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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员工股票期权方案

某公司员工股票期权方案
某公司员工股票期权方案

XXX有限公司员工股票期权方案

一、本方案之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

1、为各重要职能岗位吸收和留住最佳人员。

2、为雇员、管理人员和顾问提供额外的激励,以及推动本公司业务的成功。本方案亦适用于股票购买权。

二、定义

“执行委员会”董事会、或根据下述第4条执行本方案的董事会下属的任

何委员会。

“准据法”普通股于其中上市或竞价交易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报价

系统中与施行股票期权方案有关的规则,以及依本方案给

予期权或股票购买之地点所属国家或法域的准据法。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

“委员会”由董事会根据下述第4条规定任命饿董事组成的委员会。“本公司”XXX有限公司。

“顾问”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聘用的提供咨询

或建议服务的任何人。

“董事”董事会之成员。

“能力丧失”任何妨害服务提供者继续以此种资格提供服务的全面和

永久的能力丧失。

“员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聘用任何人,包

括但不限于董事。在下列情况下,一个服务提供者仍应被

视为员工:

1、经本公司批准的任何缺勤;或于本公司的经营场所之间,

或本工地与其母公司、任何子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继承

者之间进行调动。

“合理市场价”于任何日期,经如下方法确定的普通股的价格:

1、如果普通股于任何已成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全国性市场系统

上市或公开交易,则其合理市场价为“华尔街时报”登载

的(或执行委员会其认为可靠的其它渠道了解的)、此交

易所或交易系统于合理市场价确定之时的前一个市场交

易日产生的此种股票的最终成交价(如果无成交价,则为

最终的出价);

2、如果普通股由经委托人认可的证券商定期报价,但其交易

价格未被登载,则其合理市场价为于合理市场价确定之时

的前一个市场交易此种股票最高与最低出价的平均值;或

在普通股没有流通市场的情况下,则其合理市场价应由执

行委员会在咨询了其认为合适的法律与会计专家后依诚

信原则确定。

“期权”根据本方案给予的购买股票的期权。

“期权协议”本公司与期权人之间用于证明给予个人期权的条款和条

件的书面或电子协议。期权协议应受限于本方案下的条款

和条件。

“期权交换安排”待实施期权以较低的实施价格交换为另一期权的安排。“期权化股票”期权或股票购买权所针对的普通股。

“期权人”取得本方案下已给予的期权或股票购买的权利人。

“普通股”本公司之普通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至少百分之五十点一(50.1%)的

表决权的任何实体。

“本方案”本员工股票期权方案。

“限制转让股”根据下述第11条给予的股票购买权获得的普通股股票。“证券法”任何可管辖法域的证券交易立法及其修订案。

“服务提供者”雇员、董事或顾问。

“股票”依下述第12条调整的普通股之一股或多股股票。

“股票购买权”指根据下述第12条的规定购买普通股的权利。

“子公司”被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点一

(50.1%)表决权的任何实体。

“税法”可管辖法域的相关税收立法(包括其修订)。

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对男性的指称同样应包含对女性的指称,本问任何定义的单数形式应同样包含其复数形式。

三、适用本方案之股票

受限于本方案第12条,适用本方案下之期权及售出的合计股票数量最多为股。于本方案的有效期内,且当存在任何待实施的期权或股票购买权时,本公司应始终保留不少于本方案规定数量的股票,并使该等股票处于已授权但未发行状态,或将其作为库存股;或者以其它方式保证本公司履行其下述义务的能力。

如果一项期权或股票购买权因任何原因过期或终止,或在未完全实施前即成为不可实施,或因参与期权交换安排而被交还,则除非届时本方案已终止,属于上述各情况的未被购买的股票应成为依据本方案可以于将来在给予期权

或出售的股票。但是一经实施期权或股票购买权,则其所针对之股票便不应被返还于本方案,并不应根据本方案参与将来之股票分配,除非在限制转让股的股票被本公司以原价格回购并注销的情况下,此种股票(于那时已被授权但未发行)方可根据本方案于将来被给予期权。

四、本方案之执行

1、执行委员会

本方案应由董事会或董事会任命并依照准据法组成的委员会执行。

2、执行委员会的权力

受限于本方案的规定、(当有委员会时)董事会授予该等委员会的特定职权以及任何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执行委员会有权自行决定下列事项:

(1)确定合理市场价;

(2)挑选根据本方案将被不时给予其期权和股票购买权的服务提供者;(3)确定根据本方案给予之各种权益所涉及的股票数额;

(4)批准本方案项下使用的协议的格式;

(5)确定任何根据本方案给予的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条款和条件。此类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价、期权或股票购买权可以实施的时间(将根据履行标准确定)、任何加速授予或对权利取消限制的放弃、以及对任何期权、股票购买权或与之相关的普通股的任何制约和限制。在前述各种情况下,执行委员会有权自行决定各考虑因素;(6)确定是否以及于何种情况下可以根据下述第9(5)条的规定以现金代替普通股对期权进行的结算;

(7)如果自某种期权被给予之后,涉及该等期权的普通股的合理市场价已经下跌,则将该等期权的实施价降低至当时的合理市场价;

(8)启动期权交换安排;

(9)规定、修改和取消与本方案相关的规则和规定,包括有关为了根据外国税法适用优惠税收待遇而设立的子方案的规则和规定;

(10)允许期权人要求本公司预留在期权或股票购买权被实施时应发行的股票,并且使被预留的股票所具有的合理市场价与要求预提的税收的金额相等,以此满足预提税义务。被预留的股票所具有的合理市场价应于需缴纳的税收金额确定之日被确定。期权人为此目的而做出的所有预留股票的选择均应符合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与合适的方式和条件;以及解释本方案的条款、及根据本方案给予之权益。

3、执行委员会决议的效力

执行委员会根据本方案规定做出的所有决议、决定和解释应是最终决定性的,并且应对所有期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资格

1、股票购买将被给予服务提供者。

2、本方案及任何期权或股票购买均不赋予任何期权人以任何有关继续该期权

人与本公司之间的服务提供者关系的权利;本方案及任何期权或股票购买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该期权人或本公司于任何时间终止此种关系的权利(且不

论此种终止是否具有理由)。

六、本方案之期限

本方案应于其被董事会采纳之时起生效。除非依照下述第14条提前终止,本方案应于一[十(10)年]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七、期权期限

每一期权的期限将于期权协议中载明;但此期限不得超过自给予期权之日起的[十(10)年]。当一项激励性股票期权被给予一期权人,且此期权人于该期权被给予时持有的股票所代表决权超过本公司或任何本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所有类别股票之表决的百分之十(10%)时,则给予该等期权人的期权的期限应为自给予期权之日起的[五(5)年]或由期权协议规定的更短期限。

八、期权实施价和对价

1、实施期权时发行的每股股票的实施价应由执行委员会确定,但当发生购并

或公司的其它交易时可以允许每股的实施价与上述要求不同。

2、就实施期权时发行的股票所支付的对价,包括支付的方式,应由执行委员

会确定。该等对价可以包括:

(1)现金;

(2)根据本公司之指示支付的支票;

(3)本票;

(4)其它符合下列要求的股票:(X)如果是于实施期权时已取得的股票,则

应是至交还日为止,期权人已持有六(6)个月以上,并且(Y)于交还日该等股票所具有的合理市场价等实施该期权时相关股票的实施价之总和;

(5)根据本公司施行的与本方案相关的无需现金实施的期权下,由本公司取

得的对价,或上述支付方式之任意组合。

在确定接受何种类型的对价时,执行委员会应考虑接受此种对价是否可以被合理地期待对本公司有利。

九、期权之实施

1、实施之程序;股东之权利

任何根据本方案被给予的期权,均应按照由执行委员会确定并由期权协议载明的时间和条件,根据本方案的条款予以实施。除给予董事和顾问的期权外,于自给予之日起的五(5)年内,每年可实施的期权应不少于百分之二十(20%)。除非执行委员会另有规定,否则在董事不带薪缺位期间,应停止对其授予根据本方案给予的期权。期权不能对一股的一部分实施。

当公司受到以下通知和支付时,一项期权应被认为已经实施:

(1)由有权实施期权的人依照期权发出的书面的或电子的实施通知,以及对与实施该期权相关的股票的全额支付。

(2)全额支付可以包括由执行委员会授权的并经期权协议与本方案许可的任何对价和支付方式。于实施期权时发行的股票以期权人的名义(或者经期权人要求,以其配偶的名义)发行。在该等股票被发行前(以在本公司或经其授权的转让代理人的薄册上的适当登录为证明条件),关于该等股票不存在表决权、红利收取权或其它任何股东权利,即使期权已实施。本公司于期权被实施后及时发行(或促使发行)该等股票。除依下述12条的规定外,红利或其它登记日在该等股票发行日之前的权利将不予调整。

2、服务提供者关系之终止

如果一期权人不再是服务提供者,则此期权人可于期权协议规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30)日]内实施其到终止日为止已被授予且有权实施的期权,但其实施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期权协议中载明的期权届满期限。如期权协议没有特定的时间,则此项期权可于自期权人终止服务提供者关系后的三(3)个月内实施。如果期权人于终止日未被授予实施其全部期权的权利的,则不可实施部分的期权所涉及的股票应被重新归入本方案项下。如果期权人在终止其服务提供者关系后未于执行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其期权的,则此项期权即告终止,它所涉及的股票应重新归入本方案项下。

3、期权人之能力丧失

如果一期权人因能力丧失而不再是服务提供者,则此期权人可于期权协议规定的期限[不少于六(6)个月]内实施其到终止日为止已被授予且有权实施的期权,但其实施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期权协议中载明的届满期限。如期权协议没有特定的时间,则此项期权可于自期权人终止服务提供者关系后的十二

(12)个月内实施。如果期权人于终止日未被授予实施其全部期权的权利的,则不可实施部分的期权所涉及的股票应被重新归入本方案项下。如果期权人在终止其服务提供者关系后未于此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其期权的,则此项期权即告终止,它所涉及的股票应重新归入本方案项下。

4、期权人之死亡

如果一期权人于服务提供者任上死亡,则此期权人的遗产管理人或通过遗赠或继承取得此期权之实施权的人可于期权协议规定的期限[不少于六(6)个月]内实施期权人到死亡日为止已被授予且有权实施的期权,但其实施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期权协议中载明的届满期限。如期权协议没有特定的时间,则此项期权可于自期权人终止服务提供者关系后的十二(12)个月内实施。如果期权人于死亡时未被授予实施其全部期权的权利的,则不可实施部分的期权所涉及的股票应立即被重新归入本方案项下。如果期权未于此处规定的期限内被以上述方式实施的,则此项期权即告终止,它所涉及的股票应重新归入本方案项下。

5、买回之规定

执行委员会可根据由其确定并于买回要约发出时告知期权人的条款和条件,在任何时候发出一项要约,以支付现金或股票的方式买回以前给予的期权。

十、期权与股票购买权之不可转让性

除通过遗嘱或继承法之外,期权的股票购买权不能以其它形式被出售、质押、让与、抵押、转让或处分,并且期权和股票买权在期权人生前只能由期权人实施。

十一、股票购买权

1、购买权

股票购买权可以单独给予,也可以与根据本方案给予的其它权益及/或本方案之外的现金奖励一同给予。在执行委员会确定将根据本方案发出股票购买权要约之后,该委员会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将与要约相关的条款、条件和限制通知受要约人,包括该人有权购买的股票的数额、价格和该人必须对要约做出承诺的期限。

2、回购期权

除非执行委员会另有规定,否则限制转让股的购买协议应赋予本公司一项回购期权,该回购期权将于认购人以任何原因(包括死亡或能力丧失)而自愿或非自愿地终止其对公司的服务时成为可实施的。根据限制转让股购买协议回购股票的价格应为认购人原先就该等股票支付的价格,并可以通过抵销认购人积欠本公司的任何债务来支付。回购期权应根据执行委员会确定的比率逐渐失效。除被董事和顾问认购的股票外,于自被认购之日起的五(5)年内,每年失效的回购期权应不少于百分之二十(20%)。

3、其它规定

限制转让股的购买协议可包括不于本方案相抵触的其它条款、规定和条件,是否相抵触由执行委员会独立决定。

4、作为股东的权利

股票购买权一旦被实施,购买人即应享有与股东同等的权利,并且,当其之购买被登录于经本公司合法授权的转让代理人的记录中时,该购买人即成为股东。除依下述第12条的规定外,红利或其它登记日在股票购买权实施日之前的权利将不予调整。

十二、股本变化、购并或资产出售时的调整

1、股本变化

受制于本公司股东所要求的任何行动,各项待实施的期权或股票购买权所涉及的股票数额,及根据本方案已被授权发行但尚未涉及给予期权后股票购买权的普通股数额,或者期权或股票购买权已被取消或已过期失效而回归本方案项下的普通股数额,以及涉及上述各种待实施的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每股普通股的价格,应按比例做出调整,以适应因普通股重组而使已发行的普通股数额发生的增减,或其它本公司未获对价而实现的已发行的普通股数额的增减。本公司任何可转换的证券所发生的转换不应被视为“未获对价而实现”。该等调整应由董事会做出,其决定对此是最终的、有约束力的和终局性的。除非在本方案中明确规定,否则由本公司发行的任何类别的股票或可转换成任何类别之股票的证券均不应影响适用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普通股的数额或价格,该等数额或价格也不应由于上述相关原因而调整。

2、解散或清算

在本公司被建议解散或清算时,执行委员会应于该等建议的行动生效日之前,尽可能早地通知各期权人。执行委员会有权做出该规定,使期权人有权对所有涉及的期权化股票(包括本不能以其它途径实施其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股票)实施其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直到该等建议的行动生效之前的十五(15)日为止。此外,执行委员会还可以规定:如果拟议的本公司的解散或清算在预期的时间、以预期的方式发生,则可以对任何于实施期权或股票购买时认购的股票实施的任何公司回购期权全部失效。一项期权或股票购买权中先前未被实施的部分可以继续实施,直至该等拟议的行动最终完成时止。

3、购并或资产出售

当本公司购并其它公司、被其它公司购并或本公司的全部实质性资产被出售时,每一项待实施的期权和股票购买权应由本公司的继承者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继受,或者由本公司的继承者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同等的期权或权利替换。如果本公司的继承者拒绝继受或替换此种期权或股票购买权,则期权人应有权对全部期权化股票实施权或股票购买权,包括本不能以其它途径被授权实施的股票。在发生购并或资产出售时,如果期权或股票购买权被全部授权实施,而非被继续受或替换,则执行委员会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期权人:该期权过股票购买权可于通知做出后的十五(15)日内实施,此期限届满,期权或股票购买权即告终止。在本条文意范围内,如果在购并或资产出售之后,此前适用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期权化股票上的期权或权利被赋予了一项权利,即有权购买或取得持有普通股的股东于购并或资产出售发生之日可以从该项交易中获得的对价(不论是以股票、现金,还是以其它证券或财产的形式;如果股东有权就对价的形式做出选择,则以持有多数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股东所选择的形式),则应认为该等期权或股票购买权已得到了继受;如果在购并或资产出售中获得的对价不完全是继承者或其母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则执行委员会经继承者同意后可以做出规定:对于所有适用此种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期权化股票,实施期权或股票购买权取得的对价,全部根据普通股股东于购并或资产出售中每股股票获得的对价的合理市场价,折合为继承者或其母公司的普通股票。

4、如本第12条规定的调整或替换将导致享有期权的非整数股的出现,则本

公司应向期权人支付一笔现金,其总值等于该非整数股占整股股票的百分数乘上于本应发行非整数股之日每股整股股票的合理市场价后得出的金额,以次代替非整数股的发行。

5、本第12条下项的调整应由执行委员会做出,其相关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

各方具有约束力。

十三、给予期权和股票购买权的时间

在任何情况下,给予期权或股票购买的日期应为执行委员会做出给予该等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决定的日期,或由执行委员会确定的其它日期。该等决定的通知,应于给予之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送达各个将取得该等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服务提供者。

十四、本方案之修订与终止

1、修订与终止

董事会可以于任何时候修订、修改、暂停后终止本方案。

2、股东之批准

公司管理层认股期权及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管理层认股期权及员工持股计划 设计和操作(提纲) 〔一〕前言 公司的目标 认股期权(ShareOption), 股票期权计划的基本要素: 受益人、行权价格、有效期限及授予数量等,看涨期权,记名且不可转让,履约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分期多次进行的。〔二〕认股期权设计的基本思路 公司价值最大化,建立良好的内部与外部的控制机制, 激励、监督管理者 激励措施:报酬安排、认股期权、基于经营结果的奖励等形式。 认股期权的一般涵义: 认股期权与以往的国内内部职工持股制度的区别: 延后支付的分享方式引进到公司组织中起到的作用 〔三〕认股期权设计的基本内容 1、认股期权的股份来源 认股期权的股份来源一般有三种方法: 一是由原股东把其股权出让予雇员; 二是由公司增发新股予雇员(比较通行);

三是公司自二级市场上回购股票来支付认股期权、可转换证券等的需求(值得留意的是,多数国家原则上禁止公司股份回购的,但有例外情况)。(前两条中国目前行不通,第二种如泰达股份)大部分公司是采用第二种方式 各国的认识和实践及法规亦不相同。 原则上仅适用于上市公司:交易方便、价格公道 2、认股期权的行权价(ExercisePrice) 一是行权价大于或等于股票现行价 二是行权价可以低至公平市场价格的50% 上述两种情况不同国家的做法有较大不同。 以美国的股票市场为例:――― 在美国,另外一种奖励形式就是股票所有权, 从香港股票市场的情形来看――― 3、认股期权的授予额度与时机 股份奖励须与预先制定的股东总回报或每股盈利挂钩: 考核指标体系两个标准: 一是绝对标准,即每股盈利增长或五年内股东回报升多少; 二是相对标准,地位相若的同业股份市值平均上升水平。 以香港上市的汇丰控股(0005)的有限制股份奖励计划为例:绝对标准:1999年股份奖励由以往的与每股盈利增长挂钩修订为与预先制订的股东总回报挂钩。汇丰预先制订的目标是在五年内使股东回报最少上升一倍,。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根据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决定赠与乙方股的激励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商,针对赠与激励股权一事,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

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 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赠股的激励股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受赠激励股权的份额。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完整方案

并购达人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模板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并购达人公司期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或其他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并购达人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特制定如下期权激励计划(“本计划”),经公司董事和全体股东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激励股权 1.1.现有公司股权结构。本公司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在 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0人民币,现有股东(“现有股东”)2位,具体信息如下: 1.2.激励股权的数额。本公司现有股东一致同意,拟根据本计划,通过现有股 东转让的方式,留出本公司750,000.00人民币注册资本,即公司15.00%的股权比例(“激励股权”)用于本公司的激励计划,授予本公司指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其他人员(“合格人员”)按约定时间和步骤直接或间接取得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以激励对本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并持续服务于本公司的合格人员。激励股权和期权占本公司的相应股权比例可能因公司后续融资而相应稀释,相应的注册资本也可能因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公司后续融资)而变化,届时均根据变化情况相应调整。 1.3.激励股权的预留。本公司现有股东同意,激励股权由现有(创始)股东的股 权中预留。现有股东分别让出的份额如下:

1.4.虚拟股份。为便于操作激励股权的授予,本公司决定将激励股权分解为壹 亿(100,000,000)个虚拟单位。根据本计划可发行的激励股权最大总数为壹亿(100,000,000)个虚拟单位。 1.5.可执行的激励股权。若任何授予的期权到期失效、丧失行使权力、被取消 或由于其他原因在完全或部分行使前终止,则该期权未行使部分所对应的激励股权不计算在本计划第1.4条规定的最大总数内,可以继续用作本计划下未来的期权授予。合格人员行使期权并依据本计划实际或将实际持有的激励股权不得再用作本计划的激励股权,并不得再用于本计划下未来的期权授予,但如果合格人员已持有激励股权被公司或现有股东回购,则该激励股权可以用于本计划下未来的期权授予。 2.激励股权的持有和管理 2.1.管理人。本计划由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指定的人员或机构(“管理人”)根据 中国或与本计划有关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 除非本公司董事会另有决议,管理人对本计划作出的任何决定、裁定或解释为最终决定,裁定或解释,对所有合格人员和代持股东(如涉及)有约束力。董事会可以随时限制、中止或终止管理人的权力。 2.2.管理人权限。受适用法律以及本计划条款的约束,除非本公司董事会另有 规定,管理人拥有下列自行斟酌权: (1)确定/变更本计划下的代持股东(如涉及)人选; (2)确定本计划下被授予期权的人员(即合格人员)名单; (3)确定本计划授予的每项期权所代表的激励股权数量; (4)根据期权授予协议(定义见下文第3.3条)确定合格人员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 (5)确定或修改本计划下使用的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期权授予协议、股权转让以及股权回购协议等)格式; (6)确定本计划下授予的任何期权的条件和条款; (7)修改和/或补充本计划下授予的任何流通在外的期权和/或已由合格人员实名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条件和条款,但该修改和/或补充不应负 面影响持有期权/激励股权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在该修改和/或 补充之前的即得经济利益; (8)决定根据本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对被授权人已实名持有的激励股权和已流通在外的期权的回购/收回及相关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 于回购价格); (9)解释本计划和本计划下授予的期权的条款;和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范例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1、根据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XXXX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截至2012年月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2年月日股东会通过,于2012年月颁布并实施。 正文 1、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1 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1.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1.3 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1.4 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2、关于激励股权 2.1 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

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2.1.1 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1.2 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2.1.2.1 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2.1.2.2 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2 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2.2.1公司股权总数为。 2.2.2 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2.3该股权在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2.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2.5 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2.6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3、关于期权预备期 3.1 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3.1.1 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X年,而且正在执行的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ESOP(内容清晰)

C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释义 第一章总则 (6) 第一条本计划的目的 (6) 第二条本计划制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6) 第三条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6) 第二章一般说明 (6) 第四条激励对象 (6) 第五条持股平台 (6) 第六条股权来源和总量 (7) 第七条合伙企业管理 (7) 第八条分红 (8) 第三章激励股权的授予 (8) 第九条股权划分 (8) 第十条激励股权授予价格和确定方法 (9) 第十一条授予数量 (9) 第十二条出资方式和进度 (9) 第四章服务期限激励股权的撤回 (9) 第十三条服务期限 (9) 第十四条撤回事由 (10) 第十五条撤回价格 (10) 第十六条撤回程序 (10) 第五章附转回条款份额的特别规定 (11) 第十七条转回事由 (11) 第十八条转回价格 (12) 第十九条转回程序 (13) 第六章合伙企业份额的处分限制 (13)

第二十条限售期 (13) 第二十一条转让 (14) 第七章激励计划的调整 (14) 第二十二条持有份额的调整 (15) 第二十三条计划方案的调整 (15) 第八章附则 (15) 第二十四条税收负担 (15) 第二十五条合法的资金来源 (16) 第二十六条生效 (16) 附表一

释义 除另有说明外,以下简称在文中表示如下含义: 公司指C公司 股东会指C公司股东会或股东(一名股东的) 董事会指C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指《C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 本计划指《C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合伙企业指本计划中持有C公司股权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指本计划中激励对象与(普通合伙人)就设立合伙企业签署的协议 激励对象指本计划中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C公司员工 附转回条款份额指激励对象在本计划中持有的发生特定情况时须履行转让义务的合伙企业份额 一般份额指激励对象在本计划中持有的除附转回条款份额以外的合伙企业份额 实施日指合伙企业在本计划项下受让公司股权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工作期限指自与公司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实施日止,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按月数以去尾法计算 元指人民币元 首次公开发行指以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控股的主体为发行主体,通过承销方式在海外或中国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行为必须依据发行地证券法的规定取得有效登记或批准文件 控制权变更指一方或数方(1)取得公司过半数投票权;或者(2)在合并报表的情况下,取得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的资产。首次公开发行不构成控制权变更。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计划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1)中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3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员工期权激励方案模板

员工期权激励方案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管理原则》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 本细则是公司董事会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管理、检查的依据。 第二条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 1、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创造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经营管理骨干。 2、让公司经营管理骨干转化角色,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与原始股东在公司长远利益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及个人价值的提升。 3、以此为契机逐步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组织实施 1、公司股东会负责重大股权事项决策;董事会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工作。 2、职责: 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股权方面主要职责为: 审批、决定修改、废止董事会提交的《股权激励管理原则》、《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公司净资产核算办法》等配套的制度。 审批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股权的回购、转让方案。 审议批准董事会提报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决议成立,是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机构,在股权管理方面主要职责为: 负责制定、修订《股权激励管理原则》、《公司净资产核算办法》、《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并报股东会审批。 审核激励对象授予创业股、虚拟股份、期股、购买实股的资格及条件,并报股东会审批。 批准公司股权激励业绩目标和具体的激励比例。 负责实股股权、虚拟股份、期权、股权分红的登记管理。 提出年终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当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股权融资、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发生时,确定股份调整办法以及实施具体调整等其它有关股权激励且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负责具体办理股权的登记、退出、回购、工商变更手续。 组织股权红利计算及红利支付手续的办理。 根据员工激励基金的获取及持股情况组织设立并管理员工个人持股账户。 第二章激励对象、股权取得方式及股权结构 第四条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的重点范围限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突出贡献和持续影响力的核心营销及骨干人才,在签订《期股激励协议书》后,激励对象必须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第一期激励对象确定为:公司总经理##先生。 第二期激励对象确定为:对公司战略支持价值高的核心业务骨干员工,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公司依据员工的岗位价值及工作业绩每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名,报董事会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励资格: 1、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任的。

最好的公司股权期权分配激励方案

安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经安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体。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二、股权分配评定方法 除部分人员的持股数为员工持股数额的确定按照其所负责任、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对企业历史贡献和现岗位对企业未来的贡献),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打分制"量化确定。 分配评定指标主要包括:工龄指标、职务指标、学历指标、业绩指标、特殊贡献指标 (1)工龄指标S1 S1=T T:为员工在公司工作工龄,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2)学历指标S2 员工学历是指已经正式获得国家承认的最高毕业文凭学历。 分值为: 10(大学本科以上)、8(大学专科)、6(中专、高中) (3)职务指标S3 S3=∑(Pi×Ti/5) P:岗位职务系数(见表1) P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时对应的职务系数 T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的时间期限

表1 岗位职务系数对应表 (4)业绩指标S4 按工作表现由所有参与分配的员工集体为他人打分取平均值,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基本合格,具体定义见表2。 分值为:15(优)、10(良)、5(中)、基本合格(2) 表2 业绩指标评定等级定义 (5)特殊贡献指标S5 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对公司的历史贡献进行评分,各级人员评分主体规定如下: 1、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评分,取各人 评分的加权平均分为员工的最终得分结果(总经理的评分权重为 60%,二位副总裁的评分权重均为40%),具体分值及评价定义见表3。

员工利润分享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XX省XXXX集团公司 员工利润分享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一条方案目的 (2) 第二条方案基础 (2) 第三条方案原则 (2) 第四条适用范围 (3) 第二章、利润分享激励计划 (4) 第五条实施期限 (4) 第六条利润分享的激励对象 (4) 第七条分享利润额度确定办法 (4) 第八条个人利润分享额度确定办法 (5) 第九条兑现方式 (5) 第十条实施程序 (6) 第十一条实施条件 (6) 第三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7) 第十二条实施主体 (7) 第十三条实施期限 (7) 第十四条期权激励对象 (7) 第十五条股票来源及数量 (7) 第十六条股票期权分配办法 (7) 第十七条期权授予时间及程序 (8) 第十八条期权权利 (8) 第十九条期权行权批次 (9) 第二十条期权行权执行时机 (9) 第二十一条期权行权价格 (9) 第二十二条期权行权条件 (9) 第二十三条期权行权方式 (9) 第二十四条期权行权资金来源 (10) 第二十五条期权行权程序 (10) 第二十六条期权行权约束 (10) 第二十七条期权行权协定 (11) 第二十八条股份变现 (11) 第二十九条股票期权管理机构 (12) 第四章、附则 (12) 第三十条释义 (12) 第三十一条期权激励对象一旦缴纳风险保证金或者行权所需款项,即视为接受本方案的约束,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13) 第三十二条本方案自集团公司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 第三十三条本方案由集团公司理事会负责解释; (13) 第三十四条相关附件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实施主要实现以下目的: ●实现公司产权明晰、多元的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形成科学决策体系;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目标一致、收益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共享 企业发展和改革成果,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体现XXXX集体企业人合和资合的特点,在实现公司和员工共赢的基 础上确保实现出资人利益最大化; ●稳定员工队伍,吸收和引进外部优秀人才; 第二条方案基础 本方案的制定主要有如下基础: ●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员工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为本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董事会提出全体员工享有股权相关建议及可以量化给员工”的规定为本方案的制定提供了公 司政策依据; ●XXXX公司近几年业绩持续增长为本方案制定提供了财务依据; 第三条方案原则 本方案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 ●符合国家法规和政府政策,合理合法,有依据; ●有利于集团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正本)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一、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主要内容 股票期权(认股权)是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的权利。现代企业将这一概念借用到企业管理中而形成一种特殊股权制度,用以弥补传统的薪酬制度在解决激励问题方面的缺陷。 在股票期权安排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给予经理人和员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持有这种权利的经理人和员工可以在规定时期内以约定的购买价格(叫行权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通常情况下,股票期权不可在赠与后立即认购股票,获受人只有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期结束后才能认购,认购权的获得一般要分批进行。其收益为认购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认购价一定时,行权人的收益与股票价格成正比。由于股票价格是股票内在价值的体现,二者的变动趋势是一致的,股票价值是公司未来收益的体现,于是员工的个人利益就与企业未来发展建立一种正相关的关系。 与传统的年薪制相比,股票期权制度是现代企业激励机制的创新和进一步完善,在对高层经理和普通

员工的长期激励方面的效应是非常明显的。股票期权将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与公司长期业绩联系起来,鼓励高级管理人员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而不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激励机制中经营者行为的短期化;普通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更强,企业可以通过某种制度安排听取员工的建议,为企业决策提供更好的信息基础。股票期权还将企业家报酬与公司业绩联系起来,使经营能力强的企业家能够获得很高的收入,是企业家价值的一种体现, 二、国际上股票期权制度基本情况 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包括三个步骤: 步骤一:授予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有权根据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期权方案有关条款,在有效期内任一时间以适宜的方式向其选择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有员工或公司外部人员授予期权,期权的授予数目和行使价格概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决定。 步骤二:获受人自授予之日起一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接受期权授予,如果是在有效期或方案终止之后接受,则不予受理。期权是否被获受人接纳以获受人在通知单上签字为证。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导语: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股票期权日益走进人们的视野,并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 1、董事会负责制定激励计划;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 3、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4、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后即可实施; 5、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1、董事会制定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满足后,对激励对

象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完成登记等相关程序; 4、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票期权行权程序 1、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 2、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作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或转让股份。 股票期权激励模式的优点 (1)、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

股票期权方案

股票期权方案 第一条股票期权 员工股票期权是指企业向主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的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是在满足公司事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认购约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一种权利。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赠与行为,给予公司员工特定的权利而不是强加一种义务。 例如:某公司1999年I月1日推出股票期权计划:允许本公司部长在今后10年中的 任何时候均可按1999年1月1日在股票市场价格1元购买20万股本公司股份。6年后, 即2005年1月1日,由于经营有方,公司股票由当初1元/股涨到10元/ 股,此时,总经理可按1999年1月1日的1元/股购进,再按2005年1月1日10元/股的价格出售,获 利180 万元。如果预计经营状况良好,股票可进一步升值,他也可以暂时不出售,筹到更高价格再转让。 第二条目的 股票期权的激励逻辑是使经营决策者、经营管理者、劳动生产者的预期收益与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尽可能保持一致,同时经营者也承担相应的风险。股票期权制度的最

大优点就在于它将公司价值变成了经营者收入函数中一个重要的变量,实现了经营者和 股东利益实现渠道的一致性,相对有效地解决了企业内部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尽可能地使经营者的长期报酬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从 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1、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等传统薪酬机制相比,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机制的激励效果 更好;随着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机制使用规模的扩大,整体薪酬的业绩弹性增大, 整体薪酬的激励效果将增强。企业的最优激励机制实际上就是能使"乘余所有权" 和"控制权"最大对应的机制,最优的安排一定是一个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乘余分 享制。 2、协调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确保利益一致。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 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目标不一致的问题。所有者希望 企业保值增值,并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经营者由于不具有产权,不参与企业 利润分配,因此,他更关心的是自己的报酬、闲暇以及如何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股票期权通过让经营者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方式,使企业经营者成为准资 产所有者,协调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不一致的矛盾,使经营者个人收益与企业 经营状况高度相关,从而从产权上激励其对企业高度关心和负责。 3、能充分发挥经营者才能,使他无后顾之忧。长期以来,所有者常采取许诺经营者 高薪的办法以激励其发挥经营才能,但是,如果经营者个人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 不高度相关,那么,即使再高的报酬,也不会对经营者形成激励作用。股票期权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计样本及方案要点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要点 一、确定股权激励对象 从人力资本价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等几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这个原则,股权激励对象被分成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 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 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 二、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利润分红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 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敬业忠诚度、员工出资意愿及公司激励力度等方面。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可考虑如下激励方式: 对于人力资本价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或期股激励方式,以在员工身上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统一;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可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上述激励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在结合公司与激励对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可灵活运用并加以整合创新,设计出契合公司实际需求的激励方案。 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针对现金结算类的股权激励方式,不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激励,故不存在股份来源问题,以下仅就权益类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份来源进行如下阐述:

xxx有限公司员工股票期权方案

XXX有限公司员工股票期权方案 一、本方案之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 1、为各重要职能岗位吸收和留住最佳人员。 ]。当一项激励性股票期权被给予一期权人,且此期权人于该期权被给予时持有的股票所代表决权超过本公司或任何本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所有类别股票之表决的百分之十(10%)时,则给予该等期权人的期权的期限应为自给予期权之日起的[五(5)年]或由期权协议规定的更短期限。 八、期权实施价和对价 1、实施期权时发行的每股股票的实施价应由执行委员会确定,但当发生购并 或公司的其它交易时可以允许每股的实施价与上述要求不同。 内,每年可实施的期权应不少于百分之内,每年失效的回购期权应不少于百分之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在该等期权人购买人持有一项一上待实施的期权或股票购买权的期间内,以及个人持有依本方案而获得的股票的期间内,前述信息提供行为不的少于每年一次。本公司不应被要求向那些因其在本公司的职责以确保其能够得到同质的信息的重要雇员提供前述报告。 二十、预提税 本公司于一项期权或股票购买权被实施时交付股票的义务,应受制于期权对任何有管辖权法域的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所得税及其它豫提税收规范的满足。 在期权人实施期权时,执行委员会有权独立决定:允许期权人通过向本公司转让或指示本公司应向该期权人发行的股票中预留的方式,支付全部或部分的预提税。将被预留的股票的价值应基于由执行委员会于预提税的数额被确定之日确定的合理市场价。 二十一、本方案之非排他性 董事会对本方案的通过以及将本方案提交本公司股东批准的行为,均不能被解释为对董事会通过其认为需要和适当的其它的或附加的激励或报酬机制(无论该等机制属于何种性质)之权力的限制;同样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董事会排除或限制如下方案、措施或安排之权力的限制,这些方案、措施或安排是:本公司或其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现已依法施行的,有关支付报酬、报酬的附加利益、针对全体雇员或任何类别的雇员的附加利益的制度后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退职、退休金、储蓄与股票认购方案、保险、死亡和能力丧失权益和短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3篇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3篇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一:memo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新规定已出,78号文已被替代,但是精神不变 (一)外汇管制 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需向员工授予可按一定条件转化为开曼公司股权的选择权。如参与激励计划的员工为境内自然人,则将受到境内法律的相关规制,主要为外汇方面的管制。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外汇办法》”),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而有关境内员工参与境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这一特定类型的境外投资,目前仅有《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78号文”)明确了境外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相关的外汇登记手续的办理细则,且实践中已有案例按照该文获批,如中国宝洁公司已于XX年底获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其境内员工参与其境外上市母公司持股计划的购汇

申请的批准。对于未上市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外汇登记手续,目前尚未出台明确的操作规程,各地外管局对此类情况采取的态度并不一致。 1.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78号文”),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委托机构集中办理 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外汇业务,应遵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i个人应通过所属境内公司选择一家境内机构(“境内代理机构”)统一代为办理各外汇管理事项。境内代理机构可以是境外上市公司的一家境内公司、境内公司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或具有资产托管业务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

非上市公司的期权激励方案两篇

非上市公司的期权激励方案两篇 篇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计样本及方案要点 一、确定股权激励对象 从人力资本价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等几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这个原则,股权激励对象被分成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 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 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 二、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利润分红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

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敬业忠诚度、员工出资意愿及公司激励力度等方面。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可考虑如下激励方式: 对于人力资本价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或期股激励方式,以在员工身上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统一;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可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 上述激励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在结合公司与激励对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可灵活运用并加以整合创新,设计出契合公司实际需求的激励方案。 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针对现金结算类的股权激励方式,不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激励,故不存在股份来源问题,以下仅就权益类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份来源进行如下阐述: 一是原始股东出让公司股份。如果以实际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激励,一般由原始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出让股份。根据支付对价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股份赠予,原始股东向股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三篇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三篇 篇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经XX公司20XX年月日召开的20XX年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名词定义 本制度中相应简称除非特别说明,统一作如下定义: 1、XX、XX、公司:指XX有限公司。 2、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计划:指XX有限公司20XX年10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3. 限制性股票、期权:指XX有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20XX年月日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XX有限公司一定份额股票的权利。 4、激励对象:指依照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权获得标的股票的员工,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高级管理人员:指XX有限公司的副总裁(8级)、高级总监(7级)、总监(6级)。 6、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指XX有限公司的高级经理(5级)、经理(4级)及职级为5级、4级的核心技术与业务骨干,其承担的KPI与公司的业务、业绩、发展有较强的关联作用。 7、股东会、董事会:指XX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8、标的股票:指根据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XX有限公司的股票。

9、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乐视股票、股票期权。 10、授权日:指乐视向期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期权的日期。 11、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乐视股票的行为。 12、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12、行权价格:指乐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 13、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指根据《XX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等级在 B 级或 B 级以上。 第二章激励目的 乐视制定、实施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公司业绩效持续快速增长,在提升公司市值的同时回溃员工财富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 建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 通过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与业务发展所需要的核心人才。 3. 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创造、共享富、同命运、同发展的理念和乐视文化。 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激励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计划 I、总则 1、1 建立。公司计划向公司的某些重要员工、董事以及公司的顾问授予激励性股票。 1、2 目的。该计划的目的是想那些被选中参与与该计划的个人,在长期为公司服务的过程中提供附加的激励机制,并且通过将激励补偿价值的增加使得这些个人与公司将来营运的成功建立直接的利益关系,这样做将使这些参与该计划的个人与公司股东的收入更加一致。这一计划将同时提供一个财务激励机制,该机制将会帮助公司吸引、留住并激励那些最有能力的员工、董事和顾问。 U、定义 2,1 “关联公司”是指任何通过股票所有权或其他形式,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联的公司或其他实体,这些公司或其他实体被董事会命名为“关联公司” 2.2 “奖励”是指一个在该计划下发行的期权。 2.3 “董事会”是指XX 生物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董事会 2.4“条例”是指最近的国内税务条例,该条例可能会随时做出修改。 2.5“委员会”是指按照计划的条款V 建立的一个委员会。该计划的条款V 被赋予权力可以采取有关计划管理方面的行动。 2.6“公司”是指XXXX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7 “残疾的”和“残疾”应该在条例第22(e)(3)中有相关的定义 2.8“有效期”是指2015年11月4日,该计划的有效日期。然而,董事会对计划中各项与激励性股票期权授权相关的条款的采用,必须在有效期前12个月内得到计划倡议者的同意和批准。在得到计划倡议者和股东对该计划的认同之前,按照该计划授予的激励性股票期权应该获得,并服从计划倡议者和股东对该计划的认同。 2.9“有资格的员工”是指公司的那些重要员工(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包括同时也是公司员工的管理人员和董事) 。公司业务的成功开展现在已经或者在将来将会极大的依赖于这些员工的判断,采取的主动权以及进行的各项运营。 2.10“有资格的个人”是指那些公司的顾问和公司董事。他们被委员会确认为向公司提供了重要的服务的个人。 2.11“公平市场价格”是指股票被交易的主要的股票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市场上,在以一个特定的日期作为结束日期的连续五个交易日中,开盘价与股票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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