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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课件)第五章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课件)第五章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课件)第五章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五章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一节电子认证概述

一、电子认证的概念与类型

(一)认证与电子认证

1、认证

2、电子认证

(二)按计算机已有的认证功能及其认证的对象来分,电子认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站点认证

2、数据电文认证

3、电讯源的认证

4、身份认证

二、电子签名的认证

电子认证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1)发件人利用密钥制造系统产生公用密钥和私人密钥。

(2)发件人在做电子签名前,必须将他的身份信息和公用密钥送给一个经合法注册,具有从事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也就是CA认证中心,向该认证中心申请登记并由其签发认证证书。

(3)认证机构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认证规则以及自己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就发给发件人一个认证证书,证明发件人的身份、他的公开密钥以及其他有关的信息。

(4)发件人对其要约信息以其私人密钥制作数字签名文件,连同认证证书一并送给收件方,向对方发出要约。

(5)收件方接到电子签名文件和认证证书之后,根据认证证书的内容,向相应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认证机构将对方的公开密钥发给自己。

(6)收件人通过公用密钥和电子签名的验证,即可确信电子签名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若认证机构有“认证废止目录”,则可以查询目录以了解该认证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收件人承诺,则电子合同成立。

由此可见,在电子文件环境中,CA认证中心起到了一个行使具有权威性、公证性的第三人的作用。

三、认证机构(CA)与公开密钥体系(PKI体系)

(一)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Certification Authority。简称CA认证机构,或CA认证中心)

是指在电子合同中对用户的电子签名颁发数字证书的机构,它已经成为开放性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其《电子签名统一规则(草案)》第1条第4款中规定:“认证机构,是指从事颁发为数字签名的目的而使用的加密密钥相关的(身份)证书的任何人或实体。(该定义受任何要求认证机构须取得许可、或认可或以一定的方式进行营业的有效法的限制。)”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草案)第2条规定:“认证机构,是指任何在其业务中从事颁布用于数字签名的密钥身份证书的人或实体”。可见,大体而言是指签发认证证书的自然人或法人。

作为认证机构,都应当具备一定条件:

首先,它必须是独立的法律实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数字证书服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它必须保持中立并具有可靠性。

再次,它必须能够被当事人接受。

最后,它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PKI体系

完整的PKI系统包括

1、认证机构

2、数字证书库

3、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

4、证书作废系统

5、应用接口

(三)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可简单归结为颁发、更新、查询、作废、归档等五项功能

四、电子认证机构的服务内容

1、制作、签发、管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2、确认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真实性

3、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录信息查询服务

4、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状态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节认证机构的设立与管理规范

一、认证机构的设立与监管模式

电子认证服务的监管模式有

1、强制性许可制度

2、非强制性许可制度

3、行业自律

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了采用强制性许可制度,并对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做出了规定。

二、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原则与条件

(一)我国电子认证机构按经营的范围分为行业性和地域性两种;按运营模式来分有商业性和非商业性两种。

目前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过热,有一定的盲目性,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作用认识不足;

3、低估认证机构运行的难度,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

4、认证机构对自身的安全性认识不够,对承担风险认识不足;

5、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亟待健全。

(二)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应遵守以下原则

1、权威性原则

2、真实性原则

3、保密性原则

4、迅捷性原则

5、经济性原则

(三)电子认证的业务经营应实行许可制度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人员证明。

“(三)资金证明(经依法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的验资报告)。

“(四)经营场所证明。

“(五)国家有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设备、物理环境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凭证。

“(六)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七条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做出了如下的规定:

“(一)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三)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四)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叉认证的规范

电子商务的活动常常是跨越国境的,各个参与方就需要有不同国家的认证机构对各自的身份进行认证,并向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对方发放认证证书。这就需要各国相互承认对方国家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证书的效力。实践中有两种解决办法:

(1)在本国有关电子签名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他国或地区的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证书的效力。如加拿大和美国某些州之间就通过法律规定互相承认所发放的认证证书的效力;某些欧洲国家的电子签名法也规定,其他欧盟成员国国内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证书同本国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2)通过签订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来相互承认对方国家国内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证书的效力。因此,有关电子签名以及电子签名认证的法律业已成为国际

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协议或者对等原则核准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外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认证机构的证书业务规范

一、数字证书的颁发与公布

电子认证证书,是网络通讯中标志通讯各方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它提供了一种在因特网交易中验证当事人身份的方式。认证证书,又称数字证书(Digital Certificate,Digital ID),是用电子手段证实用户的身份及其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的特定化信息。在网上电子交易中,如果一方向交易对方提交一个由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能使对方了解自己的身份状况,增强对方的信任度;如果双方出示了各自的数字证书,并用它们进行交易操作,那么,一般情况下,双方就可以不必再为对方身份的真实性而担心。数字证书的基础是公开密钥体系。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准确无误,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名称;

“(二)证书持有人名称;

“(三)证书序列号;

“(四)证书有效期;

“(五)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六)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电子签名;

“(七)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电子证书的中止、撤销与终止

1、电子证书的中止

现将美国犹他州的《数字签字法》和马来西亚的《1997年数字签字法》的相关规定介绍如下:

美国犹他州的《数字签字法》,对证书中止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主要有:

(1)认证机构收到证书上载明的用户或用户的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2)认证机构收到主管部门的命令;

(3)认证机构也可以同用户约定中止的情形。

马来西亚的《1997年数字签字法》关于证书中止的规定如下:

(1)证书所载用户的请求,或者其他可能知悉该证书的私钥可能受损;

(2)主管部门认为证书发放时,存在违法或者可能危及证书的信赖人利益而命令中止。

2、电子证书的撤销

电子证书的撤销,是电子证书在其有效期内,由于出现证书被盗、私钥泄漏、用户名称变更、用户死亡等特殊情况时,认证机构将证书撤销的行为。认证机构在接到电子证书撤销的申请后或认为应当撤销时,应迅速完成证书的撤销。电子证书的撤销必须根据证书政策及其实施说明中具体规定的撤销程序撤销证书。

美国犹他州的《数字签字法》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证书持有人请求撤销;

(2)用户死亡;

(3)认证机构确定其发放的证书不可靠。

新加坡的《电子交易法》规定:

(1)收到并证实证书持有人的申请;

(2)收到并证实证书持有人已死亡;

(3)证书持有人解散或不存在。

马来西亚的《1997年数字签字法》规定:

(1)认证机构发现该证书的发放不符合法定条件;

(2)认证机构的监控机构发现证书的发放不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要求认证机构撤销;

(3)认证机构发放证书而用户没有接受;

(4)证书持有人申请撤销;

(5)证书持有人死亡;

(6)可靠证书的撤销。

我国认证机构对证书撤销的规定(《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可以撤销其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一)证书持有人申请撤销证书。

“(二)证书持有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三)证书持有人没有履行双方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证书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从各国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数字证书撤销的事由主要有:

(1)证书关系主体资格方面,如认证机构解散、证书持有人死亡或解散;

(2)证书记载方面,如记载反映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而未作变更;

(3)证书技术基础发生变化,如认证机构或用户的私钥泄密、新密钥代替原密钥等;

(4)有关主体的行为,如用户请求撤销、认证机构或用户违反业务说明等;

(5)有关主管机构的命令等。

3、电子证书的终止

电子证书的终止,是指证书在期限届满或政策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失去法律效力的情形。电子证书的终止意味着,认证法律关系的终结。就证书终止的法律后果来看,一方面,解除了认证机构因颁发证书而产生的一系列义务;另一方面,解除了证书持有人即用户的义务。

作为企业,对电子认证的管理当然也要依据对企业加以规制的法律规定。比如,我国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依法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1)监督企业法人按照规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2)监督企业法人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3)监督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制止和查处企业法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第30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1)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办理年检的;

(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或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6)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按照上述规定对企业法人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书拥有人的义务

1、真实陈述的义务

如我国的《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第32条规定:用户申领数字证书时,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妥善保管私人密钥和证书的义务

如我国的《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第22条规定:数字证书用户在申领证书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数字证书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私钥,并且遵守认证机构制订的认证业务操作规范和数字证书管理制度。

3、对颁发证书的检验义务

认证机构颁发证书时,用户有义务检验证书中所描述信息的准确性。

4、正确使用证书的义务

不得利用证书从事任何非法的行为。

5、及时通知义务

在发生私钥泄漏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到电子签名真实性的事件时,证书持有人应该及时通知认证机构,以便认证机构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6、交纳费用的义务

三、信赖方的义务

1、遵守认证机构的要求,采取合理的步骤确认签名的真实性。

2、遵守任何有关证书的限制,在证书所载的可信赖度以内从事交易,把证书用于规定的用途。

第四节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

一、认证机构与在线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认证机构与证书用户之间的关系

2、认证机构与信赖方之间的关系

二、认证机构在认证法律关系中的义务

1、审查义务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收到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提供的证书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收到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准确无误,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名称;

“(二)证书持有人名称;

“(三)证书序列号;

“(四)证书有效期;

“(五)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六)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电子签名;

“(七)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3、正确及时发放的义务;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并保证电子签名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载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4、安全保密义务;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应当包括责任范围、作业操作规范、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

我国《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对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失效后五年。”

5、业务规则说明和告之义务;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并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应当包括责任范围、作业操作规范、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还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并保证电子签名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载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6、及时处理业务义务。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九十日前,就业务承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有关各方。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六十日前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报告,并与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就业务承接进行协商,作出妥善安排。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未能就业务承接事项与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达成协议的,应当申请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安排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承接其业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被依法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的,其业务承接事项的处理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认证机构的业务风险与过错责任

(一)业务风险

1、技术上的风险

2、风险也可能来自认证机构内部

3、来自外部网络空间的攻击可能致使认证机构需要承担第三人行为产生的损

失。

(二)认证机构的相关法律责任

1、认证机构与电子签名人的责任分担问题

注意:(1)过错责任原则

(2)认证机构只就其违约或失职行为造成的用户或信赖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当事人的机会和利润的丧失以及精神的损失不予赔偿。

2、认证机构与信赖方之间的法律责任问题

认证中心就其证书的签发,须对所有合理信赖证书内容的人,保证信息正确、证书的全部重要信息已披露、申请人已接受该证书及该机构系遵守所有签发证书的法律规定而签发证书。如果认证机构违反上述法定义务,使证书信赖方因信赖行为遭受损失,认证机构必须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认证错误是由于无法预料的技术原因造成或认证机构已采取法律规定的合理可行的预防措施仍不可避免,则认证机构对信赖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电子认证活动中的信赖方的过错可能表现为下来情况:

(1)信赖方在信赖数字证书前,没有认真检查最新的作废证书来验明证书的状态,由此导致使用了作废的证书;

(2)信赖方对证书的信任超出了证书的使用目的范围或可靠性限制。

3、监督管理机关人员的责任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2)免责条款

(3)债权人过错

第2章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授课题目:第2章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目的要求: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多样性。 教学重难点:把握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基本知识;了解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法规;理解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组织教学:点名考勤;复习;引入新课;讲解理论知识;实例演示;指导学生练习;总结 总结复习导入新课: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提问: 1、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方式的区别,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2、电子商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电子商务法的重要意义? 教学方式、手段、媒介:教学手段:讲授、多媒体;媒介:教材 授课内容: 案例A: 原告:史文权——互联网用户,下载安装了百度搜索伴侣软件,并正常使用,其直接与 百度网站结合使用,并在IE工具栏内有明确的图标和菜单指示。过了几日,原告在浏览部 分网站时,被提示安装了“网络实名软件”。但是安装后,发现电脑中缘由的百度搜索伴侣 软件、IE工具栏中的百度搜索伴侣图标和菜单被非法删除。在重新中,又发现下载和安装 受到了网络实名软件的屏蔽,最后安装失败。原告申请北京市公证处对此进行网络证据保全。 网络实名软件来源于“3721”网站,属于国风因特公司和三七二一公司。该软件得到了该公司的技术支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此行为侵犯了原告对相关软件的合法使用权; 该软件并未对侵权功能作出详尽的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屏蔽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强制交易行为;非法监视用户上网行为,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 1.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 2.该公司对原告作书面赔礼道歉; 3.该公司对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4.该公司必须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例引入: 教师:我经常会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贴子:“网络购物维权让我疲惫不堪”、“网络维权如

旅行社法律制度

第十章旅行社法律制度 1、我国旅游业第一部法律的全称是什么?共分几章多少条?施行的具体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共十章一百一十二条;2013年10月1日施行。 2、《旅游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该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3、旅游业发展的原则是什么?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4、旅游者报名或准备参加旅游时有那三项权利?在参加过程中哪些方面应受到尊重?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5、旅游者在旅程或在解决纠纷时,所谓“三不”内容?违者的责任? 第十四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应有谁来组织完成? 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7、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的责任主体是谁?它是否有偿服务?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8、设立旅行社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可以开展那些业务?其中那些业务还需要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境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第三章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案例 Microsoft Word 文档 (2)

第三章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案例 案例1:2002年1月20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两名杭州游客投诉,称他们在广州“广东香江国际旅游公司农林营业部”报名参加欧洲游,并交纳了近4万元的旅游费,不久发现该营业部人去楼空。随后各位债主云集香江公司总部,汇总情况发现,这家营业部负责人拖欠游客、地接社、机票代理商等款项近300万元。另外还拖欠20多名员工3个月的工资。经查,香江公司没有资格经营出国旅游业务。该营业部负责人不知去向,香江公司遂向公安局报案。债主联名起诉香江公司。问:香江公司该负责任吗? 案例2:1999年10月1日,济南旅游者郝某等7人欲利用国庆节假日去威海旅游,遂前往某旅游一条街,只见有一辆旅游车上一位佩带某旅行社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正在招徕客人前往威海一日游。因该车旅游线路、价格较为合理,赤某等7人当即决定购票上车参加该旅游团。该旅游车在前往威海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郝某等7人不同程度受伤,经紧急送医院救治后先后出院回到济南。 此起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作了处理,对因此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亦进行了调解处理。郝某等旅游者认为,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乘坐旅行社的车辆,由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旅行社理应承担责任,给予赔偿。为此,向旅游质监所投诉,要求某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接到投诉后,旅游质监所即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明,该旅游团的组织者为非法旅游经营者,该旅游车上的导游属该非法经营者所临时雇用;而该旅游车则是该非法经营者从某宾馆临时租用。并查明,该导游所属旅行社不知晓此事。旅游质监所对此起投诉如何处理? 据此,旅游质监所对此起投诉作出如下处理:1、对该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者予以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对该导游人员给予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3、对郝某等旅游者泊赔偿请求,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旅游质监所对郝某等旅游者的赔偿要求,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是因为:(一)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者,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游管理部门只能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如果责令其对旅游者进行损害赔偿,实质上认可其是合法经营者。(二)由于该起损害赔偿是由非法经营者造成的,那么,本案属于公民之间的损害赔偿不属于旅游管理部门管辖,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得以裁判。 案例3:1998年2月6日至11日,李某等18名旅游者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4飞6日游"。按合同约定应于2月10日乘飞机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但由于大雾和雷电天气,预定航班被取消。旅行社为了确保2月11日准时乘上昆明至北京的航班,拟改乘大巴赶回昆明。经与旅游者协商未达成一致,旅游者坚持按原约定乘机返昆明,由此滞留西双版纳4天,直到2月15日,旅行社设法买到机票后才返程。李某等旅游者为此投诉旅行社,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他们滞留西双版纳其间的食宿费用及误工费。 请问: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该旅行社是否违约?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旅行社违约,但应当免除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按合同约定,旅游者应乘飞机返回昆明,应属违约。但旅行社违约是由天大雾雷电天气,航班被取消所致(或答是不可抗力所致)。 (2)旅游者投诉要求是否合理?依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应如何处理这起纠纷? 答:旅游者的投诉要求不合理。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旅游者滞留西双版纳属于其自身的过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案例4:“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某厂工会组织40名优秀生产者去旅游,工会和一家旅行社签订了一份“登封、洛阳三日游”的旅游合同。合同规定在登封游一天,在洛阳游二天,都住三星级饭店。旅游团抵达登封后,地接社的导游人员迟到一个小时,而且途中旅游车出现机械故障耽误了时间,原定的一个景点因关门没有看成。第二天到洛阳后直接去景点游玩,晚上回到饭店时已经8点钟了,吃完饭、洗漱完就都睡下了。第二天人们发现饭店是二星级的不是三星级的。工会老王随即向导游人员反映了这个情况,导游人员回答说:“咱们先去

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

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 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公司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1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 18、公司职员在递交文件时,要将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 19、注意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0、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21、与客人有不同意见时,不允许大声争吵,须保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当其询问公司有关业务及人员情况时,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婉言谢绝,非本职范围内的,不得信口开河。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 一、填空题(每题1分) 1.在我国,从事旅行社业务必须经国家的。 2.按照旅游业务涉及的主客体范围不同,我们通常把它分为旅游业务、 入境旅游业务及旅游业务。 3.旅行社的经营原则是、、、。 4.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万 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万元。 5.旅游投诉机关对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天的投诉不予受理。 6.旅游保险是指______根据________,向________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 同约定的在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在旅游活动中______、______、______时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______行为。 7.是保险合同的核心,也是确定、、计算保险费 率和的依据。 8.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责任限额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 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 9. 旅游投诉管辖分为管辖、管辖、管辖、管辖。 10 . 在我国的旅游保险有保险、保险、保险等。 11. 保险合同当事人,一般是指、、。 12. 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旅行社、旅行社、旅行社。 13.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要求有不少于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受理旅行社设立申请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10 B.20 C.30 D.35 2.自( )起,《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施行。 A.2001年9月1日 B.2010年11月25日 C.2002年1月1日 D.2011年2月1日 3.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旅行社( )。A.应承担责任 B.不承担责任 C.承担部分责任 D.承担主要责任 4. 旅行社委派领队人员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A.5年内 B.6年内 C.7年内 D.8年内 5. 旅行社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由( )责令限期改正。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公安机关 C.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D.当地政府 6. 旅游意外保险合同的主体中,保险人是办理旅游意外险的() A.旅游从业人员 B.游客 C.旅行社 D.保险公司 7.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7年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导游管理法律制度守则测习题题库(含答案)

精心整理 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导游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判断题(共151题) 1.导游人员的导游证由聘请该导游的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错误 2.导游人员的人身权,是指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 3.确 4.5.6.7.8.正确 9.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负责行程线路的安排,都属于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错误 10.游览区域对旅游者着装有要求的(如教堂、寺庙、博物馆、皇宫等),导游领队人员应提前两天向旅游者说明,提醒准备。错误

11.导游、领队人员在出行前,只需要通过向旅游者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或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将文明旅游的相关注意事项和规范要求进行说明和告知,就可以。错误 12.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导游、领队人员应立即采取强硬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事态升级。错误 13. 14. 15. 16. 17. 18. 19. 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正确 20.过失犯罪的人虽然也受到过刑罚的制裁,但仍然可以申请领取导游证,旅游主管部门也可以对其颁发导游证。正确 21.领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提供领队服务。正确

22.导游、领队应在出行前将旅游文明需要注意的事项以适当方式告知旅游者,并在旅游出发地机场、车站等集合地点向旅游者重申。正确 23.导游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正确 24. 25. 26. 27. 28. 29. 30. 31.导游在导游过程中因其过错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导游一人承担。错误 32.导游从事领队业务应具有三年以上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或者导游等相关从业经历。错误 33.我国目前只允许旅行社持有导游证的正式员工从事领队职业。正确34.导游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正确

(法律法规课件)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诸多商事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因为,它是规范商事主体,保护商事主体权利的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3年以来,由于立法机关采取积极措施,我国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核心及主要特征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提出"现代企业制度"。 何为"现代企业制度"?《决定》描述了它的基本特征,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无疑,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与此相适应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在如何认识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上还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即公司法律制度,现有的企业法律制度包括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和古典企业法律制度。有人认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仅包括现代企业组织制度,还包括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现代企业人事制度,企业终止制度等等,是有关现代企业多种制度的总合。也有的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不等同于现代企业形式,现代企业形式应是现代公司。作为一种企业法律制度,应着眼于所有企业,即使是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也必须着眼于规范所有企业。因此,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公司为核心,多种企业形态并存,任出资者自由选择的企业法律制度。它的"现代"应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不同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时的企业制度;另一方面,也不同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法律制度。同时,持这种看法的人还强调两个事实:一是《决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这表明,公司制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途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范围应大于公司法律制度。二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虽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非常重视现代公司的作用,但现代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这些国家仍然数量众多,作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能拒绝对它们进行规范。从我国的情况看,我们也先后制定了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以满足企业形态多元化对法律规则的需要。 上述表明,不论人们对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认识如何,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充分重视公司法律制度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虽然,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拒绝任何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具体的企业法律制度,但公司(这里,主要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确实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其他企业法律制度无法比拟的作用。因为,公司是多元投资主体设立的企业,它能最大限度地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分散经营风险。并且,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采用科学的企业治理模式。因此,公司是诸多企业中最适应市场经济

第五章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五章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一节电子认证概述 一、电子认证的概念与类型 (一)认证与电子认证 1、认证 2、电子认证 (二)按计算机已有的认证功能及其认证的对象来分,电子认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站点认证 2、数据电文认证 3、电讯源的认证 4、身份认证 二、电子签名的认证 电子认证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1)发件人利用密钥制造系统产生公用密钥和私人密钥。 (2)发件人在做电子签名前,必须将他的身份信息和公用密钥送给一个经合法注册,具有从事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也就是CA认证中心,向该认证中心申请登记并由其签发认证证书。 (3)认证机构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认证规则以及自己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就发给发件人一个认证证书,证明发件人的身份、他的公开密钥以及其他有关的信息。 (4)发件人对其要约信息以其私人密钥制作数字签名文件,连同认证证书一并送给收件方,向对方发出要约。 (5)收件方接到电子签名文件和认证证书之后,根据认证证书的内容,向相应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认证机构将对方的公开密钥发给自己。 (6)收件人通过公用密钥和电子签名的验证,即可确信电子签名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若认证机构有“认证废止目录”,则可以查询目录以了解该认证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收件人承诺,则电子合同成立。 由此可见,在电子文件环境中,CA认证中心起到了一个行使具有权威性、公证性的第三人的作用。 三、认证机构(CA)与公开密钥体系(PKI体系) (一)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Certification Authority。简称CA认证机构,或CA认证中心)

是指在电子合同中对用户的电子签名颁发数字证书的机构,它已经成为开放性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其《电子签名统一规则(草案)》第1条第4款中规定:“认证机构,是指从事颁发为数字签名的目的而使用的加密密钥相关的(身份)证书的任何人或实体。(该定义受任何要求认证机构须取得许可、或认可或以一定的方式进行营业的有效法的限制。)”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草案)第2条规定:“认证机构,是指任何在其业务中从事颁布用于数字签名的密钥身份证书的人或实体”。可见,大体而言是指签发认证证书的自然人或法人。 作为认证机构,都应当具备一定条件: 首先,它必须是独立的法律实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数字证书服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它必须保持中立并具有可靠性。 再次,它必须能够被当事人接受。 最后,它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PKI体系 完整的PKI系统包括 1、认证机构 2、数字证书库 3、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 4、证书作废系统 5、应用接口 (三)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可简单归结为颁发、更新、查询、作废、归档等五项功能 四、电子认证机构的服务内容 1、制作、签发、管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2、确认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真实性 3、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录信息查询服务 4、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状态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旅行社法律制度试卷答案

一、判断题 1.质量保证金必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不足部分旅行社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对 ) 2.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组织大陆居民到港澳地区旅游。(错) 3.有出境权限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20万元人民币。( 错 ) 4.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两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 错 ) 5.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对 ) 6.所有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三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都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错 ) 7.中国公民前往港、澳、台旅游属于出境旅游。(对) 8.旅行社同时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时需要的质量保证金为140万元人民币。(对) 9.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分支机构。(错) 10.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对) 11.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损失的,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对) 12.旅行社在经营资金运转十分短缺的情形下,可以适当地申请使用质量保证金。( 错 ) 13.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面负责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并具体负责保证金案件的审理。( 对 ) 1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并颁发。( 错 ) 15.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对 )

16.所有旅行社都能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错 ) 17.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增存5万元。( 对 ) 18.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增存30万元。( 对 ) 19.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错 ) 20.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全部归旅行社所有。(对) 21.旅行社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错) 22.受理申请设立旅行社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 23.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对) 24.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对) 25.旅行社需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要签订合同,不需旅游者同意。(错) 二、单选题 1.某旅行社对所在地的旅游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向( C )申请行政复议。 A 所在地人民政府 B 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C 处理的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D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旅行社根据业务和发展的需要,可以设立( B )和旅行社服务网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及要求】产品质量关系到百姓的生命与健康,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在学习产品质量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使同学们认识到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明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主客体适用范围以及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为解决产品质量纠纷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质量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是对我国,《产品质量法》含义的基本界定。这表明其调整的对象为:第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这一关系是发生在行政机关在履行产品监督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管理、监督与被管理、被监督的关系;第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这一关系是发生在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用户及其相关第三人之间的、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关系,是一咱在商品交易关系中发生的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 二、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一)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主体非常广泛,主要包括: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产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也包括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等。 2、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是产品质量监督的辅助性机构。包括各级消费者协会、用户委员会等。 3、用。指将产品用于集团性消费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4、消费者。指将产品用于生活性消费的社会个体成员。 5、受害者。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遭致人身、财产损害,从而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与社会组织。 6、产品责任主体。产品责任主体是指产品责任的承担者。从各国立法和国际立法的规定来看,有两种:一是单一主体。以《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为代表,认定产品生产者为产品责任承担者,并对生产者做扩大解释,以涵盖销售者、进口商等责任人,并分别界定其范围。美国的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主体规定的

经济法 教学课件 作者 彭金冶 第2章 企业法律制度

2.1 企业法律制度概述2.2 合伙企业法 2.3 个人独资企业法2.4 外商投资企业法

理解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申请程序;掌握合伙和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了解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及清算;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主要法律制度。 能够判断某人是否具备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能够运用申请程序进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申请;能够判断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2008 年8月6日,刘某与被告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协议对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所占股份、盈亏分担比例、合伙债务的偿还方式及具体事务做了明确约定。之后,刘某按合伙协议投入3万元入伙资金。三个合伙人为其经营的企业起了字号,但没有到工商部门为其字号进行注册登记。 2009年5月,因甲、乙在合伙过程中隐瞒经营状况,刘某提出退伙。对此,甲、乙口头同意,并承诺待年底盘存时再将合伙投入及经营利润一起支付给刘某。刘某退伙后,甲、乙拒退刘某合伙投入及应支付给刘某的合伙利润合计5万余元。随后,刘某将甲、乙告上法庭,同时要求后加入的丙和丁两位合伙人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庭上,甲、乙、丙、丁四位被告辩称:第一,本案被告应是合伙时起了字号的合伙企业,而不是四位被告;第二,丙和丁是原告退伙后才入伙的,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 1.本案中的合伙是否是合伙企业?为什么? 2.在民事诉讼中,合伙是否可以以合伙的名义参加诉讼?

2.1.1 企业概述 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 企业的本质特征有以下几点。 1)企业必须依法设立。 2)企业是一种组织。 3)企业是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经济组织。 4)企业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

旅行社管理制度(DOC)

旅行社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

第五章旅行社法律制度试卷答案

第五章旅行社法律制度试卷答案 一、判断题 1、质量保证金必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不足部分旅行社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对 ) 2、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组织大陆居民到港澳地区旅游。(错) 3、有出境权限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20万元人民币。( 错 ) 4、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两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 错 ) 5、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对 ) 6、所有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三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都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错 ) 7、中国公民前往港、澳、台旅游属于出境旅游。 (对) 8、旅行社同时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时需要的质量保证金为140万元人民币。(对)

9、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分支机构。(错) 10、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对) 11、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损失的,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对) 12、旅行社在经营资金运转分短缺的情形下,可以适当地申请使用质量保证金。( 错 ) 13、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面负责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并具体负责保证金案件的审理。( 对 ) 1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并颁发。( 错 ) 15、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对 ) 16、所有旅行社都能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错 ) 17、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增存5万元。( 对 ) 18、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增存30万元。( 对 ) 19、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错 ) 20、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全部归旅行社所有。(对)

(完整版)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使旅行社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旅行社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为旅行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旅游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制度; (三)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 (四)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事故的防范技能;

(六)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 (七)履行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职责;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晰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第五条建立每月安全例会制度,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措施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旅行社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义务;

(五)选择的交通、游览、购物、就餐、住宿、娱乐等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安全责任条款; (六)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七)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第七条在黄金周、寒(暑)假及重大政治节庆活动期间,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第八条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损失: (一)制定完善配套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部门工作职责、救援组织、救援方式、救援启动程序、救援处置程序、善后处理、定期保障演练、新闻处理等;(二)相关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程序及援救技能,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救援机制;(三)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六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 专项经费解决。 第八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予以应当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九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条组织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负责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办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 计划,并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 抽查计划,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一、填空题 1、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2、服务业经营者将假冒伪劣产品用于()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进行查处。 3、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4、不合格产品包括()品和()品。 5、未经()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6、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提出。 7、《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缺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2 )年。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9、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 10、()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1、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 1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遵循(),受理及批准公开的原则。 13、凡已经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内,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检查。 14、国家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15、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1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 17、《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的

第2章-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教案资料

目的要求: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多样性。 教学重难点:把握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基本知识;了解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法规;理解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组织教学:点名考勤;复习;引入新课;讲解理论知识;实例演示;指导学生练习;总结总结复习导入新课: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提问: 1、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方式的区别,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2、电子商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电子商务法的重要意义? 教学方式、手段、媒介:教学手段:讲授、多媒体;媒介:教材 授课内容: 案例A: 原告:史文权——互联网用户,下载安装了百度搜索伴侣软件,并正常使用,其直接与百度网站结合使用,并在IE工具栏内有明确的图标和菜单指示。过了几日,原告在浏览部分网站时,被提示安装了“网络实名软件”。但是安装后,发现电脑中缘由的百度搜索伴侣软件、IE工具栏中的百度搜索伴侣图标和菜单被非法删除。在重新中,又发现下载和安装受到了网络实名软件的屏蔽,最后安装失败。原告申请北京市公证处对此进行网络证据保全。网络实名软件来源于“3721”网站,属于国风因特公司和三七二一公司。该软件得到了该公司的技术支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此行为侵犯了原告对相关软件的合法使用权;该软件并未对侵权功能作出详尽的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屏蔽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强制交易行为;非法监视用户上网行为,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1.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 2.该公司对原告作书面赔礼道歉; 3.该公司对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4.该公司必须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例引入: 教师:我经常会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贴子:“网络购物维权让我疲惫不堪”、“网络维权如

第五章旅行社法律制度试卷答案样本

一、判断题 1.质量保证金必须保持满额, 支付赔偿不足部分旅行社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对) 2.外商投资旅行社能够组织大陆居民到港澳地区旅游。( 错) 3.有出境权限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20万元人民币。( 错) 4.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两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 错) 5.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对) 6.所有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三年, 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都能够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错) 7.中国公民前往港、澳、台旅游属于出境旅游。( 对) 8.旅行社同时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时需要的质量保证金为140万元人民币。( 对) 9.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分支机构。( 错) 10.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 对) 11.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损失的, 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对) 12.旅行社在经营资金运转十分短缺的情形下, 能够适当地申请使用

质量保证金。( 错) 13.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面负责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并具体负责保证金案件的审理。( 对) 1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 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并颁发。( 错) 15.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对) 16.所有旅行社都能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错) 17.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 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增存5万元。( 对) 18.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 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增存30万元。( 对) 19.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期间产生的利息, 属于旅行社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错) 20.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全部归旅行社所有。( 对) 21.旅行社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错) 22.受理申请设立旅行社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目录 旅行社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图:------------------------3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4 旅行社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 旅行社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8 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考核制度------------------------9 旅行社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9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 11 旅游出行前说明会程序制度---------------------------- 12 旅行社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 旅行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3 旅行社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5 旅行社旅游安全常识---------------------------------- 21

旅行社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图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 3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特拟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成立旅行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 一、总经理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管理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解决旅行社安全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建立以各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4、每一个季度牵头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5、掌握企业安全工作动态,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一旦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依法妥善处理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二、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安全管理分管责任人,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其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机构。 2、制定旅行社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安全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并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管理档案,制定实施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 4、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采取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防止经营过程中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向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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