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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煤的防突措施

揭煤的防突措施
揭煤的防突措施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第六十一条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

第六十二条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揭煤作业前应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揭煤作业应当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队伍施工,并按照下列作业程序进行:

(一)探明揭煤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二)在与煤层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进行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

(三)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

(四)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五)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采用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

(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穿过煤层;

(七)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第六十三条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应适当加大法向距离)前进行。

在经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可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否则,必须采取或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

当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或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直到经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第六十四条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掘进至距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手段边探边掘,保证工作面到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前要求的最小距离。

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要求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要求立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1.5m,其他煤层2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法向距离。

第六十五条在揭煤工作面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后,若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层顶(底)板,则仍应当按照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直至完成揭煤作业全过程。

第六十六条当石门或立井、斜井揭穿厚度小于0.3m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远距离爆破方式揭穿煤层。

第七十一条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应当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

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按照石门揭煤工作面的各项要求和方法执行。

第七十二条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当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P。近距离煤层群的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应当测定各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测压钻孔在每米煤孔采一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把每个钻孔中坚固性系数最小的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则此值及所有钻孔中测定的最小坚固性系数f值作为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和坚固性系数参数值。综合指标D、K的计算公式为:

D=00075Hf-3×(P-074)(1)

K=△pf(2)

式中D—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D综合指标;

K—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K综合指标;

H—煤层埋藏深度,m;

P—煤层瓦斯压力,取各个测压钻孔实测瓦斯压力的最大值,MPa;

△p—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

f—软分层煤的坚固性系数。

各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预测综合指标D、K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3所列的临界值进行预测。

当测定的综合指标D、K都小于临界值,或者指标K小于临界值且式(1)中两括号内的计算值都为负值时,若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该工作面即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表3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综合指标D、K参考临界值

综合指标D综合指标K无烟煤其他煤种0.252015第七十三条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在钻孔钻进到煤层时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或△h2值。测定时,应考虑不同钻进工艺条件下的排渣速度。

各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4中所列的指标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表4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煤样Δh2指标临界值(Pa)K1指标临界值mL/g·min12干煤样2000.5湿煤样1600.4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

突出危险工作面。

第八十条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三)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置、实施方案;

(四)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

(五)工作面防突措施;

(六)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

(七)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第八十一条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立井揭煤工作面可以选用前款规定中除水力冲孔以外的各项措施。

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应当在采用了其他防突措施并检验有效后方可在揭开煤层前实施。斜井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应当参考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进行。

对所实施的防突措施都必须进行实际考察,得出符合本矿井实际条件的有关参数。

根据工作面岩层情况,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时要求揭煤工作面与突出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为:预抽瓦斯、排放钻孔及水力冲孔均为5m,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为2m。当井巷断面较大、岩石破碎程度较高时,还应适当加大距离。

第八十二条在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采用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石门揭煤工作面钻孔的控制范围是:石门的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立井揭煤工作面钻孔控制范围是: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为井筒四周轮廓线外至少5m;急倾斜煤层沿走向两侧及沿倾斜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轮廓线外至少3m。钻孔的孔底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情况确定。

揭煤工作面施工的钻孔应当尽可能穿透煤层全厚。当不能一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分段施工,但第一次实施的钻孔穿煤长度不得小于15m,且进入煤层掘进时,必须至少留有5m的超前距离(掘进到煤层顶或底板时不在此限)。

预抽瓦斯和排放钻孔在揭穿煤层之前应当保持自然排放或抽采状态。

第八十三条水力冲孔措施一般适用于打钻时具有自喷(喷煤、喷瓦斯)现象的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采用水力冲孔防突措施时,钻孔应至少控制自揭煤巷道至轮廓线外3~5m的煤层,冲孔顺序为先冲对角孔后冲边上孔,最后冲中间孔。水压视煤层的软硬程度而定。石门全断面冲出的总煤量(t)数值不得小于煤层厚度(m)乘以20。若有钻孔冲出的煤量较少时,应在该孔周围补孔。

第八十四条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金属骨架措施一般在石门上部和两侧或立井周边外0.5~1.0m范围内布置骨架孔。骨架钻孔应穿过煤层并进入煤层顶(底)板至少0.5m,当钻孔不能一次施工至煤层顶板时,则进入煤层的深度不应小于15m。钻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3m,对于松软煤层要架两排金属骨架,钻孔间距应小于0.2m。骨架材料可选用8kg/m的钢轨、型钢或直径不小于50mm钢管,其伸出孔外端用金属框架支撑或砌入碹内。插入骨架材料后,应向孔内灌注水泥砂浆等不燃性固化材料。

揭开煤层后,严禁拆除金属骨架。

第八十五条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煤体固化措施适用于松软煤层,用以增加工作面周围煤体的强度。向煤体注入固化材料的钻孔应施工至煤层顶板0.5m以上,一般钻孔间距不大于0.5m,钻孔位于巷道轮廓线外0.5~2.0m的范围内,根据需要也可在巷道轮廓线外布置多排环状钻孔。当钻孔不能一次施工至煤层顶板时,则进入煤层的深度不应小于10m。

各钻孔应当在孔口封堵牢固后方可向孔内注入固化材料。可以根据注入压力升高的情况或注入量决定是否停止注入。

固化操作时,所有人员不得正对孔口。

在巷道四周环状固化钻孔外侧的煤体中,预抽或排放瓦斯钻孔自固化作业到完成揭煤前应保持抽采或自然排放状态,否则,应打一定数量的排放瓦斯钻孔。从固化完成到揭煤结束的时间超过5天时,必须重新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

第九十九条对石门和其他揭煤工作面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选择本规定第七十一条所列的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但所有用钻孔方式检验的方法中检验孔数均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

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反之,判定为措施无效。

第一百零三条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反向风门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在煤巷构筑反向风门时,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

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第一百零五条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在矿井尚未构成全风压通风的建井初期,在石门揭穿有突出危险煤层的全部作业过程中,与此石门有关的其他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在实施揭穿突出煤层的远距离爆破时,井下全部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下必须全部断电,立井口附近地面20m范围内或斜井口前方50m、两侧20m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曾经发生的最大突出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300m;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100m。

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min。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609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先抽后掘,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掘进面至前方60米范围内的煤层瓦斯含量进行测定,当煤层瓦斯含量≧8m3/t或瓦斯解吸指标K1≧0.5时,停止掘进作业在钻场内进行瓦斯预抽,预抽钻孔长度不得小于60米,钻孔间距根据钻孔抽采半径决定,钻孔沿煤层走向距巷道两帮轮廓线法线距离不小于20米;当煤层瓦斯含量<8m3/t 或瓦斯解吸指标K1<0.5时,检测无突出危险后方可进行掘进作业。 (1)、在掘进作业时前方必须保证20米的安全间距,巷道两帮及顶、底部瓦斯卸压和超前钻孔控制范围必须大于巷道轮廓线法线距离10米。

(2)、钻孔直径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可采用直径42-75mm的钻孔,若钻孔直径大于120mm,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3)、煤层赋存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4)、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 2、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煤巷掘进、回采及石门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效果检验时,预测范围为工作面前方8-10m,掘进工作面必须留有不小于2m的预测超前距,并应遵循以下标准: (1)、煤巷平行、近水平掘进时,每个工作面应打至少3个预测钻孔,每个钻孔8-10米深,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

东采面措施切眼防突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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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采面措施切眼防突安全技术措施(通用 版) 8033东采面措施切眼位于8033东采面上出口以下45米处开口,沿下分层煤层倾向掘进,10#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为了掘进施工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编制本措施,望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突出煤层的预测预报 1、各参数的临界值 解吸特征K1max<0.5ml/g.min1/2;Smax<60kg/m;ΔT<4℃。 2、具体操作方法: A、用电煤钻套42麻花钻杆打眼,采用重庆煤研所研制的WTC 测定其K1,弹簧称称其钻屑量S,温度计量其钻屑温度T。

B、钻孔数三个,各控制范围:左右两帮各控制5m。前方:控制5m(如图1所示)。 3、预测预报: A、当各值(K1max,Smax,ΔT)都小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没有突出危险性,留5m的保护煤柱后掘进。 B、当K1max,Smax,ΔT都大于或其中之一以上大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有突出危险性,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二、75mm小直径浅孔密集钻孔排放: 施工方法;用电煤钻套ф42麻花钻杆,在头钎钻头位置扩成ф75进行打眼,孔数9个,排放半径R=0.5m即终孔间距1.0m。左右两帮控制5m,前方控制10m,排放钻孔呈扇形布置在煤层中(如图2所示)。 三、效果检验 ф75小直径密集钻孔排放后必须进行其效果检验,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在两个ф75mm排放钻孔中间的煤层中,效果检验方法与前面预测预报相同。其结果如下:

煤矿揭煤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高位抽放巷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尹超 编制时间:2012年2月

批复意见 矿长: 年月日生产矿长: 年月日总工程师: 年月日安全矿长: 年月日机电矿长: 年月日

高位抽放巷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工作面安全顺利的揭穿煤层,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防突规定》。特制定高位抽放巷掘进工作面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 一.揭煤工作面前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的预测方法: 1.钻屑指标法 2.经验证有效的温差指标法 A.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揭煤突出危险性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在工作面掘至煤层法向距离3m以外时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岩石段采用风钻打眼,见煤后立即停止钻进,改用电煤钻继续打穿煤层全厚,打钻速度控制在1m/min左右。打3个直径45mm、孔深8—10m的钻孔,一个钻孔位于工作面巷道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它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 b.揭开煤层,但尚未全断面揭穿煤层全厚,必须先施工顺层钻孔预测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钻孔数量不得少于4个,孔径42mm,钻孔控制范围在巷道断面前方及其两侧轮廓线外不少于5m。 c.钻孔每打1m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根据每个钻孔长每米的最大钻屑量S max和钻屑解吸指标K1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d.钻屑解吸指标的测定使用WTC仪器测定。其方法是:

每钻进2米,取一次钻屑作解吸特征测定。取样时,把秒表、筛子准备好(1mm 的筛子在下,3mm的筛子在上),钻孔钻到预定深度时,用组合筛子在孔口接钻屑,同时启动秒表,一面取样,一面筛分,当钻屑量不少于100g时停止取样,并继续进行筛分,取后把已筛分好的1—3mm的煤样装入仪器的煤样瓶中,盖好煤样瓶,准备测试。当秒表走到t0时,启动仪器采样键进行测定,经5min后,当仪器显示时,用键盘输入,按监控键,仪器显示L0时,输入L0,按监控键,仪器进行计算,并显示F1,此值即为K1值。` e.钻屑指标法各项指标的突出危险性临界值,应根据现场测定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时,可参照表: 最大钻屑量K1 危险性 Kg/m L/m Ml/g.min1/2 6 5.4 0.5 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6 5.4 0.5 无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预测无突出危险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2m的预测超前距。 B.温差指标法:钻孔每打1米测定钻屑温度差;常规指标是30C。 突出危险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使测试指标未超限也应视为有突出危险,必须实施防治突出技术措施。 a.在突出煤层的地质构造带,包括断层等。 b.2类煤厚度达0.5m及以上或3类煤(软分层)厚度达0.3m 及以上时。 c.煤层厚度急剧变化或异常变化的地带。 d.施工钻孔时,发生喷孔、响煤炮、煤体变冷等突出预兆。

防突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

*******钻孔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及地质情况: 为了保证下一步11011胶带顺槽安全掘进,需对11011胶带顺槽底板巷释放钻孔,为防止在施工钻孔过程中发生事故,特编制本措施,会审后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施工单位:抽放队 三、钻孔施工安全措施: 1、必须按钻孔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掌握钻孔角度和开孔位置。 2、打钻时,打钻人员必须衣扣整齐,所有入井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工作时两金属物不准互相撞击,灯带系好,开钻后人与钻机保持一定距离,以保人身安全,钻机、水泵安设必须牢固防止翻倒及下滑伤人。在人工取下钻杆及加钻杆时,钻机的控制开关必须打到停止位置,不得违章作业。 3、在操作钻进过程中严格控制加压量,保证不因压力过大导致钻孔偏斜。 4、在打钻过程中出现动力现象(如顶钻、夹钻、喷孔等),必须停止打钻。 5、打钻过程中必须随时对孔口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以钻孔为圆心,半径0.4m,距岩壁0.6m以外,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距岩壁0.2~0.6m以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距岩壁0.2m以内不做限制),否则必须停止打钻,撤出人员。 6、打钻地点设专职瓦检员,负责打钻地点的瓦斯检查,必须在打钻地点悬挂便携式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报警仪,在每班检查瓦斯的同时,必须随时检查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加强打钻施工地点的气体监测、检查。打钻地点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瓦斯情况,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

7、打钻地点20m范围内严禁存放油类、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 8、打钻地点压风自救装置无风、风量不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及安全设施不到位时,严禁开钻。 9、所有入井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10、打钻前要检查工作面围岩及顶板支护情况,要做到审帮问顶,按实际情况,钻机附近及时支护临时支柱,发现有活渣及时进行加固和清理,防止伤人。钻机要摆放平稳,打牢压紧。各类电气设备、管线、钻杆、工具要放在巷道的同一侧,并摆放、吊挂整齐。钻机及附近必须留有不小于0.5m宽的人行避灾通道。 11、每次打钻前后都派一名专职电工负责钻机的维护工作,同时保证打钻地点的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完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防爆。 12、打钻地点设监测探头,并按规定悬挂和调校,当瓦斯超限时能立即断电。打钻地点上齐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保护。 13、每班打钻人员由当班组长填好打钻记录,并认真填写,做到详细准确。 14、施工地点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员指挥,瓦检员不在现场未经检查瓦斯不得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且矿灯完好防爆,防爆率达100%。 16、油泵电机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17、打钻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钻孔的返风情况,人员避开钻孔方向,防止喷孔伤人。 18、钻机操作时要严格控制最大钻进量和旋转压力,匀速加压,稳压钻进,避免突然加压或压力忽大忽小,匀速加压,稳压钻进,避免突然加压或压力忽大忽小,严禁为赶进度而强行加压钻进。 19、现场人员(包括瓦检员在内)必须熟知突出预兆,如瓦斯忽大忽小、顶板压力大、有煤炮声、严重喷孔、顶钻夹钻等,发现预兆及时断电撤人并及时汇报调度。

揭煤管理规定

揭煤管理规定 为规范煤矿的揭煤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因揭煤引发突出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揭煤的要求 1、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2、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和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揭煤专项防突设计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3)、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置、实施方案; (4)、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 (5)、工作面防突措施; (6)、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 (7)、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3、揭煤作业应当按照下列作业程序进行: (1)、探明揭煤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2)、在与煤层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进行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 (3)、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采取

工作面防突措施; (4)、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5)、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采用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 (6)、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穿过煤层; (7)、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4、井巷揭穿煤层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放炮时,必须制定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5、煤矿企业揭煤时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揭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指挥协调揭煤工作。 二、救护队参与揭煤工作的程序 1、要求揭煤的煤矿必须提前3天将书面报告报救护队,以便救护队合理安排人员参与揭煤工作,书面报告应包括揭煤申请、揭煤措施、通风系统图。 2、书面报告必须经辖区煤管站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 3、救护队参与煤矿揭煤工作由一名中队长带队指挥,以一个小队为单位参加揭煤。 4、煤管站必须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揭煤工作。 三、揭煤专业知识培训 1、救护队必须加强防突知识的培训学习力度,每周不得少于3学时的防突知识培训。 2、煤矿企业应编制防突培训计划,每周对企业职工进行防突知识的培训,提高抗灾防灾意识。

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富源县大河镇核桃冲煤矿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编制单位:核桃冲煤矿 编制人:刘伦刚 防突负责人:王兴良 编制日期:2011年10月12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空间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瓦斯,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煤与瓦斯突出是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已有K1值超过0.5ml/(g·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较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⑴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⑵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

岩巷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岩巷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718-27 岩巷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认真吸取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矿岩巷瓦斯突出事故教训,保证我矿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现特对主下山采区轨道下山、皮带下山、专回下山及东大巷四条岩巷掘进工作面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加强地质预测预报 1、地测部门要认真做好四条岩巷的地质素描,每6米做一次,及时掌握岩层及岩性的变化,全面掌握地质变化情况。 2、根据巷道揭露岩层的岩性,结合有关钻孔地质资料,控制好巷道与煤层间距,主下山采区轨道下山、皮带下山下距煤层不少于8米,专回下山下距煤层不少于6米,东大巷上距煤层不少于10米。 3、巷道掘进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掌握瓦斯、温度、地质变化等情况。

以上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防突科等有关单位进行日常性管理,不得出现技术失误。 二、综合防突措施 1、必须坚持“四必探”原则 ①、瓦斯异常必探。发现瓦斯浓度升高或忽高忽低、有响声、风声等异常现象时; ②、发生地质变化必探。发现工作面岩层倾角变化、层理紊乱、巷道穿层,有断层、褶曲构造等地质变化时; ③、工作面温度异常、有淋水必探。发现工作面温度变化,岩层面发凉、温度忽高忽低,有裂隙、淋水、渗水等异常现象时; ④、巷道压力异常必探。发现工作面压力增大、片帮、落碴、底鼓等压力异常现象。 发现以上几种异常现象时,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必须切实负责,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切断电源,组织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受威胁人员撤退至安全地点,并报矿调度室,由矿井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制

煤矿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编号:AQ-JS-09492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Safety measures of coal uncovering and outburst prevention technology in coal mine

煤矿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况: 105机巷目前已经施工至J7点前26m处,迎头处于10煤顶板层位,巷底距离10煤顶板法距3m,斜距约12.4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36.7米将会遇到正断层(255°∠70°H=0~5m),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44.7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10煤。本巷道设计断面12.4m2,净宽4.2m,净高3.4m,掘进断面为13.8m2(过煤段架棚时或掘进断面为10.9m2),揭煤前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完全揭开煤层后采用架梯形棚支护。 1.2地质情况: 该区域10煤为深黑色,粉末状,煤厚1.7~2.2m。其顶板岩性以粉砂岩为主;底板以泥岩、粉砂岩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含少量砂岩裂隙水。

附探查钻孔剖面图。 1.3瓦斯情况 1、根据钻孔资料,10煤层瓦斯含量为9.905ml/g。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供的《卧龙湖煤矿103工作面瓦斯赋存研究报告》,10煤层瓦斯压力P大于相应的突出指标临界值,煤坚固性系数f小于临界值0.5,10煤层有突出危险性。 1.4通风系统: 进风:副井→南轨道大巷→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05机巷施工迎头 回风:105机巷→105机巷回风斜巷→南轨南回一联巷→南翼总回风巷→风井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5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底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底距离煤层法距10米、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石门(井筒)揭煤管理规定

国投新集公司石门(井筒)揭煤管理规定 一、石门(井筒)揭煤原则 (一)从设计源头,避免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应力集中带揭煤,避免小角度、长距离揭煤; (二)层位、构造探测不清不揭煤、瓦斯压力测量不准不揭煤; (三)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 二、石门(井筒)揭煤基本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 (一)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前 1. 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或石门拨门)前,依据揭煤地质说明书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2. 层间距在20m以内的煤层群,可编制联合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大于20m的,必须分别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 3. 突出煤层,新采区、新水平、井筒首次揭穿平均厚度0.3m 以上的非突出煤层,以及平均厚度0.3m以上的非突出煤层防突指标超标的,揭煤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报公司批准。其他揭煤设计比照本规定,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4.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不少于3个探测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二)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前 1. 必须建立揭煤安全防护系统及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2. 前探:至少施工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底(顶)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所有前探孔必须测斜,并且至少有1个前探钻孔沿石门(井筒)揭煤正前方布置。 3. 测压:设计的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压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压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测压钻孔不少于3个,并且至少有1个测压钻孔布置在石门(井筒)轮廓线外15m,测压钻孔与其它钻孔见煤点间距不少于5m。近距离煤层群的,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可测定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4. 预测:预测指标同时采用瓦斯压力P、瓦斯含量W及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施工前探或测压钻孔过程中,必须取煤样测定a、b常数值及△P、f 值。 (三)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前 1. 非突出煤层、突出煤层无突出危险区、突出危险区采取开采保护层或穿层(顺层)钻孔预抽措施后,经预测出现瓦斯压力P ≥0.74MPa、瓦斯含量W≥8m3/t或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之一的,以及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直接揭煤的,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2. 区域防突措施距揭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最小法向距离适当加大),并必须采取抽采措施。 3. 措施钻孔控制范围:

石门揭煤防突细则2019-7-16

石门揭煤防突细则规定 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 第六十四条采取井下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并用穿层钻孔至少控制以下范围的煤层: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者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 当区域防突措施难以一次施工完成时,可分段实施,但每一段都应当能保证揭煤工作面到巷道前方至少20m之间的煤层内,区域防突措施控制范围符合上述要求; 第四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第六十九条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必须对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检验指标优先采用残余瓦斯含量指标,根据现场条件也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其他经试验(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要求)证实有效的指标和方法进行检验。 采用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也可以参照本细则第八十八条的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第七十条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当根据经试验考察(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要求)确定的临界值进行评判。在确定前可以按照表2指标进行评判,当瓦斯含量或者瓦斯压力大于等于表2的临界值,或者在检验过程中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

象时,判定区域防突措施无效,该预抽区域为突出危险区;否则预抽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检验的,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且没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时,判定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第七十二条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或者残余瓦斯压力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对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井巷中部和井巷轮廓线外的上部和两侧。 当分段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时,揭煤工作面与煤层最小法向距离小于7m后的各段都必须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且每一段布置的检验测试点不得少于4个。 自煤层顶板揭煤对实施的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时,应当至少增加1个位于巷道轮廓线下部的检验测试点; (七)各检验测试点应当布置于所在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各预抽瓦斯钻孔或者尽可能与周围预抽瓦斯钻孔保持等距离,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检验测试点。 第五节区域验证 第七十三条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或者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采掘过程中还应当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并保留完整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证的原始资料。

煤矿公司井巷揭煤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

煤矿公司井巷揭煤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 一、概述 (一)揭煤巷道工程用途,施工标高、方位、工程范围,巷道断面形状、尺寸,支护方式。 (二)迎头位置及距所揭煤层最小法距(最近测点号),施工过程中基本情况,承担揭煤施工队伍的情况。 (三)简述防突设计执行情况、验收情况,对揭煤准备条件作客观评价。 二、防突设计执行情况 (一)前探钻孔。 1. 述前探钻孔施工过程的动力现象。 2. 前探钻孔施工质量,附钻孔施工记录资料。 3. 根据探孔资料,采取(地质作图或几何计算)推算方法,掌握的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情况、层位控制情况。 4.附前探地质资料成果:推测的相关地质图件。 (二)预测预报。 1. 测压情况:测压方法、钻孔布置、测压时间及过程描述、压力变化及稳定值、最大瓦斯压力。客观评价测压值的准确性。 2. 煤样实验室测定指标及复印件。 3. 测压孔钻进过程瓦斯涌出及其动力现象描述。 4. 预测预报结论。 5. 测压(预测)报告必须由揭煤单位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三)防突措施。 1. 钻孔开孔、完孔、封孔、抽采的具体日期。 2. 简述钻孔施工过程瓦斯涌出、动力现象。 3. 简述钻孔验收、成孔情况。附钻孔验收资料记录表。 4. 根据钻孔成孔验收资料,用地质作图或几何计算法反演 其控制范围。附钻孔控制平、剖面图,断面图。 5. 简述抽采情况:累计抽采时间,系统抽采浓度,抽采总量。计算设计卸压影响范围的瓦斯抽采率。 (四)防突措施效果及检验。 1. 定量检验方法:钻孔数量、布置参数,指标临界值设定,测定过程及测得指标值。附钻孔布置。 要求:采用与预测预报相同方法以利于对比。 2. 检验孔施工过程瓦斯涌出及动力现象情况描述。 3. 总结系统抽采浓度、抽采量变化趋势,单孔瓦斯涌出量 变化(抽采前后钻孔孔口、孔内瓦斯涌出情况),巷道瓦斯涌出量。 4. 措施效果总体评价和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检验结论。 要求:从措施孔的施工质量和控制范围、瓦斯抽采时间和抽采率以及措施实施前后瓦斯涌出情况对比,综合评价措施卸压效果。 从效检孔定量检验指标测定值、钻孔施工过程瓦斯涌出情况、措施卸压效果以及现场抽采钻孔瓦斯涌出实际情况,得出工作面

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429 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编制说明 据煤20xx年贵州鑫能煤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仁怀市大竹坝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鉴定结果显示,C12#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故C12#煤层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为确保该工作面的安全掘进,需对1128运输巷进行施工超前预抽钻孔抽放瓦斯,释放瓦斯压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呈报此措施审批。 二、工程概况 1、1128运输巷位于运输上山760标高东翼C12#煤层中,巷道方位角121°,煤层平均倾角32°,巷道沿煤层顶板掘进。 2、施工地点,见:钻孔施工平面图。 3、钻孔参数:见1128运输巷钻孔布置图 4、煤层、瓦斯情况 1)C12#煤层:煤厚一般1.4m,煤层中部有泥岩夹石1-2层,夹石0.02-0.10m,含植物化石,底板为黑色泥

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内容与相关要求

井巷揭煤防突设计编报内容 一、说明 (一)概述。 简述井巷工程用途,施工标高、方位、范围,巷道断面形状、尺寸、支护方式。迎头位置及测点控制。周边开采关系(包括煤柱、采空、地面钻孔)及采掘活动。施工队伍情况。 煤(岩)层倾向、倾角、厚度,所揭煤层顶底板岩性、结构,邻近煤层。简述区域地质情况(水文地质),巷道前方影响到揭煤范围内的构造及控制程度。 构造单元内及相邻区域煤层瓦斯含量、涌出量、突出指标参数(实测的最大瓦斯压力),历史上突出发生点及基本情况。预计揭煤处的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初步评价揭煤区域的突出危险性程度。 巷道掘进供风(局扇、风筒、风量)情况,局部通风系统,揭煤回风影响到的相关区域。 地质说明书。 (二)揭煤工序安排。 简述揭煤防突工序及每道工序的施工组织安排,附防突工序流程图。 二、前探钻孔 (一)明确前探孔数量、控制范围和取芯钻孔的孔号,实施时距待揭煤层的法距。 (二)附:钻孔施工钻孔编号、孔径、施工方位、俯角或仰角,预计见煤深度、止煤深度、终孔深度等参数表。 (三)要求:

1. 前探钻孔控制范围、测斜取芯等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 前探钻孔施工后必须提交的资料:钻孔开孔位置、见煤深、止煤深、孔长、取芯钻孔岩(煤)芯的采取率,以及施工过程有无喷孔、顶钻等异常现象。 三、测压(取样) 明确:测压孔数量不得少于3个(具备条件的,哪些前探钻孔兼作测压孔);开孔位置(距待揭煤层的最小法距),选择岩层完整的地方开孔;施工方位、俯角或仰角、终孔深度、终孔点控制范围;哪些孔取样,以及所取煤样测定的内容。简述测压方法、封孔工艺。要求: 1. 测压钻孔必须穿透全煤,一次不能穿透的,必须进入煤层不少于3m。封孔深度应大于10m。 2. 取样时应测定△P、f值及a、b吸附常数值等,并必须计算待揭煤层的瓦斯含量W。 3. 瓦斯压力(P)必须测准。测压孔若出水,必须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采取技术手段区分水压和瓦斯压力。 4. 加强瓦斯压力观察,设立台帐,绘制压力变化曲线。 四、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 明确:揭煤地点的突出区划情况。区划属突出危险区直接确定揭煤区域为突出危险区;属突出煤层无突出危险区揭煤或非突出煤层首揭的必须在距揭煤层最小法距10m前进行预测,预测同时采用实测瓦斯压力P和瓦斯含量W,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视为突出危险区: 1. 瓦斯压力P≥0.74MPa; 2. 瓦斯含量W≥8m3/t;

防突措施及管理防突管理制度揭煤技术流程规定

附件6 揭煤技术流程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揭煤流程,防止突出事故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一、揭煤地点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石门(含立井和斜井等)揭煤地点的煤层先进行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然后进行突出危险区划分。区域预测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区域防突措施 1.经区域预测划分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要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所有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设计符合《防突规定》要求。 从抽采瓦斯开始,实行独立计量,定期收集抽采流量、负压和浓度等,分析瓦斯抽采效果。效果不好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经过矿井(或采区)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性的煤层,可直接在距突出煤层7m法向距离以外进行区域预抽瓦斯防突措施。 3.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根据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办法执行。审签完毕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含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竣工图)送通风(瓦)科和相关部门、领导。 四、10m法向距离施工地质探孔 在距揭穿煤层10m法向距离(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法向距离)之前,施工地质探孔,探明瓦斯、煤层赋存情况。 1.矿井地测科要先进行地质探孔设计,设计图送相关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和矿总工程师签审。 2.设计图签审完毕后,地测科安排施工,并安排地质技术人员现场收集资料。 3.地质资料整理成成果资料后,送相关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和矿总工程师签审,签审完毕的地质成果资料送通风科、抽采科和其它相关部门及领导。 五、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编审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先抽后掘,先探后掘”的原 则,对掘进面至前方60米范围内的煤层瓦斯含量进行测 定,当煤层瓦斯含量≧8m3/t或瓦斯解吸指标K1≧0.5时, 停止掘进作业在钻场内进行瓦斯预抽,预抽钻孔长度不得 小于60米,钻孔间距根据钻孔抽采半径决定,钻孔沿煤层 走向距巷道两帮轮廓线法线距离不小于20米;当煤层瓦斯 含量<8m3/t或瓦斯解吸指标K1<0.5时,检测无突出危 险后方可进行掘进作业。 (1)、在掘进作业时前方必须保证20米的安全间 距,巷道两帮及顶、底部瓦斯卸压和超前钻孔控制范围必 须大于巷道轮廓线法线距离10米。 (2)、钻孔直径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和瓦

斯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可采用直径42-75mm的钻孔,若钻孔直径大于120mm,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3)、煤层赋存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4)、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 2、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煤巷掘进、回采及石门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效果检验时,预测范围为工作面前方8-10m,掘进工作面必须留有不小于2m的预测超前距,并应遵循以下标准: (1)、煤巷平行、近水平掘进时,每个工作面应打至少3个预测钻孔,每个钻孔8-10米深,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2)、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钻孔不应少于5个,孔深

机巷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机巷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 施正式版

机巷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编制依据: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文 3、黔源煤矿《107下3机巷掘进作业规程》 4、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瓦斯治理规范、标准。 二、概况: 107下3机巷布置于1140外绕道以南,在1140外绕道开口进去36m处抬高1.4m标高开口,开口标高+1144,首先按185度的方位沿煤层掘进30度的伪斜上

山,然后按174度的方位沿煤层走向掘进运输顺槽。工程量225m。107下3机巷的施工,除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给定的中线施工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循环探放水制度,严防发生突出透水事故。107下3机巷设计掘进中宽3m、高2.3m,面积5.93m2。 煤(岩)层赋存特征: 1. 7#煤层为黑色半暗到半亮型粉煤,结构复杂,煤层倾角41°,煤层赋存较为稳定,其对应地表为荒山,山形陡峭,无任何水体。 2.煤层、煤层顶底板及煤质 7#煤层结构:黑色半暗到半亮型粉

揭煤安全措施

XX煤矿 揭煤安全措施 编制单位: 地点: 编制人: 矿长: 编制日期:

目录 一、煤矿概况 (3) 二、煤矿建设情况: (3) 三、揭煤井巷围岩、煤层概况 (4) 四、探钻施工情况 (4) 五、爆破揭煤 (7) 六、防护措施 (8) 七、过煤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9)

一、煤矿概况 1、基本情况 XX煤矿是整合矿井,设计能力45万t/a。属于XX所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6°07′07″-106°09′45″,北纬27°19′46″-27°22′36″。 2、煤尘爆炸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2008年9月出具的XX煤矿4、6、9、13、15号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4、6、9、13、15号煤层无爆炸危险性。 3、煤层自燃倾向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2008年9月出具的XX煤矿4、6、9、13、15号煤层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4、6、9、13、15号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4、煤与瓦斯突出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2008年12月提交的《XX煤矿4、9号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及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价》鉴定结论:金沙县龙宫煤矿4、9号煤层在+1280m标高以上段一号井范围内不具有突出危险性; 二、煤矿建设情况: 现在建设情况:主平硐、副斜井、一盘区回风井和二盘区回风井完成;分别揭露4#煤、9#煤层,保证施工安全;沿9#煤层布置皮带运输巷、

轨道运输巷、一盘区回风巷和二盘区回风巷均到位;运输绕道石门预计施工斜距41米处揭露4#煤层。 三、揭煤井巷围岩、煤层概况 运输绕道石门在9煤层顶板至地表4煤层底板之中,岩性以灰、深灰色薄-中厚层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及泥岩为主,夹细砂岩、钙质泥岩及灰岩、泥质灰岩。揭煤时岩性为泥岩或泥质灰岩,据其他巷道揭煤4煤层情况,煤层不稳定,层理紊乱,煤质中等瓦斯不高,煤层厚度2.0-3.5米。 四、探钻施工情况 (一)探掘措施 1、为预防运输绕道石门揭煤瓦斯涌出和突出事故,使用DZY-620 15KW,进行层位控制和地质构造变化,钻孔直径75㎜,钻孔间距根据实测有效排放半径而定,一般孔底间距不大于2米。 2、在岩层层位稳定条件是时,打探孔“边探边掘”施工,向前进方向在打3个钻孔,留10米的超前保护距离,钻孔见煤时,要求孔底进入煤层底板不小于0.5米,用以测定距煤层的距离、厚度和煤层的瓦斯涌出量等数据。 3、在岩层发生变化或松软破碎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分别向前进方向再打3个钻孔,测定距煤层的距离、厚度和煤层的瓦斯涌出量等数据。 (二)、揭穿煤层前、必须打钻孔掌握煤层位置、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预测石门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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