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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草稿)

目录

总则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派管理人员的管理关系和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统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政策,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支持,以使他们能够全力以赴地投入新的工作,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一) 本制度适用于因公司对外投资法定要求或投资合同约定而形成的由公司以股东身份向被投资企业推荐的各类外派管理人员。

(二) 出于个人意愿,要求进入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的公司员工不属于公司外派管理人员,按照离职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将来该类员工希望回公司工作,公司在有合适岗位的情况下可以单独考虑办理回聘手续。

概念解释

外派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因公司对外投资法定要求或投资合同约定而形成的由公司以股东身份向子公司推荐的各类管理人员,统称外派管理人员(简称外派人员),具体包括子公司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子公司:本办法中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包括:

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持有股份占50%以上的子公司;

相对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为单一最大股东,持有股份50%(含)以下;或尽管不是单一最大股东,但对公司经营运作拥有实际控制权(或与其他股东共同控制);

参股子公司: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不控股,对公司经营运作不拥有实际控制权。

注:后文中"控股子公司"包含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子公司。

公司派出管理人员的目的

(一) 公司对子公司派出各级管理人员,是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意图、维护公司投资利益的有效手段。

(二) 根据子公司发展需要,将公司的成熟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输出到子公司,以保障子公司少走弯路,高效运作。

管理原则

(一) 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一般由公司或子公司人员兼任,其他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一般为专职人员。基于兼职和专职人员的职责、作用不同,采取专职、兼职人员分类管理,同时对专职外派人员实施重点管理。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兼本公司董事的,纳入专职外派人员管理。

(二) 激励人才,促进流动。针对公司实际,外派管理人员身处经营一线,直接参与公司价值创造,对他们的激励至关重要。外派人员和公司总部之间的人才流动、外派人员之间的流动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锻炼了人才,促进了活力。

兼职外派人员的管理

兼职外派人员的选派

选拔范围

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兼职外派人员从公司或者子公司范围内选拔委派。

外派推荐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行使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决策权。

(二)遵循的程序: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各方提出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人选,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公司董事会在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基础上决策确定最终推荐人员。

人力资源部在外派人员选派过程中的职责

(一) 负责组织执行相应的选拔程序;

(二) 负责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

(三) 负责办理聘用人员手续。

兼职外派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 品德素质

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严格照章办事、坚持原则;尊重领导和下级,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工作业绩

(1)对于公司的候选人:在公司最近两年的有关考核评价中无不良记录。

(2)对于非公司的候选人,须具有经过可信业绩证明。

(三)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四)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有关教育背景、经验、技能要求。

外派人员兼任董事、监事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三家企业。

兼职外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请下属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解聘:

(一) 患重病或调离,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

(二) 经公司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三) 工作中不能坚持和维护公司权益的;

(四) 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五) 有违法乱纪、贪污受贿行为的。

任职期限与辞职

(一) 外派人员每届任期根据任职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二) 如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0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或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经离任审计后方可离职。外派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参照公司外派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相关办法执行。

(三) 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辞去职务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授权总经理审批。

兼职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外派董事任职资格

(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工作经验:7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工作3年以上;

(三) 专业知识:熟悉有关行业知识;掌握履行职责必要的相关管理、投融资、法律、财务知识,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分析与决策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外派监事任职资格

(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工作经验:7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

(三) 专业知识:具备会计师职称;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相关管理、财务、投融资、法律知识;

(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计划与执行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判断与决策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外派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工作经验:7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

(三) 专业知识: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相关管理、财务、投融资、法律知识;

(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计划与执行能力,人际沟通交往能力,一定的判断与决策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兼职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

外派董事的工作职责

(一) 出席子公司的董事会,按照其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重大事宜行使表决权。

(二)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公司的总经理和相关领导就对董事会决策事项达成一致,代表公司的利益出席董事会会议;会议结束后,将会议各项决议向公司领导汇报;

(三) 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议决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在子公司的权益;

(四) 按规定履行向公司信息通报职责。

外派监事的工作职责

(一) 列席参加企业董事会会议,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

(二)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子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提请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公司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公司总经理和相关领导就会议议题达成一致,代表公司的利益出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的各项决议向公司汇报;

外派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

(一) 财务总监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子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 了解并掌握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和财务管理状况、就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财务部负责人汇报。

(三) 履行向公司信息通报职责。

信息通报职责

(一) 提交材料:包括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会议纪要;子公司经营计划;

(二) 外派子公司的产权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常务会汇报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 重大事项汇报:下列事项属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外派董事须在决策前至少10个工作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经理常务会报告(同一企业多名董事的可委托1人):

(1)向其它企业(含境内、境外)投资、参股、控股或设立分支机构;

(2)任职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经营范围的变更;

(3)任职企业可能发生合并、分立、破产、解散以及被收购;

(4)任职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股东权益损失、重要人事变动等须提交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5)股东与任职企业之间的借贷款或为其它企业提供借贷款担保;

(6)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向社会团体或关联单位等提供的各类捐款、赞助;

(7)外派董事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兼职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基本规定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外派兼职人员原则上都不得在兼职岗位享受薪酬福利待遇,只在本职岗位享受。

根据子公司股东会决定可以给予董事、监事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

兼职外派人员的述职与绩效评价

述职与绩效评价

(一) 述职:外派董事、监事每半年及工作调动时,公司运营管理部组织其向公司经理常务会和相关部门进行述职,主要内容包括在子公司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兼职财务总监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述职汇报。

(二) 绩效评价: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运营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每年年底组织对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进行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派出、调整派出公司的依据,间接作为其直接上级考核本职工作参考依据。人力资源部在考核评价中的职责

(一) 负责组织评价小组对外派人员进行评价;

(二) 负责安排外派人员的评价工作的时间日程;

(三) 负责监督对外派人员开展的评价工作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四) 负责收集外派人员评价相关的各种数据、信息;

(五) 负责收集整理各外派人员的评价结果并统一建档。

对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评价

(一) 考核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成员一起组成考核小组对外派董事、监事进行考核评价。

(二) 考核指标

对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指标包括在下属子公司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向公司信息汇报工作的情况、能力素质考核指标(参见附录三、附录五)。

(三) 考核方式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外派董事、监事的年度业绩评估。

人力资源部组织外派董事、监事向考核小组根据《外派董事、监事述职标准》(参见附录一)进行述职,考核小组依据外派董事、监事的述职和对子公司业务运作了解情况,填写《外派董事、监事年度考核评价表》(参见附录三),评价外派董事、监事的业绩、潜质与能力。

外派财务总监的考核

(一) 考核关系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外派财务总监进行考核。

(二) 考核指标

对外派财务总监的考核指标包括在下属子公司工作的考核指标、对公司重大信息汇报的考核指标、能力素质考核指标(参见附录四、五)。

(三) 考核方式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外派财务总监的年度业绩评估。人力资源部组织外派财务总监根据《盐田港外派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标准》(参见附录二)向考核小组进行述职。

考核小组依据外派财务总监的述职,填写《外派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表》(参见附录四、五),评价外派财务总监的业绩、潜质与发展。

对兼职外派人员的指导与支持

业务指导与支持

公司领导、各专业管理部门共同对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一) 公司投资发展部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要求,协助、支持把握子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投资策略;

(二) 公司运营管理部从公司日常运营上提供支持,指出主要运营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 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从子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方面提供支持。

(四) 人力资源部为子公司选择合适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提供支持。

培训与交流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外派兼职人员信息,并根据个人有关情况和考核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纳入公司人才库管理。

人力资源部根据外派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和收集到的培训需求,为外派人员安排各类培训,组织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业务部门的经验交流会和业务总结会等。专职外派人员的管理

专职外派人员的选派

选拔范围

公司专职外派人员主要包括外派子公司的中高层专职管理人员,该类人员优先从公司和下属单位范围内选拔委派,在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司内部招聘、面对社会招聘选派。

选拔方式

兼顾选拔的效率和效果,根据实际酌情采取不同的选派方式:

(一)内部推荐或员工自荐,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班子按权限范围决策推荐;

(二)人力资源部组织面对公司内部或者社会招聘,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班子按权限范围决策推荐。

推荐决策权限和程序

(一)对于公司投资金额小于等于----万元的子公司,外派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按有关程序决策推荐。

(二)对于公司投资金额大于-----万元的子公司,外派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合议提出参考意见,公司董事会最终决策推荐。

选拔条件

(一) 品德素质

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严格照章办事、坚持原则;尊重领导和下级,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工作业绩

(1)对于公司总部的候选人:在公司最近两年的有关考核评价中无不良记录。

(2)对于非公司总部的候选人,须具有可信业绩证明。

(三)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四)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有关教育背景、经验、技能要求。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专职外派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一) 负责组织执行外派管理人员的选拔程序;

(二) 负责组织外派管理人员选拔小组及对员工的考察;

(三) 办理外派手续。

内部推荐的选拔步骤

内部推荐选拔分为准备、确认资格、考察、综合评议与确定人选四个阶段。

(一) 准备

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需要组织内部推荐。

(二) 确认资格

人力资源部根据选拔条件与岗位任职资格,确认候选人资格。

(三) 考察

(1)绩效考察:了解被考察人的原岗位工作业绩,考察其工作思路清晰程度、采取措施得当程度、个人作用明显程度、业绩突出程度;

(2)工作能力考察:考察其是否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判断和决策能力、计划和执行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的,作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岗位的候选人还应考察其是否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统揽和驾驭能力、领导能力;

(四) 综合评议与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察成绩排名顺序,由人力资源部确定2-3名人选,按照外派管理人员任免权限,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决定,确定推荐人员。

内部招聘的实施步骤参照《首联集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进行

根据综合评分成绩排名顺序,由人力资源部确定1-2名人选,按照外派管理人员推荐任免权限,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决策,确定推荐外派人员,并进行公布。

外部招聘的实施步骤

外部招聘的实施步骤与内部招聘类似。

专职外派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提请下属子公司董事会解聘:

(一) 患重病或调离,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

(二) 经公司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三) 工作中不能坚持和维护公司权益的;

(四) 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五) 有违法乱纪、贪污受贿行为的。

辞职与申请回调

(四) 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0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或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经离任审计后方可离职。外派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参照公司外派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相关办法执行。

(五) 在任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调回公司,需经过公司的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方可调回。

任职期限

(一) 每届任期根据任职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二) 外派人员任职期满后,如公司出于业务发展考虑,需要其继续留在下属子公司,外派人员应以大局为重,继续以派出身份留任。

(三) 外派人员任职期满后可以连任,但须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委任手续。

(四) 在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协商后要求外派人员调出下属子公司执行其它工作任务时,外派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仍要求留在下属子公司工作,则原则上结束作为公司外派人员的身份。

(五) 外派人员任职期满后,调回公司总部或调往其他子公司,应参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在派出期内表现良好的外派人员调回公司时,人力资源部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其他部门或下属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岗位推荐。

(六)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于任期届满的外派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采取岗位轮换的方式重新安排工作。

档案与工龄

所有专职外派人员档案保存在公司。

如果专职外派人员将来回到公司工作,派出期间的工作时间记入公司工龄。

专职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外派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工作经验:6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管理经验;

(三) 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经营相关行业务知识;熟悉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相关管理、投融资、法律、财务、项目管理知识;

(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目标设定能力、计划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适应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外派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 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 工作经验:4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以上管理经验;

(三) 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经营相关行业务知识;熟悉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相关管理、投融资、法律、财务、项目管理知识;

(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计划与执行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具备一定的判断与决策能力、计划和执行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专职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

外派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一) 外派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负责,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

(二) 按规定履行对公司信息通报职责。

外派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 根据下属子公司的岗位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二) 按规定履行对公司信息报告职责。

对公司的信息通报职责

(一) 外派子公司经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应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经营分析会,汇报所在企业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二) 下列事项外派人员(同一企业多名外派管理人员的,可根据实际分工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公司指定的责任部门(运营管理部)提交相关材料:

(1)任职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会议纪要;

(2)任职企业因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重大经营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危及公司资产安全的情况;

(3)任职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情况;

(4)任职企业的机构设置、定岗定编、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其它重要文件等。

(三) 重要事项汇报:下列事项属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事项,外派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同一企业多人可委托1人)应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该子公司的外派董事、报告,重大事项包括:

(1)上列第(四)款所列重大事项;

(2)人民币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上向社会团体或管理单位等提供的各类捐款、赞助;

(3)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部分项目的变更、人民币2万元以上股东权益损失、人民币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处置;

(4)任职企业因违法或经营决策等原因造成的较大失误或危及公司资产安全的情况;

(5)任职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情况;

(6)其他重要事项。

专职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专职外派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基本规定

方案一:所有专职外派人员在公司统一按照子公司特点和要求确定薪酬,享受福利待遇。子公司发放的薪酬福利全额上交公司。

方案二:外派子公司专职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要直接面对市场,按照各子公司的薪酬福利体系确定,由子公司承担费用并发放。

方案三:外派子公司专职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原则上要直接面对市场,按照各子公司的薪酬福利体系确定,由子公司承担费用并发放。但是考虑到公司薪酬福利水平高于子公司情况下,为了有效促进人员流动、提高外派人员积极性,可以采取按照公司特点和要求给予经营管理补贴来平衡收入差距。

外派人员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与工作有关的学习、培训和必要的重要会议。

外派人员在派出期内不再享受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

(1)不再享受公司的带薪休假;

(2)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物品和过节费。

专职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一) 薪酬福利的确定

外派子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统一由子公司基于市场情况和企业承受能力决定,按照子公司的薪酬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二) 薪酬福利的发放

(1)外派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原则上统一由子公司直接发放给当事人。

(2)公司根据实际,出于管理的需要,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要求参股子公司把外派人员享有的工资现金收入及需要用现金支付的福利保险等汇到公司指定账户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外派人员统一发放。

(三) 补贴

(1)异地补贴:被派出到北京以外子公司常驻工作的外派管理人员,公司给予异地补贴,异地补贴数额由公司总经理班子决定;

(2)经营管理补贴:为了鼓励公司人才的有序流动,以便管理经验的输出、后备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公司可以基于市场薪酬状况以及公司的薪酬水平,在公司薪酬水平明显高于外派岗位的薪酬水平情况下,给予外派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以经营管理补贴。

经营管理补贴=经营管理补贴基数×派驻企业经营管理难度系数×职务系数

派驻企业经营管理难度系数=∑(企业经营管理难度各项系数×权重)

企业经营难度系数表

外派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经营管理补贴基数、职务系数、企业经营难度各项系数及其权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统一讨论评分确定。

述职与绩效评价

(一) 派出人员每半年及工作调动时,运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组织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述职,主要内容包括在子公司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管理经验输出和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

(二) 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运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每年年底组织对派出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派出、调整派出公司、回到公司后安排工作的依据,不作为外派人员薪酬分配依据。评估结果同时也作为对外派人员开展培训的依据;

人力资源部在外派人员考核中的职责

(一) 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

(二) 负责安排外派人员的考核工作的时间日程;

(三) 负责监督对外派人员开展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四) 负责收集外派人员考核相关的各种数据、信息;

(五) 负责收集整理各外派人员的考核结果并统一建档。

外派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一) 考核小组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组成考核小组统一对外派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二) 考核指标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包括在下属控股子公司工作的业绩状况指标、向公司信息通报职责履行情况、能力素质(参见附录四、五),业绩指标由公司根据对各子公司的业绩要求确定。

参股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在下属子公司工作的考核指标(由下属参股子公司总经理确定)、向公司重大信息汇报工作的考核指标、能力素质指标(参见附录五)。

(三) 考核方式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外派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业绩考核评估。外派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根据《首联集团外派高层管理人员述职标准》(参见附录二)向考核小组述职,主要汇报内容包括:目标承诺陈述(量化指标、完成情况)、主要业绩行为分析(成功事项分析、提炼经验)、主要问题分析(失败事例分析)、面临的挑战与分析(SWOT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市场状况)、能立提升要点及方法。

考核小组依据述职,填写《外派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表》(参见附录四),评价其业绩、潜质与发展。

对专职外派人员的指导与支持

业务指导与支持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最直接相关的各专业管理部门、担任下属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公司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将共同对外派管理人员提供指导与支持。

(一) 公司投资发展部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要求,协助、支持外派管理人员把握子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策略;

(二) 公司运营管理部从公司日常运营上对外派管理人员提供支持,指出运营问题,根据其需要帮助其建立、推行新的管理方式,提供其有效的管理工具,促进子公司业绩改善。

(三) 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指导、支持外派人员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四) 人力资源部为子公司选择合适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提供支持。

子公司档案

公司运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就下属子公司建立企业档案,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企业档案主要包括:公司成文的批文、验资报告、合同、章程和公司运作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建档所需资料由外派管理人员提供,同一企业有两名以上外派管理人员时,应指定一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提供。

培训与交流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外派管理人员信息,并根据个人有关情况和考核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纳入公司人才库管理。

人力资源部根据外派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和收集到的培训需求,为外派人员安排各类培训,组织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业务部门的经验交流会和业务总结会等,涉及的经费视情况由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承担。

专职外派人员的奖惩

专职外派人员的奖励

专职外派人员,因子公司经营业绩突出,评价优良,原则上由任职子公司董事会给予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公司可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专职外派人员的惩处

(一) 外派人员在子公司工作期间,出现侵犯子公司权益,导致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不报告、不制止,或履行职责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将酌情给予提请解聘及罚款处分;

(二) 外派人员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经济利益的,公司将区别情况,给予其退赔、提请撤职等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 外派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则按照所任职子公司的决定进行处理:

(1)违反任职子公司管理规定被予以免职或其它违纪处理;

(2)个人表现或业绩不佳被子公司淘汰;

(3)《劳动法》规定的其它应予以处罚或辞退的行为。

专职外派人员的职业操守

不得有欺诈行为。外派人员进行任何欺诈性的交易活动而使公司或所任职子公司蒙受损失,应由个人承担责任。

不得收受贿赂。对于外派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不得私自超越岗位权限处理事务。下属子公司可以要求外派人员对其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数赔偿,而无须证明其行为属于疏忽行为。

不得将个人置于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利益冲突之中。

(一) 不得为了自身利益而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相竞争;

(二)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机会中谋取私利;

(三) 不得因为个人利益与下属子公司内的任何机构发生业务往来关系。外派人员有义务保守公司和子公司的各项商业秘密,在任何场合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和子公司形象的行为。

外派人员不宜与子公司其他成员讨论本办法涉及的其在公司的待遇问题,以便子公司管理团队内部的良好合作。

外派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谦虚谨慎,积极进取,遵守任职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和统一要求,积极维护子公司形象与合法权益。

外派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局观,保持宽广的胸怀,克服子公司在文化氛围、办公环境方面不足之处,与子公司管理团队成员一起协同合作,共同建设和谐高效的工作团队。

外派高层管理人员实行以下回避制度:

(一) 不得安排其亲属(含姻亲、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下同)在所任职子公司办公室、人事、财务和审计等部门担任负责人;

(二) 不得安排其亲属担任子公司的属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三) 不得与其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和担保等行为。

附则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子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由首联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录一外派董事、监事述职标准

一、中期述职标准

1、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题及决议总结

2、子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其和公司要求的差异

二、年末述职标准

1、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年度总结及公司权益状况

2、对于子公司经营班子的评价意见

3、公司对子公司应该采取的投资、管理政策建议

附录二外派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标准

一、中期述职标准

1.目标承诺陈述(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2.主要业绩行为分析(成功事项分析、提炼经验)

3.主要问题分析(失败事例分析)

4.面临的挑战与分析(SWOT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市场状况)

5.绩效改进要点与措施

6.能立提升要点及方法

7.要求得到的支持与帮助

8.调整基薪目标的确定

二、年末述职标准

1、目标承诺陈述(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2、主要业绩行为分析(成功事项分析、提炼经验)

3、主要问题分析(失败事例分析)

4、面临的挑战与分析(SWOT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市场状况)

5、能力提升要点及方法

附录三外派董事、监事年度考核评价表

内容一外派董事、监事考核评价表——自评表

外派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派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内容二集团公司对外派董事、监事考核评价表

2.1首联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对外派人员的工作确认

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可以由考核小组各成员的评分平均值作为综合考评得分。

考核小组组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培训 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是公司培训指导性文件, 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 内部培训分为 新员工入司培训和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又分为A、B、C三级培训。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 按培训教育推广强度分为普及教育、选择性教育、强制性教育。 三、 A级培训的对象为高层管理人员, B级培训的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 C级 培训的对象为部门普通员工。 四、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 人力资源部行使组织、督导职能。 五、人力资源部培训工作的管理项目包括集团各部、各分公司的A、B、 C三级培训计划, 外 派培训的组织、计划、实施、评估、考核。 第二章培训目的、方式 一、培训目的: 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 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 改进员工的工作绩效; 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 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培养员工协作精神, 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二、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每月进 行一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 每两周进行一次, 培训主管负责组织。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集 团各职能部门、分公司负责人负责组织,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新员工入司培训 一、新员工在到岗之前必须进行统一的培训, 未经培训原则上不准上岗。 二、新员工的培训计划由人事培训主管起草, 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意见。培 训过程出现反馈意见应被及时采纳。 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简介及发展历程、前景展望。 2.企业文化、员工手册、办公礼仪。 3.产品知识简介。 4.营销基础知识及技巧。 5.各项福利政策。

公司内部培训管理制度完整版本

1 总则 1.1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1.2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1.3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培训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培训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 培训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培训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企业文化、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阶段性目标制定出公司的月度培训计划,经经理会通过后开始组织实施并考核。 2.3 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培训部提交本部门的月度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培训部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4 培训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4.1 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4.2 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2.4.3 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2.4.4 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2.4.5 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2.4.6 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2.4.7 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2.4.8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4.9 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 2.4.10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2.4.10 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5 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5.1 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2.5.2 积极配合培训部实施培训工作; 2.5.3 本部门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2.5.4 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3 培训方式与内容 3.1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保证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工程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 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工程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工程项目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生产经营规划,监督生产,以实现企业各项目标。 1.4 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2、派遣程序 2.1 根据集团公司经营部提供中标项目人员名单或公司认为需要向工程项目派遣人员时,集团公司工程部研究确定人选。 2.2 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根据工程特点集团公司工程部进行岗位培训。考核通过签订质量、安全、管理、廉政管理责任状。由

档案部保管。 2.3 到人力资源部职务确定,签字备案。 3、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3.1 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驻在企业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3.2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或参与编制工程项目年度和月度经营计划;组织并监督检查经营计划的实施,客观、及时地向公司反馈驻在企业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3.3 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手册,组织贯彻执行。 4、工作报告 4.1 工程项目的最高主管要将所在工程的经营情况于每周周五前将周工作汇报、每月23号前将工程月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外派人员个人工作情况及表现每月向集团公司工程部领导报告,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且不限报告形式。4.2 外派人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驻在企业的经营情况、生产\工程进度、计划调整、班组工作评价、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本人工作纪律等履行职责情况、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困难、对该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 7、绩效考核 7.1 外派人员同时接受公司的相应考核。考核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每月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 7.2 绩效考核目标分为两部分,即本工程部现场调查与客户回访。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外派公司,实现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集团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公司(简称“外派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3 职责 由外派公司所属业务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职务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外派人员能力要求 5.1.1基本资格 (1)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质,熟悉集团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担任外派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其余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 (4)如遇有特殊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资与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派出。 5.1.2任职要求 (1)全面完成集团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2)维护集团整体的利益和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4)遵守外派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5.2外派程序 5.2.1根据外派企业的需求、或集团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或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 5.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外派公司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和外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5.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派遣函(加盖公章),外派人员持派遣函和《岗位说明书》前往外派公司报到。 5.3员工关系 5.3.1外派人员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外派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3.2外派人员在外派公司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外派公司工作的,由集团与外派公司双方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5.3.3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由外派公司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外派公司高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外派公司标准发放;低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原单位标准发放。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外派公司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5.3.4外派人员应将社会保险移至外派公司所在地缴纳,由所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 5.4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5.4.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外派公司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集团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5.4.2经营管理类人员工作职责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2)经营计划管理 (3)流程制度管理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集团报告: a.外派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xx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XX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总则 1.1培训的目的: 1.1.1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改善公司人才结构。 1.1.2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力,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和效率,奠定公司人才基础。 1.1.3把合格的管理者同时变成是合格的培训者。 1.2培训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必须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人力规划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1.3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是每位管理人员的职责,员工接受培训是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培训需求调查及培训计划制订 2.1为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应对公司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1.1公司的经营方针与策略、各部门的工作重心与人力发展规划、可运用的培训资源 2.1.2各部门日常工作的业务培训需求。 2.1.3重点岗位所需人才培养需求。 2.2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度十一月底将《培训申请表》下发各部门,各部门填写并报本系统总监批准后,将《培训申请表》返回人力资源部,同时上交本系统或本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汇总,同时依据公司发展需要和人力发展规划,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后由行政总监审核,经总经理复审,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将年度计划分解为季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3在实际培训的实施过程中,若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未按原计划进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调整和变更,各系统或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项目如有变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人力资源部。 3培训内容及方式

3.1对员工的培训可采取公司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种方式。参加外派培训对象为在公 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员工(特殊情况如: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等可不受此限制)。所有外派培训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2培训内容及实施方式 32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A.培训内容: a)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管理经验。 b)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c)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国内外知名专家主讲的有关专业研讨讲座。 B.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定期举行。 C.培训方式主要有:外派培训和外聘培训。 D.董事会决定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对培训费用在元(含)以上者,参训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教育合同》。 3.2.2部门经理和主管、主任级人员的培训: A.培训内容: a)公司的重大改革方案。 b)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c)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 d)综合能力的提高培训。 e)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有关外聘讲师主讲的专业培训。 B.部门经理和主管、主任级人员的培训不定期举行。 C.培训方式主要有: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 D.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对培训费用在元(含)以上者,参训人员须与公司签定《培训教育合同》。 3.3晋升培训:

企业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1 外派培训人员的资格 (1)参加外派学习的人员应首先满足外派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如无特殊批准,满足参加外派学习资格的人员应为已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本企业长期工作的员工。 2 外派培训的内容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由政府法令规定或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技术职业资格评定方面的培训本企业必需的特殊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海内外参观和交流考察、MBA(EMBA)进修培训、中高层经理的硕士或博士的学历培训等。 3 本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末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外派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执行。 4 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临时决定的外派项目,申请人须首先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 企业统一支付每人平均外派培训费用5 000元以上的培训,受训员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受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工资待遇按协议规定执行。 6 对无需签订培训合同的外派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应视其正常上班,薪金发放标准按本企业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7 取得学历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员工先行支付。受训员工取得学位后,凭学位证书、毕业论文、学费发票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报销,并为企业服务满一定期限(具体如下表所示)。未满服务期限约定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未满期限的比例×报销金额×3。 8 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于上班后五日内将培训教材、书籍、学习笔记、培训记录和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部分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也应当登记到《员工培训记录表》。如培训项目为海内外参观和考察,须提交《参观考察报告书》给人力资源部,供考核之用。 9 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提交参训报告,并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种子,农药,化肥专业知识的培训及销售营销的培训,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员工种子、化肥、农药使用的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外派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派人员选定 1、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在深圳地区范围内选定适合外派项目人员。 2、公司采取自愿报名和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项目需求与员工综合素质条件,向公司领导提交外派人选方案。 3、人力资源部将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人选中,按照自愿报名、四年内未外派两项条件优先的原则选择人员。 4、一经公司领导班子通过,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将与外派人员进行谈话,公司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二、外派工作职务级别与时限的确定 1、本规定的外派人员是指由深圳总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管理处、顾问项目工作的员工。 2、外派工作职务是指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所担任的职务。外派工作职务不等同深圳相同职务的级别,即外派工作职务与深圳职务不是同名同级。 3、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深圳职级调整与深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调整深圳职级的,须经公司按晋升程序考察、审批后才能调整。调整后,执行新定职级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4、原则上外派时限为派驻项目合同期的期限,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合同期延长造成外派时限随之延长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但外派最长不超过4年(自愿外派的情况除外)。 三、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1)外派人员自外派的下月起工资上浮一等。 自2004年8月起,连续外派每满二年,可将外派时上浮的一等工资转为固定的工资等级(即外派工作结束调回深圳工作后仍保留这一等工资),然后再上浮一等工资。该项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两次(即连续外派四年后工资将不再上浮)。 (2)上浮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等级时,根据员工外派时的深圳职级不同设定相应的最高固定工资等级。

公司内部培训制度

培训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 1.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3.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培训机构与职责 1.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总经办指导、行政人事部日常执行、组织,各部门配合实施的管理原则。 2.行政人事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行政人事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企业文化、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阶段性目标制定出公司的月度培训计划,经高层管理会通过后开始组织实施并考核。 3.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行政人事部提交本部门的月度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行政人事部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4.行政人事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①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②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③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④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⑤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⑥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⑦对外界培训组织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⑧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⑨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5.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①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②积极配合培训部实施培训工作; ③本部门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④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1.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3名词解释 3.1 公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派遣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2 私请培训,指员工为了满足个人学习的需要,私自申请经同公司达成某种协议后,参加 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3 培训费用,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杂费、差旅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 资的总和。 4权责单位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5培训形式 5.1 企业管理辅导机构所举办的讲习。 5.2 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3 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4 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5 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6 职务代理锻炼。 5.7 其它形式的派外培训。 6外派申报 6.1 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6.2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 有关信息资料。 6.3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职能管理层级报请审批,最后经总经理 核准方可生效。 6.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保管。 7管理规定

7.1 公派受训,主管负责觅妥领导认可之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私请受训,原则上 由申请人或主管觅妥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方可外出受训。 7.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培训管理规定。 7.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之形象。 7.4 公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为公务,应 办妥请假手续(事假或特别休假)。 7.5 公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训练,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主管签核,并经 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始得退训。未经核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假。 7.6 公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由,呈部门主管 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始得报销培训费;否则其培训费及差旅费由个人自行负担,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为事假。 7.7 公派受训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十五日内应将《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并 同训练教材送交人力资源部。《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逾期未交者,除一年内不得派外受训外,年终不得评为优秀个人,并按培训费用的20%处以罚金。 7.8 主办机构有颁发受训证明文件,受训人员应将证明文件正本送培训管理部门存档,离职 时办清手续后退还。 7.9 培训成绩将通知各学员主管,人力资源部归档。 7.10 受训者返回后应就受训内容给相关部门员工传授,不得借故推诿。 8 培训协议 8.1凡公派培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8.2 凡获得公司相关补助的私请培训,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8.3 培训协议的基本原则: 8.3.1 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1000元(含1000元)至3000元的, 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1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2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3000元(含3000元)至6000元的, 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2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3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6000元(含6000元)至10000元

广告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制度名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生效日期 第1 章总则 第1 条培训目的 1. 最大限度地发挥、保持员工的积极性、规范性和高效性,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2. 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技巧,提高公司的整体业务水平。 3. 培养员工的归属感、荣誉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4. 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 5. 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2 条培训对象 广告培训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3 条权责单位 1. 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并监控其实施。 2. 公司其他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本部门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 第2 章培训内容 第4 条员工培训应立足员工所从事的工作,以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为主。 第5 条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政府的相关方针、政策、法规,学习和掌握现代广告管理理论和技术。 第6 条专业技术人员(如广告设计人员、创意策划人员、媒介购买人员等)应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

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第7 条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3 章培训形式 第8 条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一般分为两个阶段,即公司培训和部门培训。二者的培训内容如下表所示。 入职培训的内容 培训阶段培训内容 1. 公司概况 (1 )公司的发展历史、经营业务、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发展趋势 (2 )公司发展目标与企业文化 (3 )公司组织结构及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培训 2. 相关规章制度 (1 )人事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薪酬福利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惩 制度、考勤制度等 (2 )财务制度,如费用报销制度 (3 )其他,如商务礼仪、职业生涯规划 1. 员工所在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能和责任、规章和制、岗位职责 2. 员工所在岗位职责及业务操作流程 部门培训 3. 岗位所需专业技能 4. 相关部门的介绍 第9 条在职培训 1.培训内容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够共享,达到公司内外部培训管理统一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外部培训管理。 三、培训管理职责 1. 公司领导职责: 负责外训人员申请和费用审批。 2. 人力资源部职责: 外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外训机构确定;外训费用额度审核;培训记录、资料、证书的管理和存档。 3. 各部门职责: 结合部门员工工作水平,提出合理外训计划;配合人力资源部选择外训机构、外聘讲师及评估培训效果;按照批复文件组织培训实施。 4. 财务部职责: 外训费用报销审核。 四、外部培训方式 1. 外派培训:到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机构、政府单位等参加培训课程、考取资格证书。 2. 外聘讲师培训:由公司组织、邀请培训机构或政府单位的专门讲师到公司内部进行授 课。 五、外训类型

1. 公派外部培训 1) 公派外训有以下适用情形但不限于: ①国家规定特种岗位人员的证件取得与复审。 ②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要的外部培训。 ③公司内部没有相关讲师或讲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④其它因工作需要公司指派参加的外部培训。 2) 公司和员工双方可签订《外部培训协议书》,未签订该协议书的,以劳动合同为标准 执行。 3) 公派外部培训人员出勤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外出培训的必须填写《出差申请 单》。 2. 自费外出学习 1) 自费外出学习有以下适用情形但不限于: ①参加外部学历提升教育。 ②参加相关职位、职称考取资格证书。 ③个人兴趣爱好参加其它技能培训。 2) 自费外出学习人员上课时间与出勤时间冲突时,不能按出差计算,所有费用自理。 3) 自费学习人员如取得相关学历证明或资格证书时,提交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审定,并 存档复印件。 六、外训机构的确定 1. 外部培训信息收集: 人力资源部可通过网络、报刊、杂志或同行介绍、参训人提供信息等多渠道获得外部培训信息。包括:培训机构信息(名称、资质、成功案例、主要服务项目、公开课计划、区域和联系方式等)和培训师信息(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完整版)外包人员管理办法

外包人员管理办法 目的: 为规范业务、人力外包的管理,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紧张和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降低人力培养和流动成本,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1. 代码开发、测试、UI、运营策划等非核心业务; 2. 集成项目实施; 3. 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业务。 术语: 业务外包: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 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供应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 人力外包: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招聘完成率=月度招聘人数/月度招聘需求*100% 试用期内人员保有率=(试用期员工总数-试用期离职人数)/试用期员工总数*100% 三个月内人员保有率=(员工总数-三个月内离职人数)/员工总数*100% 职责: 1.外派员工归属中心/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分析资源差距明确 人力需求;评估人员能力,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 2.项目管理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 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中心总经理:审核批准相关项目的外包需求。 4.外包供应商: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外包服务的所有人员;与外派员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配合外派员工所属部门对外派员工日常管理,并按月输出《人力月报》给项目管理部。 5.综合管理部:负责外派员工的考勤记录并每月发送《考勤月报》给项目管理部;如外派 员工常驻地为武汉、济南等异地城市,考勤记录由所属项目经理负责每月反馈给项目管理部。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第七条编制内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编制外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入公司,与派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派入公司管理。 第八条对公司派驻的人员,派入单位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或调整,应书面向公司提出更换或调整申请,由公司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征求派入单位意见后,对外派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入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派入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保留完整的考勤记录,编制内的外派人员应由派入单位按规定

公司外部培训管理制度

外部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岗位技能,保证公司外训取得预期的效果,满足公司发展之培训需求,规范外训作业流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外部培训管理。 三、外部培训方式 1.外派培训:到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机构、政府单位等参加培训课程、考取资格证书。 2.外聘讲师培训:由公司组织、邀请培训机构或政府单位的专门讲师到公司内部进行授课。 四、外训需求和信息来源 1.外派培训由下面两种方式产生: 公司为员工设计的培训计划:指公司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其设计的工作技能、管理能力、理念方面的培训;员工个人主动提出的培训需求:由员工个人为进一步提升各方面素质技能,向公司提出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请求。 2. 外部培训信息收集: 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可通过网络、报刊、杂志、培训机构通知函或同行介绍、参训人提供信息等多渠道获得外部培训信息。包括:培训机构信息(名称、资质、成功案例、主要服务项目、公开课计划、区域和联系方式等)和培训师信息(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外训需求的培训机构信息与员工外训申请资料一起审批。 五、外部培训管理管理 1. 外训申请 有培训需求时,参训人提出培训申请。申请批准后签订《外部培训协议书》再外出培训。 2. 培训纪律 1)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代理安排。 2)外训期间应认真听讲、做好学习记录,不得缺课。 3)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个人和公司形象。 4)负有保密的责任,任何时期不得将公司机密对外泄露。 5)培训期间应妥善维护人身、财物安全,员工因进行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活动或自主行为造成的个人或他人人身与财物安全问题,由个人负全责,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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