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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升级建设方案

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升级建设方案
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升级建设方案

互联网医疗新规

互联网医疗新规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近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该文件重点包括《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具体的细则如下: 附件1: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三条国家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准入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辖区内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 第五条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 第六条新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在设置申请书注明,并在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写明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有关情况。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第七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并同意其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注明同意其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申请执业登记。 第八条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向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执业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智慧旅游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旅游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1.1 智慧旅游监管平台 1.1.1建设目标 智慧旅游综合管理系统以XX县市旅游局——旅游景点/企业——旅游者的三级计算机网络为基础,建立起面向全市旅游部门的管理体系。系统将按照6个模块进行具体规划与实施,建设一系列子系统以实现前述功能。建设内容包括XX县的旅游企业管理、旅游人才管理、评价管理系统、业务流程管理、综合视图展示、决策分析等多系统融合等功能的智慧运维中心,提供智能线路推送和智能车场管理的智能交通导引,可进行人流量统计、报表输出与智能分析的电子门票,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的远程报警等功能。 智慧旅游综合管理系统将从游客选择旅游线路开始,贯穿各景区内的旅游过程和各景区内外的衣食住行服务,持续到旅游结束后的回顾与评价,对游客的整个旅游过程进行智能化的全周期服务。建设完成后,XX县旅游业将在透彻感知、互联互通、分析预测和主动推送四个阶段,都具有明显的“智慧特征”。 1.1.2系统结构 略。 1.1.3系统功能 1.1.3.1 旅游企业管理 1.1.3.1.1 概述:

现在的县内景区现缺少一个成熟的旅游企业管理系统,目前仍以多点生产的运作格局,依托传统的电话、纸质办公模式,已不能满足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的要求, 因此为了提升管理,促进发展,需要根据现状建设一套符合企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协同旅游企业管理系统,实现各单位、各部门跨地域、高时效地协同工作。 1.1.3.1.2 “六大整合”目标 对于任何大型景区,规模不等于效益,做大不等于做强,尤其对于多地、多景区独立运营的大型景区,必然会遇到战略分散、组织分散、流程分散、信息分散、资源分散、文化分散的发展瓶颈,必须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推动管理的“六大整合”目标:战略一致、组织扁平、流程结合、信息集中、资源共享、文化一统,从而突破瓶颈,从做大走向做强,从实现规模扩展走向实现规模效益。 从“战略分散”到“战略一致” 将多家原来各自为政的下属景区,在景区的统领下,统一传递、执行与落实共同的景区战略,为同一个目标而不是多个目标而共同努力。 从“组织分散”到“组织扁平” 面对景区不同管理模式的下属景区,基于扁平式组织管理模式,建立系统、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去保障景区管理有序、高效运行。 从“流程分散”到”到“流程优化” 流程体系。下属景区自身已经存在各种隐性与显性流程,须在内部进行流程清洗、梳理、整合、优化并贯彻落实执行。

2018年互联网医疗新规

近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 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该文件重点包括《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具体的细则如下: 附件1: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三条国家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准入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辖区内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 第五条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 第六条新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在设置申请书注明,并在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写明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有关情况。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第七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

医疗服务监督常见违法案件查办指南

医疗服务监督常见违法案件查办指南 医疗服务监督常见违法案件查办指南 模拟案例部分撰写要求 为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常见违法案件查办指南》的内容,使《指南》的实际应用更为充分,依照专家提出撰写模拟案例的意见,各有关省、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北京会议”的分工,分不撰写模拟案例,现就模拟案例的撰写提出以下要求。 一、模拟案例差不多框架 模拟案例原则上分为三个部分,即案情简介、案件评析和摸索与建议。 二、案情简介部分应撰写的内容 案件差不多情形的简要描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违法主体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应描述为“某医疗机构”、“某门诊部”或“某诊所”。 2、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应描述为某某人以“某门诊部”或“某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3、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应描述为某某人。 (二)违法情节

1、违法行为的发觉。如监督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接到举报投诉后专项检查等。 2、违法行为的事实。如某诊所某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某门诊部未取得性病诊疗资质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等。 3、违法行为的强度(严峻程度)。如某诊所有3名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某某在某诊所无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了3个月的诊疗活动等。 违法情节的描述要针对相关法律适用情形尽量详细描写、力求全面。 (三)要紧证据及收集方法 1、依照违法情节的设定,描述需要取得的证据。 2、依照调查取证的难易情形,描述取证的方法技巧。 (四)行政处罚情形 1、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的认定。 2、实施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 3、做出的行政处罚的决定。 (五)其它 1、涉嫌刑事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2、其它行政部门管辖的事项,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 三、案件评析部分撰写的内容 依照模拟案例的具体情形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评析。 1、违法主体的确认。

最新医疗服务监督100问

医疗服务监督100问

问题目录 1、如何确定医疗服务监督行政处罚责任主体? (1) 2、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能否进入无证行医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3) 3、在无证行医查处过程中“取缔”的性质是什么? (5) 4、对无证行医如何实施取缔? (10) 5、没收药品、器械是否需要听证? (12) 6、在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是否有权调查、检查医疗机构财务室的相关账务资料? (13) 7、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填写吗? (15) 8、个体诊所能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吗? (17) 9、非执业医师可以设置个体诊所吗? (21) 10、如何界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期及有效期? (23) 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能否认定为无证行医? (28) 12、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校验能否视为无证行医?该如何处理? (28) 13、校医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如何处理?校医务室是否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1)

14、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的概念与界定? (32) 15、采供血机构体检、采血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如何适用法律处罚?(35) 16、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能否从事医疗活动? (37) 17、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如何适用法律查处?(39) 18、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属非医师行医吗? (39) 19、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如何适用法律? (41) 20、中医医师能否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45) 21、中医医师能否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 (46) 22、护士与护工的职责区分? (46) 23、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如何适用法律? (47) 24、《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适用原则? (49) 25、如何看待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出诊? (53) 26、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如何适用法律? (54) 27、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还是“撤销”? (56) 28、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如何适用法律? (57)

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升级建设方案

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升级 建设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文件出台,明确了医疗机构开展线上诊疗需提交申请并经行政部门审批,相应的线上诊疗活动要纳入省级卫健委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为了规范业务开展,强化服务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拟对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进行功能升级。 二、建设目标 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在本次升级建设中,将结合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审批和监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备案流程及提交信息项,针对各级监管部门进行权限分配和分级管理,实现互联网医疗服务业务信息采集和监管指标应用。

三、建设内容 (一)监管端升级功能 1.分级监督管理 (1)分级权限设置 实现省级管理部门、市级管理部门、县级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医疗服务情况的分权监督管理。 (2)省级监管功能 实现省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全省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医疗业务,包括对全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ca机构、互联网平台的备案管理,对全省线上业务信息进行收集和查看,对全省的业务数据统计进行查看分析,通过监管指标进行监管。 (3)市级监管功能 实现市级监督管理本属地化互联网医疗业务,对本市所辖区域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对本市所辖业务信息进行收集查看,对数据统计进行查看分析,通过监管指标进行监管。 (4)县级监管功能 实现区县级管理部门对所辖区域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对线上服务进行数据

第七课医疗服务监督100问

问题目录 1、如何确定医疗服务监督行政处罚责任主体? (1) 2、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能否进入无证行医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3) 3、在无证行医查处过程中“取缔”的性质是什么? (5) 4、对无证行医如何实施取缔? (10) 5、没收药品、器械是否需要听证? (12) 6、在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是否有权调查、检查医疗机构财务室的相关账务资料? (13) 7、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填写吗? (15) 8、个体诊所能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吗? (17) 9、非执业医师可以设置个体诊所吗? (21) 10、如何界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期及有效期? (23) 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能否认定为无证行医? (28) 12、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校验能否视为无证行医?该如何处理? (28) 13、校医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如何处理?校医务室是否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1) 14、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的概念与界定? (32) 15、采供血机构体检、采血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如何适用法律处罚?(35) 16、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能否从事医疗活动? (37) 17、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如何适用法律查处?(39) 18、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属非医师行医吗? (39)

19、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如何适用法律? (41) 20、中医医师能否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45) 21、中医医师能否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 (46) 22、护士与护工的职责区分? (46) 23、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如何适用法律? (47) 24、《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适用原则? (49) 25、如何看待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出诊? (53) 26、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如何适用法律? (54) 27、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还是“撤销”? (56) 28、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如何适用法律? (57) 29、医师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到合法医疗机构如何适用法律? (59) 30、若医师擅自变更的执业地点为非法医疗机构则应当如何适用法律?(62) 31、乡村医生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如何适用法律? (64) 32、未经备案外出开展体检活动的医疗机构,如何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处理? (67) 33、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如何适用法律? (68) 34、医师超范围行医如何适用法律? (70) 35、哪些情况不属于超范围行医? (73)

智慧医疗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医疗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1

目录 系统总体设计 (3) 设计目标 (3) 设计思路 (5) 总体结构设计 (7) 逻辑架构 (7) 物理架构 (7) 方案特点 (10) 高清技术的应用 (10) 高效编码技术的应用 (10) 智能技术的应用 (10) 高效的存储方案 (10) 系统扩展性、兼容性行强 (11) 系统集成及开放性好 (11) 多系统应急联动指挥 (11) 智慧医疗综合监管平台 (13) 平台设计概述 (13) 平台整体架构设计 (15) 平台整体架构 (15) 功能模块构成 (16) 核心管理模块 (18) 服务功能模块 (19) 扩展功能模块 (22) 定制集成服务 (23) 集成接口 (24) 客户端 (24) 平台子系统功能 (25) 1

视频监控子系统功能 (25) 报警管理子系统功能 (33) 车辆管理子系统功能 (35) 大屏控制子系统 (40) 综合查询子系统 (43) 应用维护子系统 (44) 地理信息子系统 (54) 智能巡检系统 (57) 平台对接设计 (60) 接入第三方设备 (60) 与其他业务平台对接 (63) 成功案例 (66)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66)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67) 2

系统总体设计 设计目标 医院综合安防系统采用高清视频监控、智能图像分析、车牌识别、RFID/NFC与报警管理等技术,实现整个院区的综合监管,实现全网调度、管理及智能化应用,为用户提供一套“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高集成”的安防综合监管系统,满足用户在综合安防业务应用中日益迫切的需求。 本方案立足于建成统一的中心管理平台。通过管理平台实现全网统一的安防资源管理,对视频监控、车辆管理、门禁管理、报警管理等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实现远程参数配置与远程控制等;通过管理平台实现全网统一的用户和权限管理,满足系统多用户的监控、管理需求。本方案通过对院区进出人员、车辆、突发事件和规章制度的监管,实现医院院区安防业务的全方位“四维一体”安全管控。具体表现在: ?管人员:对凡是进出院区的人员进行录像记录和权限管理,通过高清的视频监控,结合人脸识别、门禁管理、电梯层控等系统,对院区内所有的重要公共区域中的所有人员的出行进行全面的合理的监督管理,做到“进出划分权限,出入视频留影,事件有据可查”。 ?管车辆:对凡是进出院区的车辆进行抓拍记录和收费管理, 3

浅谈医疗服务监督中的取缔

浅谈医疗服务监督中的取缔

浅谈医疗服务监督中的“取缔” 1998年12月8日卫生部又在《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指出:“卫生行政部门对未经批准开办医疗机构或者非医师的违法行为进行取缔,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不适用《行政处罚法》第42条关于听证的规定”。 但1996年卫生部在《关于在食品监督中如何理解和适用“取缔”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所称取缔,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食品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者,采取收缴、查封和公告等方式,终止其继续从事非法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可以看出,对取缔的属性在我们国家立法、法学理论、实务执行部门都有不同理解,甚至有较大分歧。 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内涵及特征 行政强制措施,又称行政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如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它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人民

法院不能成为即时强制的主体。 2、基础行为与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本身结合在一起,在时间上难以分离。 3、行政强制措施是在出现紧急状态,且无法期待相对人自动履行时采取的。 4、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有具体法律的实体授权。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 行政强制措施的手段方法多种多样,无法进行全面的描述,但以强制时实力所达对象不同,可把行政强制措施归为下列三类: (一)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方式在我国的立法中种类繁多,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

医药行业网络管理平台功能结构图

医药行业网络管理平台功能结构图 医药行业 销售中心药品批发 连锁药房零售药店跨省网络治理平台 功能结构图 Version. 3.0 2001.11 Written By ORIENTAL DRAGON ORIENTAL DRAGON 北京龙行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连锁药房、零售药店网络治理平台 结构要点 1、设计思想 基于国家药监局GSP治理规范的要求,结合多家跨区域连锁药店的实际运营体会,关心药品流通企业全面构建内外部网络治理体系,全程治理从药品采购、库存、配送,直至药品销售工作的全部业务过程,实现对连锁药房、零售药店的治理,做到关怀客户服务的全过程;提高并加强医药企业对各个供应商、销售中心、批发中心、连锁药房、零售药房药品流、资金流及信息流治理的实时性、准确性,最大程度地缩短药品交易时刻,降低药品交易成本、企业治理成本。 “龙行东方”平台使药品流通企业对直属和加盟企业的治理从松散型,转变为集约型治理模式;使医药流通企业实现商务贸易无纸化,并为医药流通企业带来低成本、高效益的商务治理成效,使企业享受到跨区域的专业商务治理系统服务的良好成效。是一个医药流通企业构建跨地区连锁药房、零售药房运算机药品销售治理网络之最佳解决方案、是一个全新概念的治理软件产品。 同时,系统结合当前知识治理(KLM)进展的趋势,提供对执业药师的药品举荐(使用性、注意事项及配伍性)知识的共享能力。方便一样初级店员对顾客进行OTC药品及其它药品的举荐,提升企业的星级技术服务能力! 2、技术优势 着重医药流通企业运算机信息化(ERP)之核心治理--药品治理,结合GSP 规范对具体业务细节的要求,融合SCM、CRM的治理理念,结合 IDC、ASP服务于一体,采纳WEB网站技术与应用治理软件开发相结合的创新手段。 3、组网优势 “龙行东方”平台是基于Internet网络的开放式、跨区域性药品信息治理平台;将医药企业信息化治理(ERP)的核心业务模块------“药品信息治理”的地域范畴实现了广泛延伸,范畴直达全市、全省、全国及世界各地。摆脱了局域网概念(限制了联网距离),舍弃了点对点联网技术(成本高、受局限)。是内部治理网络与虚拟专网的完美结合。 4、低成本运行优势 使用当地169、163登录Internet网络,达到了最低网络通讯费用的支出,实现了以低成本、高效率运算机网络化治理系统治理连锁药房、零售药房的最佳成效。同时,也能够做到超短时刻联网,每个连锁药房营业前上网30分钟更新本药房药品数据,下班前上网30分钟上传、更新本药房当天业务数据。平常能够针对突发情形临时进行数据沟通,另外还方便企业与供应商、大客户实现EDI 方式进行商务接触(按具体企业治理规则要求授权)。

互联网医疗领域监管问题研究_屈梦珂

第25卷第4期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 V o1.25.No.42015年12月 Journal of 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Dec.2015收稿日期:2 015-04-28作者简介:屈梦珂(1 991-),女,河南许昌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互联网医疗领域监管问题研究 屈梦珂 (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 摘 要:作为新兴行业, 互联网医疗领域在政策和法律监管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尤其在产品、服务等方面缺乏统一、明确的行业标准和法律规范,一方面会阻碍该行业进一步的创新和发展,另一方面则会 损害消费者的正当利益,亟待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必要考察和借鉴发达国家对该行业的监管政策,藉此推进我国互联网医疗行业监管措施的发展和完善。关键词:互联网医疗;移动Ap p;法律监管政策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81(2015)04-0082-03 进入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渗透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尤其当移动智能设备得到了普及,电子信息技术更是深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电商企业更是将互联网与用户服务紧密联系起来。2014年以来,以腾讯系、阿里系、百度系为代表,互联网巨头们高度默契地将资金投到了移动医疗领域:腾讯入主丁香园和挂号网;阿里巴巴联合医院和软件公司共同推出医疗服务平台项目;百度则以其擅长的数据搜索为主打,与移动智能设备厂商和服务商合作推出“北京健康云”项目。这种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移动终端,为用户提供健康咨询、疾病评估、挂号缴费等医疗健康 服务的行业日益兴起并迎来绝佳的发展机遇。 [1]在2015年两会召开期间,企业代表们也多次提出推进移动互联网医疗产业发展的建议,让互联网移动医疗再次成为行业以及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全面开放医院挂号号源,加快移动互联网在民生领域的普及和应用,规范应用互联网实施医疗保险购药的市场呼声也络绎不绝…… 一 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巨头纷纷布局移动互联网医疗领域与现阶段市场需求及其市场快速发展不无关系。据相关机构发布的报告显示,2 013年中国移动医疗的市场增长迅速,达到了数十亿元的规模。根据相关部门预测,我国互联网医疗领域市场规模在五年内可能突破百亿元人民币。如此一来,资本热潮的持续发酵便不无道理。除此之外,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消费者的衣食住行问题解决之后,越来越注重提升生活的健康品质,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均衡,造成医疗资源的供需缺口巨大,不能满足普通民众对于医疗健康服务的需求。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移动互联网医疗领域的 发展是大势所趋。 [2]移动互联网热潮迅速地席卷医疗领域,无疑为医生和患者都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移动医疗行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缺乏规范的行业标准和国家层面的政策规范,极易导致误诊,耽误治疗。现行的法规条例均未对移动互联网医疗行业的规范问题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企业和消费者在经营和消费过程中的正当权益都不能得到准确有效的维护。 互联网医疗行业主要包括预约挂号、在线问诊、医药电商等几大板块的服务,互联网服务商利用移动终端和以互联网为载体,开展健康咨询、疾病评估、挂号缴费等医疗健康服务。但是由于对虚拟网络的高度依赖性,造成其具有很大的现实危险和法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 +医疗 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互联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 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

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见附录)。 第三条国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辖区内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互联网医院准入

第五条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可以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第六条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

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 第七条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报告内容; (三)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四)申请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

签署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协议书。 第八条新申请设置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在设置申请书中注明,并在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写明建立互联网医院的有关情况。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第九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设置申请后,依据《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浙江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方案

浙江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工作纲要和数据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与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技术保障体系,提高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能力、行业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水平稳步提升,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二)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搭建省、市两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采集房地产市场监管涉及的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开工建设、预售许可、买卖合同、房屋登记、存量房交易、住房保障等信息,建立省级基础数据库,同时整合以设区城市系统为中心的县(市、区)原有系统,满足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要求,建设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 远期目标:在近期目标的基础上,采集物业服务、房屋征收、

住房公积金等信息,纳入土地、金融、税收等信息,形成全面、综合、及时反映我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保障进展情况的房地产监管分析系统,满足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和住房保障等工作需要。 (三)建设原则。 ——统一平台,整合资源。统一开发全省房地产数据交换与管理平台,应用于省中心与设区城市的数据交换和管理。鼓励各设区城市开发应用全市统一的业务平台,通过终端延伸、系统切换、系统升级等方式,实现县(市、区)系统整合。县(市、区)今后不再开发单独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在充分整合原有资源的基础上,对不达标的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发挥投资的综合效用。 ——统一标准,分步实施。根据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制定《浙江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标准》。以建设部《房地产信息系统技术标准》为基础,增加住房保障、土地、金融、税收等内容,制定《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数据标准》。各设区城市开发业务平台、整合县(市、区)系统,均要严格遵守以上两个数据标准。同时,考虑全国要求和我省现有水平,允许各地在坚持整体设计的前提下,先开发应用与个人住房信息相关的子系统,采集、整理和传输个人住房相关数据;再开发应用其他子系统,最后完成全部规定信息的互联互通。

最新整理医疗服务监督科年度工作总结.docx

最新整理医疗服务监督科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在局领导正确领导下,医疗服务监督科克服科室人员少、新老交替的实际困难,面临工作职能增加的实际情况,切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促进各项工作。全体同志克难奋进、齐心协力,全面落实局领导交付的医疗服务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计划生育执法综合目标要求。现总结如下: 一、科室综合管理 20xx年,医疗服务监督科是特殊的一年,一是科室人员变动大;二是增加了新的职能,6月份将传染病防治监督牵头职能交给我科,7月份将计划生育执法职能交给我科,8月份市卫生计生委又将100张病床以下的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交给我局,下半年我科工作量一下子增加了一倍。为切实完成工作任务,不辜负局领导信任,医疗服务监督科切实加强科室管理。年初制定了《医疗服务监督科岗位职责说明书》,分解了综合目标任务,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科室特别注重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让科室人员旁听案件合议的方法,学习执法程序和局内部运行规程,使新手尽快适应工作;严格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考勤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科室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科室人员主动性,和谐同事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全年未发生一起影响综合治理案件。 二、思想政治工作 20xx年,是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年,在局党委统一安排下,全科人员认真组织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的各项学习材料,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密切结合实际,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落实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要求,科室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计划》、《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努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深刻领会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全省文明卫生监督局(所)”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科室人员全年未出现因工作作风和廉政方面的投诉案件。 三、业务工作 (一)医疗服务监督工作 1、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部署的打击

2019年公共卫生健康医疗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9年公共卫生健康医疗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9年5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3)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 1、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4) 2、项目的实施具有扎实的市场需求,技术研发与主流技术发展方向相一致 5 3、公司具备成功实施项目的实力 (5) (1)公司具备丰富的行业应用软件开发经验 (5) (2)公司具备优秀的人才储备 (6) (3)公司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强的品牌号召力 (7) (4)公司具备较为齐全的行业资质 (7) 四、项目市场前景 (8) 五、项目投资概算 (8) 六、项目投资计划 (9) 七、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9) 八、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9) 九、项目效益预测 (10)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通过对公共卫生健康医疗行业应用软件中的食品药品监管子系统、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子系统、区域综合卫生服务平台子系统等行业应用系统软件的研发,构建能够实现公共卫生健康医疗领域全流程监管、服务的组件平台。该平台的实现将大幅提高公司在医疗卫生领域行业应用软件市场的竞争力,是公司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多年来,我国公共卫生在信息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与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连接、对政府和公众的公共卫生信息服务能力上,与规划目标仍有差距。未来公共卫生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将紧密围绕深化医改的需求,朝着支持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方向发展,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向“以人为本”的“档案式管理”的战略转型。同时,在强调“安全保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同时,医疗体制改革也推动了针对城镇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和针对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等多个医疗信息化产品的快速发展,大大延伸和完善了我国医疗信息产品线。另外,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以及其他卫生信息化建设在各地区逐步展开,使卫生信息化行业平台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监管接口规范(Ver1.2)

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监管接口规范 (Ver1.2)

目录 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错误!未定义书签。数据监管接口规范.. (1) 1.接口规范说明 (5) 1.1.签名规则 (5) 1.2.加解密规则 (5) 1.3.调用平台接口 (5) 1.4.http层code返回码说明 (6) 1.5.业务层msgCode返回码说明 (6) 1.5.1.常见msg信息参考 (7) 1.6.网络结构 (8) 1.7.服务地址 (8) 2.接口说明 (9) 2.1.业务备案接口 (9) 2.1.1.机构诊疗业务备案 (9) 2.1.2.医师诊疗业务备案 (10) 2.1.3.机构诊疗科目备案 (11) 2.1.4.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备案 (12) 2.2.基础监管数据 (13) 2.2.1.机构信息 (13) 2.2.2.诊疗科室信息 (14) 2.2.3.医疗人员信息 (15) 2.2.4.互联网医院用户协议备案监管 (17) 2.2.5.互联网医院药品目录备案 (18) 2.2.6.互联网医院处方配送药企(店)备案 (19) 2.2.7.互联网护理医疗耗材目录备案 (20) 2.3.业务监管数据 (21) 2.3.1.在线咨询信息 (21) 2.3.2.在线复诊信息 (23) 2.3.3.在线处方信息 (25) 2.3.4.在线处方核销(配送、发药、购药)信息 (28) 2.3.5.互联网护理服务记录 (29) 2.3.6.互联网护理专项评估记录 (31) 2.3.7.互联网护理医疗耗材使用记录 (32) 2.3.8.互联网护理医疗废物处置记录 (34) 2.3.9.互联网护理护士实时位置记录 (35) 2.4.互联网远程医疗业务监管数据 (36) 2.4.1.远程门诊记录 (36) 2.4.2.远程会诊记录 (38) 2.4.3.远程影像诊断记录 (41) 2.4.4.远程心电诊断记录 (43) 2.4.5.远程病理记录 (46) 2.4.6.远程转诊记录 (48)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互联网医院度 管 理 制

目录 互联网医院管理体系 (1) 一、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 (1) 二、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 (2) 三、互联网医院运维管理科 (2) 四、其它支持部门 (3)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办法 (7) 互联网医院患者知情同意与登记制度 (13) 互联网医院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15) 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患者风险评估 与突发状况预防处置制度 (19) 互联网医院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21) 互联网医院在线处方审核规范 (22) 互联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26) 互联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患者安全隐患报告管理办法 (30)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33) 互联网医院CA签名管理制度 (35) 互联网医院医师岗位职责 (36) 互联网医院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39) 互联网医院药师的岗位职责 (41) 互联网医院质控员职责 (42) 互联网医院医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44)

互联网医院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45) 互联网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46) 互联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7)

互联网医院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规范在线诊疗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特成立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互联网医学科,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院工作中的职责。 一、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主管信息副院长 秘书:信息科主任 成员:医务科主任,质控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办主任,门诊部主任,药剂科主任,软件开发工程师1名,网络安全工程师1名职责: 1、掌握互联网医院相关的政策和要求,负责互联网医院发展思路和方向。 2、指导并协调组织医院相关部门推进互联网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 3、出台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制度,保障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工作的规范、质量与安全。 4、负责互联网医院相关的重大决策。

政府医疗服务建议

建议 (1)政府主导路线和市场主导路线存在相互冲突。但是由于医疗卫生服务仍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市场机制并没有完全失灵,而且政府的管理边界也是有限的,因此,发挥政府在医疗服务市场主导作用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市场的调节作用,应该实行“有管理的竞争” (2)地方政府保障性投入应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保障政策进一步纳入当地今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而且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同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3)国外医疗服务体系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启示与借鉴:国外四种典型医疗模式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机制各不相同,但都基本适应各自的国情。通过对四种典型医疗模式下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合作机制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其医疗服务体系的共同特点: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双向转诊,注重发挥初级医疗服务机构(全科医生)的守门人作用。当前,我国新医改方案出台在即,研究国外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机制,对于我国新医改方案中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合作机制的制定有重大借鉴意义。 (4)医疗服务监管有着经济、社会和组织方面的成因,其目标包括改进医疗服务绩效,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责任机制。监管的范围可分为水平监管和垂直监管,应努力避免监管碎片化的倾向,监管的模式可分为威慑性监管、遵从性监管和回应性监管等模式。应及时制定医疗服务监管规则,通过绩效监控、巡查和调查三类方法搜集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并选择适宜的监管手段进行执法,从而有效建构我国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 (5)我国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松散、实际监管主体单一、监管标准不够科学、监管结论利用不足、监管模式选取不合理等问题,并提出培育监管主体、建立监管主体的互联协调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学的监管标准和监管计划等手段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 (6)对医院而言,提供让患者主观认可的服务是医院服务的目的,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内容。医院为患者提供和传递的医疗服务及信息越多,就越能赢得患者的长期信赖,医患关系就越和谐,就越能取得竞争上的优势。 (7)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常常被认为是医疗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依据,但政府的过度干预会导致医疗声誉机制的扭曲。改革现行"管办不分"的医疗卫生体制,由市场声誉取代政府行政干预,通过重复博弈建立医生与患者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解决医疗卫生领域的难题。 (8)面对在新农村医疗卫生建设过程中单凭政府的政策来管理和约束比较困难,也容易出现随意性和盲目性,现有的法律法规也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医疗卫生建设的需要。我们无需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建立一套更加完善。 (9)医疗服务市场与完全和完善市场相去甚远,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治理医疗服务市场失灵,引入政府干预应谨慎合理,要充分重视市场自身矫正和其他非市场力量,以免伤害市场自身的修复能力,导致“大政府”模式以及政府失灵带来的效率下降。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失灵情况错综复杂,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加区别地简单的“一刀切,”将政府的作用神话和盲目地要求政府介入并非解决问题的明智之举。 (10)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现状提出改进的建议:首先是论述了竞争性医疗

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 -- 助力打造地方金融生态圈控风险,稳金融,助服务,创新篇 业务背景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业快速发展,P2P 、小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各类金融公司快速涌出,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融资、贷款、理财渠道日益丰富,各种新商业模式、创新平台更是层出不穷,极大满足了中小企业、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人的金融需求,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但是随着金融创新极速推进,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涉及到金融稳定、社会稳定,甚至是国家金融安全的问题。 在2017 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要求,要求各地人民政府承担监管重任,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 但是由于地方金融企业种类繁多、数量众多、风险更大,单靠人防的传统监管模式已无法应对当前严峻形势,普遍存在发现难、研判难、决策难、控制难、处置难。 在这样的形势下,中软融鑫借助22 年为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国家级监管机构服务所积累的丰富监管系统建设经验和成熟产品,以及在深圳金融办积累的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建设经验,特别推出统一监管产品--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 。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旨在汇集“ 7+4 ”种行业监管,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结合中

软融鑫自有业务优势,帮助监管机构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运行状况、行业发展的统计分析,实现科技监管、智慧服务。 建设价值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 将会助力地方金融监管单位,一方面通过“监管”稳定地方金融市场、另一方面通过“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共建服务于地方金融监管和普惠金融服务的良性运转的“地方金融生态系统” 。 面向未来,做到: 服务监管部门,把控金融风险; 服务金融企业,减少资金风险; 服务广大群众,实现安全理财; 服务实体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总体建设思路 (1 )构建金融数据统计中心,实现智能监管 一方面通过建设数据采集中心,由金融企业在线填报数据或者接口对接企业真实业务数据,为地方金融数据统计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另一方面汇集工商、法院、舆情等第三方数据共同构建统一监管数据中心。利用AI 技术对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从区域、行业等多种角度实现智能分析与监管。 2)构建监管预警平台,实现系统监管 中软融鑫利用自身的监管业务经验,为各行业设计监管预警指标、预警信号,由系统自动生成风险视图、风险报告、全息画像,为行业和企业建立风险档案,利用先进的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科技监管和系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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