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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问题与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论文集大学论文

犯罪问题与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论文集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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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社会学年会

犯罪问题与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论文集

论坛主办单位: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央财项目城市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科研基地

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论坛负责人:吴鹏森

2014·7 武汉

目录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天津市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障调查研究...................................... 刘晓梅等1 社会资本和社会排斥: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因素分析.................................. 吴鹏森石发勇20 废除抑或改造:收容教育的应然归宿——以黄海波案为例.................................... 叶良芳等30 重考量刑公正与量刑差异............................................................................................ 熊谋林等41 ——德阳市五个基层法院的定量研究证据

艾滋病患者染病前的内心向度与染病后的生存困境................................................ 徐祥运等71 ——以D市艾滋病患者为例的质性研究

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知、态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张大维等82 ——基于湖北764个样本的调查

进城经历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影响.............................................................. 吴鹏森杨玲丽93 由惘及罪:进城农民工子女犯罪风险研究...................................................................... 高宇103 警司警诫制度与香港青少年犯罪的非刑事化处理...................................................... 华智亚115 祛魅与妖魔:杀医的生成逻辑...................................................................................... 梁德阔125 犯罪矫治研究中的“社会关切”因素探析:一个形而上的犯罪学视角..................... 杜少臣138 吸毒人员的社会整合与毒品治理.................................................................................. 林少真150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政策法规面临的挑战及反思.............................................................. 罗玲159 社区矫正在基层实施现状及建议:以湖北省为例........................................ 金小红王永春172 西方城市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进展和趋势.................................................................. 周松青184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打造社会的“维稳器”* ............................................................ 罗小娟197 ——由一起纵火案引发的思考

监禁刑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 徐楷203 农村治安状况研究——基于18个行政村治安现状的分析........................................ 潘石仁210 卖淫女被害的特征分析及预防.......................................................................................... 高畅218 进城农民工的困境与犯罪趋势研究.............................................................................. 陆永博228 我国环境犯罪及其刑事立法分析.................................................................................. 江雪苑236 社区矫正制度的管理体制研究............................................................................ 陈珍颜晨广245 公众对少年犯刑罚的态度.............................................................................................. 翁思茗253 监狱之外:关于英格兰和威尔士刑释人员重新安置的几点思考.............................. 高畅译269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天津市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障调查研究

课题组

摘要:目前,天津市43个示范小城镇户籍的监狱服刑人员1391人,社区服刑人员1433人,总计2824人。课题组从43个示范小城镇4821名刑满释放人员(以下简称“刑释人员”)中随机抽取483名进行问卷调查,采用问卷调查为主,个案访谈为辅的方法收集资料,对调研对象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调研发现,天津市的小城镇建设为刑释人员带来更多的自谋职业机会,自谋职业的刑释人员占86%,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占绝大多数。虽然各地扎实推进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如东丽区对刑满释放特困人员给予临时救助,西青区建立起集教育、培训、就业指导、食宿、帮教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等,但是刑释人员流动性增强,社会融入困难,以及经费短缺,社会力量不足等问题,凸显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建议以立法的形式推进刑释人员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加大政府对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基层司法所对刑释人员推行个性化的保护方案;建立社会工作介入刑释人员社会融入的服务模式,提升对其社会保护的社会化程度。

关键词:城镇化;刑满释放;社会保障

一、引言

城镇化 (也称城市化,urbanization),是人类生活的社区形式从农村转变为城市的综合性社会变革运动,具有多重涵义:在人口学意义上,城市化是农村人口(农民 )转变为城市人口 (市民 )的过程;在经济学意义上,城市化是由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转变为以工业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过程;在社会学意义上, 城市化是由传统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转变为现代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过程[1]。

20世纪后半叶,继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达到 60%—

80%以上之后, 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于八十年代后进入快速城镇化时期,区域性的城镇化甚至成为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目标。但随之产生的城市人口问题、交通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居民的心理问题等, 对城市的发展乃至区域城镇化的进程有负功能, 甚至上述问题所形成的“城市病”会衍生出新的社会问题,如犯罪率居高不下。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犯罪统计动态曲线如下图所示:

本文是天津市2014年度社科规划委托研究项目,项目编码为TJZDWT130110,

课题组负责人:刘晓梅,参与人:刘晓梅,赵文聘,张智宇等。

[作者简介] 刘晓梅(1972—),女,天津人,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研究员,主要从事法律社会学和犯罪学研究。兼任亚洲犯罪学会执行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学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1]赵新彬:《城镇化进程中的治安与刑事政策若干问题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

目前,我国监狱在押罪犯160余万人,平均每年有40余万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和监狱局联合对刑释人员2004—2008年连续五年进行抽样调查。五年调查的刑满释放人员17478人,平均再犯罪率是6.25%,其中刑释流动人员平均再犯罪率是8. 05%。北京市监狱局通过2011至2013年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对2007至2009年全部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回归社会后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五年内重新犯罪率为5.89%。刑释人员再犯罪往往呈现出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成熟和残忍以及黑社会集团化等特征,一些大案要案的主犯大多是刑释人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会环境和公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普遍存在着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等一系列问题,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所带来的社会变革,不可避免地成为城市社会的最底层群体。在生活的压力以及自暴自弃心理动机的作用下,一部分人选择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甚至产生报复社会的犯罪动机,社会危害不容小视。因此,关注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本课题主要调研天津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障情况。课题组成员深入天津市蓟县、津南、宁河、西青、宝坻、北辰、东丽等区县的43个示范小城镇的司法所进行调研[1],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了解刑释人员的就业、

[1]为解决大城市中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以及土地的制约,2005年,天津市大胆探索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市委、市政府及时总结经验,推出了以示范小城镇建设为龙头,推进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农村居住社区“三区联动”发展的战略。“三区”互利互动,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拥有股金、薪金、租金和保障金的“四金”农民。截至目前,天津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以及东丽、西青等地开展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主要经验,并收集整理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典型个案,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刑释人员社会保障的建议,以期为预防刑释人员再犯罪问题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司法借鉴,并为天津出狱人的社会保护事业发展提供前瞻性的指导。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概述

刑释人员又称出狱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人员。长期以来对这一概念有以下两种界定:狭义的刑释人员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之行的罪犯,经过在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刑期届满回归社会的人员。广义的刑释人员泛指被判处刑罚(包括徒刑、拘役、缓刑、管制);被监禁过;被处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而被强制教育改造过;因老、弱、病、残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被假释等已经刑满、期满或在社会上执行的人员(夏宗素,2007)。

(一) 对刑释人员社会保护的相关理论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连带论

社会连带思想由孔徳提出, 经由涂尔干和狄骥, 发展成为一个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社会连带思想的核心是“社会相互关联性”(狄骥,1999:8)。现代犯罪学的社会连带论主张:犯罪是一种社会事实,就犯罪原因来说,其发生糅杂了犯罪人的个人因素与社会结构因素的相互作用;就犯罪危害而言,尽管大多数犯罪的对象是被害人个体,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视——民众不安全感的盛行、秩序的紊乱、财产及健康的损失,加上追究犯罪的成本,诸如逮捕、审判、刑罚执行等等,都会造成社会财富的负增长。因而,帮助刑释人员适应社会生活,预防其再犯罪,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政府是一个国家主要的社会公共权力机构,更是社会公共福利机构,政府对于社会成员担负着责任和义务,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直接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黄京平,席小华.2008:66 -67),政府有责任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台湾学者林纪东将社会连带精神作为出狱人保护事业的一种基本精神。在我国大陆刑释人员社会保护事业中,也要对社会连带理论加以合理运用。

2、福利国家和社会保障理论

英国社会学家托马斯·马歇尔在 1949 年发表的演讲《公民权利与社会阶级》里指出,一个国家的公民,只要他具有这个国家的成员资格,那么他就有从该国获得福利保障,并根据社会中流行标准过一种文明生活的权利,国家有责任帮其实现这一目标。接受救助是个人的权利而不是要求施舍和怜悯。(钱宁,2006)英国、瑞典等福利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是很大的,他们将社会福利和

市已启动四批共43个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涉及100万农民,已有40万农民迁入新居。

社会救助看做国家和政府所应当承担的一项不可推卸重要责任。监狱行刑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监狱矫正毕竟出于封闭状态,与社会的隔绝导致刑释人员在离开监狱后,可能无法适应与时俱进的社会环境,并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此时,国家和社会应当伸出援助之手,对出狱人进行指导、帮助,避免其因社会排斥和歧视,以及对生活的不适应而产生逆反甚至报复社会的心理。对于出狱人施加的社会保障,有利于其再社会化,进而减少其再犯罪。

近年来,我国将对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弱化对刑释人员的管控理念,强化“保障”或保护的理念。前者将刑释人员看作是潜在的再犯罪人加以管控,甚至侵犯其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如对其进行监控、跟踪等。而奉行“保障”或保护的理念,则需提升社会保障程度、减少社会歧视、增强就业技能培训、解决其就业(学)、谋生中的困难,需要大量政府和民间资金、人力大量投入出狱人社会保护事业。(鲁兰,2010)社会保障理论对于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应该看到,当前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社会公众,从观念上接受到现实中认可“保障”或保护出狱人。

3、失权与充权理论

失权(Powerlessness,也称无权或去权)是从属于充权理论的一个伴生概念,是指失权者缺乏能力和资源的客观状况与主观感受。其实,失权并不仅及于物质的缺失,更是一个内化过程。当个体感知到影响他的社会系统无权之时,往往会承认自己在情感、智力和思想形式上存在障碍,由此丧失对自己实现心理预期的信心,进而造成真正的失权,即基于对环境的无力感而导致实际的无权。刑释人员在这一方面体现的很明显,经过改造之后的犯罪人大多感觉自己获得新生,以饱满的热情投身自由的生活工作中,但屡次碰壁、事事不顺的时候,真正的失权状态就会随之出现,这种恶性循环必须引起关注。(李志鹏,张平,2010) 充权(Empowerment,增权)是指,协助弱势群体或个人排除各种主观和客观的障碍来感受本身的力量,通过其自身的正面经验来激发内在的动力,并尽可能地在集体的参与中来改变或掌握自己的生活(陈树强,2004)。充权的对象是指因长期处于失权的处境中,逐渐内化对自己的负面评价,自我形象低落的社会弱势群体。该理论假设:每个人都有潜能,即使处于逆境中,无权或弱权地位可以通过努力得到改变。社会弱势群体的不良发展状况,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而加以改善。出狱人虽然有前科,但是其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应当将其权益保障纳入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刑释人员的相关实证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状态的分析

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状态分析,从目前看,基本为两大类:一类是弱势论,认为刑释人员是社会弱势群体,保护刑释人员就是扶助弱势群体(翟中东,2002);另一类是危险论,认为这部分人具有先天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模式,应将其列为社会危险群体。与一般社会群体相比,刑释人员更可能成为危险群体的原因在于:其一,对社会亚文化的吸收能力强。其二,对刑罚的畏惧感降低。其三,犯罪心理的易受激发性强。其四,风险社会的到来,刑释人员较一般社会群体具有双倍风险。(王志强,2004)。危险论的观点多着眼于社会防卫,对刑释人员强调的是义务承担。弱势论的观点则注重对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障,突出的是权利保护。这两者的定位并不是绝对的,二者是共生的,弱势群体和危险群体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发生转化。

2、对刑释人员社会适应的研究

当罪犯刑满释放后,他们对眼前这个世界感到陌生,对新的生活环境产生强烈的不适应,这直接导致了刑释人员出狱后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长期的监狱生活所形成的自视卑微、疑虑恐惧的监狱人格,使得刑释人员在回归社会后缺乏自尊、自爱的心理素质,自我封闭,不愿与人交往,情绪低落甚至抑郁,或者对环境高度敏感,对旁人的言行无端猜忌,进而产生抵触情绪。虽然他们在监狱中失去了自由,但是有物质生活保障,劳动和生活很有规律,有的在狱中还学习了大学课程,掌握了一些技能。出狱后,他们反而无所适从,生活的窘迫使得他们大多放弃了学习,而不得不为生计奔波。

3、对刑释人员社会排斥的研究

刑释人员所遭受的社会排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刑释人员在就业中遭受排斥的情形可分为两种:(1)无法就业。这种绝对的就业排斥将刑释人员排斥在劳动力市场之外。(2)边缘就业。刑释人员的边缘就业是指他们处在劳动力市场的边缘地带,所从事的工作较辛苦、报酬少、不稳定;其二,在婚姻家庭方面遇到如下问题:(1)婚姻的破裂或者夫妻感情的淡漠。(2)恋爱和结婚方面的阻碍;找对象和结婚难。(3)与家庭其他成员关系的疏远,甚至被家庭遗弃。其三,其他人际交往:由于犯罪和刑罚,几乎所有刑释人员的人际交往都会经历很多的变化。这既有刑释人员自己的主动排斥,也包括被动的排斥。(莫瑞丽,金国华, 2008)

在建设和谐社会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背景下,关于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引起了国内学术界一定程度上的关注。有的学者认为,刑释人员在社会保障领域内尚未能平等、及时地享受社会保险(如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莫瑞丽、袁泽民,2010)。还有的学者指出,为完善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有必要纠正政府理念偏差、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社会保障统筹机制、完善社

会保障项目 (成志刚、杨平,2008)

(三)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主要由监所机关(监狱、劳教所等)负责刑释人员的社会安置就业。改革开放后,仍然是政府为主导,逐步转向社会安置帮教过渡。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实践的最大特色在于,以国家力量为主导,并大范围动员国家机构参与,以安置帮教工作为主要内容。

1984 年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提出安置帮教工作的展开实行分工负责制。1994 年初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劳动部、民政部、工商行政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在该《意见》的指导下,20世纪 80 年代各地成立了由政府发动,动员其他国家机构充分参与的帮教组织。90年代我市成立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商局、财政局、妇联、团委、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安置小组”等等),在镇、街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然后在刑释人员所属村居、单位成立帮教小组,帮教小组由单位一位领导负责,党支部、村(居)委会、综治办、保卫处、民兵组织、青年组织各出一名成员,安置帮教组织系统通过签订目标责任状的机制运作,就业安置的渠道依次为原单位、社会其他单位、自谋职业。“安置小组”动员了社会组织资源,如妇联、工会、共青团,有的地方还动员了志愿者参与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但是其更多的还是动员了司法行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管理、财政等国家机构。这也是近年来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但是,这种由国家来承担刑释人员保护的主要工作,在各国的历史上都是没有过的,也使政府自身承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

2004年我国中央八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一些城市对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制度进行了改革,社区承担了刑释人员保护的主要工作。但无论是由政府部门还是社区承担,保护的主要内容都是安置帮教工作。所谓安置帮教是以政府为主导,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刑释人员提供帮助,解决其落户、就业、就学等问题。我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具有很强的行政指令色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成熟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经济结构日益多元化,人口的流动日益加快,政府的各种安置就业的途径大大减少,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面临诸多困境。

西方国家对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工作很少有直接安排就业的,他们主要是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和提供包括就业斡旋在内的就业帮助,这正是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内容中所欠缺的。另一方面,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的民间参与程度不够。目前,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事业有关的社会团体主要包括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有官方背景的社会团体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民间自治组织。刑释人员社会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将形成“大市场、小政府”的局面,更多的工作都要通过社会治理实现,民间团体和社会团体应该发挥更大作用。(阎文青2007)

三、对天津市43个示范小城镇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和帮教安置工作的调研

(一)调研对象和调研方法

表1:天津市20日)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为主,个案访谈为辅的方法收集资料,对调研对象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并结合国内外己有的研究成果,运用相关理论展开分析。课题组从43个示范小城镇4821名刑释人员中随机抽取483名进行问卷调查(调研样本分布见表2),得到有效问卷456份。为了使研究样本具有代表性,课题组在每个示范小城镇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法。篇幅所限,仅以刑释人员最多的津南区为例(见表3)。本研究还在宝坻的潮阳街,西青的精武镇和辛口镇,东丽的金钟街和无瑕街等共选取30个个案样本的档案资料进行查阅,对其中的9个典型个案进行过多次深度访谈,得到了比较翔实的一手调研资料。课题组利用SPSS专业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整理录入和变量统计分析,对于个案资料则根据研究内容进行分类,从资料中识别出研究对象的行为模式,发现资料背后所隐含的社会学意义。

(二)目前天津市43个示范小城镇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障状况

1、就业保障情况

表4:天津市43个示范小城镇刑释人员就业情况统计表

调研发现,天津市的小城镇建设为刑释人员带来更多的自谋职业机会。自谋

职业的刑释人员占43个示范小城镇刑释人员的86%。如,宝坻区潮阳司法所(原宝坻区马家店镇司法所)92名刑释人员全部自谋职业。津南区涉及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村镇共有7个,其中6个示范小城镇的刑释人员全部是自谋职业,咸水沽镇刑释人员257人,249人自谋职业。

个案:

宝坻潮阳街道(原马家店镇)某村刑释人员ZYD,女,32岁,2011年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期满解除社区矫正转入安置帮教,潮阳司法所继续对其进行帮教。

ZYD父母双亡,独自抚养同母异父的弟弟ZHF(11岁,小学六年级,在宝坻区城关镇第四小学借读)。ZYD老家的房屋年久失修无法居住,又无钱修缮,姐弟俩只好租住在四小附近的平房,其姐每天接送照顾弟弟,很注重弟弟的学习,领点零活在家里搞加工,生活拮据,司法所干警了解情况后及时与村干部、镇民政部门联系为其办理了低保,ZHF每月领取1800元低保补助,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姐弟俩的生活压力。司法所干警还向ZHF赠送了课外读物。现在ZYD在当地开发区某服装厂打工,ZYD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供弟弟上学,将弟弟培养成国家的栋梁,将来回报社会。

个案:

宁河县北淮淀乡刑释人员YFS(2011年12月刑满释放)在朋友的帮助下自谋职业经营某饭店,目前收入丰厚,状态比较稳定。

天津43个示范小城镇刑释人员中无业的约占5%。67.1%的被调查者回归社会后没有参加过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地方政府组织就业培训,对解决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不仅能帮助刑释人员学习知识技能,获得谋生的本领,还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调研了解到,没有专项经费是大多数示范小城镇很少组织刑释人员就业培训的主要原因。调查还发现,65.6%的刑释人员从事体力劳动,反映出刑释人员的文化和技能水平还有待提高,同时也说明了帮教机构和培训组织的重要性。

2、其他社会保险情况

调研发现,目前我市刑释人员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占绝大多数,他们对未来生活有恐惧感,在这种焦虑不安心理影响下,个别刑释人员有可能选择通过犯罪获得财富积累来保障未来生活。课题组通过调查问卷对我市43个示范小城镇刑释人员社会保险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没有养老保险的占总数的91.9%,没有医疗保险的占94.7%,没有失业保险的占92.1%(参见表5、6、7)。社会保障的缺失,是导致刑释人员再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个案:

“我因伤害判刑,刑满释放回来工作没了,社保局让我补缴服刑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现在刚出狱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都无保障,根本交不起。”

——刑释人员MLY

(三)近年来天津市示范小城镇对刑释人员的帮教安置及其工作难点

1、天津市对刑释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是工作的复杂性。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绝大多数自谋职业,能够主动配合基层司法所的帮教安置工作。也有刑释人员不到户籍地司法所报到,用假身份证、假姓名、假地址混迹于社会,成为刑释流动人员。

二是工作的突发性。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大多能够遵纪守法,诚实劳动,但也有少数人在各种诱因驱使下重新犯罪,有的由于家庭矛盾,经济纠纷或受社会歧视产生逆反心理,破罐子破摔;还有极少数人格扭曲,伺机报复社会。

三是工作的程序性。为推进监管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2012年市司法局出台《天津市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管理办法》。现阶段刑释人员社会保

障与安置工作,从整体上讲应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即回归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定帮教协议、落实帮教人员、安置、重点人头管理、随访记录、考察评议鉴定、解除帮教等。

2、各地实践中值得推广的好作法

(1)出台政策,对刑满释放特困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首月往往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缺乏经济来源,特别是那些家庭成员为低保户、本人离异、子女未成年、父母年迈等特殊困难人群,更面临着生活无着落的困境,而在其生活最困难的阶段,往往容易因种种原因导致其重新犯罪。从2008年起,东丽区便制定了《关于做好刑释解教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工作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服刑劳教前至刑释解教后为东丽区户籍,刑释解教后仍居住在户籍地的特困人员,由区安置帮教办公室在其刑释解教后首月,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800元。特困人员包括刑释解教“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本人无其他生活来源,暂时无就业;家庭生活遇有特殊困难的,如家庭成员重病、子女未成年、本人离异生活困难等。

个案:

该《办法》实施后首位获助人王某某,在押前系金钟街大毕庄村村民,42岁的他因盗窃先后两次判刑入狱13年,夫妻离异,孩子归女方,其父病故,母亲常年有病由其兄赡养。大毕庄村委会考虑到王某刑满释放后,既没有住处,又无生活来源,且身体有病,暂时无法就业,认定其符合救助条件,属于刑释解教特困人员,及时填写《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批表》上报街司法所核实,东丽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审批。王某某刑满释放出狱当天,金钟街司法所干警、大毕庄村干部一起到监狱将他接回,在金钟街司法所,由街领导、司法所干警及村干部对他进行了集体帮教,鼓励其要树立重新生活的勇气,自食其力,做守法公民。王某某接到800元特困救助金时非常感动,连连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救助,决心要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社会。

(2)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为刑释人员寻找就业门路,解决生活出路

西青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下,建立起集教育、培训、就业指导、食宿、帮教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区内9个街镇分别依托企业建立起安置基地,让刑释人员的就业有保障。蓟县在3个当地企业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基地,已安置刑释人员14名;对有一技之长的刑释人员,已推荐6人到企业和经济实体就业。各地还鼓励刑释人员自谋职业,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

个案:

西青区辛口镇刑满释放的XA经营一家小卖店。回忆2010年刚出狱时的窘迫,他说,“我没有一技之长,想自己做生意又没有本钱,生活特别困难。多亏了区安帮办的支持,帮我办理了5万元小额贷款,才开了这家店。”现在,他的小卖店每月都有不少盈利,贷款也早已还清。

(3)帮助刑释人员解决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家庭矛盾和劳动纠纷,提供社会支持

个案:

宝坻潮阳街道(原马家店镇)某村刑释人员DYL(男,23岁)2010年12月14日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社区矫正期满转入安置帮教。潮阳司法所继续对其进行帮教。

在安置帮教期间,DYL在某服装厂上班。因该服装厂拖欠其工资4600元,他曾多次催要均遭到厂方拒绝。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与潮阳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多次找到服装厂协商此事,厂方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DYL工资款。通过司法所干警对该厂负责人反复耐心细致的讲解《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厂方答应支付工资,DYL终于拿到了4600元血汗钱,非常感动。他表示以后会更加努力工作,遵纪守法,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个案:

西青精武镇某村WDL因违法犯罪曾多次入狱服刑,2003年6月26日又因犯放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于2004年2月25日起在西青监狱服刑。2013年6月25日,WDL刑满释放后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干警通过与其谈话沟通了解到,因为小南河村拆迁平改,WDL原有平房被改造成了楼房,但该房屋被其二哥实际占有,且没有意愿归还给WDL,言语中流露出过激的情绪。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司法所干警来到小南河村委会,试图通过村委会出面协调解决WDL家的房屋纠纷。但是由于WDL的二哥态度十分坚决,经多次调解也没有达成解决方案,而且兄弟二人的关系每况愈下。在多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镇安帮办一方面做好WDL的思想稳定工作;另一方面则深入小南河村了解相关情况,到村委会调取了分房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提起民事诉讼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考虑到WDL在经济上确有困难,镇安帮办又与区安帮办请示,通过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WDL解决家庭房屋纠纷。在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所干警的悉心劝导下,WDL二哥同意将房产归还WDL,兄弟二人重归于好。

3、目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难点

一是刑释人员流动性增强,增加帮教工作难度。由于小城镇建设多采取先拆迁后还迁的做法,大部分村民是先搬出原有住房自行在外租房居住,待还迁楼竣工后统一进行还迁。刑释人员自行租房居住者增多,且租房地点更换频繁,使司法所很难及时跟踪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状况,给安置帮教工作措施的落实带来难度。有的刑释人员迁居后不愿向其他人透露居住信息,给帮教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拆迁导致原村居被打乱,居民分散于不同住址,不利于村委会发挥安帮职能。

二是刑释人员融入社会困难。大部分刑释人员在服刑期间,家里已经完成了拆迁或还迁工作,在他们出监所后,以前成长的环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更增加了刑释人员对社会的陌生感。加之邻里之间因为其刑满释放的身份,对其表现出社会歧视和排斥,则更增加了他们融入社会的难度。有些企业在招工时存在顾虑,且企业安置刑释人员的工种大多是重体力工作,安置种类较为单一。个别刑释人员的父母、兄弟姐妹与其断绝来往,或者夫妻离异时住房判给对方,导致其回归社会后无处居住,无家可归。

个案:

“刚出狱的半年时间里,不敢出去找工作,不喜欢和外人交往。在家里待着实在悠得慌,整天不是看电视就是傻傻的呆着,总觉得自己是犯过错的人,出去后怕别人瞧不起……虽然我的家人在我出狱后都对我很好,但是我接受不了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连出去倒垃圾都不敢。”

——刑释人员LT “他出狱后,为了给他筹集资金做个小买卖,我和他爸到处借钱,但亲戚朋友会借给我们的(钱)很少。我和他爸平时下楼散心时,都不敢去和邻居聊天,因为她们会拿各种话来刺激我们。”

——LT的母亲个案:

“我努力地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虽然很辛苦但是毕竟能够自食其力。有一次公司丢失东西,所有人都怀疑是我偷的,同事们都用异样甚至鄙夷的眼神看我,结果我被老板开除了。我真无辜,我以前是犯过错误,但是我得到应有的惩罚了,这么大的教训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真的什么违法的事情都没再做过。可是没有人相信我的解释,就这样我失业了。我对生活彻底失去了信心,有时候看到别人在我背后的指指点点,我除了逃避还能怎么办呢。”

——刑释人员JH 三是有的基层帮教组织软弱涣散。有的村还迁工作虽已完成,但还迁小区的社区居委会没有及时成立,村委会、居委会处在交替并存的阶段,造成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的涣散,帮教小组及成员难以确定,大大增加了司法所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难度。个别社区安置帮教组织名存实亡,使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一些管理措施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而街道司法所名义上虽然有专人负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但大多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其它工作任务,尽管广大司法助理员凭着对事业的执着,兢兢业业,努力工作,仍然有不少安帮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现实生活中,人总会遇到生、老、病、死,以及就业、各种自然灾害等情况,面临这些困难和风险,依靠什么?当学生毕业走上社会以后,作为一名即将从业的人员,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如何保护?作为一名从事社会管理专业的学生,今后的从业领域,发展空间是什么?能干什么? 这些都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的结果,已有170多年的历史。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成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在实施的社会政策。它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社会保障作为一个概念(理论概念)的出现,源于1935年的美国颁行的《社会保障法》中的Socialsecurity,通常被解释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在实践中,社会保障源于19世纪末欧洲工业社会,1938年,社会保障一词出现于新西兰的一项法案中,1941年《大西洋宪章》中也使用了社会保障一词,1944年,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发表《费城宣言》,国际组织开始正式作用社会保障的概念。1986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首次提出“我国将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社会保障”一词在我国开始广泛作用。经过170多年的发展,现已推行到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国际性的一项制度,成为各国政府治国安邦的一项基本手段。 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社会保障在各国实践中也就有着较大的差异,从而使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念义,但综合起来,社会保障有着如下共同特征: (1) 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与政府,需要国家与政府统一管理。 (2) 社会保障的目的是稳定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而需要依法实施,体现出强制性。 (3) 社会保障保障采用的是经济或物质援助手段,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以确保成员不因特定事件的发生而陷入生存困境,并体现公平性。 (4) 社会保障以国家财政为基本经济后盾,其资金来源既有政府财政部分,也有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及社会成员的损赠,社会保障体现经济福利性。 (5) 社会保障的方式是自成体系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

浅析犯罪心理学问题论文

浅析犯罪心理学问题论文 摘要:如何在发挥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价值的同时,增强其在揭露、惩治、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的应用价值,增强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 课题,本文在实践的基础上探讨了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中的各个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探讨了应用案例教学所带来的优势及其局限性。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实践展望 犯罪心理学既是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是应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人 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研究犯罪人的行为、动机、犯罪人格的形 成以及不同类型犯罪人和不同阶段犯罪人的心理特征,揭示犯罪心理的实质,为揭露、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更好地预防犯罪。犯罪心理学又是一门或然学科,即是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结论并不适用于每一个人,也不是对不同情境下的同一个人永远的 应验。增强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显然传统的教学方法,特别是纯课堂教学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寻求新的教学方法成为一种必然。 案例教学case method of instruction是指通过具体情境、事件的描述、解剖,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境、事件进行讨论,培养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当前在国内,由于案例教学充分体现了学生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和探索性学习的开放型的学习氛围而日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由于 案例教学自身的一些特点和局限性,国内的案例教学目前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主要运用于法学、医学、商业领域的教学。下面笔者在实践的基础上就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的开展谈一点管窥之见。 一、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的开展 一案例的选择 案例教学就是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如何选择案例,选择什么案例,对案例教学具有决定 意义。在教学实践中,笔者以教学大纲为根本,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设计和运用各种 能为学生理解的案例,运用到课堂教学之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体会到设计和选用案例应认真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要体现针对性。根据教学目的与要求,紧密结合犯罪心理 学教材,在案例选择过程中正确处理教学内容与案例的关系,不能脱离教材另搞一套。其次,要体现典型性。要选用能够反应教学内容的典型案例,能够比较有代表性地说明教学内容,从而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例如,在讲解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时,着重让学生对马加爵杀人事件与当地以在校学生为主的青少年犯罪团伙的抢劫案的成因、心理与行为特征进行分析;而在讲解女性犯罪心理分析时,则使用了女性犯罪警示录里两则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再其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论文 杨佳敏

浅谈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引言(绪论) (1)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2) 1.1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 (2) 1.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面临严峻形势 (2) 二、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2) 2.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2)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3) 2.3.管理体制及社会基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3) 三、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3.1.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4) 3.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5) 3.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5) 3.4.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 (5) 3.5.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6) 3.6.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 (6)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当前我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残缺不全,保障项目较小,发展模式不够清楚;政府投入少,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农民无力承担农村社保费用,自觉参与社保的意识薄弱。这些问题都碍于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加大对城市和农村社保的投入,尤其是对农村的社保投入;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农民参加社保的经济基础;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该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群众社会保障意识;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使各项社保工作有法可依;完善公共财政,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犯罪心理学论文

浅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李政彤,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 ) 摘要: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 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暴力型犯罪是指以强暴手 段侵害他人人身和公民财产等权利的行为。目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正日益突出。文章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 暴力犯罪是普通刑事犯罪中最为严重的一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在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 他们自身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对于这些处于花季年龄的少年,人们在扼腕痛惜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使其远离犯罪。 关键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 社会因素,法制宣传......... 前言: 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给我们诸多便捷之外更使得犯罪的手段及类型愈加多样化,各国犯罪人年龄也逐年降低。未成年人犯罪 ,特别是暴力犯罪的问题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巨大“毒瘤”。尽管我国公安机关近几年实施各种预防手段,打击未成年人犯罪,但效果甚微。 正文: 会生产力的发展带动了科技的进步而科技的进步又为医疗事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当今社会医疗保健体系完整,人们的生产生活有了极大的保障, 于是,人的生理发育自然早于从前。第二性征的提前出现与触手可及的大量信息之间产生矛盾。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健全,爱冲动,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极易受到他人的教唆和蛊惑,或是模仿,学习接触到的不良知识,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特别是暴力犯罪。 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 ,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犯罪手段来说 ,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 ,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 ,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 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地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 ,例如网络犯罪等。 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 ,不断向着严重化的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大致如下 :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 在 随 社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论文-杨佳敏

浅谈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引言(绪论)·1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2 1.1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2 1.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面临严峻形势··2 二、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2 2.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2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3 2.3.管理体制及社会基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基础薄,妨碍因素多··3

三、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3.1.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4 3.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5 3.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5 3.4.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 (5) 3.5.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6 3.6.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6 结论·9 参考文献·10 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当前我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残缺不全,保障项目较小,发展模式不够清楚;政府投入少,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农民无力承担农村社保费用,自觉参与社保的意识薄弱。这些问题都碍于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加大对城市和农村社保的投入,尤其是对农村的社保投入;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农民参加社保的经济基础;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该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群众社会保障意识;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使各项社保工作有法可依;完善公共财政,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关于我国网络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思考解析

目录 引言..................................................................... 1 一、网络犯罪的概述 (1)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 (1)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 (3) (三网络犯罪的危害 (4) 二、我国网络犯罪立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分析 (5) 三、国外网络犯罪立法实践浅析 (6) 四、关于完善我国网络犯罪制度体系的对策思考 (8) (一立法方面 (8) (二执法方面 (9) (三加快发展我国安全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10) (四监管方面 (11) (五增强人们绿色上网 (12) (六加强以德治网...................................................... 12结语.................................................................. 13参考文献 (13) 关于我国网络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思考 李丹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全球互联网以不可挡之势迅猛发展,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提供极端便捷的同时,网络犯罪率的飙升严重威胁着互联网的生存与发展,而如何预防及治理网络犯罪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严峻问题。本文在分析研究网络

犯罪的概念、特点、危害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网络犯罪立法的分析,对比并结合国外立法实践经验力图为我国提出针对控制网络犯罪猖獗的切实有效的立法建议及相应对策。【关键词】网络犯罪立法监督对策 引言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许多好处,在人类的历史上,似乎从来没有什么事物像网络一样,在短短的几十年甚至十几年里给人类的生活方式带来如此多的改变。难怪有人说,如果你不能拥有网络,你至少失去了半个世界。这种新的技术,突飞猛进,在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的同时,也带来很多法律问题。网络是高尚者的天堂,是卑鄙者的地狱,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更为严重的负面效应应当属网络犯罪。网络犯罪的兴起不得不使我们对其进行高度的重视,由于计算机系统本身的缺陷性导致网络安全问题日渐严峻,尤其是有着巨大社会危害性的网络犯罪行为日益猖獗, 给社会、国家和个人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我国,因技术和法律制度滞后等诸因素,对于网络犯罪的打击尚显力不从心,刑法实践在此方面尚处于低效率的状态,很难适应当前的形势。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网络犯罪的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秩序,已迫在眉睫。 一、网络犯罪的概述 (一什么是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而出现的一种现象 , 一般人认为网络犯罪的主要攻击对象是网络,这是由于对计算机网络原理不了解造成的错误观点,实际上并非如此。从技术角度说攻击计算机网络最基本的做法就是向联网机器发送数据包,造成计算机数据运行缓慢或出现溢出而不能正常运行。无论是通过网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修改比如删除、增加文件或指令,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还是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其最终目的是造成联网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从而使

犯罪心理学相关论文

犯罪心理学相关论文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学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整个 社会秩序的稳定,事关祖国的未来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是长期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 注和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最本源的解决方法和研究途径——青少年的犯罪心 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学校园环境 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一般指14—25岁这一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这个定义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 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我国刑法对不满18岁的青少年犯罪做了相应较轻的刑事处罚的规定。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 一家庭教育不当 青少年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不当是造成其犯罪的一个重要成因。家庭环境不利用于青 少年的情况:父母忙于工作忽略孩子,很少与孩子沟通,或父母感情不和,经常吵闹,甚 至离婚等,这些都是孩子成长路上的障碍;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溺爱孩子,容易使孩子 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达不到满足就容易偏激;奉行棍棒政策,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放任孩子,易使孩子 失去家庭温暖和监护,造成性格孤僻冷漠,经不起诱惑,沾染不良习气,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校园环境 青少年时期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的老师、同学、朋友,都对青少年的成长、成熟起到重要作用,老师在从教过程中体罚学生、不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很多老师不 喜欢、排斥、甚至责骂成绩不好、调皮的学生,久而久之,会给一些学生心目中蒙上一层 影阴,随着不断积聚这种不被重视,被忽视和被排挤的情绪后,引发犯罪的导火索。 三模仿他人 青少年阶段好奇心理非常强烈,喜欢模仿,但心智不够成熟,对法律了解不多,对自 己行为的合法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他们在模仿时并不能选择合适的模仿对象。由于好奇心 的驱使激起想尝试的愿望。一旦受到不良影视作品、网络、暴力行为或犯罪分子的唆使与 诱惑,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青春期叛逆

犯罪心理学重点

第一套题 1.天生犯罪人论的提出者:龙勃罗梭 2.性犯罪的一般特点: (一)性犯罪人的重复犯罪率较高 (二)性犯罪人的文化程度较低、智力较低 (三)性犯罪人多为青少年 (四)女性性犯罪突出 (五)作案人员广泛,作案手段多样 (六)性犯罪人的心理类型: ①正常型; ②性变态者; ③心理变态者; ④性变态兼心理变态 3.犯罪心理结构的变化发展是什么: (一)潜在形态:当个体不良心理因素不断发展,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便产生了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犯罪意向 (二)恶变形态:犯罪动机的产生、调整和外化行为 (三)衰落形态:实施犯罪行为后的松弛、乏力状态 4.诈骗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①认识方面。诈骗者的认识活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思维敏捷,反应快,善于想象和联想。

②个性方面。诈骗者给人的外部印象是活泼、善于交际、待人和气、肯帮助人等。适应能力、应变能力、模仿能力较强。 ③情绪、意志和习惯方面。诈骗犯罪人的情绪色彩不明显,也没有强烈的情绪表现,作案过程中意志努力也不明显。 5.封建迷信犯罪的心理特点是什么: ①错误的认知:崇尚鬼神,迷信色彩浓厚 ②狂热的情绪、情感:虔诚,畏惧,痴迷 ③坚定的犯罪意志 ④荒谬的动机 ⑤异常的人格特征:否认原来的自我 6.情绪型犯罪是指什么: 情绪型犯罪,又称情感型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呈现出强烈的情绪性因素,由不良的情绪性动机引起的犯罪行为。 7.犯罪心理学研究人的多维视角包括哪些: ①人的物质属性 ②人的生物属性 ③人的思想属性 ④人的社会属性 8.人格障碍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①就作案动机而言,人格变态者多受偶然性动机、情感冲动驱使,作案前较少预谋或没有预谋,作案情节离奇怪诞,难以用常理解释 ②从作案目的看,人格变态者作案目的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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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保障学论文 题目:中国当前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学号: 姓名:姚利平 教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班级:11人力资源管理(1)班 指导教师:易艳玲 完成时间: 05月 20

中国当前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 问题和对策研究 【摘要】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起来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与社会稳定系统,担负着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公平与效率的使命。文章简要阐述了当前加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制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对策 0.引言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经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中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可是,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1.中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及特点 1.1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多种就业形式的出现,中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也在逐步扩大,不但覆盖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

工,还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它企业的职工覆盖进来。“中国将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其中城镇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要达到3.05亿人。新农保、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要达到3.6亿人、4.75亿人、1.82亿人和1.42亿人。同时,将研究探索建立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登记管理制度。截至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4亿人、4.73亿人、1.43亿人、1.77亿人、1.39亿人。【9】”社会保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使老年、失业、患病、工伤等低收入社会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和谐”。 1.2建立了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资金来源主要由企业、职工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其中,企业和职工各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较大幅度的提高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弥补地方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养老金支付缺口。,国务院设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经过中央财政拨款、减持国有股及其它方式筹集社会保障的战略性储备资金。多方共担的新机制的建立,拓宽了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也增强了劳动者的自我保障意识。 1.3创新了社会保险制度模式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目录 摘要 ................................................................................................................................................ - 2 -关键词.............................................................................................................................................. - 2 -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 3 - 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 4 - (一)制度不统一 ......................................................................................................................... - 4 - (二)统筹层次低 ......................................................................................................................... - 4 - (三)覆盖范围小 ......................................................................................................................... - 5 - (四)资金管理隐患大................................................................................................................. - 5 - (五)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 - 6 - 1、社会保障的立法不健全 .......................................................................................................... - 6 - 2、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 - 6 - 3、社会保障的法律监控薄弱 ...................................................................................................... - 6 - 三、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 7 - (一)进一步推进制度整合......................................................................................................... - 7 - (二)进一步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 ....................................................................... - 7 -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 7 - 1、完善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8 - 2、建立适应灵活多样就业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 8 - 3、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 8 - (四)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 8 -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 8 -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它们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网络犯罪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各种危机,网络犯罪已成为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因特网是目前覆盖全球的最大网络,网络的开放性,多层性以及共享性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能。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对于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活动也带来一定的困难,这种犯罪的不断发生,形势的日益严峻是我们探讨网络犯罪必须予以关注的问题。 由于独立于主流社会的另一种价值追求“黑客文化”是网络犯罪 产生的精神根源,信息与财富的密切关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自身缺陷,法律对于网络规制的不完善,犯罪分子对于网络技术的某种渴求,都是网络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在分析原因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客观形势,法律的规制程度和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以及引起这种动机产生的诱因。 对于网络犯罪,我们不能坐视不管,一个新的社会现象的出现,我们就应该制定规范其合理性的对策,一种新型犯罪的产生,也为我们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从管理对策,法律对策,社会调控等综合方面的手段制定等方面的对策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社 会危害性。 总之,对于网络犯罪的治理,我们必须依靠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加大各种力量的合作,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形势的要求。本文拟在对网络犯罪的发展、含义进行阐述后,分析我国网络犯罪的存在的问

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对策,以期待对我国遏制网络犯罪的立法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网络犯罪虚拟空间开放性社会原因自身缺陷法律漏洞应对措施 当今的世界是信息的时代,计算机及其通讯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今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组成部分。自从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计算机技术也在伴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给人类创造奇迹,它在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国民教育和现代社会管理方面也在不断发挥着主导作用。可以说,我们的时代在分享着高科技给我们带来的便利。计算机网络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也在改变着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但是,在我们为高科技的神奇而感到由衷兴奋的同时,我们不可忽略了计算机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方面,即网络犯罪也在不断地向我们和平的世界宣战,在极大地破坏着我们安定的社会秩序,使人们更加感受到了不安全感。事实上,网络犯罪是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而出现的新的犯罪现象,“与传统犯罪一样共同地受着某些社会及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也必然有着特殊的背景及诱发影响因素。”因此,面对这一新型的犯罪类型,分析产生这一犯罪现象的原因,探讨我们的应对措施,是社会给法学家们提出的新的课题。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以利于应对网络犯罪的挑战。 一、网络犯罪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含义 1979年,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刑法典没有关于网络犯罪的规定,直到1981年我国才着手制定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继而1994年2月18日,我国国务院令第147

社会保障制度新旧时代的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摘自人民日报2月24日第七版) 1951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迄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制度安排是“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具有国家负责、单位(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全面保障、封闭运行等特征。在城乡二元分割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劳动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等在内的主要制度安排面向城镇居民;在农村,除自然灾害救济及灾荒年份的生活救济外,基本上只有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村合作医疗与五保制度。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城镇国有企业改革、劳动体制改革的推进,使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失去了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社会结构的分化,又对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产生急切的需求。在这种形势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全面改革时期。1986年国务院制定有关待业保险的法规,1994年选择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作为医疗保险改革试点,1995年推动统账结合模式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1998年实行住房体制改革,1999年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走上了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发展道路,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并日益呈现出“国家—社会保障制”的特征。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成就:(摘自中国财经报) 十六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社会保障从最初仅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逐步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之一,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被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国家对公民承担的保障责任因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和财政收入占比的下降呈弱化态势,那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这一时期国家开始重新强化其对公民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职能。当然,这绝非对计划体制下大锅饭福利的回归,而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使然,是要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社会、单位、个人权责界定合理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由此,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开始向覆盖全民、实现社会公正为主要目标的新阶段大步迈进。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2002年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的建设,并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到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8.15亿人,农村低保对象达到4284.3万人。此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也都明显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市扩展到农村。经过几年的努

有关犯罪心理学论文

学习犯罪心理学之感想 政法学院09(2)班 皮亚静 09060224 我是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本人非常喜欢心理学这门课程,但是由于我们的专业课并没有开设这门课程,所以选择这一门对我专业算是有所帮助的课程。 都说一千个人会有一千种想法。但是人的心理也很奇怪。可能会有一千种的行为方式来达到同一种行为的结果。所以,对于为达到同一种行为结果的心理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只有很好的掌握了犯罪人的心理,对于破案也是很有帮助的。 在我所学习的所有课程中,最喜欢的是刑法学。所以,也愿意去研究这些犯罪人的心理。我觉得钻研心理学得人都非常的了不起。他们能通过一些非常细微的事情或者线索发现很不平常的事情。喜欢看港片的一些办案的电视剧,比如最近特别火的《法证先锋》。其实不论是上课还是看电视剧都是可以学习到一些东西的。比如有一次上新犯罪学时,老师提到斯德哥尔摩症时,问我们有没有听说过。就只有包括我在内的几个人听说过,老师问我们是从什么书上看到的,我说《谈判专家》里有看到过。哈哈,虽然老师有点无语,但是我觉得只要是得到些知识,从什么样的途径中又有什么关系呢。 学习了一个学期的犯罪心理学。还是觉得不过瘾。感觉课程太少了。只是学了些特别表面的东西。和我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我以为会是那种可以教会我们怎样去判断一个人的心理,怎么看透一个犯罪人,怎么突破一个犯罪人的心理防线,怎么从一些犯罪现场看出犯罪人的心理。好吧,我承认我有点贪心了。而且这些东西也不是一两节课说得清楚的。所以还是有点点的小失望。我有认识一个学习心理学的人。他曾经在和我交谈的过程中说出很多我没说出的事情,就像是和我多年的好友,知道我的所有过往一样了解。我很吃惊,他说他是学习心理的,他能从我说出的一些事情以及说出这些话时的一些言行举止看出来我曾经可能发生过的一些事情。我很佩服,很羡慕那样,但同时也觉得很恐怖啊。好像完全的被看透了一样。就像一个透明人。更加加重了我对心理学的研究。有幸上课犯罪心理学的课,很满足。 我想有些东西,课堂上所传授的毕竟是有限的,如果是真的感兴趣的话,还是要靠自己课外的去观察去学习。我想,这个学期的课程虽然结束了,但这并不代表学习犯罪心理学的结束。相反,我觉得这才是一个开始。 由于现在社会的发展,导致犯罪率的不断攀升,而且越来越趋于青少年化。所以研究犯嘴人的心理是真的越来越有必要了。我们国家现在的教育体系仍然是学历教育,不是素质教育。而且现在的大学生法律的意识和素养也是普遍的淡漠。所以学习这门课程还是非常必要的,自我保护的同时也可以保护身边的人不是么。 在这里还是要摘抄一些东西。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的途径和方法有以下几点:一、加强对犯罪高发人群的管理,引导和教育,主要是对亲少年和有过违法犯罪经历的人加强工作,防止其形成和再次形成犯罪心理;二、加强对易受害人群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改善社会风气,消除犯罪

犯罪心理学及常识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休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煌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82回复1楼2007-02-26 14:37举报| 我也说一句 小镇之月光 半推半倒9少年犯罪心理学第一讲(2003/9/25) 犯罪心理学范畴 狭义: 犯罪行为性质及心理历程 犯罪人之个人特质,环境与情境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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