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单位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目录
一总则 (2)
二施工管理 (3)
三计划管理 (4)
四材料设备进场、审报、审批、样品提交和封样及甲供材料/设备交接管理 (6)
五技术管理 (7)
六质量监控管理 (10)
七工期管理 (16)
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8)
九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 (21)
十政府管理部门及周边单位 (23)
十一会议制度 (24)
十二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26)
施工单位的管理细则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各承包人对发包人合同内承诺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现场管理目标,确保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是: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建筑施工的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与监理、承包人所签定的合同。
3. 本细则的现场是指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进行土建、安装、装饰、管线、园林绿化、室外工程、各专业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活动的场所。
4. 所有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同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本细则规定,认真执行本细则。本细则为发包人与各承包人签定承包合同的附件。
5. 本细则由发包人工程部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同时委托监理公司依照本细则(但不限于此细则),负责对项目的各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和监督。
6. 对于一些超出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有因此类行为引发的各项损失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 本细则自各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实施,一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8. 本细则如果与合同条款冲突或者重复,以合同为准。
9. 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各项新规定以及发包人与
承包人的合同文本,不断修改、补充及完善。
二施工管理
1. 承包人签定合同后,应及时做好施工准备,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经发包人与监理确认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内组织开工。
2.承包人进场后,三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称、现场职务、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参加与发包人、监理的见面会,向发包人、监理现场介绍各管理人员,以便今后工作上的联系接洽。
3.承包人进场后三天内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4. 承包人进场后十天内提交特殊工种名单、上岗证复印件和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员登记名单(内容包括: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家庭地址、工种)。
5. 承包人法人代表必须书面委托自已公司的项目经理全权支配本项目工程施工中的人、财、物,并在进场后三天内将委托书原件提交发包人和监理。
6. 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因故暂离工地,需经发包人同意,暂离超过24小时,应指定代替本人职务的代表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按无故离岗处理。
7. 承包人的所有文件资料,除了应发包人要求送有关单位外,都必须报送发包人。
8. 承包人的项目部经理,如不能主动、积极完成本工程有关合约条款和发包人
指令,并造成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令发包人满意者,一经发包人提出,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
9. 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漠视发包人指令,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一经发包人提出,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现场。
10.每周将定期召开由发包人或监理主持的『项目生产例会』,各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请假或由他人代替,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且不得迟到。
11.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由发包人、监理组织的工地巡视及其他有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12.施工总平面由总包(土建)单位负责,并在进场10天内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审批通过后,以施工总平面规划为依据,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总包(土建)单位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调整、补充和修改,经发包人、监理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发包人、总包(土建)单位的意见和指挥。
13.承包人如提请有关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事由,附有事由发生依据,相片资料,详列工程数量或用工量及有关计算书,经项目主管工程师签认,项目造价工程师核价,发包人工程部经理复核后签发,事由发生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请现场签证,超过七天视作自愿放弃,发包人可不予认可。
14.总包单位必须免费为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提供办公、仓储场所,并对其安全使用进行管理。
三计划管理
1. 总包单位进场后一周内将合约范围内总进度计划及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上报发包人、监理审核。
2. 承包人每周一上午10:00点前提交三周(上周、本周、下周)滚动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所使用的仪器及机械、设备、物料,有关涉及工程的突发事故及其他一切与工程有关的事项。
3. 承包人每月25日上午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提交过去一个月之工程报告(每月25日下午5:30为计划上报截止时间),含每栋楼工程进度相片以及有关工程事宜。
4. 承包人的所有进度计划,都必须遵循总进度控制计划,服从发包人的施工进度协调。
5. 承包人若未完成本周、本月计划,应立即提交调整计划,计划中必须阐述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切实可行的具体补救措施,以保证与总进度计划的节点完成日期一致。
6. 按发包人要求和工程施工需要,总包单位须提交包括机电、装修、园林、市政等其他分包商在内的分部、分项、工序交叉专项作业计划。
7.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所有进度计划,都必须遵循总进度计划,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工程部及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协调。
8. 计划的编制必须符合合约总工期及主要节点工期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发展总体进度需要对某项或某分部工程提出提前或推迟的要求,分包单位须根据发包人总体意见对总计划或月度计划进行调整以利于发包人对项目工程总体进度的安排.
9. 总包单位应将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纳入日常管理的工作中,总工期及主要节点工期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施工不力)而得到顺延,总包单位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工期和质量全权负责。
四.材料设备进场、审报、审批、样品提交和封样及甲供材料/
设备交接管理
1. 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在保证正常工程需要的前提下,按发包人和工程要求在30天内提交所有设备/材料呈报计划。
2. 按发包人批准后的呈报计划,提交设备/材料样品及资料,供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审核。
3. 经审核通过的样品实物进行“封样”,存于发包人“样板间”。
4. 材料/设备进场后,经监理、发包人对照“封样”材料检查验收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仓库。同时提交进场材料/设备合格证、材质证明等资料,不合格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及时清退出现场。
5. 经监理、发包人检查验收而进入现场的材料,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私自运出现场或更换。
6. 未经监理、发包人检查验收而进入现场的材料,监理、发包人有权令其限时退出现场,费用自负。
7. 对于发包人、监理在工程中对乙供材料质量提出异议,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材料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相关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负责;如不合格,承包方必须将该材料进行退场处理并对已使用部分进行彻底处理避免工程存在隐患,同时支付相关复验费用。
8. 甲供材料/设备的交接按下列程序执行:
1)承包人须提前30天书面呈报甲供材料进场报告。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发包人将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相关承包人。
2)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当场按封样标准验收甲供材料、
设备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及数量,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3)承包人同时接收随甲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产品使用和维修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4)若承包人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外观质量、性能等提出异议,应在两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5)承包人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甲供材料/设备的完整无损和正常使用。非发包人原因而引发的甲供材料/设备损坏,应由接收单位负责。
五技术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制度
1) 承包人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编制单位的技术、质量、计划、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工前十天报送发包人、监理审定。发包人、监理所提出的问题,编制单位应及时修改,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七天内报送发包人、监理重新审定。2)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发包人、监理审定同意,承包人擅自组织施工实施,发包人、监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工期、费用)等概由承包人自负。
3) 重要或特殊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如: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外脚手架、模板工程、冬季施工、门窗安装及防渗漏质量通病防治等方案(措施),并要求提供外墙保温、外贴石材、门窗周边处理、屋面防水等节点、详图或工艺做法方案,报发包人、监理审定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图纸会审制度:
1) 图纸会审前,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自审,所提疑点
和意见,由技术负责人汇总核对后报发包人和监理。
2) 各单位图纸自审后,发包人设计管理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
3) 图纸会审中提出问题及处理意见由承包人详细记录,汇总整理成正式文件(图纸会审纪要),由发包人、监理、设计、施工等与会各方会签盖章。
4) 图纸会审纪要可作为施工图纸的补充。
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 设计单位需要施工图修改的,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补充图,经发包人总工室、工程部同意分发各相关监理、承包人。
2) 发包人提出设计修改,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补充图,由发包人总工室、工程部同意后,分发各相关监理、承包人。
3) 承包人提出施工图修改,由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统一办理技术核定单,经发包人、设计、监理会签后,作为设计图纸的一部分。
4) 办理技术核定单流程: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核定内容,监理工程师会签,发包人工程部工程师核对,总工室和设计单位会签,发包人主管领导会签后发承包人执行。
四.工程验收制度:
1) 按规定需进行隐蔽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提前1天(至少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相关人员。
2) 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工程质量自检评定结果,主体结构钢筋工程还需提供钢材质量证明,复试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报告。
3) 混凝土悬挑构件钢筋工程,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专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顺序:先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工长)、质检员、技术员、班组长自检,经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主管工程师验收,经验收合格,办理隐蔽验收记录,可进行下道工序。
5) 验收过程中,监理及发包人提出的问题,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验收记录,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未整改完成私自进入下一道工序等同于未报验进入下道工序罚款5000元。若出现安全、质量隐患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于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处罚。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事实的处于10万元以上的处罚。
6) 地基验槽及桩基验收,先由承包人技术部门自查合格后,通知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地基验槽记录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单。
7)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先由承包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质量部门检查评定,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通知发包人、监理、设计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质量标准,办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8) 工程竣工验收,先由承包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质量部门预验,检查相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工程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验合格后书面通知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办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9) 分项工程验收,先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负责人、质量员、班组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和发包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记录。
五.日常技术管理:
1) 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应按规范规定和试块制作计划完成,如遗漏或少做,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并承担可能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2) 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复试取样组数按规范规定,如遗漏或少做,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并承担可能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 对试件、试块等经检测试验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尽快报处理方案,送监理和发包人审批,不得擅自处理。
4) 承包人绘制翻样图,钢筋配料单,由总包方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施工前报送监理审阅。
5) 按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承包人的深化图纸,计算书等必须报送发包人、监理审阅,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6) 现场各专业的施工记录、测试记录及试验记录等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盖章,方可有效,否则发包人不予接受。
7) 总包承包人进场后,原工程轴线控制桩、引进现场水准点高程,会同监理、桩基承包人共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统一由总包承包人保护管理。
8) 承包人进场后,各承包人现场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细则以书面形式报送发包人、监理备案。
9) 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不得擅自代换,确需代换必须办理技术核定单,经发包人、监理,设计核定同意后,方可代换。同时报发包人重新核定价格。
六质量监控管理
一.质量监控的规章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将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内容向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交底;对重要施工节点和重要部位,必须有书面的施工技术方案,并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认可。
2.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有合格证,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
2)涉及安全、使用功能及特殊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前,承包人应把供应商相关资料报项目发展部审核,并会同监理实地考察,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采购,否则不予认可。
3)对于发包人、监理在工程中对乙供材料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材料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相关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负责;如不合格,乙方必须将该材料进行退场处理并对已使用部分进行彻底处理避免工程存在隐患,同时支付相关复验费用。
4)按规定需复试的材料必须有复试报告.水泥、钢材需批量进场,每次进场的数量、种类、规格等资料承包人需书面报监理,并有监理见证员在场取样,送试验室复测。
3. 施工挂牌制度:钢筋、砼、模板、砌筑、抹灰等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实行挂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档案保存。
4. 施工过程三检制度: 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自检要作文字记录。
5. 质量否决制度:监理、发包人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返工,并追究承包人有关人员责任,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和工期损失。
6. “样板引路”和“封样”制度:
1)承包人主要的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做出样板。经监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主要施工材料,必须按计划提交实物样品,实样经监理
工程师、发包人批准后进行“封样”,以备进料时比较,对照。
3)承包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划分施工责任区,并挂牌。
7. “场地移交”制度:各专业承包人之间的工序搭接,按“场地移交”原则,在各承包人相关人员见证下,办理书面工序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引发的返工费用,由后道工序分包单位负责。对于重要工序和分部应由监理、发包人见证下,办理交接手续。
8.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文件是保证质量的有力手段,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材料试验记录、砼及砂浆的级配单、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质保资料均需专人保管,并随时作好目录索引登记备查。
9. 每周现场质量巡视制度:由发包人带队,监理及承包人项目经理、质量员必须参加到现场对质量进行巡视,并出具书面巡视纪要。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回复。
10.成品保护制度:
1)本着“谁施工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但不能免除总包单位对成品及半成品进行看管和保护的责任。当一方承包人施工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移交给另一承包人后,其成品保护便由接手单位负责。
2)因各分包方单位施工偏差而造成其它工程的返工\返修,其费用由偏差方分包单位负责,发包人有权在未得到分包单位书面确定的前提下从分包单位粮单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1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1)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向监理、发包人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2)发生严重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严格执行,造成社会影响较大、被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发包人方保留索赔和其它司法权利。
12.沉降观测及轴线、垂直度,标高的复测:(沉降观测是总包负责还是甲方负责)1)要有称职的专业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具备工程师以上的职称。
2)配备必须的测量仪器,严格执行仪器保管和仪器检验制度,确保仪器的完好和精度,不致因仪器问题而产生测量误差,导致重大质量事故。
3)严格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立和保护好沉降观测点,标高起始点,轴线控制点。4)各种测量结果,须报监理、发包人,并经复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建立各种测量成果台帐。沉降观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层一次,主体封顶后,沉降观测每1个月不少于一次,竣工交付前再测一次。轴线及标高复测在结构施工中需每层复测。
13.质量技术细则
1)为创建“无渗漏工程”,应编制防渗漏专项方案,做好中间环节验收;通过楼面板的管道洞口应确保做好二次封堵,通过屋面板和天沟的管道必须做好止水预埋工作。
2)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处理过程一定要严格,于吊板补洞完成后进行一次洞口周边的24小时蓄水试验,于防水工序完成后进行整个厨卫间的24小时蓄水试验,露台、阳台、砼天沟等也须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经发包人方、监理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屋面砼浇筑要有专门的措施和方案,确保砼的密实性使结构能够具备自防水性
能。
4)防水卷材铺贴应保证搭接和延伸长度,注意压边密实,并按规范、图集和设计要求在阴阳转角、凸出部位,天沟等处加设附加层。
5)门窗安装时做到横平竖直,对角线无误;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严格按要求用发泡剂填嵌饱满;密封胶的质量和施打应符合要求;粉刷门窗洞口应符合要求;玻璃、窗扇、五金配件均应按规定加工、制作、安装;关键工序应保证使用熟练工操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各工序完工后要严格执行自检,及时报验。在门窗周边所有工序完成后要进行每栋窗做喷淋水试验(由总包负责喷水)。
6)外窗内外窗台必须满足一定高差,同时内窗台应适当考虑窗台装修尺寸,但必须做到结构层“内高外低”。
7)为有效控制楼面板的厚度及每层净高,地面找平时,四面墙壁必须弹出上下控制线,水平线必须横平竖直。不得增加找平厚度,必须保证层高。
8)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空调、通风等设施或设备安装前,按照设计进行核对。安装施工必须服从总包安排、管理,按设计预留孔洞、预埋件、预埋线管或切割线槽,并认真进行复核,未经同意不得对楼板、墙板、梁柱等随意开槽、开凿洞孔及切割结构钢筋,严禁横向开槽。
9)为防止楼面板裂缝的产生,楼面结构层施工时应严格控制以下几个重要环节:a. 模板与支撑应保证足够的数量以满足施工周转;使用的支撑要有一定刚度(应全部采用钢管支撑),上下支撑基本重合在同一垂直线上。
b. 支撑间必须设置水平连接,并设置剪刀撑;底层支撑基础必须夯实,严禁悬空支撑,支撑垫板宽度≥20cm,厚度≥5cm;模板支撑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执行。
c. 砼养护必须严格按现行规范执行,严格控制7-14天的养护时间,并填写浇水养护记录,冬期施工要有保温防护措施。模板必须经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拆除。
d. 钢筋绑扎时,为保证保护层有效高度,应架设小马凳,宜采用成品定型马凳;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钢筋。
e. 浇筑砼前,必须由总包方技术负责人签发砼浇筑令,报监理签发认可后方可浇筑。砼浇筑时,必须安排钢筋工、木工、现场电工日夜跟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浇筑质量。
f. 为避免由于管线预埋对局部钢筋砼强度的削弱,必须将预埋管线固定在受拉区或板的中间位置,禁止放置在受压区,避免集中摆放,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固定。
g. 下一道工序施工上料,须限制在砼浇筑后有足够强度进行。材料的下卸点,应在墙体的轴线附近,而后进行分散。使用塔吊上料要落在每层料转平台上,楼面板严禁集中堆放材料(尤其是大开间的中央部位)。
h. 砼试块应按规定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做好养护工作及日平均气温记录。10)外墙装饰时,首先做好外墙面孔洞修补及整形,并经验收合格。做好垂直度和平整度、灰饼厚度的控制,保证外墙大角的上下通线、上下间距的统一,并做好门窗洞口及装饰线条“三线”控制,及时调整偏差,保证上下水平通线且进出一致。对结构偏差大的部位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制定处理方案,经设计、建设单位及监理认可后再作处理。
11)内外装饰施工要求精细,做到平整、横平竖直、线条平顺、进出一致;表面光洁,无色差;外墙滴水条平顺统一,内外装饰要求达到合格的评定标准。
12)一层地坪施工前,必须对回填土的夯实度做环刀取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免因沉降引起地坪开裂现象。如检测不合格,分包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来处理,费用自负(如果首层有回填的情况下)。
13)保温及饰面块料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须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4)外墙涂料施工要求基层平整、清洁,面层完成后光照无明显痕迹,色泽均匀。15)室内顶棚无粉刷工艺(顶棚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本条仅为无具体做法时参考):如顶板砼质量非常好的情况下,经监理、发包人主管工程师同意后,可考虑仅对局部毛槎进行处理。
要求:①模板的标高要严格控制。
②顶棚弹水平线,打凿、打磨修理平整。
③批嵌要求顺光方向统一批嵌,严禁乱批,完成表面平整、不露底。
④要求先做样板,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6)施工现场进行集中搅拌作业,计量设备、配合比标牌应齐全,施工时砂浆、砼的计量要准确。
1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总分包方按要求书面报告工程部落实回访、保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当提出返修要求,总分包方应及时安排返修,不得延误,所有保修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要时,发包人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施工,所有费用由总分包方承担,同时不免除后续保修责任。单位工程质量由总分包方项目部责任人终身负责。
七工期管理
1. 本工程总工期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执行。
2. 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前提下加强内部管理,科学调度内部资源,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项目施工。
3. 以合同或计划工期为目标,施工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施工组织过程中必须周密计划,统筹考虑资金、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的安排。施工过程中,每阶段实际进度要与计划工期基本吻合。总分包方要合理组织施工,协调各工种,充分利用工作面安排劳力,进行分段流水或交叉施工。
4.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必须依据经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编制单体、区段的阶段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按照要求编制周、月、季度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发包人审批备案。
5. 对未按计划完成的节点工程,总分包方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在征得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调整进度计划,但原则不得影响最终的交工时间。
6. 模板、钢管等周转材料的投入必须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总工期。
7. 在有施工作业面前提下,不得无理闲置工作面,要合理地安排好工作面,以保障工序中分部分项工程有足够的工期。
8. 主承包单位必须合理协调各承包人的交叉施工,务必充分利用所有工作面,保证整个施工现场施工紧张、合理有序的进行。同时各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总承包单位的整体协调,不得以任何理由闲置工作面。
9. 对无理闲置工作面和连续两周完不成计划进度的承包人,发包人工程部将根据情况对其处以2000元—5000元/每次的罚款,如按合同或计划约定完成最终总工期后,此部分处罚的款项可酌情予以返还。
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全施工目标:
本工地安全目标:各承包人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内,最终评定应达到郑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地。
二.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1. 承包人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
2.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无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者,将对个人违规和项目总包单位的监管不力同时加以罚款,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3. 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4. 特殊技术安全部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和经济处罚。
5. 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井架)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后方可装拆,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拆除、加节;设备应报专业检测中心检验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定机、定人;塔吊作业时必须配备一名驾驶、两名指挥(持证上岗),吊装作业必须设置吊装区域。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必须持相关资料及建设机械登记表向设备安装检测机构进行登记。
6. 对于外脚手架搭拆及日常维护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过监理公司审
定后严格实施,并根据国家及地市有关规定,对于日常维护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
7. 主分包方须安排专人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确保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设备保养要有计划及保养记录。
8. 电箱防雨棚、井架防护门、临边洞口及脚手架防护、钢丝绳过路保护、电梯井防护门、井架操作室、乙炔、氧气瓶存放笼、电焊机、消防设置架、塔吊专用吊篮等安全设施,应按规定的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制作。
9. 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严禁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购置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电缆、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网、漏电开关、限位装置、保险装置、活动房等安防用品,必须具备如下资料:①出厂合格证;②产品许可证;③允许销售证书;④郑州市安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报告。
10.开工前,总包方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所有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同时考虑到现场其他分包的用电。要求现场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每天巡检并做好记录,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11.工地防火按市建委、市消防大队、市劳动局等颁发的有关规定施工;分包商不得在现场焚烧杂物、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12.由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主要领导、专职安全员)参加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并出书面通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和回复。
13.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造成社会影响较大或被媒体曝光的,发包人方保留一切索赔及其它的司法权利。
三.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 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 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50—100元/处 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 导致砼鼓凸 50—100元/处 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 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 50—100元/处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24小时内补发手续,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七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以书面方
目录 一、合同管理办法: (2)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3) 三、工期及进度控制办法 (5)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8) 1、总则 (8) 2、管理机构与责任 (9) 3、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10) 4、安全风险与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措施 (11) 5、监督检查 (12) 6、工程事故处理 (13) 五、其他有关说明 (13)
一、合同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合同签认程序,使现场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2、合同草案应由甲方起草,经双方共同讨论通过后先由乙方签字盖章。 3、工程中由总包单位自行分包工程,分包前应先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 4、合同签署及审批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周密考虑及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合同签订后,甲方留存一份原件,财务部、经办部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经办部门提供复印件。 5、合同内容应尽量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充分体现公司价值取向。 6、工程类合同执行过程及完毕后,投资预算部门应持合同相关文件报财务部门备案。当经济合同签订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应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备忘。 7、工程材料、设备定货前应经甲方考察评比后签字确认方可购买使用。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以上内容施工单位进场后应逐一检查。 3、甲方在施工现场担任施工总协调和总管理基础上,依托监理公司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采取“双控”,认真检查监理、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形成逐级控制的完整管理链。监理公司作为施工质量的监控单位,其人员配置必须符合监理合同中的要求。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4、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
贵州省金沙县源石大桥危桥改造抢险工程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编制: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审批: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贵州省金沙县源石大桥危桥改造抢险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得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得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得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与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得申请资料,报工程施工监理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与“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监理单位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七天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得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得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得节点工期目标,并交监理公司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得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得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得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地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得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合同中约定得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得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要人员,并持证上岗。各管理人员及数量经监理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限没有到位,对施工单位按200元/人/天处罚,并限期到位。 2、施工单位得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质量、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得,由监理单位提出责令施工单位7天内调整人员。 3、施工单位编制得各项方案与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得,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无交底记录得,每次每项罚款2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罚款2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4、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必须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得,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返工整改,返工期间产生得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得,每发生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6、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问题首次警告不改正得,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7、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得施工方案施工,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返工整改。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得,每发生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保留对不称职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得权力。 8、对于监理单位下发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由项目经理
文件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范围及费用管理 (3) 第三章施工管理 (5)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6) 第五章附则 (6) 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得: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与 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与财产得安全,保障工程项 目得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参与工程施工得外协单位及劳 务人员。 三、职责:总部办公室就是公司工程项目得管理部门,工程部 就是工程项目得具体实施部门。在没有聘请专职工程监理与跟踪 审计情况下,现场管理责任人履行工程(维修)监理职能。
第二章范围及费用管理 一、零星维修类外协: (一)施工得范围: 1、建筑类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建筑类得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设备设施,、排水沟盖等局部维修; 2、水电维修范围:办公室、门店及其它房屋设施得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景灯维护、维修; 3、排污疏通维护、维修范围: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修;渍水设备维护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4、本办法维修范围不包括信息化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车辆得维修; 5、以上维修内容如在质保期内,由相关承保单位维修,本办法适用质保期以外得。 (二)费用管理: 1、各子公司、门店如有维修事项,须先填写《派工单》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对接工程部进行维修; 2、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3、维修费用在500元至2000元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4、维修费用金额在2000元以上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复核,董事长审批; 5、如决算金额增加,超过审批权限,需由相关审批权限人重新审批并签字认可。 二、工程类外协: (一)施工范围: 除零星维修外得,涉及到房屋得维修、装修及改造,设备得安装、更换、维修等工程项目。 (二)资质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与施工范围相符);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 法正式版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的预防控制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承包本商的所有施工单位。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对施工单位建设督查工作组: 安全部经理:范 安全部副经理:潘沈 成员:宗王 (二)领导组的职责: 1、组长的职责: (1)对施工单位建设督查工作领导组组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作业总工、相关人员对在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作定期、定时、或其他形式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作业的行为立即纠正、教育帮助或处罚,严重时停工整顿,以会议形式使应受
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根据已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现行的规范规定,主要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造价控制、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管理。 利用合同条款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规范管理,有效控制,以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工作自主性和积极性,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 1、组织管理: 1.1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应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 1.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1.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注重其现场管理能力。 2、质量管理: (一)、质量预控 2.1项目施工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核批准;坚持“方案先行,样板引路”的制度,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对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工程管理部确认后,按方案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与现场实际情况相悖,则首先予以制止并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情节严重的予以停工并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2施工过程程序应遵循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2.3工序交接、工序验收、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技术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2.4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 2.5相关施工设备机具进场时,必须上报设备材料进场报验,若发现偷瞒漏报现象,则按相关规定视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经济处罚、停工、返工等处罚措施。施工单位单位在分包方进场后,应及时向分包方传达所要求质量计划,同时分包方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等。 2.6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向分包方下达交底及质量要求,分包方根据施工单位要求并通过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等要求,及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2.7施工单位向下下达的技术交底要确实起到作业指导书的作用,交底中应明确工艺流程、机具、材料、质量要求、注意事项、交叉配合、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内容。 2.8严格材料控制,所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都必须满足要求。我们对建筑材料要严把“四关”,即采购关、运输保管关、检测关和使用关。 (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管控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合同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调。但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施工建设周期长、一次性成型的特 点,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在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中,宜从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三个方面开展工对施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的目管理工作: 一、招投标阶段的管理 招投标阶段,宜从以下几点对施工单位进行甄选,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资质要求、单位信誉良好、有经验、有实力的施工合作单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对施工单位的投标资质审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筛选出符合拟建工程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作为拟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 2、对符合项目建设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业绩考察 对施工单位的业绩考察,重点是考察经筛选符合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的近五年内的项目业绩以及与拟建设项目的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情况。 3、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察 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察,重点是考察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施工主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的工作阅历,完成同类工程的项目管理经验及对拟投标项目的管理措施或管理建议; 4、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或已完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项目管理人员考察;重点考察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主工长、质检员、安全员。考察的方式可以通过随行项目考察,与对方交流的或听取对方的讲解的方式进行; (2)、项目外业施工质量考察;重点考察其在建项目的“五牌一图”、安全
A.0.4 云龙区工业园三期定销安置房E地块工程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为提高项目工程管理水平,规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行为,真正把本工程建设好、服务好,确保本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前期资料提供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 1、在工程建设前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申报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以及 2、施工单位进场后需要把相关资质证明和质保体系以及相关仪器的标定证书等行为资料报监理备案。 3、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报监理审核通过,该部分费用不得另作他用。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建全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交底,并留有相关记录,同时施工单位每周应组织一次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安全文明现状检查、评估;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检查各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后复查情况以及检查评估情况详细上报监理备案。 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要求,对照自身工程情况,在施工前将“危 重机械、设备一览表”报监理审核;同时应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时间,准时完成报审和备案工作,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需提前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论证工作。 7、项目监理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整改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批,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者阳奉阴违不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的,监理将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文的要求,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确保各施工单位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充分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生产组织、管理与矿部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我矿全面完成2007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根据我矿生产建设的现状和外委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矿从事井下施工的外委单位。运营管理部代表矿方行使对外委单位的管理职权。 第三条外委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各级人员工作责任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等报送矿安全环保部、运营管理部,审核合格并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四条外委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好班前会,并作好会议记录。在生产中遇到问题和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新增加人员,必须到安全环保部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外委单位每天必须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生产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第六条外委单位每月必须参加运营管理部组织的生产计划会,并按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本单位的生产,确保完成作业计划。外委单位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矿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矿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
第七条矿方责任范围 1、架设距离采掘作业面100米范围之外的风、水管路及照明、动力线缆。 2、架设采场充填前的泄水笼和充填管路。 3、架设采场内的钢制溜井及钢制通风人行井。 4、提供100米范围以外有轨运输巷道铺设轨道时所需材料,外围单位负责安装。工程结束后,外围单位负责免费拆卸道轨,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5、按计划价为外委单位提供采掘工程因安全需要支护的材料(锚杆、锚网、圆木等),每月按实际验收支护量结算。结算单价: 1.5米锚杆,33元/根;1.8米锚杆,36元/根;锚网,27元/平方米;4米坑木,748元/立方米;6米坑木,948元/立方米。 6、提供具备电、暖条件的员工宿舍。 第八条外委单位责任范围 1、采场验收结束后,无特殊要求时,48小时内必须封堵好采场板墙,须做到充填时不跑浆。 2、承担采掘工程所用的周转材料。 3、承担局部通风、排水设施、设备及材料。 4、承担凿岩、爆破使用的一切材料费用。 5、严格按设计施工,按时完成矿方下达的采掘生产计划。 6、采掘过程中购买的轻轨、枕木、风管、水管,25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必须到运营管理部进行登记,否则将视为矿方的材料。 7、构筑采场假底、巷道支护所用的钢筋、水泥等物资从物资装备公司分部领出后,必须马上运到井下作业地点。
贵州汉泰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为使我司各建设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开展,结合我司对各项目形象进度等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一、施工单位实施本项目由我司总工办、工程部全过程管理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并由监理单位督促实施监理管理。 二、在招标签定合同阶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条件分析。项目投标活动及签订施工合同的策略、项目管理目标和项目组织结构、项目质量目标、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 三、在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包括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经济指示分析。 四、在项目实施前,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要求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目标质量计划控制、项目安全控制和项目成本控制。 1、项目进度计划控制:包括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通过编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同时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施工进度计划要常检查和及时调整。 2、项目质量计划控制: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实现项目质量计划,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确定施工安全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目标保证计划,项目安全计划的实施,项目安全计划的验证,持续改进,安全检查。 4、项目成本控制:项目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实施成本计划,进行成本核算,成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 外委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及外来人员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矿山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范围内承包建筑安装、土建施工及井下采掘、运输、维修等工程的所有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承揽石人沟铁矿各种工程的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的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外委施工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和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石人沟铁矿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及工作程序要求 第五条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遵守以下规定: (一)安全风险保证金用于安全违章、安全隐患罚款等事项,依据工程性质、工程量和风险程度确定缴纳标准为10万元~50万元。安全风险保证金由施工队伍在工程合同签订前向公司财务处缴纳,财务处出具交纳证明作为办理安全资质备案证书的要件之一。 (二)我矿另行对施工队伍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收取标准一般不超过5万元,交我矿财务科保管。 (三)安全风险保证金用于安全违章、安全隐患罚款等事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由施工单位另行担负。 (四)施工单位不再从事施工活动时,安全环保处出具证明,风险抵押金结余部分由财务处或财务科全部返还施工队伍。
关于施工单位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公司 2014年8月19日 目录 施工单位的管理细则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各施工单位对业主合同内承诺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现场管理目标,确保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是:国家、河南省及济源市有关建筑施工的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业主与监理、施工单位所签定的合同。 3. 本细则的现场是指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进行土建、安装、装饰、管线、园林绿化、室外工程、各专业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活动的场所。 4. 所有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河南省及济源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同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本细则规定,认真执行本细则。本细则为业主与各施工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的附件。 5. 本细则由项目规划建设部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同时委托监理公司依照本细则(但不限于此细则),负责对项目的各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和监督。 6. 对于一些超出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有因此类行为引发的各项损失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 本细则自各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实施,一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8. 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国家、河南省及济源市各项新规定以及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文本,不断修改、补充及完善。 二施工管理
9. 施工单位签定合同后,应及时做好施工准备,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 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经业主与监理确认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在规定的开 工日期内组织开工。 10. 施工单位进场后,三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称、现场职务、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应及时组 织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参加与业主、监理的见面会,向业主、监理现场介绍各 管理人员,以便今后工作上的联系接洽。 11. 施工单位进场后三天内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2. 施工单位进场后十天内提交特殊工种名单、上岗证复印件和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员登记名单(内容包括: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家庭 地址、工种)。 13.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必须书面委托自已公司的项目经理全权支配本 项目工程施工中的人、财、物,并在进场后三天内将委托书原件提交业主和 监理。 14.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因故暂离工地,需经业主同意,暂离超过24小时,应指定代替本人职务的代表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业主,否则按无故离岗 处理。 15. 施工单位的所有文件资料,除了应业主要求送有关单位外,都必须报送业主。 16. 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如不能主动、积极完成本工程有关合约条款和业主指令,并造成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令业主满意者,一 经业主提出,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
XX有限公司 XX GROUP CO.,LTD 程序文件XX/QP6.3-31 第二版 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XXXX 审核人: 批准人:
2010-3-1批准2010-3-1实施 更改状态表 XX/QP6.3-31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中外包施工单位的管理,保证外包工程顺利完成,营造安全第一、质量一流、进度保障,材料节约、文明争先的良好氛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设备安装公司所负责工程的外包施工单位。 3 主要职责 3.1项目建设处负责对外包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外包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进行监督与考核,以及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按时结算合同的结算。 3.2安环处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与考核。 3.3设备安装公司、业主单位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现场文明进行检查和管理,向安环处或项目建设处提出考核意见。 3.4总工办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外包合同(包括考核细则),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总价合同的结算,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供方评价。 3.5财务处负责根据安环处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 管理要求
4.1资质审查 4.1.1在工程招投标时,招标办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由总工办同其签订外包合同,同时与其签订外包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的协议。 4.1.2外包施工单位同总工办签订外包合同后,同安环处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向财务处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4.2施工准备 在外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由项目建设处对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和人员是否符合如下要求进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进厂施工。 4.2.1外包施工单位施工前须明确:施工管理网络机构、主要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 4.2.2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明确来源,确保安全性能可靠,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4.2.4员工上岗作业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法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4.3施工管理 4.3.1安全管理 安环处、业主单位以及其他联系外包施工单位的职能处室按照《外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规定》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电信周口分公司施工单位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进度的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管理和各合作方之间的有效配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引入各施工单位及施工队长间横向的对比和竞争,特制定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4条本考核办法的制定与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第2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我公司通信工程建设。 第3条木考核办法中的施工单位是指参与周口电信2043年移动网建设的施工单位。 第4条本考核办法坚持考核结果与工程款结算及工程量分配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组织 第5条考核维度及考核者数量:采用多维、多考核者联合考核的方式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 第6条考核关系:
第7条由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巡检,工程验收及FI常配合情况等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报送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汇总评定。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8条本考核办法的具体考核项目主要分为工作进度、工程质量规范、工程配合、整改考核、安全文明、资料审核六个部分。 第9条考核内容详见《XXXX通信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10条考核最小单元:以工程建设任务书中的单个通信工程项目或单个通信基站建设为单位,按施工质量规范、施工进度、施丄配合等环节对施一匚单位进行考核。 第11条本考核办法采用加分与扣分并存的评分制度,各单 项工程项目工程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扣分(单项工程项目考核分二单项工程项目基准分100分-该单项工程项目扣分)。各扣分项无次数限制,扣分无最低限制。加分后封顶分为100 分。
第12条考核周期:本办法以工程为单位。 第巧条考核结果的发布:监理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后, 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在工程送审前以正文的形式发送至各单位。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评定 考核结果分三个档:A:扣除分数小于20分。B:扣除分数大于20 分低于30分。C:扣除分数大于30分。 A档罚款2000元。B档在2000元的基础上(扣除分数-20)*200元。C档在4000元的基础上(扣除分数-3。)*5。0元。 第14条考核款扣除方式:考核结果公布后,相应考核款在施工单位的最近一次工程款付款中请时了以扣除,建设单位实际付款 金额=施工单位中请付款金额一该单位单项工程累计考核扣款。 第15条单位单项工程出现考核分低于7。分(含7。分)的处理办法: (1)监理单位将召开通报会,并报送给建设单位同意,由建设 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宣布对被考核单位的考核处理结果。 (2)根据情节轻重,监理单位除扣分外有权对被考核者作出警告,并报送建设单位,通报批评,停工整顿等处罚,直至中 止合同。 年度加分值,所得分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企业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 第3条释义 以下“甲方”指建设单位,“甲方项目部”指建设单位派驻本项目的现场项目部,“甲方项目经理”指建设单位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指监理公司派驻本项目的监理组,“施工单位”指 施工企业派驻本项目的现场项目部。 第二章施工单位的进场规定 第4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按时进驻施工现场。第5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3日内,施工单位需通过监理向甲方项目部办理《入场许可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甲方项目部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办理入场许可证需提供 的资料: (1)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营业执照、资质。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备案证明 (5)拟派驻现场的施工组织架构、入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通信联络表、项目经理证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所有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还。 第6条所有分包单位(无论甲分包和乙分包)进驻现场必须通过监理向甲方项目部申请办理《入场许可证》。 第7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范围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有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服从监理的管理。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第8条现场的文明管理需按照国家相关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执行,施工单位的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初审后报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将审核意见反馈监理 后监理再行审批。 第9条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责任范围为建筑外边线外延30m,工地总平布置包括必要的经硬化的施工通道、临建搭设位置、材料堆放场地等内容,场地雨 水须有组织排放,临电必须使用电缆。 第10条施工现场管理 1)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四周必须利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并设置统一样式的施 工标牌。施工围档和标牌符合第11条的规定。 2)原则上一个施工现场只能开设一个大门供人员和施工车辆出入,设立门卫。 3)工地大门内必须按第11条规定规定设置图牌。 4)库房材料的管理要规范化,除水泥、钢筋、沙石料外,所有的施工用料都要实行上架、分类摆放,水泥、钢筋、沙石的摆放要成方成垛。 5)施工现场应根据根据需要配置适量、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而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必须树立服务观念,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则 1.1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工程进度管理 2.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监理公司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编制及考核依据。 2.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应在周例会前上报,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2.2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周进度计划必须
明确下周工作安排、工程量、施工人数等。(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 3.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要人员,并持证上岗。各管理人员及数量经监理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限没有到位,对施工单位按200元/人/天处罚,并限期到位;项目经理不在除去休息日外,必须在施工现场,如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如每个月超过8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 3.2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质量、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由监理单位提出责令施工单位7天内调整人员。 3.3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方案和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无交底记录的,每次每项罚款5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罚款5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3.4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施工的,罚款500元。 3.5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3.6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问题首次警告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勘察设计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5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每月到岗
时间不少于25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甲方工程部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5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将要求相关单位更换人员。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八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