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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的处理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的处理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的处理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的处理

车间设备维修费,新规定计入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制造费用。

原因:将生产车间发生的修理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是基于修理费应该费用化;如果按原制度计入制造费用,则计入了存货,进行了资本化。

相关变化

老准则规定,生产车间(部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入“制造费用”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专设销售机构固定资产修理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科目。

新准则规定,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明确指出: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制造费用”科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费用项目是生产车间的机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无固定资产修理费项目。

修理费的核算

一、日常修理费(中小修理费)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摘自《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摘自《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修理费用支出,一般是指为了恢复固定资产原状或维持其原有效能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周期性的修理;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部拆卸、更换部分主要部件、配件;对窑、炉进行岁修或定期大修;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检修和局部翻修等支出,均可作为企业当期费用列支。

(摘自《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1986]331号)本文件已经失效,但是可以参考)

二、大修理费(更新改造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摘自《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摘自《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而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使固定资产在原来基础上增添新的功能,增加了价值,延长使用年限。如对原机器设备进行改装,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扩建、改建、易地重建等等。上述支出均应作为资本支出,按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摘自《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1986]331号)本文件已经失效,但是可以参考)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512号))

三、大修理费的计提和摊销

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来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摘自《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讲解】

修理费的问题主要是大修理费和更新改造支出的区别(很多场合,这两个词混用也是很常见的),实际上企业会计准则和已经作废的《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1986]331号)文件对此的描述是有价值的,即固定资产技术改造能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而一般的大修理只是恢复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而无法增加使用价值。理论上进行区别是容易的,但是现实中如何判断是否增加了使用价值就需要会计人员根据技术人员提供的资料做职业判断了。

会计上对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与维修费(大修)没有和税法那样进行明确的一刀切的规范,但是也作了理论上的描述:

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支出。包括为了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技术改造。如对原机器设备进行改装,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或易地重建,或者提高装修档次等。

大修理,是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的检修。机器设备大修理的内容包括把设备全部拆卸、更换和修复全部的磨损零件,校正和调整整个设备,恢复机器设备的原有精度、性能和效率;房屋建筑物大修理的内容包括就原有规模、原在地点和原有结构进行翻修和改善地面工程,房屋建筑物的效能得以恢复和较以前有一定的提高;或者是对部分倒塌、毁损的房屋建筑物,尽可能地利用其原有材料进行修复。大修理的特点是:修理范围大,间隔时间长,所需费用多,并具有固定资产局部再生产性质。

比较一下很容、容易看出来,凡是对固定资产进行“修复”,没有改变其“性质”的,属于局部再生产性质的是修理费;对固定资产进行“改造”的,改变其用途、属性等等,即固定资产发生全局性变化的就属于更新改造了。

固定资产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背景: 第一部分主要变化 一、规范了融资性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二、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定义强调了现值,即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折现值。 三、不再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再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四、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资产减值准则规范了长期资产减值问题,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五、规定了特殊行业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准则规定,某些特殊行业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应予资本化,并确认预计负债。 第二部分讲解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 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不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需安装的记“在建工程”)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借款费用准则处理。 4、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租赁准则确定。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二)融资性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 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大于30%的: 借: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30%的: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1 内容与范围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 制度。1.1 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1.2 本制度规 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1.3报废资产涵盖范围2 类设备)。2.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 2.2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2.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 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设备类:3.1设备在生 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3.1.1 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 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3.1.2 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 利用的闲置设备。3.1.3 不动产类:3.2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 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3.2.1 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 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 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3.2.3 设,可申请报废处理。其他类:视具体 情况而定3.3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4 类设备)IT4.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由使用单位 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4.1.1/ 18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

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4.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 4.3.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3.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中资产类别,组织相关部门评审、会签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按要求行文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4固定资产报废归口主审部门: 4.4.1非标生产线、烘箱、空压机、锅炉等大型生产设备和工艺变更后无法利用的闲置设备,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工艺技术部负责。 4.4.2软件系统、 IT等办公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4.4.3计量检测设备、定扭工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质量部负责。 4.4.4不动产类(含厂房、建筑物、围墙)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5以上四类以外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生产制造部负责。 4.5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上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及报废资产清单、核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转交公司财务部、使用部门,并存档保存。财务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做销账处理,使用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部分台账销账处理,同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 4.6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或存放报废资产的档案材料。 4.7各相关部门应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前的认定和审核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跟踪抽查,对不负责任申报和审核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处理。 5 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 2 / 8 5.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报废固定资产实行对外有偿转让,并依照公司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处置管理规定执行。 5.2自申请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时起,原则上应处于封存状态,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管,未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启用。如需再利用,请参照6“固定资产报废再利用申报程序”执行。 5.3对于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给国家 核准的有资质的物资回收部门,进行残值回收,并报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核销特种设备检测台账,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监督设备现场的实物分解工作。 6 固定资产报废再利用申报程序 6.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再使用,使用单位如果确实需要再利用

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列支”待摊费用“或者是”长期待摊费用“,只有更新改造才列支”在建工程“。 根据新的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修理费支出列支“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修理是指保持固定资产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行为,如添加润滑油、清洗机器、更换小部件、喷漆等。固定资产修理不会增加资产的经济利益,也不会提高资产的效率,其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修理费用的发生不均衡,而且数额较大,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预提法的基本要求是,在固定资产大修理之前,于每一会计期间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估计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负债账户(通常为“预提费用”)中进行累计。 在我国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中,通常将固定资产修理分为大修理和中小修理两类,大修理是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前者支出属于资本支出,后者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是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局部更新,其主要特点是:修理范围大、间隔时间长、修理次数少,支出费用大。 大修理费用如果采用待摊的方法,在大修理完工时将修理费用作为“待摊费用”处理。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计入“待摊费用”总账账户借方;分摊期在一年以上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总账账户借方。与此同时,由辅助生产车间自营大修理的实际成本,应计入“辅助生产”总账账户和所属修理车间辅助生产明细账的贷方;支付或应付外单位承包进行大修理的工程价款,应计入“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的贷方。分月摊销已经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时,应按摊销期内每月平均的应摊费用,计入“辅助生产”、“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总账账户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 同时记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总账账户和所属明细账的贷方。 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法进行核算时,要事先计算各期的预提数额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 1、发生的装修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2、经过装修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3、经过装修后的有关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管理规定(最新版)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使废旧的资产残值收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元通公司所有废旧资产的处理。 三、具体要求: 1.固定资产报废鉴定: 所有部门报废固定资产必须有专业部门的鉴定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废)上面签字确认,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方可给予办理报废手续。具体鉴定职能部门为:计算机、打印机类等电子办公用品由微机室负责确定是否报废及是否具有变卖价值,其他由相应工程部负责,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办理 各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办理。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确认报废原因并验证确认报废后,在《固定资产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报废处理。针对有变卖价值的,打印出《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总经办留一联,使用部门留一联,另一联由使用部门交给园区部办理废旧资产变卖。对无变卖价值的,由使用部门直接处理,无需再行上报。 3.报废固定资产处理流程: (1)合肥市内 合肥市内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统一由公司园区部处理。园区部凭《资产报废单》,建立台账,根据市场行情,寻找合适买家。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园区部

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2)外地(含肥东、肥西): 合肥市以外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由负责该片区的业务经理凭《资产报废单》,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寻找合适途径变卖报废资产。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业务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4.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相关要求: (1)公司财务部稽核员对报废固定资产变卖负有监督审核的责任。 (2)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进行市场行情调查或“价比三家”,使公司残余资产价值最大化。 (3)变卖所得的现金,必须尽快(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上缴到财务部。 (4)财务部稽核时如发现报废固定资产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当时市价的,有权提请公司相关领导对变卖资产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5)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异常报废的,使用部门须追查直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追查不到的损失,根据情况由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及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 本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元通企业集团总经办。 合肥元通纺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26日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的处理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的处理 车间设备维修费,新规定计入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制造费用。 原因:将生产车间发生的修理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是基于修理费应该费用化;如果按原制度计入制造费用,则计入了存货,进行了资本化。 相关变化 老准则规定,生产车间(部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入“制造费用”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专设销售机构固定资产修理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科目。 新准则规定,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明确指出: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制造费用”科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费用项目是生产车间的机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无固定资产修理费项目。 修理费的核算 一、日常修理费(中小修理费)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摘自《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摘自《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修理费用支出,一般是指为了恢复固定资产原状或维持其原有效能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周期性的修理;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部拆卸、更换部分主要部件、配件;对窑、炉进行岁修或定期大修;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检修和局部翻修等支出,均可作为企业当期费用列支。 (摘自《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1986]331号)本文件已经失效,但是可以参考) 二、大修理费(更新改造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

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范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链条的各环节管理流程,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的的资产价值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硬件维护和实物量的管理;支撑服务部负责总部信息系统的维护,并为总部办公设备维修提供技术支撑;各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落实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跟踪及更新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和管理责任人;员工负责个人所用设备的的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 二、配备流程 针对分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按部门领取,由部门资产管理员统一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附件二),获批后配发给个人,并做好资产登记工作。 (一)新员工入职,需人力资源专员在固定资产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后为其申请相应办公设备。 (二)直营店、卖场固定资产领用时,经办人需在固定资产申请单上备注批复文件号以作参考,并详细备注资产使用人、责任人和使用地点。 三、日常管理 各部门均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

”的原则,负责从专业、技术角度进行本部门各类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一)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手工台账,跟踪和更新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和相关责任人,地市直供中心和自有卖场的固定资产由市场部负责统一管理,每个地市营销中心建立自己的固定资产台账,卖场和直营店固定资产由地市城市经理负责。 (二)办公设备的相关信息以财务部固定资产卡片为准,如部门内人员工作或职责发生变动时需严格履行交接或调拨手续,确保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同时以部门为单位将交接表(附件二)或随同实物(个人使用计算机)交回综合部资产管理员。最后,由综合部按季度将资产变更信息汇总报给财务部变更卡片。 (三)办公设备应专人专用,未经允许,严禁员工个人之间私自长期调换使用所配办公设备。 (四)员工所用办公设备因故遗失,使用人应按资产净值(由财务部确定金额)赔偿后,公司才可为其重新配备。 (五)如因客观原因等导致办公场所、厅店撤销,所属部门、当地城市经理或厅店管理人员应提前向综合部报备,由综合部监盘所属资产,并牵头完成资产后续处理事宜。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一)员工应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和维护办公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常规性的杀毒保养。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外接设备和程序软件,不得擅自拆、装、更换配件或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否则,引发

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讲解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一节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企业科学管理和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评估固资产的整体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

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例如,发电设备按其预计发电量估计使用寿命,汽车或飞机等按其预计行驶里程估计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意味着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也属于后续计量,相关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中予以规范。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主讲老师 佟志强 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 贷:银行存款等 (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2021年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但能长时间或可以重复使用的物品)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购入 购入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工具、工位器具等),由服务部提出申请;精品部用的由精品部提出申请。 购入试乘试驾用车,由销售部提出申请; 购入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其它部门使用的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也由行政部统一提出申请); 经履行程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或人员采购(原则上由管理部门采购)。 二、管理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采购后,由使用部门或人员签字领用。 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由财务部门管理。 低值易耗品的价值管理,生产用的由服务部建备查账管理,非生产用的由行政部建备查账管理。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管理。 三、报废

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已不能使用,也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修复成本超过原值50%),可以报废。 报废程序: 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资产价值管理部门,由资产价值管理部门组织资产使用部门或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由鉴定部门或专家签字,送交资产价值管理部门销账。 四、报废资产的处置 报废资产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及时移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回收并统一处置,报废资产应保持原有状态,未经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拆卸零部件。 报废资产实行先利用,后处置的原则,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 报废资产处置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回收的残值金额(变现金额扣除处置费用)全部上交财务部。 报废物资应持出门证出门。

固定资产损坏及赔偿文件

固定资产损坏及丢失赔偿处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增强企业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避免损坏和丢失,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丢失及损毁的赔偿处理。 三、资产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3.1资产损坏: 由于自然灾害、正常损耗或员工操作、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资产功能缺失不能使用的,即为资产损坏。 3.2 资产损坏处理步骤: 固定资产一旦发生损坏事故,员工应该及时报告部门资产管理员和归口部门相关人员; 归口部门收到资产损坏信息后,应当及时对资产损坏情况做出技术鉴定,对于紧密、贵重的仪器设备,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仪器设备的损坏进行认定; 损坏固定资产的当事人出具书面报告,写明经过,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和赔偿意见,经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审核,确认赔偿决定; 部门提交固定资产维修电子流,部门主管和对应费用权签人审批,如资产账面价值大于两万元则需提交总裁审批; 资产管理部确认损坏资产的维修电子流审批情况,归档《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审批表》,并将相关单据复印件提供给财务资产会计做账务处理。 财务部在收到电子流审批结果及《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审批表》并对责任主体赔偿金额进行确认和收回。 驻外机构资产发生损坏时,应该及时通知驻外机构资产管理员,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相关电子流,通过审批后才允许进行维修;维修尽量在当地完成,非特殊情况不允许送回总部维修。员工进行资产维修时对供应商的选择应该在采购专员指导下完成,最终供应商的确认,也必须由采购专员确认,否则不给予报销。 3.2资产损坏维修费用承担说明:

政府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财会[2016]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通常情况下,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第六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七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同时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第八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维修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维修报废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使我司固定资产正常运转,充分利用。节约公司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范围 固定资产一般指价值较高的一些物品,有维修和报废的价值,目前我司的固定资产包括:单价500元以上的IT设备和电器、仓库叉车、液压车、公司车辆、其他大型资产。 二、固定资产维修细则 (一)、资产维修申请人填写《维修申请单》,交至综合部。(二)、综合部资产专员根据资产维修信息,寻找多家维修商先进行询价,然后结合价格并考虑相关费用,择优进行维修。 (三)、综合部将维修完成的资产交给维修申请部门,并拿着维修凭证和发票去财务中心报销。 (四)、同时对于这次维修,综合部应当记录在案。 三、固定资产报废细则 (一)、如固定资产出现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2.无使用价值。 3.无法维修或者维修成本太高不如置换新的。 4.其他报废原因。 (二)、报废方式:

公司各部门出现资产报废的情形,应当书面报告至综合部资产专员处。综合部经过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应当予以报废。 对于应当予以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方式有两种: 1.可由公司员工出资购买,该固定资产归于员工个人,费用上缴财务。具体物品价格,由资产所属部门会同综合部一起定价,并上报总经办确定价格。 2.综合部联系相应的资产回收商,对固定资产进行变卖。变卖资金由资产专员登记后上缴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生效并执行。 (二)本办法会随着公司的发展而对内容进行不断的完善。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2017年6月21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准则)

广东**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本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金额在2000元以下,但公司认为有控管必要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固定资产中办公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运输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运输部,除此之外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动力设备部。 2、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3、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3.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3.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改制设立时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值计价。 2、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3、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5、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制度 1

1 内容与范围 1.1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 1.3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 2 报废资产涵盖范围 2.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2.2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2.3其它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 3.1设备类: 3.1.1设备在生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 3.1.2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 3.1.3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利用的闲置设备。 3.2不动产类:

3.2.1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 3.2.3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3其它类:视具体情况而定 4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 4.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4.1.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4.3其它类:软件系统等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1】 为规范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特指: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房屋建筑物、车辆、图书等固定资产的报废按其它规定执行。 第一条固定资产报废原则 (一)各单位应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对能维修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尽量维修使用,不作报废处理。 (二)各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原则上采用集中办理方式,每学期组织一次。 (三)帐、卡、物相符的固定资产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范围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仪器设备报废手续: (一)已超过耐用期,无使用价值的; (二)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机型已淘汰的; (三)设备长期失修,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的; (四)主要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达到重新购置设备费的50%及以上的; (五)损坏、丢失并已赔偿的。 第三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 请表,并进行技术鉴定。

(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批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三)单价在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核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四)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后,根据设备使用方向,报使用单位分管院领导会签,并由主管资产与设备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五)对按规定须由教育厅审批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六)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将批准报废的 固定资产搬运至指定仓库,并确保其完整。 (七)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和使用单位分别办理资产帐目核销。 (八)凡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应按《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四条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 (一)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建立报废清册。 (二)对部分完好,可以使用的零配件应尽量拆下,作为教学、科研或行政配件使用,并建立备查帐。 (三)对没有再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报分管院长批准后,会同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按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四)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部 门,纳入预算内管理,用于固定资产购置或维修等。 第五条本规定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与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性支出的区别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与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性支出的区别一、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 什么是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为恢复固定资产的性能,对其进行大部分或全部的修理。当大修理费用没有采用预提的办法,并且支出较大,收益期超过一年的大修理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核算 固定资产大修理是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局部更新,如对房屋、建筑物进行翻修等。其特点是:修理范围大、间隔时间长、修理次数少、一次的修理费用大。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一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大修理完工后,再将其结转到有关科目。由于大修理支出的发生不均衡,为了均衡成本负担,公司可以采用费用摊销或费用预提的方法。(1)支付大修理费用时借:在建工程 贷:相关科目 (2)大修理完工时,将修理费用分期摊销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

年以内的: 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大修理中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中存在的问题:(1)大修理支出不真实工作中,企业为了调增利润,减少费用,将中小修理列入大修理项中,为了调减利润,增加费用,将大修理列入小修理项目中。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2)大修理支出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划分不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通过"递延资产"科目核算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是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有的企业为了使固定资产在帐外核算,故意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记入"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3)企业大修理支出实行预提,待摊并用。企业一方面预提大修理费用,一方面在大修理发生时,又计一次成本费用或记入"递延资产",而造成重复列支,导致虚减利润逃漏了税款。 (4)随意摊销大修理费用企业大修理费用不按规定的受定期平均摊,而违反规定随意摊销,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5)大修理支出摊销帐户乱用企业为了扰乱视线,把"制造费用"帐户核算的经营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由"管理费用"帐户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第十三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第四章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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