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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

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计场所

消防车道

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L、U、口形,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大于220米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长度超过24米。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通道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高层厂房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

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商店、展览等单、多层公共建筑

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甲、乙、丙类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的乙、丙类仓库

确有困难,可沿两长边设。

消防电梯设置条件:

应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米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其它地

下或半地下室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消防电梯可不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任一平台工作人数小于等于2人;

丁戊类厂房,局部高于32米。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除与(开敞式外廊直接相连接)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人多逃生慢)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建筑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6层及以上的其它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本身小于24米)(如裙房与高层用防火墙完全分隔,可按单、多层公共建筑要求

套用规则)

建筑高度不超过32(24-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1米且不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设开敞楼梯间)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仓库无防烟)

地下小于3层及高差小于等于10米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

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

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房门不应开向前室,确有困难,开向前室不应大于3户且户门为乙级防火门)

高度大于32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当地下层数为3层或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地面高差大于10米的地下室

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

高层厂房

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

辅助防烟楼梯

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

直升机停机坪

7.4.1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

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应急照明设置范围:

除建筑高度小于27米的住宅建筑(单、多层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丙类仓库的下列部

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平米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面积大于100平米的地下、半地下公共活动场;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一级负荷消防用电:

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类厂房

高度大于50米的丙类库房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二级负荷消防用电: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 的厂房(仓库);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 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下列情况之一应设置消防水池: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下列情况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

置高位消防水箱;

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

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系统工作压力大于 2.40Mp;

消火栓的栓口处静压大于 1.0Mpa;

自动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 1.60Mpa;

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 1.2Mpa。

下列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给水管网:

向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供水时;

向两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采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可不设备用消防水泵的建筑:

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 L/s的建筑。

室外消火栓设置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

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

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

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

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隧道内设消防给水系统

除四类隧道和行人或通行非机动车辆的三类隧道外,隧道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洞口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

对于长度小于1000m的三类隧道,隧道内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可分别为10L/S和20L/s。

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严寒地区隧道外的消火栓给水干管应采取防冻措施。

洁净厂房消防栓系统

当机房进深大于25m时,应在机房两侧设置公共走道,并在走道上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消防软管卷盘应在下列场所设置,但其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高层民用建筑;

多层建筑中的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和办公楼;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老年公寓等场所;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doc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

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计场所 消防车道 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L、 U、口形,沿街长度超过150 米,或总长度大于220 米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长度超过24 米。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通道间距不得大于80 米。 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高层厂房 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 超过个座位的会堂 占地面积大于 3000 平米的商店、展览等单、多层公共建筑 占地面积大于 3000 平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占地面积大于 1500 平米的乙、丙类仓库 确有困难,可沿两长边设。 消防电梯设置条件: 应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3 米的住宅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 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 米且总建筑面积 大于 3000 平米的其它地下或半地下室 建筑高度大于 32 米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 宜设置消防电梯 可不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2 米,任一平台工作人数小于等于 2 人; 丁戊类厂房,局部高于32 米。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除与(开敞式外廊直接相连接)的楼梯间 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人多逃生慢)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建筑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6层及以上的其它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本身小于24 米)(如裙房与高层用防火墙完全分隔,可 按单、多层公共建筑要求套用规则) 建筑高度不超过32( 24-32 )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 21 米且不大于33 米的住宅建筑(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设 开敞楼梯间)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仓库无防烟) 地下小于 3 层及高差小于等于10 米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 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 高度大于33 米的住宅建筑(房门不应开向前室,确有困难,开向前室不应 大于 3 户且户门为乙级防火门) 高度大于 32 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 人的高层厂房 当地下层数为 3 层或 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地面高差大于10 米

消防设施的设置一般规定

8 消防设施的设置 8.1 一般规定 8.1.1 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8.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 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 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 其他高层建筑; 4 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8.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8.1.5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规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规程 一、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是经消防职能部门认可的专职人员。 二、消防中心必须全天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 三、工作人员在使用和操作消防主机之前,必须详细参阅主机《使用说明 书》,并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方可操作。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消防主机! 四、消防主机在平时必须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发出警报。 五、本系统消防连动设备可设置为自动和手动状态;在有人值班的消防中心 时可将连动状态转到手动位置。但在任何情况下不许关闭地区音响! 消防连动设备为手动或自动状态下,消防主机接收来自现场的报警信 号,消防主机均发出蜂鸣报警音并鸣动当前报警层和邻近层的地区音响;当需要鸣动其它层的地区音响时,可按地区音响全部鸣动按钮。同时,主机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发出启动指令。 消防连动设备为连动手动状态时,主机发出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根据主机屏幕上提供的报警位置,前往现场确认是否发生火灾。 如确认发生火灾,应立即按下附近的报警按钮。消防中心收到火灾确认信号后,立即拨打火警电话。 同时,按动消防主机“火灾断定“按钮直至相应指示灯亮为止。此时,系统处于连动自动状态时,消防主机接收来自现场的报警信号,自动发出启动相关的消防设备的控制指令,并接受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防火阀等消防设备的运行或动作的反馈信号。 同时,主机启动消防应急广播预警指令;按住地区音响停止按钮,停止地区音响的鸣响。打开应急消防广播“强制报警“开关,启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引导并疏散人群。 值班人员应监视消防主机接收到的消防设备工作的反馈信号。如该启动的消防设备没有运行或反馈信号,及时到设备现场查看或手动启动。六、紧急时,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都可在消防中心或设备现场根据需要 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 七、当使用消防栓设备实施灭火时,须按下消防栓旁的按钮;或通知消防中 心启动消防水泵;或前往水泵控制房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八、确认火情得到处理后,必须将主机恢复到正常监控状态,可按“复位 “按钮。并到现场将运行或动作的消防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 九、系统可能发生非火灾报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如属偶发误报的,可 按“复位“按钮使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 十、当消防主机检测有异常发生时,会发出异常报警音。值班人员做好记 录后,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一、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六、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七、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八、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九、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一、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厅,防火楼内梯 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厅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

消防设施设置场所

消防水泵接合器: 1.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3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均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3的单多层公共建筑(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注: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高层民用建筑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2.单多层民用建筑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3.厂房和生产部位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2)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3)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5)高层乙、丙类厂房;(6)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4.仓库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2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非高架冷库;(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5.汽车库修车库 (1)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2)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停车库;(3)机械式汽车库(4)采用专用升降机作为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5)Ⅰ类修车库。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汇总表(消防设施的设置篇)

消防设施的设置 要点:1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条文解释: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水源、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供水管网和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备注: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

养老设施建筑消防要求汇总

养老设施建筑消防要求汇总 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老年养护院、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等老年人全日制照料设施,以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机构的日间照料部等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GB 50867-2013《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1、场地设计 GB 50867-2013 4.0.2 老年人居住用房和主要公共活动用房应布置在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h。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宜与居住用房就近设置。 GB50352-2005 5.1.3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7.1.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 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GB 50867-2013 4.0.3 养老设施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货物、垃圾、殡葬等运输宜设置单独的通道和出入口。 GB 50867-2013 4.0.4 总平面内的道路宜实行人车分流,除满足消防、疏散、运输等要求外,还应保证救护车辆通畅到达所需停靠的建筑物出入口。 GB 50867-2013 4.0.5 总平面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在机动车停车场距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应设置供轮椅使用者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且无障碍停车位应与人行通道衔接,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2、层数、高度 GB 50016-2014 5.4.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 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高层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同时相对整栋楼的疏散通道,养老院宜另外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GB 50867-2013 3.0.10 养老设施建筑中老年人用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 3、垂直疏散 GB 50016-2014 5.5.8老年人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不论多大面积) 5.5.13多层老年人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GB 50867-2013 3.0.5养老设施建筑宜为低层或多层,且独立设置。小型养老设施可与居住区中其他公共建筑合并设置,其交通系统应独立设置。 3.0.7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老年人的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的养老设施应设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为医用电梯。 (网上资料,供设计和审查人员参考: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范组答复: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

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计场所 消防车道 ?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L、U、口形,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大于220米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长度超过24米。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通道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高层厂房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 ?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商店、展览等单、多层公共建筑 ?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甲、乙、丙类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的乙、丙类仓库 ?确有困难,可沿两长边设。 消防电梯设置条件: ?应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米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其它地 下或半地下室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消防电梯 ?可不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任一平台工作人数小于等于2人; ?丁戊类厂房,局部高于32米。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除与(开敞式外廊直接相连接)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人多逃生慢)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建筑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6层及以上的其它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本身小于24米)(如裙房与高层用防火墙完全分隔,可按单、多层公共建筑要求 套用规则) ?建筑高度不超过32(24-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1米且不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设开敞楼梯间)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仓库无防烟) ?地下小于3层及高差小于等于10米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 ?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 ?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房门不应开向前室,确有困难,开向前室不应大于3户且户门为乙级 防火门) ?高度大于32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当地下层数为3层或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地面高差大于10米的地下室 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 ?高层厂房 ?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消防设施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消防设施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1.消防车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车道尽头有回车道。 (2)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与酒店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储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2.消火栓: (1)酒店设有室外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和自动喷水装置。 (2)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的墙面成90°角,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给水管网设水泵接合器,并有明显标志。 (3)酒店客房及其他营业场所和公共走道均设有自动喷水装置。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区域按楼层划分,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 (2)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安装在墙壁上的报警控制器,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5米。 (3)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明显,便于操作,安装在墙上时,距地面高度为1.5米。从一个防火区

域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4)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安全保护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通过,送回风管的穿墙处设有防火阀,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或用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接地干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电缆,其线蕊截面积不少于16平方毫米,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线,其线蕊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4.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电梯:机房与井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墙分隔,井底有排水设备,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底层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 (2)疏散楼梯:通往疏散楼梯的太平门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楼梯间为封闭式,设有正压送风和排风设施,每间客房内均有通向疏散楼梯的线路指示图。 5.应急照明装置: (1)应急照明装置设在墙上或顶部。 (2)各营业场所、通道及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泵房、配电室和电话总机房均设有应急照明装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消防控制中心、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完整

消防器材使用及维护保养 操作规程 编写人:夏祥龙 培训人:闫文涛 审核人:李凤亭 消防泡沫泵操作规程 一、灌装泡沫液得方法: 灌装泡沫液首先关闭泡沫液出液阀、排液阀、进水阀、灌液口盖,同时打开灌体排气阀、胶囊充、排气阀、放水阀。然后打开灌液口盖加注泡沫液,即人工或使用电动自吸泵向罐内加注泡沫液。灌装结束后,灌装结束,应保证进水阀与出液阀常开,其余阀门与法兰口盖常关,设备进入正常待备状态。 二、启动前得检查与准备: 1、检查机泵各部位得固定螺栓有无松动,泵得联轴器得两轴就是同心,端面间隙就是否合适,检查机组周围有无杂物。 2、盘车3—5圈,检查转动就是否灵活,有无卡紧现象及杂音。 3、检查并调整好盘根得松紧程度,检查排污系统就是否畅通。 4、检查各仪表就是否齐全准确,灵活好用。 5、检查消防水池水量、泡沫储罐就是否符合要求。 6、按真空泵操作规程启动真空泵,给消防水泵灌泵待启。 三、操作方法 1、首先应给胶囊内部充水,打开罐体排气阀,胶囊充、排气阀,关闭出液阀,从排液阀向胶囊内充水,当水从胶囊充、排气阀溢出时,关闭胶囊充、排气阀、排液阀;缓慢打开进水阀,向罐夹层进水,当水从罐体排气阀处流出时,关闭进水阀、罐体排气阀。

再缓慢打开进水阀,启动消防泵给罐内加压,观察压力表及安全阀得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应在1、2-1、32MPa之间,否则,应予以调整)。消防主管道有压力水后,比例混合器管线有水流经过,此时打开进水管路上得进水阀,当进水管路上得压力表显示到0、6 Mpa以上时,即可打开出液管路上得出液阀,泡沫混合液将自动调节到3%或6%得比例,开始向系统输出泡沫混合液。 2、设备停止使用时,一定要首先关闭出液阀,然后关闭进水阀,再关停消防泵,防止泡沫混合液由出液管路回流进橡胶隔膜内,导致未使用得泡沫液失效。 四、维护与保养 1、使用前先检查加液管上得法兰盖、连接管法兰就是否密封,各种阀门就是否关闭。 2、安全阀得出液冷言阀门平时处于常开状态,当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阀无效时,可关闭该阀。此时应注意压力表所显示得压力在正常得工作范围内。执行完成任务后,应立即修复安全阀。 3、灌装泡沫液时,应保持灌内清洁,不得与油类或其它泡沫液想混,不应与老化得泡沫液混合使用,泡沫液得型号不能用错。 4、泡沫液应避免阳关直射,并贮藏在温差小得场所,要尽量减少与空气接触,凡贮藏过两年得泡沫液,使用前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失效得泡沫液应及时更换。 5、泡沫液用完后或贮藏期超过有效期得,应充装新得泡沫液。在充装之前应对胶囊进行全面清洗。先放尽胶囊内剩余得泡沫液,再打开排水阀与排液阀,然后从胶囊充排气阀接压缩空气将胶囊内泡沫残液吹尽,再关闭排液阀,从灌液口处向胶囊内加满清水清洗胶囊内表面,最后打开排液阀,从胶囊充排气阀接通压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 准(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通用版) 第一条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培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据《全省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在室内的,不应小于0.5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不应小于1平方米。 第四条对多层营业场所,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应利用电子屏、

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设置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消防安全的规定以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的标识,设置宣传单位安全经营理念的标语口号、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的标识。 第六条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学校的会议室、礼堂、图书馆等公众聚集部位应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第七条宾馆的客房床头应摆放“禁止卧床吸烟”提示牌,房门背后中上部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 第八条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的箱盖上方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 第九条室内消火栓箱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提示不得圈占、遮挡。 第十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防火卷帘附近应设置“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标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消防车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车道尽头有回车道。 (2)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与酒店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储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2.消火栓: (1)酒店设有室外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和自动喷水装置。 (2)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的墙面成90°角,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给水管网设水泵接合器,并有明显标志。 (3)酒店客房及其他营业场所和公共走道均设有自动喷水装置。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区域按楼层划分,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 (2)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安装在墙壁上的报警控制器,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5米。 (3)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明显,便于操作,安装在墙上时,距地面高度为1.5米。从一个防火区域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4)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安全保护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通过,送回风管的穿墙处设有防火阀,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或用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接地干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电缆,其线蕊截面积不少于16平方毫米,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

线,其线蕊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4.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电梯:机房与井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墙分隔,井底有排水设备,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底层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 (2)疏散楼梯:通往疏散楼梯的太平门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有明显的 指示标志,楼梯间为封闭式,设有正压送风和排风设施,每间客房内均有通向疏散楼梯的线路指示图。 5.应急照明装置: (1)应急照明装置设在墙上或顶部。 (2)各营业场所、通道及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泵房、配电室和电话总机房均设有应急照明装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泵房和配电室的照明应保持同正常状态。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通用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通用版)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通用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酒店内配置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事故广播等消防固定设施是发现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消防控制中心的集中控制下实施有效的操作; 2、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控制功能,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消防控制中心在接受火警信息后,应履行如下规程:迅速查明报警部位,利用对讲机通知巡查保安现场核实火情; 4、系统误报,查找误报原因,登记备案后,由消防控制中心消音复位; 5、确认火情后,迅速通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 1)消防控制中心确认火情后,立即拨打电话“119”报警,同时通知总机向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发出“XX部位”火警指令,保安部值班主管迅速带领人员赶到火警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员将保证消防设施控制功能处于自动状态,

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

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 消防报警系统的组成:系统的组成:消防报警主机、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消防广播、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正压送风机、正压送风口、断电控制模块等组成。 消防报警控制器操作 一.在主机键盘上的每一个键都是双功能键,在做定义或是输入设备号的时候应用的是数字功能,平时的操作则是用它的功能键。 1.自检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下此键,可检查系统主机的所有的指示灯及报警声音;在调试的状态下,则可以重新注册外部的设备。 2.对时键:可以对系统的时间进行调整,操作时用TAB (消音键)移动光标,用相应的数字键进行更改。 3.分屏/全屏键及窗口切换键:在同一屏幕上出现报警,动作,故障等几种信息时,可用窗口切换键来移动光标选择所要查看的信息项;如信息很多,可在选择信息窗口后用分屏/全屏键单独查看此信息内容,并用上下光标辅助翻页。

4.消音键:系统报警消音。 5.隔离与取消隔离:当系统中的个别设备发生误报或是故障,为不影响别的设备的正常应用,在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先把它隔离,在恢复后在取消隔离。方法:按下“隔离键”输入所要隔离的设备的二次码,移动光标,输入设备类型,然后确认,按“取消”键退出。取消隔离与隔离的操作方法相同。设备的二次码为六位,一般前两位是楼层号,第三位代表的是楼号,后三位是设备的编码。例如:隔离042146 30 代表二号楼四层146 号水流指示器。(设备类型在说明书的后面) 6.喷洒控制键:这是控制气体灭火系统是否喷洒的键。在此键没有被允许的时候,在联动时,钢瓶驱动盘不会输出24V 电压。 7.启动控制键:此键按下,包括两种功能选择,手动与自动。手动允许的时候,可以操作手动盘和键盘上的所有功能键。自动允许打开,在外部设备符合联动公式的时候就可以进行联动操作。 8.启动与停动键:可以通过输入设备的二次码与设备类型来启动和停动联动设备。在此项功能中.可通过输入‘*’号即通配符在二次编码和设备类型中来启动多数的设备。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0平方米曾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箱: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加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架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 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加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公司配置的消防固定设施是发现和扑灭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消防控制室控制下实施有效地操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控制功能及操作要求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一、目的; 1、确保消防设施操作的迅速、及时、准确性。 2、确保有事故时能好用,正常生产防止出现误操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备及消防控制中心的操作。 三、职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消防设备日常的监控与实际操作。四、自动控制工作说明及各受控设备工作任务: 感烟探测器探测到或手动报警信号传输到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将手动装置切换到自动状态,消防主机读取信号后可自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模块程序,启动起消火栓泵、同时连锁启动起排烟风机(排烟风机管道温度超过280℃防火阀落下,风机停止)和消防炮自动扫描装置,扫描定位后喷水灭火。 在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栓泵、排烟风机、消防炮均能手动操作响应的按钮实现启动或关闭。 1、消防报警系统。

1)、当火警发生时,对感烟探测器探测或者由人工手动报警传输信号给消防控制主机。 2)、值班人员发现报警显示屏上显示火警部位及报警声响,立即利用消防电话或其他一切通讯设施进行确认。(重要) 3)、经过确认如果是误报警,按消防主机控制柜上“复位”按钮进行消除,并做好误报警记录。 4)、如果火灾确认,当即启动起消防设施自动控制装置,并拉响消防警铃通知整个区域的人员加以注意,及时进行扑灭初期火灾、或进行疏散逃生。5)、值班负责人应按照消防预案的响应程序进行救火或疏散,并安排人员在门口处可以按下手动报警器,如果情况允许用专用消防电话向控制中心报警。 6)、消防控制中心有人密切监控火情,一旦失控通过打“119”请求救援。7)、保存打印记录,以便火灾责任调查及存档。 2、消防泵及消防栓: 1)、正常情况下确保消防泵出入口阀门常开,相关管道上的阀门常开,各室内消防栓的根部截止阀处于常开位置,严禁关闭。(维修管道时除外)2)、日常生产时,消防控制中心控制消防泵盘处于“手动”状态,(防止出现误操作而损坏电气设备),而消防泵房隔膜气压罐(稳压罐)与消防泵通过压力控制器处于联动状态(消防泵房稳压罐管道上设置压力控制器连至消防泵控制盘,设置压力上下限即超过高限就停泵,低于下限就启动起消防泵进行补水,一直保持消防水管道压力)。 3)、火灾发生时,现场责任人将消防栓箱的玻璃打碎按下报警按钮,消防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汪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驾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 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Mguh 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m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消防器材登记表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XXXX-GC-001-2020 版次:第一版 XXXXXXXXXX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0二0年

目录 一、目的 (3) 二、适用范围 (3) 三、内容 (3) (一)手提ABC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3) (二)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 (4) (三)推车式CO2气体灭火器 (4) (四)消防水带、水枪 (5) (五)电动消防泵操作规程 (5) (六)消防炮操作规程 (6) (七)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操作规程 (8) (八)空气呼吸器安全操作规程 (9)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一、目的 指导公司员工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消防炮、消防泵、消防控制台。 二、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消防设施的使用。 三、内容 (一)手提ABC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除掉铅封,拔出保险销,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风有效距离3-5米处。 2、左手握着喷管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提着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出。同时左手左右适当摆动喷管,使气体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3、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点射着火点,直至火焰点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防止复燃。 4、当被扑救可燃烧液体呈现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向前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 5、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中燃烧,应对准火焰左右晃动扫射,当

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喷射流跟着火焰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但应注意不能将喷流直接喷射在燃烧液面上,防止灭火剂的冲力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6、如果扑救可燃性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时,则将喷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当火焰被扑灭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不让其复燃。 7、火灭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8、灭火使用时器头应朝上,倾斜度不要太大,严禁倒置或放平使用。 (二)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 1、手提灭火器,拔出保险销,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风有效距离2—3米处。 2、手提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CO2气体即喷出。同时适当摆动喷嘴,使气体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3、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点射着火点,直至火焰点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防止复燃。 4、火灭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三)推车式CO2气体灭火器 (1)使用时将灭火器推到距火点有效距离处。 (2)取出喷管,伸展胶管,操作者在火焰上风位置用手压开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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