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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工作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工作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D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工作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o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二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1.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 5.2投标人综合得分二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4.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CI.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4.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4.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 引言 综合评分法作为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在公共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综合评分法,评标人可以针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综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本文将详细介绍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步骤以及应用。 一、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核心原理是通过将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不同权重,计算出综合评分,以此确定最终中标人。该方法基于以下两个基本假设: 1.各项指标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2.各项指标对最终结果的贡献是可加性的。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 综合评分= ∑(指标评分× 指标权重) 其中,指标评分是评标人对每个指标的评分,指标权重是各个指标对最终结果的重要程度。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步骤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是评标的基础,评标人需要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特点,确定适当的评标指标。评标指标应综合考虑经济性、技术性、管理性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评标公正、客观。

2. 给出指标权重 评标人需要给出各个指标的权重,这些权重一般由招标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权重反映了各个指标在综合评分中的重要程度,评标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3. 评定指标评分 评标人针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定,一般采用定量评分或定性评分的方式。定量评分是通过设定评分标准,按照标准给出具体评分;定性评分是通过描述和对比的方式给出评分。评定指标评分时需要客观、公正、准确。 4. 计算综合评分 根据给定的指标评分和指标权重,评标人可以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评分。计算综合评分时,可以使用电子表格软件或专业评标软件,通过简单的计算即可得出结果。 5. 确定中标人 根据综合评分,评标人可以确定中标人。一般情况下,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评标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权处理,以达到更公正的结果。 三、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应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广泛应用于公共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用场景: 1.公共采购评标:政府采购中,常常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来确定中标人, 以确保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2.建筑工程评标: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中,可以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来 选择施工单位,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效益。 3.服务外包评标:在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中,通过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可以 选择最适合的服务提供商,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 4.产品采购评标:在产品采购中,通过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可以选择最合适 的供应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链的稳定性。 在以上应用场景中,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可以有效地提高评标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避免了主观因素的干扰,为决策者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 2.1.1 2.1.2 2.1.3
实行 最多 中标 数量 限制
形式 评审 标准
资格 评审 标准
响应 评审 标准
同一投标人中标单一品种货物最 多数量限额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联合体投标人
报价唯一 营业执照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书 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 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 的认证证书或检测合格证 检验检测报告(国家或国际权威 机构出具) 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法定代表人 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同类产品是否出现过质量事故 批量退货或严重影响施工 货物及其技术文档图纸交付 投诉或违约责任追溯 生产场地、设备、检测能力 外购外协组件材料及其检验检测 是否是代理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要求 投标内容 交货期 货物质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按“评标办法及标准”评审出同一投标人在同 一分标编号下同类货物限中一个合同包;同一 分标编号下不同类货物及不同分标编号下的 货物对同一投标人不设中标限额;同一投标人 当该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的若干合同包中 的合同货物数量达到本表规定限额时,则该投 标人在剩余合同包中的投标只参与评审、不参 加排序(排序为空)及推荐中标;但当某一合 同包内所有合格投标人按上述推荐中标原则 推荐的中标数量均达到或超过限额时,不受本 表规定限额的限制。 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 代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质量保证体系、生 产许可证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如有) 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 位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 有)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续表1 符合性审查标准表

评标总体要求 0.1 总则 0.1.1 本评标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XXXX集团相关制度等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0.1.2 本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0.1.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比较和评审。0.2 评标委员会 0.2.1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0.2.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0.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 0.2.4 评标活动将按以四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评标结果。 0.3 评标准备 0.3.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 0.3.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0.3.3 熟悉文件资料 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1) 了解招标项目概况; (2) 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3) 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介绍 评标办法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用于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法。通过评标办法的运用,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资质和能力,以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原则 综合评估法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公平:评标办法应确保投标人的评估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没有歧视或偏见,并且全程记录以防止不端行为。 2. 透明度:评标办法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应该明确、透明,使参与招标的各方能够理解评估过程和结果。 3. 公示公告:评标办法的实施应当通过公示公告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4. 有效性:评标办法应能够准确判断投标人的能力和资质,以便选出最有能力完成项目的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步骤 综合评估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资格预审: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这一步骤通常涉及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技术评估: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其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技术专家的评审。 3. 经济评估:对技术评估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经济评估,评估其价格合理性和经济实力。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投标文件的价格分析和财务状况的评估。 4. 综合评定:根据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估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佳中标人。综合评定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综合评定方法。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综合评估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法律合规性:评标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特别是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的执行通常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委员会应当由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并遵守评标规则和程序。 3. 文件保存:评标办法的执行过程应有完整的文件记录,包括 评标委员会的决议、评标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备后续审查和核查。 4. 公告公示:评标办法的执行结果应通过公告公示的方式告知 各参与方,确保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总结 综合评估法是一种用于评价投标人综合能力的评标办法。在制 定和执行评标办法时,需要遵循公正公平、透明度和有效性等原则,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它将多个评审标准综合考虑,综合评估项目的质量、性能、价格等多个方面,从而得出最终的评审结果。综合评估法具有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等优点,在实际评标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综合评估法通常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是技术评估,然后是价格评估。在技术评估环节中,评审人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评审人员可以根据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实用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分值。技术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投标人在综合评估中的权重。 在价格评估环节中,评审人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价格进行评估。评审人员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评估方法,对投标人的价格进行比较。通常情况下,评审人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权重,将价格和技术评估的结果相乘,得出最终的评审得分。 综合评估法的优点之一是能够综合考虑多个评审标准。在评标过程中,评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不同标准的权重,从而达到最终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同时,综合评估法还可以减少价格因素对评审结果的影响。在传统的最低价评标中,价格通常是决定投标人胜出的最重要因素,而综合评估法可以通过技术评估的方式,对价格因素进行修正,使技术质量成为决定评审结果的重要因素。

然而,综合评估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评审人员的主观性可能会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评审人员的经验水平、个人喜好等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其对技术方案的评估,从而导致评审结果的偏差。其次,综合评估法可能会增加评审工作的复杂性。相对于传统的最低价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需要评审人员对多个评审标准进行考虑和评估,这会增加评审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 综合来看,综合评估法是一种相对较为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它可以综合考虑多个评审标准,从而得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审结果。然而,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评审人员主观性的影响,同时也需要合理选择评审标准和权重,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奖项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二、评审程序 (一)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二步经济商务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 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7人。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类专家独立评审,工程造价由经济类专家独立评审,其它共同评审。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72分,工期2分,质量2分,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2分,总分100分。 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工程造价评审(72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标底价 评标标底价等于各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平均值下浮5%后的价格,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标底价的为废标。 (3)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4)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 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7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5分) 基本分5分,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不参加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5分。

全国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之综合评估法

全国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之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综合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招标人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设定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三部分的权重,经力口权后,总分值为100分。商务标的权重不宜低于70%,技术标的权重不宜高于25%。综合标的权重不宜高于10%。 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其商务标权重可设定为100%,但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综合标应进行初步评审 一、技术标100分(明标或暗标)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 1、主要施工方法18分;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6分; 3、拟技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6分; 4、劳动力安排计划6分;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2分;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4分。 如施工组织设计基 (三)评标委员会应先评审技术标,多数评委认为技术标'不合格'的,则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具体每项工程的合格分数线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合格分宜为70分,评委所给施工组织设 计总分少于合格分的,应说明评分理由。 二、综合标100分

(一)项目班子配备50分1、项目经理10分 1.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明确只承担一个工程或注明有特殊情况只 同时(就近)承担两个工程的5分 1.2项目经理简历表5分 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验18分 2.1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历8分 2.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履约情况(如工期、质量飞造价)10分 3、项目工程师(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6分 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16分 4.1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10分 4.2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6分 (二)投标工期20分 1、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文件作废 1、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对工程质量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 12分 3、对工程保修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 8分 三、商务标(100分) (一)评标委员会评审商务标时,应对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校核。 (二)商务标评审指标及所占分值 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A(40分)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B (15分) 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C (15分) 4、主要材料价格D (15分) 5、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E (15分) 商务标得分=A+B+C+D+E 各指标所占分值,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作适当调整。但工程量清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原则: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定。评标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总分为100 分。 2、分值分配 (1)投标报价8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20 分 3、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80 分) 1)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80 分; 2)各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2 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 1 分; 3)不足1%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20 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1)项目经理简历;满分 2 分 2007 年以来施工工程获得省建筑工程“一等奖”或国家建筑工程“二等奖”得 2 分 2007 年以来施工工程获得市建筑工程“一等奖” 得 1 分2)投标人企业资质和业绩;满分 2 分企业资质 A 建筑安装和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得 1 分 B 建筑安装和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得0.5 分 C 建筑安装和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得0 分企业业绩 A 2007 年以来施工工程获得省建筑工程“一等奖”或国家建筑工程“二等奖”得 1 分

B 2007 年以来施工工程获得市建筑工程“一等奖” 得0.5 分 C 无省、市级获奖工程得0 分 3)施工管理人力资源;满分 2 分 A 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或高级职称得 2 分 B 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中级职称得 1 分 C 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初级职称得0 分 4)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情况;满分 3 分 A 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可靠,工序安排合理, 工序交接清楚, 避免交叉施工,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图表清楚得 3 分; B 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可靠,工序安排合理, 工序交接清楚, 局部交叉施工,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图表清楚得 2 分; C 施工方案可行,工艺陈旧,工序安排不合理,工序交接较乱, 局部交叉施工, 图表清楚 1 分; 5)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情况;满分3分 A 进度计划科学, 工序安排合理,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图表清楚得 3 分 B 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工序安排比较合理, 能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但无图表得 2 分 C 进度计划不太科学合理,工序安排有缺陷,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得 1 分 D 无进度计划,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得0 分 6)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满分 2 分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方法概述 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方法,其核心是以技术、商务及价格等多个维度作为评标依据,综合评价投标人的综合素质。该方法以技术、商务为主要评分对象,但在价格评分方面也有一定的权重,以评价综合优劣程度。 二、评标流程 1. 组织评审小组 首先,需要组成评审小组,该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评审人员要进行宣誓,表明他们将不受任何影响,公正地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审核 评标前,评审小组需要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文件完整且符合要求,以防止投标人在提交文件后发现文件不完整或者不合格而产生争议。 3. 初步评分 评审小组会先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在商务方案中,一般会考虑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能力、工作经验、项目管理能力、合同履行能力等方

面。 4. 价格评分 评审小组在技术、商务评分完成后,再对投标人的价格进行评分。价格评分按照投标价格的相对比例,计算得分,计算方式为:最高报价得分乘1,其它投标报价除以最高报价所得数值再乘以1,最后四舍五入得出得分。 5. 综合评分 对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进行加权平均,最终得出投标人得分,得分越高,则代表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越强,代表其获得合同的可能性也越大。 三、评标方法要点 1. 评分细则的确定 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要求的评分标准,评审小组需要确切制定评分细则,使评分更加科学系统、公平合理。 2. 评审人员的专业能力 评审小组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正确把握评分细则,以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投标人资格审核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综合评估法概述 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该评标办法综合考虑了招标文件中所列评标指标的各项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中标人。 二、综合评估法的步骤 1.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标过 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2.评标指标确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指标。评 标指标应包括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 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每一项评标指标进行评分。 4.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各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投标人的 综合评分。综合评估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进行。 5.中标人确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是综合评分最高的 投标人。 三、综合评估法的优点 1.全面考量: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了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能够 全面评估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2.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过程都能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评标 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能够客观地评估各项指标。 3.灵活性:综合评估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满足不同项 目的评标需求。

四、综合评估法的局限性 1.主观性: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判断会对评标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存在个别 评委主观偏向的情况。 2.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指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确 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加权平均法的不确定性:加权平均法对各项评分进行加权处理,权重确定的 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评分结果的偏差。 五、改进综合评估法的措施 1.提高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 2.完善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可以采用专 家咨询和市场调研等方法进行确定。 3.加强对加权平均法的运用和控制,确保权重的准确性和评分结果的客观性。 4.加强对评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和公开。 六、总结 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能够全面考量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过程能够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然而,综合评估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通过提高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完善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加强对加权平均法的运用和控制等措施来改进。综合评估法的改进将有助于提高评标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审规则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 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 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各评 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者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 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优 先排列顺序如下?最终报价低者?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 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细则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细则表” 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 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 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者保 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 者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 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 采购人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者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 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 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法 定家数,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作废标处理。 6、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的; (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金额不足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及盖章的; (4)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价不是唯一的(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 (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投标报价不在预算内或者超出预算而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综合评估法概述 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基于多个因素综合考虑的评估方法,将不同的评估因素进行量化或加权处理,最终得出评估结果。这种方法常用于招标评标、人才选拔和企业绩效评估等领域。 综合评估法的主要思想是将评估对象的各个方面进行分解,形成评估指标,并根据这些指标给出量化的评分。评估指标可以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主要是对评估对象的一些重要特征进行描述,定量指标则是对评估对象进行量化测量,如数量、质量、时间等。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为每个评估指标确定权重,并计算出各个指标的得分。最后,将各个指标得分按照权重加权计算,得出综合评估结果。综合评估法不仅可以对各个评估对象进行比较,还能为评估结果提供较为客观和全面的参考。 1. 招标评标 在招投标过程中,综合评估法常用于评标,以确定中标方。评标指标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确定,如价格、技术能力、工程质量、项目管理等。每个评标指标都有相应的权重,以反映其重要性。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中标方进行评分,并将各项得分加权计算,最终得出综合评估结果,并确定中标方。 2. 人才选拔 在人才选拔过程中,综合评估法可用于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领导力、团队协作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每个评估指标的权重可以根据职位需求和公司文化进行调整。评估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打分,并将各项得分加权计算,最终得出综合评估结果,并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3. 企业绩效评估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评标委员会是综合评估法评标的主要执行机构,对评标过程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7名成员组成,一般由政府部门、专业人士和行业代表组成。 1)制定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 2)确定评估指标和权重; 3)对每个评估指标进行打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二、评标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二)具体评审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详见后附表一初审表)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审结果为“通过”或“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详细评审。分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详见后附

表二详细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优先,同等条件下按服务方案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表A

表C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信用分=0.15X* (Z-60)/15+0. 45X; 注:1、X为信用分满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 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 2、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 暂定A企业,Z按85计算;B级企业,Z 按 70计算;C级企业,Z按50计算。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第2.1.1、2.1.3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再参与资格评审。 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再参与下一步评审。 3、若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单位不足2家(含2家),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进行认定,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剩余投标仍具竞争性,则继续进行下一步评审。 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在讨论的基础上独立评分,各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对各评分因素评分低于其权重得分60%的需在评标报告予以说明。 5、各评分因素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 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为各项的评分之和。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6、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第三名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9、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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