占规划区面积的34.4%,适合较低强度开发利用,尽量以自然要素为主。轻度敏感的区域呈镶嵌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各处,占规划区面积的12.04%,可以适度开发利用,但也要控制开发利用的强度。低度敏感的区域呈岛屿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北部和南部,占规划区面积的18.23%,限制因子少,可以开发利用。 第9条旅游资源评价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佛山市顺德区总体规划(2009-2020)

《佛山市顺德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设施建设规划》公示材料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

全过程公众参与全方位共同规划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央提出的“2020年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为了贯彻中央精神,适应顺德区“大部制”改革的需要,经区政府批准,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于2010年7月组织开展了《佛山市顺德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内容涉及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八个方面,提出均等化的目标和指标,并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相结合,通过空间落实均等化目标,实现目标、指标、坐标“三标合一”,同时顺应“大部制”改革,从政策机制、财政投入等方面提出保障实施,指导顺德区未来10年公共服务发展和财政投入方向。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前期已通过问卷调查、部门座谈、实地踏勘等形式充分吸收民意,目前已编制完成《佛山市顺德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设施建设规划》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 本次规划成果法定公示期为30天,自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20日止,公示期内,欢迎您对规划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佛山市顺德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设施建设规划》成果通过以下网络公示: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116414118.html,/ 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 1.民意传真——0757-******** 2.信函邮寄——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3楼(528300)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官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116414118.html,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市场研究及运营战略一体化服务商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CHINA MACHINERY MARKETING ACADEMY 官方网站:产业规划https://www.wendangku.net/doc/8116414118.html,/ 版权声明:该报告知识产权归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篡改、挪用、从事盈利性宣传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官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116414118.html,

官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116414118.html, 州作为西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努力将兰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兰州新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 发挥兰州新区产业转移承接大平台、综合交通运输大枢纽、西向南向开放大门户优势,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大数据、现代农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及国际产能合作、生产加工贸易、服务外包等产业,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人才集聚、资源集聚、要素集聚,打造支撑兰州—西宁城市群乃至甘青两省发展的重要产业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及中新南向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开放平台。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发挥产业、技术、人才、资源等优势,以科技体制改革、产业品质提升、人才资源集聚、产业合作发展为重点,实施重大创新工程,深化与中科院系统在兰院所和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大专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支持重离子加速器大科学工程等国家战略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大科学工程民用领域装置开发及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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