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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高考政治知识点

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高考政治知识点

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高考政治知识点把按劳动要素分配等同于按劳分配

【解析】按劳动要素分配是十六大报告中的新提法,它指的是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很明显,它是存在于私营企业和外资经济中的。而按劳分配则是指在公有制经济中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很明显,按劳分配是存在于公有制经济中的。因此两种分配方式的前提是根本不同的,不能等同。相同道理,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也不能等同于按劳分配。

误区二:把公有制经济中存在的分配方式等同于按劳分配

【解析】按劳分配确实是存在于公有制经济中的个人消费品主要分配分式。但公有制经济中的分配方式并非仅此一种,还有福利性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收入等,就不能列入按劳分配。同时,随着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公有制经济中的分配方式也必将多样化,如按资本要素分配、按所有制技术要素分配和按管理要素分配肯定会出现在公有制经济中。如当今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中,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就有按股分红的收入。

误区三:把非公有制经济中存在的分配方式等同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解析】按生产要素分配确实主要存在于非公有制经济中,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的分配方式。但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分配方式也并非只此一种。像按个体劳动成果分配就是对应于个体经济的一种重要分配方式。另外,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中也存在社会保障收入。

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源流与实现条件(一)

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源流与实现条件(一) 论文关键词]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涵义实现条件论文摘要]本文认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中的贡献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由市场自己衡量的合法要素创造的财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符合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公正的法治环境、自由竞争市场和抑制分利行为有助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实现。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是经济公平,经济公平的关键是分配公平,故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又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因之,研究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历史源流与实现条件很有必要。 一、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分析 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是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的。针对“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提法,经济学界纷纷给出自己的解释。如赖德胜(2003)、许成安、王家新(2007)认为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出给予报酬。该观点的意义在于指出贡献的衡量是由市场进行的,而不是由国家统一筹划。但是,按生产要素边际产出分配的前提条件是要素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且各要素可以相互替代,这一理想状况往往难于满足。卫兴华(2003)、逄锦聚(2003)则认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指按生产要素在生产财富即使用价值中的贡献分配。此观点坚持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活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没有创造价值,它们只是创造了使用价值并按此贡献分配,但对于没有创造价值的非劳动要素占有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否是剥削的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与阐释。周为民、陆宁(2002)认为按要素贡献分配实际上是按劳分配的表现形式。按劳分配不能成为拥有自主财产权利的劳动者直接的、具体的分配方式,只能通过市场的作用,在现象和形态上转化为按要素贡献分配的方式,因此其他要素的贡献也是劳动贡献的体现,按要素分配所反映的不是剥削关系。综合参考以上解释,本文认为十六大关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中“贡献”两字是不能用其他文字替代,如果有的话,在十六大报告或其后续阐述文件必然出现。“贡献”是广义的,如果市场是完善的,可以按边际产出给予报酬;如果要素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可以衡量,可以按照使用价值分配;如果要素的贡献可以还原为劳动的贡献,也可以采用原来的按劳分配。按要素贡献分配的说法应有以下的涵义: (一)贡献的大小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由市场自己衡量的。中央提出按要素贡献分配的意思并不是要越俎代庖,替各微观单位制定衡量贡献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而仅仅是指导性的原则。实际上每个人的贡献千差万别,不可能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在操作上只能由微观单位自己衡量所属要素贡献的大小,微观单位本身的贡献则由市场来衡量。因此,宏观理论工作者大可不必费心研究如何度量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形成中的贡献,因为这一问题是企业家或者管理学家研究的问题,宏观理论工作者应关心如何建立良好的环境来保证客观公正的度量得以实现。基于此,贡献是边际产出,使用价值还是劳动直接或间接创造的价值,应该由市场自己决定。有的贡献的衡量是非常主观的,如某个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的贡献有多大,往往由企业管理层的主观意志决定的,没有严格的边际产出计算过程,也没有对凝结在创新行为上的抽象劳动时间的精确估计。管理层对贡献的衡量不会仅考虑使用价值而不考虑价值,否则随手提供空气和水的人也应给予报酬。至于企业管理层主观的分配决策是否正确,市场会给出检验结果。在分配问题上,仅有抽象的理论是不够的,必须有可以实行的具体方式。 (二)分配的依据是要素的贡献,而不是要素的所有权。拥有要素并不意味着可以获得报酬,必须将要素投入生产,使得要素的作用在市场上实现后,变成贡献才可以参与分配。存放在保险箱中的资金是不能获得报酬的,拥有创新天赋但不进行任何科研活动的人也不能获得报酬。所有要素必须先付出、有效益(有贡献)才有报酬。 (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都是合法合理的收益分配参与者。报告中的“等”字应涵盖

周为民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 (1)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作者:周为民陆宁 根据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分配原则、基本分配制度。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特别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变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已经合乎逻辑地被提了出来。现在的认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是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上,明确肯定按要素分配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但由于基本的主张是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因而很自然地提出了一个问题:怎样从理论上正确、充分地阐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迄今为止,虽已对这个问题作了不少讨论,但一个明显的不足是,长期以来在按劳分配理论上的一些模糊含混之处并未得到澄清,以至理论分析基础薄弱,因而难以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作出透彻的、逻辑一贯的说明。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分析传统,从对按劳分配的理论解释开始,逻辑地说明从按劳分配到按要素分配的问题。 一、马克思的方法:本质规定与现象形式 马克思在经济分析中的研究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从具体的经济现象出发去探求现象背后的“本质关系”,从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入手去把握过程中的“内在规律”。而他进行理论阐释的方法则是从抽象到具体,他从特定的理论前提开始,提出高度抽象了的关于事物本质规定的基本范畴,然后在基本范畴的逻辑展开之中,一步步阐述事物的抽象本质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在什么样的关系中,通过什么样的具体形式,转化、表现为一系列现象形态的东西;阐述经济运行过程的内在规律通过什么样的条件和方式表现出来并发生作用。由此,马克思把那些现象形态的东西如价格、工资、利润等等称作是它们的本质即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掩蔽形式”。他认为,庸俗经济学只是在现象上兜圈子,不能从这些“掩蔽形式”中揭示经济关系的本质,这是由庸俗经济学的辩护性质决定的。但是,马克思所说的这种“现象对本质的掩蔽”并不是来自人为的欺骗,而是来自事物的矛盾运动的客观必然性,即事物的本质在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矛盾的运动过程中,必然采取与其内在规定性不一致的转化形式,必然表现为掩盖了本质关系的那些现象。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如果事物的本质与现象是直接同一的,一切科学就都是多余的了。 因此,要真正理解马克思的这种从现象探求本质、以本质说明现象,从过程揭示规律、以规律解释过程的经济分析,尤其是在要运用他的概念、范畴来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他的方法,理解其经济理论中的本质规定与现象形式的区别,着力研究从本质到现象之间的转化条件、转化过程和转化形式。然而很遗憾,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被简化为若干条“原理”、“论断”。特别是在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这个问题非常严重。马克思对事物本质的抽象被当作是可以与具体现象直接同一的东西,是可以在现象形态上直接观察、计算的东西,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经济学家们孜孜以求地研究如何按照商品的价值来制定正确的价格,按照什么样的劳动来制定正确的分配标准之类的问题。这种远离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和逻辑的做法如不根本纠正,我们就无法正确地提出问题,展开对问题的讨论。 二、什么是按劳分配:不可忽略的逻辑前提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一个重要思想,其经典含义是,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劳动产品或者说集体劳动所形成的社会总产品,在为

要素分配理论

浅析要素分配理论 【摘要】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国民分配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劳分配的必要补充和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在我国国民分配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熟悉和理解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利用和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理和加深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 【关键词】要素分配按劳分配收入分配产权 按要素分配的内涵 按要素分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使用者根据各种生产要素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贡献的大小,按照一定比例,对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一种分配方式。它是生产要素私人所有制在经济上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相适应,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按要素分配的主要形式 按资本要素分配 从目前看,居民的按资本要素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形式:一是将资金用于银行储蓄,获取利息收入:二是将资金用于购买各种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获取利润、红利、股息以及有价证券买卖收入;三是将资金以独资、合资等形式从事实业投资以获取投资利润;四是将自有房产、车辆等出租获取租金收入。 按劳动力要素分配 即劳动者依据自己的劳动力状况获取要素报酬。按劳动力要素分配主要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而劳动力价值又是由生产与再生产这一劳动力的社会平均费用决定的,因而它有一个底线,即不能低到影响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是对市场上劳动力价值货币表现的价格即工资进行最低立法保障。按技术要素分配 指技术要素所有者将自己所拥有的技术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并据此取得报酬。在我国,按技术要素分配主要包括以专利权的形式获得专利收益和以技术入股的形式获取利润分红两个方面。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大力提倡并鼓励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我国发展高科技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教程文件

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 要素分配

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十五大提出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分配理论。这对于丰富、充实、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必将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两种分配方式是既有紧密联系、互相渗透,又有区别的辩证统一关系。这里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做出贡献之后参与收益分配,而不是指生产条件即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十五大报告讲的正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两种分配方式的相互联系、互相渗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在 一定领域或范围内,两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密不可分。如在农村大包干中,按劳分配与按产分配、按股分红并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管理才能也是生产要素,在他的收入中既有按劳分配,也有按管理才能分配等等。(2)按生产要素分配从内涵上看,它包括按劳分配。因为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资 本、技术、房地产、知识、信息、专利、商标、管理才能、信誉等等。而劳动力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二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按劳分配与按劳动要素分配是不能等同的。显而易见,按劳分配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形式之一。( 3 )两种分配 方式的作用与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当前在这两种分配方式的关系上有几种观点值得商榷。其一是两种分配方式等同论。有的观点认为,从性质上看,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劳分

按劳分配

第一、个人收入的分配 1、按劳分配主要指的是公有制企业(国有、集体)中获得的工资和奖金。生产要素中的按劳动分配主要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获得的工资。 按劳分配只存在公有制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不存在按劳分配。按劳动要素分配:在私营、外资企业中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收入。 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属于通过按劳分配方式取得的; 凡是讲,农民通过承包集体土地种植蔬菜、水果、林木等,获得收入的,都属于按劳分配。 因为在农村实行的家庭田产承包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的典型实现形式,属于公有制经济的范畴。 但是,如果农民把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再转包给他人,获得租金收入,那就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而且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土地要素参与分配。 国有企业的奖金和津贴也是劳动所得,奖金是奖励你劳动的质量高,津贴是补贴你劳动的强度大.在公有制经济里面,一般的劳动所得都是按劳分配. 2、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它包括: (1)投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 (2)出租房屋等资产收入,将家庭拥有的产权房屋、车辆、土地等资产出租产生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自己创作、发明或者参与创作、发明、并归个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带来的收入,专利人将专利权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所得的个人收入和非专利技术所有者将非专利技术有偿地提供、转让他人所取得的个人收入。 (4)其他财产性收入,指除上述之外的财产产生的收入。 例1、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人”的说法。财产性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人、财产增值收益等。赵先生一家2007年的收入情况如下,其中属于财产性收入的有 ①基金投资获利l万元②出售房屋收人10万元③儿子在外企工作工资5万元④父亲养老保险金4000元⑤出租房屋租金l万元⑥妻子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获利5万元 A.①②⑤B.②③④ C.①⑤⑥D.③④⑥ 从这个含义中不难看出,只有C可以选。而②是把财产卖了,不是财产性收入的范畴了。 例2、公有制经济中有没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例如:王某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的技术员,月薪3000元。这是按劳分配吗?但是他是技术人噢,不过又有“月薪”,我不知道怎样判断,应该抓住哪些关键字眼? 公有制也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比如说员工拥有国有企业的股份所得收入,也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了。据你列举的例子,王某在一家国有控股企业中,不管是做什么工,他的薪水都是按劳分配的,如果他有技术发明,企业把他的技术发明折算为公司股份给他,这样所得的收入才是按技术要素分配。 例3、国企里的工程师的工资是按劳分配还是按技术要素分配的?如果他有技术创新的成果,得到相应的奖励,这又是按什么分配? 国企里的工程师的工资是按劳分配,一般我们指的工资大都是劳动所得,在国有企业中的工资收入当然就是按劳分配了. 如果他有技术创新的成果,得到相应的奖励,这还是按劳分配,因为按劳分配是指: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浅析

浅谈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通过阅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一章,与周为民、陆宁的《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论文,感触颇深,现就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老师的文章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中的劳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指投入生产的劳动力。第二层含义是指劳动力参加了一定长度时间的生产。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由于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实

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弊病”,但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旧的社会分工是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而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这句话说“白”了,就是生产前,你所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譬如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等等愈多,将来生产后所形成的利润中,你就能分得愈多。简单地说,就是多拿多得,少拿少得。这跟“按劳分配”中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是同样的道理。但比前者内容更丰富,方式更进步。因为,这表明你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不一样,所获得的“好处”也就不一样,比方说,拿出土地

稿费属于什么分配

稿费属于何种分配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体系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这是关于课本“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来源。然而,在现实中,却发现有很多收入的划分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比如自由撰稿人的稿费收入的划分,就比较具有争议。 观点一:按生产要素中的技术要素分配 该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广义上讲,文学素养和水平应该是一种专业技术,一篇文章如何构思,如何布局,如何落笔,都是一定的技术活动。因此,稿费收入应该是按技术要素分配。 但是仔细推敲,发现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按技术要素分配,是指技术要素所有者将依据自己所拥有的技术(科研成果)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并据此取得报酬。技术要素一般有两种表现:一种以商品的形式进入生产领域,如可以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专利技术;一种以当期活劳动的形式进入生产领域,如技术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科学知识水平的合理运用,管理人员对生产流程的组织、协调等。那么,稿费应该属于这两种中的哪一种呢?很难界定。况且,只要付出劳动能获得

报酬的,他的劳动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技术的成分。如一家服装厂的普通员工,肯定有一定的缝纫、裁减等方面的技术,难道他的收入也应该是按技术要素分配?这是行不通的。显然,对“按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中的“技术”贡献的大小,还应该进行区分。 观点二:按劳分配 稿费收入遵循了按劳分配中的一条原则,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笔下耕耘勤快的人,自然能获得较多的收益。自由撰稿人的收入与自己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成正比,即与文章的质量、数量成正比,以及与企业的效益有密切的关系,即自由撰稿人获取收入的出版社或某报社杂志社的销量的好坏,与自由撰稿人的收益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 但是此观点关键的错误在于,按劳分配所存在的范围,仅仅是公有制企业中,而且按劳分配的对象应该是公有制企业的职工。而自由撰稿人很少是固定的某家杂志或报纸的专职员工,也不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因此,按劳分配的说法不可取。 观点三:按劳动要素分配 这里的“劳动要素”是指作为他人雇员或自雇劳动者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毫无疑问,劳动力与资本、土地等一样,也是使用价值或财富的源泉,同样对于财富的形成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人投入劳动力,就不可能形成财富。因此,获得稿费收入的过程,是作者付出了辛勤劳动的过程,其结果形成了社会的精神财富,应该属于这里的按劳动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收入分配理论是一般价格理论的一种特例。工资不过是劳动的价格,生产要素的价格是由不同要求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就像商品的价格是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决定的。 根据萨缪尔森的《微观经济学》中的论述:“分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对各种要素产品的需求来自每种要素通过其边际产品所产生的收入”。 马克思按劳分配,是以全社会共同占用生产资料为前提,每个社会成员除了自己的劳动,谁也不能向社会提供其他任何东西,生产资料直接归社会所有,商品和商品生产已经消失,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消失了,在进行一定量的扣除之后,按劳动的贡献在劳动者之间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指的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所有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时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 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管理、技术等。 在杨老师的著作里对于他们的关系是这样描述的:“如果说,‘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却不包括按劳分配,这在逻辑上怎么讲得通呢”由此可知,杨老师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对此,我有一个疑问,按劳动力分配时按劳分配吗?不是的话,又怎么样能说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呢。 到底按劳动力分配是按劳分配吗? 先说第一个问题.按劳分配时按劳动价值分配?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不了解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别,结果导致了劳动工资理论的矛盾和混乱,导致了他们理论的破产。马克思把劳动和劳动力分开来,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没有解决的矛盾,建立了科学的工资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的价值也是不同的。劳动力价值是个既定的量,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定范畴,而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价值是一个可变的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生产水平共同决定,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在进行各项扣除后,他是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的对象。不能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抽象劳动表现为价值”就把按劳分配与按劳动力价值相等同。另外,按劳动力价值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按劳分配就不会出现这个状况。在国有企业中,劳动力无法成为商品,劳动者的工资不是劳动力的价值,那么在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动力分配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依据。而按劳分配确实存在于国企中。 另一个问题,按劳分配是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吗? 首先,劳动力使用价值既是一个特定历史范畴,又是一个永恒的范畴。作为特定的历史范畴,它与价值一起构成商品的二因素。既然按劳分配不能与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相等同,也就不能与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相等同。作为永恒的范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即劳动,但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因为它还要依靠自然力的帮助才能生产出物质财富来,无论哪种情况,劳动力使用价值发挥作用都是以对物质资料的占有为前提的。不能抽象物质资料,及其所有制来空谈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其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一个难以计量的东西,不同的需求造成对使用价值的需求量重要性的不同,既然这样,又怎样去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最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就是价值的创造。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只是一种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在实际发挥作用之前不是劳动,更没有物化为价值。在此情况下,

按技术要素获得分配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具体形式 1、利息。 (1)利息的含义:利息是让渡一定期间资金或资本使用权的报酬或价格。 (2)利息的获得:向金融机构存款或向生产经营单位贷款,均可获得利息。债券有国家债券、银行债券、企业债券。购买是一种是一种投资行为,债券是要还本付息的,一般期限较长。 (3)利息率的界限:利息率通常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使贷款的接受者在正常情况下有利可图。单利息率应高于物价上涨率,如果低于物价上涨率,则利息为负数。 2、股息。 (1)股息的含义:股息是对购买股票而向股份企业投资的股东所支付的报酬。 (2)红利。股份企业在支付股息后,根据盈利情况,还可发给股东红利。 (3)股票的特征:发行股票是不还本付息的,但购买者可以自由转让。 3、利润。 (1)公有制企业:对公有制企业来说,利润虽然通过企业影响劳动报酬总额而影响职工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获得的劳动报酬,却不是职工按资本分得个人收入的形式。 (2)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利润则是企业主按资本分配而获得的收入,它是雇员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 (3)买卖有价证券:社会上各类人员买卖有价证券、买卖期货等所获得的利润,也可以说是按资本分配的个人收入。 4、租金。 (1)租金的含义:租金是暂时让渡固定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交通工具)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 (2)租金收入高低的决定:租金高低收入取决于出租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出租的时间长短。 5、技术转让费。 (1)技术转让要获得技术转让费:随着获得技术专利权的个人和单位增多,随着各行各业技术进步的要求增的大,技术转让必然越来越多,以投入技术要素而获得的收入也将增多。 (2)技术上作出了贡献也应获得报酬:即使不发生技术转让,只要技术上作出了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其贡献者就应获得以适当形式支付的报酬。 简新很荣幸为你解答。 按劳动要素分配,一般是说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者或得的工资。按资本要素分配包括,私营企业主生产经营取得的税后利润,甲醛人去得的利息收入、股息分红,债券、股票交易收入,等等。 按土地要素分配,是凭借土地去得的收入。 按技术、信息要素分配,是科技工作者、信息工作者提供新技术和信息资料去得的收入。 按管理要素分配,是企业的管理人才凭借其管理才能在生产经营中的的贡献而参与分配的方式。 问题能解决请采纳,有疑问可以追问。 我国的分配制度2008-12-26 20:15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浅析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浅析

浅谈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通过阅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一章,与周为民、陆宁的《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论文,感触颇深,现就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老师的文章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中的劳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指投入生产的劳动力。第二层含义是指劳动力参加了一定长度时间的生产。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由于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

活水平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弊病”,但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旧的社会分工是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而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这句话说“白”了,就是生产前,你所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譬如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等等愈多,将来生产后所形成的利润中,你就能分得愈多。简单地说,就是多拿多得,少拿少得。这跟“按劳分配”中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是同样的道理。但比前者内容更丰富,方式更进步。因为,这表明你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不一样,所获得的“好处”也就不一样,比方说,拿

区别不同分配方式的几点小技巧

区别不同分配方式的几点小技巧 ?1、要记住总共有哪些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进行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主要指劳动、资本、技术 与信息、管理和土地要素分配)、福利性分配和社会保障收入?2、按劳分配-----公有制经济范围内的工资、薪金、津贴和奖金。 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 成分和集体成分) ?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主要看他属不属于个体经济。 ?按劳动要素分配指私营和外资企业里的工资、薪金、津贴和奖金。 ?按资本要素分配指私营企业内的税后利润和凭借股票、债券、基金、存款等获得的收入。 ?按技术、信息要素分配主要指提供技术、信息而获得的收入。 ?按管理要素分配指凭借管理才能获得的收入。 ?按土地要素公有制分配指出租土地及其土地上的附属物而获得的收入。 ?3、公有制经济范围内的分配方式有: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除劳动要素)、福利性分配和社会保障收入。 ?4、劳动收入有三种:按劳分配、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按劳动要素分配,区分三者的主要根据在何种所有制基础上取 得的劳动收入。 ?注:按劳分配一定是劳动收入,但劳动收入则不一定是按劳分

配。 ?农村集体经济中,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所得的是按劳分配收入,而农民流转土地所得的收入则是按土地要素分配所得的收入。 ?除劳动收入其余皆为非劳动收入。 ?5、工资收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劳分配获得的收入,一种是按劳动要素获得的收入。 ?6、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和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可见,财产性收入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运用:讨论下列情况分别属于何种分配方式? 1、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者获得的工资收入。(劳动) 2、债权人取得的利息收入。(资本) 3、科技工作者提供新技术取得的收入(技术) 4、企业高管凭借其管理才能获得的收入。(管理) 5、国有企业职工的奖金和津贴。(按劳分配) 6、出租土地获得的收入。(土地) 7、提供市场信息、管理方案等获得的收入。(信息) 8、个体工商户获得的收入(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 9、储户的利息收入(资本) 10、党政机关干部的奖金。(按劳分配)

浅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认识

浅谈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认识 摘要:2013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4,说明收入差距已经超过0.4的警戒线,社会不公在中国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很多人认为导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分配方式出现了错误,应该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进行调整来缓解收入差距的问题,本文通过简单的介绍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含义以及分配方式的合理性,来加强对我国现行分配方式的认识,从而更好地认识收入分配不均的原因。 关键字: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差距、必要性 党的十四大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紧接着在党的十五大上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的。”这是我国分配方式上的重大变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创新。并且在十六大上又进一步确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进一步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现行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这三次大会都在发展和完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说明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适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它必将推动我国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与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一、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内容与条件 (一)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与条件 按劳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新创造的价值进行分配实际上也就是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按照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也就是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来进行分配的。从劳动的数量来讲,谁工作的时间长并且劳动繁重,谁的收入也就高。从劳动的质量来讲,谁劳动的复杂程度高,谁完成的劳动质量好,谁的收入也就也高。总的来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 我们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参与分配,因为按劳分配是承认劳动是有差别的,它也就承认了劳动力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个人产权。当然并不是公开承认的而是实际上承认的。也就是说按劳分配默认劳动者有不相同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相同的劳动能力是每个劳动者的天然特权,分配原则的贯彻正是以实际上承认劳动力要素的个人产权为基本前提的。①因此只有拥有劳动产权的人才能参与分配而被剥夺劳动产权的人,即使参与了生产也不能参与分配。也就是说劳动的产权是按劳分配的基本条件,没有劳动产权的劳动者即使参与生产也

中国分配制度看法

总之,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不是虚拟的,不是写在纸上和说在嘴上的,应是实实在在的。要保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国家应有法律规定、政策约束;企业应有具体的制度规范、落实措施、并有外部执法监察和内部职工民主监督。 (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现阶段基本分配制度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按生产要素分配。具体来说,包括按劳动要素分配、按资本要素分配、按技术要素分配和按管理要素分配等等。 按劳动要素分配,是普通劳动者凭借其劳动要素产权获取收人的分配形式。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参与分配的劳动要素是狭义的,是与技术、管理并列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要素,而且指活劳动要素而不包含物化劳动要素。在现代生产过程中,劳动要素依然是主导因素。生产过程中各个要素之所以能够形成协同关系,仍然依赖于其中的劳动要素的主导、整合和调控功能作用的发挥。因此,现实生产过程都是多个生产要素在有机组合中发挥功能的过程,也是劳动要素发挥全覆盖作用的过程。因此.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下,劳动要素也和其他要素一样参与收入分配。 按资本要素分配,指资本所有者以其资本所有权参与收入分配的分配形式。这种分配形式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属于私有制范畴的.主要在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实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现在国有、集体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本经营,企业互相参股取得资本收入,是从社会经济运行的角度而言的按资分配,是企业独立产权的部分经济实现,是资本要素参与分配所获得的收益。个人所获取的财产性收入也属于此类分配形式,它也成为个人收入的来源之一。 按技术要素分配。是指科技工作者通过提供新技术取得收入的分配形式。技术应分三个层次:一是技术工作。工程师、技术人员的工作属于科技劳动,而且是复杂劳动,他们的收入也是劳动收入。二是科技发明与创新。这种发明与创新的成果凝结着科技人员的复杂劳动,其成果转让的收入也是科技劳动的收入。三是技术入股。技术是劳动成果,但技术自身不等于劳动。因而是非劳动生产要素。术人股可能获得高额收入,其中除去技术发明成果的劳动收入外。其余的高额收入属于非劳动收入。在现代生产中.科技劳动、科技发明与创新,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应重视现代生产中的技术要素并使其要素所有者获得相应的收入。 按管理要素分配,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发挥出来并得到社会承认的管理要素来分配个人收入的分配形式。其实,管理也是劳动。马克思把管理称作指挥劳动、监督劳动。如同一个乐队需要指挥一样,社会化生产的共同劳动也需要指挥和管理。管理劳动是一种高级复杂劳动。在现代生产中,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更显得重要。其收入形式主要是劳动者的经营劳动收入,即企业经营管理收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委托经营和个体经营等收入。因此,按管理要素分配可以激励管理者提高管理效率,从而有利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并存的多种分配方式.既有相互协调发展的一面,又有矛盾和对立的一面。国家应加强宏观调控,妥善处理矛盾冲突。使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结构尽量发挥出良好的整体功能。 三、具有中国特色的分配制度模式的特点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配制度模式。具体来说有以下的一些特点: (一)多元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有制结构的多元性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的多兀性。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客观依据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客观依据 有人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源于马克思曾经批判过的斯密的“三位一体”公式,即资本创造利息、土地创造地租、劳动创造工资的理论,进而推断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政策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我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因为只要我们认真体味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关于所有制与分配的关系、关于所分配的产品的使用价值创造和价值的形成过程,就不难发现马克思早就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提供了客观的依据。 首先,从整个社会的生产与分配的关系来看,生产要素的所有制关系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础。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3页)。这里所说的生产条件本身的分配,是指物质的生产条件(自然资源、生产资料)和人身生产条件(劳动力)的归属,也就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制关系。这就是说,所有制关系与分配关系之间是因果关系,他们是相互依存、相辅

相成的。一方面,所有制关系是形成分配关系的基础。有了所有制关系,即生产要素的分配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也就自然被确定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归资本家,资本家必然凭借这种所有权取得利润;劳动力所有权归劳动者,劳动者必然凭借这种所有权取得工资。可见,分配关系是由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另一方面,分配关系又是所有制关系的实现。对财产的所有者来说,他之所以要拥有财产,目的是为了得到与这种财产所有权相对应的分配权,也就是要获得一定的所有权收益。马克思在论证剩余价值理论时,并没有否认资本主义条件下新创造的价值要在利润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也没有否认利润要在各类资本之间进行分配,而是认为这种分配恰恰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作用的必然结果。即使在批判“三位一体”公式时,马克思批判的也并不是它现象上所具有的价值分配形式,而是批判古典经济学家错误地把分配的表面现象当成了价值形式的本质。 其次,从创造使用价值的源泉来看,各种生产要素在物质财富生产中的贡献大小也应该是收入分配的客观依据。既然分配是由生产决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1.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决定的: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公有制经济的相互结合,决定了在公有制经济中只能采 取按劳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并存,共同参与创造财富,要求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指各种要素都应根据其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的大小来参与收益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只有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才是现阶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也是公平的。在公有 制经济中,由于国家和集体是除了劳动以外的一切生产要素唯一的所有者,因此全体社会成 员只能是劳动者而不能是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即按付出劳动量的多少来决定应该获得的收入的数量。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由于人的天赋、能力、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担任的工作的难易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对社会、 生产做出的贡献也是不一样的,如果采用同一种分配方式同等的对待必然产生新的不平等。” 2、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决定的。威廉?配第曾经指出:“劳动是财富之母,土地是财富之父”,马克思也曾经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多次指出劳动并非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现 实的常识告诉我们仅仅有劳动者而没有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的参与,是不可能创造价 值和财富的,在生产过程中三者缺一不可(应该注意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土地也创造价值)。对此马克思曾经论述到:“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 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 基本概念和内容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它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一种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迄今为止最进步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的本质要求是劳动者为社会和集体提供了一定量的劳动,经过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后,按照其本人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获得等量消费品。这种分配方式确认只有劳动才能获得分配,只有劳动才是按劳分配的唯一尺度,其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的经济制度的确立。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就决定了分配方式上的公平性,排除了剥削他人收入的可能性,也确立了与之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按劳分配实际上是按劳动效益分配,按劳动的社会价值分配。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对劳动者个人收?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是由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成为全体劳动人民或部分劳动者的公共财产,劳动人民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人,不劳动者不能占有生产资料,劳动是社会成员获得计野报酬的统一标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实现劳动者个人?劳分配创造了决定性条件。可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分配方弎。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国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公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必然导致分配的多元化。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方式虽然没有变化,但分配的单一格局已发生了变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要素逐渐参与了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成生产力发展要素的不仅仅只有劳动力及其劳动,还有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等,它们共同构成生产力的要素系统和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系统,因此,体现在收入分配方面,就必须承认不同的生产力要素具有不同的效益和贡献,因而也就必然存在与这些贡献相联系、相适应的收入分配以及分配形式,劳动不再是全社会唯一的收入分配原则,而衡量收入分配是否合理也不仅仅是按劳分配这个单一的尺度。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比计划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更复杂、更多变。 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参与分配,这反映了我国当前分配状况,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形式,也体现了小平同志提出的“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思想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报酬买社会公众股份分得红利,是“按资分配”的收入,是合法收入,它与资本家利用资本直接侵吞工人的剩余价值,不仅有着量方面的区别,而且有质方面的区别,这是资本的一种合法收益,也是资本的一种价格体现。同样,劳动者以自己劳动总结出的知识、技术、管理经验等生产要素作价入股来参与分配,这也是一种合法的收益。因此,在分配中,也必须让拥有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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