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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doc5)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doc5)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doc5)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商务部

中华人民XX国商务部令

二○○五年第19号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0月19日经由中华人民XX 国商务部第十五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05年12月11日施行。

部长:

2005年12月1日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规X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设立及经营行为,根据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XX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商投资国际运输代理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形式设立的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第三条外商投资设立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由商务部负责审批和管理;外商投资设立经营其它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及XX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不从事国际快递业务,其变更等事项由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代理。

第四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XX国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其

正当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规律的保护。

第五条外商投资者可以合资、合作方式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自2005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外国投资者可以收购股权方式收购已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但股权比例以及投资者资质须符合本规定要求,涉及国有资产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

第七条经批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订舱(船租、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二)货运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装、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三)代理报关、报验、报检、保险;

(四)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

(八)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第八条从事信件和信件性质物品(不含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向邮政部门办理邮政委托手续。

第九条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就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呈报第十条规定的文件。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报文件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的批

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根据本规定第三条及其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超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对报送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收到全部申报文件6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提供如下文件:

(一)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合同、章程,外商独资设立国际货运借企业仅需提供章程;

(四)董事会成员及各方董事委派书;

(五)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六)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及资信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正式开业满1年且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经营X围应在其总公司的经营X围之内。分公司民事任由总公司承担。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应至少增加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最低限额,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公司的增加资本。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向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征得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后批准。根据本规定的第三条及其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超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初审后将全部申请材料及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函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负责审批。审批程序时限同第九条。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分公司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申请书;

(二)董事会决议;

(三)如增资,需提交有关增资的董事会决议及增资事项对合营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仅需提交章程修改协议。

(四)企业验资报告。

第十四条鼓励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货代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民间团体及同业行会,自觉接受同业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XX、XX、澳门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大陆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十六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工作由商务部统一负责,具体事宜由商务部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1日施行,原《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第36号)和《〈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商务部令[2003]第12号)一并废止。

附件

为了促进XX、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XX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XX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按排》及其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现就XX和澳门投资者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允许XX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独资的形式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XX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三)经宫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三、XX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每设立一个分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50万元。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最低限额,则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分公司的增加资本。

四、本办法中XX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XX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XX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其他规定,仍按本办法执行。

中国排名前10位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长航)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于2009年3月重组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外运长航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大型国际化现代企业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中国最大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 中国外运长航的物流业务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汽车运输等;在物流领域,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航运业务包括:干散货运输、石油运输、集装箱运输、滚装船运输、燃油贸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300余万载重吨;在航运领域,是中国三大船公司之一、中国内河最大的骨干航运企业集团、中国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物流服务的航运企业。船舶工业形成以船舶建造和修理、港口机械、电机产品为核心的工业体系,在国内外享有知名声誉,年造船能力超过400万载重吨。 2010年,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的营业收入为946.51亿元,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额为1165.54亿元,企业员工总数7万余人。中国外运长航控股三家A股上市公司、两家香港上市公司,下属境内外企业730余家,网络范围覆盖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台湾、韩国、日本、加拿大、美国、德国等50余个国家和地区,与400多家知名的境外运输与物流服务商建立了业务代理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物流标准委员会审定的,中国唯一的集团整体5A级(中国最高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中国外运长航将致力于成为服务全球、世界一流的中国综合物流企业。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 年12月,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之一,是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直属的大型国际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项目运输、多式联运、报关、供应链融资、货运保险等业务。 截止2011年8月,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共在中国各地设立了257家网点公司,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大连、天津、青岛、武汉、上海、厦门、华南为龙头,以全国主要城镇货运网点为依托的货运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在国际货运、集装箱船代、多式联运、拼箱、项目开发等方面,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同业前列。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被中国银行审定为AAA级资信企业;1997年,通过挪威船级社和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自2004年起,在全国货运行业各类大型评选活动中,连续多年获得多个奖项的桂冠,多次荣获“全国最佳物流企业”、“最佳货代公司”、“最佳船代企业”等荣誉称号。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将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拓展综合服务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竭诚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全球最庞大的快递与物流网络 DHL是全球范围内国际快递、陆地运输以及航空货运市场的领导者。它也是全球最大的海运与合同物流服务供应商。从文件快递到供应链管理,DHL提供全系列的定制化解决

[方案]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

[方案]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 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本制度规定与各级代理商之间的交易是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宗旨进行有效合作的关系。 第二条:代理商的等级与类别 代理商分为三级,其中地市级分为三类: A类为大型地市级销售代理商,年销售额为30万元以上; B类为中级地市级销售代理,年销售额为20万元以上; C类为小型地市级销售代理,年销售额为10万元以上; 首次进货分别为6,4,2万元。 第三条:代理商的基本目标量 1、办事处、省级的销售代理商年销售目标量必须100万元以上。下属有3个以上的地区级代理,其直属城镇级零售代理店须2个以上。各市区直销网点必须5个以上。 2、地区级销售代理商年销售目标量为:A级为30万元以上、B级为15万元以上;C级为7万元以上。下属有3个以上城镇零售代理店。在本市直销网点3个以上。 3、县城镇级代理商年销售目标为80000元以上。在本镇直销网点以商店形式设点达3个以上。 4、各代理商必须每月25日之前,向办事处统计汇报销售情况。上报公司总部,提出下个月份的销售预定数量。市场信息收集,对总部每月为各级机构的指导有如何建议等综合分析,在每月28之前上报公司办公室。 5、各代理商销售年指双方签订合同当月起,三个月考核,确认达到上面哪类代理商,三个月后签约正式文本合同,当月起算12个月为一销售年。第四条:代理商的条件及职责 一、省级办事处销售代理商的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重合同守信誉,品行端正,言行一致。能够全心全意代表公司,尽心尽职服务好各级代理商,认真协调好各代理商与公司的一系列矛盾。努力开拓市场,优化服务。 2、懂经营,重行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及相关的太阳能知识,有良好的口语表达 能力。 3、有顽强的拼搏精神,有成就大业的决心和勇气,胜不骄,败不馁。乐于助人,心胸开阔。合理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问题。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善于分析市场,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5、具备必要的库房及开拓市场的经营场所和办公条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及良好的营销管理思路,并能够组织好一支百战百胜的营销团队。及时收集市场动态,认真执行公司政策,服务好本地的代理商。 二、各办事处、省级销售代理的职责 1、负责辖区内各地市级销售代理及城镇零售代理的业务管理和督导工作,努力完成年销售目标量。 2、负责辖区内的产品宣传工作和各级代理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并协助各地市级销售代理商做好各种促销宣传及营销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3、做好公司总部信息传递工作,贯彻落实传达的各项任务。 4、配合总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违规侵权行为,保护所辖区域的市场稳定性。 5、建立健全所辖区域内的各地销售服务机构,稳定地区销售价格,规范各区域的销售工作,认真指导安装、合理处理好售后服务工作。三、地市级销售代理商的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有高度负责的精神。 2、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3、善于协调和利用各种人际关系,具备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4、具备必要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库存能力。并具有开拓市场的经验。

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货代公司)所需条件

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货代公司)所需条件 一、设立新公司 (一)设立条件: 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运输有关、并有稳定货源的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4、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营业条件包括:

(一)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取得通过外经贸部资格考试颁发的资格证书;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房屋、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场地,须提供租赁契约;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短途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包装设备等; (四)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是指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二)要求提交的书面材料 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请资格说明、申请的业务项目; (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资格说明、现有条件、市场分析、业务预测、组建方案、经济预算及发展预算等; (3)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4)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5)企业章程(或草案); (6)主要业务人员情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业务简历、资格证书); (7)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投资者的验资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 (法人企业适用) 备案表编号: 业务类型范围 备案机关 签章 年月日

本人代表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相关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服从主管部门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行业管理,自觉维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经营秩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五、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 (分支机构适用) 备案表编号: 业务类型范围 备案机关 签章 年月日

本人代表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相关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服从主管部门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行业管理,自觉维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经营秩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五、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主要会计处理及税金计提方法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主要会计处理及税金计提方法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大部分日常帐务处理与其他服务企业相同,只有一小部分不相,下面重点讲他们的不同处。 1、交纳营业税时的计税依据不同 国际货运代理业不是运输业而是中介服务业,其收入主要来自于代理服务费,其按公司自己开具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上的收费总额中的单独列明的运费抵减其他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开来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上的单独列明的运费后的差额部分交纳营业税,另《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上其余列明的运杂费全额缴纳营业税。 例如: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2006年10月开具一张发票,金额为900元,其中运费为800元,文件费100元,其他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开具给该公司的一张发票,金额为800元,其中运费为750元,文件费为50元。 则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800-750)*0.05+100* 0.05 = 7.5元 2、帐务处理中的不同处 (1)开出发票做收入时的不同 国际货运代理业通常在“主营业务收入”一级会计科目下分别设置“运费收入”和“运杂费收入”两项二级科目,将开出的发票上单独列明的运费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运费收入”科目,将发票上的除运费外的其他收取的费用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运杂费收入”。 示例1:发票上列示的运费为RMB 708,收取的文件费为RMB 30,假定所有款项以现金形式收回,则针对该笔业务所做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738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费收入 708 主营业务收入----运杂费收入 30 (2)收到开进的发票时的会计分录 国际货运代理业在收到别的公司开进来的发票时,按发票上列明的运费记入“待摊费用----运费”,发票上除运费外的其他杂费支出全部记入“营业费用----运杂费”,示例2:运费为RMB 3040,其余的运杂费为RMB 610.08,假定以银行存款支付该项运费,当月美元汇率为7.9103,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摊费用----运费 3040 营业费用----运杂费 610.08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40.93 (=3609.15-3650.08) 贷:银行存款 3609.15(=456.26*7.9103) (3)结转成本时的分录 在结转运费成本时,会计分录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待摊费用---运费”。

国际货运代理业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业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摘要】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国际货代市场上十分缺乏一批拥有广泛经营网络、信息技术先进、营销能力突出、具备强大的国际竞争力的代表性企业,大部分的货代企业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小”、“少”、“弱”、“散”。“小”表现在经营规模小,资产规模小;“少”是服务功能少,专业人才少;“弱”是竞争力弱,融资能力弱;“散”是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网络或网络分散,经营秩序不规范。这一切,要求我们的国际货代业生存和发展的定位应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本文分析了中国货代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发展策略,希望能够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探索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之路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字】国际货运代理、现状、问题、对策 国际贸易中必然会产生运输、保管、加工和交易。因为过大的业务量致使承运商和大多数的货主不能全部应付,因此业务的发展很多都是通过代理来进行的。这样货运代理业务就这样形成了。随着90年代初改革开放和中国加入WTO,国际贸易不断扩大和发展,货运代理业自然迅速的发展并且逐步独立成一个具有专业性、联系广的企业,为不同的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是国际贸易商品交易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外大型货代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来了解中国货代市场的发展,虽然我国的货代企业发展迅速,但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我国货代企业发展时间较短,人才比较稀少。货代企业发展存在着比国外货代企业更多的问题。 一、我国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基本国策以来,中国物流业实现了30年的持续增长。主要特点有: (一)中国货代物流市场的基数大、发展快 据统计,1991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万亿人民币(约0.3万亿美元),到2007年已上升75.2万亿人民币(约10万亿美元),增长了23.8倍,年均增长22.2%,占当年中国GDP的18.4%。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到2007年,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持续高增长率,为货代企业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一

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

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本制度规定与各级代理商之间的交易是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宗旨进行有效合作的关系。 第二条:代理商的等级与类别 代理商分为三级,其中地市级分为三类: A 类为大型地市级销售代理商,年销售额为30 万元以上; B 类为中级地市级销售代理,年销售额为20 万元以上; C 类为小型地市级销售代理,年销售额为10 万元以上;首次进货分别为6,4,2 万元。第三条:代理商的基本目标量 1、办事处、省级的销售代理商年销售目标量必须100万元以上。下属有3 个以上的地区级代理,其直属城镇级零售代理店须2个以上。各市区直销网点必须5 个以上。 2、地区级销售代理商年销售目标量为:A级为30万元以上、B级为15万元以上; C级为7万元以上。下属有3个以上城镇零售代理店。在本市直销网点3个以上。 3、县城镇级代理商年销售目标为80000元以上。在本镇直销网点以商店形式设点达3 个以上。 4、各代理商必须每月25 日之前,向办事处统计汇报销售情况。上报公司总部,提出下个月份的销售预定数量。市场信息收集,对总部每月为各级机构的指导有如何建议等综合分析,在每月28 之前上报公司办公室。 5、各代理商销售年指双方签订合同当月起,三个月考核,确认达到上面哪类代理商,三个月后签约正式文本合同,当月起算12个月为一销售年。第四条:代理商的条件及职责 一、省级办事处销售代理商的条件 1 、有较强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重合同守信誉,品行端正,言行一致。能够全心全意代表公司,尽心尽职服务好各级代理商,认真协调好各代理商与公司的一系列矛盾。努力开拓市场,优化服务。 2、懂经营,重行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及相关的太阳能知识,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3、有顽强的拼搏精神,有成就大业的决心和勇气,胜不骄,败不馁。乐于助人, 心胸开阔。合理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问题。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善于分析市场,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5、具备必要的库房及开拓市场的经营场所和办公条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及良好的营销管理思路,并能够组织好一支百战百胜的营销团队。及时收集市场动态,认真执行公司政策,服务好本地的代理商。 二、各办事处、省级销售代理的职责

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

销售案场管理制度(适用于销售部的所有员工)

目录 第一章、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第二章、新人培训制度………………………………………………第三章、客户来访接待制度…………………………………………第四章、销售会议制度………………………………………………第五章、处罚制度……………………………………………………第六章、奖励和激励制度……………………………………………第七章、案场考核制度………………………………………………第八章、车辆管理制度………………………………………………第九章、宿舍管理制度……………………………………………第十章、物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行为管理规范 销售中心作为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的场所,是整个项目形象及服务质素体现的基地。为了令每位光临本销售中心的客户有一个优美舒适的参观购买环境,令客户随时随地看见亲切的笑容,感受到宾至如归的服务,请参与销售的同事在上岗前务必熟读以下守则,如有违例按销售部现场管理制度严格执罚。 一、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1)、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执行,销售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考勤管理,特殊情况,案场需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2)、实行上下班点名制度。临时性公务外派(如展销会、踩盘等)实行电话报到报走制度,员工上岗或离岗位时必须通过电话(尽量以固定电话)向案场经理报到及报走。如漏报同样按公司制度扣罚。 (3)、销售员应严格依照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必须穿好工装再报到及签到,未经案场经理同意不得私自调休。若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达售楼部的,应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小时内向经理汇报,征得经理批准。(若经理不在现场,则应通过手机向经理说明原因后再打电话回售楼部通知当天值班经理。) (4)、轮休期间的人员回项目跟客必须穿着工衣、佩戴工卡。 (5)、全体销售人员无论是否当班,都必须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6)、上班时间除带客看楼外,不可随便外出。如需外出须经经理同意,否则当旷工处理。(7)、非展销会售楼部最少有5人留守,展销会视人手而定,不能出现售楼部无人值班的情况。(8)、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超过3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 (9)、必须按规定时间上岗,不得拖延到岗或提前离岗,非工作原因不得擅自离岗。 (10)、工作时间严禁私自离开工作现场(包括售楼现场及工地),如确有必要,必须事先依照部门管理制度请假,并按批准时间及时返回,否则以旷工处理。 2、请假 (1)、原则上工作时间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应满足三个条件: ①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他人替代; ②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办理请假申请,休息时间无法办理;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三)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四)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八)咨询及其他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但是,这些并不是每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的经营范围。由于各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也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 1、代表发货人办理货物在出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 安排运输、装箱、储存保管、编制单证、一关两检、监装货物、结算费用、保险、代收提单、其他咨询和服务 2、代表收货人办理货物在进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 安排一关两检、提货、付费、拆箱储存、内陆运输、空箱返还、其他咨询和服务 3、代表出口地或进口地货代安排货物的分拨、托运等有关事宜 在出口地接收货物、装箱、签发货代提单、收取运费 在进口地从承运人处按单提货、拆箱、仓储、办理货物分拨、交付 4、以无船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组织运输 签发自己的运输单据(提单),提供全方位服务。 5、作为承运人的销售代理 承运人的揽货代理、订舱口、签发运输单据、代收费用 6、为海关服务 货物出口EDI 数据预录入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 (一)按企业的成立背景和经营特点为标准分类 (1)以中外运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中外运,即中国外运,全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是目前为止我国最大的货代企业。我国的不少货代企业以中外运为背景发展起来的,例如:中国外运福建集团公司(2)以航运公司、航空公司、铁路部门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此类货代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海运集团控股的天海、天新、天富等货代公司,上海海运集团所属的上海海兴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客货运输销售代理公司,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等。 这类企业的特点是:与承运人关系密切,在运价及运输条件上具有很强优势。 (3)以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为背景所组建的国际货代企业。 这类企业如中粮、五矿、中纺、中土畜等系统所属的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特点:①在货源、审核信用证、缮制货运单证和向银行办理议付结汇等方面较其他具有明显优势;②规模都较小,服务功能欠完善,缺乏网络化的经营条件; (4)以仓储企业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这类货代如:天津渤海石油运输公司、上海国际展览运输有限公司、北京华协国际珍品货运服务公司等。其经营特点是:凭借仓储优势及这方面的丰富经验,揽取货源,深得货主信任。特别在承办特种货物方面的独有专长,但规模较小、服务单一。 (5)外商投资类型的国际货代企业。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类型与业务范围 1)国际货运代理人类型 按法律特征的不同,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居间人型 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佣金。 (2)代理人型 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 (3)当事人型 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营人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的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逐渐从这两个关系密切的行业里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业。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别的行业不可替代的,被誉为是连接货主与承运人的纽带,是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是一个新兴行业,本文首先归纳了目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现状,找出目前市场上货运代理企业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应该采取的对策,并讲述了国际货运代理业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必要性。 【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现代物流、第三方物流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gradually from these two closely related industry to separate and become an independent industry. The important role it play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s irreplaceable in other industries, as the connecting link between shippers and carriers,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ransport organizers and designers. China's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is an emerging industr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market, currently on the market to identify problems in the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focusing on the analysis of th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market countermeasures to be taken, and tells the need for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in the transition to a modern logistics. 【Keywords】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companies, logistics, third party logistics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关于成立销售分公司办事处代理商的管理办法

关于成立销售“分公司、办事处、代理商”的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管理,建立销售网络体系,调动社会各方营销人员及相关人士的积极性,使xxxxxx公司的节能产品能尽快推向市场,为用户服务,为中国的节能减排服务,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总则: 为保证xxxxxx公司在销售市场上的布局及市场开拓,现需在全国各地建立产品销售网络体系(外埠营销商)并进行管理,同时也为了销售政策的统一性、可操作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各地区分公司、办事处、代理商的销售工作目标,便于协调、指导、调度、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其目的是稳定营销网络(外埠营销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互利的合作营销关系,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办事处、代理商形式的销售公司产品的各级营销商。 二、建立“分公司”的性质和要求: 1、分公司的性质:分公司是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存在,分公司一般是经营性公司,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只能属于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它是依附总公司的,由总公司来承担责任。分公司一般应单独进行工商登记,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单独计缴流转税,除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计缴以外,其他有关业务须总公司授权方可办理,(如对外担保等),公司单独开票设帐,共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部门及人员要求:每个分公司人员可多可少,但最低不能少于三人(三个部门),即:财务及内务一人;营销一人;技术员一人,三人当中必须有一人兼任分公司总经理,负主要责任,并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分配办法。a、财务及内务人员必须中专以上学历,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b、营销人员必须大专以上,男性,当地人士优先或从事五年以上本行业销售经验,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层次成员关系,35周岁左右,能吃苦耐劳,口齿伶俐。C、技术人员必须是对xxxxxx公司产品比较熟悉并有一定的现场经验,男、女均可,本科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45周岁以内。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本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2001年11月20日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首信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有“首信”品牌的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售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国内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一、申请人资格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运输有关、有稳定货源的单位,并且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二、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条件 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具体来讲,至少要有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其资格由业务人员原所在企业证明,或者取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资格证书。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以自有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供产权证明。以租赁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供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赁契约。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装卸设备、包装设备和短途运输工具。 (四)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五)有与经营的业务项目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申请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相应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上述最

房地产(代理公司)售楼部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代理公司)售楼部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代理公司)售楼部销售管理办法 1.销控管理办法 1.1销控由现场销售主管负责,每阶段推出销控单位项目部与甲方沟通甲方财务、现场销售经理各执一份。 1.2售楼部所有房源由销售主管统一管理。 1.3现场销售主管负责录入更新、更改销控,除销售主管外,其余人员非经乙方项目总监授权,均不能录入更新、更改销控。销售主管在录入销控时应包括成交日期、成交客户或预留单位客户姓名、销售人员或预留单位跟进人姓名。 1.4销控管理员在录入销控时应严肃认真,做到公开、公正、不得私自截留单位,任何变更均须在销控上注明变更的时间、原因。 1.5每天上班前售楼部由销售主管和售楼员核对销控。 1.6售楼员每成交新单位必须与主管核对房源,预防房源二次成交。售楼员与客户签署合同需由主管审核、确认合同内容、房号无误 1.7客户到财务付款时,财务需审核确认销控无误。甲方现场经理盖章时审核,凭协议做销控。 1.8销售主管在每天营业时间结束前与甲方公司驻场财务及销售经理核对销控及资料(包括售出单位、定金金额、客户身份等),经核实后上报乙方项目经理,即使当天没有售出单位也要汇报。 2.预留单位管理办法 2.1单位预留仅限于甲方公司特别照顾的关系户。 2.2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填写”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明确预留的具体单位及预留时间,依次报甲方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3甲方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把该”内部保留确认表”发至乙方销管部复印备案,原件递交乙方现场销售主管调整销控。 2.4销售现场应尽最大可能按已备案的”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为甲方公司关系户解决认购问题。 2.5”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具有时间限制。若预留期限少于三天,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若预留期限超过超过三天,少于两周,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初审通过后,报甲方公司营销副总经理审批;若预留期限超过两周,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初审通过后,依次报甲方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预留单位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2.6若超过”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上所列明的预留期限,客户仍未前来办理认购手续,则”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上所预留的单位不再保留。 2.7若预留客户解除预留单位,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填写”解除内部保留单位通知书”交给乙方销售部通知销售现场更改销控表。 2.8若预留客户更改预留单位,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填写”更改内部保留单位通知书”,然后按照”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的审批程序,依次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知会并更新销控。 3.客户欠款催缴办法 3.1销售人员根据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内容核查客户缴款情况,在距离客户缴款期三天前,销售人员要根据查核的结果对客户执行”提醒计划”,即对已缴款客户要提醒其换取首期收据和签约的地址、时间,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如未缴款,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缴款并签署合同。

某代理公司管理制度1.doc

某代理公司管理制度1 某知名代理公司销售部管理制度 类别: 评论(0) 浏览(1251) 2009-10-13 23:45 标签: 销售部规章制度 工作岗位职责 销售部是公司前沿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实现公司各项目利润的重任,需要从经理到主管、销售代表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尽心尽责地努力工作。在公司完成质量体系的建立后,销售部更应以饱满的工作态度、以更加规范化的工作管理模式,塑造新一代的日新伟业人。 一.经理 1、全面负责公司销售业务开展,业务营销策划及宣传推广工作; 2、参与公司开发项目前期调查、分析、论证及方案筛选工作 3、负责制定项目销售计划任务书,报销售总监、总经理审阅后,交行政部审查。 4、负责开发项目模型、售楼书、宣传资料等制作单位及广告媒体的确定。

5、监控广告宣传效果及销售业绩,进行日常销售督导。 6、参与开发项目销售立价,必须认真研究市场,提出定价方案。 7、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提出人员培训、招聘、辞退计划,并协助公司招聘销售人员。 8、负责制定项目销售效益分配方案。 9、协助公司作好集团客户的发掘,联络及谈判工作。 10、负责协调与公司各部门工作关系。 11、认真组织部门员工学习行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其落实。 12、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13、制定本部门员工因工作失职,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相对应的处罚条款。 14、在楼盘正式开盘前,为销售做好充分准备。 15、负责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 16、经常调查、听取行业情况的发展,并及时反馈以决定经营方针; 17、听取部内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

原创:解析营改增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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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解析营改增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有关规定 【标 签】营改增,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业务主题】增值税 【来 源】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营改增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一、差额征税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以下简称106号文)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对销售额的计算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四)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分析:对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恢复了差额征税方法,前期不能抵扣的港建费、商检费也可以抵扣了,对货物运输代理行业是一大利好。但纳税人应注意符合扣除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原票原转。 与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相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再扣除一道国际运输费用。 笔者认为出台上述政策主要原因在于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代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链条断裂,如果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此部分运费则税负较重。 二、扣税凭证的要求 106号文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分析:本条是解释可以抵扣的内容,根据业务操作和各港口有关单位习惯和要求的不同,发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研报告范本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研报告范本 一.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 在近60年时间里,中国外运发展成为以综合物流和航运为两大经营板块的国际化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期中,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经营平台的综合物流板块业务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零担运输等;以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为主要经营平台的航运板块业务包括:船舶管理、海运干散货运输、国际及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原油运输、国际及沿海汽车船运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200万载重吨。中国外运是 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和第三大船公司。中国外运自1998年开始,制定并实施了面向21世纪的企业发展战略,即《中国外运集团战略发 展纲要》,致力于把中国外运从一个传统的外贸运输企业建成由多个物流主体组成的、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流程和规范体系运作的、国际化、综合性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 二、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 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中远集运公司 所属的大型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多式联运等有关业务。在

全国29个省区的100多个城市设有业务网点近300个,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香港、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厦门九大口岸和内陆地区公司为龙头,以遍布全国主要城镇的货运网点为依托的江海、 陆上货运服务网络。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凭借良好的企业信誉,优秀的专业人才、丰富的业务经验、广泛的货运网络、多方的合作关系、出色的售后服务、雄厚的实力基础和先进的管理水平。 三、中国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 四、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管理办法

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管理办法 一、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定义 1、产品代理:在所辖区域行业内推广公司产品并直接采购,卖给客户, 每年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基本业绩。 2、项目合作:面对客户推广公司品牌和产品,推荐公司参与项目投标, 以公司在此项目能中标为目的,从中获取应得报酬。 3、临时采购:了解中环产品,如有需求,直接采购,没有达到产品代 理的业绩要求。 二、对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需要存档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法人身份证、员工的联系方式、企业介绍(专业的能力、人际能 力、行业能力),遇到销售项目时应向公司及时申报,以便获得支 持。合作伙伴有义务将竞争对手的商务情况及时通知公司。 2.1、产品代理: 1、有专职的仪表销售、提供项目信息、跟踪项目能力强,在当地 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关系。 2、是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者。 3、具有良好的业绩。 4、遵守项目报备制度。 5、遵守集团的结算制度,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2.2 项目合作

在所辖区域应全力推广公司的品牌、业绩、成套能力及产品,具有专职的仪表销售人员、具备独立跟踪项目能力、以公司的名义直接面对最终用户,具备创造良好的业绩的能力,在项目运作上应服从公司集团的协调。 2.3 临时采购:带款提货 三、合作原则 1、项目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需甲方垫资必须是公司操作,以保 证品质。合作伙伴增加的价格可按回款比例,由合作伙伴开票给公 司后,由公司付款。 2、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作伙伴垫资并操作的项目,合作伙伴应对 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联席会记录、变更方案签字、供货明细、供货商服务承诺、收货签字、验收报告等技术文件必须报公司存档,同时应缴纳不少于合同额8%的管理费,公司从收到用户预付款中扣 除,但是采购公司产品除外。 3、合作伙伴不得借公司的名义,向用户提供非公司的生产产品,用户指定 的除外。 4、公司向合作伙伴提供优惠价格并负责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如需现场 服务,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但合作伙伴负责服务人员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单笔合同额超过10万元的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四、管理 1、营销中心的渠道管理人员负责合作伙伴的的授权、资料保管、数据统计、服务、项目协调、合同统计,产品经理部和行业经理部负责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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