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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

2015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
2015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

2015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

“互联网+”以及由其带来的互联网创新正在迅速的改变我们的生活,而通过大数据的挖掘,经营者也能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服务,获得更大的收益。但在“互联网+”的业态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也越来越多的被经营者所掌握,由此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

为了解消费者对个人信息被采集以及大数据运用的观点、看法,以及消费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期望,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29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以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30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开展了相关网络调查,现发布《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

●近三成受访者不知何为“大数据”

“大数据”是一个较新的概念,本次调查发现,对于是否了解“大数据”的概念这个问题,仅有8%的受访者表示比较了解,还有68%的受访者表示略有所知,更有24%的受访者表示“从未听说过”(见图1)。

图1:受访者是否了解“大数据”的概念?

●受访者心忧个人数据泄露

虽然对于大多数受访者而言,“大数据”这一概念依然比较陌生,但对于“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是否更容易泄露”这个问题,有76%的受访者给予了肯定得回答,认为“不是”和“说不清”的受访者各占12%(见图2)。

图2: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是否更容易泄露?

而对“过去一年中,有没有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调查中,52%的受访者认为“有”,认为“没有”的受访者约40%,还有8%受访者表示说不清(见图3)。

图3:在过去一年中,受访者有没有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

●仅4成消费者知道智能设备有泄露个人信息隐患

而在“大数据”时代,对个人数据的收集方式更加多样,比如智能手表、运动手环之类的个人穿戴式智能设备,就有将个人健康数据上传到服务器的功能。

调查显示,只有44%的受访者表示知道有这个隐患,还有40%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另有16%的受访者表示“说不清”(见图4)。

图4:受访者是否知道个人穿戴式智能设备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隐患?

调查还显示,只有20%的受访者表示愿意使用,60%的受访者表示不愿意,还有20%受访者表示说不清(见图5)。

图5:受访者是否愿意使用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智能穿戴设备?

●消费者认为个人财务信息最重要

个人信息范围十分广泛,在本轮调查中,将个人信息封为六大类,分别为个人身份类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个人消费类信息,包括网购记录、线下购物记录、网络浏览记录等;个人通讯类信息,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短信、QQ、微信等聊天记录;个人财务类信息,包括银行卡号、个人财务状况、网络账号和密码等;个人背景

类信息,包括病历、体检记录、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社会关系类信息,包括家庭成员情况、婚姻情况等。

关于“在大数据时代,哪些个人信息最重要”的调查中,26%的消费者认为,个人财务信息最重要;其次是个人身份信息,占23%;排在第三的则是个人通讯信息,为18%;第四是个人消费信息,为15%;第五是个人社会关系信息,为11%,最后是个人背景信息,约7%(见图6)。

图6:受访者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哪些个人信息最重要?

而对于“在大数据时代,你被泄露最多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这一问题,消费者的投票显示,泄露最多的是个人通讯信息,达到33%;其次是个人身份信息,为28%;第三是个人消费信息,为20%;个人财务信息有10%,排第四;个人社会关系信息第五,约8%;泄露情况最少的是个人背景信息,约3%(见图7)。

图7:受访者认为,被泄露最多的个人信息是哪些?

●消费者认为网站和个人终端APP泄露信息最多

在对于个人信息泄露渠道的调查中,被认为最容易泄露个人信息的是网站,包括电商平台、搜索引擎、门户网站等,占14%;其次是手机、PAD、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个人信息终端上的APP,占13%;第三是汽车行业,如4S店和电信服务商,都达到12%;第四是类似电子邮箱、微信、QQ之类的通讯软件和房地产行业,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租房中介公司,

达到11%;第五是快递公司,占9%;第六是银行保险业,有8%;第七是医疗、教育、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业,约5%;认为其他行业的有3%,最少的是包括机票代理、火车票代理在内的航空公司和行政机关,各约1%(见图8)。

图8:消费者认为哪个途径泄露个人信息最多?

●消费者吁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保护个人信息

在对于“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大数据应该如何保护”的调查中,得票最高的措施是“对盗窃、倒卖以及不当使用个人信息的企业、个人进行严厉打击”,达到21%;其次是“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企业必须加强管理”,为19%;第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全社会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为18%;第四是“采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必须得到当事人的同意、许可”和“畅通举报渠道”,都为15%;最后是“个人信息须去除个人身份特征内容”,约13%(见图9)。

图9:受访者认为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大数据应该如何保护?

而对于“对大数据使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你有何建议”的调查中,呼声最高的是“加大惩罚力度,进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有20%选择了这一项;其次是“要规定个人信息使用者和收益者对个人信息来源进行合法性审查”,有19%;第三是“建立个人信息规范、合理使用的制度,如要求数据采集、利用必须得到当事人授权等”,约17%;第四是“建立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和“对于重大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可提起公益诉讼”,都有16%;最后是“对可识别个人身份、特征的信息必须技术处理”,约13%(见图10)。

图10:对大数据使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受访者有何建议?

针对调查结果,30家消费维权单位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进一步细化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规范合理的个人信息采集使用制度,信息、数据的采集使用必须得到当事人的授权。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用更完善的立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不受侵害。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职能范围,用更严格的执法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不法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非法采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

三、进一步简化司法程序,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诉讼中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并相机在消费者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中引入公益诉讼制度,给个人信息权被侵害的消费者提供最大的司法便利。

四、要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和消费者自觉。经营者面对个人信息数据可能带来的利益诱惑,要对得起良心,守得住底线。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经营者对个人信息非法采集和使用的行为,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及时主动地大胆维权,用更积极的自我防范筑起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坚强屏障。

希望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共同努力,通过完善的机制建设,让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

息不再处于裸奔状态,让大数据产业和“互联网+”健康可靠的发展。

2015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5年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徐海军;自1994年7月入路以来,先后担任过连结员,调车长等职务,现任广州东站调车长。 在16 年的工作中我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爱岗敬业,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知识。 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积极发挥班组长模范带头作用;在作业中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和本班组成员按标准化,带领本班组人员安全,正确及时完成上级布置各项任务,确保本班组实现连续XX年无调车事故,无调车严重苗头发生的优异成绩。 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现将个人技术总结如下;一;学习新技术,紧跟发展步伐。近年来,铁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高速动车组的全面实施,列调系统、车机联控系统、分散自律调度集中ctc 系统,高速铁路及gsm-r 的应用,都充分说明铁路高速发展,作为一名调车长,深感调车工作在铁路运输生产中的重要性,只有认真学习,不断充实自我,才能适应现代中国铁路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我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车务各项业务技能,认真学习行车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开好班前预想会,在每批作业传达后,要组织组内人员进行安全预想,明确计划内容,人员分工,重点确定防溜人员。 对本批计划的关键点、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明确,

做到事事有预想,钩钩有计划,保证每一位参与作业人员都心中有数。 确保调车安全。 三;生产与实践相结合。 调车工作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加速车辆周转,质量良好完成运输生产的重要环节。 随着广深线列车密度增加,调车作业的干扰会越来越大,因此在作业中严把以下几个关键点,确保调车安全一是计划关;认真布置调车作业计划,让每个参与作业的人员心中有数。 二是进路关;在作业中认真执行调车联控,推进车辆时认真确认调车进路。 三是防溜关;加强作业中防溜措施的采取和作业后防溜措施的检查。 四是速度关;在作业中严格控制速度,确保每勾车的连挂安全。 四;t99 (t100)次。 上海--九龙。 在广州东站要进行途中摘挂作业,特别是t99 (t100)次乘坐的是港澳同胞、国际友人。 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哪怕是一点点小问题,不仅会给车站抹黑,也会影响整个中国铁路在国际友人心目中的形象。 因此,要求广州东站调动t99(t100)次时,严格要求,做到一点 不差,差一点也不行 在作业前,首先检查组内人员的思想动态、精神面貌、以良好的战斗状态投入到作业中去。

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1.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为切实保护微博用户隐私权,优化用户体验,新浪公司根据现行法规及政策,制定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将详细说明微博在获取、管理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方面的政策及措施。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适用于微博向您提供的所有服务,无论您是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或其他设备获得的微博服务。 2.个人信息的收集 您已知悉且同意,在您注册微博或使用微博提供的服务时,微博将记录您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手机等,上述个人信息是您获得微博提供服务的基础。同时,基于优化用户体验之目的,微博会获取与提升微博服务有关的其他信息,例如当您访问微博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哪些服务的受欢迎程度、浏览器软件信息等以便优化我们的服务。 3.个人信息的管理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产品,微博会在下述情形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根据您的授权; 3)根据微博相关服务条款、应用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 此外,您已知悉并同意: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围,微博可能会将您非隐私的个人信息用于市场营销,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微博平台中向您展示或提供广告和促销资料,向您通告或推荐微博的服务或产品信息,以及其他此类根据您使用微博服务或产品的情况所认为您可能会感兴趣的信息。其中也包括您在采取授权等某动作时选择分享的信息,例如当您新增朋友、在动态中新增地标、使用微博的联络人汇入工具等。 未经您本人允许,微博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微博已经取得您或您监护人的授权; 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给予法定程序要求微博披露的; 3)微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仲裁时; 4)根据您与微博相关服务条款、应用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个人信息的保护 微博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其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使用,微博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以适当的方式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2)在适当的位置使用密码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公务员2015年度工作总结范文(2篇)

公务员2015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公务员2015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胜利闭幕,指明了国家公务员今后的行为标准和工作方向。一年来,我高标准要求自己,热衷于本职工作,摆正工作位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一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五中全会”重要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我深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奉公是对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在新的经济体系推动下,只有用好权利,真心实意地为职工群众谋利益、服好务,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对事业发展的支持。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因此,我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同事请教问题,协调好部门之间、同志之间的关系,自觉养成奉公守法,以清廉为荣的作风,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一、在理论学习上,对党的十八大和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理解不够全面,远不够深入,尤

大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

大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 作者:刘德良 数据为王的时代,对于用户隐私的保护必然会越来越受到重视。那么,个人隐私保护制度会对互联网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如何才能在大数据应用的商业利益与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需求之间取得平衡?在互联网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今天,我们的隐私在各种情况下被收集、被利用,甚至被滥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也是国家立法计划中的重要内容,我主要跟大家分享几个方面,首先什么是隐私,如果这一点达不成共识,讨论就没有意义了。第二,我们现在所谓隐私保护面临哪些问题?第三,面对这些问题,未来从法律上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隐私是一个法律概念 隐私简单地说,是一个人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东西。但个人的生活、感情因人而异,大家对隐私的看法也不一样。很多朋友都讲,隐私体现的是一种个人的东西,这在我理解的话就是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很多人对什么是隐私有分歧,就同一个人来说也不确定自己哪些是隐私,或者有些时候是,有些时候不是,完全自己说了算。所以这样的社会里如果较起真来,或者在法律上要维权的话就混乱了。 隐私不是中国本土的概念,隐私是用美国隐私概念的瓶装入了欧洲隐私的酒拿到中国来的。欧美人并没有对隐私从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语境、不同的地域文化上做区分,在欧美问什么是隐私,分歧也很大,但可能会比中国好一些,因为这种隐私跟我们的文化水土不服。隐私是一个与地域文化传统关联十分密切的概念。 在欧洲,宗教信仰就是隐私,而在中国,谁会认为这是隐私呢?中国传统上并没有隐私的概念,有一个观念是阴私。但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欧美翻译过来的隐私的概念传到中国后广泛传播,导致了现在中国的隐私泛滥、泛化,动不动就说侵犯隐私,但你问什么是隐私,他却无法给你准确的答案。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解读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解读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记者就《规定》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政法司巡视员李国斌,请他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记者: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请问《规定》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李国斌:近年来,我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和保护难度不断增大,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出台《规定》,可以进一步完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目前,部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重视不够,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规范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 出台《规定》,也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需要。贯彻执行好《决定》有关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制度,需要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制定《规定》,进一步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规则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规定的制度和措施,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要求。?

记者:您能否介绍一下《规定》的制定过程? 李国斌:2012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规定》立法研究和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我们赴吉林、广东、四川等地进行了调研,多次书面征求了部机关相关司局、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对《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组织召开了省级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我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征求意见,社会各方面对制定《规定》给予了积极的肯定,没有原则性的不同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规定(草案)》。 2013年6月28日,我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4号令公布了《规定》。《规定》将于9月1日生效。 记者:?您能否介绍一下《规定》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的定位? 李国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做了界定,并明确了信息收集、使用的原则和相关规则。 目前,各行业普遍存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相应的信息保护工作也涉及到众多的部门,我部并不负责管理所有的个人信息。《规定》依据《决定》的有关规定,立足我部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责,以“概括加列举”的方式规定了由我部负责监督管理的用户个人

2015年终工作总结

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弹指一挥间,2015年已接近尾声,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有熬更受夜的艰苦,有收获成功的喜悦,有工作过程中的焦虑,也有完成任务后的欣慰……如今,当我停顿下来回首这一年经历的一切,面对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让我不得不对自己这过往的一年进行一个梳理和小结。并以回首过去,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的心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 现将2015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一、2015年工作回顾 1、扎实开展好又多华硒物流园运营策划工作 2015年上半年,随着好又多华硒物流园项目的开工建设,园区的运营推广工作成为我的工作重点和核心,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引和广大同时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先后编制了《好又多华硒物流运营策划案》、《好又多华硒物流园战略发展规划》、《好又多华硒物流园宣传推广方案》等策划案,提出了八大中心、五大市场的经营模式,并在园区运营过程中稳步实施。 2、认真搞好好又多华硒物流园宣传推广工作 今年5月,好又多华硒物流园正式开园运营,为做好园区推广工作,在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全方位开展园区宣传工作,保质保量保时的完成了众多宣传物品的制作,包括户外广告、宣传片、标识标牌、电视广告、宣传画册等,并且通过招标的方式,有效的控制了宣传成

本,宣传效果较为明显。 3、积极参与好又多华硒物流园项目申报工作 为配合集团公司搞好园区的项目申报工作,我在公司的安排和同事的大力支持,先后主持和参与了3A级物流企业资质认定,ISO9001质量在管理体系认证,湖北省示范物流园区认定,湖北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电子商务项目申报、万村千乡工程等项目的申报。其中3A 级物流企业资质认定完成现场审核,被中国采购与物流联合会认定为综合类3A级物流企业,顺利通过了ISO9001质量在管理体系认证,并发放相关证书。 4、全力做好小背篓团购网运营策划推广工作 5月份以来,根据公司的整体部署,部门承接电子商务中心的建设,并提出了建设小背篓团购网的构想。项目立项以来,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全程参与了小背篓团购网的规划、建设、运营、推广工作。期间,参与编制了《小背篓团购网建设规划方案》、《小背篓团购网运营推广方案》等,并主持了小背篓团购网的上线运营与推广工作。2015年11月20日,小背篓团购网正式上线运营,并成功召开新闻发布会,目前,小背篓团购网的运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2015年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5年是工作上取得一定成就的一年,同时也是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的一年。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工作细致度还要加强。在工作的过程中,依然不可避免的出

高中阅读理解及答案解析——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模式需改变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模式需改变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不再是隐私权的客体,也不是人格权衍生出的财产权的组成部分,而成为国家、企业和个人共享的数据资源。因此,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不应再狭隘地局限于个人利益或私权保护,应侧重规范信息资产合理开发中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应更好地发挥个人信息在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中的公共产品作用。 个人信息作为传统法律上人格权的客体,一直处于静态而稳定的法律关系之中。然而,近十年进入大数据时代以来,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正经历着一场重大变革。这一变革的根本原因:随着社交时代的到来,数据量激增,云计算普遍运用,物联网雏形逐渐显现等,数据资产在政治、经济活动和社会结构中的核心地位愈发凸显。与在传统隐私权

或人格权保护中个人居于主导地位不同,在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时代,单个主体作为大量信息流的一个末梢,其可识别性的符号化特征在以关联关系为核心的大数据要求的全样本分析中,已经成为模糊的信息加工客体。 个人信息不是纯粹的私法权利客体,享有与使用它而产生的利益不能仅从私权保护的角度进行狭隘的思考。就个人信息的范围而言,在个人提供的信息产生的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中,既有个人所创建的信息,又有他人参与创建或主要由他人创建的信息(如信用信息和信誉信息等),故而,已经不能完全从隐私权或人格权的私有化属性方面进行边界厘定。 在大数据时代,单一性个人信息的价值越来越不明显。个人信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微观效应,迅速让位于大数据时代全部样本的信息挖掘产生的分

析价值和预测效用。个人信息保护方式必须向此种经 济和科技运行模式妥协,由此构建新型的个人信息公 开化和可利用化的法律规范。个人信息经过数据企业 的批量或整体性加工,变成符合一定目的的数据资产。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数据资产作为深度把握社会财富 流动、维护社会秩序、节约社会资源、预测及避免重 大系统性风险的公共数据。 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最新立法已逐步放弃个体对 个人信息的绝对控制权理论,使个人信息权从绝对性 的私法性权利或基本人权,向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公 共信息财产转化。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规范,在世界 范围内多因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消费者与数据企业 关系的变化,而由特别法实时进行调整与更新。在这 个大的社会发展趋势之下,静态的、以个人隐私的绝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一、广电公众平台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并由专门的数据安全部门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使用,广电公众平台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通过采取加密技术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保存,并通过隔离技术进行隔离。在个人信息使用时,例如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关联计算,广电公众平台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加密脱敏等多种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个人信息在使用中安全性。设立严格的数据使用和访问制度,采用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多重身份认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数据被违规使用。 二、保护个人信息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1、通过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安全开发规范来管理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 2、建立数据安全专项部门,负责安全应急响应组织来推进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3、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通知 1)如发生个人信息引发的安全事件,广电公众平台将第一事件向相应主管机关报备,并即时进行问题排查,开展应急措施。 2)通过与全量用户发送通知提醒更改密码。还可能通过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触达用户知晓,在公共运营平台运营宣传,制止数据

泄露。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广电公众平台仍然无法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安全途径进行交流时的安全性。因此,用户个人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如:定期修改账号密码,不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网络环境中始终存在各种信息泄漏的风险,当出现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用户的信息出现泄漏时,广电公众平台将极力控制局面,及时告知用户事件起因、广电公众平台采取的安全措施、用户可以主动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相关情况。

2015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篇

2015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篇 一年来,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围绕信息化建设总体工作部署,我虚心求教,积极学习,团结同志,服从安排,牢记职责,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对自己在20XX年全年的工作,分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三个方面做如下总结: 一、政治思想方面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觉悟,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理论方针政策,特别是公安机关推出的各项规定和会议精神;时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态度方面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勤奋上进,服从组织安排,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及时与领导勾通。团结同志,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了能够完成好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在公安机关各项安保任务、攻坚战役、专项行动期间,与公安民警一道,放弃休息,加班加点,不计个人得失。 三、业务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方面 工作了二年,经过不断的学习、积累,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较之以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自己在本岗位的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在文秘工作方面,我工作细致,认真负责,遇到不懂的问题,能够及时向领导和同志请教,虚心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对每件上传下达、内外协调的工作内容都做到及时无误,较好的地完成了此项工作。在110警情工作方面,我能够按时上报《立案登记表》,每天查看辖区发生的110警情,做好警情统计和通报工作,督促各接处警单位按时按要求反馈警情;做好每周警情分析工作,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总结和分析辖区警情数量及特点,为领导决策和防范打击提供参考和依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总结出一定的不足:一是工作作风有时急躁,工作方法有待改进。二是工作思路不对。对工作的最优流程认识不够,逻辑能力欠缺,结构性思维缺乏。三是处理一些工作关系时还不能得心应手。回顾今年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取得的。在这年终岁尾之季,我仅向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在这一年里对我的关怀和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正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也衷心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

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策略 分级分类保护

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策略:分级分类保护 “棱镜门”事件暴露出了用户网络行为可以被实时监控的现实。除却国家行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跟踪、分析用户行踪的事件也是此起彼伏。网易邮箱挂马事件、安卓应用隐私泄露问题、快递员售卖快递单事件,不断刺激着广大用户脆弱的神经。互联网进入大数据时代后,个人信息对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而言具备了更多的商业价值,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安全威胁。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不得不解决的关系网络发展基础的问题。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必须立足互联网业务发展现实。对用户个人信息采用分级分类保护,是解决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一种有效方法。 一、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商业价值进一步凸显 用户个人信息构成大数据的重要源泉。智能手机和可穿戴式设备的普及,个人的位置、行为,甚至生理变化,都成为可被实时记录并分析的数据资源。同时,社交网络兴起,发表和分享信息成为重要的网络活动,用户成为互联网上各类信息的生产者。 大数据商业应用深挖用户个人信息潜在价值。大数据在商业领域的典型应用体现为通过对用户行为的精准分析,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开展个性化营销。 区分个体变得十分重要,对一定规模的关联信息的聚合分析可以还原并预测用户生活全貌,为个性化业务提供数据支撑。互联网通过后向收费模式,将个人信息转化为商业链的价值节点之一。 技术发展为挖掘用户个人信息潜在价值提供条件。获取和存储成本的降低,使大规模信息的聚集变成可能。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技术,为用户个人信息二次开发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信息的潜在价值得到释放。 实践中,拥有丰富个人信息资源的社交、电商公司纷纷通过挖掘信息价值,创

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正案(九)》)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解释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提出了个人信息收集、使用、传输、存储的相关要求,并明确了个人信息泄露后的罚则,其中主要条款有: 1、《解释》定义了公民个人信息,第一条指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2、《网安法》对网络运营者提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管理要求,第四十条指出“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安法》对网络运营者提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技术要求,第四十二条指出“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3、《网安法》明确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需经被收集者同意,第四十一条指出“网络运营者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

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4、《网安法》明确了网络安全实名制要求,第二十四条指出“网络运营者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5、《网安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个人信息出境提出安全评估要求,第三十七条指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 6、《修正案(九)》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泄露情形提出量刑标准,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解释》定义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九条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7、《解释》中提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采集或生成的公民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征信信息、财产交易信息等,如员工以出售、交换等方式故意征信信息、泄露财产信息超过50条的,交易信息超过500条的,其他信息超过5000条的,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15年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5年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XX年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因为近段没有周小结的习惯,如今半年总结动笔前总在迟疑,沉思好长时间,感觉发生的事情太多,又无从入手,原来一个良好的习惯可以带来无穷的灵感,假如失去自我思考的动力,浑浑噩噩,必将一事无成,虽然总感叹每天重复着机械的动作,但也要自我寻找乐趣,只有保持不断的热情和自我激励的潜意识,才能让自己变得轻松而且坦然,有时候不该有负担有压力,但不可以没有憧憬和规划。 回顾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点点滴滴,过眼云烟,挥之不去,这俨然成为一种习惯,但不能满足或安于现状,需要不断树立自我超越的意识,这其中需要太多的技巧,处事与为人,沟通、观察、分析、判断,和营销队伍共处需要不断提升自我的理解力与对事物的感召力,视线不同看到的风景也是一样,不必庸人自扰,或许总有人感慨万千,现实亦如此,试图去了解与尝试,验证更多的真理,更多是时间问题,思考或看透一个问题,没有冷静下来,看到的仍然只是表层,尽力而为之,形形色色的人和各式各样的问题该如何去改变,这当中的规律如何在现实当中摸索出来。只有不断实践与行动。 在营销行业,每个人都在竭尽全力,有业绩的没有业绩的,踏入保险的那一刻,他们都曾努力付出过,很多人在用毅力“挣扎”着,信念是否坚定、忍耐力是否强大,预示着寿险生命能否常此以往下去。不可惋惜,沉淀都是金子,营销队伍的壮大,需要不断淘汰更多的沙子。作为组训人员,更加要具备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学会总结亮点,抓住典型,其实我们和营销伙伴一起在参加晨会,也在接受主管的激励,更多的时候我们反思技巧技巧的时间太多短暂,我曾多次融入这样的一个境界,但始终因为角色的定位不同,而缺乏这样的认识,或者说拒绝接受经典的言辞与精辟的理论。但长期的熏陶与关注可以收获更多的东西,不难发现,营销人员他们的参会情绪总是很奇特,试想自己每次参加的视频会也好,启动会也好,我们分神的概率与受干扰的情绪一样存在。所以如何抓需要,挖亮点,深度分析问题,就需要掌握适度的讲话技巧、

2015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2015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2015年,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全面了解掌握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加强依法治国重大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以增强自身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我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局上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主动分析查找本人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整改,力求实效,从根本上改变以往不良习惯,真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通过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科室和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最有效途径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方面我积极参与局上组织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积累理论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技能的同时,踊跃报名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电脑操作技能及法律法规知识,使自己在实际工作技能上有较大提高和进步,真正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两提高。 二、努力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多年来,我积极倡导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在工作上,我始终保持着节俭习惯,慎细慎微,从不大意,时刻检点着自己的言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不向被下属单位吃拿卡要,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坚决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反对一切形式的浪费之风、奢靡之风、腐化之风,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努力工作,按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遵照领导安排,对局上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能做到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我也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够强,思想不够开放,很大程度上对创造性开展工作造成了制约性束缚。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全面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组织信任、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白皮书.doc

谢谢观赏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 白皮书 发布日期:2019年 4 月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CISP-PIP) 白皮书 咨询及索取 关于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CISP-PIP考试相关信息,请与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 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邮箱】xx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4层 【邮编】100191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注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为国家重点行业、部门提供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安全管理及数据智能开放等服务的专业公司,以保障国家重要数据安全、推动行业大数据应用为己任。 2019年初,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授权,中电数据成立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开展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CISP-PIP)知识体系研发与维护、培训体系建立、考试中心组织管理、专项证书推广等工作。CISP-PIP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国家级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资质评定。持证人员掌握国家网络安全顶层设计、网络安全体系结构、安全管理与工程、数据安全基础、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技术、个人信息保护实践、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等知识,具备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可在数据保护、信息审计、组织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领域发挥专长,有效提升相关企业数据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强化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和国家重要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目录 引言1 一、CISP-PIP知识体系结构2 二、CISP-PIP认证要求 3 三、CISP-PIP注册流程 3 四、CISP-PIP职业准则 4 五、CISP-PIP考生申请资料要求5 六、CISP-PIP收费标准 5 七、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方式6

2015年度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2015年度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2015年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三年来,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各类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提升自身修养和素质;在纪律上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党员干部的本色;在工作中能切实履职尽责,善于突破常规性套路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绩。20XX年被市委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XX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首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高自身修养 几年来,我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自觉抓学习、强素质、讲党性,着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一是坚持学习政治理论。日常工作中,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努力掌握精神实质。积极参加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思想政治上,能时刻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并落实到工作和行动中。二是认真贯彻党纪政纪。积极参与反腐宣传教育活动,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材料,观看了多部反腐倡廉电视录像,进一步强化了廉政自律意识,提高了防腐抗变能力。三是强化学习专业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在学中思、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着力

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个人的学习能力和政治素养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坚持恪尽职守,着力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我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近两年来,牵头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了市委一系列大型会议活动、中心工作部署以及重大社会活动材料,既富有理论性和针对性,又体现地方和领导个人特色,深受各方好评。起草的全省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发言材料《建设新农村民生为根本》、全市第七次党代会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报告等材料引起社会较大反响,得到高度评价。牵头撰写的《在调整中跃升》、《一个值得推广的生态养猪模式》、《一个老模式的新解读》、《立足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梅湖现象”解析》、《在调整中转变在转变中发展》、《推进“一主三化”建设经济强市》等重要调研文章,分别在《政策》等刊物上发表,引起省领导重视。组织撰写的《关于工业经济考察报告》、《关于市经济增长制约因素分析》、《关于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发展县域产业集群对策研究》、《准确把握发展阶段加速工业化进程》等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管理存在问题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管理现状 1个人用户安全意识淡薄 我国一直以来,我国都不太注重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缺少保护个人信息的“传统”。一直以来,我国都缺乏对个人隐私的重视,忽视了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在信息时代以前,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信息传递效率低下,信息量小,无法做到大量数据的广泛的传播,所以信息泄露不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下,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信息传输量大、效率高、覆盖面广,所以一旦发生信息泄露、信息入侵等侵权行为,将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情形。例如,在开放性的社交软件中随意的披露自己或他人的身份信息、个人隐私;从未关注过各类网站、APP的隐私条款,不清楚自己的信息保护权利;随意的在各种网站链接、问卷或抽奖活动当中泄露自己的姓名、电话,通讯地址等重要个人信息。 大数据时代下,数量庞大的个人信息散落在网络的不同地方。这些信息看似零碎没有关联,单纯的利用单个的信息也不可能识别出特定的个人。但是,拥有了海量数据之后,一旦将分布广泛不相关联的个人信息被组合起来,不仅能够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还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典型的例如人肉搜索,使用互联网平台上的搜索引擎将不同平台上的个人信息整理组合分析,调查特定人的真实身份,并将特定人的身份信息曝光。像人肉搜索这样的利用互联网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的行为,给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困扰,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而当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受到侵犯时,当事人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个人信息保护法规难以应对时代挑战 在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的社会,技术进步的步伐远远超过了法律修订的速度。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早已出台,但是针对传统状态下的信息保护法律制度根本无法应对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面临的巨大风险。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处于透明状态,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无法满足大数据下个人信息保护的需要。2017年6月,我国一部规范网络空间法律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正式开始出台实施,它的出台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网络安全法》仅提出的相关法律规定仅仅具有原则性和框架性,在实际执行当中还缺乏具体的配套法律制度。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如何落实《网络安全法》中个人信息保护原则,需要探讨。《网络安全法》确定了我国公民享有的个人信息权利的基本内容和网络服务商的义务。但是,作为一部规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的基本法律,《网络安全法》只能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当中还缺乏具体制度的配合。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法律制度的相对的滞后会导致网络服务商利用大数据技术侵害公民的权益,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去匿名化操作,侵害用户的隐私权;利用大数据杀熟侵犯消费者权益;利用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的推送引导性的信息干预竞选。因此,需要尽快出台具体法律制度规范大数据技术发展。本文研究在《网络安全法》的框架之下,针对目前个人信息保护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制度构想。 3硬件风险 互联网时代,为了追踪、分析与说服消费者,广告商已经开发出了很多便捷与成熟的营销跟踪技术,在线广告营销伴随着每一个上网浏览网页的用户。广告行业借助不同的技术,如Cookies、Flash cookies、beacons、Html5 canvas fingerprinting,对用户的行为进行追踪,而商业机构,还在不断投入大量的资金与技术人员,新型跟踪技术进行研发。大量的实证研究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4号令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第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 第七条国家鼓励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开展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工作。 第二章信息收集和使用规范 第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 第九条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得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2015年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模板及范文

2015年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模板及范文 【个人年终总结提纲】 开头 一、虚心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二、心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 三、主要经验和收获 四、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在工作中正确认识自己。 五、听取员工的意见 六、存在的不足 七、下步的打算 结尾 【个人年终总结例文】 2015年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2011年就快结束,回首2015年的工作,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时光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充满希望的2015年就伴随着新年伊始即将临近。可以说,2015年是公司推进行业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 现就本年度重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虚心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一)在2015年里,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释惑,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

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书本、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切入点,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二)在2015年工程维修主要有: 卫生间后墙贴瓷砖,天花修补,二栋宿舍走廊护栏及宿舍阳台护栏的维修,还有各类大小维修已达几千件之多! (三)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心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2015年上半年,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规程及考勤制度2015年下半年,行政部组织召开了2015年的工作安排布置会议年底实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将考评结果列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在工作目标落实过程中宿舍管理完善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对清洁工每周不定期检查评分,对好的奖励,差的处罚。 (三)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宿舍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维修和使用维护。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建立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从而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效的开展。 三、主要经验和收获 在安防工作这两年来,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收获: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更好适应工作岗位。

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策略分级分类保护

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策略分级分类保 护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策略:分级分类保 护 “棱镜门”事件暴露出了用户网络行为可以被实时监控的现实。除却国家行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跟踪、分析用户行踪的事件也是此起彼伏。网易邮箱挂马事件、安卓应用隐私泄露问题、快递员售卖快递单事件,不断刺激着广大用户脆弱的神经。互联网进入大数据时代后,个人信息对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而言具备了更多的商业价值,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安全威胁。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不得不解决的关系网络发展基础的问题。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必须立足互联网业务发展现实。对用户个人信息采用分级分类保护,是解决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一种有效方法。 一、大数据时代用户个人信息商业价值进一步凸显 用户个人信息构成大数据的重要源泉。智能手机和可穿戴式设备的普及,个人的位置、行为,甚至生理变化,都成为可被实时记录并分析的数据资源。同时,社交网络兴起,发表和分享信息成为重要的网络活动,用户成为互联网上各类信息的生产者。 大数据商业应用深挖用户个人信息潜在价值。大数据在商业领域的典型应用体现为通过对用户行为的精准分析,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开展个性化营销。区分个体变得十分重要,对一定规模的关联信息的聚合分析可以还原并预测用户生活全貌,为个性化业务提供数据支撑。互联网通过后向收费模式,将个人信息转化为商业链的价值节点之一。 技术发展为挖掘用户个人信息潜在价值提供条件。获取和存储成本的降低,使大规模信息的聚集变成可能。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技术,为用户个人信息二次开发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信息的潜在价值得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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